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现代化规模奶牛养殖建设二期项目第三批设备采购八包、九包第二次招标
2021-05-25 21:05:04.0
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现代化规模奶牛养殖建设二期项目第三批设备采购八包、九包第二次招标
交易编号:D01-126203000735957384-20210525-002265-2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现代化规模奶牛养殖建设二期项目第三批设备采购八包、九包第二次招标 |
项目编号: | JCZC2021GK-085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集中采购) |
交易编号: | D01-126203000735957384-20210525-002265-2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 | 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甘肃商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监督机构: | 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 开标方式: | 普通标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采购总预算(万元): | 103.380000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八包:巴杀机及犊牛厨房设备; 九包:1500秸秆撕碎机。(具体型号参数详见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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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6203000603002156001001 | 68.38000000(万元) | 设备 | 查看详情 |
2 | E6203000603002156001002 | 35.00000000(万元) | 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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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efe951d5d5c393fc6b61d470817f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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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采 购 文 件
(公开招标)
二零二一年五月
文件编号 JCZC2021GK-085
项目名称
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现代化规模奶牛养殖建设
二期项目第三批设备采购八包、九包第二次招标
采购人 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 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甘肃商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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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要求 ....................................... 8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 30
第四章 投标说明 ............................................ 34
第五章 评标定标的程序办法及标准 ............................ 3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7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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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现代化规模奶牛养殖建设二期项目第
三批设备采购八包、九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现代化规模奶牛养殖建设二期项目第三批设备采购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 http://ggzy.jcs.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
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C2021GK-085
项目名称: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现代化规模奶牛养殖建设二期项目第三批设
备采购八包、九包第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3.38万元。其中八包 68.38万元,九包 35.00万元。
最高限价:103.38万元。其中八包 68.38万元,九包 35.00万元。
采购需求:
八包:巴杀机及犊牛厨房设备;
九包:1500秸秆撕碎机。(具体型号参数详见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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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
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 5月 26日至 2021年 6月 1日,每天上午 0:00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cs.gov.cn)
方式:请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cs.gov.cn)免费下
载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需先在金昌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
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社会公众可通过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阅招标采购文件。
信息注册、投标注意事项: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
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需先
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 或 CA数字认证方式登
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
采购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供应商浏览采购文件后,
确定投标的需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
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
后点击“投标登记”根据要求填写信息。供应商可登陆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 2.0,在系统右上角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信息或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 16 日 09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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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提
供原件扫描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经
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应包段采购内容)
(2)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或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
两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 2020 年 7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
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提供 2020 年 7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连续三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法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2018 年 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
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条款为所有投标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
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招标人将对拟中标人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
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证书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公示或未按
上述要求制作标书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1)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交易,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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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 windows10,360安全浏览器、WPS或 Office办公
软件)、公司相关资质原件、麦克风、摄像头、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注册账
号必须为该公司投标登记时填写的联系人电话号码,如需要核验项目经理的项目,钉钉
注册账号必须为该项目经理电话号码)。
2)投标人须在 2021 年 6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前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http://ggzy.jcs.gov.cn/)点击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图标或“金昌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114.55.228.102:8088/,下同),下载“不
见面开标系统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和“网上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详细阅读并熟练掌握
系统操作方法。
3)投标人须在 2021 年 6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前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录入开
标授权人信息,按照“网上开标系统指南”演示步骤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在 2021 年
6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前前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HASH 编
码为网上开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指纹)和开标操作(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
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
新的 HASH 编码,或者 2021 年 6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
文件的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招标代理机构通过
钉钉软件建立网上开标投标人视频会议群,各投标人扫描网上开标系统会议群二维码,
加入钉钉视频会议群。
4、在 2021 年 6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后,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上传保存在自己电脑上
的固化投标文件,系统会自动核验固化投标文件与 2021年 6月 16日 08时 30分前上传
的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是否一致(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
标文件或者是在固化投标文件后又修改了投标文件,所以,请确保投标文件修改无误后
再固化并牢记系统自动生成的 HASH 编码。如仍无法解决,可通过钉钉寻求技术人员予
以协助)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龙口村
联系方式:18993523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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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甘肃商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盘旋路上层领地 2201室
联系方式:15109457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东转
电 话:18993523560
4.交易平台联系方式: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 20 号
联系人:俞敏 联系电话:0935-8325228
网上开标系统技术支持:4001020005
联系人:王伟武 联系电话:15214168081
5.监管部门: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甘肃商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5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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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要求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双湾镇龙口村
联系人:魏东转
联系电话:18993523560
2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甘肃商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盘旋路上层领地 2201
联 系 人:朱沁
联系电话:15109457001
3 项目名称
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现代化规模奶牛养殖建设二期项
目第三批设备采购八包、九包第二次招标
4 招标内容
八包:巴杀机及犊牛厨房设备;
九包:1500秸秆撕碎机。(具体参数详见项目需求)
5 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103.38 万元。其中八包 68.38 万元,九包 35.00
万元。
6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8 服务周期 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9 实施地点 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10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参数要求
11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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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
1、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交易,投
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固化文件在线投标。
2、供应商中标后在 5 个工作日内须向代理公司各提供纸质版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版光盘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光
盘中投标文件与电子版固化投标文件内容须一致。
13 封套上写明 /
14 开标一览表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
15 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构成:评审专家 5人,其中专家 4人,招标人 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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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 6 月 16 日 09:00时(北京时间)之前
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
17 评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 6 月 16 日 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第一评
标室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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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
件材料
(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
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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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应包段采购内容)
(2)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或 2020 年
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 2020 年 7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
证明材料;
(4)提供 2020年 7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连续三个月(按
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法人授权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年内(2018年 1 月至今)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7 ) 供 应 商 须 为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等的方可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
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以上任意一项的缺失将会导致无效投标。
19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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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数额及交纳方
式
各包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缴纳金额:1000.00 元(壹仟元整);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电汇转账;
2、银行电子保函;
3、保险公司电子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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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投标人(供应商)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
选择电子保函服务平台,选择拟投标项目(标段包)在线申请保
函, 投标人(供应商)自主选择已上线银行或保险承保机构,在
申请界面输入电子保函申请编号,提交后完成电子保函业务,
保函申请人可随时登录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查看保函申请状态
(详见电子保函-8-服务平台内右上角操作指南)。
二、电汇转账:
收款单位: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金昌市金川支行
账 号:每个标段登记成功后,投标人均会收到一个子账号。 且
不同项目不同标段不同投标单位子账号均不一样,同一投标单
位在不同标段的子账号也不一样。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自己
所报项目及标段收到短信中的子账号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缴
纳投标保证金。个别未收到短信或短信中无子账号用户可登
录电子服务系统 V2.0 重新获取或致电 4001020005 咨询。
三、投标保证金相关咨询电话 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 0935-8325228 电子保函及投标保证金
子账号技术服务电话:4001020005 15214168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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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
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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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数量增减
变更
合同商谈时,买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货物数量进行适当调
整。数量增减幅度在 10%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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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品牌产品
参加投标处理
办法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
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 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 定的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
品价格比 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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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 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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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招标
文件提出质疑
的时间
供应商应在其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
的内容提出质疑,超过时效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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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
(1)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规定,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
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
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
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27 其他
如有包号,需分别注明包号,如因包号不明而导致废标等问题,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供应商参加多个包段投标,投标文件
应分别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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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须知和项目采购要求
(一)货物需求参数
第八包 巴杀机及犊牛厨房设备
(一)常乳巴杀及饲喂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规格及要求 备注
板式巴杀机 套 1
1、鲜奶巴杀生产能力为:2000L/h-2500L/h;
2 、 鲜 奶 巴 杀 工 艺 基 本 流 程 为 :
4℃→72℃15S→40-42℃,即将鲜奶加热到 72℃,
保持 15秒,从而杀灭鲜奶中 99%以上有害细菌;
3、采用热能回收设计,可以根据需求调节出奶口温
度,40—42℃;
4、管式换热器,材质为 316L不锈钢,易清洗,无死
角;
5、可连续长时间工作、巴杀处理能力强,设备性能
稳定;
6、杀菌温度和杀菌效果随时监控、操作人员即时知
道设备运行状态,配备 10吋触摸操作显示屏;
7、PLC 可编程控制,实现自动清洗功能;
8、主要组成为:800L进料平衡罐 1 台、2.2KW 奶泵 1
台、5 平方米板式换热器 1 套、12 平方米管式换
热器 1套、38.1管道过滤器 1套、120kw 加热器 1
套、38.1 电磁流量计 1 套、1.5KW 热水循环泵 1
台(南方泵业)、不锈钢配电柜 1套、PLC控制模
块 1 套(西门子)、触摸控制面板 1套(西门子)、
电动调节阀 1台、气动 LL阀 2台、不锈钢阀门及
管件 1套、进口气动蝶阀 1套。
2 制冷罐 台 2
1、 304 不锈钢材质,容量:5000L
2、PLC 可编程控制,实现自动 CIP 清洗功能;
3、强大的搅拌功能,搅拌均匀、快速
3 牛奶拉运罐 台 1
1、容量:6000L,2、采用 304不锈钢材质,厚度 2mm,
3、前后都有出口,可实现 360度无死角清洗
4 牛奶加热罐 台 2
1、容量:1000L,2、功率为 36KW,自动加热,有温
度感应,搅拌转速达到 1800转/分钟,3、可实现 360
度无死角清洗 4、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内外胆壁厚
2mm,电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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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价要求 含运费、税金、拉运费、安装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
到货期限 2021年 6月 30期前安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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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犊牛厨房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规格及要求 备注
1 初乳巴杀机 台 2
1、具有初乳巴杀和解冻两项功能;
2、可同时完成 16L初乳的巴氏消毒;
3、初乳巴氏消毒效果要好,且保证初乳的质量,
60℃,60分钟;
4、初乳快速解冻功能要好,40℃,20分钟即可完成
初乳快速解冻;
5、设备可在 0-40 摄氏环境温度下正常使用,安全
可靠;
6、电力数据:230 V/400V,10-13KW;
7、初乳巴杀功率:≥4.43 千瓦/时,初乳解冻功率:
≥2.45 千瓦/时;
8、附属配件可以方便完成初乳的收集、检测、及灌
服;
进口
设备
2 初乳解冻机 台 1
1、具有初乳快速解冻功能
2、可同时完成 8L初乳的巴氏消毒
3、初乳快速解冻功能好,40℃,20 分钟即可完成初
乳快速解冻。
4、设备可在 0-40 摄氏环境温度下正常使用,安全
可靠
5、电力数据:230 V/400V,1.8KW
6、初乳解冻功率:≥1.8千瓦/时
7、附属配件可以方便完成初乳的收集、检测、及灌
服。
进口
设备
3 电热水器 台 1
1、 AO 史密斯,横式电热水器;
2、 最大容积:80L;重量:33kg;外形尺寸:φ463
╳1028mm;电压/频率:220V/50Hz;适用水压:
0.8MPa;
3、 一级能效,储热、速热二合一技术;
4、 金圭内胆,金圭特护加热棒;
国产
4 不锈钢清洗柜 套 1
1、304 不锈钢材料制成,干净卫生;
2、台面下有沥水层,方便物品沥干;
3、主体框架为 1.5mm厚方管焊接而成,结实耐用;
4、配备高压花洒,冷热水龙头;
5、外形尺寸:2800*700*1800mm;
国产
5 报价要求
含运费、税金、拉运费、安装费、装卸费等一切费
用。
到货期限 2021年 6月 30期前安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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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包 1500 秸秆撕碎机
(二)技术要求:
1、总体要求
1)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成本、税款、 包
装、运费、安装、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2)除有特别要求的项目外其余质保期至少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3)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2、 销售服务和技术支持的要求
2.1 售前保障 货物到货后供应商必须积极配采购人共同参与货物验收。主动向采
购方有关技术人员在使用现场提供全套技术指导及培训。
2.2 人员培训 提供培训方案,特殊设备必须培训 1-3 名能够熟练操作的工作人
员。并安排专人 1年内免费指导设备操作。
2.3 售后服务响应
序号
名 称
规 格
功率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秸秆撕碎机 1500 1 台 加上料斜坡
2 主电机 132kw 2 台 带防尘罩
3 减速机
硬齿面
400
2 台 带防尘罩
4 刀盘直径 500
5 刀片数量 30
6 转速 12r/min
7 出料皮带电机 4kw
8 主机上方防尘罩 2.4*2.6m
风机电机 7.5kw,袋式除
尘 9袋及连接管
要求:1、带可移动装置,能满足在不固定区域作业,且在作业期间要稳固。
2、秸秆撕碎后要有除尘装置,保证撕碎成形的秸秆无粉尘。
3、保证设备的使用年限,尤其核心零部件的性能稳定性,刀盘的质量耐磨系数,售后服
务要及时。
4、要求撕碎成形的秸秆长度 3-5cm。
5、含运费、税金、拉运费、安装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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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产品生产厂商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及保障能力,长年保证有维修服
务人员在省内。
2)投标人须提出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内、质保期外服务方式、维保
措施及应急响应时间等)。
3)投标人须为业主提出进行切实可行培训方式,包括授课内容、课时、培训地点、
培训人数等。
4)中标人应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车辆跟踪维护,实行终身保修;在质保期
内设备出现故障时,中标人应及时无条件免费保修或更换新设备。
3、 供货与验收
3.1 投标货物的现场交付与验收:投标人负责招标货物的交付与现场验收服务, 货
物交付后应保证满足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应用要求;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后按采购人要
求时限内完成交货并验收;投标人应按要求将货物送达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协助完
成整理归类工作。投标人应向最终用户全过程的各种文档资料整理,以便采购人今后能
更好归类及管理。
3.2 投标货物的运输和保险由投标人负责。
3.3 设备验收
(1)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货物供货清单,由采购人确认。当货物到达采购 人
指定的现场后,采购人和投标人依据供货清单共同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对设备的数量、
品质进行逐项检查。
(2)验收以最终用户地验收为准。投标货物和设备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 收
报告,货物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货物保修文件。
(3)项目完成地点(安装地点):投标货物交付、安装使用地点为采购人在采购 合
同中指定地点。
3.4 技术资料
所提交的技术资料应随每批货物包装发运,其费用应包括在该品目的基本报价中。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与其提供的货物相一致,技术资料应该全面、详细。
4.付款方式
设备到场,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5 日内支
付设备总额的 65%,即 元(大写: 元整);设备运行正常且满 60 日历天后,支
付设备总额的 30%,即 元(大写: 元整);余款 5%作为质保金,即 (大写:
元整),质保期满后无息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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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要求:
1、参数中若出现品牌、重量、净重、尺寸等仅作参考,最终由评审专家根据产品
的价值取向。
3、本表中凡标准、要求不明确的,供应商直接与采购人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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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说明
(一)释义
在本招标文件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术语/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
委托、雇佣等。
2、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
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3、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
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4、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5、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有时也称
“需方”、“买方”。
6、采购人代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经采购人授权或委派,代表采购人办理政府采
购的人员。
7、政府采购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
8、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9、集中采购机构: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非营利事业法人,是代
理集中采购项目的执行机构。
10、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1、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有时也称“供方”、“卖方”。
12、供应商: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14、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
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15、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
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16、招标:招标是指采购人(买方)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说明招标的工程、
货物、服务的范围、标段(包)划分、数量、供应商(卖方)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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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不特定的供应商(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包括
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7、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18、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9、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0、书面形式:通过文字或书面材料成立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形式,包括法律文件、
信函、电函和其他书面材料。
21、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
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
资料。
22、招标文件: 是采购人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和
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邀请文件,是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投标活动各
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3、投标文件: 是指供应商应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性文件,一般由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和其他部分组成。
24、评标委员会: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依法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的临时性机构。
25、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
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6、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
27、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的书面合
同。
28、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供应商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采购人的
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29、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人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
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资金计划。
30、恶意串通:包括(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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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
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
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
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
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31、安装: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
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工作内容。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对所有现场
作业、所有安装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32、服务(行为):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
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装卸、仓储、保险、培训、提供咨询、售后回访、维修、
更换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33、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
所有型号的产品。
34、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内所有型号的产品。
3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本文件指甘肃农垦天牧乳业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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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受疫情影响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交易,投标文件采用电子版
固化文件在线投标。
(二)供应商中标后须向代理公司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版光盘一
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光盘中投标文件与电子版固化投标文件内容须一致。
二、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
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证照、数据、文件是真实、全面、准确、完整
的, 以确保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
(二)投标文件应含有下列部分:1、资格证明文件 按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四中”的要求提供各项资格证明文件凡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并装订原件扫描件,不得以复印件、影印件等形式代替,否则无效。经最终确
认,凡未提供全部有效资质证明文件的,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报价文件;
3、投标商务文件;
4、投标技术文件;
5、售后服务文件。
(顺序可调整,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业绩及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投标方应将以上
“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技术文件”和“投标商务文件”“售后服
务文件”等内容装订在一起,并按顺序填写“投标文件目录”,标明连续页码。
(三)投标报价:
1、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清单”写明其投标项目的价格,“投标
总价”为最终报价。此报价作为采购人评标标准,但不能限制买方以其它方式签订合
同的权力。
2、投标供应商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出现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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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性报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3、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写明所投项目的单价和投标总价。报价明
细表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相同,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4、在报价明细表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相同的前提下,报价明细表中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在报价明细表与开标一览表中,如果投标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若投标单位拒绝接受上述修正,投标文件无效。
6、招标产品的数量,投标单位必须满足,如在报价中有任何遗漏,投标文件
无效。
投标报价应以货到项目现场为基础,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通过合同验收
并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有关设计、生产、运输、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
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投标人不得零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不合理或低于成本,
有可能影响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
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资格。
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四)投标报价信封:报价一览表。(*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投标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在
《投标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全权委托授权书”附在
《投标文件》中。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竞争性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证明方有
效。
1、每本投标文件的内容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无脱页,有连续页码且逐
页盖章。
2、供应商应对竞标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如果供应商对指定的技术要
求建议做任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的说明。供应商竞标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技术、
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委托单位,供应商都应该按照附件的格式
如实填写技术偏离表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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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4、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密封,一律使用牛皮纸包装,且
开口以及拐角处用打印“密封条”字样的密封纸进行密封,并加盖公章,并在封面上注
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以及“在 X年月 X 日 X 时 X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
样。
5、供应商必须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后标明“报价一览表” 及“在
X年 X 月 X 日 X 时 X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密封后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
6、如果外层封口处未按要求密封和加盖标记,竞争性磋商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
启封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在文件的封面上写明:磋商时间、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
的名称并签字盖章。
8、代理机构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竞争性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
担任何责任。
9、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2、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及金额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20。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发生以下情况的,招标方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以后参与招标方
所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1)投标截至时间后开标前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和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和招标 方同
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拒绝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
(五)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的天数见投标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5。2、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于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
要求投标单位延长有效期。投标单位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招标方的要求与
投标方的答复均须使用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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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及修改
(1)投标文件的每份表格(包括内容)和文件均须打印,并由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供应
商代表签字。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并书 面
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除投标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七)其他应明确的事项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
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内容,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
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改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可以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内容。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评标。
五、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的补充: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都有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
件,有关补充通知将通过书面形式发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
起约束作用。各供应商应根据最新补充通知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编制。采购人将充分考虑
供应商根据补充通知编制、修改投标文件的时间,相应延长投标时间。
2、投标截止前,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答疑、补充说明等,均以书面函件为准。
3、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本单位业绩,采购人保留对其资料进行核实和澄清的权利,
若发现有伪造,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撤回
在招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其投标文件,撤消的应提交撤回说明,但在开标
截止后不允许撤回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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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投标说明
一、投标说明
1、供应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投
标。
2、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提交、标记等见招标文件所规定。
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家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
织招标。
4、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
5、无效标书的确认。(详见第五章)
6、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7、中标单位须知
(1)中标单位中标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和投标文件均是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的依据,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对上述文件有异议,不愿意遵照执行,则采购人有权
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改由评标第二供应商为中标单位,并上报主管部门作出相应
的处理。
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中标通知书以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为准。采购人不接受非中标单位
的查询,也不对不中标原因作出解释。
(2)招标活动前,采购人与供应商之间的口头或书面承诺,与本招标文件不一致
时,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二、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
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
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甘肃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四)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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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或未现场提交,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
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特别授权,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
件的情形。
三、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合同授予原则
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标小组评议推荐,在法定公示时间后,收到中标通知
书的供应商。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
在该供应商之后的下一个供应商。
2)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设备或材料数量的权力。
2、合同的签署
1)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中,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
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代理机构所发出的中标
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变
相签订合同,采购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竞标保证金等措施,并
可按照财政部令[2004]第 18 号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规定办理。此时
可由采购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供应商签订合同。
3)《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
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履行合同
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
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
4、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进行验收。
5、其他
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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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3、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
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
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4、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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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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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6、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
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7、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
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8、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9、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10、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
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同时废
止。
31
?
第五章 评标定标的程序、办法及标准
为使此次评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评标活动客观、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制定评标办法如下:
一、评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1.采购人
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构成评标小组成员之
一。
2.评标小组
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委会。评标小组由技术、经济等专家
组成,成员为五人及五人以上单数组成。
3.招标代理机构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由
甘肃商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的制作,对外联系,评标
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评标小组成员分发招标资料和《招标文件》;做好评标会议记录;
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
文件的统收统发。
4.监督部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行业监管部门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其他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非法干预正常的评审工作和评审结果,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
法行为的产生。
5.审核小组
由评标组组长负责对评标小组填写的商务打分表和技术打分表最终统计结果进行
审核,审核无误后由评标小组签字确认。
二、评标原则、方法和程序
1.评标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保密的原则。评标人员不能对任何供应商带有倾向
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及结果。
2.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计分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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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才能进入综合打分排序,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
技术响应程度、商务响应程度、售后保证措施等综合实力多个因素作为评审指标,全面
比较各投标文件,使评审的结果能准确地反映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并将各指标量化计分,
按总得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的方法。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拟中标人。
采购人、评标小组不向供应商承诺最低价中标,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任何解释说
明。
3.评标程序
3.1 开标前,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送达)指定地点的;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者授权的委托
代理人不能出示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的。
3.2 投标文件的初审
(1)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 资格审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
人进行资格审查,或出具委托授权函委托评委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
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采购人应当出具资格审查小组
人员名单,并在资格审查结果表上签字。
由评委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评委会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表上签字。
②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注、密封、封装;
2)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材
料);
3)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4)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5)投标报价是否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范围内;
6)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商务、技术等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资格要求除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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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投标人能否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
③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
证据。
④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2)投标文件的校核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
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
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3 无效投标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 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2)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3)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文件
的;
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编制、标注、密封、封装的;
5) 超出投标商经营范围投标的;
6)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7)投标函、法人授权函、投标报价表及投标货物偏离表未按规定格式填报的;
8)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9)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
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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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投标文件中每包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投标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
外);
11)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
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1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4)投标的产品(同一品牌、型号),在同一地区同一时间段内中标供应商应保证
其实际投标价格低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否则: ① 投标阶段视为无效投标; ②
已中标而无供货的视为中标无效; ③ 已供货者,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15)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6)投标有效期不足 60天的;
17)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
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
18)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
式投标的;
19)经核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雷同或有抄袭行为的;
2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
2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
3.4 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经评标小组讨论,并得到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后,可以
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和说明,以确认正确的内容。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不完整内容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结果。
供应商对需要澄清和确认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回答,要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评标小组。澄清问题的答复函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
在澄清或说明问题时不允许更改投标文件中任何实质性内容。
3.5 详评
由评标小组依据综合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三、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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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
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招标
文件前附表。评委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
投标人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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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包、九包:
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
单项
分值
报价评审
30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
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30 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
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30。
30
分
技术评审
50分
参数应答: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清晰,明确并且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持
的(必须在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或者彩页中有相关的支持资料或者证
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得 30 分;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清晰,但并未提
供完整的技术支持的得 15分,技术参数应答不清晰且未提供完整的技
术支持不得分。(满分 30 分)
30分
产品选型:投标产品选型合理、应标方案完整且配置齐全的,得 5分;
投标产品选型基本合理、应标方案基本完整且基本配置齐全得 2分;
不合理不齐全的不得分。(满分 5分)
5分
综合考量:根据所投产品的先进性、可行性、合理性及安全可靠性,
经济效益分析切合实际、内容全面,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
品等横向比较打分,优得 5分,良好得 3分,一般得 1分,差不得分;
(满分 5分)
5分
实施方案:有详细的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安装调试措施得当、质量保
证措施合理得当得 10分;缺少一项或者该项方案、措施粗糙缺乏针对
性、可行性者得 5分,没有实施方案的不得分。(满分 10分)
10分
商务评审
11分
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规范、完整、目录明晰,所有附件齐全,得
2分;投标文件制作较规范、目录较明晰,主要附件齐全,得 1分(满
分 2分)
2分
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每提供一项得 1分,
最多得 3分;(满分 3分)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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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证书:制造商(供应商)能提供如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颁发的
有关企业诚信、荣誉的证明材料、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AAA级重合
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每提供一项得 3分,最高得 6分,没有不得分;
(满分 6分)
6分
售后服务
9分
授权书:供应商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
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得 4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4分)
4分
售后服务方案: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提供 2
年以上保修期,有详细得当的质保期内服务措施,得 5分;提供 1-2年
保修期,有详细得当的质保期内服务措施,得 2 分;没提供售后服务方
案和质保期的不得分。(满分 5分)
5分
四、确认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八之规定,采购人依法享有按评
标报告得分顺序确定中标人的权利。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提出书面评标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意见,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不超过 3 名有排序的中标
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
人。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须补偿由此给采购人
带来的损失后(即补齐与第二中标候选人之间的投标报价差额,并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
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投标人得分出现绝对相等时,以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由采购人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五、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同
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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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
当事人。
六、评审的纪律与注意事项
评标小组在对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
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变更采购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
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代理机构将视项目具体情况组织重新招标或报
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
八、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
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
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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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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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包号:
序
号
设备(货物)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投标价格
交货期
单价 总价
1
2
3
…
投标总价(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
小写:
大写: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交纳形式: □银行转账 □银行汇票 □银行电汇
其他事项申明: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总价外另有价格折扣的,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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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包号
品目
号
产品(设备)名
称
型号 生产
厂商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报价
本 项
合 计
大写人民币:
验 收
费 用
验收费用 金额
其它费用 金额
…… 金额
本 项
合 计 大写人民币:
其 它
费 用
管理费用
金额
税务费用
金额
运输费用
金额
……
金额
本 项
合 计 大写人民币:
总 报
价 大写人民币:
注: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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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单位名称) 的_(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_(标的名称)_,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____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_(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 _万元,属于_(中 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企业公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注: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提供以下声明函,不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不
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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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函
致: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的 XXX 所需 XXXX 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本次投标。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
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
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
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 60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
约束。
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8、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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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姓名: ,性别: ,年龄: ,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招标编号为 XXXX项目投标活动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
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与供应商的营业
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45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本授权函声明:(投标人全称)任命(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
人,参与招标编号为 XXXX 项目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
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印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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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地址 注册登记号
经营地址 税务登记证号
单位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年月-年月
资质情况
联系电话 传真
主要业绩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职 称 学历
投入本项目服务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类别 职务 姓名 常住地
证件名称
(附证件)
级别 证号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备注: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
方要求出示 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签章) :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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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公告及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请依次列明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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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本公司在最近三年( 年 月至今)内没有骗取入围和严重违约及重
大违法记录 问题。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承诺方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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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商务文件
(一)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序号 条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
实际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实际
要求
响应情况 说明及证明材
料 响应/偏离
备注: 响应/偏离栏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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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类项目业绩情况一览表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内容 签约日期 合同总价
项目负责人
及电话
备注:提供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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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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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商务文件
(请依次列明标题)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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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技术文件
(一)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包号 品目号 所投货物名称 所投货物参数 招标技术要求 偏离内容 说明
说明:
1、“偏离情况”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2、请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四章”中的采购需求认真填
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所投产品的技术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 技
术文件。
3、投标供应商不能简单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条款作为投标技术参数的应答,应按
投标产品填写真实技术参数值,并提供证明材料。没有证明材料佐证的“正偏离”、
“无偏离”,评标委员会评审中可以不予认可,并可判定投标产品对该条款的投标响应
为“负偏离”;若投标人仅是简单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作为投标参数的应答,且未
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其响应的真实性,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该投标为无效投标。同
时,未提供或未能有效提供所投产品的证明文件,不能有效说明其性能、技术参数、质
量或无法保证质量以及导致评审专家理解上的误差,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④“说明”系指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类型、证明材料与技术参数相对应的 页码
及条款号。如:检测报告第 x 页第 x 项。不按要求填写“证明材料说明” 或提供虚
假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4、本表必须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5、本表中的文字和数字必须打印,手写无效。
6、本表无效,意味着整个投标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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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表可以续行。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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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数应答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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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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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考量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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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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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所投产品的详细资料、全套实物及广告彩页
1、含技术参数的彩页;
2、产品技术说明书;
3、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技术资料;
我单位郑重承诺以上所提供的材料是真实的,否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
一切责任。
注意:彩页、说明书均要求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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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技术文件
(请依次列明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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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售后服务文件
(一)制造厂商授权书
致: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根据本文件宣布,授权单位 (公司名称) 、 (公司注册地址) 合法授权 (公
司名称) 、 (公司注册地址) 为正式的合法代理商,全权代理我公司产品,参加贵
单位组织的有关 (项目名称/编号) 的磋商活动。
授权单位:(盖章) 代理商:(盖章)
授权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代理商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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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售后服务方案和质量保证承诺函
主要内容应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简介:
2、已做项目简介:(请供应商详细列出被供给货物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及货物的数量、
规格、型号、年份等)
3、其它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4、质量保证(包括国家或国际认证资格证明、产品品质检测报告、质量承诺等):
5、供货期限承诺书
6、……
供应商代表手写签名: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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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采购合同(参考)
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货物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需方: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供方:
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就 事宜达成供需关系。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
一、数量及价格: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包含装车运输
及税务费用等
二、结算方式及时间:
设备到场,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15 日内支
付设备总额的 65%,即 元(大写: 元整);设备运行正常且满 60 日历天后,支
付设备总额的 30%,即 元(大写: 元整);余款 5%作为质保金,即 (大写:
元整),质保期满后无息一次性支付。
三、质量与验收标准:
供方保证为需方所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需要,具体
见附件。
四、交货地点、时间和及运输方式:
1、交货地点: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场内
2、供方自合同签订之后按照需方要求,在需方通知供货后 日内将货物交付需方。
3、运输:由供方将产品运送到需方指定的地方,运费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及随货资料交付:
1、包装:供方免费提供货物运输过程中必要的包装,由于包装不良导致的货物损
坏、变质或者丢失,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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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方须提供货物的说明书、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单等相关资料。
六、质保期及服务承诺:
质保期 月,自货物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严格按照产品质量说明书规定
条款执行。在货物质保期内,因货物自身问题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相应赔偿
责任。质保期满后,供方仍需确保提供服务优质、价格合理的有偿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1、供需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不得私自违背或者终止合同。如供方违反合同约定或
者拒不执行本合同,应当赔偿需方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作为需方的经济损失补偿。
2、供方的产品不能满足需方的要求,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时,需方有权退货,并
要求供方赔偿需方经济损失。
3、供方必须严格按照需方规定的时间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需方发送函约定时间
为准,如不能按期供货,每逾期一天赔偿合同总价款 1‰的违约金作为需方的经济损失
补偿。
八、争议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先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需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当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事
故发生后十日内提交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可以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有效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
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柒份,需方持陆份,供方持壹份(传真件及扫描件有效)。
2、所有合同及附件的更改需书面签字确认;所有对合同与附件的补充和修改,均
须双方签字,并作为合同及附件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4、附件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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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盖章):甘肃农垦天牧乳业有限公司 供方(盖章):
住 所:甘肃省金昌市双湾镇龙口村南滩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2021-05-25T09:40: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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