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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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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2021年-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GZSW21000FG2046)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2021年-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06-2021-01590

项目编号:GZSW21000FG2046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2021年-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905,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年-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5,905,9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905,900.00 5,905,9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相关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

(2)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2);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1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开标大厅(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类别:服务类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1号

联系方式:3210822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自编B501-B505、B512-B525房

联系方式:020-83592216-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小姐

电 话:020-83592216-818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28日

相关附件:
采购委托代理协议.pdf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2021年-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doc
(本项目标书以纸质发售为准!)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2021年-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GZSW21000FG2046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5月

温 馨 提 示

一、购买招标文件:

1、潜在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及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2、公告期间,供应商需要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供应商库完成用户注册,以便中标后顺利进行后续工作。

二、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2、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签字、签署日期

3、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

4、投标文件必须按要求装订密封包装,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三、其他:

1、如招标文件有澄清、修改或者延期的,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并以现场签收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以电子邮件通知的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时所填电子邮箱,供应商收到后应将相关文件打印后签收盖章确认并扫描发回邮箱(gzswbc08@163.com,确认已收到通知。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1

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5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30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49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60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函


投标邀请函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2021年-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21000FG204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2021年-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5,905,9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适用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4.项目类别:服务类

六、供应商(投标人)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相关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

(2)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2);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凭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年5月28日 至 2021年6月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开标大厅(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21年6月18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开标大厅(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十二、信息查询(在以下媒体中发布公告)

①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www.gdgpo.czt.gd.gov.cn);

③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 (www.gzswbc.com)。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5月28日 至 2021年6月4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韦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18

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购买招标文件)

传真:020-8359541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邮编:510010

(三)采购人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1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电话:020-83596396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5月


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用户需求书

注:

1.本《用户需求书》中,带★号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满足(负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

2.《用户需求书》中描述的国家对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和指标有更新或调整的,则按新版本执行。

3.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龙洞街道办事处2021年-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二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来定。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食材配送供应商1家,配送期限为3年。

二、项目总体要求

1.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物品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3.所提供的物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4.所有货物指标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5.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每种货物,采购人没有义务确保采购量,请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风险。投标人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合同进行处罚,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未达到所承诺准确率产品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6.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并适宜本项目实施地点的气候条件。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采购人与中标人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提出质量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广州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产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8.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送货车辆车厢必须有该公司标识)、交货质量检测、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9.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0.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11.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物品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13.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含税),投标报价须包括:产品的价款、税费、包装、运输、装卸、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采购人除了按投标报价为计算单位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外,无须向中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4.采购人尽最大能力提供本次项目的所有必要信息,但不承担由于信息披露的缺陷所带来的任何责任。

15.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每次订购物品的数量、种类进行供货,不得出现短斤缺两,或故意多送、错送,否则中标人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16.如遇特殊接待任务或特殊时期工作要求的,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要求,随传随到、增派人员、第一时间完成采购人交待的任务。

17.中标人中标后提供食物若多次出现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8.投标人如发现文件有缺漏或不一致或有不同的理解时,应及时提请采购人补充和澄清,否则,按项目的实际要求和采购人的理解执行。

★19.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90.59万元是从2021年6月1日起计算的三年的费用,因项目招标时间延迟的原因未能在2021年6月前完成招标并确定中标单位,所以本项目合同签订前由原服务单位继续承担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待本项目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将2021年6月1日起至合同签订前的食材配送费用结算给中标单位,再由中标单位支付给原服务单位。(投标时提供书面承诺)

二、项目内容

1.供货服务对象:机关食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食堂。

饭堂信息情况

饭堂名称

饭堂地址

每日就餐人次

机关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1号

约241人,周一至周日早中晚餐,具体实际供餐时间以采购人实际安排为准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食堂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湖路1号

2.每日就餐人次:约241人。此就餐人数仅供参考之用,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特殊情况下人数会增加,中标人需完全满足采购人每天的实际需求量。

3.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采购金额

(人民币:万元)

供应期

说明

1

蔬菜类

人民币590.59万元

3年

具体数量,按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提供。具体支付金额,据实结算。

2

水果类

3

肉类

4

冰鲜类

5

家禽类

6

鱼类

7

粮油类

8

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

9

奶制品

10

面点

11

饮料

12

杂货

★4.扶贫措施:中标人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落实政府有关扶贫政策的工作。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食堂食材的,在国家832扶贫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年度采购额的15%。”因此,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采购预算金额的15%(885885元)用于购买扶贫政策范围内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应通过网络销售平台(网址:www.fupin832.com,以下简称“该网络平台”)采购。因中标人无法在该网络平台帮采购人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本项目预留采购扶贫产品的采购额由采购人自行在该网络平台上采购所需的农副产品,采购金额不低于本项目预算金额的15%(885885元),不高于890000元。如遇政策文件调整预留采购扶贫产品金额比例,以新的文件标准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三、供货产品质量要求

(一)蔬菜类

1.质量要求

(1)所有蔬菜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新鲜、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所有蔬菜绝无农药等有害物质的留存,在配送前须采样送检,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2)所有蔬菜在交付采购人前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95%以上。

(3)所有蔬菜须保证食用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具体质量要求为: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种类

质量标准

叶菜类

菜心、生菜、大白菜、小白菜、空心菜、芹菜等绿叶莱类。属同一 品种规格,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腐烂现象,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

番茄、茄子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 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无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

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 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

萝卜、大头菜、沙葛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 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

马铃薯。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 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

葱蒜类

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 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

扁豆、豌豆、豆角等。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 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 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

藕、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 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

食用菌类

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 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

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 腐烂、异味。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蔬菜供应的品种安排(分主菜和配菜),主菜品种根据季节安排,但要确保每周有3个品种以上。

(2)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需为符合标准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

(3)蔬菜卫生质量要求: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备注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二)水果类

1.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果面干净新鲜,果柄鲜绿,果型完整均匀、结实,有光泽,无疤痕,不干皱,不变色,无压伤,无病虫害,无残留农药。

果品的感官鉴别要点 鲜果品的感官鉴别方法主要是目测、鼻嗅和口尝。其中目测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果品的成熟度和 是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及形态特征,二是果型是否端正,个头大小是否基本一致,三是果品表面是否清洁新鲜,有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鼻嗅则是辨别果品是否带有本品种所特有的芳香味,果品的变质可以通过其气味的不良改变直接鉴别出来,像坚果的哈喇味和西瓜的馊味等,都是很好的例证。 口尝不但能感知果品的滋味是否正常,还能感觉到果肉的质地是否良好,它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感官指标。 干果品虽然较鲜果的含水量低或是经过了干制,但其感官鉴别的原则与指标都基本上和前述三项大同小异。

2.农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如下(注:mg/kg=毫克/千克):

1、百菌清≤1mg/kg; 2、倍硫磷≤0.05mg/kg;

3、苯丁锡≤5mg/kg; 4、草甘膦≤0.1mg/kg;

5、除虫脲≤1mg/kg; 6、代森锰锌≤3mg/kg(梨果);

7、代森锰锌≤5mg/kg(小粒水果); 8、滴滴涕≤0.1mg/kg;

9、敌百虫≤0.1mg/kg; 10、毒死蜱≤1mg/kg(梨果);

11、对硫磷为不得检出; 12、多菌灵≤0.5mg/kg;

13、二嗪磷≤0.5mg/kg 14、氟氰戊菊酯≤0.5mg/kg;

15、甲拌磷为不得检出 16、甲萘威≤2.5mg/kg;

17、甲霜灵≤1mg/kg(小粒水果) 18、抗蚜威≤2.5mg/kg;

19、克菌丹≤15mg/kg; 20、乐果≤1mg/kg;

21、六六六≤0.2mg/kg; 22、氯氟氰菊酯≤0.2mg/kg(梨果);

23、氯菊酯≤2mg/kg; 24、马拉硫磷为不得检出;

25、氰戊菊酯≤0.2mg/kg; 26、炔螨特≤5mg/kg(梨果);

27、噻螨酮≤0.5mg/kg(梨果); 28、三唑酮≤0.2mg/kg

29、三唑锡≤2mg/kg(梨果); 30、杀螟硫磷≤0.5mg/kg;

31、双甲脒≤0.5mg/kg(梨果); 32、四螨嗪≤1mg;

33、辛硫磷≤0.05mg/kg; 34、溴螨酯≤5mg/kg(犁果);

35、溴氰菊酯≤0.1mg/kg(皮可食); 36、亚胺硫磷≤0.5mg/kg;

37、乙酰甲胺磷≤0.5mg/kg; 38、异菌脲≤10mg/kg(梨果);

39、敌敌畏≤0.2mg/kg。

(三)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等)

1.质量要求

(1)所供肉类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屠宰场,供货时须提交屠宰场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新鲜肉确保每日新鲜,为当天正规屠宰场宰杀的新鲜肉;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

(2)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品类需解冰并按解冰后的实际重量计算。

(3)鲜鱼类鱼体饱满结实、新鲜,无腐烂异味,肉质紧密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鲜鱼类来源可靠放心,无毒、无害、无污染。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鱼类(如白仓、太阳鱼、红珊等)重量要保证每条大约在3—3.5两左右。

2.供应和管理要求

(1)中标供应商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生产(供应)企业资质证明》: 生产(供应)企业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

类别

资质证明

畜禽

冻肉类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肉制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水产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产品票证要求:

新鲜肉类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肉类

1.《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检验检疫专用章。

2.《广州市畜产品检验合格证》

有委托方、送往单位、屠宰场检验专用章、出厂时间和单号

3.《广州市分割肉销售凭据》

有经销商、送往单位、配送时间和单号

三鸟类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检验检疫专用章。

牛肉、羊肉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要求有生产名称、地址、产品名称、产地和目的地,官方兽医签字、盖检验检疫专用章。

冻品货物票证要求:

货物类别

产品票证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羊

肉类 家禽类

1.《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售检查。

2.《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3.《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当批次有效,原件备查。

肉制品

1.《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年内有效)。

2. 《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水产品

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水产品成型标准为个体单独冷冻成型。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随车同行。

(四)粮油类

(1)食用油品质要求

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有SC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 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食用油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或者代理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制造商须提供)。

(2)大米质量标准:有SC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持期或保存期, 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大米国家标准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五)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

1.质量要求:

(1)干货、副食品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 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 国家规定标准,副食品须具有SC 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 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品牌要求: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采购人每次下订单的要求提供货品。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标准,提供的货品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5)几种主要干货制品的质量标准:

紫菜:属海产红藻类植物,因鲜紫菜叶较宽大,经干制成长方块形,散片状卷筒,其中以卷筒形柔嫩微脆、叶薄、色紫清香鲜美的为品质优。

腐竹:腐竹又名豆腐皮和油皮,有一、二、三级品之分。 一极品:色泽黄亮、干燥筋韧、耐贮、无碎块。 二极品:颜色较一极品灰黄、干燥无碎块。 三极品:颜色更灰黄、无光泽、 易碎、筋韧性差。本次项目供货须达到一品标准。(不进散装腐竹,需为有包装的优质原产地产品)

粉丝:质量好的粉丝,粉条细长、白净、晶莹透明、丝条均匀、整齐、干燥,不易折断,无斑 点、黑迹,无霉变,有粉丝特有的光泽。

黑木耳:黑木耳的质量一般以条形大而完整,耳瓣舒展少卷曲,内厚黑,富于光泽,体干不霉,无杂质和碎者为优,反之则差。

银耳:银耳又称白木耳,以朵大、色洁白、有光泽、无杂质,根小、干度足,完整者为佳品, 朵小、色黄、根大、无光泽,散碎者次之;黄黑色者质量最次,依上述标准可将银耳分为上中下三等。质量好的银耳,根部易稣烂,食之柔软,质量次则根部大而发硬。本次项目供货须达到上等品质标准。

花菇:朵小柄短,呈半球状,菇伞顶面有似菊花似的白色裂纹,肉厚、菌盖色泽淡黑, 菇底褶,通过加工呈淡黄色,身干、质嫩、有芳香气味者为质好香菇。

干贝:上等干贝粒大完整、黄亮干燥、肉质饱满,肉丝清晰、粗且有特殊香气。粒小、 碎破、色淡无光泽者较次。破碎、发黑发霉的为变质品。

虾米:具有虾米的固有色泽,光泽好;肉质坚实,大小均匀,个体肥满光滑,虾体基本无粘壳,附肢,基本无虾糖;鲜香细嚼有鲜甜味;无外来杂质,无霉变现象。

(6)几种主要副食品的质量要求:

鸡蛋: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 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皮蛋: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咸蛋: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则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豆腐(板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大豆(眉豆、绿豆):豆皮色呈各种大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花生: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 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任何异味。

食糖:干燥,晶粒松散,不粘手,不结块,无肉眼可见的杂质,白糖的水溶液应清晰透 明无杂质。

(7)几种主要调味品的质量要求:

酱油(例:海天酱油):氨基酸态氮大于等于0.7克/100m。

酱类食品(例:李锦记蚝油、阳江豆豉):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其他不良气味、异味、异物。

淀粉制品: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食盐(例:粤盐):为加碘食盐,结晶整齐一致,坚硬光滑,呈透明或半透明,不结块,无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沾取少许尝试具有纯正的咸味。

生粉(例:风车生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面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腐乳(例:广合腐乳):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无任何其他异味,滋味鲜美,咸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辛辣料(例:潘泰诺华星牌甜辣酱、花桥桂林辣椒酱):具有相应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

(六)奶制品

1.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食用方便,保质期长,包装完整、无破损。

2.鲜牛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19645《巴氏杀菌乳》、GB25190-2010《灭菌乳》和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采购符合GB19301-2010《生乳》。

3.牛奶保鲜包装符合GB/T18706-2008《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T27590《纸杯》标准;每盒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负偏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4.乳制品使用的添加剂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乳制品包装必须严密完整,乳品商标必须与内容相符,必须注明品名、厂名、生产日期、批量、保存期限及食用方法。

(七)面点

质量要求:食品及食品包装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八)饮料及杂货

1.饮料质量要求:提供的饮料须符合《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2.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 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品牌要求: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采购人每次下订单的要求提供货品。

四、货物包装要求

(一)中标人应保证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检验合格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二)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SC认证等。

(三)包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 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五、配送管理要求

(一)本次配送服务采购主要为早中晚餐供应,采购人膳食安排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日,如有特殊安排,按采购人安排执行。

(二)中标人应至少安排 1 辆专车负责送货及安排专职送货管理员,负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