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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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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2021年05月28日 17:0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
行政区域昌乐县公告时间2021年05月28日 17:0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范红芳 刘作成 李兴强
总成交金额¥158.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梦燕 吴尚民
项目联系电话0536-8888779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潍坊市昌乐县洪阳街13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兴强 0536-6279570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祥业国际八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齐梦燕 吴尚民 0536-8888779
附件:
附件1小微企业.jpg
附件25.12定稿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pdf

一、项目编号:SDDX202128(招标文件编号:SDDX20212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昌乐县昌城宾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昌乐县城新昌路36号

中标(成交)金额:158.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昌乐县昌城宾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一年,详见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红芳 刘作成 李兴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万以下收费标准为1.2%,100-500万收费标准为0.64%,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7696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

地址:潍坊市昌乐县洪阳街1399号

联系方式:李兴强 0536-6279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祥业国际八楼

联系方式:齐梦燕 吴尚民 0536-8888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梦燕 吴尚民

电 话: 0536-8888779

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 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SDDX202128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4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26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28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38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60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 式组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 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2 日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SDDX202128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昌乐 项目联系人:齐梦燕 吴尚民 项目联系电话:0536-888877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兴强 0536-6279570 联系地址:潍坊市昌乐县洪阳街 1399 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齐梦燕 吴尚民 0536-8888779 联系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祥业国际八楼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品目:餐饮服务 行业划分:其他餐饮业 预算金额:160 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需要,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 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能由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 3、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能 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 下午 13:30-17:30,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祥业国际八楼 806 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 盖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交由代理机构核验。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代理机构对 以上原件的核验不代表投标人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地点: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祥业国际八 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祥业国际八楼会 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 策。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2 日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6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预算 160 万元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 地址:潍坊市昌乐县洪阳街 1399 号 联系人: 李兴强 电话:0536-6279570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祥业国际八楼 电话:0536-8888779 联系人:齐梦燕 吴尚民 4 供应商产生方法 ■公告 □供应商库抽取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 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能由 中小企业或视同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单位参与本项 目。 3、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 可证,能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 如有疑问,须在 2021 年 5 月 20 日 9时前以 E-mail(加盖 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和 word 格式文件两种形式)发送并通知代理 机构(邮箱:sddx2018@163.com,电话:0536-8888779);答疑及补 充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 成部分,答疑文件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不 另行通知。公共邮箱自行下载 sddx12@126.com,密码 sddx123。 7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8 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为: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7 ____________ 9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政府 强制采购产品。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信息安全认证 ■否 □是 10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非强制 类) 产品:无 □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未标注“★”的非政 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___分。(最低评 标价法不适用) □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未标注“★”的非政 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 产品:无 □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未标注“★”的 非政府强制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______ 分 □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未标注“★”的 非政府强制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8 续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6%, 微型企业扣除 6%。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 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______%。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 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6%。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 12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 性规定的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2017】141号)文 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府采购政策。 13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 他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许可证)原件、类似业绩合同 原件、根据评审办法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所有资料。 14 提交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____________ 15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 16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祥业国际八楼 806 室 17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 9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潍坊市高新区健康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祥业国际八楼 806 室 18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 人民币/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除保函外应当从基本户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9 收款人户名:山东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潍坊银行院校支行 银行账号:802030001421014912 注:1、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或 国家认可的其他方式,除保函外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支付。 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19 磋商响应有效期 60 日(日历日) 20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 副本 5 份 电子文件 1 份(□扫描件,■Word,U 盘形式) 21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 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SDDX202128 2021 年 5 月 26 日 9 时 00 分前不得拆封 22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 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 磋商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磋商当日。 □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 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所有联合体成员 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__磋商当日。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0 续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23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 间、地点、方式、服务 项目期限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②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地点: ① ②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方式: ① ② 项目服务期限: 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24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 时间 月度终了 15 日内,根据用餐情况按月据实结算。其 中:人员费用、管理费用按成交人全年人员费用、管 理费用的 1/12 支付,食材费用据实结算。 25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 同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10000.00 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 式、除保函外应当从基本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在服务 期满后退还。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 银行账号:37001678108050148888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 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26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供应商报价中无需考 虑本项费用。成交金额 100 万以下收费标准为 1.2%, 100-500 万收费标准为 0.64%,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 取。 27 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 以上四项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 通过。 28 其他规定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必须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进行 价格加分或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 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 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 式产生。 1.4 “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 品等。 1.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7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 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1.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 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 3.1.3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 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 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 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 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 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3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 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 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 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 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 须知前附表。 9.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类)、《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 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 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 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 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 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 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4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 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 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 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1.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日前,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5 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12.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 “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 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 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 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 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5 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 按要求提供。 14.响应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项目标注★) 14.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磋商保证金 (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6)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7)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1)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3)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资料 14.2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3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 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 (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5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 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 14.6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 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5.2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 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 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 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除保函外应当从基本户 缴纳。),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7 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 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 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 应商的响应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 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 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 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 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 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 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 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 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 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8 18.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 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9.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20.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 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1.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磋商与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 审专家组成。 23.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 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 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19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 证明材料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 文件,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澄清 2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 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磋商 25.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 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参加磋商。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 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 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0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 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25.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最后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 轮报价。 25.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 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5.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 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 无效响应文件。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 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 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6.4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 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 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 进行。 27.最后报价评审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 定为无效响应。 27.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 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 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 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 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评审时按磋商 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扣除。 27.4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 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 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 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2 2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 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 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 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 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 交供应商。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 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 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 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 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3.保密 33.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禁止行为 34.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 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 的,不再重复公告。 35.3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 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36.成交通知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 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37.履约保证金 37.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 的名义提交。 37.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 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的依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 38.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 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8.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 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0.询问、质疑、投诉 4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 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提出质疑。 40.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42.其他规定 42.1 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3.未尽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43.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4.文件解释权 44.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6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1.评审方法 1.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 1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评标基准价是 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 最低的投标报价。 备注: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160 万元。 投标报价如超出采购预算作无效投标处理。 企业业绩 5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 2.5 分, 本项最高得分 5分。以合同扫描件做入响应文件为准,否则无效。 技术部分 85 评价对项目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得 10 分,基本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 7分,缺项漏项严重的 得 4分,响应文件未体现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完整,无漏、缺项,考虑周到,总 体模式及配套措施完整、细致的得 10 分;存在缺项,总体模式及配 套措施较完整、细致的得 7 分,缺项严重,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不 完整、不细致的得 4分,响应文件未体现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考察供应商机构设立、运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及档案资料建立管 理情况。机构设立、运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及档案资料建立管理 完善的得 10 分,机构设立、运作流程、各项规章制度及档案资料建 立管理较完善的得 7 分,缺项漏项严重的得 4 分,响应文件未体现 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次投标的优势分析以及经验,如大型节庆、会议、 接待等的保障措施,人员情况,组织计划等进行评分,保障措施完 善、人员配备齐全、组织严密的得 10 分;保障措施较完善、人员配 备较齐全、组织较严密的得 7分,保障措施、人员配备、组织不严 密的得 4分,响应文件未体现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能根据业主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 或能合理展现投标人的专业管理特色和经验的,每提供一条合理化 建议得 1分,本项最高得 2分。 考察供应商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应急事件处理预案完善的得 10 分, 应急事件处理预案较完善的得 7分,应急事件处理预案不完善的得 4 分,响应文件未体现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7 考察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等情况,项目负责人的综合 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得 5 分,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较强、业务 能力较强得 3 分,项目负责人的综合素质一般、业务能力一般得 2 分。 考察投标人拟投入的实施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从业经验、培训情况、 考核机制等,拟投入人员证书齐全、从业经验丰富、经过完整培训、 考核机制完善的得 10 分,拟投入人员证书较齐全、从业经验较丰富、 经过培训、考核机制较完善的得 7 分,拟投入人员证书不齐全、从 业经验不丰富、未培训、考核机制不完善的得 4分。 考核供应商从服务好业主角度出发对项目的规划。规划统筹整体、 认识深刻、定位合理得 10 分,规划较完善、认识较深刻、定位较合 理的得 7 分,规划不完善、认识不深刻、定位不合理的得 4 分,响 应文件未体现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考察供应商组织机构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保密措施等。机构健全, 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的 得 5 分,机构不健全,未能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 反馈等客户质量保证措施的得 3 分,响应文件未体现本项内容的不 得分。 根据供应商的人员更换情况是否能够满足招标人要求,进行综合评 分,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3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 1 分,响应文件未体现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合计 100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8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____________项目 合 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______采购 (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项目(项目 名称)的______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______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 编号:______,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 项 …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年(¥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 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签章): 签字(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0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合同编号: 2 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 甲方地址:潍坊市昌乐县洪阳街 1399 号 甲方联系人: 电话: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元 5 服务时间、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 6 服务履行期:一年;(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7 验收方式及标准: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8 付款方式:月度终了 15 日内,根据用餐情况按月据实结算。其中:人员 费用、管理费用按成交人全年人员费用、管理费用的 1/12 支付,食材费 用据实结算。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10000.00 元,服务期限结束后凭采购人出具的验 收证明无息退还。 10 □违约金约定: □损失赔偿约定:如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责任给甲方造成机器设备及财产的 损失,乙方要赔偿甲方的损失,具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 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 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 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 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 在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潍坊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潍坊市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 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 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 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 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 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 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 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2 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 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 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 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 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 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 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 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 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 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 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 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 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 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3 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 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 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 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 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 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 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 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 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 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 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 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 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 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 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 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 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 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 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 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 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 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 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 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 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 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5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 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 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 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 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 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 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 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 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 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 改进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 务过程中,出现 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 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 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6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 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 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 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 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 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 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 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 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7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 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 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8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 二、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服务类) 附件 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四、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 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附件 5-2-3 供应商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 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9 附件 5-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自行查询信 用记录的提供)。 (三)附件 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四)附件 5-4 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一)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二)附件 6-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 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0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 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 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电子响应文件 ______套,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 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 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 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 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 供 应 商 名 称 )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姓 名 、 职 务 ) 授 权 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 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 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 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3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 2 服务期 3 备注 4 其他说明事项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4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人员工资 (必填项) 2 管理费用 (必填项) 3 …… 4 5 6 7 8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5 附件 2-3 承诺书 (根据需要填写)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6 附件 2-4 最终报价承诺书 (第____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第____包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第____包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说明 磋商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 至磋商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 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 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此优惠 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7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 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 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8 四、磋商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 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 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 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9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 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附件 5-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备注:1.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 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0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1 附件 5-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 致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 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 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 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附件 5-4 联合体协议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项目的磋商。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联 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文件编制活动,代 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或成交有关的一切 事务;联合体中标或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 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履 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 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 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3 六、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餐饮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投标人应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若非小微企业,则不需填写。投标 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按视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3.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4 附件 6-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5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6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 但不限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服务方案;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工作流程; (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合理化建议; (8)其他。 实施方案 技术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7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技术指标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8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59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包 括磋商标的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在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竞争性磋商活动 中,我公司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磋商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 章签署等同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60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需要,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 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现职工就餐总人数约 300 人,餐厅设备设施均按卫生饮食合格标准设计,厨 具、餐具齐全,各功能用途完善。 二、经营方式及服务内容: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能提供采 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成交人负责职工餐厅菜品的制作、销售及餐厅卫生清理以及原材料采购 等工作,餐厅工作人员由成交人经采购人同意后聘请和安排,不得私自转让或委 托他人经营管理。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菜品质量、卫生 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3、(1)成交人每天根据实际就餐情况合理准备早餐、午餐、晚餐,保证就 餐人员吃好、吃饱,热菜是热菜、凉菜是凉菜;按照就餐人数安排准备早餐、午 餐和晚餐。保证就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适宜、饭菜价格合理,能基本 适应不同口味的职工就餐。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在职工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 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成交人,成交人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 及时解决不良现象,提高就餐满意度。 (2)供餐时间、标准 食堂用餐种类明细 用餐时间 种类 早餐:7:10 至 8:00 两种稀饭、四种小咸菜、煮鸡蛋、馒头、油条、 酸奶等,早餐主食应做到营养丰富,荤素搭配, 早餐主食应合理配餐如:蒸肉包、肉火烧、炸酱 面、油条、蛋炒饭、炒素菜等适宜的早餐。 午餐:11:45-12:30 两荤菜(其中一主菜)、两素菜、一汤菜、四种 小咸菜、时令果蔬、主食(包含馒头、米饭、煎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饼及地方特色主食等时令性品种)或者两荤菜、 一素菜、一汤菜,提高饭菜质量。 晚餐(5月 1日至 9月 31 日) 6:00-7:00;其余时间为 5:30 至 6:30 两荤菜、一素菜、一汤菜、两种小咸菜 每周内菜品不得重复,以上所有荤素菜均为热菜。 (3)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安排,准备会议、培训、加班等工作餐。 (4)成交人应按采购人的要求控制好用餐成本。 三、人员配备及要求: 1、成交人派驻总人数为 5人,成交人指定负责人 1名,对职工餐厅进行管 理,其他厨师(包括主厨、面点厨师)、上班时间应严格遵守采购人规定时间。 2、按照每天大约早餐 50 人,午餐 260 人,晚餐 30 人就餐配备。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门指定医院的体检,并领取餐饮行业《健 康证》。不得隐瞒疾病历史,若因隐瞒疾病造成的后果由成交人负责承担。 4、成交人经营用工须符合《民法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发放 时间,不得拖欠,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各岗位人员工资待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资不得低于潍坊市正在 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缴纳保险。 5、成交人对所有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部安全责任。 四、工作要求: 1、成交人在服务期内经采购人同意选派 1名吃苦耐劳、有责任心、优秀的 餐厅经理,负责对职工餐厅的管理,所有员工应同时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 工作人员需向采购人备案,如经采购人考核不能胜任其工作,需及时更换相 关人员。 2、餐厅所有员工的招聘、管理、教育、解聘等均由成交人负责,但需向采 购人备案;成交人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 服务水平。 3、采购人提供厨房(包含所有炊事设备)、餐厅等用餐场所,成交人在服 务期内应妥善使用并保管好,如有遗失、损坏,成交人负责补齐。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62 4、由成交人负责食材、辅料、易耗品等原材料采购和供应。须用品牌花生 油烹饪;绿色有机蔬菜和肉类,面粉必须无公害无添加。禁止采购有毒、有害、 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异常食品食物;禁止采购无检验合格 证明的肉类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物;禁止采购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 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原材料采购后,须经采购人检验合格方可进行后续菜肴制 作。成交人应保证服务质量,每天安排专人对食材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卫生管理 制度,杜绝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的发生。采购人有权对上述情况随时进行抽检, 如发现食材不符合要求,发现一次扣除服务费 1000 元,发现三次,采购人有权 单方解除合同。 5、合同履行过程中,食谱应根据季节不同合理调整和安排,提供适时菜品, 定期推出特色菜和新菜,每周菜谱需报采购人并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和意见随时提 出菜品调整方案。每周菜肴品种以采购人核准的菜谱为准。 6、餐厅要做到伙食供应多元化,菜品多样、搭配合理、营养均衡,能满足 就餐人员的不同需求,努力开发新品种;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 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根据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 合理控制上菜节奏,杜绝浪费。 7、服务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上班时间 要着装统一、保持整洁,做到仪表端正、言行规范。 8、供餐服务前要仔细检查餐具数量是否充足,卫生清洁度是否符合要求; 供餐过程中,要及时将供餐处清理干净,忌供餐台脏、乱、差,随时保持餐厅内 卫生整洁。 9、成交人要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供餐时间准时供餐,不得无故推迟拖延, 要保证就餐者在规定时间内享用到符合标准的食品,并根据用餐情况及时添加菜 量。 10、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认真检查不 安全隐患,如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11、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部分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 冷藏或冷冻;冰箱不得存放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发现变质或过期食品要 及时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63 12、餐厅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均不得在餐厅工作;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 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衣服)。 13、食品加工结束后,要将加工台、工具、容器、地面、水池等清扫洗刷干 净;餐后要将餐车、餐台等及时进行清洗并用清洁液擦洗餐桌和地面。 14、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按正常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爱护设备设施,加强厨具、设备、用具的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设施保持良好和正 常工作。 15、日常水费、电费、燃气费用等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节约用水、用电、 用气,做到无长明灯、长流水。 五、服务期限: 一年,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付款方式: 月度终了 15 日内,根据用餐情况按月据实结算。其中:人员费用、管理费 用按成交人全年人员费用、管理费用的 1/12 支付,食材费用据实结算。 七、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餐厅服务人员的工资、保险费、管理费等以及原材 料的采购费用,其中原材料的采购费用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报告至采购人,据实 结算。项目总预算不超过 160 万元,超出总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必要的服务设备器材等,其价格包含在此次 报价中。 3、本项目如因成交人自身原因,而达不到服务要求或效果时,成交人应无 条件免费增加或更换工作人员,直至达到采购要求的服务标准。 八、投标风险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物价起伏等因素造成的投资成本增加的后果。 2、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因政策原因,或者乙方未按照合同达到甲 方的要求,甲方可以单方随时提出终止服务合同,不承担任何费用。(实质性条 款) 3、履约保证金使用:用于成交人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采购人有关管 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服务期内不正常营业、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转 包他人,给采购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国家税务总局昌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64 4、履约保证金及返还:10000.00 元,服务期限结束后凭采购人出具的验收 证明无息退还。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