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本级][线下]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流标公示
[2021-05-26]
流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XYAX2021-GK001
采购项目名称: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二、项目流标的原因:
因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满足法定家数,故做流标处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地址:新余市赛维大道5718号
联系方式:1397906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长青北路金地公馆617室
联系方式:0790-6237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979062288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0.0元
附件下载:
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pdf
1
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YAX2021-GK001
2021 年 5 月
2
目录
第一章、磋商文件 ....................................................................... 3
一、磋商邀请 .......................................................................... 3
二、磋 商 须 知 ....................................................................... 6
(一)总 则 ....................................................................... 6
(二)磋商文件 ...................................................................... 7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 8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 10
(五)磋 商 与 评 审 ............................................................... 10
(六)授 予 合 同 .................................................................. 16
三、采购项目需求 ..................................................................... 18
一、项目清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 采购需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合同文本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26
1.目录(自拟) ....................................................................... 32
2.响应函(格式) ..................................................................... 33
3.响应项目报价一览表(格式) ......................................................... 34
4.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格式) ........................................................ 35
5.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 36
6.资格证明文件 ....................................................................... 37
6-1 联合体协议(仅适用于联合体响应) ................................................ 37
6-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机构代码证(副本) ........................ 38
6-3.响应人关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 ........................ 39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 39
6-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 .......................... 40
6-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格式) ..................................... 41
6-7.响应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 43
6-8.响应人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 44
6-9.响应人关于社会信用信息记录良好的书面声明函(格式) .............................. 45
6-10.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 46
7.技术文件 ........................................................................... 47
8 政府政策 ............................................................................ 48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 48
8-2.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
式) ............................................................................... 49
8-3 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格式-如适用) .............................................. 50
8-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 50
8-5 属于品目清单的节能、环保产品 .................................................... 50
9.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 51
11.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 5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第一章、磋商文件
一、磋商邀请
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的委托,依据新余市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余购 2021F000452459 号采购计划,就其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
响应。
(一)项目编号:XYAX2021-GK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预估金额
(万元)
配送服
务有效
周期
技术参数
1
新余市公安局特巡
警支队食堂食材定
点配送采购项目
批 1 80万元 一年 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
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
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
3.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6.1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21年 5月 13日—2021年 5月 2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线下报名栏目进行报名,并将下列材料扫描发至 2580549198@qq.com(注明报名项目
4
名称)确认报名,未确认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
1)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报名确认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生成)。
6.2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可自行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 5月 25 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
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西大道 1958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届时请各响
应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
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
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
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元),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以公司转账的方式汇入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
户,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账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本项目使用“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到账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账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上述账户为本次保证金缴纳母账户,虚拟
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投标投标人需先用企业 CA 数字证书在网上报
名,报名成功后才可以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
缴纳至新余市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在进行大额(汇款金额>5万元人民币)
跨行转账时,请在工作日每天早上 9点至下午 4 点之前完成。技术支持电话:江苏国泰新
点软件有限公司 400-998-0000.保证金咨询电话:0790-6422792,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财务。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
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注: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现
场,以便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单独装袋!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人民币 壹万贰仟元整 (?:12000元)。
(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已购买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地 址:新余市赛维大道 5718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79062288
代理机构: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长青北路金地公馆 617室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790-6237330
邮箱: 2580549198@qq.com
6
二、磋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单位”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方。
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承包商或供货商。
2.4“成交人”系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签名”系指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个人印鉴章。
2.6“日期、天数、时间”系指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2.7“元”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货币。
2.8“公章”系指投标人的行政章,不接受加盖其他印鉴(如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有
序号的章等印鉴)的磋商响应文件。
2.9 本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
不包括本数。
3、响应费用
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 本次招标将组织第三方验收,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验收,验收
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请各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4、合格的投标人
4.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企
业均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4.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磋商响应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
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4.3.1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参加本项目。
4.5响应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响应。
7
4.6 投标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特殊行业(仅限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
力、电信行业)投标人允许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但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公司的授
权函,否则无效响应。
4.7 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的,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复印件);
4.8 联合体响应
4.8.1 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投标人信用记录
4.9.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其他政府网站(网址后缀为.gov)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进行
信用记录查询。
4.9.2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截止时间。
4.9.3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9.4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由评审专家审核。
4.9.5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妥善保管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仅适用于本项目,不会
用于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无关的其他事项。
5、分包的规定
5.1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5.2 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
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仅适用于允许分包)。
(二)磋商文件
6、磋商事项说明
6.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
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或被判定为无效响应。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澄清与答疑
7.1本项目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送
达形式(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
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各投标
人应注意浏览。
8
7.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
其为同意。
7.3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
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
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以补充(变更)公告的方式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8.2 补充(变更)公告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磋商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修改后的
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指定网站公告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
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
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存在外文的,应提供相应内容的第三方翻译机构中文翻译本并对翻
译本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
计量单位。
10、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投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胶装成册和封装。
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
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0.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公告及答疑进行编
制。投标人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磋商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少于:
11.1.1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11.1.2响应函(格式)
11.1.3响应项目报价一览表(格式)
11.1.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格式)
11.1.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
11.1.6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1.1.7技术文件
11.1.8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9
11.1.9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11.1.10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11.1.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1.2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报价
12.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
12.2 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责任范围及合同草案条款进
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响应价格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
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响应价格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
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1.3投标人所响应项目的价格一律采用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11.4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3、响应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3.2在开启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视为非实质
响应而予以拒绝。
13.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13.3.1投标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的;
13.3.2投标人未按照采购程序规定签名确认的;
13.3.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3.3.4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13.3.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3.3.6成交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3.3.7成交人提供虚假材料,被磋商小组查实的;
13.3.8成交人拒不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13.3.9其他被认定不予退还情形的。
14、响应有效期
14.1响应有效期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开启之日后 90天。
14.2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响
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
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
响应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响
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
期内继续有效。
10
15.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提交壹式叁份磋商响应文件(1份正本、3 份副本),磋商响应
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磋商响应文
件。
15.3磋商响应文件中除签名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或黑色墨水手写外,其余内容一律采用打
印。
15.4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
定代表人(经营者)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资格证明。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
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原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副
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15.5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
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签名和盖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
16.2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并按注明的
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16.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响应截止期
17.1在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递交的磋商响
应文件。
18.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材料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
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补充”、“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知”
字样。
18.3在响应截止期至磋商响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
能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4补充、修改的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 商 与 评 审
18、磋商小组的组成
18.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按有关规定通过随机方式从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3名评审专家,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1
18.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避:
18.2.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18.2.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18.2.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2.4 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2.5 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2.6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
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9、磋商
19.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磋商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时,由采购人及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磋商响应文
件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磋商情况,经当场确
认无误后当众开启。
19.3磋商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
适的其它内容,并做好磋商记录。
20、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20.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20.2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20.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20.4本次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
2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响应
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
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
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
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
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4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
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
12
离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认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真实无误的
内容,而不依据外部证据。
21.5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
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21.6在初审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
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6.1磋商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磋商响应文件有两本及以上
正本的;
21.6.2投标人未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响应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的;
21.6.3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6.4磋商文件规定为国产产品,提供进口产品参加磋商的;
21.6.5磋商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印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
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有效授权的;
21.6.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1.6.7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编排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
不清的;
21.6.8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
21.6.9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1.6.10投标人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投标人的;
21.6.1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采用电脑打印响应报价的(单价和总价);
21.6.12磋商响应文件未进行胶装的;
21.6.13现场签到的响应代表与响应文件中响应代表不一致的;
21.6.14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
21.7磋商小组磋商后,投标人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7.1投标人的技术参数及要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7.2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致使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1.7.3商务要求(质保期、交货期、付款方式等)不能满足的;
21.7.4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2、在竞争性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2.1属于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的(符合财库【2015】124
号文规定的项目除外);
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致使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3
22.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满足废标情况的。
23、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3.1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23.2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投
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
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
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但响应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
内容不得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其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加盖公章。
23.3投标人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
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4、磋商的步骤: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
的磋商机会。
2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采购人代表确认。
(1)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
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采购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采购响
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3 最终报价(二次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
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 3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社
会有资本)只有 2 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社
会资有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
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
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成交价,在合同履行
过程中不得更改,并作为评审依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
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可以为 2 家。
(4)若没有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修改或对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后报价高于
上一轮报价视为无效响应;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
改,提高了要求,最后报价可以高于上一轮报价。
(5)最后报价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
14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投标人的保证金。
25、评审办法
25.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25.2磋商小组按最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有效投标人排序,并按照排名顺序推荐候选
人。最终评审得分相同时,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评审得分和报价得分相同的,
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5.3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或者最终报价(二次
报价)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材料)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6.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26.1 中小企业(含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磋商响应
26.1.1 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
本项所称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服务);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6.1.2 中小企业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
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响应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服
务)的,必须同时提 供货物(服务)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
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6.2 监狱企业 参加响应
26.2.1 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6.2.2 监狱企业参加响应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6.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响应
26.3.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
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服务)、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15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
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
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
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6.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响应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6.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参加响应
26.4.1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6.4.2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6.4.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26.4.4 如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26.4.5 对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优先或强制采购。
26.4.6 对于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26.4.7 采购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7、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响应享受的政策
27.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7.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
采购政策。
2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7.4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
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仅适用于联合
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仅适用于联
合体响应)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
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仅适用于联合体响应)
28、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方法
28.1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按下述评标方法进行评审,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
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大让利幅度由高到
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大让利幅度相同的,按技术评分高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大让利幅度
相同同时技术评分相同的,按商务评分高低顺序排列。如果还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本着公平
公正的原则通过抽签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抽签细则,公开招标现场制定)。
28.2 评标委员会应在项目评审结束后打印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专家签字后完整地移交
给采购人。
16
29、资格预审
29.1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30、确定成交人
30.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
告后 5个工作日内,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评审专家小组推选的第一名候选配送公司进行实地
考察,确认配送公司在场地、人员配备、车辆配备、检测设备(或同等功能的检测设备)(食
品留样柜,农药残留检测仪,干燥箱,食品安全检测仪)等硬件条件符合要求,如发现条件
不符,则重新抽取 3名评审专家,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等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不符合条
件的进行核实,给出核实意见,评审小组复议后,确认情况,则取消候选资格,向后顺延,
并按以上要求考察第二名候选人,以此类推。
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单位,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
定中标单位。
如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其它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新
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仍按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先后依次确定中标人。
30.2 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一个工作
日。
31、投标人询问和质疑
31.1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询问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止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31.2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31.3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1.4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4.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31.4.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31.4.3提起质疑的日期。
31.5投标人的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
(六)授 予 合 同
30、成交通知书
30.1成交结果公示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在 五
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30.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3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投标人,同时按照
本磋商文件的规定退还所响应保证金。
17
31、签订合同
31.1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磋商有效
期内撤回其响应处理。
31.2 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解释权
32.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新
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3、未尽事宜
33.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8
三、采购需求
一、配送范围
1、单位共有2个伙食点需纳入食材配送范围,分别为: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
队食堂(赛维大道5718号)1个点、看护队食堂(狮峰北路49号)1个点。
2、单位共有4个办公点需纳入工作餐配送范围,分别为:特巡警支队城北巡逻
点(赣新路口世纪证券门口)、特巡警支队四大队(市委政法大楼后)、特巡警支队火
车站巡逻点(城南火车站广场)、特巡警支队技术中队(市新鑫驾校内)。
二、产品主要技术规格
1.1、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配送需求表
编号 种类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备注
1.
畜肉类
五花肉 三层五花肉 斤
2. 里脊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
坚实感,肉的表面及切面湿润,不粘手
斤
3. 瘦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有
坚实感,肉的表面及切面湿润,不粘手,
颜色鲜艳、少筋
斤
4. 猪肝
色泽新鲜,整体呈红褐色,有肝叶完整,
无脂肪,无胆汁污染。
斤
5. 猪心
色泽新鲜,心肌为红色或淡红色,结实而
有弹性,无寄生虫、脓包炎症等病变
斤
6. 猪脚 色泽新鲜,干净整洁,无猪毛 斤
7. 龙骨 肉要均匀 斤
8. 排骨 肋排,不带肉 斤
9. 筒子骨 肉骨均匀 斤
10. 新鲜猪耳 色泽新鲜、干净无猪毛 斤
11. 牛肉
肉呈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食紧实,有
坚实感,肉的外表及切面微湿润,不粘手
斤
12. 牛腩 肉厚,筋少 斤
13. 羊肉 新鲜带皮、干净无羊毛 斤
19
14.
禽肉类
三黄鸡
新鲜宰杀,干净整洁、无鸡毛,有头颈、
有腿翅,有内脏,1公斤以上。
斤
15. 鸭子
新鲜宰杀,干净整洁、无鸭毛,有头颈、
有腿翅,有内脏,1.5公斤以上。
斤
16. 乌鸡
新鲜宰杀,干净整洁、无鸡毛,有头颈、
有腿翅,有内脏。
斤
17. 鸡腿 表皮光滑,无淤血,大小均匀、无冰块 斤
18.
水产品
类
小鱼
新鲜活鱼,包括餐条鱼、小鲫鱼、小杂鱼、
棍子鱼等,0.2公斤以下
斤
19. 小泥鳅 新鲜活鱼,小拇指粗细
20. 草鱼 新鲜活鱼,2公斤以上 斤
21. 青鱼 新鲜活鱼,2公斤以上
22. 雄鱼头 新鲜活鱼,1.5公斤左右 斤
23. 桂鱼 新鲜活鱼,0.4公斤左右 斤
24. 带鱼 每条不低于 500克,无冰块 斤
25. 小黄鱼 大小一致,0.2 公斤左右,无冰块 斤
26.
禽蛋类
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无破损、裂纹,无霉斑,
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打开后蛋黄完
整,蛋白澄清透明,无异味
斤
27. 鸭蛋
蛋壳清洁完整,无破损、裂纹,无霉斑,
整个蛋呈白色,打开后蛋黄完整,蛋白澄
清透明,无异味
斤
28. 皮蛋
外表无破损、裂纹,无霉斑,打开后整个
蛋凝固、不粘壳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
黄色,没有霉味、酸味、无辛辣味。
斤
29. 咸蛋
蛋壳完整无损、裂纹或霉斑蛋黄凝结、呈
橙黄色或淡红色,煮熟后,可见蛋清白嫩,
蛋黄口味有细少感,富有油脂
斤
30. 鹌鹑蛋
蛋壳清洁完整,无破损、裂纹,打开后蛋
黄完整,蛋白澄清透明,无异味
斤
31.
蔬菜类
青辣椒
色泽鲜艳,无萎焉、枯榻、损伤、病变,
大小均匀
斤
32. 红辣椒
色泽鲜艳,无萎焉、枯榻、损伤、病变,
大小均匀
斤
33. 生菜 色泽鲜艳,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 斤
20
泥土,不洒水
34. 小青菜
色泽鲜艳,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
泥土,不洒水
斤
35. 大蒜
色泽鲜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不洒
水。
斤
36. 土豆 无泥土,100克以上 斤
37. 西红柿 色泽鲜艳,无清白色 斤
38. 四季豆 不要太老、适中 斤
39. 黄瓜
色泽鲜艳,瓜体直,均匀整齐,无折断损
伤,无病虫害,不能太粗
斤
40. 洋葱 无干皮、泥土 斤
41. 白萝卜 水分饱满、无内空 斤
42. 莴笋 无萎焉、枯榻、去皮、无内空 斤
43. 黄牙白
色泽鲜艳,无萎焉、茎基部削平、无枯黄
叶、病叶,泥土,不洒水
斤
44. 山药
无泥土,粗细均匀,直径 3厘米以上,无
损伤
斤
45. 茄子 不要太老、新鲜 斤
46. 小米椒 大小适中 斤
47. 花菜 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无损伤 斤
48.
干货调
味类
非转基因
金龙鱼食
用调和油
5升装 瓶
49.
李锦记蒸
鱼油
1.9升 瓶
50. 海天蚝油 6kg 瓶
51.
李锦记料
酒王
500ml 瓶
52. 剁辣椒 2升 瓶
53. 镇江陈醋 420ml 瓶
54.
海天生抽
酱油
1.9L 瓶
55.
海天红烧
酱油
1.9L 瓶
21
56. 白砂糖 色泽洁白明亮,颗粒均匀整齐,无杂质 斤
57. 生姜 本色淡黄,肉质坚挺,不酥软,无泥沙。 斤
58. 大蒜子
蒜头大小均匀,蒜瓣饱满,蒜身干爽无泥,
不带根须,不出芽
斤
59.
王守义麻
辣十三香
118克 袋
60.
水果类
香梨
皮薄肉细,汁多甜酥,无病虫害,无损伤,
每个大小不少于 100克,无打蜡
斤
61. 香蕉 色泽鲜黄,稍带黑斑,无损伤,无苦涩味 斤
62.
苹果(红
富士)
果型端正,皮薄肉细,汁多甜酥,无病虫
害,无损伤,每个大小 150克左右,无打
蜡
斤
63.
桔子
(普通)
光泽鲜亮,果色鲜红或橙红,皮薄肉厚,
汁水充足,无病虫害,无损伤,每个大小
80克左右
斤
64. 南丰蜜桔
光泽金黄,皮薄肉厚,汁水充足,无病虫
害,无损伤,大小均匀
斤
65. 哈密瓜
熟透的,网纹细密美观,肉质细嫩,松脆
爽口
斤
66. 柚子
外形光泽鲜亮,果肉晶莹剔透,汁水充足,
3斤左右
斤
67. 火龙果
表皮光滑,色泽圆润,果形饱满,口感甘
甜,不要过小
斤
68. 橙子
光泽鲜亮,果色鲜红或橙红,皮薄肉厚,
只睡充足,无病虫害,无损伤,每个 150
克左右,无打蜡
斤
69. 贡梨
色泽鲜黄,皮薄肉细,汁多甜酥,无病虫
害,无损伤,每个大小 150克左右,无打
蜡
斤
70. 冬枣 不要太小、不要肉干 斤
71.
奶制品
类
牛奶
伊利、蒙牛、阳光等一线品牌 瓶
酸奶
72.
以上所列食堂食材为常用,如需要购买列表外类别时,市场询价后与配送公司
协商而定参照
22
1.2、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工作餐配送需求表
序号 餐类 地点 送餐内容
送餐
线路
送餐出
发时间
到达
时间
备注
1 早餐 四大队 大餐桶 1 7:20 7:40
2
中餐
四大队 大餐桶 1
11:35
11:55
3 城北巡逻点 打包餐盒 1 12:10
4 技术中队 手提餐桶 2 11:50
5 城南巡逻点 打包餐盒 2 12:10
6
晚餐
四大队 大餐桶 1
17:15
17:35
7 技术中队 手提餐桶 2 17:35
说明
1、所有工作餐均在支队食堂分配打包送出。
2、为确保工作餐按时送达,送餐人员需分两组同时进行。线路 1 为支队食
堂——四大队——城北巡逻点;线路 2 为支队食堂——技术中队——城南巡逻点。
3、送餐车务必保持干净清洁无异味,配备专用保温箱;送餐到达时间无特
殊情况不得超时。送餐车卫生不符合要求,必须立即清洁并扣除当日所有送餐费
用;送餐员未按要求将工作餐送至指定地点或遗失工作餐,由送餐方负责订购同
标准工作餐;除不可抗因素以外,送餐时间超时 15 分钟以上,扣除当天送餐费。
三、确保配送质量
配送公司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质量标准,具有工商、税务、食品检验合
格证、卫生(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明;公司提供的食品有效保质期不少于标定值的
2/3;公司配送的食品数量要达标, 每个伙食单位蔬菜、水果配送重量误差不得超过伙
食单位订单重量的 10%,每个伙食单位肉类、鱼类食品配送重量误差不超过 5%,每个伙
食单位干货类食品配送重量误差不超过 10%;所有食品不得恶意掺假,次品率不能超过
10%.以实际验收重量为准。
注:1、供应商需提供高于或等同于的技术参数的产品才被接受,否则将以无效标处理。
23
四、商务条款
(一)、确保配送时限要求
公司保证在每天上午 7时 30分前将伙食单位订购的所有食品配送到位(发生不可抗力因
素除外,但必须第一时间与业务科室沟通)如配送公司有漏送、少送食品,必须在当日午饭前
2 小时及时补齐。如因单位临时任务等原因需要增加订单时,与配送公司协商按合理时间配
送,配送公司要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推诿。
(二)、付款方式
某单位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给配送公司,如有特殊原因,提前通知配送公司。配送公司应
积极配合伙食单位核对菜金,在次月 15日前完成核对工作,开具正规发票办理结算事宜。
(三)、交货地点
根据甲方的要求送货。
(四)、配送服务周期
1、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进行供货和结算。
2、配送服务有效周期为一年
(五)、货物验收
1、成交供应商所供应商品必须送到采购指定地点验收,并根据供货详单进行验收入库,
经双方经办人员清点验收核对无误后,由采购方经办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无验收商品,采
购人一律不予以付款。
2、验收内容包括:商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
权提出拒收、退货、更换或补足。
3、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实际不具备供货条件,或所供应产品不符合条款规
定的相关要求,采购人依照相关约定执行。
4、采购人对供应商配送货物进行 72小时食品留样。如果发生食物中毒被当地防疫部门
查出是因供应商所送食品原因导致,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防疫部门的罚金及支队
的相应处罚。
5、采购人对供应商配送货物进行食品留样。在货物使用期间,根据采购人或相关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
使用不合适的货物,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要求退货或换货,成交供应商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如果发生食物中毒被防疫部门查出是因供应商所送食品原
因导致,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防疫部门的罚金及单位的相应处罚。
24
(六)、监督管理
1、全员监督。支队全体人员均有权利监督副食品配送工作运行情况,重点督查是否存
在供应商选取程序不合规;是否存在配送服务、质量、价格、纪律等方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2、常态监督。每日食材验收情况必须由值班大队的副值班员食堂食材配送情况进行签
字确认,发现问题随时报告。
3、纪委监督。支队每季度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了解或实地检查等方式,对食材配送情
况随机进行抽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业务科,督促供应商进行整改。
(七)、严格遵守配送纪律
配送公司严格遵守财经规定和保密规定,坚决杜绝配合伙食单位虚开票据、虚报冒领变
相开支等取现金谋取私利的行为;同时配送公司应对司机、配送员等工作人员的政治面貌进
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带有政治性问题的人员参与单位食堂食材配送工作。上述问题,如有违
反视为严重违约。
(八)、违约情况及处罚
8.1、一般违约情形及处罚措施
1.配送公司提供的出货单价格超出约定标准的,视为违约。当每次出现价格违约时,除免
除当日配送款之外,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2.配送公司提供的货物未按约定时间送达,影响单位正常用餐的,视为违约,除免除涉及
伙食单位当日全部菜金和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之外,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3.配送公司提供的货物重量不达标或次品率超出约定标准的,视为违约。除了免除涉及
伙食单位当日配送款和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之外,凡超出约定比例 10%,备案违约情况。
4.配送公司提供的带有保质期要求的食堂食材,有效保质期不足约定时间的,视为违约。
除了免除涉及伙食单位当日配送款之外,必须于当日对所有涉及货物进行调换到位,同时备
案违约情况。
5.若出现配送公司提供的配送菜金单与结算菜金单金额不符的情况,按照金额少的数额
进行认定结算,并认定为价格违约,参照价格履约扣除承诺条款进行处理,同时备案违约情
况。
6.配送公司对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的补单或换单不予受理的,造成误单或错漏的,视为违
约。除了免除涉及伙食单位当日配送款之外,必须于当日对所有涉及货物进行调换到位,同时
备案违约情况。
7.配送公司对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明确的配送要求执行不坚决,视为违约。每出现
25
一次扣除 5%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8.当一般违约总次数达到 5次以上的,扣除所有的履约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
8.2、严重违约情形及处罚措施
1.配送公司提供的货物属过期产品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视为严重违约,除免除所有涉
及的单位当日配送款之外,扣除所有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造成其他事故案件或严重后果的,
并依法追究责任。
2.当出现一般违约情节时,配送公司拒不受理、抗拒执行或态度不端正,视为严重违约,
扣除所有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
3.配送公司应确保配送人员政治合格,如发现配送人员存在政治性问题,视为严重违约,
扣除所有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
8.3、配送公司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2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立
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扣除 50%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民事或刑事责任:
(1)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成交供应项目能力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
(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发生安全事故的;
(4)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上述履约保证金的扣除,无需征求配送公司的意见,甲方可自行扣除。
(九)、其他事项
1.配送单位须承诺:在单位未确定下一年度的配送单位情况下,可以顺延合同时间、参照
同等条件实施配送,确保中间不断档。
2.如出现政策变动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终止合同,单位将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
责任。
26
四 、采购合同(协议)
(仅供参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
利互惠、平等合同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名称
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食材定点配送采购项目
二、供货地点
根据甲方的要求送货。
三、供货要求
1、乙方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质量标准,具有工商、税务、食品检验合格证、
卫生(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明;提供的食品有效保质期不少于标定值的 2/3;公司配送
的食品数量要达标,每个伙食单位蔬菜、水果配送重量误差不得超过伙食单位订单重量的
10%,每个伙食单位肉类、鱼类食品配送重量误差不超过 5%,每个伙食单位干货类食品配送
重量误差不超过 10%;所有食品不得恶意掺假,次品率不能超过 10%.以实际验收重量为准。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按时按要求送货,以确保食堂正常运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
不供货。
3、乙方提供货品时应严格遵守甲方监管安全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安全检查。
4、乙方必须在网上订菜平台每日公布食堂食材价格。
四、价格
价格以参选公司对照同期市场价后承诺确定的让利价为准(特价商品除外),如遇不可
抗力等特殊情况,食材在同期市场无产品价格对照,则由我单位组织配送公司进行市场询价
后协商,但价格不得高于普通农贸市场均价。
五、质量验收标准
1、乙方所供应商品必须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并根据供货详单进行验收入库,经双
方经办人员清点验收核对无误后,由甲方经办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无验收商品,甲方一律
不予以付款。
2、验收内容包括:商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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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退货、更换或补足。
3、本项目货物的“产品主要技术规格”是甲方采购货物的最低标准,也是甲方对乙方
所提供采购货物的验收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4、甲方对乙方配送货物进行 72小时食品留样,在货物使用期间,根据甲方或相关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
使用不合适的货物,甲方或使用单位有权向乙方要求退货或换货,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
费用及法律后果。如果发生食物中毒被当地防疫部门查出是因乙方所送食品原因导致,乙方
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防疫部门的罚金及支队的相应处罚。
六、配送服务周期
配送服务有效周期为一年。
七、付款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6.1付款方式:
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给配送公司,如有特殊原因,提前通知配送
公司。配送公司应积极配合伙食单位核对菜金,在次月 5日前完成核对工作,开具正规发票经
相关伙食单位签字确认后交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办公室统一办理结算事宜。
6.2履约保证金
为确保所售食品质量安全和价格合理,乙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协议到期时,如乙方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合同终止时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双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权利和责任
(1)对所需产品的品种、数量应提前 1 天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的详细清单,以便乙方
能及时组织货源及时运抵,订货清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指定的联系人
分别签字后各自一份留底
(2)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拒收、
退货、更换或补足;
(3)如甲方供货有变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如甲方无特殊情况,应按时清付款。
2.乙方权利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所需产品(品种、数量等)供货详细清单后,应按计划及时向甲方
供货,经双方经办人员清点验收核对无误后,由甲方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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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无污染、无腐败变质或对人体食用无害的产品,确保食品
卫生安全;装食品的筐子等物品也必须干净整洁,符合卫生及安全标准。
(3)乙方需加强车辆、人员的管理。配送时应两人操作,互相监督,确保安全正规,
人员必须佩带健康证,不得在支队拍照及乱走动,不得与后勤人员有钱财往来,遵守甲方单
位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乙方如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需 48小时内书
面通知甲方。
(5)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获得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对第三方保密,此项
义务为永久性义务,合同终止后应继续履行。
(6)若因乙方提供货物导致甲方人员出现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等事故时,进相关部
门检验,证明明确属于乙方提供的货品造成的,乙方除需负担全部医药费外,并应赔偿由此
甲方及甲方人员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7)乙方提供货品时应严格遵守甲方监管安全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安全检查(乙方需
每日使用检测设备对所有配送食堂食材进行检测并留存检测报告,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随机抽查)、严禁违禁品流入,一经发现即终止合同,并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处罚。
九、质量保证
乙方为甲方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
生法》等规定,且每种商品必须“三证”齐全,严禁劣质、变质及过期产品流入。
十、违约责任
10.1、一般违约情形及处罚措施
1.配送公司提供的出货单价格超出约定标准的,视为违约。当每次出现价格违约时,除免
除当日配送款之外,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2.乙方提供的货物未按约定时间送达,影响伙食单位正常开伙的,视为违约,除免除涉及
伙食单位当日全部菜金和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之外,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3.乙方提供的货物重量不达标或次品率超出约定标准的,视为违约。除了免除涉及伙食
单位当日配送款和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之外,凡超出正常比例 10%,备案违约情况。
4.乙方提供的带有保质期要求的食堂食材,有效保质期不足约定时间的,视为违约。除了
免除涉及伙食单位当日配送款之外,必须于当日对所有涉及货物进行调换到位,同时备案违
约情况。
5.若出现配送公司提供的配送菜金单与结算菜金单金额不符的情况,按照金额少的数额
进行认定结算,并认定为价格违约,参照价格履约扣除承诺条款进行处理,同时备案违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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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6.乙方对伙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的补单或换单不予受理的,造成误单或错漏的,视为违
约。除了免除涉及伙食单位当日配送款之外,必须于当日对所有涉及货物进行调换到位,同时
备案违约情况。
7.乙方对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明确的配送要求执行不坚决,视为违约。每出现一次
扣除 5%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备案违约情况。
8.当一般违约总次数达到 5 次以上的,扣除所有的履约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纳入新余
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失信名单。
10.2、严重违约情形及处罚措施
1.乙方提供的货物属过期产品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视为严重违约,除免除所有涉及的
单位当日配送款之外,扣除所有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造成其他事故案件或严重后果的,纳
入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失信名单,并依法追究责任。
2.乙方出现配合伙食单位虚开票据,虚报冒领、变相开支等套取现金谋取私利的行为,
视为严重违约。除免除所有涉及的单位当日配送款之外,扣除所有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并
纳入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失信名单。
3.当出现一般违约情节时,乙方拒不受理、抗拒执行或态度不端正,视为严重违约,扣除
所有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并纳入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失信名单。
4.乙方应确保配送人员政治合格,如发现配送人员存在政治性问题,视为严重违约,扣除
所有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并纳入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失信名单。
10.3、乙方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扣除 20%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立即解
除相关供应合同,扣除 50%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民事或刑事责任:
(1)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成交供应项目能力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约合同向采购人供货的;
(3)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发生安全事故的;
(4)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10.4、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意属实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
相关供应合同。
(1)私自供货;
(2)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上述履约保证金的扣除,无需征求乙方的意见,甲方可自行扣除。
10.5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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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收费、公证费、
鉴定费等。”
十一、其他事项
1.配送单位须承诺:在某单位未确定下一年度的配送单位情况下,可以顺延合同时间、参
照同等条件实施配送,确保中间不断档。
2.如出现政策变动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终止合同,单位将终止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
责任。
十二、争端的解决
乙方和甲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本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端。如果不能
协商解决,乙方和甲方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由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管
辖(协议签订地为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31
第二章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32
1.目录(自拟)
33
2.响应函(格式)
致: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第 号“ 采购项目”的邀请,正式
授权 (姓名)代表 (投标人的名称),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式 1 份,副本壹式 3 份。
我方承诺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的服务和交付的货物响应总价为(大写) 元
整人民币;
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甲方要求的
日期内完成各项工作,并交付甲方验收。
3、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方已
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
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同意从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循本磋商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之
前均具有约束力。
5、本响应有效期为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天,如果在响应有效
期内撤回响应,响应保证金可被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与本响应有关的通讯地址:
电话:
项目联系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34
3.响应项目报价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
品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响应单价
(元/月)
单项总价
(元/年)
小微企业合价
是否属于中小微
企业
履行期限 备注
一
1 1 项
2
合计 响应总价(大写金额):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日期:
要求:1、栏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投标人必须写清每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及总价,必须提供尽可能详细介绍。
3、请各投标人自行保留详细报价表一份,以便最终报价使用。
35
4.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格式)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说明:1、“偏离情况”的填写,根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填写,优于或超过采购要求规格要
求的填写“正偏离”,符合采购要求规格要求的填写“无偏离”,达不到或者不符合采购要
求规格要求的填写“负偏离”;
注:必须逐项详细填写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偏离情况;栏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投标人实际内容填写
序号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偏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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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序号 内 容 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按投标人实际内容填写 偏离说明
1
2
3
4
5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说明:1、“偏离情况”的填写,根据磋商文件商务需求填写,优于或超过采购要求规格要
求的填写“正偏离”,符合采购要求规格要求的填写“无偏离”,达不到或者不符合采购要
求规格要求的填写“负偏离”;
注:必须逐项详细填写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偏离情况;栏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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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证明文件
填写须知:
(1)投标人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6-1、6-2、6-3、6-4、6-5、6-6、6-7、
6-8、6-9、6-10、6-11)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名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
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6-1. 联合体协议
6-2.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机构代码证副本
6-3.投标人关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函(格式)
6-4.投标人关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书面承诺函(格式)
6-5.投标人关于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承诺函(格式)
6-5.投标人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格式)
6-6.投标人关于具备履行合同所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格式)
6-6.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证明书(格式)
6-7.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6-8.投标人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
6-9.投标人关于社会信用信息记录良好的书面声明函(格式)
6-10. 证明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
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11.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要求: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
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
视为无效响应(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
一证书)。
38
6-1 联合体协议(仅适用于联合体响应)
说明: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
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
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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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机构代码证(副本)
说明:
1、如响应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
2、如响应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如响应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如响应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
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5、如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6-3.响应人关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
说明:响应人是法人的,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或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或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开
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可以提供在响应截
止时间前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备注:1、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1)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
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签字注册会计师个人执业资格证书;
(2)响应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
简要报表附注。
未按以上规定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不符合磋
商文件要求的,作响应无效处理。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1、如响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实行“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缴税的证明材料。
2、如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
税的证明材料。
3、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备注:1、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需有社保部门印章,响应人所在地社保部
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0
6-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
致: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参与本次_(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采购活动中,具
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完全按照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商
务条款及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所有条款提供货物、服务。
特此承诺。如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虚假应标及违约的全部责
任,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
响应人名称(公章或自然人印鉴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1
6-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授权书(格式)
致: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新余市渝水区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改革咨询项目采购活动的响应代表人,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在
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代理期限不得少于 90 天)。
授权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正、反两面并加盖公章)
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亲自来参与响应则不需此件,仅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经营者)证书或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2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证明书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
响应人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签署上述项目的磋
商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证书或身份证(清晰复印件或影印件正、反两面)
43
6-7.响应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致: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愿意针对(采购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响应。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
响应人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承担由此产
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期:
44
6-8.响应人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
致: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
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期:
要求: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三年内;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3、提供清晰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信用中国点击全部查询),如出现负面记录或受惩
黑名单等不良记录,视为无效响应。
45
6-9.响应人关于社会信用信息记录良好的书面声明函(格式)
致: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我方及我方的法定代表人
(经营者)、委托代理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失信记录。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期:
46
6-10.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说明:无。
47
7.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技术评分、商务评分所需相关材料
2、响应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响应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48
8 政府政策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
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服务,由本企
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期: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人:
“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中小企业证明函的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49
8-2.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
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
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
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
代码
法定代表人
(经营者)
行业代码
(见赣财
购[2012]3
号文)
注册类型
(见赣财
购[2012]3
号文)
联系人
主营业务
(万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开业时间 年 月
县级中
小企业
主管部
门认定
意见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企业,生产(经营范围)
,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盖章 日期
备注:为必填内容。
认定证明
编号:
公司经自行申报,对标认定为 行业的
(中、小、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项目结束。
公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则提供原件的复印件
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50
8-3 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格式-如适用)
(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
(注:不符合监狱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则提供清晰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
章)
8-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期:
(注: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不需提供)
8-5 属于品目清单的节能、环保产品
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不属于品目清单的产品无需提供,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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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致: 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采购中响应(项目编
号: ),如获成交,我们保证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以现金
或经贵公司认可的其他付款方式,向贵公司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上述项目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我
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响应人名称(公章):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52
11.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凭证(格式)
致:新余市安信建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响应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
磋商文件的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大写) 元的响应保证金。
响应人名称:
响应人开户银行:
响应人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签名):
响应人名称(公章):
日期:
电汇银行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要求:请响应人认真填写银行信息,并要求与电汇银行凭证的相关信息一致,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响应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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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评审办法
一、符合性审查
投标单位需符合以下条款,否则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符合性审查内容 评审依据
(1)参选公司在新余市城区有固定办公场
所和储运仓库,仓库面积不得少于 500m?;
投标文件中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复印
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中必须有冷藏库(如提
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中未反映冷藏库内
容参选公司需另出承诺书承诺具有冷藏库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2)参选公司具有固定员工数不得少于
15人;
投标文件中提供员工与参选公司签订的劳动(劳
务)合同、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
件现场核查
(3)参选公司具有或合法租赁的货运车辆
不得少于 8台;
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车辆所有权证明(使用车
辆行驶证复印件,其中含所有人页、车辆年检页
内容)或租赁证明(后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其
中含所有人页、车辆年检页内容)复印件加盖投
标单位公章
(4)参选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畜肉类、
禽肉类、水产品类、禽蛋类、蔬菜类、干
货调味类、水果类、奶制品类等)都有正
规稳定的进货渠道;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具有畜肉类、禽肉类、
水产品类、禽蛋类、蔬菜类、干货调味类、水果
类、奶制品类等正规稳定的进货渠道的承诺书
(5)参选公司本身配备有检测设备(食品
留样柜,农药残留检测仪,干燥箱,食品
安全检测仪)。
投标文件中提供参选公司本身具有检测设备(或
同等功能的检测设备)(食品留样柜,农药残留
检测仪,干燥箱,食品安全检测仪)的承诺书
(6)参选公司具有近两年(2019、2020
年)来年度配送总额业绩,且近两年(2019、
2020年)年度配送总额须在 800万元以上。
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两年(2019、2020 年)参选
公司给所配送单位配送总额 800 万以上的书面
证明(含所配送的年度总金额及加盖所配送单位
公章)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7)参选公司在新余地区具有两年以上配
送经验。
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司合同复印件,(证明其在新
余地区配送,年限任意两年以上),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8)未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
情形。
投标文件
54
二、评分标准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分)
(1)计分权值:商务分 30分;技术分 70分;
(2)评分细则(计分办法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按下列评分标准经评标委员会综合分析、比较,具体细
则如下:
(一)商务评分(30分)
评分点 评审内容 分值
1、价格分
食堂食材配送价格参照我市城区各大农贸市场同期价格为基准价
(特价商品除外)。参选公司在基准让利的基础上再自行确认让利幅
度进行参选,让利幅度最大的参选公司得分为满分 30分,其他参选公
司的价格得分为:该公司让利幅度÷最高让利幅度×30 分;以此类推
确认相应的价格得分。
注:为确保服务质量和诚信履约,投标人的让利幅度明显高于其他通
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让利幅度,投标人须出具书面的说明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让利幅度,视为无效投
标文件。
30分
(二)技术评分(70分)
1、履约保
证金承诺
分
1.1、为确保所售食品安全和价格合理,参选单位承诺在签订合同
前向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接受公
对公转账,不接受银行保函等其他形式),基准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 (?:
20000 元),参选公司承诺的保证金数额应不少于基准,在基准上以人
民币 壹仟元整 (?:1000 元)为单位累计承诺,其他承诺金额无效。
例如:参选公司承诺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万壹仟元整 万(?:21000
元)、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 元 )等,履约保证金承诺不超
过叁万元整(?:30000 元)。协议到期时,如未发生任何问题,合同
解除时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配送公司。评
分依照参选公司承诺的保证金数额,承诺数额最高得单位得 30分,其
他参选单位的得分=参选承诺金额÷最高承诺金额×30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履约保证金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
满足的不得分)
30分
55
2、价格履
约扣除承
诺分
承诺在定价标准内合理定价。每次超出定价标准免除当日菜款外,
还要给予扣除相应承诺履约保证金的处罚。
承诺扣除履约保证金基准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 (?:20000 元)的
得 6分。
在基准上以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 元)为单位累计承诺,其
他承诺金额无效;例如:参选公司承诺扣除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
壹仟元整 万(?:21000 元)、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 元 )
等。履约保证金承诺不超过叁万元整(?:30000 元)。协议到期时,
如未发生任何问题,合同解除时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无息退还履
约保证金给配送公司。评分标准依照参选公司承诺扣除履约保证金数
额,承诺扣除数额最高的参选单位得 4 分,其他参选单位的得分=参选
承诺扣除履约保证金÷最高扣除履约保证金×4 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价格履约金扣除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未满足的不得分)
注:如果承诺扣除履约保证金叁万元(?:30000 元)在所有参选公司
中最高,则得 4分,此项最终得分 6+4=10分,参选公司承诺扣除履约
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24000 元)的得分为:24000÷30000
×4分=3.2 分,此项最终得分 6+3.2=9.2 分)。
10
分
3、质量履
约承诺分
3.1.参选单位承诺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质量标准,具
有检验合格证、卫生(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明,对储存、有保
质期要求的食品,配送公司应保证提供食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总保
质期期限的 2/3。监测基准为承诺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每季度随机
对 1 至 2 类食堂食材进行抽样送检 1 次,由社会权威检测机构检测,
费用由配送公司支付。满足基准条件得 3.5 分,参选公司承诺年度总
数每增加 1 次加 0.3 分,最多 1.5 分。
3.2.承诺验收时发现问题产品(除属过期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外)
并经检测证实的,公司接受免除当日全额配送款外,另扣除 10%履约保
证金;有严重后果的除以上处罚外,公司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满足的
得 5 分,不满足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 3.1-3.2 的质量履约承诺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未满足的不得分)
10
分
4、服务履
约承诺分
4.1、参选单位承诺配送的食品数量要达标,重量方面,每个伙食
单位蔬菜、水果配送重量误差不得超过伙食单位订单重量的 10%,每个
伙食单位肉类、鱼类食品配送重量误差不超过 5%,每个伙食单位干货
10分
56
类食品配送重量误差不超过 10%;所有食品不得恶意掺假,次品率不能
超过 10%。以实际验收重量为准。
4.2、公司保证在每天上午 7 时 30 分前将伙食单位订购的所有食
品配送到位(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但必须第一时间与业务科沟通并
通知涉及伙食点)如配送公司有漏送、少送食品,必须在当日午饭前 2
小时及时补齐。如因伙食单位临时受领任务等原因需要增加订单时,经
与配送公司协商按合理时间配送,配送公司要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推
诿。
如违反上述条款,且未及时商定补救措施的,扣除相应的履约保
证金。
注:服务履约承诺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参照参选公司价格履约承
诺扣除,如价格履约承诺扣除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发现一
起未按要求落实的扣除人民币 陆仟元整 (?:6000)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 4.1-4.2 的服务履约承诺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未满足的不得分)
5、纪律履
约承诺分
5.1、承诺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采购单位保密规定,坚决杜绝虚开
票据、虚报冒领等套取现金谋取私利的行为。参选公司以书面形式承
诺,如发生违反财经及保密纪律等行为,自愿接受处罚,处罚措施为
扣除所有履约保证金,解除合作关系。履行相关承诺的得 4 分,不满
足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纪律履约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未满足的不得分)
4分
6、网上订
菜平台
6.1、参选单位具有网上订菜平台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订菜平台的承诺书、网址及截
图,未满足的不得分)
3分
7、投保承
诺分
1.1、承诺为采购单位人员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费用基准额
度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在基准上以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 元)为单位累计承诺,最高不超过 伍仟元整(?:5000 元),中
标公司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正式保单及发票(投保方案由新余市公安局
特巡警支队择优确认),投保费用最高的公司得 3 分,其他参选单位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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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得分=参选投保费用÷最高投保费用×3 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
中提供投保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满足的不得分)
注:1、总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推荐供应商。若总评分相同则取价格分最高者,若
价格分相同则由业主抽签决定。
2、实地考察: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在评审结束后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评审专
家小组推选的第一名候选配送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确认配送公司在场地、人员配备、车
辆配备、检测设备(或同等功能的检测设备)(食品留样柜,农药残留检测仪,干燥箱,
食品安全检测仪)等硬件条件符合要求,如发现条件不符,则重新抽取 3名评审专家,
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等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核实,给出核实意见,
评审小组复议后,确认情况,则取消候选资格,向后顺延,并按以上要求考察第二名候
选人,以此类推。
如下表格开由开标人员现场提交给招标代理
58
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口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 口投标人代表
参加: 口 开标 开评标室号
报建编号
标段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口有 口无
是否在 2021年 1月 30 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口否 口是 到达时间为:
2021年 1月 3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口否 口是
2021年 1月 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口否 口是 接触时间为:
承诺内容:1、本项目承诺只派壹名委托人来现场参加投标,并对该委托人进行
了疫情筛查、组织学习了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保证遵守疫情
防控规定,全程佩戴口罩、实行“新余通行”扫码登记、接受身份核验及体温
检测等,并错开就座,开标现场人员之间保持 1.5米左右的距离。
2、决不出现瞒报、漏报、谎报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如违反将承
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
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2021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单位公章:
日期: 2021年 月 日
现场体温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