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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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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招标公告]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金凤车管所物业服务及各大队餐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YC)001376

项目编号: NZC/C210102

项目名称: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金凤车管所物业服务及各大队餐饮采购

预算金额(元): 1471070.00

最高限价(如有): 147107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金凤车管所物业服务及各大队餐饮采购 物业管理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47107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471070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想要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和优惠,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中小企业声明函》:一是本身是中小企业;二是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4)供应商需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拒绝大型企业参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5-28 10:16:45 至 2021-06-07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7-0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投标供应商现有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锁)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381号
联系方式: 0951-4656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 0951-6891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小虎
电话: 0951-465692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青
电话: 0951-689103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C210102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金凤车管所物业服务及各大队餐饮采购项目.pdf

代理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 2021-05-28

服务类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金凤车管所物业服务及各大 队餐饮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1376 招标文件编号:NZC/C210102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2021 年 5 月 28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 - 一、投标邀请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金凤车管所物业服务及各大队餐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YC)001376 项目编号: NZC/ C210102 项目名称: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金凤车管所物业服务及各大队餐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471070 元(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最高限价(如有):147107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 支队对金凤车管所物业 服务及各大队餐饮采购 物业管理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471070.00 服务期三年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471070.00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想要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和优惠,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即《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是本身是中小企业;二是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 的货物。);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 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 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拒绝大型企业参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5-28 至 2021-06-07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7-0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 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报名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锁业务请拨打 4008600271按 1键咨询西部安全认 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办理完成后通过 CA 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main.nxggzyjy.org/TPBidder/),在【采 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页面搜索项目名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 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新平台使用及操作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 服电话:4009980000按 2号键或 0951-6891120进行咨询。 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 QQ交流群:283038356进行咨询。 3、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 文件的制作,下载地址: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5/005004/20170909/502ab118-2ad0-42ef-90af-2302832b8948.html 注意事项: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 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锁业务及 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 公司,联系电话: 4008600271 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702 室。因投标供应 商 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 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381号 联系方式: 0951-4656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方式: 0951-6891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杨小虎 电话: 0951-465692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话:0951-6891031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4 -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金凤车管所物业服务及各大队餐饮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物业管理服务 2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杨小虎 电话:0951-4656926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 青 电话:0951-6891031 3 预算金额:1471070元/年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 7月 1日 9:00 4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60天 5 答疑会时间及地址:(不安排现场答疑,有疑问者请于开标截止日前 15日一次性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所有投标供应商请自行下载,不再 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楼 (详细标厅见电子屏幕)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7月 1日 8:30至 9:00 注:开标厅具体信息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五楼信息发布屏。 7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 7月 1日 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楼 (详细标厅见电子屏幕) 银川市北京中路 51号瑞银财富中心 B座 8 服务期:3年 9 投标文件: ① 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第 13条。 ② 纸质投标文件:本次投标须在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 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生成纸质投标文件,采用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 注: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 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 10 以投标文件为实际性响应证明,不寻求外部证据来证明。 11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12 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缴纳账号,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单 位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未按要求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还。 13 电子开评标 (一) 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含商务标及技术标。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 编制,电子投标模式操作步骤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流程文件,使用 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生成有 NXTF以及 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 件(包含商务标及技术标)。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5 - 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 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 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以 U盘形式在开标现场提供。 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 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下载”。 电子标书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 (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 “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 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 系统进行上传递交。 5、开标解密: 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 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锁及电子签章(含 公章及法人章)。办理 CA锁业务及 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 公司,联系电话: 4008600271按 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 A座 702室。 7、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 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 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4 1、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想要享受小微企 业政策扶持和优惠,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即《中小企业声明函》:一是本身是中小企业;二是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 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 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 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 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 办理融资业务 15 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16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拒绝大型企业参加。 17 投标报价按一年报价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6 - 三、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投标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参加宁夏 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 格。 1.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格 2.1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 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 营业执照复印件; 2.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 录); 2.4 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 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 置起始时间);(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5 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2.6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拒绝大型企业参加;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7 -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内容。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采购需求; 4.5 投标文件格式; 4.6 合同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 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5.2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 5.3 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 公告,供应商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变更文件,不 再另行通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延长 6.1 采购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3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 无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使用的文字及要求 7.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双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 符号。 7.2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A4页幅,白色页面,文字采用黑色字体,不编制目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8 - 录页,不编排页码。纸质版投标文件直接将电子投标文件双面打印、密封即可。 7.3 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8.2 供应商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中标后,其 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3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 标文件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终止其作进一 步评审。 9.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证明服务能力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能力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供应商应注意:招标文件在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参照的服务 内容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可以提供更优于服务内容的服务。 12.投标保证金 12.1 供应商投标时,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数额缴纳 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人的利益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投标文件的编制 12.5” 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2.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从投标单位 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12.3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办 理退款手续,未中标供应商应主动与宁夏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退 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9 - 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2.4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到宁夏政府采购中心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 12.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供应商将不得要求退还其投标保证金:⑴ 供 应商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⑵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 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供应商承诺的投 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供应 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 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本“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编制和签署 14.1 供应商应准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 楚的标明“电子投标文件(U 盘)”或“纸质投标文件”字样,由供应商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电子投标文件(U 盘)”与“纸质投标文件”内 容必须一致。 14.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 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0 - 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 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4.3电子投标文件: 14.3.1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 子签名和盖章。 14.3.2 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宁夏版)”,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 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14.3.3 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 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4.3.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4.4纸质投标文件: 14.4.1 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生成纸质投标文 件,以保证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纸质文件无效。 14.4.2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 盖章,未按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供应商应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U 盘)一份、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分 别用包装袋封装,在封皮右上角标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字样。 15.2 密封袋均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电子版或纸质版及“请 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之前 启封”字样。 15.3 供应商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 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采购人时,能原封退回。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1 - 16.供应商迟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 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 盖章、密封、标记、发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组织开标活动,邀请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 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程序 (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名单; (3)宣布工作人员名单; (4)投标供应商派代表一起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宣布采购人与投标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6)唱标:由电子开标系统进行电声唱标。 (6)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7)开标会议结束。 19.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0.评标 20.1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 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 20.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2 - 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0.3 评委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1)投标文件初审。 (2)澄清有关问题。 (3)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5)编写评标报告。 20.4投标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3 - 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 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6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投标报价 10分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低于成本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 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投标报价)×10 企业实力 5分 投标供应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每有一项得 2分,三证齐全得 5分。 注:以上证件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附投标文件内。 企业业绩 10分 投标供应商提供 2018年 1月 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己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非 住宅物业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分,最高得 10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附投标文件内,否则不得分)。 物业管理思路及 目标承诺 10分 针对本项目管理思路清晰,物业管理有规划布局,相关目标服务承诺齐全得 8-10分; 管理思路完整,管理思路有条理的,得 4-7分;有管理思路和承诺、但不完备的得 1-3分;未提供不得分。 保洁服务管理方 案 15分 针对本项目制定详全面、科学、合理的保洁服务方案得 12-15分;提供的保洁服务 无管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8-11分;有保洁服务方案但不完备的,得 4-7 分;未提供不得分。 餐厨服务管理方 案 15分 提供的餐厨服务方案全面,有相应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且可行性强的得 12-15分; 方案完整且符合实际情况,得 8-11分;有食堂管理方案但不完善的,得 4-7分;未 提供不得分。 公共秩序维护服 务 15分 提供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可行,标准及品质检查方法 全面且操作性强得 12-15分;方案基本响应采购需求、有一定针对性的,得 8-11分; 方案缺乏合理性、针对性的,得 4-7分;未提供不得分。 消防安全管理方 案 10分 提供的消防安全管理流程清晰、明确,方案全面、合理、科学、可行得 8-10分;方 案完整、基本响应采购需求的,得 5-7分;消防安全管理方案有缺漏的,得 1-4分; 未提供不得分。 管理机构及人员 配置方案 10分 管理机构设置合理、高效、精简,有明确的各管理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 规章制度,各类人员配置合理、齐全、操作性强得 8-10分;管理机构设置可行、人 员配置方案完整,有一定的合理性的,得 5-7分;方案不完备,缺乏合理性得 1-4 分;未提供不得分。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4 - 注:1.得分项证明内容必须清晰可见,不得过分缩印,因内容模糊导致无法得 分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 合理设置评分点链接,方便评委查阅。 2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1.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 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1.2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 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2.2 发生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2.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3.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3.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3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 人; 23.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3.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3.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5 - 24.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4.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4.3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4.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4.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4.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上述 24.1~24.5 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六)授予合同 25.合同的授予 25.1 采购人应当按评委会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 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 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6.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27.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 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7.2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 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对采购 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合同签订及履约 28.1 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8.2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 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6 - 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人 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七)质疑 29.质疑 29.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的质疑。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质疑行为,提高质疑效率,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在 区本级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 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原则上统一在系统中进行。供应商应登陆“宁夏回 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进行电子化质疑。 29.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 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 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9.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9.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7 -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七)网上报名成功页面截图。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5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 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序号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1 招标文件质疑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0951-6891031 2 评标结果质疑 0951-6891031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8 -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管辖银川市兴庆区交警一、二大队、正一巷; 金凤区交警一、二大队;西夏区交警一、二大队餐厨服务。金凤车管所物业及 餐饮服务。金凤车管所地处金凤区通达南街,物业及餐厨服务范围包括秩序维 护服务(安保值班、停车场管理、车辆疏导、重点楼宇安全守卫等)、环境维护 服务(楼内公共区域、停车场、大楼外围区域保洁及楼内外垃圾清运)、餐厨服 务等。 (二)物业服务费用说明 1、预算金额(元):1471070 元人民币/年;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按每年进行报价。 包括用工人员的工资、社保、劳保、服装费、人员工具及各项福利、节假 日加班费、管理费、税金等全额计算。 (三)物业服务范围及内容 1.秩序维护服务 为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凤车管所及其所属区域, 提供 24 小时门 岗执勤、安全巡视、消防设施巡视、监控设施巡视及交通管理,负责突发事件 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1)大厅门岗的保安值班服务工作。消防及监控中心 24 小值班(值班人 员能熟练操作消防主机系统,并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2)服务大厅、办公楼公共区域、停车场、设备间巡逻; (3)外围停车场车辆疏导、规范停放等工作,对外来办事 人员及车辆进 行管理,车辆摆放整齐、管理有序; (4)重点楼宇的安全守卫工作; (5)其他临时性秩序维护服务。 2. 环境维护服务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19 - 为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金凤车管所及其所属区域,提供卫生清扫及 保持、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环境消杀等工作。 (1)服务大厅及办公楼内公共区域保洁服务; (2)停车场保洁服务; (3)外围所属区域保洁服务; (4)楼内外垃圾清运工作。 3.餐厨服务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保证食材的安全卫生,对 饭堂食材后期制作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 (2)负责食品制作、餐饮服务、餐厅清洁及管理工作。 (3)负责厨房食品制作任务和餐厅工作协调,确保员工关系和谐。 (4)负责菜单的筹划和更换,以及新品种的研发。 (5)按照要求保证菜肴质量、服务水平。 (6)定期征求客户对菜品质量的意见,并按照要求及时改善。 (7)负责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工作。 4.物业管理制度与档案、资料管理 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四、人员配置数量及要求 (一)人员配置(总人数不少于 28 人) 序号 服务地点 岗位设置及配置数量 1 金凤区车管所 项目经理 1 人 保洁员 7人 安保员 3人 主厨 3 人 帮厨 1 人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0 - 2 兴庆区一大队 主厨 1 人,帮厨 1人 3 兴庆区二大队 主厨 1 人,帮厨 1人 4 正义巷中队 主厨 1 人 5 金凤区一大队 主厨 1 人,帮厨 1人 6 金凤区二大队 主厨 1 人,帮厨 1人 7 西夏区一大队 主厨 1 人,帮厨 1人 8 西夏区二大队 主厨 1 人,帮厨 1人 (二)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对服务质量进行现场的督导和检 查,负责与车管所及各大队相关部门 领导的对接,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人员配 置要求:大学专科 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物业项目经 理上岗证;具有物业管理实践经验和良好业绩,熟悉行业法规;熟悉质量管理 体系等相关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清晰的管理思路以及组织领导能力,能够 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极强的客户服务 理念。 2、秩序维护服务要求:保安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年龄原则 50 岁以下,身 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中控室值班人员需要具有建(构)筑物 消防员证。 3、环境维护服务要求:保洁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年龄原则 50 岁以下,身 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餐厨人员服务要求:食堂餐饮服务工作人员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健康 证、上岗证。 5、物业管理制度与档案、资料管理要求:制度完善,资料 详实, 管理规 范,台账健全,标识清晰。 (五)服务管理标准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1 - 1、环境维护服务内容 (1)负责办公大楼等建筑物的公共区域的清洁服务工作。大门及办公区域 的保洁工作须在每天上班前 30分钟前完成,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地面 保持清洁,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洁及消毒,雨雪天清除室外道路的积水及污垢, 及时清运。 (2)负责车场、台阶、院落、花池、绿地等室外物业范围内公共面积所有 保洁工作。大院内每日清扫,如遇特殊活动需按照要求随时进行清扫。一楼大 厅、玻璃门窗、机关门牌等表面无污渍,楼顶平台定期清洁,无废弃杂物。 (3)负责公共区域日常防疫、消毒、消杀工作。 (4)负责办公楼内外门窗玻璃、车道雨棚、门厅雨棚,定期清洁。 (5)负责设备间清洁。保持室内清洁无污垢。 (6)负责垃圾分类管理。垃圾收集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 迹、无异味、干净整洁。垃圾箱整洁、干净、无异味,灭害措施完善,废弃物 收集 箱外侧表面光洁、无灰尘,废弃物收集箱内侧干净、无残留物、无异味、 定时消毒,废弃物及时收集,不满溢。垃圾桶桶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 (7)负责消灭“四害”:在楼道、道路、绿化等公共区域,每月定期二次 采取 措施消灭老鼠、蟑螂、蚊子、苍蝇,配合周围区域对“四害”滋生地消毒 处理。 (8)负责电器设施节能管理。灯泡、灯管无灰尘,灯罩无灰尘、无污迹, 其它装饰件无灰尘、光亮、无污迹。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无 常明灯。 (9)负责屋面、平台、各设备室的定期清洁工作,并做好记录。 2、安保消防管理 (1)门岗。24 小时值守,不脱岗、睡岗、漏岗,确保大门通畅;根据要 求;根据工作需要,对来分行办事人员, 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做好接待工作, 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 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 (2)大厅岗。坚守岗位,热情服务,做好引导工作; 大厅的安全管理,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2 - 做好引导工作;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 (3)巡逻岗。各区域按点巡逻,巡逻频率为 1 次/小时,可分组分区进行 巡逻,确保楼宇内外人身及财产安全及大院公共秩序;密切关注楼宇内外公共 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置;与消控室密切联系,处置消控室各项指令, 确保消防安全;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 (4)消防监控室。24 小时由持消防相关资格证书人员值守;熟练使用监控 设备,密切关注监控视频尤其注意重要科室及外围周界通行人员,发现可疑人 或安全隐患,及时通知巡逻岗处理;熟悉并使用消防控制设备,密切关注消防 设 施,发生报警及时处置。 (5)车场指挥与管理。对进出车辆进行有序调度,禁止乱停乱放,防止交 通堵塞;对车辆进出车场进行有效导引, 防剐蹭、碰撞和损坏;对非机动车进 行有效看护,保持有序, 防止被盗;做好重大活动时的车辆导引、分流、管理工作。 (5)消防设施。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须取 得消防相应资格;建立完整的消防设施设备资料档案;绘制设施设置平面图和 火警疏散图;规范做好消防系统各设施设备的巡检,发现问题立即处置;配合 消防维保单位做好相应设施设备的周保养、月保养、年度保养; 制定切实有效 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定期演练;消防记录规范、及时、完整。 3、餐饮服务管理 (1)餐饮服务人员管理 ①中标人须为餐厅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具有专业资质 的技术团队。所有 员工须建立档案报采购人备案。 ②厨师配置可满足定期的不同风味、口味更换。 ③中标人配备使用的各类工作人员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需要按 用工性质持健康证和专业技术证书上岗。身体 健康,着装、仪容要求整洁整齐, 上班穿工作服。定期组织所属 人员体检;在招录人员时,要严把健康关、体检 关。上述所产生 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3 - ④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待遇由中标人负责,但不得违反 本地最低工资、社 保等相关标准规定。 ⑤中标人派遣的员工有变动,需提前 10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并需征得采购人同意。特殊或紧急情况可电 话通知采购人,在人员变动的 2 天 内补办好手续。 ⑥中标人派遣的员工须按照劳动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工,如发生劳资纠 纷的与采购人无关。 (2)质量要求 ①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厨房纪律、厨房出品制 度、清洁卫生制 度、员工考勤休假制度、食堂设施设备使用维护 制度、技术业务考核制度、厨 房会议制度、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等。 ②在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的餐饮、食品卫生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有服务 质量和加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设立原材料加工标准、配制标准、烹调标准、卫 生标准等,生产加工过程统一标准、 规格、程序、确保菜肴食品质量的卫生可 口。 ③明确各岗位的目标和责任,明确各岗位的目标和责任。对食材供给、生 产过程和物料处理实施严格管理,坚持厉行节约, 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饮食安 全。 ④负责对厨房及餐厅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与管理,严格按使用规程操作。 (5)采购食材由各大队(车管所及正义巷中队)提供,食材质量由各大队 (车管所及正义巷中队)保障。 ⑥餐饮服务人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的相关规定。 (3)卫生要求 ①制定严格的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 国家《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 作规范》,规范服务,卫生防疫、 就餐环境须标准。 ②就餐环境要求良好,应保证食堂通风、干净卫生、地 面无积水,有剩饭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4 - 剩菜等垃圾处理设施,室内温度超过 26℃应开电风扇或空调等。 ③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清洗 和消毒工作。 ④负责打扫食堂区域的卫生,并实行门前三包,所需清洁卫生易耗品、清 洁消毒剂等均由采购人负责购置,费用由采购 人负责。 ⑤食堂的馊水、食材废料、纸皮等由中标人负责及时处理,以保障厨房、 食堂整体环境卫生。餐厨垃圾的处理应符合有 关规定。 (4)安全要求 ①做好安全用水、用火、用电、煤气等工作,须服从采 购人的监督和检查。 ②中标人为食品卫生安全直接责任人,须严格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中标 人须做好食品留样等常规安全手续并做好存档 资料工作。服务期间,因食堂食 品安全造成的且经食品药品监督 部门检查认定或卫生行政部门检验鉴定确认 是中标人的责任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和支付全部罚 金及 一切费用,且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③中标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 办法》等各项条例,严把卫生、储存、加工、 销售各个环节,并做好记录和票 据保管。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5 - 五、 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盖章) 供 应 商: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6 - 目 录 (一) 投标函……………………………………………………… (二) 开标一览表………………………………………………… (三) 投标价格明细表…………………………………………… (四) 采购需求响应表…………………………………………… (五) 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 资格证明文件………………………………………………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7 - (一)投标函 致 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1.根据贵中心 (招标文件编号)招标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中 心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 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同约 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的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贵中心递交人民币(金额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 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并 接受相应处罚。 5. 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准确的。 6. 我方完全理解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供应商的行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手机: 通讯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8 - (二)开标一览表(唱标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年): 人民币大写: 服务时间 备选方案 (不接受备选方案) 备 注 1.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 终报价。 2.供应商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注: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投标函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 评标时将以本表为准。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29 -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0 -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 号 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6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1 -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服 务方案和相应的服务承诺等。) 备注:投标供应商服务方案需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六)资格证明文件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2 -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宁夏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 负责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 处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附法人/负责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3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书面声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4 -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 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供应商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若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 究法律责任。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5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填写,非残疾热福利性企业无需填写。2、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 3、若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 究法律责任。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6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011年 6月 1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 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7 -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 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 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8 -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 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 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同时废止。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39 - 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 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0〕545 号 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残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 (以下简称《通 知》) 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支持政策适用对象范围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对象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同 时满足《通知》列的五项条件,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应符合《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意见》 (宁残联发[2017] 100 号)的认定标准。 二、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具体内容 (一)执行最高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1)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 助性就业机构,对其产品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 辅助性就业机构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的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按照上述规定的政 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 (二)降低保证金缴纳比例。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 机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金额的 1%。 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腹约保证金的,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 辅助性就业机构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投标、履约保证金应当以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三)压缩合同签订时间。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采 购人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优化合同付款期限。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采 购人应当在货物、工程或服务交付之日起 25 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55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40 - 日。合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 合同约定以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款项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五)建设优先采购专栏。依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上超市”平台,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 助性就业机构参与项目投标、网上超市简易竞价采购活动时,价格扣除与优先采购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市、县(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的相关工作。 各县(区)残联在申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的单位及产品时要严格按标准条件进行筛选,并填写《宁 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产品申报单》(附件 2) 报市级残联审核、自治区残联备案,每年年底组织对产品 专栏的所有单位和产品进行复审。各市级残联应于每年 1 月 20 日前将本地区上一年度政府采购支持残疾 人就业的相关情况报自治区残联。 宁夏同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 12月 4日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41 - 联合体协议 致 (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项目名称、政府采购 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 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 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 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 切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 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 行中标或成交义务和中标或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 。按照本条上 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____ 成员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_________ 年 月 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授权委 托书。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42 - 六、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 供特定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 A)。 一、 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 A 所列的特 定服务。服务的内容、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见附件 A。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 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 A 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 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 附件 A 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 A 规定的标准进行。 二、 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 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元整)。 2、本费用结构仅限于附件 A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 甲方改变已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 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 在验收确认该阶段服务完成合格,并且乙方发出该阶段工作的费用账单及正式 有效的税务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43 - 4、阶段付款的比例及时间约定如下: 项目阶段 付款比例 付款时间 第一阶段 % 附件 A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二阶段 % 附件 A所列之( )~( )结束之后 第三阶段 % 附件 A所列全部服务项目结束汇报之后 5、 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以便乙方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6、 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7、 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 三、 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 变更最终应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四、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 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如从协商开始 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 方应将争端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 力。 五、 其他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附件 A 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44 - 地点: 地点: 日期: 日期: 宁 夏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 45 - 七、拟投入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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