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G-ZFCG-20210505
项目名称: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6月21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评标室(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评标室(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只能质疑一次);投标人对代理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 质疑函、投诉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江山市青湖街道童家淤航山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铁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4448908
质疑联系人:徐城雯
质疑联系方式:18268971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虎山街道上状元里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管彩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7014012
质疑联系人:夏珍
质疑联系方式:1358700000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传 真:/
联系人 :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附件信息:
(第二次)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文件.docx
66.5K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
采购项目(第二次)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JZG-ZFCG-20210505
委托单位: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江山市财政局
编制人:管彩红 审核人:徐赵群
二〇二一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6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13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15
第五章 合同草案18
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2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G-ZFCG-20210505
2、项目名称: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5万元
4、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期限 |
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
1 |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1年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55 |
5、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4、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本项目公告附件
3.方式:在线获取。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1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投标地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投标
3、开标时间:2021年6月21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开标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评标室(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
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以及驱动下载(办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官网)。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的投标人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只能质疑一次);投标人对代理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
质疑函、投诉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再进行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再进行评审。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再进行评审。
注:小微企业需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彩红
联系电话:15957014012
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上状元里89号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徐铁军
联系电话:0570-4448908
地址:江山市清湖街道航山路1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王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811
传真:0570-4033811
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 |
2 |
项目名称 |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3 |
采购预算 |
55万元 |
4 |
服务期限 |
1年 |
5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6 |
投标保证金 |
根据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亦同。 投标保证金(元):0元 |
7 |
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 |
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3)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后提供四份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给采购代理机构。 |
8 |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
9 |
开标地点 |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评标室(江山市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B一楼) |
10 |
备份文件 |
为确保釆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釆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1年6月21 日上午9时00分前将在政釆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053260150@qq.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釆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后1小时内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053260150@qq.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方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
11 |
注意事项 |
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 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
12 |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
1个工作日 |
13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
14 |
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交纳 |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交纳2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
15 |
履约保证金退还 |
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
16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
17 |
代理费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按7000元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支付采购代理费。 |
%1、 投标须知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
2.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等产品及包装、技术资料、相关使用手册等。
2.5“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运输(含装卸)、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5.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6.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特别说明:
8.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必须为本投标人所拥有。
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8.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8.6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投标人使用相同产品的价格总和均超过项目各自投标总价50%及以上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
%1、 招标文件说明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招标公告;
9.2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9.3采购内容及要求;
9.4合同(草案);
9.5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9.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10.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0.1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2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需要更正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总体要求
1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1.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3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中标供应商在签合同时需提供四套纸质的投标响应文件)。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电子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须采用CA签章。
12.1【资格文件】
12.1.1▲资格文件封面、投标函(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参照后附表);
12.1.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12.1.4▲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12.1.5▲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参照后附表);▲参加投标人员提供身份证;
12.1.6▲第三方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网上下载即可);
12.1.7▲第三方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网上下载即可);
12.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2.1.9《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注:资格不通过不进入下一轮评标
12.2【商务技术文件】
12.2.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参照后附表)
12.2.2提供自评表,将客观分自评后放入商务技术文件,并在评分自评明细中后注明得分具体页码;
12.2.3详细内容见第四章评分标准。
12.3【报价文件】
12.3.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参照后附表);
12.3.2▲开标一览表
12.3.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不是生产厂家或中型、大型企业无需提供。
13.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3.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3.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3.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3.4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
13.5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指定的第三方中间件和插件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文件。
13.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4.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承包完成本次货物采购及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市场行情及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竞争能力,综合考虑本项目的规模、复杂程度、相关工作范围等,核定项目投入,确定最终报价;
14.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 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响应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7.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建议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
17.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18.2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1、 投标无效的情形
1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19.1.投标文件逾期传输递交的;
19.2.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
19.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
19.4.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19.5.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供应商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19.6.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9.7.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9.8.报价高于预算价的;
19.9.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9.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 废标的情形
20.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0.1出现影响采购公证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2投标人的报价高于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0.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0.4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九、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
21.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1.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2.评标
22.1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22.2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 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3.保密
2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
23.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 授予合同
24.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24.1中标通知书:评定结果公告期间,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4.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2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24.3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直接签订合同,并经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证、财政局备案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
24.4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4.5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没收上缴国库,并报监管部门查处,同时,采购人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候补中标候选人或由采购人提出重新采购。
24.6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十一、法律责任
2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5.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5.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5.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5.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5.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十二、其他
26、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采购预算总价为55万元。其中组成为:早餐(面点)、蔬菜、冻品、豆制品、水产、粮油、调味品、干货、水果等所需食材。
二、采购要求:
1、禁止下列物品进入采购方食堂。
(1)腐烂变质、油脂酸烂、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包装物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5)掺假、掺杂、伪造或超过保质期限的。
(6)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加入非食用化学物质的或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
(7)政府部门禁止出售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
(8)应具备检验合格证而没有检验合格证的。
2、蔬菜类
(1)供应的物品必须品质优良、新鲜卫生,符合国家标准。
(2)贮存和运输物品的包装、工具、设备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物品配送车辆专车专用,防止食品二次污染。
(3)供货商应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供货。若遇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需变更供货内容和时间,应与采购方协商解决。
(4) 采购方有权抽查物品来源、送检供货商配送的各种物品,如果存在卫生质量问题或食用供货商配送的物品出现不良反应及中毒情况,供货商必须承担一切经济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商品类
(1) 供货商所提供商品必须包含品牌、生产单位、产地、条形码、规格、保质期、供货价格等信息。
(2) 供货商应严格按照邀请招标文件及询标要列明的商品名称、规格、价格,向采购方交付商品。
(3) 供货商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在合作期间发现供货商提供有假冒伪劣的商品,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 供货商须向采购方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经营资格证照复印件(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5) 供货商所供商品,应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规范的索证索票制度,如遇采购方主管部门查验时,供货商应无条件配合。
(6)如因质量问题造成投拆,供货商要负全部责任,处理结果要及时告知采购方。
(7)商品的剩余保持期限应大于货品规定保质期的1/2。
(8)商品送达时采购方应当场查验,在保质期内其所供商品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供货商应根据采购方要求,在当天内予以调换或退货。
①发现内有异味、杂物、虫蛀、霉变、变质现象。
②商品外在有混批混码、明显破损。
③商品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
④进口食品漏贴中文标签或标签内容不全,或漏贴防伪标志。
(9)配送商品:面粉、调和油、米、奶类、调味类及其他。
4、水产类供货商所提供的水产类要确保鲜活无病。
二、食材价格确定原则:中标供应商每日供应的生鲜蔬菜类以江山市清湖菜市场及江山市农贸城菜市场任意2家固定点摊位的货品零售平均价作为结算基准价。按月结账时,根据中标折扣率结算实际配送价格。
三、服务期限:1年。在双方合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甲方组织从事食堂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对乙方的食材质量进行测评,测评满意度达80%以上的,可以续签一年配送合同。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
一、评标委员会组成
1. 评标委员会从政采云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5名专家组成或采购单位代表1名以及从政采云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4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采购单位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2. 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开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CA签章上传,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则视同默认采购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采购过程及结果提出异议。
二、评标原则
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得分由技术分和报价分合计组成,满分为100分,若资格不通过的,就不得进入下一轮,直接淘汰。
2、技术分与报价分合计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结合技术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投标人的技术分值(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4、中标结果公告期间,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注意事项
评审时如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可要求该投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同时采购组织机构应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将其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
四、评分标准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类似业绩 |
客观分 投标人 2019年 1 月 1 日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配送供货服务的成功案例,每份合同 1分,最高得 5 分。 注: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合同未能体现服务内容的,须提供业主证明书扫描件),同一采购单位的采购项目合同,均只计取一次,不累计得分)。 |
0-5分 |
企业荣誉 |
客观分 具有《集体用餐膳食(蔬果肉类等)配送卫生规范》的企业标准得1分,以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登记为准,(须提供网页截图,未提供不得分)。 |
0-1分 |
企业实力情况 |
客观分 具有蔬菜基地200亩(包含200亩)以上得3分;150亩(包含150亩)-200亩(不含)得2.5分;100亩(包含100亩)-150亩(不含)得2分;50亩(包含50亩)-100亩(不含)得1.5分;50亩(不含)以下或无蔬菜基地的不得分。 注:提供土地租赁合同扫描件和交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扫描件。 |
0-3分 |
拟派人员配置 |
客观分 拟指派服务人员中,持有食品健康证(有效期内)的每提供1个得 1分,最高得4分。具有高级健康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食品安全员证书的得2分。(同一人只记 1 次最高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还需提供为其交纳截止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0-8分 |
农残检测室 |
客观分 投标人的食材配送经营活动专用设备配备情况,有独立的农残检测室的得4分。 注:提供购买检测设备购置发票原件扫描件与实景照片,未提供不得分。 |
0-4分 |
配送车辆 |
客观分 1、投标人自行拥有冷藏厢式配送车辆1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2、投标人自行拥有厢式配送车辆1辆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购车辆行驶证原件扫描件,车辆所有人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不符或无行驶证原件的不得分。 |
0-6分 |
配送实施方案 |
主观分 制定配送实施方案,包括配送流程、人员安排、时间安排,车辆安排等方面;提供的得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上,方案更加合理的酌情加0.5-4分。 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0-10分 |
质量保障措施 |
主观分 有质量保障保证措施,包括配送实施标准、质量检测、质量保障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