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第一章 询价邀请
我院原“食堂经营管理服务协议”到期,在食堂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过渡期内,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拟对“资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组织询价活动,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名称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预算
23000元/月,大写:贰万叁仟元整。
三、服务期限
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
四、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已落实。
五、报名及报价资格确认方式
(一)本询价公告在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价日期:2021年6月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文件
(四)报价及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四川省资阳市车城大道三段370号资阳市人民检察院511办公室。
六、成交通知书领取
结果公告在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四川省资阳市车城大道三段370号资阳市人民检察院511办公室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七、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370号
电话:028-26838511
联系人:谭老师
八、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情况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无
8.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1-6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属采购单位根据本次采购项目需求提出。
九、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第二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依据)
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国税或地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请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本公司在递交本项目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结果并提供网页截图。(注:以上两个网站自取其一。)
9.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情况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无
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代表时提供)。
11.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无需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服务人员配置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职工食堂管理服务主要人员
(1)主厨1人;
(2)服务员2人;
(3)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至少3人。
2.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理解自行配置,但是必须满足甲方就餐服务要求;
3.供应商需满足甲方就餐的所有需求。包括工作餐制作、食堂环境卫生、临时加餐、公务接待餐制作等。采购人食堂在实际运行中,涉及应急用餐需求,为了更好的保障单位干警需求,最大限度的得到供餐保证,供应商应具有综合快速的餐饮解决方案及实施能力。按“快捷、有序、方便”的要求配备食堂工作人员,满足我院干警及相关人员的就餐需求。
4.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厨师具备中式烹调师证书。
5.提供2019年以来2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付款方式:按月付款
2.报价:报价金额为每月服务费。投标报价为中标人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全部管理和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加班工资、奖励工资、社会保障费、福利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服装费、培训费、不可预见费、管理酬金、保险、税金、验收等一切费用)
3.服务期限:预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
4.签订合同时间:中标之日起五日内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询价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附件一
响应承诺函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贵单位 项目的询价邀请,我公司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次询价采购活动。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本项目询价采购活动的有关事宜。并慎重承诺如下:
1.我方已认真、详细阅读,并予以全面理解贵方发出的询价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若有)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询价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我方保证遵守询价采购文件的全部规定,我方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我方所提供的资质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是不可拆卸的。如发现所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责任由我方自负。
3.我方将按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询价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我方承诺本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 天。
响应人名称(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兹委托我单位 为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 项目询价采购活动,并代为承认、变更响应文件以及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书我单位均予认可。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职务: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人名称(盖公司鲜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附件3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询价活动,现承诺,我单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也满足本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供应商的其他资格性条件,未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不属于禁止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注:
1.本承诺函可自行提供具有有效签字或盖章的格式。
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附件4
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询价文件要求 | 询价响应文件响应说明 | 响应/偏离 |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如与询价文件所列服务要求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若询价文件中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服务条款应当在此表中列出并应答。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报价日期:
附件5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 询价文件商务条款 | 询价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报价日期:
附件6
报价表(最终报价)
(应单独密封待资格审查完成后提交)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备注 |
1 | |||
合计 | 小写(万元):
大写(元): |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
注:
1.报价是每月服务单价,包括每月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2.“报价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印章。
3.请供应商将此页打印出来盖章签字,方便资格审核后进行现场报价。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报价。
附件7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