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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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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6 09:14

一、项目编号:GLD2021-044Z

二、项目名称: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项目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陕西宝地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9号创业研发园C区1号瞪羚谷7C105A

成交 金额 : 491,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044Z报价.jpg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项目 陈燕、蒲建社 刘少华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7,36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地址:三原县县委院内

联系电话:029-3228180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话:81315599转6024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55 号天朗经开中心 25 层2505室

联系方式:81315599转6024

十、附件:

044Z 磋商文件.docx

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6日


项目编号:GLD2021-044Z



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人: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55 号天朗经开中心 25 层2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5-25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LD2021-044Z

2、项目名称: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项目

3、预算金额: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项目,1项, 采购预算:500000.00元, 项目概况:食堂餐饮服务管理,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项目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5-31 00:00:00 至 2022-05-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餐饮服务行业所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5-17 17:00:00 止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55 号天朗经开中心 25 层2505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请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5-25 14:00:00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55 号天朗经开中心 25 层2505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地址:三原县县委院内

联系电话:029-3228180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工

电 话:81315599转6024

传 真:81315599转6024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 55 号天朗经开中心 25 层2505 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附 件1:


投标保证金收取说明


一.采购活动涉及的投标保证金须采用转账或汇款等方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按无效文件处理

二.请将款项汇至以下指定的银行账户内:

招商银行:磋商保证金

名 称: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1299 0987 7110 111

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汉城南路支行

三.供应商汇款时,需备注清楚所汇款的项目编号、标段号(若有),汇款后及时向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确认是否到账,因自身原因导致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投标保证金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报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避免因银行退票等其他情况,出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情况影响您的正常投标。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话/传真

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邓 工

029-81315599转6024

2

项目名称

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项目(项目编号:GLD2021-044Z)

3

招标内容

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项目

4

项目预算

500000.00元(若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按无效文件处理)

5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1

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

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开评标现场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餐饮服务行业所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8)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

注: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单独递交上述资料并加盖公章,缺少任何一项或某项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评分标准。

10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日(从磋商截止之日算起)

11

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1-05-17 17:00:00 止

发售地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谢绝邮寄,售后不退。

12

保证金

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请供应商于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交纳(逾期未交或在截止时间内未收到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

3.以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须在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备案。投标供应商违约,开具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1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份

1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 间:2021年525日下午14:00

地 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5

磋商时间及

地点

时 间:2021年525日下午14:00

地 点: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6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按季度结算。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1.招 标 人: 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3.监督管理机构:三原县财政局

4.投 标 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写。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⑤《节能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2-1.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监狱和戒毒企业应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5.供应商应如实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如存在虚假应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3-1.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3-2.环境标志产品根据《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3-3.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磋商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投标报价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等),未提供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计分明细表及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计分。 

3-4. 若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3-5. 同一标段的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部分计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计分,强制类产品不给予计分。 

3-6.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不重复计分;同时列入国家级清单和省级清单的产品不重复计分。 

3-7.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组成。

5.招标人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可以以书面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招标人及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若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作废标处理。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7-2.无论是采购代理机构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的澄清,都将于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合格的供应商。

7-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所有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4.根据采购工作进展实际情况,招标人可酌情延长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若延长将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

8.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无效。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招标使用。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如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中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不相符合的情况,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某个或多个条款依我国法律.法规被认定为非法.无效或不可执行的,该无效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亦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性和可执行性。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1、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如果供应商被查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记录作为证据留存。

2、供应商须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因资质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法律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餐饮服务行业所需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8)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保函。

注: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单独递交上述资料并加盖公章,缺少任何一项或某项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4-1.各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4-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部分应包括:

1.竞争性磋商函

2.报价一览表

3.技术商务偏离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资格证明文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7.服务方案

8.服务承诺

9.履约能力

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宜

11.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2.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

5.供应商必须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不得未经同意将本项目内容进行转包实施,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6.接受招标人委托的相关单位对服务内容、质量、进度、实施方案.价款支付与结算审核等的监督和管理。

7.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和串通磋商。

8.磋商内容填写说明

磋商报价一览表为要求按格式填写。若供应商填写有误,采购代理机构将默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

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计量单位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答疑

10-1.答疑的目的是澄清.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供应商应当将需要招标方澄清的问题致函(传真)招标代理机构,有关问题在会及时解答。若投标单位不按时领取答疑稿,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10-2.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及解答内容,将统一整理为书面材料,若口头解答与书面材料不符时,以书面材料为准。书面材料将发送至所有供应商,答疑材料视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不符,以答疑书面材料为准。

11.磋商报价

11.1 投标货币:人民币 单位:元。

11.2 本项目供应商须填报磋商总价,磋商总价大于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各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次招标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的总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任何选择性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11.3 供应商须对完成《服务内容及要求》所有服务内容要求进行完整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拒绝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的投标。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个服务专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报价无效,按废标处理。

11.4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

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5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11.6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标准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投标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

1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2)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3)全套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增删。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3-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

a、磋商时,供应商应自行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封装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本”字样,并在密封条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b、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律采用书籍方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共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件一份,单独密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须加盖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各封装袋上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a.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b.采购代理机构推迟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时,应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c.逾期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a.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b.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须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并在封面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接受,但不退还原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

c.撤回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由有权人(法人代表或被被授权人)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磋商,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被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磋商的正式文件。以在竞争性磋商开始前送达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为准。

d.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e.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标准:

a.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供应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a.磋商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1)竞争性响应磋商文件.投标函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

(2)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大缺项漏项,或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款项的;

(3)投标人有围标、串标现象,经查证属实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⑦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b.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算90个日历日。

四、磋商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00元

2、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须采用转账、汇款等方式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或采用投标担保函的形式支付。

(2)供应商汇款后及时向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确认是否到账,因自身原因导致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后果自行承担。

注:开标现场不办理保证金收取事宜。若采购代理机构未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收到款项,其投标将被拒绝。

3.以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须在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备案。磋商供应商违约,开具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本次磋商顺利进行而对供应商的约束。

5.退还保证金:

(1)所有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执合同复印件5个工作日内退还

注:退还保证金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至下午4:00。

6.如磋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担保函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招标人损失:

6-1.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谋取成交的;

6-2.供应商有围标.串标现象,经查证属实的;

6-3.供应商在该项目磋商期间擅自退出磋商活动的;

6-4.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

6-5.供应商自行放弃成交资格的;

6-6.成交单位不在规定的时效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6-7.成交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磋商服务费的;

6-8.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6-9.成交单位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未能按规定期限进行服务的;

6-10.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描述不符的。

五、磋商、评议及定标

1.磋商

1-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通知招标人参加。

1-2.所有参会人员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3.合格供应商按规定提交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后到磋商截止时间前如中途要求撤回,若不影响正常开标时,且招标人可以接受,可退还其磋商响应文件。

1-4.不合格供应商按规定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开封,但不退还磋商文件(包含纸质及电子版)。

1-5.磋商会议程序:

(1)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首先由供应商代表.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方共同签署《拒绝商业贿赂书》。

(3)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被被授权人与监标人当众共同查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未通过审查的将作为无效文件处理。

(4)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依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摆放顺序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并交由评标委员会等待评审,开标现场不公布磋商价格。

(5)招标人对供应商必备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文件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工作。

(6)磋商采购形式:采取背对背的磋商采购方式。即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在符合性评审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认真阅读,并对技术内容.服务标准、商务、报价等集中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磋商。各供应商就磋商中的服务标准、商务、价格、服务方案等内容按要求进行补充.完善.澄清、承诺,但补充完善的内容必须在其授权范围内。磋商小组以补充、完善后的内容作为评审的依据。

(7)通过资质审查.磋商.澄清及承诺等程序且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开标现场不公布磋商价格。磋商小组按其磋商响应文件、最终承诺和最终报价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8)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进行摄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

2.磋商小组

2-1.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参照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在陕西省财政厅评审专家库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特殊情况,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标专家;招标人派代表进入磋商小组(如有)。磋商小组人数应占总人数的2/3以上。磋商小组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职责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2)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就磋商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名单,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对评标过程及各供应商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拟定评标结果;

(6)配合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各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7)配合各部门处理投诉工作。

3.磋商

3-1.磋商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理低价,禁止不正当竞争。从质量标准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单位

3-2.磋商工作程序

(1)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得进入后续磋商工作,内容如下:

a.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

b.资格文件(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必备资质);

(2)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和比较.成交单位的确定过程中,供应商向磋商小组施加压力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3)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实际情况,修改采购需求中的服务标准.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

(4)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对原有的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现场将磋商文件的变动部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4.定标

(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认真评审。经过评审.磋商.澄清等程序后,从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标准要求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打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2)磋商小组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记名评分,其合计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并汇总排序。

(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确认。

(4)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和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原因不作任何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含纸质及电子版文件)。

5.评分标准: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磋商

报价

2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服务方案


70分

1、建立合理,可行的加工、安全、卫生等管理制度根据响应程度,制度合理完善、可行性高6-10 分,制度较完善、可行性一般计0-6分。

2、饮食搭配的合理性、营养均衡性、食品花色的多样性食谱的可行性,根据响应程度饮食搭配合理完善、可行性高6-10饮食搭配较完善、可行性一般计0-6分

3、食堂日常管理、保洁实施方案,根据响应程度,方案完整6-10 分,方案一般计0-6分

4、对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措施及违约责任的承担与赔偿,根据响应程度案完整,责任划分明确6-10分案一般计0-6分

5、针对本项目有具体可行的服务承诺,能够保证项目的实施,能够提供餐饮需求,根据响应程度,服务承诺完整具体6-10分,服务承诺一般计0-6分
6、设备操作安全性及菜品卫生、质量问题的保障措施:设备安全方案,食品安全方案,出品质量保证方案等,根据响应程度,方案完整、可行性高计0-10分,方案较完整。可行性一般计0-6分
7、供应商厨师具有厨师证持证上岗,中级每人得3分(最高得6分)、初级每人得1分(最高得4分),没有提供不得分,满分10分。

履约能力

10

1. 以合同的形式提供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每一份计2,计满10分为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没有日期或签订日期不清晰的不得分)

注:(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 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1) 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内容打分,由高到低进行,推荐出成交候选单位。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写出评审结论报告,送采购方审定。

(%1) 采购代理机构在整个评标工作结束后,将把售标.开标.评标及推荐成交全过程的情况以书面形式(评标报告)报送采购方审核,同时报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备案。

6.特殊情况处理

6-1.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磋商报价得分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磋商报价的得分相同,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上述两项得分相同,则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6-2.当供应商某评分项出现未报.漏报或零报价时,该分项得零分,并不参与磋商报价分的计算。

6-3.评审过程中,若出现本评分方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待磋商小组商榷后再进行复会。

六、成交通知

1.确定成交单位

1-1.招标人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确认函》确定成交单位。

1-2.采购代理机构接到招标人的《定标复函》后,将成交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

2.采购代理机构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成交单位应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提供磋商担保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招标人损失。

七、合同授予

1.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成交单位因自身原因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单位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八、磋商服务费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参照国家计委2002年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2011年颁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号)采用现金、转账或汇款方式向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交纳招标服务费。

1.1 招标服务费指定银行账户

中国银行:招标服务费

名 称: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万寿路支行

账 号:1028 4964 6773

2.招标服务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方式缴纳。

3.成交单位如未按上述第1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其他

1.如果发生下列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或招标方将报请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继续进行评审或重新组织采购:

1-1.经资格审查后,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2.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不足三家的,招标方不能支付的;

1-3.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认定供应商投标报价存在价格不实的现象;

1-4.有证据证明有围标现象的发生。

2.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2-1、开标现场供应商未签名报到的;

2-2、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

2-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拒绝商业贿赂

遵照陕西省财政厅的规定,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都要签订相应的《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对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4.质疑与投诉

4-1.质疑

供应商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有疑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第94号令的规定处理;投标人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进行质疑。

4-2、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厉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机构投诉。

4-3、质疑与投诉的所涉及的相关书面文件谢绝邮寄、传真、电子文件等形式,质疑投诉者在递交质疑与投诉的书面文件时,须出示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29-81315599;联系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55号天朗经开中心25层2505室)。
5、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

6、关于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的说明

6-1、供应商在投标、履约、融资等环节可自愿选择采取信用担保的形式。

6-2、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6-3、担保机构选择参考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担保机构名单。




第四部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年

二、工作内容:

1、机关食堂早、中、晚餐膳食供应工作,确保所食膳食花色品种及营养搭配,以及膳食安全卫生,保障县级领导及接待人员正常用餐 ;

2、负责餐厅卫生清洁,包括地面;墙面、餐厅内部设备工具及用餐工具的卫生清洁工作;

3、按照相关餐饮各项规定建立食品卫生、消杀台账,保障用餐卫生安全。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派驻甲方人员的详细名单和职责,服务人员应包括厨师长、主厨、面点师、帮厨、洗消工、服务员、保洁员等。

5、由乙方负责甲方餐厅早、中、晚餐的膳食供应工作,确保所食膳食的花色品种及营养搭配,以及膳食的安全卫生,保障甲方人员的日常用餐(其中包括来访客户招待餐),同时负责餐厅的卫生清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餐厅地面、墙面、餐厅内部设备工具和就餐用具的卫生清洁工作。

6、日常膳食由乙方厨师长于每周四前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周菜谱,交甲方(或其授权代表)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乙方厨师长自收到甲方签字确认的每周菜谱,然后根据人均标准于每日下午 16:30分前,提交次日的物料采购清单,所需物料由甲方负责采购。

7、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有关食品卫生、消杀等各种台账。

三、工作要求:

1、乙方人员服务态度良好,使用文明用语、无争执、谩骂和斗殴现象;

2、饭菜质量员工满意度75%以上;

3、加工过程中原材料的非正常消耗不超目标3%;

4、环境卫生5S评比符合要求;

5、乙方人员无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现象;

6、厨房设备、工具、设施维护与保管良好,无丢失与人为损坏现象;

7、按甲方规定时间按时开饭;

8、无任何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9、乙方派到甲方餐厅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

四、人员构成

1、供应商承担甲方员工一日三餐的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供应商在甲方员工餐厅的工作人员不少于 7 人。
2、上岗人员须持有健康证。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模板)

一、合同格式

三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食堂餐饮服务管理项目(项目编号:GLD2021-044Z ),在三原县财政局的监督管理下,由陕西广联达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 (以下简称“买方”)确定 (中标单位名称) (以下简称“卖方”)为中标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买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服务内容) ,并接受了卖方以价格(中标金额大写)(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服务。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

3.考虑到卖方提供的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季度结算

二、协议期限

合同服务期为_______年。

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日。

三、合作方式

1、甲方指派管理员负责干部职工餐厅的日常监管。

2、乙方承担甲方员工一日三餐的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其中包括来访客户招待餐。若甲方职工餐厅有领导接待,乙方需委派符合甲方工作需求的厨师进行服务。

3、乙方任命的现场经理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甲方与乙方工作人员不存在雇佣关系。乙方工作人员的管理费用(含人员基本工资、奖金、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由乙方承担。

4、甲方按季度向乙方支付餐厅劳务承包费用。

5、承包方必须严格履行承包合同要求,不得转包或分包给他人管理经营。四、工作内容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派驻甲方人员的详细名单和职责,服务人员应包括厨师长、主厨、面点师、帮厨、洗消工、服务员、保洁员等。

2、由乙方负责甲方餐厅早、中、晚餐的膳食供应工作,确保所食膳食的花色品种及营养搭配,以及膳食的安全卫生,保障甲方人员的日常用餐(其中包括来访客户招待餐),同时负责餐厅的卫生清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餐厅地面、墙面、餐厅内部设备工具和就餐用具的卫生清洁工作。

3、日常膳食由乙方厨师长于每周四前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周菜谱,交甲方(或其授权代表)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乙方厨师长自收到甲方签字确认的每周菜谱,然后根据人均标准于每日下午 16:30分前,提交次日的物料采购清单,所需物料由甲方负责采购。

4、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建立有关食品卫生、消杀等各种台账。

五、人员构成

乙方承担甲方员工一日三餐的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乙方在甲方员工餐厅的工作人员不少于 7 人。

六、工作标准

1、乙方人员服务态度良好,使用文明用语、无争执、谩骂和斗殴现象;

2、饭菜质量员工满意度75%以上;

3、加工过程中原材料的非正常消耗不超目标3%;

4、环境卫生5S评比符合要求;

5、乙方人员无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现象;

6、厨房设备、工具、设施维护与保管良好,无丢失与人为损坏现象;

7、按甲方规定时间按时开饭;

8、无任何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9、乙方派到甲方餐厅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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