招标详情
- 询价所在地:伊州区
- 日期:2021-05-25
项目名称 | 关于米、面、粮、油、蔬菜、海鲜产品、肉类、禽蛋、乳制品、水果等主副食品的在线询价 | ||||
询价单编号 | 32021052560839155 | 采购目录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食品及加工盐 | 项目优先级 | 紧急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1-05-25 13:52:36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1-05-26 13:52:36 | 采购单位 |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李红斌 | 联系方式 | 0902-2233878 | 传真号码 | |
预算总额(元) | 680000.00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
商品名称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建议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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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 主要参数:米、面、油、蔬菜、海鲜产品、肉类、禽蛋、水果、调料等主副食品质量要求: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次要参数: | 1年 | 680000.00 |
附件 |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docx |
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08:00至20: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伊州区 西河区街道 伊州区人民法院 | ||||
备注 |
商务要求 |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本招标项目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已获准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哈密市伊州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在线询价采购。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主副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
1.2采购单位: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1.3采购内容:米、面、油、蔬菜、海鲜产品、肉类、禽蛋、水果、调料等主副食品。
1.4服务期限: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
1.5预算资金:680000元。
1.6质量要求: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7服务要求:按需供应
1.8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每半年据实结算一次,服务期满,尾款一次无息付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2.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4供应商必须在哈密市有固定营业场所,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购买协议书提交能够证明。
2.5供应商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合同能力的资质证明文件。
2.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3.其他要求:
3.1肉、蛋类供货时必须提供相应检验合格证明;
4.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红斌
联系电话:19190866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