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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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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银川分行智慧食堂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详情

招商银行银川分行智慧食堂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公告

招商银行银川分行智慧食堂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公告
各单位:
银川日前就招商银行银川分行智慧食堂设备进行了集中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结果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选供应商
(一)福建联迪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二)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
(三)福建新大陆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采购智慧食堂系统的配套设备。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需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后期负责对设备进行维保服务,同时如有系统迭代更新,负责更新系统等。
2.设备系统需与招商银行E餐通系统实现对接使用。
3.工作人员应当熟练掌握设备的安装及系统对接调试,能够及时解决客户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相关问题。
4.维护服务要求:提供5*8小时技术支持,bug修复及技术咨询服务。
5.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提供免费售后服务。由于技术服务的质量瑕疵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运行的,供应商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排除故障及隐患。
(三)商务要求
1.免费维保期限:3年
2.验收标准: 设备安装完毕,系统调试运行至正常状态,人脸识别速度<1秒,可以正常通过一网通支付扣费。
3.服务期限:1年
4.付款方式
合同签署后,设备安装完毕,系统调试运行至正常状态并经我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调试后在正常状态下运行满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供应商应按照我行的要求向我行提供与付款金额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我行收到供应商开具的与付款金额等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给我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供应商应根据我行要求重新提供合格增值税发票。若无法提供,我行在对合同约定的应付价款扣除因供应商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造成我行无法抵扣的直接损失(即我行未能抵扣的税款)后予以支付。
发票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招商银行银川分行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