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潜采字[2021]140号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潜集采[2021]158号
三、项目名称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物业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点点家政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潜阳中路21号
中标(成交)金额:91.56(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潜江市交通运输局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见附件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见附件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年 服务标准:9156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杰,杨茂娟,何洞强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5-28
2、评审地点: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潜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潜江市江汉路43号
联系方式:13349718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207室(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
联系方式:0728-6238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文
电 话:13349718099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潜江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潜采字[2021]140号
项目名称:潜江市交通运输局物业服务
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一年五月
目录
TOC \o "1-3" \h \u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5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13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16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1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0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28日下午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潜采字[2021]140号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潜集采[2021]158号
3.项目名称:潜江市交通运输局物业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2(万元)
6.最高限价:92(万元)
7.采购需求:物业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其中特种行业(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可以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3.方式: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报名”,同时将供应商报名表、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彩色清晰扫描件,合并制作成单一文档格式,作为附件,成功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qjszfcgzx1@vip.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本次磋商。
(2)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本公告后附件.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5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5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评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5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潜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潜江市江汉路43号
联系方式:13349718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207室(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
联系方式:0728-6238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文
电话:13349718099
2021年5月14日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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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物业服务 |
2 |
项目编号 |
潜采字[2021]140号 |
3 |
集中采购机构 |
名称: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子邮箱:qjszfcgzx1@vip.126.com 联系人:龚盟 联系电话:0728-6238550 地址:潜江市政府采购中心207室(潜江市章华南路34号) |
4 |
采购人 |
名称:潜江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胡文 联系电话:13349718099 地址:潜江市江汉路43号 |
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6 |
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 |
无 |
7 |
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 |
无 |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是指:潜江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3“集中采购机构”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4“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5“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6“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供应商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3.4本文件第一章第五条除上述以外的条款。
4. 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响应文件以及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3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5.4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磋商。
5.5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磋商书 (附件1) ;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 ;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5);
6)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7);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8);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10);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1);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12)。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13)。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7. 本项目磋商内容自磋商之日算起(60)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磋商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8.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但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报价要求
9.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0.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2.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2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内容、供应商名称。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集中采购机构。
14. 迟交的响应文件
14.1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
六、磋商小组的组成
15.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一名和外聘专家二名及以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组成,外聘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1磋商小组负责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谈判、商务服务评议并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七、磋商的步骤
16. 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
17. 资格性审查
17.1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17.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具体评审内容见本章第3条。
18. 第一轮磋商
18.1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8.2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磋商小组。
18.4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18.5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竞争性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3家供应商满足。
18.6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
19.磋商文件修正
19.1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3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19.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0. 第二轮磋商
20.1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0.2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三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21. 最后报价
21.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活动终止。
21.4最后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5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2.综合评议
22.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议和价格评议。
22.2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23.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谈判的,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23.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3.3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23.4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最后报价为磋商基准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
24.1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6.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7.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成交公告和质疑
28.集中采购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29.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9.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等;
29.2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29.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29.4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5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29.6提起质疑的日期。
十、签订合同
30.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31.签定合同后,采购人办理相应金额的支付手续。
十二、适用法律
32.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潜江市交通运输局位于江汉路43号,局机关大院占地面积13906㎡,绿化面积3562㎡,有办公大楼1栋12层,职工住宅楼9栋,109户。江汉路32号原征稽处小区,占地面积5600㎡,有办公楼1栋7层(已租市统计局办公),住宅楼3栋,36户。东风路130号局老住宅区,占地面积2400㎡,有办公楼1栋4层,住宅楼1栋,12户。
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门卫、保洁、绿化管理、水电管理、食堂,垃圾分类管理等劳务服务。
二、具体服务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人员共需13人,具体人员岗位安排及要求如下:
江汉路43号局机关大院门卫 |
实行24小时门岗值班制度,负责大院出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负责门前四包、治安隐患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理、消防管理、车辆秩序和停车场管理。人员3人,要求:男性,60岁以下,身体健康、政治可靠、品貌端正、着装上岗。 |
江汉路43号机关大院保洁 |
负责机关大院公共场地、道路、绿化带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大院绿化花草、灌水工作。人员1人,要求:男女不限,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
江汉路43号办公大楼保洁 |
负责办公大楼大厅、公共走道、电梯、卫生间、会议室、接待室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人员1人,要求:女性、55岁以下、政治可靠、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
江汉路43号机关食堂厨师 |
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中、晚工作餐,接待市局客餐。保证食堂操作间卫生和食品安全卫生。人员1人,要求:男女不限,55岁以下,手艺精熟,持健康证上岗。 |
江汉路43号食堂服务员 |
负责食堂卫生清洁,职工餐的打理,客餐的接待服务,配合厨师做好食品的清理卫生。人员1人,要求:女性,55岁以下,品貌端正,形象好,持健康证上岗。 |
江汉路43号局机关大院、江汉路32号征稽处小区、东风路130号老住宿区小区水电管理 |
负责机关大院、征稽处小区、东风路130号老住宿小区配电房管理,供电线路日常维护检修,给排水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办公大楼两部电梯的日常管理,办公大楼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每月28日按时抄收各用户水电表数据,负责机关公用部分日常水电等设施小型维修,严格操作规程,确保水电使用正常安全。人员1人,要求:60岁以下,具有水电工操作证、电梯操作证,身体健康,业务熟练。 |
江汉路32号征稽处小区门卫 |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门前四包,负责大院车辆秩序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人员1人,要求:6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能长期坚守,提供住宿,生活场地。 |
东风路130号老住宿区门卫 |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门前四包,负责大院车辆秩序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人员1人,要求:6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能长期坚守,提供住宿,生活场地。 |
江汉路43号机关大院、江汉路32号征稽处小区垃圾分类管理员 |
负责垃圾分类投放亭卫生、值守,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认真做好日常垃圾投放、清运台账登记工作,宣传垃圾分类基本知识。人员2人,要求:女性55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垃圾分类业务知识。 |
交通巷原航运公司住宿区水电管理 |
每月按时间向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缴纳小区实际使用数量的水电费用,并按照潜江市居民用水、用电价格每月定时向小区居民收取其实际使用数量的水电费,实行自负盈亏。 负责总表以内,户表以外水电设施的保养和维修。负责居民水电表维护、小区路灯维修,严格遵守国家用水、用电相关规定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负责小区居民用水、用电安全和自己人身安全。每月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如发生安全事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人员1人,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业务熟练,持有水电工上岗证。 |
江汉路43号机关大院绿化管理 |
负责大院绿化树木花草的修剪、杂草清除,施肥、杀虫等管理工作。要求:专业队伍管理、不固定人员。 |
(三)、报价要求:每年控制在46万元以内
三、付款方式及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二年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四、 其它需求:
本项目其它未尽事宜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评审 项目 |
评审 因素 |
分值 |
评审细则 |
价格 评议 (30分) |
价格 评分 |
30 |
磋商小组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最后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 |
商务 评议 (30分) |
企业综合实力 |
3 |
供应商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在潜江市设有固定办公场所或者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办公场所地址、电话、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等证明,得3分,否则不得分。 |
6 |
供应商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1项得2分,最多得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3 |
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3 |
投标人具备劳务派遣许可资质的得3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原件磋商现场备查) |
||
类似业绩 |
10 |
供应商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至今)承接过单位区域办公物业、后勤劳务服务、垃圾分类类似业绩的,每个业绩得2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本项最高得分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磋商现场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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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本项目人员情况 |
5 |
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清洁行业管理师、《城市环卫管理师【高级】》、《高级垃圾分类指导师》、《高级垃圾清运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具有1项得1分,最多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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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评议 (40分) |
实施 方案 |
6 |
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方案、工作依据、程序及方法思路明确、方案科学合理、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5-6分;基本可行,得3-4分;部分可行得1-2分;否则不得分。 |
4 |
磋商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及组织措施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得4-3分;内容完备、可行得2-1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得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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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应商对本项目需要注意的事项及预控方法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5-6分;合理、可行得3-4分;基本可行得1-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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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配置 |
6 |
人员配备,岗位职责描述清晰且合理、可行,针对性强,得5-6分;基本可行得3-4分;部分可行,得1-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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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物资配备 |
6 |
供应商具备本项目所需设备车辆等装备:垃圾清运车、清洗吸污车、绿化洒水车、机械割草机、清洁刷地机、仓栏式运输车(提供采购发票彩色复印件)、各项物资设备齐全、有能力保障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每提供一种设备得1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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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标准 |
6 |
服务总体方案分项描述清晰、具有可行工作计划且合理、可操作性强。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得5-6分;基本可行,得3-4分;部分可行,得1-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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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管理 |
6 |
投标人有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质量控制风险点,有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和处罚措施,合理、可行,得5-6分;基本可行,得3-4分;部分可行,得1-2分;否则不得分。 |
说明: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负责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算术复核并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
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书中有明确规定。
8.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最终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中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潜江市公路管理局壹份备案。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潜江市政府采购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内容:
供应商名称:
年月日
目录
附件1
磋商书
致:(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磋商书 (附件1) ;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 ;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5);
6)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7);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8);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10);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1);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12)。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有的话)(附件13)。
14、磋商供应商信用书(附件14)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60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2
报价组成情况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服务)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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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3 |
||||||
4 |
||||||
5 |
… |
|||||
6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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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注: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3
货物(服务)清单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生产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
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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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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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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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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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 |
说明:提供详细的货物和服务范围,包括货物和服务类别及制造(开发)商、备品备件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4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内容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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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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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
… |
||||
自评结论 |
说明: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5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备注 |
自评结论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6
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7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签字有效。
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公章):被授权人(签章):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手机):
传真:办公电话/传真: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件8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附件9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一、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适用),或其他证明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二、参加本采购项目前,近期的纳税证明;
三、参加本采购项目前,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等。
附件10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文件)
附件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编写)
附件1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供应商自行打印)
附件13-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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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