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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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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YZX-ZB-TJ-2021-00045)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YZX-ZB-TJ-2021-00045)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YZX-ZB-TJ-2021-00045(招标文件编号:JYZX-ZB-TJ-2021-00045)

二、项目名称: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津开发区捷好标准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七大街81号二层203室

中标(成交)金额:57.372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天津开发区捷好标准食品有限公司 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 为保障员工就餐需求,保证工作人员每天可以享受到健康食品,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餐饮服务商,达到提高职工餐饮水平的目的,具体情况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磋商项目要求。 1.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2.项目需配备厨师长1名、厨师1名、面点师1名,其他各岗位自行配备;3.食堂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其中厨师长、厨师、面点师等主要工作人员3人以上,为确保服务质量,其他从业人员自行配备;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达到需求方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建明、白林、郭晓满(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郭老师、卢老师,022-8420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68号建设银行河北支行14楼招标部

联系方式:郭静,022-86286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静

电 话: 022-86286296

磋商-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开发区捷好食品.pdf
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YZX-ZB-TJ-2021-00045 采购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05 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YZX-ZB-TJ-2021-00045 采购人(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05 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1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4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6 第四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26 第五部分 磋商办法.................................................................................................28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42 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委托,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YZX-ZB-TJ-2021-00045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 2号 本项目预算:57.5 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一、 项目内容: 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为保障员工就餐需求,保证工作人员每天可以享受到健康食品,现 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餐饮服务商,达到提高职工餐饮水平的目的,具体情况均详见竞争性磋商 文件及磋商项目要求。 二、 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 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 2021 年度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至少 1 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如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证明。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 盖公章; 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至少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2 5.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A.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B.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 投标保证金,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从 2021 年 05 月 12 日起至 2021 年 05 月 18 日,上午 9:00-12: 00,下午 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 68 号建设银 行河北支行(后门)14 楼招标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携带现金领取,不邮寄(须提前致电项目负责人并做好个人 防疫工作):领取人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同时请携带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或开票信息加盖公章。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500 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5 月 24 日 14:30(北京时间)。 竞争性磋商文件 3 (二)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05 月 24 日 14:30(北京时间)。 (三)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 68 号建设银行河北支行(后门)4 楼会议室,如有 变动将另行通知。 五、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 2 号 联 系 人:郭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022-84201020 六、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 68 号建设银行河北支行 14 楼招标部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电话:022-86286296 七、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 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 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 个工作日。 九、 其他事项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021 年 05 月 11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4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说明 1 采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 采购代理机构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 号 项目名称: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YZX-ZB-TJ-2021-00045 4 采购预算 57.5 万元。 5 招标范围 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为保障员工就餐需求,保证工作人员每 天可以享受到健康食品,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餐饮服务商, 达到提高职工餐饮水平的目的,具体情况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磋商 项目要求。 投标基本原则 6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以下证 明资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加盖公章; B. 2021 年度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至少 1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有 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证明。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以下证明资 料: 供应商须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至少 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文件 5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部门出具)。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 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截至投标截止 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以下证 明资料: A.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 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B. 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 投标保证金,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 (四)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 现场踏勘及投标答 疑会 无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响应文件编制 7 响应报价 1.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按要求的格式内容填写报价。 3.固定总价合同,如果成交,在定点采购合同有效期内不允许变动,投标 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的风险因素。 4.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8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计算)。 9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2. 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电汇形式缴纳。 3.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递交到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 造成投标保证金没有及时到账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 公布如下: 收款人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税 号:91120103MA05T0M85B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 19 号增 1 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银行账户:12050161530000006437 银行行号:120615300 大额支付号:105110035019 注:汇款时请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待投标保证金到账后,持汇款 凭证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查询联系电 话:022-86259904。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被拒绝。 (一) 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人须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发布截止日后 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 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携带经办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办理授权委托书 (含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经办人身份原件、对开投标保证金收据、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电汇回单复印件【注明项 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备案号,加盖公章】到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 68 竞争性磋商文件 7 号建行河北支行(后门)14 层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同时提交“投 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资料登记”。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资料登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基本账户开户行: 单位地址: 单位基本账户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保证金退款查询电话:022-58750758。 响应文件准备与递交 10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及电子版 2 份(光盘)。 备注:电子标书要求以 CD-R 光盘、pdf 文件格式进行编制,电子标书内 容须与纸质标书正本完全一致,并要求注明供应商名称。 11 装订要求 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 页,只接受胶粘装订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打孔装订的响应文件,响应 文件纸型一律采用 A4 纸型包括外封皮。 2.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别密封。 3.装订好的响应文件要求编辑目录和逐页连续的页码。 12 包封上写明 1.内外层包封均应:注明项目名称、包号、编号、采购人名称、供应商 名称和地址及“在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磋商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响应文件的电子文件与响应文件密封在一起,并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5 月 24 日 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 68 号建设银行河北支行(后门) 4 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竞争性磋商文件 8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4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评审 15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1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 价给予 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 评审时其响应报价不予扣除。 17 推荐成交原则 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授予合同 18 履约保证金 无 合同文本主要条款 19 ★交货或服务时间 与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缉私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 一大街 18 号)。 20 ★付款条件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付款方式:每季度开始后 10 日内支付本季度的服务费,费用按合同总 额的 25%支付(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1 ★是否允许转包、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1.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修改和补充,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 2.本附表中“★”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如有缺项或其中一项不符合即按无效磋商处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 9 一、磋商供应商须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将对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 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编号为 JYZX-ZB-TJ-2021-00045 的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 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3 “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参与磋商的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为完成本项目必须承担的一切义务。 2.5 “评标委员会”系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计委等七部委 12 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 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6 “★”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响应文件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2.7 “中小企业”系指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 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 2.8 “监狱企业”系指《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第一条规定的企业。 2.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系指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规定的单位。 3. 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条件。 4.2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5. 关于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6. 关于联合体投标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 守以下规定: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 标。 (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 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 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 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 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5)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6)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加盖公章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 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8.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 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 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 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0.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0.1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 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10.2 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 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11.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 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且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2.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 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 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 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13. 其他 13.1 本《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 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13.2 本项目完工验收后质量应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质量标准,以项目质量验收资料为准。 质量如不能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则全部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磋商供应 商承担,验收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磋商供应商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并保证此项目经相关部 门考核及验收合格。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14.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14.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 如有缺漏,请立即与磋商组织人联系解决。 14.2 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竞 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顺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如果磋商供应商没 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本竞争 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参加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本竞争 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5.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须知、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 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 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 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磋商邀请函; (2) 磋商须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4) 磋商项目要求; (5) 磋商办法; (6) 响应文件格式; (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5.2 《磋商项目要求》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 无效标处理。 15.3 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 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5.4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 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6.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 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6.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 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6.3 更正公告一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 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16.4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 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6.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磋商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或电报形式回复磋商组织人,确认已收 到修改文件。 16.6 为使磋商供应商编写磋商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磋 商组织人有权推迟送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同一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16.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 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磋商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 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7.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本项目不涉及) 17.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 责任。 17.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 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 担任何责任。 17.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中国政府采购网”以 更正公告和或磋商文件补遗文件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 应文件的依据。 17.4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7.5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6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三、 响应文件的编写 18. 要求 1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 其磋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 的风险和责任。 18.2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项目需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竞争性磋商文件 14 18.3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9. 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19.1 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 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 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 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磋商。 19.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20. 响应文件格式 20.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已经提供了格式的响应文件 内容,供应商必须按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填写和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行设计(表格可以按同 样格式扩展)。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使用不褪色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必须按竞争性 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0.3 供应商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项目进行磋商;无特殊说明,每 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磋商,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20.4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 20.5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自行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20.6 响应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 1、2、3…顺序编制页码。 20.7 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 之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公章。 21. 响应文件的组成 21.1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两阶段响应文件。 21.2 投标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 响应文件为二册:第一阶段:资格标审查部分、资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商务标部分(不 含报价)装订为一册;第二阶段:商务标部分(含报价)装订为一册。 21.4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 21.5 资格审查部分:包括能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等相关合格性证明文件。 21.6 资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商务标部分(不含报价): ①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 部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15 ②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响应,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 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所投标的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③供应商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标准。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 答表》“磋商项目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 “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 一切后果。 21.7 商务标部分(含报价):供应商须按照《磋商项目要求》中商务要求及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 式进行编制并报价。 22. 响应报价 22.1 报价书、报价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22.2 响应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包括因 疫情影响发生的一切人员卫生防控支出费用)。 22.3 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磋商总价均只允 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 22.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23. 投标保证金 23.1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按照《磋商供应商须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3.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3.3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转出账户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 注明投标项目(简写)或招标备案号,以便查对核实。 23.4 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帐的投 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3.5 如未按照以上时间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照废标处理。 23.6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3.7 如供应商以实时到账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开具保证金收据;如供应商以 其他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在确定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开具保证金收据。 23.8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 23.9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方式、金额和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 部分,①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②银行电汇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①或②提供任 意一项均可)、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必须装订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23.10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响 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 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3.11 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23.12 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5 个工作日内向所有供应商原路径退还投标保证金: (1) 中标通知书发出,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订立书面合同的; (2) 招标过程因正当理由被采购人宣布终止或者暂停的; (3)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 23.13 供应商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项目不适用)。 23.14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的,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过后 30 天内继续有效(本项目不 适用)。 23.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 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 (5) 中标后因供应商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本项目不适用)。 24. 磋商有效期 24.1 磋商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在磋商有效期内,所有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响应文件的有效 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 24.2 在特殊情况下,磋商组织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 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以拒绝接 受磋商组织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同 时受原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25. 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25.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 “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5.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所有响应文件均须胶装,并按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进行编制、签字及盖章,响应文件须编制目录且索引清晰,否则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 拒绝。 25.3 除供应商对错误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 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5.4 电子标书要求以光盘、pdf 文件格式进行编制,电子标书内容须与纸质标书正本完全一致,并 注明供应商名称,否则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 25.5 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竞争性磋商文件 17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26.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6.1 包封密封 (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装订成册,用单独的包封密封,且在包封上标明 “正本”、“副本”的字样,这些包封再封装在一个外包封中。 (2) 供应商的电子标书与正本一同密封,并注明项目编号及正本,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 (3)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须分别密封。 (4)内外层包封均应: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5)外包封信封上还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于××年××月× ×日××时正式开启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以便如果磋商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26.2 如果外层包封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磋商组织人对误递交或过早启封概 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组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磋商供应商。 26.3 磋商组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2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7.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磋商 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前附表。 27.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通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适当延长磋商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7.3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非指定形式递交的报价。 28. 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9.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 29.1 磋商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磋商组 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文件的时间以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送达 磋商组织人的时间为准。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 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9.2 修改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 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组织人。 29.3 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29.4 在磋商截止时间至磋商组织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 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文件 18 五、开标 30. 响应文件递交 30.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0.2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签名报到并出示供应商代表身份证,供应商代表必须与响应文件 中相关受权人一致。 30.3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不得进行开标,供应商当场取回响应文件,并签字确认。 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1. 开标 31.1 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采购人于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采购 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和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31.2 供应商参加人员及要求 33.2.1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33.2.2 参加开标会时须单独提交以下内容: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3 开标程序 (1) 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 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主要人员。 (3) 第一阶段: 由供应商共同检查各自第一阶段(资格审查部分、资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和商务标部分(不含价 格))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启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对第一阶段(资格审查部分、资信标部分、技 术标部分和商务标部分(不含价格))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4)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检查各自第二阶段(商务标部分(价格部分))响应文件的密 封情况。 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启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唱标。公布供应商的名称、投标价格、服务周期等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做好唱标记录,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唱标结果。若 投标单位授权人未按通知的时间到场,则视为放弃其参会的权利,认为对复会内容、唱标结果无异议。 (5) 宣布开标会结束,由磋商小组对第二阶段(商务标部分(价格部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6) 投标单位退场,告知投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网上公示 1 个工作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7) 采购代理机构应做好会议的记录并经核查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当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只有 2家且具备竞争力时,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当审查合 格的供应商只有 1 家时,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4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的,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投标截止时间(如有变更,以变更后的时间为准)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六、磋商与确定成交 32. 磋商 32.1 磋商组织人将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磋商供应商 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32.2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同意撤回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32.3 磋商开始前将由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当众检验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 进行拆封、磋商。 33. 磋商小组 33.1 详见磋商办法 33.2 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根据评审标准和办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 应文件,向采购人汇报评审工作情况及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33.3 磋商小组将对磋商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34. 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34.1 磋商响应文件启封后,直至向成交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 资料以及授予建议等,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34.2 在磋商过程中,如果磋商供应商试图向磋商组织人或参与评定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 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35. 磋商原则 35.1 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原则和磋商办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估和比较。 3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评定成交的依据,磋商工作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5.3 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5.4 在磋商中执行“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5.5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35.6 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竞争性磋商文件 20 35.7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 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36. 磋商方式 36.1 磋商方式为单一磋商。即磋商小组与被邀请人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对外透露 与磋商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6.2 磋商小组首先对被邀请供应商所投项目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 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供应商可进入磋商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36.3 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 件,不进入价格磋商阶段。 37. 磋商步骤 第一步: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资质、商业信誉、服务、进度、服务承诺等方面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 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二步: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 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 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 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 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第三步: 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 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第四步: 经磋商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 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五步: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 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 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 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8.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38.1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 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有责任 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38.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作为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补充,澄清或说明的答复具有与响 应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38.3 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39. 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39.1 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细则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办法:初步评审。 39.2 详细评审 41.2.1 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通过初步评审,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41.2.2 磋商小组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出 具书面评审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出具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 选人确定成交人。 39.3 磋商办法及评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39.4 参加磋商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参加磋商的监狱 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参加磋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得被认定。 本项目上述企业单位制造的产品在评审时给予报价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即参加评 审的价格=响应报价×(1-6%)。未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评审时其响应报价不予扣除,同时具备 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型的企业单位,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40.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 40.1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结果,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 行评标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指 标优劣(技术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40.2 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的,以前附表规定为准。 40.3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排序,依次推荐综合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41. 废标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2. 串标 42.1 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 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2.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七、授予合同 43. 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43.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43.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确认成交供应商。 44. 成交通知书 44.1 在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磋商组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确认其磋商响应已被接受。 44.2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4.3 在成交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磋商组织人将及时通知其他未成 交的磋商供应商。 45. 合同授予标准 45.1 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照评审办法 中的授予原则,向采购人依次推荐出成交候选人。 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45.2 采购人可以对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产品性能、技术状况、 生产条件、产品质量、供应商资质、信誉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他问题。 45.3 最终审查的方式可以为:对成交候选人进行询问,或对成交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 45.4 接受最终审查的成交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询问或接受考察,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45.5 采购人根据最终审查结果,确定成交人。 45.6 中标人不得与监理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45.7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 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供应商。 46. 签订合同 46.1 合同价格形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6.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服 务类采购合同。 46.3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 部分。 46.4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46.5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46.6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 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6.7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 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7. 重新授予合同 4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采购标的、规格 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磋商响 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7.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顺序,与 下一名供应商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与对该 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8. 采购代理服务费 48.1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48.2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48.3 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电汇。 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48.4 招标代理费收取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件 规定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如下: 成交金额 服务招标 100 万以下 1.5%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成交金额为 30 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 30× 1.5%=0.45 万元,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 八、询问、质疑与投诉 49. 询问 49.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 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49.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 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 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9.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50. 质疑 50.1 质疑期限: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 商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早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竞 争性磋商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 期间的起算日期。 (3)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4)供应商认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50.2 提交要求: (1)以书面纸质质疑函原件(不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的质 疑函)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2)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 办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 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50.3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50.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50.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 51.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具体以双方所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合同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由中标单位与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商签订。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供方和需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特殊条款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 付款方式:每季度开始后 10 日内支付本季度的服务费,费用按合同总额的 25%支付(特殊情况 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竞争性磋商文件 27 第四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缉私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18 号) (三)招标范围: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为保障员工就餐需求,保证工作人员每天可以享 受到健康食品,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餐饮服务商,达到提高职工餐饮水平的目的,具体情况 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磋商项目要求。 二、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全部内容。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商务报价: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按要求的格式内容填写报价。 (1)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保及公积金、工服费、加班费、管理费、交通 费、清洁费、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并分别单列。招标人承 担水、电、燃气等消耗费用及原材料和食材采购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最终含税优惠价格。 (2) 响应文件的商务标(价格部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 3.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 4.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自行考虑防疫物资费用,如因防护不当,发生大 规模群体感染新冠情况,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供应商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若低于成本报价,供应商又无具体理由表述清楚的,评标委 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将予以拒绝。 6.验收、竞标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7.磋商过程中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8.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9.本项目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二)服务要求 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若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或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若供 应商在采购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2.服务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缉私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18号)。 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书中的全部内容(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4.质量标准:达到需求方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三)付款方式 1.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 付款方式:每季度开始后10日内支付本季度的服务费,费用按合同总额的25%支付(特殊情况以 合同为准)。 (四)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 90 天。 (五)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投标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 考核与验收。验收质量需达到本项目技术需求相关参数标准。必要时,招标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 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 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出具验收报告,列明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 署,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八)其他要求: 成交投标人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技术要求 (一)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二)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三)投标人须承诺一旦获得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 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 住房公积金等。 (四)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竞争性磋商文件 29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为保障员工就餐需求,保证工作人员每天可以享受到健康食品,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餐饮服 务商,达到提高职工餐饮水平的目的。 负责为采购人约 100 名内部员工,服务保障、保安等人员提供就餐服务。每周工作日的早、中餐、 值班晚餐供餐,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购;公务接待用午餐、晚餐;传统节日餐品制作;外带食品/半成品 制作;大型活动会议活动自助餐制作等。 二、总体要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 中保证持证上岗并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供应商须承诺一旦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 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等。 三、服务需求 (一)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 燃气、电等火源需每天进行安全监测,食堂条件有限,为有效避免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要 求落实到人,有执行人、监督人、有记录; 2. 定期进行防四害工作,应定期找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消杀工作,保存消杀记录,确保安全; 3. 食堂卫生安全工作每日开展,并提供良好的食堂餐饮服务保障,有专人签字确认,存有相关记 录; 4. 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不少于 100 万元/年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提供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为证 明材料)。 (二)岗位人员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配备厨师长 1 名、厨师 1 名、面点师 1 名,其他各岗位自行配备。 1. 食堂的工作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厨师长需有三年以上餐饮服务企业担任厨师长岗位的工作经验,熟悉内部操作流程,拥有一级 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清晰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厨师需有餐饮服务企业厨师岗位工作经验 2 年以上,有着良好的职业素质,拥有二级中式烹调 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清晰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面点师有 3 年以上餐饮服务企业面点师岗位工作经验,熟悉各种中西糕点制作,应拥有中式面 点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清晰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竞争性磋商文件 30 1. 食堂人员配备不少于 6 人,其中厨师长、厨师、面点师等主要工作人员 3 人以上,为确保服务 质量,其他从业人员自行配备; 2. 根据采购人需求,合理对厨师等人员进行调配,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用餐质量不断提升; 3. 厨房工作人员交通、住宿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四、服务内容 (一)提供采购人约 100 名内部员工、服务保障、保安等人员就餐服务,每周工作日的早、中餐、 值班晚餐供餐,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购(值班晚餐就餐人数采购人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能提供不少 于 40 人值班晚餐的备餐能力); (二)公务接待用午餐、晚餐根据实际需求供给(入口成本每人每餐 60 元); (三)传统节日餐品制作:根据人数在传统节假日安排加工制作节日特色餐品如(汤圆、粽子、月 饼、面食、中西点、酱制品等)餐品均需自行加工制作,不得外购(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购); (四)外带食品/半成品:每天根据职工实际需求制作外带食品、加工好半成品或成品(品种包含 面食、中西高点、酱制品、半成品菜等,不含食品原材料采购); (五)大型活动会议活动自助餐:根据餐标及人数要求,编制会议自助餐菜谱,提供菜品加工制作、 场地摆台布置、全程就餐服务等,菜品制作能力需满足 100 人以上就餐人数要求; (六)员工餐就餐形式:以自助餐为主要供应方式,针对采购人需求,提供餐饮服务(早餐:07: 00-08:30、午餐:11:40-12:30)。 五、食堂备餐要求 (一)备餐要求 1. 早餐:小凉菜(炒菜)四至六种、主食五种、汤粥三种、辅食八种、蛋两种、风味四种(不少 于)(入口成本不低于每人每餐 6元); 2. 午餐:凉菜两种、主食四种、馅食类两种、主荤两种、次荤两种、素菜四种、杂粮两种、汤粥 三种、水果/酸奶二选一种、现场制作风味小吃两种(不少于)(入口成本不低于每人每餐 16 元)。 (二)入口成本 1. 食堂需提供采购清单明细(涉及种类、数量、日期)(确保可以提供每日出入库记录以备后查); 2. 食堂需提供消耗明细表(涉及种类、数量、日期)(确保可以提供每日出入库记录以备后查)。 (三) 菜谱管理 菜谱根据双方协商每周更换,确认菜品、风味同上周不重复。 六、管理方案 (一)菜品及服务计划(人员组成及管家管理方式,各种服务工作计划、流程); (二)环境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对餐厅设施,设备的维护措施; (三)机构设置及资源配置; 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四)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五)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的保证用餐措施; (六)服务承诺。 七、采购人权利及负责内容 (一)负责提供承包食堂经营所需的水、电、燃气; (二)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和饭菜质量进行实时监督; (三)负责加工用餐需要的所有原材料和食材采购; (四)厨房设备在双方正式交接后,由采购人负责承包过程中相关厨房用具的维修及更换。 八、成交供应商需要担负的职责 (一)负责按公示菜谱及合同要求按时提供食堂的早、中餐及晚餐值班供餐、公务接待用午餐、晚 餐; (二)负责加工用餐需要的所有原材料和食材保管; (三)负责食堂整体清洁保洁; (四)负责餐厅从业人员的管理; (五)负责餐饮生产,杜绝浪费; (六)供应商负责对炊具和抽油烟设备每半年进行至少一次专业的清洁;抽油烟设备专业的清洁费 用由采购人承担; (七)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体检并办理有效健康证,所聘用员工需相对稳定; (八)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按照原配餐标准按时提供餐饮 服务; (九)值班晚餐就餐人数采购人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能提供不少于 40 人值班晚餐的备餐能 力。 九、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须说明菜品菜色情况; (二)供应商须提供服务计划; (三)供应商须提供机构组织设置及资源配置方案; (四)供应商须提供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五)供应商须提供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方案; (六)供应商须提供设施设备及用具等的使用、管理措施; (七)供应商须提供食材保管措施; (八)供应商须提供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九)供应商须提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第五部分 磋商办法 一、 总则 (一) 本项目采取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为保证招标“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 和诚实信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办法,实行 评审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二) 本磋商办法仅适用于本次磋商。 (三) 本磋商办法的解释和修订权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二、 评审依据 (一) 评审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 87 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 (二) 评审的依据是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充通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以及本磋商办 法。 (三)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 本项目评审工作是按照本办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澄清文件等)的要求对所有响应文件进 行综合评价。 三、 磋商小组 (一) 磋商小组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18 号令) 等的规定,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评审活动。本项目磋商小组由 3 人或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 中从中国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总数的 2/3。 (二) 磋商小组的职责 1. 根据评审标准和办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和比较,并对评审结果 签字确认。 2. 磋商小组负责出具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候选人等工作。 3.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出具的评审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 四、 评审人员应遵守的原则和纪律 (一) 评审原则 1.评审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2.对所有供应商的磋商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评审将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及办法进行。 4.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通过评审打分排序推荐出三名成交候选人。 5.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6.磋商小组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磋商 竞争性磋商文件 33 成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 7.磋商小组和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 (二) 评审标准 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各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文件完整性、符合性、资格、价 格、技术、报价等因素和社会信誉等指标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详细评议; 2.维护采购人的利益,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供应商的响应; 3.如各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磋商小组有权拒绝所有供应商的响应; 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 评审报告; (三) 评审纪律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透露与评 审有关的任何情况; 封闭评审期间,评委不得独自与外界接触,个人的通讯工具均应集中保管。需要和外部联系应通过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 五、 评审程序 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即依照本磋商办法进行评审。 六、 磋商办法 (一) 资格审查 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下列实质性资格审查条件不 具备之一者,评审视为不合格,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为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全部内容。 对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资格审查时不予承认。 当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只有2家且具备竞争力时,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当资格审 查合格的供应商只有1家时,采购人应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 开展采购活。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进入下一阶段。 (二) 初步评审 1.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要求进行确认。审查其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相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2.所谓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就是其磋商响应文件应该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 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服务周 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期、计价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 3.磋商小组应当审查每一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 响应。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予以拒绝,并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正 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经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初步评审后,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 应的投标,或属无效标的或属重大偏差的,应作废标处理。 5.磋商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进行报价评估时,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 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调整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 错误的更正,其参与磋商的资格将被否决。 (1)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 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6.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 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磋商的,该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应作废标处理。 7.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 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磋商应作废标处理。 8.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其磋商,按废标处理。 9.细微偏差是指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 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 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磋商小组将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前 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磋商小组将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供应商的量化,磋商小组将按 本次项目的评分标准扣除相应的分值。磋商小组可视细微偏差的性质和重要性程度每出现一次扣减 0.5 分~1分。 10.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不清、 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算术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必要时,为有 助于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召开澄清质询会,在澄清质询会上对供应商进行质询,先以口 头形式询问并解答,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做出正式答复,澄清和确认的问题 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说明或补 正的问题不应寻求、提出或允许更改磋商价格或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1.磋商小组对所有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经过初步评审后,应当对实质上响应或 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情况,以及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况作出详细书面评审记录。 竞争性磋商文件 35 12.初步评审时发现响应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作废标处理。 12.1 技术初步评审: (1) 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 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且没按要求提供新的补充证明(不适用); (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没有参加磋商会议的;或未提供身份证件的或证件失效 的; (4) 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 (5)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相关证件或证件不齐全;或证件未经年检的或年检不合 格的或失效的; (6) 供应商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期限内参加磋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或参加磋商后受到停止 投标处罚,在处罚期内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 (7) 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保证金有瑕疵的; (8) 磋商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9) 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对其进行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的; (10) 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11)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2) 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13) 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 (14)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5) 项目部管理人员在磋商有效期内更换的; (16) 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 (17)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出现报价或按时报价内容的; (18) 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内 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1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20)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 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2.2 商务初评 (1)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 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2) 磋商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 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对其进行澄清、说 竞争性磋商文件 36 明或者补正的; (4)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单位报价,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认定以 低于成本报价的; (5)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不可预见费或暂定价格未列入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不适用); (6) 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7) 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 (8)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 磋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 (10) 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 (11)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响应文件有上述重大偏差之一的,视为未能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标处理,不 再进入以后的评审程序。 1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4.由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三) 详细评审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其资信、技术和商务作进一步评审、比较。 评分因素及分值: 资信部分评审(满分 20 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1 供应商 实施能力 8 须提供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曾实施的与本项目类型相同的服务案例, 每个业绩 2 分,最多得 8 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 认定加分。 ①已完成的合同提供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 期限、服务内容。 ②合同正在实施的,提供用户盖章的合同履行情况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复 印件。 注:①或②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2 体系认证 4 1. 具有 ISO22000 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 或 GB/T19001); 3. 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或 GB/T24001); 4. 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或 GB/T28001)。 竞争性磋商文件 37 (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提供一个有效证书得 1分, 最多得 4 分。 3 人员配置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管理食堂的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承诺书加盖 公章,具备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 2 本项目拟投入厨师长 1名,需有 3 年以上餐饮服务企业担任厨师长岗位的 工作经验,需具有健康证(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和健康证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熟悉内部操作流程,拥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的证 明材料清晰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完整得 2分,否则不得分。 2 本项目拟投入厨师 1 名,需有 2年以上餐饮服务企业厨师岗位工作经验, 有良好的职业素质,需具有健康证(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和健康证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有二级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关的证明材 料清晰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书面承诺 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清晰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 交完整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本项目拟投入面点师 1名,需有 3 年以上餐饮服务企业面点师岗位工作经 验,熟悉各种中西糕点制作,需具有健康证(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身份证 和健康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拥有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关的 证明材料清晰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书 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清晰完整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提交完整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技术部分评审(满分 70 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1 项目服务方 案 7 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包括供应商对餐厅的管理服务的整体设想及策划、 日常菜品管理、客户满意度调查及对应措施等)进行评价。 服务方案全面性、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程度高,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得 7 分; 服务方案全面性、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程度较好,基本满足竞争性磋 商文件要求:得 4分; 服务方案全面性、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程度一般,不满足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文件 38 文件要求:得 2 分; 其他或未提供的:得 0分。 2 配餐标准、 配餐内容及 菜品质量保 障 7 配餐标准及配餐内容合理、丰富;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 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得 7 分; 配餐标准及配餐内容较合理、较丰富;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 多样,但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得 4 分; 配餐标准及配餐内容一般,配餐单一;食堂餐厅菜品菜色不齐全,菜单品 种单一,且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得 2分; 其他或未提供的:得 0分。 3 设施设备及 用具等的使 用、管理措 施 7 供应商对食堂设备及用具使用合理正确,并且有明确且详细的管理措施, 维护措施周全且切实可行:7 分; 供应商对食堂设备及用具能够做到正确使用,维护措施可行性一般,并未 涉及管理措施:得 4 分; 供应商对食堂设施设备及用具能够正常使用,其他未涉及,不能满足竞争 性磋商文件要求:得 2分; 未提供的:得 0 分 4 食品加工卫 生管理措施 及食材保管 措施 7 食品加工卫生管理措施内容完整、详细;有明确的食材保管措施,切实可 行:得 7分; 食品加工卫生管理措施内容基本完整、详细;食材保管措施不够全面,可 行性不高,得 4 分; 内容不详细、合理:2分; 不完整或无实施方案的得 0分。 5 管理方案 7 供应商制定针对本项目对岗位人员管理规范标准、食品安全管理方案、食 品质量控制方案、采购管理及成本控制方案和卫生操作规范及相应的考核 标准。 管理方案制定完善且可实施性程度高的:得 7分; 制定管理方案基本全面,可行性一般:得 4 分; 制定管理方案仅针对了岗位人员管理规范标准或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不全 面:得 2分 其他或未提供的:得 0分。 6 人员稳定性 方案评价 7 人员配备配置合理、职责清晰,服务团队有备用方案,以上均具备,保障 项目稳定运行:7分; 提供人员配备方案及稳定性方案,保障项目运行:4 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提供人员配备方案或稳定性方案,保障项目运行:2 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 分。 7 客户意见反 馈处理方法 7 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并接受采购人现场指导监督,配合采购人随时 进行抽测,配合、沟通方案详细、可行性强:得 7分; 有专人与采购人沟通,并接受配合采购人现场指导监督,配合、沟通方案 可行性一般:得 4分; 提供了配合、沟通方案,但与采购人沟通方案不详细:得 2分; 其他或未提供的:得 0分。 8 环境卫生评 价 7 厨房及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包括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 洗、消毒,地面、桌椅的清洁)评价。 厨房及食堂餐厅环境卫生干净整齐,整体的保洁服务非常好:得 7 分; 厨房及食堂餐厅环境不够整洁,卫生不干净,保洁服务态度一般:得 4 分; 厨房及食堂餐厅环境卫生差,整体的保洁服务差:得 2分; 其他或未提供的:得 0分。 9 应急预案评 价 7 模式及流程先进、资源安排科学,以上均具备且应对措施有针对性,分级 精准:7分; 提供应急方案及措施:4 分; 提供应急方案或措施:2 分; 未提供或提供与本项目内容无关:0 分 10 防火自救演 练培训方案 评价 7 能够建立完善的防火自救演练培训计划,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体系,能 够分析识别检测工作相关风险因素,制定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管理体系完整全面、预防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可行:得 7 分; 安全管理体系完整较为全面、预防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较为完善,可行性 不足:得 4 分; 安全管理体系完整不全面、预防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能满足本 项目需求:得 2 分; 其他或未提供的:得 0分。 评委技术部分的打分结果在汇总时,全体评委打分的平均值作为各供应商技术部分的得分结果,保 留两位小数。 价格部分(满分 10 分) (1)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2)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 竞争性磋商文件 40 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3)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最后投标报价)×1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磋商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供应商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伪造,取消中标资 格。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 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 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以供应 商填写的《残疾人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 综合评审 磋商小组每位评委根据上述磋商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 为供应商的得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将技术得分与资信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 商的总得分,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照综合评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评标排序。得分相同 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技术得分由高 至低)顺序排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2〕69 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 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 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七、 推荐成交候选人与定标 (一)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作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磋商 小组出具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前三名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获得最高分的投标单位为成交单 位。当获得最高分的投标单位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二) 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 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三) 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位获得同等最高得分时,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 得分及响应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及响应报价相同,且技术得分仍相 同的,由磋商小组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八、 重新招标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 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 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 〔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阶段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43 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 (供应商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注: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第一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响应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45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一、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 46 二、响应书 致: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为 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JYZX-ZB-TJ-2021-00045),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加盖公 章的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如下: 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磋 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 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天。 4.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 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5.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 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6.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的处罚。 7.我公司承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我公司若磋商成功,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磋商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中国政府采购 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0. 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贵单位要求的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 定要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参与的任何磋商。 11.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前往参加 的磋商活动及签订合同事宜,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 法人代表身份证背面 竞争性磋商文件 48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 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 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磋商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 编号:__________)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响应文件澄清、签 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磋商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磋商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磋商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磋商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磋商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五、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发生过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一)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二) 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 届满的,可以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2、没有提供此项声明的,将视同缺少实质性响应的内容,按无效响应处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 50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第二部分、资信部分、商务部分(不含报价)响应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注:供应商须随本表附上供应商企业情况简介,该简介应能说明供应商的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业务范围、注册资金、所有权状况、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构成、公司的场地环境和软硬件设施等。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成立日期 经营地址 单位性质 注册资金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总经理 电话 上级单位名称 信用等级 资质等级 经营范围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单位员工概况 合计 人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技师 人 人 人 人 单位组织构架 请附图 下属单位情况 请附表 竞争性磋商文件 53 二、供应商的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用户单位名 称 项目 内容 实施地 点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项目起 止时间 验收报告或成功履行 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编号 注:供应商所列业绩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54 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质 毕业学校 证书编号 学位 职称 执业年限 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 主要经历 日期 业绩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备注 注:附上有关从业资质证书/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55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学历 专业 经验年限 拟担任职务 注:供应商须在本表中详细列出拟派往本项目工作的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并提供关键资质(包括但不限 于职称、学历、社保等)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56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 57 第三部分、服务方案响应文件 说明:供应商必须在对“磋商项目要求”的内容做出响应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的特点 及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服务方案编制技术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竞争性磋商文件 58 一、★条款商务点对点应答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响应条款 招标要求 磋商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磋商有效期 2 服务时间与地点 3 付款条件 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59 二、非★条款商务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响应条款 招标要求 磋商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磋商有效期 2 服务时间与地点 3 付款条件 4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 保证金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0 三、非★条款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 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 定 2. 磋商项目要求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上表“磋商项目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 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自 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四、服务承诺 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注:本承诺不得与磋商项目要求相矛盾,但可以高于磋商项目要求的要求。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2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 63 第二阶段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天津海关缉私局食堂服务项目 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4 一、 报价书 致: {采购人名称} 1、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有关规定, 经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项目要求、磋商须知、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提交的磋商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小写) 元)。 2、服务周期: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4、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服务期限完成,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 同责任和义务。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 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 部分。 7、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 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 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8、我方的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天。 9、我方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 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10、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约定交纳相关费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5 二、 报价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价格分项组成 标准报价 1 人员费用 2 管理费 3 利润 4 税金 5 其他需要列明的费用 6 ... ... 合计 注:1. 上述合计价格应为服务期的最终优惠价格。 2. 如上述表格中列明条目,在本项目不需要报价,填写“0”。 3. 上述内容中如有免费的需要注明。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6 三、 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 单位:元 序号 价格分项组成 具体岗位 人数(人) 人均工资/ 月(元) 人均保险/ 月(元) 月小计 年小计 1 人员费用 人员费用合计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7 四、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4-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请填写采购人名称)的 (请填写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餐饮业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 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请填写投标人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 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 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 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竞争性磋商文件 68 4-2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______(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 69 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若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且由本单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 受社会监督。 2.若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竞争性磋商文件 70 五、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资料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概述 2.定义 3.解释权 4.合格的供应商 5.关于关联企业 6.关于联合体投标 7.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8.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9.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10.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1.磋商费用 12.信息发布 13.其他 14.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7.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本项目不涉及) 18.要求 19.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20.响应文件格式 21.响应文件的组成 22.响应报价 23.投标保证金 24.磋商有效期 25.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2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8.迟交的响应文件 2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 30.响应文件递交 31.开标 32.磋商 33.磋商小组 34.磋商过程的保密性 35.磋商原则 36.磋商方式 37.磋商步骤 38.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39.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 40.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 41.废标 42.串标 43.成交供应商的产生 44.成交通知书 45.合同授予标准 46.签订合同 47.重新授予合同 48.采购代理服务费 49.询问 50.质疑 51.投诉 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四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项目需求书 第五部分 磋商办法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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