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中标结果公告
-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 招标地区: 福建省
- 招标产品: 油饼
- 所属行业: ;粮食;
福建省清流监狱民警食堂劳务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FZHTZB[GK]2021004-1_1_91350111691939120K_7662)
一、合同编号: [3500]FZHTZB[GK]2021004-1_1_91350111691939120K_7662
二、合同名称: 福建省清流监狱民警食堂劳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合同包 [3500]FZHTZB[GK]2021004-1_1_91350111691939120K_7662 ) 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3500]FZHTZB[GK]2021004-1
四、项目名称: 福建省清流监狱民警食堂劳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福建省清流监狱
地 址: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乡
联系方式: 邱朝武/18060120307
供应商(乙方): 福建远洋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五里亭2号楼一层A室
联系方式: 0591-837703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0702 - 餐饮服务 | 餐饮服务 | 服务地点为福建清流监狱民警食堂,位于福建省清流县林畲镇。服务内容:负责提供两个民警食堂每日三餐及客餐的制作、食堂的卫生清洁及管理等服务。食堂属福建省清流监狱单位内部食堂,不对外营业,共有两个民警食堂,两处食堂相距约3公里。采购人提供食材、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并负责食堂水电、油气等消耗品费用,用餐规模(节假日用餐人数酌减)早中餐约260人,晚餐约110人等 | 制作每日三餐及客餐、食堂的卫生清洁及管理等服务,具体人员分工由中标人负责等 | 1 | 1、用餐要求:主要采取自助与配餐相结合的方式。早餐需制作包子、馒头、油条、油饼等面点面食,加工的早菜不少于3种、主食不少于2种;中、晚餐需至少提供三菜一汤、一主食;各餐的具体品种及数量以采购人的要求及提供的食材为准;客餐及重大节假日配餐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另行安排;如遇特殊情况需制作夜宵,中标人应无偿提供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服务。中标人需制作各餐菜谱,做到样式翻新、每周内一般不重复,每周菜谱需经采购人审核后实施等 | 660000 |
合同总金额:¥ 660,000.00
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一年二个月
履约地点: 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05-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05-312021-05-31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保密条款 1.乙方应当对合同的内容、因履行合同或在合同期间知悉的或收到的甲方的财务、技术、产品信息、民警资料或其他工作上的文件资料、工作内容等予以保密,不得向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签订并严格执行《单位保密承诺书》。 2.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条款不因合同届满或解除而失效。 (二)违约终止协议 1.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出台有关该项目的政策调整,继续履行合同违反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的,甲方须提前30日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合同解除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绩效考核标准 1.绩效考核标准按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条商务条件第十六点的福建清流监狱民警食堂日常考核评分细则,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细则进行修改。
附件:上传合同(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