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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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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预算288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教学工作需要。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规范要求。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要求,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三、论证意见: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6-0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方式:0632-752656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兴华路7号
联系人:丁一涵 联系方式:0632-3283077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8日 15时15分35秒
[201228747 区政府会议室及食堂运营采购需求方案.pdf点击下载]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编制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项目预算 288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 1..1 经营场所:机关政府餐厅(1楼-3 楼)管理运营服务和视频会议室会议服务及保洁 服务 1.2 食堂运营管理服务 (1)经营范围:早餐、午餐、晚餐(一楼用餐大厅,二楼 3个包间,一个小型自助餐 厅,一个贵宾室,整栋楼内外卫生保洁) (2)用餐人群及时间: 单位职工:400-600 人,持餐卡用餐。每日 7:00-22:00(夜 间配备值班人员) (3)经营模式:酒店全面承包食堂,从原材料采购,加工及售卖(采购人无偿提供场 地、设备设施、桌椅、餐具、水、电等经营条件,支付人工成本、管理费、税金和生产所需 低值易耗品费用等)。 ①食堂:早餐(小菜、面食、稀饭),午餐(热菜、小菜、面食、稀饭、水果),用餐人 员对菜品可以自由选择。同时提供免费食品(应季水果、手工酱菜、节日传统美食、避暑养 生汤茶等),早餐及午餐明码标价,价格在 0.5 元,1元,2元,3元范围内,用餐人员自由 选择后付款,二楼自助餐,5元每位,按照要求搭配:凉菜、热菜、面食、粥品、饮品,水 果、酸奶等。 ②包间套餐,晚餐等按照预定餐标进行制定套餐,按照成本价制定。 ③其他时间由采购人结合工作实际确需随时加班应服从安排。 ④包间套餐,周末工作餐,晚餐等按照预定餐标进行制定套餐。 (4)食堂人员配备 负责人 经理 财 务 经理 采购 1名 仓库 1 名 出 纳 1名 服务 人员 3名 驾 驶 员 1名 会议 人员 4名 收银 2 名 厨师 长 主 厨 4名 切 配 摘 菜 3名 面 点 师 3名 PA+洗 碗工 4 名 1.3 会议服务及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三楼视频会议室的日常维护及会议服务工作,整楼内外卫生保洁服务。 (2)服务内容:做好会议室内部及整楼内外等的每天清洁卫生,保证无灰尘、无斑点、 无污渍、无痕迹、无絮状物、金属件表面光亮。提供垃圾袋、洗手液、消毒液等耗材用品, 确保充足供应,卫生环保。 (二)具体服务要求 2.1 食堂运营管理服务要求 (1)负责机关政府餐厅的经营管理服务工作,并做好会议室的日常维护和服务工作, 餐厅运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行承担责任(包括用工责任、合同责任、法律责任等), 餐厅以实际消耗食材、附料计算成本,并以保持成本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供应饭菜,保证零 利润销售,燃气、税费、物料等实际开支去除,做好成本控制。 (2)承包方需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食 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 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 100%;倡导健康饮食,开展营养配餐。 (3)承包方采购查验食品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各承 包方做好备查。若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包方 承担。 (4)承包方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 租。 (5)承包方应根据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 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6)所有从业人员由承包方按照饮食服务业要求进行聘用。经营人负责发放所属人员 工资与劳保福利等,受雇佣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经营者及其雇佣人员,发生 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损害均由经营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租赁经营者承担经营场所范 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承包方工作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 督。 (7) 配合各类检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各种活动用餐及应急用餐等情况,采购人 及采购人委托方对承包方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承包方的违 规行为进行纪录和处罚。采购人和承包方及采购人委托方应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承 包方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8)承包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搞其他经营。一经发现,采 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9)承包方负责厨房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因设备使用年限需要更换或者增加的, 由承办方提供申请单报给甲方,甲方审批后并给予购买。 (10)具有完善的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因承包者的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和安全 事故,由承包方负全部经济责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1)要保证就餐正点,做到足量优质、品种多样化。不准存留变质、变味以及剩饭 菜。 (12)食堂餐厨垃圾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规范管理,不允许私自外流。 (13)承包方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 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 并应提供定点采购采购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 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 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 购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假冒伪劣、 过期产品。一经发现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和承诺,视情况进行处罚,直至 解除合同。 2.2 保洁服务要求: (1)全体员工仪表仪容规范整洁、统一着装。做好地面、墙面、台阶、玻璃、宣传牌、 大小便池、洗手盆、天花板、灯具、装饰画、踢脚线、楼梯扶手、门窗、围栏、窗框、窗槽、 垃圾桶、果皮箱、楼顶露台的每天清洁卫生,保证无灰尘、无斑点、无污渍、无痕迹、无絮 状物、金属件表面光亮。 (2)对办公楼区域四害消杀灭菌。 (3)擦拭镜面、不锈钢制品;清洁面盆、擦拭台面及台面下方;清洁小使器及蹲坑; 擦拭所有墙面及门;补齐卫生间所有物品、做好物品摆放;清理茶叶筐,清扫地面,更换垃 圾袋;院落雨雪天后,随时保洁。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用部位的卫生保洁及垃圾的收集工作。 (5)设备机房、管道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尘土、目视无蜘蛛网、无污渍、水 渍;空调、各类明处管道,照明灯泡、灯管、灯罩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迹;其 它装饰件无灰尘、无污迹、保持光亮。 (6)保持路面无积水,管井、积水井不漫溢,积水井窨盖无缺损,发现损坏应在规定 时间内修复,通风口、明沟、垃圾房按时喷酒药水,及时消灭蟑螂、老鼠和蚊蝇。 (7)对影响工作区环境卫生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对清理范围以外的临时性 任务,要高标准、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服务标准: 3.1 人员:依照就餐人数设置团餐服务岗位和人员,日常在岗人员总数必须保证充足, 工作人员应注重仪表,身体健康(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 作态度。各岗位人员必须了解所从事工作的职责,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及相关设备的安全操作, 管理岗位、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和相应的专业知识,需取得相 应资格证书。 3.2 食品:承包方自行配置车辆,自行购买食材,所有食材质量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国家 质量标准及要求,提倡使用绿色食品。严格做好从食材采购、加工和成品出菜等每个环节的 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提供的菜肴荤素搭配合理,食品花样丰富、口味稳定。 3.3 卫生:所有餐具须每餐消毒,餐厅厨房干净卫生,符合卫生标准,执行相关记录; 保持食堂内部干净整洁,所有人员每日清理各自卫生区;坚持日常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 卫生和安全;食堂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期间需按规定着装。 (四)考核及结算 合同期内采购人对承包方的服务质量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采购人支付相应款项 给承包方(中标金额的 85%为基础运营管理费按月支付,中标金额 15%为绩效奖金,视其 质量及安全等考核成绩、加班情况动态支付)。 (五)其他要求 1)按照社保相关规定为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2)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峄城区最低工资标准。 3)健全有关服务管理制度并上墙。 4)负责合同履约期间员工的全面管理,对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纠纷等问题负全责, 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和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所有现行 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规 范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财库[2011]181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 号、鲁财库[2007]32 号文件精神要求,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 残疾人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 家公布的节能和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按照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 法》( 鲁财库 [2007]32 号)规定,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在价格评审项中可给予环 保、节能产品价格评标总分值的 4-8%幅度 不等的加分,在技术评审项中可给予环保、节 能产品技术标 评标总分值的 4-8%幅度不等的加分);评审时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 福利性企业产品享受 6-10%的价格折扣;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购买自主创 新产品(在价格评标项中,可以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 4%-8%幅度不等的 加分。在技术评标项中,可以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的 4%-8%幅度不等的加 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 相关法规。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标准,根据采购文件中 的内容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论证意见:后附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天:自 2021 年 5月 28 日起,至 2021 年 5月 31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 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1-06-01 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 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 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 166 号 联系人:宋主任 电话:0632-752656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兴华路 7号 联系人:丁一涵 电话:0632-328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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