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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工程管理中心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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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2021年新开办学校厨房等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浦东新区2021年新开办学校厨房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10526-1203

项目名称:浦东新区2021年新开办学校厨房等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2682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厨房设备1(进才森兰实验中学、龚丰小学、南汇外国语小学、唐镇实验幼儿园、东方江韵幼儿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7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1. 用途:新开办中小学幼儿园灶具通用设备等,具体采购品目和数量详见本技术规格附件2《浦东新区2021年新开办学校厨房等设备清单》。 2.2. 类型:本次采购主要包括灶具通用设备等的送货、安装等。

标项二

包名称:厨房设备2(建平临港中学、浦东临港中学、浦东临港小学、民乐第二幼儿园、金沁苑幼儿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1. 用途:新开办中小学幼儿园灶具通用设备等,具体采购品目和数量详见本技术规格附件2《浦东新区2021年新开办学校厨房等设备清单》。 2.2. 类型:本次采购主要包括灶具通用设备等的送货、安装等。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生效至合同期结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三年(从2018年5月28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5、投标人具备上海市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6、所提供的燃气设备具备上海市燃气管理处颁发的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证明; 7、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2:00:00-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开标时间: 2021年06月18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开标。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对于货物采购项目,要求拟供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且不能使用大企业的商号或商标;对于服务采购项目,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含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对于工程采购项目中,要求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2.若潜在投标人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2021年6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发送至lujie@shabidding.com。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柳埠路166号

联系方式:50193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86-21-62791919×113、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杰、张胤翀

电 话:86-21-62791919×113、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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