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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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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颍东区辖区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1年颍东区辖区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信息日期:2021/05/31】
2021年颍东区辖区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颍东区辖区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询价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09日09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2021FS0046

项目名称:2021年颍东区辖区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10万元

最高限价:21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

供货期限: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力、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0万元的学校食堂厨房设备供货业绩(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址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地点: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颍东区东湖路与东旭路交叉口南侧50米,东旭佳苑东区大门南侧二楼)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

窗体顶端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和谐路和东平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 0558-2272905

窗体底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向阳办事处青峰路 12-7 号 4 幢 301 号

联系方式: 1894909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949098006

2021年5月31日

附件如下:

(定稿)2021年颍东区辖区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docx

2021年颍东区辖区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文 件

项目编号YD2021FS0046



















人: 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 (单位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

20215


第一章    询价公告........................................................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采购需求.......................................................18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24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2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6    

第七章    公告格式.......................................................53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9


第一章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颍东区辖区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 )网站获取询价文件,并于 20210609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2021FS0046

项目名称:2021年颍东区辖区幼儿园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10万

最高限价:21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

供货期限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力、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40万元的学校食堂厨房设备供货业绩(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 )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址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06099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地点: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颍东区东湖路与东旭路交叉口南侧50米,东旭佳苑东区大门南侧二楼)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

窗体顶端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和谐路和东平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 0558-2272905

窗体底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向阳办事处青峰路 12-7 号 4 幢 301 号

联系方式: 1894909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94909800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

3.2

采购代理机构

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

3.4.4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

3.4.5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是?

3.5

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

□是?

3.6

供货期限

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分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1

供应商质疑截止时间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电子邮箱:1018145106@qq.com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http://www.jyzx.fy.gov.cn ,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平台自行查询,澄清、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质疑函格式按照采购文件格式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分为个包

供应商对多个包进行报价的成交包数规定: /

13.1

询价有效期

90 日历日

14.1

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数量: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3 (密封递交);

电子版:pdf版(签章)和Word版(U盘载体单独密封递交)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分开装订,胶装成册并密封。依询价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正副本分开密封或集中密封均可,电子版独立密封;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保持一致。

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4.3

评审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递交响应文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详见询价公告






21.1






报价扣除

(1)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①中型企业: 3 %;

②小型和微型企业: 6 %。

(2) 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 业

(4) 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2 %。

22.2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确定?采购人确定


25.3

随成交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采购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26.1

成交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书面?数据电文





28.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10 %

□定额收取:人民币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其他要求:

(3)收取单位:阜阳市颍东区教育局

(4)缴纳时间:成交通知发出后7天内

(5)退还时间:合同完成且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29.1



成交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21000.00元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32.3

质疑函递交的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部门:甘肃新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49098006

通讯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向阳办事处青峰路 12-7 号 4 幢 301 号

投诉函递交的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部门: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58-2781366

通讯地址:颍东区东湖路与东旭路交叉口南侧 50 米

33

询价保证金

免收





33.2





关于联合体的相关约定

(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2)联合 体各成员 单位均须 提供营业 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33.3








社保证明材料(如有)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 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 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 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询价小组确认。

(4) 参与询价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1 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2 医保证明材料。

(5) 其他询价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 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33.4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询价通知书以外的其他资料

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 )免费下载。





33.6








解释权

(1) 构成本询价通知书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 除询价通知书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询

价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询价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

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3.7

其他补充说明

样品提供: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随机提供样品一套,样品与响应文件及询价文件不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产品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经申请业主批准后支付5%余款,不计利息。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定义

1.%2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3.%2 业绩:除非本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业绩, 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2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4.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4.2.%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4.3.%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

4.4.%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响应无效。

4.5.%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响应无效

5.%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报价,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5.1.%3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

5.2.%3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3.%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5.4.%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5.5.%3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5.6.%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7.%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5.8.%3 对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无效

7.%2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见询价公告

5.费用

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询价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1. 询价通知书构成

7.1 询价通知书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询价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公告格式

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 询价通知书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询价通知书第四章。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