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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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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办公大楼2021年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枣庄市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办公大楼2021年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综合办公大楼2021年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预算131.76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教学工作需要。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规范要求。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6-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枣庄市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峄州路16号
联系人:王鑫 联系方式:0632-771181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兴华路7号
联系人:丁一涵 联系方式:0632-3283077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8日 15时11分59秒
[201228734 人社局食堂运营采购需求方案.pdf点击下载]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枣庄市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综合办公大楼 2021 年食堂运营管理服务 编制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综合办公大楼 2021 年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预算 131.76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运营管理服务总体要求 1.1.经营场所:机关办公楼内一层及负一层食堂的全面经营 1.2.经营范围:早餐、午餐、晚餐 3.用餐人群:单位职工 200-300 人,持餐卡就餐。 1.4.经营模式:全面承包,从原材料采购到加工及售卖(甲方无偿提供场地、设备设施、桌 椅、餐具、水、电、燃气等经营条件,支付人工成本、管理费、税金和生产所需低值易耗品 费用等)。 (1)食堂:早餐(小菜、面食、稀饭),午晚餐(热菜、小菜、面食、稀饭、水果),用餐 人员对菜品可以自由选择,同时提供免费食品(应季水果、手工酱菜、节日传统美食、避暑 养生汤茶等),其他时间由乙方结合工作实际确需随时加班应服从安排。 (2)包间套餐,周末工作餐,晚餐等按照预定餐标进行制定套餐。 1.5.服务预算:131.76 万元(人工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 1.6.食堂人员配备 经理 主 管 财务 经理 采购 1 名 仓库 1名 出 纳 1名 服务 人员 2 名 驾 驶 员 1名 验菜员 收银 1名 厨师 长 主 厨 3名 切 配 摘菜 3名 面点师 1名 洗碗工 3名 (二)管理服务要求 2.1.乙方(指成交乙方,下同)需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 有效实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 100%;从业人员健康证 持证率达到 100%;倡导健康饮食,开展营养配餐。 2.2.乙方采购查验食品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各乙方做好备 查。若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甲方(指采购人,下同)有权解除合同,其产生的后果及费用 由乙方承担。 2.3.乙方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租。 2.4.乙方应根据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 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保证每日菜品种至少包 含一种荤菜,菜单须符合营养需求。 2.5.用餐标准:早餐 2元/人,午餐 5元/人,晚餐 5元/人,乙方根据此标准,自行提供供 餐方案。 2.6.所有从业人员由乙方按照饮食服务业要求进行聘用。乙方负责发放所属人员工资与劳保 福利等,受雇佣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乙方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 意外损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乙方 工作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 2.7. 配合各类检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各种活动用餐及应急用餐等情况,甲方方及甲方 委托方对乙方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纪 录和处罚。甲方和甲方委托方应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乙方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2.8.乙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搞其他经营。一经发现,乙方有权取 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2.9.餐厅、操作间以及食堂周边划定区域均属于乙方管理范围,乙方有义务保持整洁。食堂 工作人员主要由乙方自行安排,应统一着装,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2.10、具有完善的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因乙方的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和安全事故,由 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11.要保证就餐正点,做到足量优质、品种多样化。不准存留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2.12.食堂餐厨垃圾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规范管理,不允许私自外流。 2.13.乙方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 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应提供 定点采购采购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 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 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 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假冒伪劣、过期产 品。一经发现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和承诺,视情况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三)管理服务标准 (1)人员用工管理 1.保证所有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 2.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和管理,甲方有权对食堂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严格遵守个人卫生制度,具有良好的个人 卫生习惯。杜绝无证人员以及身体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 4.乙方自行承担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要对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 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6.甲方不提供任何辅助工作人员,由乙方全权负责向甲方提供餐饮接待服务、节俭宣传服务、 为保证饮食卫生安全而须履行的相关义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设备设施管理 甲方提供厨房设备及厨具、餐具,经营期间乙方负责维护,维修,保养,因设备使用年限需 要更换或者增加的,由乙方提供申请单报给甲方,甲方审批后并给与购买。 (3)经营指标控制与管理 1.乙方严格按照经营范围规范经营,严格按照双方委托事项约定经营。 2.乙方为食堂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 务。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 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服从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和甲方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4.乙方要切实做好食堂的餐具洗消和就餐公共区域的保洁工作,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 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食品安全生 产责任事故为零。 6.乙方须对每一项工作岗位制定工作标准和流程,确保按流程规范作业。 7.严禁利用食堂对外经营服务。一经发现有此行为,甲方有权单方与乙方解除合同。 (4)乙方应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并上墙公示。 (四)量化考核说明 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质量标准进行维护管理,并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 核,考核情况将作为收费付款依据之一; 4.1.检查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标准另附。 4.2.考核方式为日常考核、随机抽查(检查)和季度考核三个种类,季度考核分数=日常考 核平均分数×65%+随机抽查平均分数×20%+季度考核平均分数×15%。 4.3.日常考核由甲方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组织和实施,需三人以上(含三人)组成考核小组, 每日巡回督促检查。随机抽查(检查)由甲方管理办公室领导联合组成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和 实施,需三人以上(含三人)组成抽查小组,每季度不少于 2次抽查。季度考核由甲方分 管领导牵头组成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每季度不少于 1次,考核前通知乙方,并由乙方 派一人共同参加考核。甲方考核领导小组需由三人以上(含三人)组成。 4.4.根据乙方工作实绩,将考核标准划定为五级,95 分以上(含 95 分)为优秀,90—95 分之间(含 90分)为合格,80—90 分之间(含 80 分)为基本合格,60—80 分之间(含 60 分)为不合格,60分以下为严重不合格。 4.5.管理费用支付办法。 季度考核评分 80分以上的,按照合同约定费用的 100%拨付服务费; 季度考核评分 80 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按照合同约定费用的 20%扣除服务费,并责令限 期整改。 4.6.连续 2 次考核得分在 80分以下,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另行招标选择服务对象; 4.7.合同期满,经考核每次平均超过 90 分以上,经双方协商可优先续签服务合同,合同期 限不超过 3年。 (五)其他说明 5.1 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项 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乙方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5.2 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 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5.3 乙方派驻服务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用工标准要求、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并做好服务 人员所需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乙方内部人员发生劳动纠纷或在乙方工作范围内, 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意外伤亡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所有现行 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规 范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财库[2011]181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鲁财库[2007]32 号文件精神要求,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 残疾人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 家公布的节能和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按照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 法》( 鲁财库 [2007]32 号)规定,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在价格评审项中可给予环 保、节能产品价格评标总分值的 4-8%幅度 不等的加分,在技术评审项中可给予环保、节 能产品技术标 评标总分值的 4-8%幅度不等的加分);评审时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 福利性企业产品享受 6-10%的价格折扣;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购买自主创 新产品(在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 4%-8%幅度不等的 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 4%-8%幅度不等的加 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 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标准,根据采购文件中 的内容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天:自 2021 年 5月 28 日起,至 2021 年 5月 31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 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1-06-01 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 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 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枣庄市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峄州路 16号 联系人:王鑫 电话:0632-771181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兴华路 7号 联系人:丁一涵 电话:0632-328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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