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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标】北方应急(医疗)救援综合示范区产业集群加速器项目(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电子标】北方应急(医疗)救援综合示范区产业集群加速器项目(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05-28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DZSJKGC-202100177001

2、项目名称:北方应急(医疗)救援综合示范区产业集群加速器项目(二期)设计

3、项目地点:德州经济开发区大学路以北,规划尚德一路以南、崇德三大道以东、崇德五大道以西。

4、项目规模:二期总占地面积约720亩,投资约35.75亿元,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3.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应急(医疗)救援产业技术研究院、应急培训中心、数据中心、救援服务中心、会展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共享服务中心、装备检测认证中心、生产基地、职工宿舍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要求。

5、设计工期:投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规划审批部门通过的设计方案;4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15套蓝图),深化设计根据施工进度按照甲方要求执行,涉及整个工程实施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完成。

6、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园区产业布局策划;

(2)红线范围内建筑内外装饰装修(深化设计);

(3)幕墙(深化设计);

(4)钢结构(深化设计)、围墙构筑物、BIM信息模型(每个单体)过程跟踪技术指导;

(5)给排水及消防(消防联动、消防电动开启设备、气体灭火器、)、电气及照明、空调及通风排烟系统(厨房环保设备)、电梯(门套设计、井道吊钩设计)、弱电、卫生间洗漱间装修深化设计、绿色建筑(装配式)、高低压变配电工程(高压强电设计及园区内配电配套深化设计手续办理)、节能监测(深化设计包含对接节能部门手续办理)、建筑智能化工程(太阳能光伏设计);

(6)室外建筑环境(包括附属建筑、园区道路、景观(绿化提升报规手续、铺装、小品、立体绿化、背景音乐、灯光秀、音乐喷泉、道闸伸缩门、警卫室、围墙、栏杆、电子广告屏、垃圾箱、路径导视牌、信报箱、转弯盲区凸面镜、减速带、路径划线、车位线、减速指示、危险提示、楼宇标识)、园林及红线外与园区相关的设计提升项);

(7)室外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管线、强弱电管线、信号传输、车库的智能停车导视、停车位标识线、护角防撞、车库监控智能化、车库采光棚、采光井、供暖管线、燃气联动、消防管线、室外照明系统、光彩亮化工程);

(8)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含工程概算)调整及报规、室外建筑环境的方案设计,建筑与室外建筑环境的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9)建筑公共区域特殊装饰装修的方案设计、人防设计、消防设计,地下室与总平综合管网、基坑支护及方案论证、沉降观测设计、降水设计及方案论证;

(10)虹吸排水设计、地下室车位划线及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11)建筑与总平标识系统的方案设计等;

提供成果包括规划方案动画演示介绍、鸟瞰俯视图、建筑物各个单体(东、西、南、北)立面效果图、透视图、总平面图、建筑主要节点大样效果图等,规划文本盖章5套,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工作时间节点计划书5份,所有设计内容涉及的材料需提供材料明细表,并加以注释,供招标人参考确定。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二、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编号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控制价(元)

北方应急(医疗)救援综合示范区产业集群加速器项目(二期)设计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综合设计资质,并在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取得高级技术职称资格(非民营);

4.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5元/㎡

三、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的保证金账号。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6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6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州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晶华路888号(人民医院北邻)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853487360

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

联系人:程远、宫卿 联系方式:18805311119、18663738771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及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dzjjjskfqggzyjyw.gov.cn)同时发布。

八、监督机构: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2218155

九、重要说明:

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栏目《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诚信入库电话:0534-2223105。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锁)(联系电话:18505342483),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

3、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一是网络教程培训,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建设工程投标人电子交易系统使用视频教程》;二是现场培训,详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关于举办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电子投标业务定期培训的通知》。若投标人未参加培训或未按照视频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后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投标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

附件:招标文件-北方应急(医疗)救援综合示范区产业集群加速器项目(二期)设计.pdf

发布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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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应急(医疗)救援综合示范区产业集群加 速器项目(二期)设计 (项目编号:DZSJKGC-202100177001) 招标文件 招标人:德州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21年 5 月 28日 目录 第一卷.................................................................1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1.总则 ............................................................27 1.1招标项目概况 ...............................................27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7 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27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27 1.5费用承担 ...................................................29 1.6保密 .......................................................29 1.7语言文字 ...................................................29 1.8计量单位 ...................................................29 1.9踏勘现场 ...................................................29 1.10投标预备会 ................................................30 1.11分包 ......................................................30 1.12响应和偏差 ................................................30 2.招标文件 ........................................................31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31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31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32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32 3.投标文件 ........................................................32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3.2投标报价 ...................................................33 3.3投标有效期 .................................................33 3.4投标保证金 .................................................34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4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4 3.6备选投标方案 ...............................................35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6 4.投标 ............................................................36 4.1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 .........................................36 4.2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37 4.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37 4.4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递交 .....................................37 4.5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7 4.6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8 5.开标 ............................................................38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38 5.2开标程序 ...................................................38 5.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38 5.4开标异议 ...................................................40 6.评标 ............................................................40 6.1评标委员会 .................................................40 6.2评标原则 ...................................................40 6.3评标 .......................................................40 7.合同授予 ........................................................41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41 7.2评标结果异议 ...............................................41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41 7.4定标 .......................................................41 7.5中标通知 ...................................................42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2 7.7履约保证金 .................................................42 7.8签订合同 ...................................................42 8.纪律和监督 ......................................................43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3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3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3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3 8.5投诉 .......................................................44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44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44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5 评标办法前附表 ....................................................45 1.评标方法 ........................................................50 2.评审标准 ........................................................50 2.1初步评审标准 ...............................................50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50 3.评标程序 ........................................................51 3.1初步评审 ...................................................51 3.2详细评审 ...................................................51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52 3.4评标结果 ...................................................5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3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58 1.一般约定 ........................................................58 1.1词语定义 ...................................................58 1.2语言文字 ...................................................60 1.3适用法律 ...................................................60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60 1.5合同协议书 .................................................60 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61 1.7联络 .......................................................61 1.8转让 .......................................................61 1.9严禁贿赂 ...................................................61 1.10知识产权 ..................................................62 1.11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62 1.12发包人要求 ................................................62 2.发包人义务 ......................................................63 2.1遵守法律 ...................................................63 2.2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63 2.3办理证件和批件 .............................................63 2.4支付合同价款 ...............................................63 2.5提供设计资料 ...............................................63 2.6其他义务 ...................................................63 3.发包人管理 ......................................................63 3.1发包人代表 .................................................63 3.2监理人 .....................................................64 3.3发包人的指示 ...............................................64 3.4决定或答复 .................................................65 4.设计人义务 ......................................................65 4.1设计人的一般义务 ...........................................65 4.2履约保证金 .................................................66 4.3分包和不得转包 .............................................66 4.4联合体 .....................................................66 4.5项目负责人 .................................................66 4.6设计人员的管理 .............................................67 4.7撤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67 4.8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67 4.9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68 5.设计要求 ........................................................68 5.1一般要求 ...................................................68 5.2设计依据 ...................................................68 5.3设计范围 ...................................................69 5.4设计文件要求 ...............................................69 6.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70 6.1开始设计 ...................................................70 6.2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70 6.3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70 6.4第三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70 6.5完成设计 ...................................................71 6.6提前完成设计 ...............................................71 7.暂停设计 ........................................................71 7.1发包人原因暂停设计 .........................................71 7.2设计人原因暂停设计 .........................................72 7.3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 .........................................72 8.设计文件 ........................................................72 8.1设计文件接收 ...............................................72 8.2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 .........................................73 8.3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文件 .......................................73 9.设计责任与保险 ..................................................73 9.1工作质量责任 ...............................................73 9.2设计文件错误责任 ...........................................74 9.3设计责任主体 ...............................................74 9.4设计责任保险 ...............................................75 10.施工期间配合 ...................................................75 11.合同变更 .......................................................76 11.1变更情形 ..................................................76 11.2合理化建议 ................................................76 12.合同价格与支付 .................................................76 12.1合同价格 ..................................................76 12.2定金或预付款 ..............................................77 12.3中期支付 ..................................................77 12.4费用结算 ..................................................77 13.不可抗力 .......................................................78 13.1不可抗力的确认 ............................................78 13.2不可抗力的通知 ............................................78 13.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78 14.违约 ...........................................................79 14.1设计人违约 ................................................79 14.2发包人违约 ................................................79 14.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80 15.争议的解决 .....................................................80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81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91 第二卷...............................................................102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103 第三卷...............................................................11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7 目录 .............................................................119 一、投标人承诺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20 (一)投标人承诺书............................................120 (二)投标函..................................................121 (三)投标函附录..............................................12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24 三、授权委托书 ...................................................125 四、唱标一览表及设计费用清单 .....................................127 五、资格审查资料 .................................................129 (一)基本情况表..............................................129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30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31 (四)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32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133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134 (七)设计负责人简历表........................................135 (八)依法纳税证明材料........................................136 (九)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137 (十)企业获得奖项............................................138 (十一)企业获得证书..........................................139 六、其他资料 .....................................................140 七、技术标(设计方案) ...........................................141 1 第一卷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电子标】北方应急(医疗)救援综合示范区产业集群加速器项目 (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DZSJKGC-202100177001 2、项目名称:北方应急(医疗)救援综合示范区产业集群加速器项目(二期) 设计 3、项目地点:德州经济开发区大学路以北,规划尚德一路以南、崇德三大道 以东、崇德五大道以西。 4、项目规模:二期总占地面积约 720亩,投资约 35.75亿元,规划总建筑面 积约 63.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应急(医疗)救援产业技术研究院、应急培训中心、 数据中心、救援服务中心、会展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共享服务中心、装备检测 认证中心、生产基地、职工宿舍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要求。 5、设计工期:投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规划审 批部门通过的设计方案;4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设计文件(15套蓝图),深化设计根据施工进度按照甲方要求执行,涉及整个工 程实施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完成。 6、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园区产业布局策划; (2)红线范围内建筑内外装饰装修(深化设计); (3)幕墙(深化设计); 3 (4)钢结构(深化设计)、围墙构筑物、BIM信息模型(每个单体)过程跟 踪技术指导; (5)给排水及消防(消防联动、消防电动开启设备、气体灭火器)、电气及 照明、空调及通风排烟系统(厨房环保设备)、电梯(门套设计、井道吊钩设计)、 弱电、卫生间洗漱间装修深化设计、绿色建筑(装配式)、高低压变配电工程(高 压强电设计及园区内配电配套深化设计手续办理)、节能监测(深化设计包含对 接节能部门手续办理)、建筑智能化工程(太阳能光伏设计); (6)室外建筑环境(包括附属建筑、园区道路、景观(绿化提升报规手续、 铺装、小品、立体绿化、背景音乐、灯光秀、音乐喷泉、道闸伸缩门、警卫室、 围墙、栏杆、电子广告屏、垃圾箱、路径导视牌、信报箱、转弯盲区凸面镜、减 速带、路径划线、车位线、减速指示、危险提示、楼宇标识)、园林及红线外与 园区相关的设计提升项); (7)室外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管线、强弱电管线、信号传输、车库的智能 停车导视、停车位标识线、护角防撞、车库监控智能化、车库采光棚、采光井、 供暖管线、燃气联动、消防管线、室外照明系统、光彩亮化工程); (8)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含工程概算)调整及报规、室外建筑环境的方 案设计,建筑与室外建筑环境的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9)建筑公共区域特殊装饰装修的方案设计、人防设计、消防设计,地下室 与总平综合管网、基坑支护及方案论证、沉降观测设计、降水设计及方案论证; (10)虹吸排水设计、地下室车位划线及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11)建筑与总平标识系统的方案设计等; 提供成果包括规划方案动画演示介绍、鸟瞰俯视图、建筑物各个单体(东、 西、南、北)立面效果图、透视图、总平面图、建筑主要节点大样效果图等,规 4 划文本盖章 5套,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工作时间节点计划书 5份, 所有设计内容涉及的材料需提供材料明细表,并加以注释,供招标人参考确定。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个标段。 二、项目分标段情况: 标段 编号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控制价 (元) 一 北方应急 (医疗)救 援综合示范 区产业集群 加速器项目 (二期)设 计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 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综合设 计资质,并在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并取得高级技术职称资格(非民营); 4.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 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中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 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5元/ ㎡ 三、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5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 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 的保证金账号。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 6月 22日 09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 6月 22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 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州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办事处晶华路 888号(人民医院 北邻)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853487360 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 13号海辰大厦 A座 6 联系人:程远、宫卿 联系方式:18805311119、18663738771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 德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及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 交易网(http://dzjjjskfqggzyjyw.gov.cn)同时发布。 八、监督机构: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2218155 九、重要说明: 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 续,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和 “下载中心”栏目《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诚信入库电话:0534-2223105。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 《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锁)(联系电话:18505342483), 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 3、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 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 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一是网络教程培训,详 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建设工程投标人电子交易系统使用视频教程》;二 是现场培训,详见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关于举办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 电子投标业务定期培训的通知》。若投标人未参加培训或未按照视频要求制作投标 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7 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 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 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 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 台登录”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会员网上交易系 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 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 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登录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后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投标 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 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 发布人: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 5月 28日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德州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宋官屯街道 办事处晶华路 888号(人民医院北邻)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853487360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 13号海辰大厦 A 座 联系人:程远、宫卿 电话:18805311119、18663738771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北方应急(医疗)救援综合示范区产业集群加 速器项目(二期)设计 1.1.5 项目建设地点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1.6 项目建设规模 二期总占地面积约 720亩,投资约 35.75亿元, 位于德州经济开发区大学路以北,规划尚德一 路以南、崇德三大道以东、崇德五大道以西, 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63.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 应急(医疗)救援产业技术研究院、应急培训 中心、数据中心、救援服务中心、会展中心、 技术研发中心、共享服务中心、装备检测认证 中心、生产基地、职工宿舍及其他配套设施, 具体详见招标要求。 1.1.7 项目总投资估算 约 35.75亿元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 (1)园区产业布局策划; (2)红线范围内建筑内外装饰装修(深化设 计); (3)幕墙(深化设计); (4)钢结构(深化设计)、围墙构筑物、BIM 信息模型(每个单体)过程跟踪技术指导; (5)给排水及消防(消防联动、消防电动开 启设备、气体灭火器)、电气及照明、空调及 通风排烟系统(厨房环保设备)、电梯(门套 设计、井道吊钩设计)、弱电、卫生间洗漱间 装修深化设计、绿色建筑(装配式)、高低压 变配电工程(高压强电设计及园区内配电配套 深化设计手续办理)、节能监测(深化设计包 含对接节能部门手续办理)、建筑智能化工程 (太阳能光伏设计); (6)室外建筑环境(包括附属建筑、园区道 路、景观(绿化提升报规手续、铺装、小品、 立体绿化、背景音乐、灯光秀、音乐喷泉、道 闸伸缩门、警卫室、围墙、栏杆、电子广告屏、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垃圾箱、路径导视牌、信报箱、转弯盲区凸面 镜、减速带、路径划线、车位线、减速指示、 危险提示、楼宇标识)、园林及红线外与园区 相关的设计提升项); (7)室外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管线、强弱 电管线、信号传输、车库的智能停车导视、停 车位标识线、护角防撞、车库监控智能化、车 库采光棚、采光井、供暖管线、燃气联动、消 防管线、室外照明系统、光彩亮化工程); (8)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含工程概算) 调整及报规、室外建筑环境的方案设计,建筑 与室外建筑环境的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 (9)建筑公共区域特殊装饰装修的方案设计、 人防设计、消防设计,地下室与总平综合管网、 基坑支护及方案论证、沉降观测设计、降水设 计及方案论证; (10)虹吸排水设计、地下室车位划线及交通 安全设施设计; (11)建筑与总平标识系统的方案设计等; 提供成果包括规划方案动画演示介绍、鸟瞰俯 视图、建筑物各个单体(东、西、南、北)立 面效果图、透视图、总平面图、建筑主要节点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大样效果图等,规划文本盖章 5套,规划设计、 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工作时间节点计划书 5 份,所有设计内容涉及的材料需提供材料明细 表,并加以注释,供招标人参考确定。 重点说明: 1、设计跟踪驻场人员要求:2 人,服务至竣工 结束。 下列文件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1、设计方案。 2、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工作时 间节点计划书。 3、可参考的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1.3.2 设计服务期限 投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30工作日内完成 并提交规划审批部门通过的设计方案;45工作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 图设计文件(15套蓝图),深化设计根据施工 进度按照发包方要求执行,涉及整个工程实施 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完成。 1.3.3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技术规范、标 准的要求及山东省现行相关技术行业规范要 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 誉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 问题 时间:不组织预备会 形式: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系统 提出。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出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人的书面澄清或修改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 形式: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出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发出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的澄清和修改 3.2.3 报价方式 1、报价依据:按照相关工程设计收费规定、 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投标人报 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同样也不得高于招标控 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标处理。报价包含完成本 项目的全部费用。 2、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65元/㎡(包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含 1.3.1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 3、合同价款的调整及结算办法:固定单价合 同,中标单价固定不变,不因市场、政策、规 模等其他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合同签订后, 合同签约价为中标单价乘以施工图审查合格 确定的建筑面积所得的总价款,合同结算价款 根据最终的施工图审查合格确定的建筑面积 及中标单价据实结算,其他设计不再另行计 费。 4、因系统原因,投标单位在编辑唱标一览表 “投标总价”时,只需填写所报单价的数值部 分,无须填写“元/㎡”,投标函报价部分大 写和小写金额均只需填写所报单价的数值部 分,无须填写“元/㎡”。 5、因系统原因,投标单位在编辑唱标一览表 “工期”时,只需填写所报总设计服务期限的 数值部分“20”,无须填写“招标文件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1.3.2设计服务期限要求”,上传 的唱标一览表及投标函设计服务期限部分须 按招标文件 1.3.2设计服务期限要求填写。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65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报价已包括为完成本文件规定的所有招标 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中标人完成本项目的所 有工作内容并提交全套设计文件及施工期间 后续设计配合服务的全部费用。 2、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并在报价中综合 考虑。 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日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00000.00元人民币(大 写:贰拾万元整) 2、收款人: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东风东 路支行 联系电话:0534-2326919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德 城区支行 联系电话:0534-2236743 开户银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4-2291179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 联系电话:0534-2287615 开户银行: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4-8016687 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登录交易系统,按 标段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随机获取虚拟 账号,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重要说明: (1)投标保证金除采用上述形式外,还可 采用有效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机 构担保等任何形式作为投标保证。 (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 机构担保等任何形式作为投标保证的,于投标 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证明资料上传至电子投标 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文件相应位置。 注:①对企业提供虚假保证资料或虚银行 保函、假保险保函的,记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 发现或接举报核实拒绝或限制企业自主选择 保证担保方式的,应当责令改正,并记入不良 信用信息。②若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 险、工程担保机构担保等任何形式作为投标保 证的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将相关证 明资料原件邮寄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具体参照《山 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运行管 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①电子保函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支付成 功,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②电子保函要求,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保 函开具时间为准,保单支付成功时间须为所投 项目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保单有效期应 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的,可通过德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入口”模块“电 子保函平台入口”登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电子保函平台”或通过“会员网上交易系 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入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 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招标 公告附件中《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投标保函操作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指引》 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登录山东省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后点击“项目信 息”—“查询项目”,录入投标项目招标公告 中的“项目编号”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 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2日 09时 30分,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否 则无效;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 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保证金退付: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代理机构 在平台系统中上传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中 心核验通过后,在工作时间内即提即办,退还 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代理机构在 平台系统中上传项目合同公示(同时以附件形 式上传合同原件扫描件),中心核验通过后, 在工作时间内即提即办,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 金。 (3)项目若未成交:代理机构在平台系统中 上传废标公告或终止公告等信息,中心核验通 过后,即提即办,退还该项目投标保证金。 (4)保证金退付通过交易系统自动退至原缴 1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纳账户。 (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担保 的,出具保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担保责任自 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解除。电子保函无需 退还投标人。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情形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出现虚假投标、串标、围标 等违法行为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的 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 件相应位置);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同步诚信库,以 投标文件中同步诚信库内容为准,其他地方上 传不予认可);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资质或综合设计资质(因疫情原因关于资质有 效期延期的未年审的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网站截图)(同步诚信库,以投标文件 中同步诚信库内容为准,其他地方上传不予认 可);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 师执业资格,并取得高级技术职称资格(非民 营)(同步诚信库,以投标文件中同步诚信库 内容为准,其他地方上传不予认可); 5、财务状况报告: 2019年度或 2020年度由 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 1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书或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 立时间不足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 置);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三个月):投标人 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前不少于三 个月缴税证明材料(网上自助查询并打印的须 提供查询网址以供核实)(原件扫描件上传至 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即税务部门出具的 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 缴税付款凭证(依法免税单位须提供依法免税 证明材料);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投标人提 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之日前不少于三个 月社保缴纳证明(网上自助查询并打印的须提 供查询网址以供核实,须体现项目负责人、技 术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姓名)(原件扫描件上 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说明: (1)资格审查资料:郑重提醒各投标人,将 以上资料须按照要求同步诚信库及上传原件 扫描件。评审专家在审查时以各投标人上传的 电子投标文件和同步诚信库中的内容为依据 进行资格审查,请各投标人实时更新诚信库, 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和同步诚 信库中的内容之外提供的资料将不予认可;若 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投标人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与 诚信库不一致的,以诚信库为准。上传的扫描 件应清晰可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2)以上证件 1-7 项以按要求同步诚信库上 传原件或公证件的彩色扫描件或上传的电子 投标文件为准;若提供不全或审查不合格,作 无效投标处理。 (3)资信标,专家在评标时以各投标人上传 的电子投标文件和同步诚信库中的内容为依 据进行评审打分,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和同步 诚信库中的内容之外提供的内容将不予加分。 (4)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 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 件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5)投标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 评标有关的资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 负。 (6)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 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http://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次招标活动。 2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注: (1)依据发改委《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管理 办法》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发布中标公 告时,要同时公示由评标专家认定的前三名中 标候选人单位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 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WORD版),请投标人按 照要求提供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该部分内容 将随中标公示一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中标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 应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 及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共同认定后,可不予公 开或公开部分内容。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9年度或 2020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 时间要求 2018年 5月 28日至 2021年 5月 28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的时间要求 2018年 5月 28日至 2021年 5月 28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1、因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实行网上 远程开标,投标人须按要求将资料同步诚信 库。 2、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 上所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编入资信标,保证与 原件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3.7.5 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 求 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认为应签章(处 2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或地方)。 以上处均使用 CA印章进行签章。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6月 22日 9:30时 (时间以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时 间为准) 4.2.2 递交投标文件的形式及地点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 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1 开标时间、地点及解密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 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 参加开标。 解密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 密时间(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 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 5.1.2 开标程序 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程序如下: 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标系 统,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会开始; (2)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 录人等有关人员; (3)公布并查看投标人; (4)招标人随机选取投标人抽取相关系数(如 有); 2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5)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表 5.1 项规定的时 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6)批量导入投标文件; (7)公布开标记录; (8)投标人提出异议或咨询(如有),投标 人若有异议,请 3分钟内在系统提出; (9)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或咨询(如 有); (10)开标结束。 (11)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评议评价; (12)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 员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签字)确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 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数量 3名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是 □否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0 2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9.1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 9.2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中“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技术 文件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注:1、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 制作机器码一致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 标。 2、对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出现虚假投标、串标 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处理:(1)在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予以通报,并记入诚信库的不良 记录;(2)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对其 违规行为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3、付款方式:规划方案完成并通过审批后, 每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分期施工图,分期 面积按具体项目建设条件确定)后付至实际分 期施工图总费用的 7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付款至施工图总费用的 80%,结算完成后付款 至结算额的 97%,剩余款项项目竣工满一年后 30日内无设计问题一次性付清。 4、投标单位的所有设计成果及知识产权归招 标人所有。 5、招标代理服务费:90000元(注:不单独列 支,投标时综合考虑。) 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 书之前,先打入公管办指定银行账户,合同签 订后由公管办将代理服务费转入代理机构。 缴纳方式:投标人单位账户电汇 收 款 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德州市分行 账 号: 100209158610010001-222 6、其他补充内容 (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组配备人员, 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不得更换,其他配 备人员如果更换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并且更 换 1人支付合同额 3%的违约金。 (2)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服务,提供相关驻 场人员。 (3)中标单位须在设计周期内提供: 1)所有设计内容电子版格式应为 dwg和 jpg 两种格式。2)设计文本成果 15套。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同时, 提交评审办法中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 的基本材料原件及电子版。 (5)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发布中标公告时,要 同时公示由评标专家认定的前三名中标候选 人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 件电子版(由投标人在开评标结束后与 PDF文 件及不加密文件同时发送至专用邮箱: sdzb1119@163.com中),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 中标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应上传 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 7、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提供纸 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三副。纸质投标文件为使用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投标文件的打 印件,除在文件指明地方签字盖章外,还应加 盖骑缝章。 *重要事项* 2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一、1.解密时间:从系统提示开始解密时间起 30分钟内。 2.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投标人不得到开标 现场。投标人登录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电子投标 文件远程解密(代理机构在德州不见面开标大 厅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后),未在规定时间内 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3.招标代理公司对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按 程序进行唱标。唱标结束生成电子开标记录 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签字)确认。 4.代理机构在到达开标时间后, 代理公司公 布投标人同时开启群聊功能,用于与投标人及 时有效的沟通,投标人可以在群聊内对开标过 程进行答疑。 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德州不见 面开标大厅群聊、私聊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代 理机构作出答复,并进行录屏。 6.资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不再要求 投标人签字确认。 二、本项目进行远程开标,仅需在德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系统内上传加密版的投标文件,其他 形式的文件均不需要提交,评标结束后将不加 密版投标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sdzb1119@163.com,以便留存。若招标文件其 他地方描述与本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本表为 2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准! 三、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七日内,中标人须 以邮寄的方式向代理机构提供肆份(一正叁 副)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使用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投标文件的打 印件,胶装装订并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如 递交纸质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容 不一致或逾期送达,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1、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27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 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 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29 企业名单;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 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 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 30 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 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 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 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 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 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31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款和第 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 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 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 2.2.3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 章第 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2.4 答疑澄清的招标文件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 标人登陆后下载澄清文件。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 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 32 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修改后的招 标文件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发布,投标人登陆后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本章第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日的,并且修改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 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 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 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唱标一览表及设计费用清单; (5)资格审查资料; (6)设计方案;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 33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 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 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 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 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 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 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 其投标。 3.4.3投标保证金退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 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 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 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 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 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 件扫描件)、投标人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 35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 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 原件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 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 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 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 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 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 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 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 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6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 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 3.7.3项要求的份数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3.7.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 投标文件目录和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2)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 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 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 自行承担。 (4)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 在规定部位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 CA印章。 4.投标 4.1 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 4.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 项要求制作,并对投标人须知表 3.7.5 项的 内容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 4.1.2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电子开标软 件将无法接受,招标人不予受理。 37 4.2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2.1 投标文件应单独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 4.2.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4.3.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 传到指定网站的指定栏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4.3.2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表 4.2.2项。 4.3.3 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投标人可 自行下载打印。 4.3.4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递交 4.4.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 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形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4.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5 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5.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 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 4.5.2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本章第 3项、第 4项规定要求,并标明“修改” 字样。 38 4.6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6.1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表 4.2.1 项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6.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签字并盖章。 4.6.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项、 第 4项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 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 参加。 5.1.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 5.1.3 应用网络电子开标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表 5.1.1项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通过电子视频进行公 开开标,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表 5.1.1项规定的时间自行解密,招标代理机构辅 助解密,解密成功后进入管理网络。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 况:忘带或错带 CA锁、忘记 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投标文件后更新 CA锁), 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均不导入电子光盘,其投标将被拒绝。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 39 标: (1)宣布开标会开始; (2)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并查看投标人; (4)招标人随机抽取相关系数;(如有) (5)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表 5.1 项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 (6)批量导入投标文件; (7)公布开标记录; (8)投标人提出异议或咨询(如有); (9)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或咨询(如有); (10)开标结束; (11)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评议评价; (12)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签字)确 认。 5.3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5.3.1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 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 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改用光盘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 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5.3.2 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可在开 40 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电子投标光盘开标。 5.4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 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 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 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 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 41 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 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 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 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 标人。 42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项目无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 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 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 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 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 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 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 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 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 还应当赔偿损失。 43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 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 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 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 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 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 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 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4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 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 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款、第 5.3款和第 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 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 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 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 码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46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项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项规定和第 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设计方案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商务标:20分 技术标:58分 资信标:22分 总分=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投标人小于五家(含五家)时,以各投标人有效 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超过五 家时,以各投标人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 个最低值后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X(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准价 47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1) 商务标 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20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20分;每高于 评标基准价 1%,在满分基础上减 0.3分,减完为止;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在满分基础上减 0.15 分, 减完为止。(不足 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有效数字。) 2.2.4 (2) 技术标 评分标准 方案构思(12分) 方案构思对该项目精神及项目特性,规划设计方案 成果的深度、布局、整体效果因地制宜、经济技术 指标的准确、全面,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指标要求 和项目特点的得 8-12 分;方案构思较全面、比较 可行的得 4-8分(含);方案构思不够全面、基本 可行的得 0-4分(含),无此项描述不得分。 建筑外观设计方案 (10分) 建筑外观设计方案创意新颖,表现手法得当,符合 城市色彩设计要求,能够体现应急(医疗)救援综 合示范区建筑的特点的得 7-10分,建筑外观设计方 案全面、比较可行的得 4-7分(含);建筑外观设 计方案不够全面、基本可行的得 0-4 分(含),无 此项描述不得分。 项目场地内布局(4 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内容中项目场地内布局科学、合 理,整体布局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功能区域分布 清晰,与道路、管网等内容适配进行评审,根据投 标文件情况得 0-4分,无此项描述不得分。 合理利用土地(3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内容中方案内土地利用合理,土 地使用方案、平面图等材料齐全进行评审,根据投 标文件情况得 0-3分,无此项描述不得分。 整体设计风格(3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内容中整体设计风格、景观绿化 与周边环境协调进行评审,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 0-3分,无此项描述不得分。 48 交通组织流线及开 口(2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内容中交通组织流线及开口进行 评审,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 0-2 分,无此项描述不 得分。 消防通道及间距(3 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内容中消防通道及间距的设计方 案的规范、合理情况进行评审,根据投标文件情况 得 0-3分,无此项描述不得分。 日照间距(2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内容中日照间距的设计方案的规 范、合理情况进行评审,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 0-2 分,无此项描述不得分。 建筑物功能分区(2 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内容中功能分区的设计方案的合 理美观、实用性强,空间、结构、各功能区域面积 配置合理进行评审,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 0-2 分, 无此项描述不得分。 平面图设计方案(2 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内容中平面图设计方案的规范、 合理情况进行评审,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 0-2 分, 无此项描述不得分。 人流组织及竖向交 通(2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内容中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合理 的设计方案的规范、合理情况进行评审,根据投标 文件情况得 0-2分,无此项描述不得分。 设计工艺(3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内容中设计工艺方案的完整、合 理情况进行评审,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 0-3分,无 此项描述不得分。 结构、机电设计与建 筑符合性(3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内容中结构、机电设计与建筑符 合性进行评审,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 0-3 分,无此 项描述不得分。 49 系统先进、经济合理 (3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内容中系统先进性、经济合理性 进行评审,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得 0-3 分,无此项描 述不得分。 消防、节能、绿色建 筑、产业化设计、海 绵城市(2分) 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政策要求得 2 分,不符合得 0分。 设计质量、进度、造 价控制及其保证措 施(2分)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中设计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及 其保证措施的完整、合理情况进行评审,根据投标 文件情况得 0-2分,无此项描述不得分。 2.2.4 (3) 资信标 评分标准 项目组人员配备(6 分) 拟派项目组人员专业齐全,配备合理,评委根据投 标文件内人员配备情况得 0-6分。 项目组人员证件(4 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为本项目另配备具有高级 技术职称(非民营)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 工程师的技术人员,上述四个专业每有一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同一人员具有不同专业的不 重复计分。 (以同时提供的注册(执业)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 扫描件为准,同步诚信库,否则此项不得分) 项目组人员经验丰 富(4分) 根据拟派项目组人员工作经历、类似业绩(承接过 建筑面积 30万平方米及以上)情况得 0-4分。 企业获奖(4分) 投标人自 2018年 5月 28日至 2021年 5月 28日获 得过省级及以上设计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本 项最多得 2分。 50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 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 技术标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资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企业业绩(4分) 投标人自 2018年 5月 28日至 2021年 5月 28日承接 过建筑面积 30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设计业绩(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本项最高得 4分; 注:以上业绩加分需同步的诚信库(合同原件扫描件、 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二者缺一不可)。 5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资信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 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 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 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 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估得分。 52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标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标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标算出得分 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 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 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 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 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 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 名单。 5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具体以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要求实际签订的为准) 说明: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 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54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设计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 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规划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地上约 平方米,地下约 平方米);地上 层,地下 层;建筑高度 米。 4.建筑功能: 、 、 等。 5.投资估算:约 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 2.工程设计阶段: 。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55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 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 56 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 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 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设计人执正本 份、副本 份。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 57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代理机构:(盖章) 地址: 电话: 备案单位:(盖章) 地址: 电话: 58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 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设计费用清单、设计方案, 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 函附录”的函件。 1.1.1.6发包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发包人要求”的文件。 1.1.1.7设计方案:指勘察人在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 1.1.1.8设计费用清单:指勘察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费用清单。 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 1.1.2.2发包人: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设计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 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 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 项目负责人:指由设计人任命,代表设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 权负责人。 59 1.1.2.6 分包人:指从设计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 同的分包人。 1.1.3工程和设计 1.1.3.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 1.1.3.2 设计服务: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编制设计文件和 设计概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参加竣工验收或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1.1.3.3 设计资料:是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设计服务 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 1.1.3.4 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说明、图纸、图 板、模型、计算书、软件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 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 1.1.4日期 1.1.4.1开始设计通知:指发包人按第 6.1款通知设计人开始设计的函件。 1.1.4.2 开始设计日期:指发包人按第 6.1 款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写明的开 始设计日期。 1.1.4.3 设计服务期限:指设计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设计服务所需的 期限,包括按第 6.2 款、第 6.4款和第 6.6款约定所作的调整。 1.1.4.4完成设计日期:指第 1.1.4.3目约定设计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28天的日期。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 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1.1.5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设计费用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设计工作后,发包人应付 给设计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 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其他 60 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 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 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 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设计费用清单; (8)设计方案; (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设计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 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设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 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61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设计文件的提供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 发包人提供设计文件。合同约定设计文件应经发包人批复的,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 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1.6.2发包人提供的文件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基础资料、勘察报告、设计任 务书等,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设计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 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 6.2款约定执行。 1.6.3文件错误的通知 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7 联络 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 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 办理签收手续。 1.8 转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 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 因贿赂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2 1.10知识产权 1.10.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 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 1.10.2设计人在从事设计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因侵犯专利权或 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自行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导致侵 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1.10.3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 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1.11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 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发包人要求 1.12.1设计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发包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发 包人。无论是否存在错误,发包人均有权修改发包人要求,并在修改后 3日内通知 设计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设计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 发包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延长周期。 1.12.2 如果发包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设计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发包 人,要求其改正。发包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设计人有权拒绝履 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设计人的全部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1.12.3发包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时,应由发包人负责提供该规 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约定。 63 2.发包人义务 2.1 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设计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 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发包人应按第 6.1 款的约定向设计人发出开始设计通知。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 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发包人应当按时办理,设计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设计人负责办理的设计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发包 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2.4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设计资料 发包人应按第 1.6.2 项的约定向设计人提供设计资料。 2.6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发包人管理 3.1 发包人代表 3.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4天内,将发包人 64 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由发包人代 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 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 3.1.2 发包人代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守则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职 责及义务,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有权通知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收到通知后 7 天内,应当核实完毕并将处理结果通知设计人。 3.1.3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 14天将更换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 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设计人。 3.1.4 发包人代表可以授权发包人的其他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工 作。发包人代表应将被授权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设计人。被授权人员在授 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已得到发包人代表的同意,与发包人代表发出的指示具有 同等效力。 3.2 监理人 3.2.1 发包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确定是否委托监理人进行设计监理。如果 委托监理,则监理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 人的批准。监理人的监理范围、职责权限和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应在专用合同条款 中指明。未经发包人批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 3.2.2 合同约定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人对设计文件的审查 或批准,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 3.3 发包人的指示 3.3.1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发出指示,发包人的指示应盖有发包人单 位章,并由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 3.3.2 设计人收到发包人作出的指示后应遵照执行。指示构成变更的,应按第 11条执行。 3.3.3 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 设计人应遵照执行。发包人代表应在临时书面指示发出后 24 小时内发出书面确认 65 函,逾期未发出书面确认函的,该临时书面指示应被视为发包人的正式指示。 3.3.4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只从发包人代表或按第 3.1.4 项约 定的被授权人员处取得指示。 3.3.5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设计 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3.4 决定或答复 3.4.1 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和/或设计文件作 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服务期限或设计费用等问 题按第 11条的约定处理。 3.4.2 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之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 出书面答复;逾期没有做出答复的,视为已获得发包人的批准。 4.设计人义务 4.1 设计人的一般义务 4.1.1遵守法律 设计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因设计人违反法 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4.1.2依法纳税 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含增值税)包括在合同价格之 中。 4.1.3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并对工作中 的任何缺陷进行整改、完善和修补,使其满足合同约定的目的。设计人应按合同约 定提供设计文件及相关服务等。 4.1.4其他义务 设计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66 4.2 履约保证金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发包人签 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 28日后失效。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 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发包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4.3 分包和不得转包 4.3.1设计人不得将其设计的全部工作转包给第三人。 4.3.2 设计人不得将设计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除专用合同条款 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也不得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 人。 4.3.3 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分包工作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 1 份分包合同副 本,并对分包设计工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人的 设计费用由设计人与分包人自行支付。 4.3.4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包括必要的企 业资质、人员、设备和类似业绩等。 4.4 联合体 4.4.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 带责任。 4.4.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 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4.3 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 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4.5 项目负责人 4.5.1设计人应按合同协议书的约定指派项目负责人,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到职。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 14天前将拟更换的项目 负责人的姓名和详细资料提交发包人。项目负责人 2天内不能履行职责的,应事先 67 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4.5.2 项目负责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发包人要求,负责组织合同工作的实施。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 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 4.5.3 设计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设计人单位章,并由设计人 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4.5.4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 责,但事先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发包人。 4.6 设计人员的管理 4.6.1 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之日起 7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项目机 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机构设置、主要设计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名单及资格条件。主要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更换主要设计人员的,应取得发包人 的同意,并向发包人提交继任人员的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项目负责人的更换,应 按照本章第 4.5.1项规定执行。 4.6.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主要设计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 人、审核人、审定人等;其他人员包括各专业的设计人员、管理人员等。 4.6.3 设计人应保证其主要设计人员(含分包人)在合同期限内的任何时候, 都能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作会议。 4.6.4 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发包人有 权随时检查。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考核。 4.7 撤换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 设计人应对其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 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设计人应予以撤换。 4.8 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 4.8.1设计人应与其雇佣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68 4.8.2 设计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 假的权利。因设计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不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度, 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4.8.3设计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其雇佣人员办理保险。 4.9 合同价款应专款专用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设计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设计工作。 5.设计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规范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 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服务,降低工程质量。 5.1.2 设计人应按照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完成设计 工作,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各项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之间如对同一内容的描 述不一致时,应以描述更为严格的内容为准。 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规定, 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适用的版本。基准日之后, 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和标准实 施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规定的建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建议后 7天内发 出是否遵守新规定的指示。发包人指示遵守新规定的,按照第 11条约定执行。 5.1.4 设计人在设计服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 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5.2 设计依据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工程的设计依据如下: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 69 (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 (4)本设计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 (5)本工程勘察文件和施工需求; (6)合同履行中与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 (7)其他设计依据。 5.3 设计范围 5.3.1 本合同的设计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和工作范围,具体设计范围 应当根据三者之间的关联内容进行确定。 5.3.2工程范围指所设计工程的建设内容,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3.3 阶段范围指工程建设程序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大初步(招标) 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阶段,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3.4 工作范围指编制设计文件、编制设计概算、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 参加试车(试运行)、编制竣工图、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中的一项或 者多项工作,具体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5.4 设计文件要求 5.4.1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和发包人要求, 相关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规范可靠,并能 够实施。 5.4.2 设计服务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和发包人要求,保证工程的合理使用 寿命年限,并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注明。 5.4.3 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满足发包人的 下步工作需要,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5.4.4 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70 6.开始设计和完成设计 6.1 开始设计 6.1.1 符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始设计条件的,发包人应提前 7 天向设计人 发出开始设计通知。设计服务期限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起计算。 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天内 未能发出开始设计通知的,设计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 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周期延误。 6.2 发包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的,发包人 应当延长设计服务期限并增加设计费用,具体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合同变更; (2)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答复设计事项; (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设计; (4)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设计费用; (5)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 (6)未及时按照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 (7)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8)发包人造成周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6.3 设计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周期延误,设计人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计算 方法和最高限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6.4 第三人引起的周期延误 由于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或其他第三人原因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 由发包人承担。 71 6.5 完成设计 6.6.1 设计人完成设计服务之后,应当根据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 人要求编制设计文件。 6.6.2 设计文件是工程设计的最终成果和施工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本工程的 设计内容和不同阶段的设计任务、目的和要求等进行编制。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 应当满足对应阶段的规范要求。 6.6.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 式,两者若有不一致时,应以纸质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一式八份,应当加盖单位章 和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印章;电子文件中的文字为 WORD格式、图形为 CAD格式,并 应使用光盘和 U盘分别贮存。 6.6 提前完成设计 6.7.1 根据发包人要求或者基于专业能力判断,设计人认为能够提前完成设计 的,可向发包人递交一份提前完成设计建议书,包括实施方案、提前时间、设计费 用变动等内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之外,发包人接受建议书的,不因提前完 成设计而减少设计费用;增加设计费用的,所增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7.2 发包人要求提前完成设计但设计人认为无法实施的,应在收到发包人书 面指示后 7天内提出异议,说明不能提前完成的理由。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 7天 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的设计服务期限。 6.7.3 由于设计人提前完成设计而给发包人带来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以在专 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计人因此获得的奖励内容。 7.暂停设计 7.1 发包人原因暂停设计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 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发包人收到设计人通知后的 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设 72 计人有权暂停设计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和(或)周期 延误。 (1)发包人违约; (2)发包人确定暂停设计; (3)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7.2 设计人原因暂停设计 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通知暂停设计,由此 造成费用的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由设计人承担: (1)设计人违约; (2)设计人擅自暂停设计; (3)合同约定由设计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 7.3 暂停期间的文件照管 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暂停期间设计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已完部分 的设计文件,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8.设计文件 8.1 设计文件接收 8.1.1 发包人应当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如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视 为发包人已经接收设计文件。 8.1.2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时,应向设计人出具文件签收凭证,凭证内容包括 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接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 签名等。 8.1.3设计文件提交的份数、内容、纸幅、装订格式、电子文件、展板、模型、 沙盘、动画等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3 8.2 发包人审查设计文件 8.2.1 发包人接收设计文件之后,可以自行或者组织专家会进行审查,设计人 应当给予配合。审查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审 查的具体范围、明细内容和费用分担,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8.2.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对于设计文件的审查期限,自文件 接收之日起不应超过 14天。发包人逾期未做出审查结论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 人的设计文件已经通过发包人审查。 8.2.3 发包人审查后不同意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说明审查 不通过的理由及其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 并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限重新起算。 8.3 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文件 8.3.1 设计文件需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后,按 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将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发包 人的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不减免设计人因为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设计责 任。 8.3.2 对于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如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应由设 计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如需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则由发包人重新修 改和提出发包人要求,再由设计人根据新的发包人要求修改完善设计文件。 8.3.3 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查机构审查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违 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 增加和(或)周期延误。 9.设计责任与保险 9.1 工作质量责任 9.1.1设计工作质量应满足法律规定、规范标准、合同约定和发包人要求等。 74 9.1.2 设计人应做好设计服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 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加强设计服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 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 9.1.3 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对设计服务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 细记录,编制设计工作质量报表,报送发包人审查。 9.1.4 发包人有权对设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设计人应为发包人的检查 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发包人到设计场地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查阅、 审核设计的原始记录和其他文件。发包人的检查和审核,不免除设计人按合同约定 应负的责任。 9.2 设计文件错误责任 9.2.1 设计文件存在错误、遗漏、含混、矛盾、不充分之处或其他缺陷,无论 设计人是否通过了发包人审查或审查机构审查,设计人均应自费对前述问题带来的 缺陷和工程问题进行改正,但因第 1.6.2项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错误导致的除 外。 9.2.2 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 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 14.1款的约定承担责任。 9.2.3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 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造成的设计费用增加和(或)设计服务期限延误由 发包人承担。 9.3 设计责任主体 9.3.1 设计人应运用一切合理的专业技术、知识技能和项目经验,按照职业道 德准则和行业公认标准尽其全部职责,勤勉、谨慎、公正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 责任和义务。 9.3.2 设计责任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设计 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 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75 9.3.3 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 书,连同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9.4 设计责任保险 9.4.1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具有发包人认可的、履行本合同 所需要的工程设计责任险,于合同签订后 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 险单副本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并在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足额、有效。 9.4.2 工程设计责任险的保险范围,应当包括由于设计人的疏忽或过失而造成 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以及由于事故引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费用赔偿 等。 9.4.3 发生工程设计保险事故后,设计人应按保险人要求进行报告,并负责办 理保险理赔业务;保险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由设计人自行补偿。 10.施工期间配合 10.1施工配合指设计人配合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提供的设计服务或其他配 合工作,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10.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施工现场的工作人 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 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10.3设计人应在本工程的施工期间,积极提供设计配合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设 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施工过程验收、参与投产试车(试运行)、参与 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10.4发包人应当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由设计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承包 人等进行设计交底,对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地说明 和解释。 10.5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应当组织投产试车(试运行)和工程竣工验收, 设计人参加验收并出具本单位的验收结论。如因设计原因致使工程不合格的,设计 76 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免费修改设计文件和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1.合同变更 11.1变更情形 11.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述情形时,合同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变更请求,经双 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设计服务期限和设计费用的调整方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 定。 (1)设计范围发生变化; (2)除不可抗力外,非设计人的原因引起的周期延误; (3)非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同一部分重复进行设计; (4)非设计人的原因,对工程暂停设计及恢复设计。 11.1.2基准日后,因颁布新的或修订原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引发合同 变更情形的,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调整。 11.2合理化建议 11.2.1合同履行中,设计人可对发包人要求提出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应以 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被发包人采纳并构成变更的,执行第 11.1款约定。 11.2.2设计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工程投资、缩短了施工期限或者提高了 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给予奖励。 12.合同价格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 12.1.1本合同的价款确定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约定。 12.1.2设计费用实行发包人签证制度,即设计人完成设计项目后通知发包人进 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代表对实施的设计项目、数量、质量和实施时间签字 77 确认,以此作为计算设计费用的依据之一。 12.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格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 进行设计、评估、审查等,编制设计文件,施工配合等全部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增值 税税金。 12.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外出考察、试验检测、专项咨询或专家评审时, 相应费用不含在合同价格之中,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12.2定金或预付款 12.2.1定金或预付款应专用于本工程的设计。定金或预付款的额度、支付方式 及抵扣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2.2.2 发包人应在收到定金或预付款支付申请后 28 天内,将定金或预付款支 付给设计人;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12.2.3设计服务完成之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设计人的原因解除合同时, 定金不予退还。 12.3中期支付 12.3.1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批准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格式及份数,向发包人提 交中期支付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 12.3.2发包人应在收到中期支付申请后的 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 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 的,视为发包人同意中期支付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2.3.3中期支付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等国家相关规定和专 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执行。 12.4费用结算 12.4.1合同工作完成后,设计人可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份数和期限,向发包 人提交设计费用结算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8 12.4.2发包人应在收到费用结算申请后的 28天内,将应付款项支付给设计人; 设计人应当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发包人未能在前述时间内完成审批或不予答复 的,视为发包人同意费用结算申请。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2.4.3发包人对费用结算申请内容有异议的,有权要求设计人进行修正和提供 补充资料,由设计人重新提交。设计人对此有异议的,按第 15条的约定执行。 12.4.4最终结清付款涉及政府投资资金的,按第 12.3.3项的约定执行。 13.不可抗力 13.1不可抗力的确认 13.1.1不可抗力是指设计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履行合同过程 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 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3.1.2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收集 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合同双方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 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13.2不可抗力的通知 13.2.1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 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 的证明。 13.2.2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 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天内 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13.3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13.3.1 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及其损失,应由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 79 担。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设计工作,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13.3.2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如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13.3.3因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致使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 应由该当事人承担全部损失。 14.违约 14.1设计人违约 14.1.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设计人违约: (1)设计文件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 (2)设计人转包、违法分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 (3)设计人未按合同计划完成设计,从而造成工程损失; (4)设计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5)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4.1.2设计人发生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向设计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限 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设计人发出解除合同通 知。设计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发包人损失等。 14.2发包人违约 14.2.1合同履行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 (2)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停止; (3)发包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4.2.2发包人发生违约情况时,设计人可向发包人发出暂停设计通知,要求其 在限定期限内纠正;逾期仍不纠正的,设计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 同通知。发包人应当承担由于违约所造成的费用增加、周期延误和设计人损失等。 80 14.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当事 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 决。 15.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当事人友 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1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 1.4.2 国 外 技 术 标 准 原 文 版 本 和 中 文 译 本 的 提 供 方: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 82 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 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83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 包 人 对 发 包 人 代 表 的 授 权 范 围 如 下: 。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 定。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 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84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 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 3.5 联合体 85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 限: 。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86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 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 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天内进行审查 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 为: 。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天内,向 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 括: 。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时间 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87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形式: 。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或预付款的比例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 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天前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 要求事项发生后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 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88 12.2 设计人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 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 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 式: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 89 责任: 。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 任: 。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 形: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17.4 仲裁或诉讼 90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 91 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 附件 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 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 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 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92 附件 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 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 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总图专业(不含住宅小区总图)的设计。 精装修设计、智能化专项设计、泛光立面照明设计、景观设计、 娱乐工艺设计、声学设计、舞台机械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厨房工 艺设计、煤气设计、幕墙设计、气体灭火及其他特殊工艺设计等, 另行约定。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方案设计阶段 (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 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 (2)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 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 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 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4)协调景观、交通、精装修等各专业顾问公司的工作,对 其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 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包人确认的顾问公司 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 (5)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 方面的咨询工作; (6)负责完成人防、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 工作。 93 2.初步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 动力、室外管线综合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 足政府相关规定; (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 合发包人进行交通、园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 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3.施工图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机电、室外管线综 合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 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 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 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 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4.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 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 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 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 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 商考察等技术咨询工作; (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 口条件并签署意见,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 求。 94 95 附件 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 各 1 方案开始 3天前 2 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含对建筑、 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 总图等专业的具体要求) 1 方案开始 3天前 3 建筑红线图,建筑钉桩图 各 1 方案开始 3天前 4 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1 方案开始 3天前 5 工程勘察报告 2 方案设计开始前 3 天提供初 步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开始 3 天前提供详细勘察报告 6 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1 下一个阶段设计开始 3 天前 提供上一个阶段审批意见 7 方案设计确认单(含初设开工令) 1 初步设计开始 3天前 8 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版及 区域位置图 1 初步设计开始 3天前 9 初步设计确认单(含施工图开工令) 1 施工图设计开始 3天前 10 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 1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5天内 11 市政条件(包括给排水、暖通、电力、 道路、热力、通讯等) 1 方案设计开始 3天前 12 其它设计资料 1 各设计阶段设计开始 3天前 13 竣工验收报告 1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5天内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96 附件 3 :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 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 数 提交日期 有关 事宜 1 方案设计文件 天 2 初步设计文件 天 3 施工图设计文件 天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 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 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 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 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 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97 附件 4 :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注册执业 资格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 项目 副负责人 建筑专业 负责人 结构专业 负责人 给水排水 专业负责人 暖通空调 专业负责人 建筑电气 专业负责人 98 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99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元/平方米或费 率 %)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4.特别约定: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 费 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 2 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 和现场服务费。 (2)采用固定单价形式的设计费,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批 准(或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的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和本合同 约定的单价(或费率)核定,多退少补。 (3)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 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 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 。(建议 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4)其它: 。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经发包人、设计人双方确认,如果发包人委托设计人负责全过 程工程设计服务,各阶段的设计费比例为:方案设计阶段的设计费 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 20%,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 100 费总额的 30%,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费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 40%,施工配合阶段占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 10%;如果发包人委托设 计人负责部分工程设计服务,则每个阶段的设计费比例,双方另行 协商确定。 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1.本合同生效后 7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 的 %作为定金(或预付款),计 元,设计合同履行完毕 后,定金(或预付款)抵作部分工程设计费。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 7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 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10%,计 元。 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 7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 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20%,计 元。 4.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 7 天内,发包人向设 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30%,计 元。 5.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后 7天内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后 3个月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10%,计 元。 6.工程结构封顶后 7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5%,计 元。 7.工程竣工验收后 7 天内,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全部剩余设计 费,共计 元。 注:上述支付方式供发包人、设计人参考使用。 101 附件 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102 第二卷 103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北方应急(医疗)救援综合示范区产业集 群加速器项目(二期)设计总包任务书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04 目录 1. 项目概况 ........................................................... 105 1.1 项目位置 ........................................................... 105 1.2 项目概况 ........................................................... 105 1.3 建设规模 ........................................................... 105 2. 设计依据 ........................................................... 105 3. 设计内容 ........................................................... 106 4. 管理要求 ........................................................... 106 4.1 管理要求 ........................................................... 106 4.2 管理阶段 ........................................................... 106 4.3 总体职责 ........................................................... 106 4.4 管控重点 ........................................................... 108 4.5 服务与配合 ......................................................... 111 5. 各设计分项任务书附录 ................................................ 115 5.1 土建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 115 5.2 室外管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 115 5.3 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 115 5.4 建筑外幕墙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 115 5.5 夜景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 115 5.6 自持物业内装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 115 5.7 园区弱电智能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 115 5.8 园区导向标识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 115 5.9 车库动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 115 5.10 人防方案及施工图任务书; .......................................... 115 5.11 园区能源方案设计任务书; .......................................... 115 5.12 投资概算任务书。 .................................................. 115 为保证项目的延续性,编制此任务书。设计人需严格按照任务书要求进行设计 工作,编制人对任务书的内容负责并进行解释。 105 项目概况 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德州经济开发区大学路以北,规划尚德一路以南、崇德三大道以东、 崇德五大道以西。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 35.75亿元,总占地面积约 720亩。 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63.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约 59.8万平方米,地下部 分约 3.6万平方米。 注:建设规模为初步统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时应根据任务书要求重新计算并 统计。 设计依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国家及各行业设计规范、规程、行业条例及项 目所在地方规定和标准。 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给定的技术条件和意见要求。 业主方确认的地形图、项目用地周边市政管线资料、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和水文勘测 资料等。 在项目设计过程中业主方提出的条件、意见和要求。 设计总包任务书(本文件)。 各业态房产技术条件、交房条件和建造标准。 双方签定的设计合同内所包含的服务性条款及要求(详见设计总包合同)。 106 设计内容 设计总包管理; 土建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室外管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建筑外幕墙及施工图设计; 夜景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自持物业内装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园区弱电智能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园区导向标识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车库动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人防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园区能源方案设计; 投资概算。 管理要求 管理要求 为了与“总包交钥匙”管理模式相匹配,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管理成本、增加 技术管控力度,整个项目的规划设计全过程由设计总包单位负责。在项目总成本不 增加的前提下由总包“总负责、总管理、总协调”。 设计总包对整个项目规划设计工作的计划、安全、质量、成本、品质等负全责, 最终实现对设计工作的系统管控。 管理阶段 设计总包管控分为四个阶段:概念规划、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建造实施。 总体职责 107 序 号 业务事项 节点时间 开始日期 周期 完成日期 1 设计总包单位确定 招标完成 2 招标完成后 2天 2 设计方案报规 招标完成后 2天 5 招标完成后 7天 3 设计方案报规通过后移交 招标完成后 7天 - 报规通过 4 初步设计移交 报规通过 15 报规通过后 15天 5 概算移交 报规通过后 15天 5 报规通过后 20天 6 落实人防指标及比例 报规通过 1 报规通过后 1天 7 人防前期方案 报规通过后 1天 7 报规通过后 8天 8 人防方案提人防办 报规通过后 8天 8 报规通过后 16天 9 开挖图移交 报规通过后 7天 3 报规通过后 10天 10 基坑支护图移交 报规通过后 10天 3 报规通过后 13天 11 竖向市政设计论证 报规通过 5 报规通过后 5天 12 机电方案论证 报规通过 5 报规通过后 5天 13 能源方案论证 报规通过 5 报规通过后 5天 14 非人防基础图移交 报规通过后 15天 7 报规通过后 22天 15 人防基础图移交 报规通过后 22天 8 报规通过后 30天 16 全套土建施工图报审版 报规通过后 15 15 报规通过后 30天 17 全套土建施工图审核后移交 报规通过后 30天 15 报规通过后 45天 18 人防施工图审核后移交 报规通过后 30天 15 报规通过后 45天 19 电梯设计参数确认 报规通过后 10 报规通过后 10天 20 内装方案设计确认 报规通过后 60天 30 报规通过后 90天 21 景观方案设计确认 报规通过后 60天 30 报规通过后 90天 22 车库动线方案确认 报规通过后 60天 20 报规通过后 80天 23 导向标识方案确认 报规通过后 90天 20 报规通过后 110天 24 夜景方案确认 报规通过后 90天 20 报规通过后 110天 25 幕墙施工工艺深化施工图移交 报规通过后 45天 20 报规通过后 65天 108 项目规划设计的执行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项目所有设计技术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设计的主导作用,对规划设计全过程“总负责”、“总管理”、“总协调。 负责对设计全过程内的“计划、安全、质量、成本、品质、合约、档案”进行 有效管理。 负责各项设计工作的服务与配合,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工作:报批报建、施工招 标、现场服务、工艺深化图审核等。 依据项目整体开发计划编制项目整体设计管控计划并确保各分项工作按计划执 行。 管控重点 设计计划管理 根据业主方提供的总体设计进度要求,制定本项目的设计管控进度计划。审核 其他各专项设计单位的进度计划、实施方案,控制、管理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其符 合本项目的设计进度要求,并定期(按月、周)向业主方汇报。 (1)重要设计节点计划 (2)计划实际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a. 按照业主方要求的设计计划节点,并按计划完成相关设计工 作及提交设计成果,不得延误设计节点。 b. 应按规定完成三级管控:周计划、月计划、总计划。 设计安全管理 (1)设计总包应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消防与安全设计。 (2)消防设计应严格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6 夜景施工工艺深化施工图移交 报规通过后 120天 20 报规通过后 140天 27 内装施工图移交 报规通过后 120天 30 报规通过后 150天 28 弱电智能化施工图移交 报规通过后 120天 30 报规通过后 150天 29 景观施工图移交 报规通过后 90天 30 报规通过后 120天 30 车库动线施工图移交 报规通过后 150天 20 报规通过后 170天 31 室外市政综合管网合图移交 报规通过后 75天 30 报规通过后 105天 32 导向标识图文信息制作文件移交 报规通过后 170天 40 报规通过后 210天 109 (3)应按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消防设计专篇》。 (4)严格落实各专业审图要点中“消防及安全管控”类各项设计要求,并进行 内部消防安全类审查。 (5)设计总包单位应积极参与消防设计协调会,按消防咨询意见组织设计,依 据消防建审意见修改图纸。 (6)设计总包应检查现场是否按图施工及施工封样及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材料性 能,是否满足消防及安全要求。 (7)在竣工验收前,设计总包应进行项目整体设计安全管控资料汇编(安全消 防设计评审报告)。 设计质量管理 应保证设计必须按照国家规范,严格进行设计工作,应保证设计的经济技术指 标符合设计条件的技术要求。 应加强专业设计过程中的协调统一工作,避免因设计质量原因而发生的设计变 更。 (1)设计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 对设计总包合同范围内项目工程设计质量负全部责任。设计总包单位应结合自 身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将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贯穿始终。 (2)第三方审图单位对设计质量的把控 设计总包应按计划并要求和组织单位积极配合业主方聘请的施工图第三方审查 单位的工作,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回复和修改,参加施工图第三方审图会,根据会议 要求或会议纪要修改完善相应设计成果等。 (3)设计质量重点管控及管控标准 总包单位应建立设计评审和相关组织协调程序,依据合同、设计任务书国家及 地方规范对设计工作的质量进行过程监管。 重点管控: 单位设计资质、设计人员的资格、技术方案的评审(面积指标、效果质量、图 纸深度)、限额设计、变更管理等。 设计成本管理 (1)设计应自行或指导、管理设计单位完成设计工作,配合施工总包单位对土 建、室外管网、内装、景观、幕墙、夜景照明、导向标识、弱电智能化、车库动线 等工程造价控制在业主方要求的造价指标内。 110 (2)按照业主方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建筑施工图、精装施工图、景观施工 图、幕墙施工图、夜景照明施工图、导向标识施工图、弱电智能化施工图等设计的 设计变更管理,达到控制设计成本的目的。 (3)设计总包出具的所有变更,洽商等文件必须事先取得业主方的确认,未经 业主方书面同意,设计总包单位不得受理施工单位或业主方的任何商业合作伙伴提 出的任何变更要求,否则设计总包单位应赔偿由此给业主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因业主方原因,需要增加成本的设计变更,应满足业主方相关审核要求, 并满足施工现场进度要求。 设计品质管理 (1)设计总包应参加项目的方案深化评审会、施工图审查会、设计交底以及与 承接设计任务相关单位的技术对接会,并根据会议要求和会议纪要等对相关意见进 行回复和修改、完善设计等。设计总包参加的所有会议均需派设计总包项目经理、 专业负责人参加,如不能满足,需提前征得业主方会议组织者的同意。 (2)设计总包应提供施工现场服务,包括样板段检查、各专业联合中期检查、 规划考核的实施情况与方案、施工图设计是否一致,向业主方提供专业的检查报告 和建议,施工过程中把控设计效果的实现。根据项目情况及业主方要求,提供工地 代表进行驻场服务或现场设计。 (3)设计总包应对施工总承包商提供的土建、精装、景观、幕墙、夜景照明、 导向标识、车库动线等施工材料封样进行审核和确认,以保证方案设计效果的实现。 (4)审核施工单位的深化设计图纸等与原设计方案、效果的符合性和是否符合 原设计意图及相关规范,并进行签字盖章确认。 (5)设计总包必须组织相应的现场服务,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保证施工 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对不符合设计意图的工程应及时指出并要求 整改,以保证工程的高品质。 绿建节能管理 (1)设计总包有义务提示业主按时完成绿建设计申报的各阶段工作安排,协助 项目公司制定绿建设计及取证的推进和完成计划。 (2)设计总包应审核绿建咨询顾问单位提出的绿建设计方案,确保其经济性与 合理性,并协调各相关设计单位落实绿建咨询顾问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 设计档案管理 111 设计总包单位负责总包合同范围内设计分项的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并应建立 相应的项目信息与档案管理系统,制定相关的管理程序和制度。总包单位应充分利 用现代信息及通信技术,对项目全过程所产生的各种信息文件进行有效管理,确保 信息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安全。 档案管理要点: (1)项目的信息结构、分类和编码规则应科学合理。 (2)项目文件资料应随项目进度及时收集、处理,并按项目的统一规定进行标 识。 (3)应将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归档。 (4)明确业主方各部门和设计总包单位对档案管理的权责界面,对于设计总包 单位直接发包的设计分项成果文件的归档工作由设计总包单位负责。 服务与配合 服务事项与管控范围 事项 管控范围 工作例会 定期进行工作例会,就计划周期内的工作进行重点把控。保证设计 进度和图纸质量 工作技术协调会 定期进行技术协调会,对短时间内高强度多专业协同或涉及重要技 术工艺的事项进行重点把控。提供相关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 措施。充分沟通并配置相应资源,保障设计图纸的高品质高质量。 工作审查 定期工作进行审查,通过技术审查、业绩考核等措施,强化质量过 程监管。最后形成审查报告并备案,做到过程监管有据可查。 工作汇报 定期向业主方进行工作汇报,对项目进度、成果质量、过程监管情 况等进行重点说明和汇报。 中间成果论证会 协助业主参加中间成果论证会,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依据会议纪 要进行后期修改工作。 专家论证会 协助项目公司并参加专家论证会,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依据会议 纪要进行后期修改工作。 第三方审查 配合第三方审图单位对工程设计质量的检查,并依据审图意见方进 行修改。 报建工作 配合业主方进行各阶段的报审报建工作,及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 和技术文件。 112 施工招标 配合项目公司的施工招标工作,及时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和符合要 求的招标图纸文件。 设计交底会 参加设计交底会,通过全面的设计交底,让施工图单位充分理解设 计意图和熟悉技术方案。 图纸会审 参加图纸会审,针对施工总包的图纸疑问单,做出逐项解答。对于 需要补充的图纸,明确提交时间。会后依据施工总包提供的图纸会 审单,进行针对性工作。 工艺深化图审核 针对实施阶段施工总包提交的工艺深化图纸进行技术审核,并提出 审核意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保证工程实施技术图纸的高品质; 实施过程全程监督,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品质。 设计范围外技术配合和技术协调事项 含非标准化设计、咨询服务及政府土地类的相关事项服务配合。 咨询服务类(包含但不限于): 序号 事项名称 序号 事项名称 1 交通系统设计顾问服务 14 防空地下室平战转换预案编制 2 人防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15 交通系统设计技术咨询 3 幕墙和钢结构施工图审查 16 总体设计文件评审 4 设计及技术咨询 17 民防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5 消防性能化咨询 18 地质勘察 6 施工图第三方审查 19 项目基坑安全性报告评审 7 防火设计优化研究报告优化技术咨 询协议 20 交通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服务 8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人防专 项审查 21 详细勘察文件前置审查 9 环评编制 22 设计及技术咨询 10 规划建设用地规划咨询 23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11 岩土工程初步勘察 24 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审服务 12 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25 勘察文件审查 13 多媒体幕墙动画项目视频设计 26 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评估 政府土地类(包含但不限于): 序号 事项名称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2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 113 应设计的工艺深化图纸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分类 深化图纸类别 深化内容 工艺 深化 图纸 内装施工工艺深化图 1、地面石材铺装排版图; 2、饰面材料排版; 3、玻璃隔断立面图; 4、综合天花图、综合地面铺装图; 景观施工工艺深化图 1、 景观雕塑; 2、 景观水景及水处理; 导向标识施工工艺深 化图 1、牌体安装的基础结构预留预埋图纸; 2、牌体内部结构的加工图纸 夜景照明施工工艺深 化图 1、 灯具安装; 2、 配电、控制管线; 3、 LED灯具控制系统 幕墙施工工艺深化图 1、 幕墙、广告牌、LOGO、雨棚、采光顶等的钢结 构杆件布置,支座、节点、连接做法详图; 2、 埋件详图及布置; 3、 定制加工的表面饰材排版、加工图; 4、 结构密封胶、防火封堵、外墙保温材料; 5、 救援窗等 厂家 深化 图纸 弱电智能化 厂家深化图 1、 弱电末端点位布置平面图; 2、 弱电管线敷设图; 3、 BA系统监控点表; 4、 慧云机房设备布置图; 5、 弱电智能化系统施工图; 6、 弱电设备安装详图等 太阳能热水专项深化 1、 太阳能热水工程设计说明、施工说明、系统图、 计算书; 2、 太阳能热水工程平面图、详图,太阳集热板、 热水箱(罐),水泵等安装节点详图; 3、 设备基础图 114 分类 深化图纸类别 深化内容 虹吸雨排专项深化 1、 虹吸雨水工程设计说明、施工说明、系统图、 计算书; 2、 虹吸雨水工程的平面图、详图,虹吸雨水斗、 管道等安装节点详图等 气体灭火专项深化 1、 气体灭火工程的设计说明、施工说明、系统图、 计算书; 2、 气体灭火工程平面图、详图,气体灭火系统的 灭火柜、灭火剂气瓶(罐)、管道等安装节点详图; 3、 设备基础图等 管线 综合 管线综合 1、 管线综合平面图; 2、 管线综合节点平面详图; 3、 管线综合节点剖面图详图; 4、 安装节点详图; 115 各设计分项任务书附录 土建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室外管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建筑外幕墙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夜景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自持物业内装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园区弱电智能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园区导向标识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车库动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人防方案及施工图任务书; 园区能源方案设计任务书; 投资概算任务书。 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中标后,应承诺在本项目所在地设立办事机构(场所),并派驻设 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及时处理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有关设计技术问题。未按 要求派驻设计代表驻守施工现场的,招标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承担相关责任。 2.未说明之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德州市城乡规划有关管理技 术规定要求执行。 116 第三卷 117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18 北方应急(医疗)救援综合示范区产业集群加速器 项目(二期)设计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19 目录 一、投标人承诺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投标保证金 四、唱标一览表及设计费用清单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技术标(设计方案) 七、其他资料 120 一、投标人承诺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人承诺书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为维护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障依法有序 的交易秩序,我 单位(公司)将严格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这次 项目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 在此,我单位(公司)郑重承诺: 在参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全过程中,我单位(公司)完 全响应招标文件 的所有条款;保证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信息;保证依法依规及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相关规定、 严格按程序公平参与竞争;保证不进行虚假、恶 意或无证据的质疑、投诉;中标后严格按招标文件及我单位(公司)投标文件的所 有条款履行约定。 我单位(公司)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德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无条件接受没收保证金、罚款、公布 不良信息记录、1-3 年禁止参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吊销营业 执照等相关处罚,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的必须内容,无承诺函的为无效标。 121 (二)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 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设 计工作。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如有); (5)唱标一览表及设计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技术标(设计方案);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122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123 (三)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1.1.2.5 姓名: 2 设计服务期限 1.1.4.3 日历天 3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12.1.1 …… …… …… …… …… …… ……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2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5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计招标项目投 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26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原件扫描件 127 四、唱标一览表及设计费用清单 (一)唱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大写: 元/平方米 小写: 元/㎡ 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 .......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声明 本投标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8 (二)设计费用清单 1.设计费用清单说明 2.设计费用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设计费用分项名称 计算依据、过程和公 式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 …… 合计报价 129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 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企业设计资质证书 类型:等级: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如有) 类型:等级:证书号: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 中 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注册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 与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 备注 13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 描件。 131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需同步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 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网站中标公示截图等(原件扫描件) 132 (四)正在设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设计服务期限 设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 描件。 133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认为对本项目有影响的,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 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34 (六)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 职 姓名 职 称 专 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 书 名 称 级别 证号 注:除设计负责人外其他人员的相关证件如职称证、注册证、上岗证等同步诚信库 135 (七)设计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 岗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需附设计负责人注册证、职称证、学历证(原件扫描件) 136 (八)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备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137 (九)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备注:具体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138 (十)企业获得奖项 序号 获奖工程名称 奖项名称 颁奖部门 获奖日期 注:同步诚信库:企业获奖;同步扫描件:工程获奖证书或颁奖部门的 相关文件 139 (十一)企业获得证书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颁发单位 证书类别 颁发日期 注:同步诚信库:企业各类证书;同步扫描件:其他信誉相关类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银 行资信等级等信誉证书、安全、质量、环保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0 六、其他资料 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141 七、技术标(设计方案)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内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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