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预算288万元。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教学工作需要。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规范要求。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
三、论证意见: 见附件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6-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址: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
联系人:宋主任 | 联系方式:0632-7526569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兴华路7号 |
联系人:丁一涵 | 联系方式:0632-3283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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