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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教育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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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教育局靖远县2021年教育领域为民办实事食堂厨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靖远县教育局靖远县2021年教育领域为民办实事食堂厨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6 17:31 字体:

靖远县教育局靖远县2021年教育领域为民办实事食堂厨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BGZJ-ZC421096

二、项目名称

靖远县2021年教育领域为民办实事食堂厨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甘肃天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乌兰镇金三角

79.80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甘肃天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吉全,李生国,王玉叶,张敬敬,魏家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1.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靖远县教育局

地 址:靖远县政府2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15193079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243号702室

联系方式:0931-8610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婉芩

电 话:18782289958

附件下载
靖远县教育局招标文件.pdf 签章公告.pdf
靖远县 2021 年教育领域为民办实事食堂厨具 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BGZJ-ZC421096 采购单位:靖远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 5 月 1 目录 目录 ................................................................................................................................................................ 1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10 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 10 3.2 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1 3.3 招标 ............................................................................................................................................................ 11 3.4 投标 .......................................................................................................................................................... 12 3.5 开标 ............................................................................................................................................................ 19 3.6 评标 ............................................................................................................................................................ 20 3.7 定标 ............................................................................................................................................................ 21 3.8 发放中标通知书 ........................................................................................................................................ 21 3.9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22 3.10、质疑与答复 ........................................................................................................................................... 23 第四章 项目需求 ........................................................................................................................................ 26 4.1 项目需求 .................................................................................................................................................... 26 4.2 交货时间及地点 ........................................................................................................................................ 27 第五章 评标办法 ........................................................................................................................................ 28 5.1 评标原则及组织 ........................................................................................................................................ 28 5.2 评标程序 .................................................................................................................................................... 28 5.3 废标 ............................................................................................................................................................ 33 第六章 附件 ................................................................................................................................................ 34 附件 1:合同格式及条款................................................................................................................................. 34 附件 2:投标函 ................................................................................................................................................ 37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 38 附件 4:法人授权函 ........................................................................................................................................ 39 附件 5:开标一览表 ........................................................................................................................................ 40 附件 6:分项报价表 ........................................................................................................................................ 41 附件 7:商务偏离表 ........................................................................................................................................ 42 附件 8:技术偏离表 ........................................................................................................................................ 43 附件 9: 投标原件承诺函(格式) .................................................................................................................. 44 附件 10: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 45 附件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53 2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靖远县 2021年教育领域为民办实事食堂厨具采购项目的潜在 投 标 人 应 在 白 银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ggzyjy.baiyi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5 月 26日 9 :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GZJ-ZC421096 项目名称:靖远县 2021年教育领域为民办实事食堂厨具采购 项目 预算金额:82 万元 采购需求:靖远县 2021年教育领域为民办实事食堂厨具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签订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二)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小组 3 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需审查小组签字后入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5 月 6 日至 2021年 5 月 11 日,每天上午 0:00至 12:00,下午 12:00至 23:59; 地 点 : 白 银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ggzyjy.baiyin.gov.cn); 方 式 : 登 录 “ 白 银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http://ggzyjy.baiyin.gov.cn)”点击对应招标项目公告,免 费获取采购文件,也可通过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 统,在“投标管理”栏目“招标文件获取”子栏目下在线免费获 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5月 26 日 9 时 00 分;(北 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2021年 5 月 26 日 9 时 00分;(北京时 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交地点:白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系 统 ( http://121.199.39.174:8087/); (四)开标地点:白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仅 限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人代表 1人、监督人 1人、代理公司工作 人员 1人参加); 4 (五)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交易, 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 windows10,建议使用 360 安全浏览器、WPS 或 Office办公软件、 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日 期 前 登 录 “ 白 银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 ( http://ggzyjy.baiyin.gov.cn/ ) 或 ( http://121.199.39.174:8087/“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下同),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文件 固化工具”和“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详细阅读并熟练掌握 系统操作方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白 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 标的项目,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录入开标授权人信息, 上传固化文件的 HASH 编码(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 件指纹,并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 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撤回投标,没有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或上传未成功,认定为网上没有递交投标文件,则视为 放弃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上传 保存在自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系统会自动识别核验投标文 件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的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是否 一致。(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视为上传的投标文件与固化投标 文件一致,投标有效;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 了固化投标文件或者是在固化投标文件后又修改了投标文件,所 5 以,请确保投标文件修改无误后再固化并牢记系统自动生成的 HASH 编码。如仍无法解决,可致电交易中心信息科: 0943-8287909、软件公司技术支持人员张鹏: 18894331336、陈 世云 15002643454)。 备注: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 布。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甘肃省政府采购 ( http://ccgp-gansu.gov.cn )及 白 银 市公 共资 源 交易网 (ggzyjy.baiyin.gov.cn)发布,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 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倡和鼓励投 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与现金保证 具有同等效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靖远县教育局 地 址:靖远县北城区 6 联 系 人:王祥 联系电话:15193079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长安路正根大厦 702室 项目联系人:赵婉芩 电 话:18782289958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下述关于要采购的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 的话,应以本资料为准。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内 容 规 定 2.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靖远县 2021年教育领域为民办实事食堂厨具采购项 目 2)招标内容:靖远县 2021年教育领域为民办实事食堂厨具采购(具 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需求) 3)采购预算:82万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开标方式:网上不见面开标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2 采购人 1)单位名称:靖远县教育局 2)联 系 人:王祥 3)联系电话:15193079088 2.3 代理机构 1)单位名称: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赵婉芩 3)联系电话:18782289958 2.4 付款方式 (1)供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完成后,经需方(使用单位)验收合格 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由采购人支付 97%合 同货款,剩余 3%的合同款作为履约保证金; (2)待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12 个月)后没有任何质量问题时, 由需方(使用单位)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供方。 2.5 投标人资质文件 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法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 表人参与投标时不提供法人授权函)(装入投标文件);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 8 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免税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小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需 审查小组签字后入档)。 备注:投标项目提供的文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书 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因疫情原因,投标所需原件资料暂不审核,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行 承诺(格式自拟),待疫情过后中标单位原件资料由采购人备查。 2.6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地点: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 ( http://121.199.39.174:8087/) 2.7 供货期 按合同签订履行 2.8 投标有效期 60天 2.9 投标保证金金额 金额:捌仟元整(?8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 形式 非现金电子转账(电汇)、网银转账、转账支票 银行电子保函 保险电子保单 (在采购人选用的方式中打勾,可多选)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倡和鼓励投标人使 用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 投标保证金递交 截止时间 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投标保证金 操作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或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http://ggzyjy.baiyin.gov.cn/)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2.10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版1份。(有分包按分包制作、无分包按整包制 作)。 2、投标文件须建立清晰目录,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将资格证明 文件与技术、商务文件分开制作,线上开评标项目固化在同一个文件中, 线下开评标项目分别独立胶装。(未按该要求制作标书的,对投标人产 9 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 备注:中标结果在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中标单位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时需向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电子版一 份。 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系统固化投标文件一致,直接提交代理机 构 2.11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2.12 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2.13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 考察时间: 考察集中地点: 2.14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否 是 2.15 招标公告的发布 本项目时间安排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为准 2.16 供应商家数计算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 第三十一条执行。 详见投标人须知 3.6.3 2.17 需要落实的政府 采购政策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的扣除比例: 10%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 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18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用 2.19 其他 1、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对资质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实行 供应商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由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 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材料,评 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 2、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减少不必要的 失误,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或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 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 “采购人”和“需方”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 组织。本项目是指靖远县教育局。 (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 中介组织。本项目是指甘肃瑞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投标人”是指向本次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 然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采购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 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和相关变更内容。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 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 有关文件、资料。 (9)“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 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10)“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 拆除、修缮等。 (11)“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 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 的其它义务。 (12)“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 下简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 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 (13)“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 传真、电子邮件。 11 3.2 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2、2.3、2.4。 3.2.2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3.3 招标 3.3.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 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 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文 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 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 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 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风险自行承担。 3.3.2 招标公告时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1 号——《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 发布主体应当确保其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信息内容一致。 3.3.3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 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项目需求; (5)评标办法; (6)附件。 12 3.3.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7。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 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3.5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截止日期 3 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 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 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 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发生变化的应在指定媒体发变更公告。 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 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 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 或由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3.3.6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的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本项目的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 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供应商现场考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4 投标 3.4.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投标只能报一个方案进行投标; 13 (2)投标人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 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应该 满足; (4)采购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规定的情 形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 标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采购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 采购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 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 活动。 (6)采购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 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7)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8)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按照资料内容编制目录。 3.4.2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 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 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4.3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4.4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4 3.4.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及 实施条例的规定。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 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 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 项目投标。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 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3.4.6 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 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3.4.7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 应包括下列部分:报价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售后服务。 (1)报价部分。须标明各品目单价、合计及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本次招标报价 15 要求: ①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 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②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 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2)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①证明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3)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 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 内容: ①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②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③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④技术要求偏离表; ⑤产品彩页资料; ⑥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4)商务部分。 注意: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①投标函;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 ③投标商务偏离表; ④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 ⑥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 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 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 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注意: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①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16 ② 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3.4.8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按照资料内容编制目录,线上开标评标项目电子 投标文件应包含第一分册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分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固化 在同一个文件中。线下开评标项目将资格证明文件与技术、商务文件分开制作分别独立 胶装,以方便查找和评审工作。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 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对于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的表格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3.4.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3.4.1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递交截止时间及交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形式:投标保证金接受非现金电子转账(电汇)、网银转账、转账支票、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倡和 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 (二)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采用非 现金电子转账、网银转账缴纳形式的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的以推送至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结果为准)。 (三)操作流程: 1、采用非现金电子转账(电汇)、网银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流程: (1)投标人(供应商)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服务系统按标段(包)分别获取缴款账号,各标段(包)账号不同,缴款账号应以收 到短信或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情况中显示的为准。 17 (2)投标人(供应商)缴款账户名称必须与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的企业名称一致, 并以支票、汇票、电汇、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3)未按获取的标段(包)账号逐笔递交所投标段(包)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 无效。保证金转出后请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状态。 (4)由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获取子账号的标段(包) 与实际投标的标段(包)不一致等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开户名称: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行号、投标保证金缴纳账 号以投标人收到的短信或登录交易系统查看“投标管理”中显示的为准。 2、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操作流程: (1)投标人(供应商)免费注册或办理数字证书后,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电子服 务系统选择拟投标项目(标段)获取电子保函申请编号,电子保函申请编号应以收到短 信或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的为准。 (2)投标人(供应商)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选择拟投标 项目(标段)在线申请保函,投标人(供应商)自主选择银行或承保机构,在申请界面 输入电子保函申请编号,提交完成。 (3)投标人(供应商)应确保所投标项目(标段)在电子保函服务平台输入的电 子保函申请编号与在电子服务系统中获取的电子保函申请编号一致,因错填电子保函申 请编号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4)保函申请人可随时登录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查看保函申请状态,电子保函申请 结果由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及时告知申请人;投标人(供应商)在提交保函申请三个工作 日后可撤销或重新选择银行或承保机构。 (5)申请保险电子保单的,出现下列情形可全额退付保险费:投标截止时间前投 保人放弃投标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发生流标、终止的;开标 后项目发生废标的。除上述情形外均不予退保。 申请银行电子保函的,出现下列情形可全额退付保函手续费:投标截止时间前项目 发生流标、终止的;因不可抗力因素的。除上述情形外均不予退付保函手续费。 (6)投标人(供应商)需分标段逐个申请电子保函,未按标段(包)申请保函的, 申请无效。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8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投标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7)中标弃标的法律责任及处理方式:中标人的任何弃标行为都是违约行为(不可 抗力导致的除外)。中标人放弃中标后,重新招标导致的时间延误和社会成本增加,顺 延中标结果导致合同价格抬升,采购人将蒙受合同价格损失。恶意弃标行为出现后,采 购人有权要求弃标人依法承担赔偿合同差价损失,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财政部门 给予通报,禁止及 3 年内不得参与省内的投标活动。 3.4.11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0。 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盖章。投标文 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 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 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3.4.12 投标文件递交 白 银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系 统 ” ( http://121.199.39.174:8087/) 3.4.1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具体要求详见 3.3.5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变更时间应当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白银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发布。 3.4.14 特殊情形的规定 特殊情形是指: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情形。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四十一条 19 的规定,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 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①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②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 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4.15 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代理机构)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 3.5 开标 3.5.1 开标内容及注意事项 (1)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交易,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 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 windows10,建议使用 360 安全浏览器、WPS 或 Office 办公软 件、钉钉(没有账号的请提前申请)。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 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http://ggzyjy.baiyin.gov.cn/)或“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 ( http://121.199.39.174:8087/,下同),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文件固化工具”和 “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详细阅读并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方法。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 面开标系统”选择自己要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项目对应的网上开标厅,录入开标授权 人信息,上传固化文件的 HASH 编码(注意:上传递交的只是电子投标文件指纹,并 没有上传正式的投标文件,不会泄露任何投标信息)。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线撤回投 标,没有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或上传未成功,认定为网上没有递交投标 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须在系统中上传保存在自 己电脑上的固化投标文件,系统会自动识别核验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 传的投标文件的 HASH 编码是否一致。(若上传投标文件成功,视为上传的投标文件 与固化投标文件一致,投标有效;如果核验没有通过,很可能是投标人选错了固化投标 20 文件或者是在固化投标文件后又修改了投标文件,所以,请确保投标文件修改无误后再 固化并牢记系统自动生成的 HASH 编码。如仍无法解决,可通致电交易中心信息科 0943-8287909、软件公司技术支持人员:张鹏 18894331336 ,陈世云 15002643454)。 备注: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采购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 (3)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 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投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3.6 评标 3.6.1 评标流程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 评标流程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 5.2。 评标方法分为综合评分法或最低评标价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 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 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2)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 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评委会出具书面评标报告。 3.6.2 注意事项 在评标期间,评标过程严格保密。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 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 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 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1 3.6.3 供应商家数计算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 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 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 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 前两款规定处理。 3.7 定标 3.7.1 定标原则 采购人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7.2 定标程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 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邀请招标采购人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还应当将所 有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3.8 发放中标通知书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 22 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 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 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9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9.1 合同授予原则 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经评委会评议推荐采购人确认的投标人。若因中标人违约或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投标人之后的下一个投标 人。 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设备或材料数量的权力。 3.9.2 合同的签署、履行及验收 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中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 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需方与中 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人。采购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需方和 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 需方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采购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 标保证金等措施,并可按照财政部令[2017]第 87 号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 三条规定办理。此时可由采购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投标人签订合同。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履行合同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23 处理。 验收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 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 料一并存档。 3.9.3 其他 中标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3.10、质疑与答复 3.10.1 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认为招标 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 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 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0.2 质疑和答复的时限 (1)投标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若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①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②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③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 7个工作日内提出。 (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10.3 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 (2)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 24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4 质疑函的递交及地点 (1)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质疑事项; ③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请求和主张。 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质 疑函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质疑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 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 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 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 XXX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10.5 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 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 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 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布。 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 应立即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 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 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 3.10.6 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25 (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2)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6)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10.7 投诉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5个工作日过后视为放弃投诉。 26 第四章 项目需求 4.1 项目需求 厨具采购明细清单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详细的参数) 数量 1 *12层蒸车 采用 201 不锈钢板整体聚胺脂发泡,内胆一次性拉伸成型,边 角光滑,方便清洁,U 型不锈钢电热管加热,自动进水防干烧技 术,加配防溢水装制,配置不少于 12 只 0.8mm 厚蒸馍盘,功 率:12000W,电压 380V 32台 2 三盆清水池 外形尺寸 1500×600×800mm,水池整体采用实厚 1.0mm201 优质不锈钢板冲压成型,不锈钢下水器,带有过滤网,架子为 直径 45mm 的不锈钢管制作,下调式子弹脚。 32组 3 *油炸机 201 加厚不锈钢机身,外形尺寸 1000*480*800mm,电压 380V, 功率 7500W,自动控温,层间硅酸铝材料保温,节能省电,防 烫伤,三组温控设计,火力大小灵活调节 32台 4 和面机 201 抗指纹不锈钢内胆,铸铁框架,全自动形成,功率:1.5kw, 设备运转动力大、噪音小,配备安全保护系统,符合国家食品 卫生标准。 32台 5 电煮粥炉桶 口径≥50cm,材质 201 不锈钢,双层加厚保温节能耐用,不粘 锅,不锈钢桶盖,加固把手,电子控温,额定输入功率:12kw, 电压:380(v),额定电流 25A,尺寸 700*800*800mm,最大 容量不小于 80L。磁控变频控制开关,节能省电,火力大小调 节方便 32台 6 *消毒柜 采用无磁钢无指纹板制作,发泡层,定时定温,热风循环,温 度 70°C 热风加热循环消毒模式,内部合理设计、加装微电脑 高感应探头,使内部每一个角落温度相同,配备不锈钢可调制 消毒框和支架,可视安全防爆双层玻璃门,全自动液晶控温系 统及电力保护系统,尺寸 1160*515*1800mm 32台 7 *保鲜工作台 1800×800×800mm 采用 201 油膜抗指纹不锈钢板制作,内胆 一次性拉伸成型,自动回弹门,减少冷量损耗,保鲜为-5℃ --10℃,全钢铜管。柜体聚胺脂整体发泡,保温性能好,配置高效 节能压缩机,制冷快速,微电脑数字显示温控系统,液晶数字清晰 显示温度,精确控温 32台 8 留样柜 材质:优质 201 钢板,柜体全部为 0.8mm 不锈钢制作。温度: -5°C~10°C。制冷剂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环保冷媒 R134A, 发泡材料使用聚氨酯;对大气臭氧层无破坏性,制冷效果均匀 稳定,整体发泡保温性能好;自动回归门;优质压缩机组,噪 音值≤41dB,纯铜盘管;微电脑控制面板 32台 9 电磁灶台 规格:1000*1150*800+(400 背板);不锈钢面板厚 1.2mm, 侧板厚 1.0mm;功率:20KW;电压:380V。火力强劲,节能 环保,操作安全方便 32台 27 10 四门碗柜 长 1200mm±20 宽 500mm±5 高 1550mm±20。1.层板采用 1.0mm201 不锈钢板组装,层板间距 30cm,隔板承重量 80kg.2.立 柱采用∮48mm,厚度 1.0mm.3.配备可调节高级子弹脚。产品 与人体接触的部位不允许有尖角和毛刺,立柱与横梁的垂直度 小于 6mm。搁物板能承受 100KG 载荷,搁板变形量小于 3mm, 产品在 490N 水平集中力的作用下,框架的变形量小于 15mm。 承载式骨架结构,压死边工艺,避免割伤,保证了安全,插接 式结构无焊痕,紧固,美观,耐用。 32组 11 简易工作台 尺寸:1500×800×800mm。采用 201 不锈钢板,板厚度 1.0mm, 采用 201 不锈钢加强筋,立柱采用 201φ45 不锈钢管,厚度 1.0mm,配不锈钢优质调节脚。台面采用一体式机制面,整体采 用冲压免边处理防止清洗割手工艺 32组 12 四层货架 长 1500mm±20 宽 500mm±5 高 1550mm±20。1.层板采用 1.0mm201 不锈钢板组装,层板间距 30cm,隔板承重量 80kg.2.立 柱采用∮48mm,厚度 1.0mm.3.配备可调节高级子弹脚。产品 与人体接触的部位不允许有尖角和毛刺,立柱与横梁的垂直度 小于 6mm。搁物板能承受 100KG 载荷,搁板变形量小于 3mm, 产品在 490N 水平集中力的作用下,框架的变形量小于 15mm。 承载式骨架结构,压死边工艺,避免割伤,保证了安全,插接 式结构无焊痕,紧固,美观,耐用。 64组 4.2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1 评标原则及组织 5.1.1 原则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委会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 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 (1)评委会成员人数不少于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委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 人责任。 (3)评委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 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5.1.2 组织 (1)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委会。 (2)代理机构:负责对外联系并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标、评标的会务工作,整理并向 评标组分发投标资料、投标文件;做好开标和评标会议记录;对评标过程中的原始文件进行归 档;随时印发需要的文件资料,对各种咨询函件及档案文件的统收统发。 (3)监督部门:由同级财政局采购办公室、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科等有关监督部门组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 监督,保证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5.2 评标程序 项目按照开标—资格审查—评审三个环节进行。 5.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1)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资格审查。根据 87号令第四十四条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 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②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 29 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注; 2)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4)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5)投标报价是否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范围内; 6)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商务、技术等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资格要求除外); 7)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投标人能否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③ 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④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投标文件的校核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开标系统中填报投标报价、开标记录表中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报 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③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④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⑤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①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②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文件的; ③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编制、标注; ④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0 ⑤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⑥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⑦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 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⑧投标文件中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投标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⑨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⑩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 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 60 天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件。 5.2.2 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2.3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人。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 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大写为准)。 31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 权值×100%。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 附表。评委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 投标人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报价按 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 其评标价。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其投标报价即为评 标价。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 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监狱企业视为中小微企业。对其提供自产产品或其他小微企业的产品, 其投标报价按 10%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 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件),未按上述要 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其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 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扣除。 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 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 评标价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扣除比例为 10%。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见第六章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 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评审标准(满分 100 分) 32 一、价格部分(4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40分。其他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4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为了遏制恶意竞争,确保采购需求和科学择优, 依据财政部令第 87号文件第六十条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须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保证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货物的承诺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技术部分(45分) 1、产品技术参数及性能指标(满分 30分) 根据投标产品设备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评定,全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 术参数要求的得 26分,有一项不满足扣 2分,扣完为止。“*”设备每提供一份产品检测报告 得 1分,最高得 4分。(满分 30分) 2、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满分 15分) 1)包括详细的供货方案:供货时间安排合理、供货调配组织方案、运输方案具体可行有针 对性,得 4-9分,否则不得分。(满分 9分) 2)有详细的安装施工方案:根据本项目特点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安装施工进度计划 合理,每提供一项得 3分,否则不得分。(满分 6 分) 三、商务部分(15 分) 1、投标文件编写制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目录结构完整、页码指向清晰得 2分;投标文件 内容完整、清楚得 2分;否则不得分。(满分 4分) 2、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以上三个证书全部提供得 3分,否则不得分。(满分 3分) 3、售后服务部分(满分 8分) 投标人提供详细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服务内容、服务人员、 产品质量保证期及承诺、应急响应措施、服务场所、有关的培训等,进行综合评价得 3-8分。 (满分 8分) 5.2.4 评标报告 (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 33 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 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 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 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 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①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②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③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④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5.3 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同级政府采 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③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④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 34 第六章 附件 附件 1:合同格式及条款 政府采购供销合同 合同编号:BGZJ-ZC 号 需方:(采购人): 供方:(供应商):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等相关法规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承诺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 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金额(注:填写不下时,可按此表格自行打印清单) 项目 型号及主要技术指标 采购预算 (万元) 中 标 价 (万元) 节约资金 (万元) 节约率 二、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时间: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前交货完毕。 收货单位名称: 指定地点: 收货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货方式: 1、供货方送货上门,供方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交由指定收货人验收。此外,供方应在交 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2、供方有权要求需方在收到货物时在收货清单上加盖公章或由合同约定的收货联系人签字 并提供身份证明进行签收,否则可以不交接货物并不承担可能造成的延期供货责任。 三、质量与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质量和验收标准依据以装箱单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 (一)验收标准:1、招投标文件要求和承诺质量标准; 2、合格证;3、供方保证一次性合 格率大于 98%(百分之九十八)。 35 (二)提出异议时间截止 7天。 四、质量保证金:无 五、售后服务: 以《装箱单》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为依据。产品服务标准以招标文件承诺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供方与需方另可补充达成如下条款: 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清单所需要的配置、参数、保质保量供货。 2、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质量标准。 六、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 七、违约责任: 1、供方未能按供货合同的约定近期完成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合 同总额 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5%,逾期超过 5日,有权解 除合同。 2、如因供方供应的设备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损失,供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变更解除合同及解决纠纷方式: 1、供需双方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书面同意。 2、纠纷方式:双方协商?;向授权厂商投诉□;向财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承诺书、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采购 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2、本合同为供应商与采购人买卖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 室备案一份、代理机构备案一份。 36 供方:(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需方:(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经办人: 签字日期: 经办人: 签字日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行: 账号: 37 附件 2:投标函 致: 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XXX所需 XXXX项目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认真研究上述招标文件, 决定参加本次投标。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并保证其真实性。我方愿承 担该项目的实施和保修任务,履行招标文件中对中标单位的要求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 我方郑重做出如下声明: 1、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无其他不明事项。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履行合同,承担责任、义务。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 60天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我方将受此约束。 6、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有关的一切资金往来请使用以下帐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8、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使用以下地址: 地址: 邮编: 电话: 邮箱:此处务必准确填写投标人邮箱号。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38 附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背面 39 附件 4:法人授权函 致: 本授权函声明:(投标人全称)任命(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参 与招标编号为的 XXXX单位所需 XXXX项目 XXX 标段投标活动,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 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全权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签字如下,以资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背面 正面 背面 40 附件 5: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投标价格 交货期 单价 总价 1 2 3 ?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 小写: 大写: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交纳形式: □银行转账 □银行汇票 □银行电汇 其他事项申明: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总价外另有价格折扣的,应当直接在投标总价中给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41 附件 6: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或详细的 性能要求 原产地 制造商名称 数量(单 位) 价格 单价 合计 1 2 ? 投标总价(小写): 投标总价(大写): 备注: 注:1、为方便唱标,请将所投货物的商标、生产厂家为非中文名称的译为 中文名称。 2、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等费用。 3、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42 附件 7:商务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 实际要求 投标文件商务 实际响应 偏离情况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3 附件 8:技术偏离表 序 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 实际要求 投标文件技术 实际响应 偏离情况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4 附件 9: 投标原件承诺函(格式) 投标原件承诺函 致: 我投标单位 (名称)在 (标段名称), 因疫情特殊原因无法将投标所需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核,我单位特此承诺在投标 中,投标所需原件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我单位承诺在疫情结 束后就本项目投标原件资料核查,如若核查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切责任 全部由我单位承担。我单位在此所做的承诺真实有效。如不履行承诺,本单位愿 接受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给予的行政处罚及处理。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5 附件 10: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 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 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 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三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 购份 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 支持中小 企业发展。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 形的,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 由中小企业制 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 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 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 2 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 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 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 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 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第五条 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 以企业 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 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 和财务指标作 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 限等方面对中小企 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46 第六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 制定面 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 和采购包, 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符合下列情形 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 国家有关政策明确 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 的;(二)因确需使用 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 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 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 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 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 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 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第七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 元以下 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第八条 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 目中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 进行:(一) 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 求供应商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 比例;(三)要求获得 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 多家中小企业。 组成联合体 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 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 第九条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 购项 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对符合本 办法规 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 4 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但未采 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 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 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 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 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 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 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 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 47 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 (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 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 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 的 1%—2%作为其价格 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 或者价格分 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 格扣除 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 竞 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 第十条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 额具 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 邀请供应 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 视同未预留份 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 购活动。 第十一条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 (附 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要求供应商提 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一)预 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 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以 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 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 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 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 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 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 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 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 事项。 第十三条 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 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 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 适 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 中标候选人 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 48 《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十四条 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或者 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 同。其中,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 者分包意向协议 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 段,为 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 小企业依法 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第十六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 的认 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 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中小企 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 标 投标行政监督 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 10 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 答复。 第十七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 绩效管 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 展绩效监控 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八条 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 2022 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 年度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 目执行情 况(附 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 第十九条 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 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 定执行政府 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 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 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 相应责任。 适 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 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 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 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 本办法 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 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 照《中华人民 49 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 民共和 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 有关规定 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 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 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 目, 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 会同有 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 定具 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财政 部 工业和信息 化部关 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 181 号)同 时废止。 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 2.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50 附 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 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 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52 附件 2 (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要求,现对 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 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留选项 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金额 合同链接 (填写集中采购 目录以内或者采 购限额标准以上 的采购项目) (填写“采购项 目整体预留”、 “设置专门采购 包”、“要求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或者“要求 合同分包”,除 “采购项目全部 预留”外,还应 当填写预留给中 小企业的比例) (精确到万 元) (填写合同在 中国政府采购 网公开 的网 址,合同中应 当包含 有关 联合体协议或 者分包意向协 议) …… …… …… …… …… 部门(单位)名称: 日期: 53 附件 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2021-04-30T08:18:00+0000 none I'm the author of the document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