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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隆江中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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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隆江中学厨房设施和生活设施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 惠来县隆江中学厨房设施和生活设施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1-05-27 16:10:00

    惠来县隆江中学厨房设施和生活设施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采购编号:GDQS2101HC05003J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在2021年5月13日公告的惠来县隆江中学厨房设施和生活设施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QS2101HC05003J)的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用途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名称:惠来县隆江中学厨房设施和生活设施采购项目

    2、内容:厨房设施和生活设施

    二、定标日期:

    惠来县隆江中学厨房设施和生活设施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DQS2101HC05003J]于2021年5月26日定标。

    三、报价人情况

    包1:厨房设施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价格得分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比例(30%)

    比例(50%)

    比例(20%)

    100%

    1

    广西和嘉悦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30.00

    47.34

    16.00

    93.34

    1

    2

    深圳市贤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9.86

    34.67

    12.33

    76.86

    3

    3

    深圳市育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9.82

    34.67

    15.00

    79.49

    2

    包2:生活设施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价格得分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综合得分

    推荐排名

    比例(30%)

    比例(50%)

    比例(20%)

    100%

    4

    广西和嘉悦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30.00

    46.67

    14.67

    91.34

    1

    5

    深圳市贤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9.95

    20.33

    11.00

    61.28

    3

    6

    深圳市育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9.98

    19.67

    13.67

    63.32

    2

    四、评审情况及结果

    包1:厨房设施

    1.通过符合性审(检)查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有3家。

    2.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检)查的投标人0家。

    包2:生活设施

    1.通过符合性审(检)查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有3家。

    2.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检)查的投标人0家。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包1:厨房设施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和嘉悦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58,230.00元

    成交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完成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2号皇龙新城8号楼1单元10B号

    包2:生活设施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和嘉悦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28,550.00元

    成交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完成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南梧路2号皇龙新城8号楼1单元10B号

    请成交单位务必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带齐有关文件与惠来县隆江中学签订合同,并依《交纳服务费承诺书》的承诺向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六、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磋商小组组长:黄晓锋

    磋商小组成员:林汉坤、林江水

    七、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惠来县隆江中学

    采购人地址:惠来县隆江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663-634676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212178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663-821217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