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1052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 年 7 月-12 月戒毒人员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宣城市新鑫蔬菜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南湖劳教处
成交金额:0.8(以宣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fgw.xuancheng.gov.cn/)公布的当时(供货时)市区主要菜市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表的零售均价为基数1)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波、李华德、任大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代理服务费。
2、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西城锦湖3栋1101室,联系电话:17505636001、1532459019。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007县道东100米
联系方式:15956397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西城锦湖3栋1101室
联系方式:17505636001、15324590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主任、郭工、秦工
电话:15956397098、17505636001、1532459019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安徽省南湖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7月-12月戒毒人员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1.5.8.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