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佛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投资板块员工工作餐配餐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板块员工工作餐配餐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投资板块员工工作餐配餐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28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投资板块员工工作餐配餐项目

2、招标人:佛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4、项目概况:招标人拟通过额范围内招标采购方式选取1名中标人,负责2021年度佛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工作餐配餐工作。

5、工作内容:负责2021年度招标人员工饭餐采购、制作、配送,并在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分餐。每日用餐人数暂定57人,配餐日数暂定250日。实际配餐日数以及报餐人数均以招标人报出的为准。

6、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7、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合同范本”。

8、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每月按实结算。

9、招标控制价:¥650,000.00元,不高于¥45元/人/日(含早餐、午餐)。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0、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佛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甲方包括佛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铁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中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合同范本、投标承诺与上述3家公司签订合同,并提供本项目要求的配餐服务,相关费用由3家公司分别与中标人进行结算、支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6月7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龙舟广场二期(德国港销售中心对面)会议中心会议三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工 0757-28864528。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没有提供以上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0757-83284195 。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投标承诺函(含报价);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有效)、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盖公章(如有)、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评审标准评审子项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填报。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50,000.00元,不高于¥45元/人/日(含早餐、午餐)。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的统一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服务期要求、合同款支付和结算方法、投标人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市场因素、投标人自身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谨慎投标和报价。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上述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的异议。

4、本项目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成本费、材料费、劳务费、交通费、包装费、场地费、保险费、税金(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招标项目、达到招标人目的、达到服务要求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

5、本项目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费类别为“服务”。具体费用最终以实际中标价格(总价)为计算基数计算确定。

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此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计付。若中标人拒绝支付,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

1、收标

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签到。

2、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及相关内容。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3、评标、定标环节

3.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2 定标环节:

(1)采用综合评价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评审项

评分标准

分值

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M=N-│P-Q│/Q×100×F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20分;

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总报价);

Q(元):评标基准价(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或者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为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4;当P<Q,F=0.2 。

注:计算值按简单四舍五入法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20分

企业实力

(1)投标人具有绿色餐饮品牌或绿色餐饮企业称号或证书的,得4分;

(2)投标人具有全国餐饮优秀企业或全国餐饮业优秀企业称号或证书的,得4分;

(3)投标人具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A级的,得2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10分

业绩经验

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接过快餐盒饭供应服务、配餐服务、送餐服务、食堂承包、饭堂承包项目。每个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体现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以及业绩内容),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得分。】

10分

投标人上述提供的业绩中,项目委托方服务评价为优秀/满意等正面评价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

(1)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方式:加盖项目委托方公章的服务评价。证明材料不清晰或者证明力不足的,该项不得分。】

10分

人员投入

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

(1)每具有1名食品安全员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得2分,累计最高得4分。

(2)每具有1名公共营养师的,得3分,累计最高得3分。

(3)每具有1名烹饪师或烹调师的,得3分,累计最高得3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同一人获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

【注:

①需提供上述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上述人员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为拟派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缴纳社保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上述规定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其社保证明不予认可。】

10分

运输实力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每配备1辆自有或租赁配送车得5分,累计最高10分;

【注:

(1)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方式:

(1.1)自有车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否则不得分):

①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期内);

②车辆正、侧面照片,正面照片须显示车牌。

(1.2)租赁车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否则不得分):

①车辆租赁合同;

②机动车行驶证(有效期内);

③车辆正、侧面照片,正面照片须显示车牌。】

10分

服务方案

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餐饮的风味特色方案、食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控制措施、卫生保障与垃圾处理方案、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优:23-30分;良:15-22分;中:8-14分;差:0-7分。

本项最高得分为30分。

【注:无提供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30分

合计

100分

注:

(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所有评委对综合评审项的独立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分别为各投标人综合评审项得分,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报价得分按统一公式计算得分。投标人总得分为报价得分加综合评审项得分。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4)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5)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八、项目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结算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每月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

(1)每月5号前双方核对完毕上月就餐数量,中标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请款手续完善后15日内付清上月服务费用。

(2)每月结算价计算公式:每月结算价=[上月早餐用餐人数总数×合同单价(早餐)+上月午餐用餐人数总数×合同单价(午餐)]×月度考核对应费率。

3、每笔款项支付,中标人收款时必须持有效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招标人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4、付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由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协商处理。

5、本项目的招标人为佛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甲方包括佛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铁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中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合同范本、投标承诺与上述3家公司签订合同,并提供本项目要求的配餐服务,相关费用由3家公司分别与中标人进行结算、支付。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按照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项目合同,对投标文件及澄清材料中出现歧义、不确定的内容等解释均以招标人的理解为准。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本招标公告、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它们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共同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项目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本招标公告;

(5)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注: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而且不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若合同无法签订是由于中标人违反投标承诺造成,招标人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中标价20%的违约金。

十、其他

1、其他条款内容详见“附件2:合同范本”。如本招标公告内容与合同范本内容不一致的,以合同范本内容为准。

2、本项目合同范本(包括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十一、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十二、信息公告

本项目在以下媒体发布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

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hunde.gov.cn/gzb/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sxckf.com/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120.25.193.109/

附:(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PXKJVwCoe56Dhdb0ZOP_w;提取码:6kye)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2:合同范本(服务要求详见合同范本)

招 标 人:佛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南2号中欧中心D栋

联 系 人: 陈工

联系电话:0757-2886452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03室

联 系 人:傅先生、潘先生

电 话:0757-83284195

电子邮件:gdhlzbfs@163.com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