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ZWK2021-Z-G-031-A
二、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骏瑞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湖西路599号
中标下浮率:百分之捌(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供货及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 对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的职工食堂进行蔬菜、肉类(新鲜肉、鱼、虾等)、冷冻食材(黄鱼,鸡腿,鸡爪,鹅爪等)、豆制品、水产等进行统一配送。 服务要求 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采购人食堂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清单须是打印稿,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经采购人、采购方与供应商共同确认后,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配送单位严禁提供以下食品: (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面点、早点等非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 (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2年。 服务标准: 猪肉配送标准:使用冷鲜肉品牌产品,猪肉质量必须符合GB9959.1-2001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丝、肉片、方肉、小排、肉酱、猪蹄、鲜猪肝等。其中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提供《动物或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所需的生猪应由规模养殖场提供经农业部门检测、检疫合格的鲜活健康猪源,经定点屠宰厂屠宰加工并检验合格;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蒋小云、郭天才、屠明聪、钱建明、陈明、蔡如明、钱雄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60000.00元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60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芦荡路2666号
联系方式:潘林雨 0512-82881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三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沈超/吴浩0512-69165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超/吴浩
电 话:0512-69165613
十、附件
1.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