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05-27
一、项目编号: ZJCT2-ZJYYJT2021-04
二、项目名称: 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百年红船扬帆远航》排练、演出演职员工作餐定点供应商选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快餐 (元/每份):20(元),矿泉水(元/每份):1(元) | 杭州金金牛餐饮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1号楼3楼F座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百年红船扬帆远航》排练、演出演职员工作餐定点供应商选择项目 | 工作餐定点供应商选择 |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百年红船扬帆远航》排练、演出演职员工作餐供应 | 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演出结束。如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如需延长服务期限的,供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英,韩伟,吴仲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31号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57185707
质疑联系人:卢盼蔼
质疑联系方式:158582290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7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温从俊、叶臣、翁祖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955386
质疑联系人:冯雪涛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553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附件信息:
小微企业(金金牛).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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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练、演出演职员工作餐定点供应商选择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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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百年红船扬帆远航》排练、演出演职员工作餐定点供应商选择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JCT2-ZJYYJT2021-04
项目名称: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百年红船扬帆远航》排练、演出演职员工作餐定点供应商选择项目
采购单位:浙江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4332734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4332734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43327352"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7
HYPERLINK \l "_Toc43327353"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19
HYPERLINK \l "_Toc43327363"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3
HYPERLINK \l "_Toc43327364"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7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百年红船扬帆远航》排练、演出演职员工作餐定点供应商选择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5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CT2-ZJYYJT2021-04
项目名称: 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百年红船扬帆远航》排练、演出演职员工作餐定点供应商选择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百年红船扬帆远航》排练、演出演职员工作餐定点供应商,保证《百年红船扬帆远航》演出的顺利、圆满,详见采购内容及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演出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
3.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至磋商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启时间:2021年5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6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磋商文件”下载的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3.未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5.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人承担。请供应商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7.电子交易说明
(1)供应商应在报价响应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2)供应商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浙江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29-33号
联系人: 韩先生 联系电话:15157185707
质疑联系人: 卢盼蔼 质疑联系方式: 15858229054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1207办公室
联系人:温从俊、叶臣、翁祖晨
联系电话:0571-88955386
传真:0571-88955386
电子邮件:770128468@qq.com
质疑联系人:冯雪涛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9553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0571-87057615
联系人 :倪文良, 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7057615, 870584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百年红船扬帆远航》排练、演出演职员工作餐定点供应商选择项目 |
2 |
采购内 容及数量 |
本项目为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百年红船扬帆远航》排练、演出演职员工作餐定点供应商,保证《百年红船扬帆远航》演出的顺利、圆满,详见采购内容及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演出结束。 |
3 |
预算金额及服务期 |
▲本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00000元。其中快餐最高限价:20元/份;矿泉水最高限价:1元/瓶。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本项目服务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演出结束。如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如需延长服务期限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提供相应的服务。 |
4 |
磋商报价 |
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次采购报价采用单价采购、单价合同,服务期内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报价包含完成原材料采购费、人工费(食材制作烹饪等)、工作餐打包费(含包装盒、餐具等)、配送费、管理费、保险费、风险费、利润、税金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在报价中需要充分考虑并包含的因素: A、参与本项目磋商竞争产生的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人员的差旅费和全部的风险责任费用。 B、供应商认为需要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C、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竞争有关的全部费用。 备注:本磋商文件中除非有特别说明,所有的报价均指含税价。 |
5 |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 组织(详细内容) ■ 不组织 不统一组织踏勘。 |
6 |
样品 |
■ 提供(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 不提供 |
7 |
演示 |
□ 要求: ■ 不要求 |
8 |
采购文 件澄清 |
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 |
9 |
响应文 件组成 |
本项目实行电子磋商。 响应文件组成: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 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响应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3)数量:一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响应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响应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顺位在先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未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无效。 ▲如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响应文件因此造成项目开启和评审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报价无效。 |
10 |
响应文件 装订要求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本次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一份。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
11 |
电子响应文件要求 |
1、响应文件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 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报价无效。 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应在响应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一份);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该供应商的报价无效。 3、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响应文件开启,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3)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如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该供应商的报价无效。 (4)系统中可关联的关联点(包括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资信技术打分)需对应响应文件相对的关联点。 |
12 |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 时间和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3 |
磋商时 间和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4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5 |
公告媒体 |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
16 |
响应文 件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 |
17 |
进口 |
□ 允许 ■ 不允许 |
18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19 |
环境标 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不适用 |
20 |
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费以成交总价为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服务类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不足8000元按8000元计取。 供应商应当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2、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三墩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065548152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备注:本项费用在报价表中不单列报价子项,由供应商自行在企业运营成本等或各单价中列支。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缴纳如成交供应商拒不缴纳代理服务费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发放成交通知书。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21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25000元 形式:支票/汇票/电汇/或其他非现金形式 缴纳时间:履约保证金须在签订合同前递交至采购人。 |
22 |
解释权 |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23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1)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次采购标的为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其他未列明行业。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中小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大中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 7)本项目不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 8) 提供的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 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磋商文件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供应商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 “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合同约定的工作及与此相关的工作。
9.“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磋商委托(电子响应报价供应商现场无须单独递交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时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响应文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四)磋商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联合体参加磋商(本项目不允许)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磋商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七)特别说明:
1.磋商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磋商文件的要求。
2.供应商参加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该供应商所拥有。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八)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3.1、响应文件
3.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磋商响应。
3.1.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1.3响应文件由资信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响应文件资信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内容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供应商专业设备发票或代理证明或以往同类项目实施案例、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如有)等。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磋商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在响应文件声明书中如实填写。
(7)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请在响应文件声明书在如实填写。
(8)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
2.商务技术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2)供应商情况介绍;
(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4)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5)服务模式、服务水平、质量控制等方案;
(6)针对本项目原材料采购、食材制作烹饪、打包配送等总体服务方案;
(7)办公设施和厨房加工设施配置等情况;
(8)人员配备一览表(包括项目负责人、厨师、配送员等项目成员资历、证书等);
(9)可提供的主要菜系、菜谱或菜单等一览表;
(10)相关服务承诺,包括配送时效、突然事件的应急响应等;
(11)厨房餐饮制作运行管理组织方案,包括食材生产流程和工艺;
(12)完成项目的设备、运输车辆配置等情况;
(13)各环节质量卫生标准、质量卫生验收标准以及服务标准等;
(14)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的响应措施;
(15)各种合理化建议;(如有)
(16)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7)其他与资格审查、评审评分相关的证明材料、资料。
3.报价文件: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4)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磋商报价
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响应截止日起 90 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份数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报价响应(电子报价)。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其中技术商务文件、资信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
3.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5.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磋商文件内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关键部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报价无效;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7.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关键部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报价无效;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六)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修改和撤回
电子响应文件要求详见前附表
四、磋商
(一)接收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未传输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无效。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磋商公告规定的地点。▲未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备份响应文件因此造成项目开评审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报价无效。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
2. 采购人将于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公开开启响应文件。若采购人通过更正修改磋商文件更改了开启时间的,以后者为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各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发送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磋商文件最后一页内容,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770128468@qq.com,联系人:叶臣,电话:13666659131),未发送视为无异议;报价阶段开启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在系统内签字(开放签字权限的10分钟内),如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字视同放弃开启监督权利、认可开启结果。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标项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终止该标项的磋商并作无效磋商处理。
(二)磋商程序
开启:
1.开启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2.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为开启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供应商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3.响应文件解密结束,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回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为770128468@qq.com。如不回“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视为默认开启后不可对声明书中内容提出异议。
4.本项目采用多轮磋商的形式确定最终报价及相关承诺:所有二次报价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供应商时刻注意系统信息,并留意手机短信。(请提前检查“政采云”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已勾选上。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报价阶段开启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在系统内签字(开放签字权限的10分钟内)。如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字视同放弃开启监督权利、认可开启结果。
4.1相关承诺由评审组长将组员的磋商内容汇总后,发起在线询标/谈判函提交;供应商收到后在规定的时间回复询标/谈判函的相关内容。
4.2最终报价确定由评审组长设置报价时限、报价轮数、报价内容,供应商收到新一轮报价后在规定的时间填报相关内容及在系统内签字。
4.3若在规定报价时间内,供应商因CA锁等原因无法回复询标/谈判函或报价,供应商可将线下材料递签字盖章扫描后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由采购代理机构替供应商录入。第二轮报价因系统或CA锁问题无法递交的须在报价阶段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第二轮报价函及说明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如超时递交或不递交视为放弃第二次报价的权利,后续报价依次类推。
5.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或电话通知形式公布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多轮报价情况、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6.开启会议结束。
注: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启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评审: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
5.作出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6.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响应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7.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予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五)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人接触。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或其他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3.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收款人为汇票、同城支票、银行转帐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评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百年红船扬帆远航》排练、演出演职员工作餐定点供应商选择项目的评审。
一、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5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分85分。递交了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审小组推荐得分排列前 3 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
资信、商务及技术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分
二、响应无效的情形
1.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无效。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3)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磋商响应函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5)以联合体形式成交磋商的,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交联合协议的;(本项目不适用)
(6)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报价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7)未响应磋商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8)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发生严重负偏离的;
(9)报价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方案的;
(10)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
(12)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13)不接受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5)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
(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资信、商务及技术部分(85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1 |
供应商技术优势、资质情况或获奖情况等对本项目实施的有利程度。 |
0~6分 |
2 |
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的得2分,本项得分最高不超过8分。 业绩证明材料: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评审小组认可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0~8分 |
3 |
采购人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以及管理服务模式等情况。 |
0~5分 |
4 |
针对本项目原材料采购、食材制作烹饪、打包配送等总体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及针对性等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分。 |
0~5分 |
5 |
供应商的办公设施和厨房加工设施配置等情况。(要求提供设备的购置证明发票或合同复印件或设备现场照片) |
0~5分 |
6 |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书、类似项目经验等。 |
0~5分 |
7 |
本项目服务人员(厨师、配送员等)数量配置的合理性、岗位设置的全面性、职责分工的明确性(人员的数量、工作经验、业务水平、上岗证书、健康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 |
0~5分 |
8 |
供应商可提供主要菜系、菜谱或菜单等:根据供应商所能提供的菜系品种数量等优劣情况。 |
0~8分 |
9 |
供应商厨房(配菜间)场所的规模以及空间布局的合理性、科学性及现场卫生情况(提供现场照片或图片)。 |
0~3分 |
10 |
供应商配送设备、车辆的情况(要求提供设备或车辆的购置证明发票或合同复印件或设备现场照片)。 |
0~5分 |
11 |
供应商具体食材制作烹饪流程和质量卫生保证措施、检验、验收标准。 |
0~5分 |
12 |
供应商的仓储场所情况及配送方案情况:仓储场所卫生情况、仓库储存能力、配送的具体流程、时间安排、配送人员安排以及最便捷的服务网点等。 |
0~5分 |
13 |
针对本项目拟设立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是否健全,是否与采购人的管理制度相适应等。 |
0~5分 |
14 |
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的响应措施及保障程度的承诺由评审小组横向对比进行综合评分。(如遇临时加餐、出现质量问题引起不良后果等措施和承诺)。 |
0~8分 |
15 |
服务质量承诺:根据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承诺情况及设备、人员按时到位的承诺情况。 |
0~2分 |
16 |
样品情况: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成品实样的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每份套餐内菜品的色香味以及餐具的质量情况。 |
0~5分 |
(二)价格部分(15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快餐价格分=(快餐评审基准价/快餐报价)×10%×100
矿泉水价格分=(矿泉水评审基准价/矿泉水报价)×5%×100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浙江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百年红船扬帆远航》选择快餐定点供应商,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1家定点餐饮供应商,对浙江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艺演出《百年红船扬帆远航》排练、演出演职员工作餐提供原材料采购、烹饪、打包以及配送等服务。
1.提供原材料采购、烹饪、打包以及配送等服务,总数:约25000份(按实际结算)。
2.提供采购矿泉水,总数:约100000瓶(按实际结算)。
二、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年6月28日止;如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如需延长服务期限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提供相应的服务。
三、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
1.服务内容:
(1)服务期内负责所有的制作和烹饪;
(2)完成快餐的原材料采购、制作烹饪、分装、储存、运输、分配、质保等;
(3)按采购人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并协助采购人发放。
(4)每天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1-1.5小时内将要求数量快餐及矿泉水,搬送到指定地点。
2.供应商需采取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确保生产的所有餐食、厨房环境、制作工艺,存放餐食及餐车、餐具等设备物资的仓储环境、条件设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当地政府有关卫生管理的办法、规定等。如发生因供应商责任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方面、服务方面的投诉、赔偿等情况,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制订工作制度和标准,人员配备满足活动餐饮需求。工作人员熟悉情况,文明敬业,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如工作人员在活动期间发生违法乱纪及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采取罚款措施并要求更换工作人员。
4. 为保证餐食质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快餐用餐标准。
5. 建立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制度,保存检查记录以备查。
6. 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采购人工作人员检查发现餐食不符合要求时,立即现场撤换,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其他配合工作。
7. 现场配置专职人员驻点,并提供垃圾分类桶,清理用餐现场后将餐盒回收、运走。
8. 采购人不供住宿,由供应商自行自行解决,所涉及的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四、餐饮种类及规格要求
1.本项目快餐包含相应的一次性饭盒、筷子、勺子以及纸巾等餐具。
2.供餐要求:1大荤菜+1小荤菜+2蔬菜+米饭(菜式需每日不重样,以高标准要求)。
3.每份套餐中要求米饭足量供应(可按需求免费加量);套餐中每份荤菜或每份蔬菜均不小于150g。
4.矿泉水要求: 500ml/瓶。
五、样品
1.提供工作餐的实样并标明供应商名称、套餐名称、菜名等信息。
2.以上样品随响应文件同时同地递交,是否递交样品不做强制要求,但是将作为评审依据之一;评审结束样品不退还。
六、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情况介绍;
2.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4.服务模式、服务水平、质量控制等方案;
5.针对本项目原材料采购、食材制作烹饪、打包配送等总体服务方案;
6.办公设施和厨房加工设施配置等情况;
7.人员配备一览表(包括项目负责人、厨师、配送员等项目成员资历、证书等);
8.可提供的主要菜系、菜谱或菜单等一览表;
9.相关服务承诺,包括配送时效、突然事件的应急响应等;
10.厨房餐饮制作运行管理组织方案,包括食材生产流程和工艺;
11.完成项目的工具、运输车辆配置及耗材等情况;
12.各环节质量卫生标准、质量卫生验收标准以及服务标准等;
13.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的响应措施;
14.各种合理化建议;(如有)
15.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6.其他与资格审查、评审评分相关的证明材料、资料。
七、本章未尽之处详见“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
备注: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响应文件中各项报价需求均可在签订合同时列入或以更优的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列入。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编 号 :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 订 地 点 :杭州
签 订 日 期 :2021年 月
(最终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为准)
甲方:
乙方:
根据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结果和采购文件要求,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在平等、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双方的各种协议、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技术澄清及询标答复的所有内容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有相矛盾之处,以时间后者为准。
一、服务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业务范围: 。
三、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
工作餐:大写: (小写:) ;
矿泉水:大写: (小写:) ;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服务期内合同单价金额不作任何调整。
四、服务要求:
1.乙方需采取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确保生产的所有餐食、厨房环境、制作工艺,存放餐食及餐车、餐具等设备物资的仓储环境、条件设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行政法规以及当地政府有关卫生管理的办法、规定等。如发生因乙方责任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方面、服务方面的投诉、赔偿等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以不支付该次餐食费用,并全额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若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赔偿,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该等赔偿。
2.每批次食品在提供之前,乙方必须对食品安全进行检查。对于外部采购的方便食品(瓶装、罐装、袋装、塑封等直接打开食用的食品),在每次提供时必须对方便食品的有效期、包装完好性等进行检查。
3.乙方应使用标准的食品保温冷藏送餐箱提供快餐(尤其是遇到恶劣天气:夏季高温、冬季低温、暴风雨等),避免因送餐箱质量、包装、密封等问题,影响餐食卫生。
4.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制作餐食,并按约定的时间提供餐食。遇临时特殊情况,最晚不得超过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分钟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5.乙方应负责送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确认后向职工发放快餐接受甲方现场管理,甲方做相应的配合工作。
6.为保证餐食质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降低用餐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向提供的餐食进行检查。
7.乙方必须建立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及相关台账记录,每周至少定期检查一次,保存检查记录以便甲方随时进行抽查。
8.乙方必须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及相关台账记录。对于甲方工作人员检查发现餐食不符合要求时,乙方必须立即现场撤换,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更换餐食等其他配合工作。
五、交货方式和地点
1.乙方配备运送专用配送车辆、工具进行运送,配送之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委派 名专职人员,负责在甲方指定地点收集职工用餐信息并安排用餐及配送发放工作。委派员工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
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3.运输及配送人员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六、交货期
每天接到甲方通知后,要求在 小时内将要求数量快餐,送到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RMB25,000.00);
2.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40%的预付款;
3.合同服务期满后乙方凭结算单以及等额发票与甲方办理结算。甲方核对无误,在审核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八、不可抗力
受不可抗力的外部因素影响,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某些条款,双方另行商议解决方法,以确保职工就餐问题。
九、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拒付合同价款;对停水、停电等外部条件因素的影响,乙方负责,确保及时将一次性快餐发送给甲方,必须确保食品安全。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依法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十、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发生争议时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电子章): 乙方(盖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电子章)
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电子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3. 响应文件目录
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磋商声明书格式
磋商声明书
致:______ :
______ _(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____(姓名)系______ 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 _项目的磋商采购,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我方就参加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______日。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 我方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况:
4.我方单位负责人同时为下列单位的负责人:
5.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由我方管理的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磋商。
6. 我方委托的授权代表 (姓名)为我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本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
7.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 ;规格型号: 。
8.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有:
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供应商名称: (盖电子章) 年 月 日
5.磋商响应函格式:
磋 商 响 应 函
致:_______ __(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采购邀请(项目编号:____ _),签字代表______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_____ (供应商名称)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澄清(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供应商在参加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日起 ______日。
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如成交,我公司将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6.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此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 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_______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 (盖电子章)________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 _(代理机构名称) :
我_______ __(姓名)系_______ 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电子章)
年 月 日
7.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单位:元
供应商 |
报价 |
份数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报价 |
快餐 元/每份 |
25000 |
① |
①+② |
|
矿泉水 元/每份 |
100000 |
②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
供应商名称: (盖电子章)
日期: 年 月 日
8.报价明细表格式(响应报价单位可自行编制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组成报价的 各项费用 |
单价 (元) |
数量 |
合价 (元) |
1 |
||||
2 |
||||
3 |
||||
3 |
||||
4 |
||||
5 |
||||
6 |
||||
报价(元)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供应商名称: (盖电子章)
日 期:
9.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电子章):
日期:
说明:
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项目所属行业见前附表。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后。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电子章):
日 期:
11供应商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负责人 |
业主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
注:表中所列业绩如与资信评分有关的,出具的证明材料需满足评审依据,否则不予得分。
磋商供应商(盖章):
12.商务响应表格式
商务响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供应商名称: (盖电子章)
日 期:
13.技术响应表格式
技术响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注:供应商应根据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供应商名称: (盖电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