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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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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晋江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航空配餐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泉州晋江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航空配餐食材采购项目
2021-05-27 09:04:53.0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的委托,对其权属公司泉州晋江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人)的泉州晋江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航空配餐食材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QZXHZC2127。二、项目名称:泉州晋江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航空配餐食材采购项目。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标段一、标段三: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冷藏冷冻食品);4.投标人须具备根据泉州晋江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配合做好业务拓展工作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6.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须现场备查。标段二: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须具备根据泉州晋江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配合做好业务拓展工作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第2页共4页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6.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须现场备查。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下载有关招标文件。投标人并应于2021年6月10日17时30分前到招标代理公司按标段号报名,报名费:按每个标段300元收取。投标人应将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的报名凭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上传,否则为无效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须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委托人/采购人不予受理。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委托人/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九、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1年6月1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1楼)。十、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招标信息
第3页共4页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十一、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次性向委托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已过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次性向委托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已过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十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6月1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标段一:50000元;标段二:40000元。标段三:50000元。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委托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4.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账号:3111330011443699269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洛江支行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标段号:***)的投标保证金”。十三、联系方式委托人: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晋江市和平中路118号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联系人:庄先生联系电话:0595-82669211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568号华大泰禾广场SOHO-2座1416室邮箱:zxh266@163.com邮编:362000
第4页共4页电话:0595-22112068、18065253778联系人:小康监督管理部门: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联系方式:0595-85016210报名费、代理服务费银行账户:户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账号:35001652490052501498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5月26日附:采购货物一览表项目编号:QZXHZC2127货币币种:人民币标段品目号货物名称投标保证金一1-1肉蛋类、鲜活海鲜类、冻品类5万元二2-1干货调味类、米面粮油类4万元三3-1水果类、蔬菜类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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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共 4 页 招标公告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 的委托,对其权属公司 泉州晋江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人) 的 泉州晋江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航空配餐食材采购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以 公开招标 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ZXHZC2127。 二、项目名称:泉州晋江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航空配餐食材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详见《采购货物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标段一、标段三: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 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冷藏冷冻食品); 4.投标人须具备根据泉州晋江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配合做好业务拓展工作的能力(提 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 详见附件); 6.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 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须现场备查。 标段二: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企业法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 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备根据泉州晋江机场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配合做好业务拓展工作的能力(提 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第 2 页 共 4 页 5.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 详见附件); 6.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需同时提供投标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 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须现场备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前登录泉州 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下载有关招标文件。投标人并应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前到招标代理公司按标段号报名,报名费:按每个标段 300 元收取。投标人应将到招标代理公司报 名的报名凭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上传,否则为无效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码为投标单位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的重要凭证,请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获取,以免错失投标机会。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 编辑再投递。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须打印出“投标人签到凭证”。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泉州 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qzgzcg.com)”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 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 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委托人/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 期未签到的,委托人/采购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60 分钟内使用 CA 数字 证书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按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 年 6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 48 号泉州汽车站内船型楼 1楼)。 十、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招标信息 第 3 页 共 4 页 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泉州国资阳光集中采购 平台(http://www.qzgzcg.com)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 以书面形式(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次性向委托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已过提 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 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次性向委托人提出质 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已过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十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 年 6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到账。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标段一: 50000 元;标段二: 40000 元。标段三: 50000 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委托人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4.缴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泉州市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3111330011443699269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洛江支行 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 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 ***、标段号:***)的投标保证金”。 十三、联系方式 委托人: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晋江市和平中路 118 号泉州晋江国际机场 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0595-82669211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 568 号华大泰禾广场 SOHO-2 座 1416 室 邮箱:zxh266 @163.com 邮编:362000 第 4 页 共 4 页 电话:0595-22112068、18065253778 联系人:小康 监督管理部门:泉州晋江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室 联系方式:0595-85016210 报名费、代理服务费银行账户: 户名: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省泉州市建设银行泉州分行 账号:35001652490052501498 泉州市信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6 日 附: 采购货物一览表 项目编号:QZXHZC2127 货币币种:人民币 标段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投标保证金 一 1-1 肉蛋类、鲜活海鲜类、冻品类 5 万元 二 2-1 干货调味类、米面粮油类 4 万元 三 3-1 水果类、蔬菜类 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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