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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食堂副食、水果、调料定点供货商入围选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2021年食堂副食、水果、调料定点供货商入围选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30 19:08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食堂副食、水果、调料定点供货商入围选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其报名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6月10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J-FSTR-2021

2、项目名称:2021年食堂副食、水果、调料定点供货商入围选取项目

3、采购方式:竟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5万元

5、采购需求:

(一)入围供应商须具有稳定的供货渠道,提供的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品种和数量不能少于《2021年食堂副食、水果、调料品种质量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由于采购单位性质的特殊性,入围供应商需保守采购单位相关信息,如发现泄露信息造成损失的,由入围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三)入围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与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下称采购单位)所需采购品种清单内容一致,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包括内在质量、检疫检验和包装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入围供应商必须负全责。入围供应商须适时向采购单位提供质量、价格等产品来源的合法性信息,以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

(四)遇有大批量采购或急需零星采购时,入围供应商需在采购单位规定时间内将产品送达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由于采购单位担负任务的特殊性需储备部分方便即食食品,储备的食品由于保质期限制,若临近保质期前3个月未消耗的,采购单位及时通知入围供应商,由入围供应商为采购单位进行免费更换新保质期的同产品。

(六)入围供应商享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一年的相同日期内向采购单位供应的资格。其中一方如需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告知对方。

(七)入围供应商每月1日前需向采购单位提供当月产品价格清单,采购单位根据入围供应商所报价格择优选择确定1家当月供货商,当所供产品的市场统一零售价调整时,应及时通知采购单位对其产品进行价格调整,并出具相关的价格调整依据,确保所调整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统一零售价格,并按照相关承诺给于优惠。

(八)配送时效和地点以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6、交 货 期:1年

7、招标内容:本次招入14家食品定点供应商作为项目服务机构,每个标包招入2家供应商。

8、采购地点:勤务中队及机关(伊美区)、直属大队(伊美区)、嘉荫大队(嘉荫)、丰林大队(伊美区)、汤旺大队(汤旺县)、友好大队(友好区)、金林大队(金林区)。

9、标包划分:按照上级有关通知和物资采购相关要求,食堂副食、水果、调料等采购,需选取定点供货商,结合支队实际情况,现有7个伙食单位,固本项目分为7个标包,具体方案如下: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

选取范围

预算金额( 万元 )

1包

食堂副食、水果、调料定点供货商入围项目

遴选入围2家

勤务中队及机关

伊美区

55

2包

食堂副食、水果、调料定点供货商入围项目

遴选入围2家

直属大队

伊美区

135

3包

食堂副食、水果、调料定点供货商入围项目

遴选入围2家

嘉荫大队

嘉荫县

105

4包

食堂副食、水果、调料定点供货商入围项目

遴选入围2家

丰林大队

伊美区

90

5包

食堂副食、水果、调料定点供货商入围项目

遴选入围2家

汤旺大队

汤旺县

90

6包

食堂副食、水果、调料定点供货商入围项目

遴选入围2家

友好大队

友好区

90

7包

食堂副食、水果、调料定点供货商入围项目

遴选入围2家

金林大队

金林区

90

11、入围供应商定点采购需求表:

12、采购内容:

供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产品:

调料、鱼类、肉禽类、果蔬类、食用油、豆制品、乳制品类等

13、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需求

(一)入围供应商向采购单位配送的产品必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采购单位验收时,若发现有产品实物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及时通知入围供应商,入围供应商应及时退换货。对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由入围供应商全部赔偿。

(二)入围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对产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采购单位所指定的检疫检验部门检验。送检所需检验费用由入围供应商承担,若属实存在质量问题,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

(三)入围供应商配送的产品在食用过程中发现3人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采购单位应及时通知入围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退回剩余产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入围供应商承担。

(四)采购单位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按照本协议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行为和协议供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和承诺,采购单位有权追究入围供应商责任,同时停止相关产品直至全部产品的供货资格。

(五)以上条款由产品问题或未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产品的,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入围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14、付款周期及付款方式

(一)付款周期:采购单位收到货物后起,按月进行结算,如有特殊情况或任务,可延期最长不超过30天进行结算。入围供应商必须提供详细的产品销售清单,并与采购单位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采购单位予以付款。

(二)付款方式:甲方采取对公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应及时查收货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供应商兼投不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 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2、方式:特殊时期,应政府统一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以电子邮件传递为准,供应商需成功缴纳文件费后,将文件费汇款凭证等上述两项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895889449@qq.com)邮箱,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3、购买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接受银行汇款,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单位全称(简写)”,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

账户名称及账号:静义锋6217855300018951412

汇款期限:2021年5月31日08时30分至2021年6月04日16时30分(以银行实时进账单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磋商。

送达投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0日13:00时

开标地点:南岗区鲁商凤凰城S栋15号4楼

5、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

2021年6月10日13:00时

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本次磋商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伊春市森林消防支队

地 址:伊春市林都大街20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458-6110111

代理机构:中自控伟业工程咨询(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静先生

联系电话:18903658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