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5月31日 18:0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经营招标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31日 18:07 |
评审专家名单 | 王光成、吴芳、卢孝德、朱菁、肖耀根、向美英(业主评委)、李建功(业主评委) | ||
总中标金额 | ¥965.05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梦、方雪菲、刘思雨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87820788 | ||
采购单位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汉市关山大道46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经理、027-877688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楼4805、48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梦、方雪菲、刘思雨 | ||
附件: | |||
附件1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经营招标项目【最终发售稿】.doc |
一、项目编号:ZJZB-202103-130(招标文件编号:ZJZB-202103-130)
二、项目名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经营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华工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洪山区关山二路特1号
中标(成交)金额:965.0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武汉华工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经营招标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关山校区东区东三食堂 | / | 3+1+1+1年。即:第一次中标时签订合同3年。如3年期内每年综合考核为 合格 (年度综合满意度80%)及以上(具体考核标准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可续签合同,续签时一年一签。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光成、吴芳、卢孝德、朱菁、肖耀根、向美英(业主评委)、李建功(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的70%及专家评审费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武汉市关山大道463号
联系方式:张经理、027-87768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楼4805、4806室
联系方式:张梦、方雪菲、刘思雨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方雪菲、刘思雨
电 话: 027-87820788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预算执行计划: |
/ |
项 目 编 号: |
ZJZB-202103-130 |
项 目 名 称: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经营招标项目 |
采 购 方 式: |
公开招标 |
采 购 类 别: |
服务 |
采 购 人: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编 制 时 间 : |
2021年4月 |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175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4303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HYPERLINK \l _Toc10640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HYPERLINK \l _Toc5549 三、 获取招标文件 2
HYPERLINK \l _Toc15148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3
HYPERLINK \l _Toc9824 五、 公告期限 3
HYPERLINK \l _Toc17947 六、 其他补充事宜 3
HYPERLINK \l _Toc9617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
HYPERLINK \l _Toc2539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37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HYPERLINK \l _Toc14195 一、 总则 9
HYPERLINK \l _Toc30116 二、 招标文件 10
HYPERLINK \l _Toc8936 三、 投标文件 11
HYPERLINK \l _Toc27330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HYPERLINK \l _Toc20141 五、 开标与评标 15
HYPERLINK \l _Toc12595 六、 定标与签订合同 16
HYPERLINK \l _Toc23742 七、 质疑和投诉 17
HYPERLINK \l _Toc9978 八、 政策 18
HYPERLINK \l _Toc20257 九、 其他要求 19
HYPERLINK \l _Toc14797 十、 适用法律 19
HYPERLINK \l _Toc10579 第三章 采购需求 21
HYPERLINK \l _Toc334 一、 技术需求 21
HYPERLINK \l _Toc9765 二、 商务要求 25
HYPERLINK \l _Toc4088 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6
HYPERLINK \l _Toc28009 一、 评标总则 26
HYPERLINK \l _Toc22672 二、评标程序 27
HYPERLINK \l _Toc20508 三、评标办法前附表 29
HYPERLINK \l _Toc13346 四、评分细则 32
HYPERLINK \l _Toc1791 第五章 合同书 42
HYPERLINK \l _Toc1351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4
HYPERLINK \l _Toc3760 一、评分标准索引表 45
HYPERLINK \l _Toc5082 二、投标函 46
HYPERLINK \l _Toc21949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7
HYPERLINK \l _Toc15899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8
HYPERLINK \l _Toc21595 五、投标一览表 49
HYPERLINK \l _Toc22336 六、报价费用构成表 50
HYPERLINK \l _Toc8851 七、耗材清单(如有) 51
HYPERLINK \l _Toc5570 八、拟投入设备/备件、工具情况(如有) 52
HYPERLINK \l _Toc2348 九、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如有) 53
HYPERLINK \l _Toc8890 十、偏离说明表 54
HYPERLINK \l _Toc10910 十一、类似业绩一览表 55
HYPERLINK \l _Toc17785 十二、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56
HYPERLINK \l _Toc3272 十三、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57
HYPERLINK \l _Toc8425 十四、资格证明文件 58
HYPERLINK \l _Toc20811 十五、报价技术文件 58
HYPERLINK \l _Toc14596 十六、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若符合) 59
HYPERLINK \l _Toc6575 十七、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符合) 59
HYPERLINK \l _Toc26844 十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符合) 60
HYPERLINK \l _Toc15806 十九、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若符合) 61
HYPERLINK \l _Toc30217 二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2
HYPERLINK \l _Toc28096 二十一、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格式自拟) 62
HYPERLINK \l _Toc5251 二十二、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 62
HYPERLINK \l _Toc26485 二十三、服务内容和要求及退出机制承诺书 63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经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楼48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ZB-202103-130
2.项目名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经营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关山校区东区有师生15000人左右,现有五个独立核算食堂。现对关山校区东区东三食堂进行经营招标。东三食堂有上下两层作为食堂经营,每层建筑面积约有2160平米,合计建筑面积约4320平米。(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类别:服务
服务期:3+1+1+1年。即:第一次中标时签订合同3年。如3年期内每年综合考核为“合格”(年度综合满意度80%)及以上(具体考核标准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可续签合同,续签时一年一签。
其他:本项目投标人针对食堂建设投入资金进行报价,食堂建设投入资金不少于600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3+1+1+1年。即:第一次中标时签订合同3年。如3年期内每年综合考核为“合格”(年度综合满意度80%)及以上(具体考核标准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可续签合同,续签时一年一签。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若已取得二证合一,则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包含餐饮服务等或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的许可范围。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楼4805室;
现场获取:1)法定代表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真彩扫描件、项目报名表(格式见附件)、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如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则不需要中小企业声明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售价:40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2021年5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5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06室,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且已回复确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开标当日临时放弃投标的,应及时以电话告知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资金性质为:自筹资金
2.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第三章相关内容。
3.本项目将在以下网站发布所有信息,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密切关注。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
(2)《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ceitcl.com/)
(3)《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whpt.edu.cn/)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武汉市关山大道463号
联系方式:张经理、027-87768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岳家嘴立交山河企业大厦48楼4805、4806室
联系方式:027-87820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方雪菲、刘思雨
电 话:027-87820788
八、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须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内容,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递交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不合格将导致投标失败。
2.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的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时限向采购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的澄清、修改及变更等通知将通过书面形式经邮箱通知各投标人同时电话或短信告知,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接收消息不及时,导致投标受影响,其后果自行承担。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
2.1 |
采购人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
2.2 |
监管部门 |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2.4 |
合格的投标人 |
详见第一章第二款投标资格要求的相关内容 |
4.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的70%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不足保底按保底收费计取。详见中标公告。 |
6.2 |
书面澄清、质疑的时间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
12.2 |
备选方案 |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
13.1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1 |
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款“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投标人是企业 (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六个月以来至少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六个月以来至少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发票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4)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5)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6)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款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 注:除上述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清晰的扫描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
15.1 |
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
证明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 |
16.1 |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接受保证金的账户信息(本项目不适用) |
金 额:/ 户 名: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岳家嘴支行 帐 号:17053001040009288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汇至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专用账户,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采购代理公司银行到账信息为准。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须将合同扫描件(PDF版)发送至2102252595@qq.com邮箱备案后方可退还保证金。 |
17.1 |
投标有效期 |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
18.1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
(1)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 壹 份(需为彩色打印件),副本 肆 份; (2)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 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WORD格式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件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1份,需贴标签并注明公司名称; (3)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独密封提供的投标一览表; 所有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投标文件按包分开制作,分开密封。 纸质投标文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
19.4 |
提交及退还样品的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
本次招标不需要提交样品 提交样品的相关规定:要求在投标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 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未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具体电话通知。中标人样品移交采购人作为验收依据,不予退还。 |
23.1 |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
按本文件第一章项目概况及第四款要求 |
24.1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不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外聘经济及技术专家在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4.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其他要求 |
||
1 |
报价方式 |
本项目投标人针对食堂建设投入资金进行报价,食堂建设投入资金不少于600万元[软件部分报价不超过50万元(含)],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最低食堂建设投入资金即作无效标处理。报价需提供加盖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公章的装修改造设备清单及分项价格明细表。 投标报价必须接受后期第三方审计。审计单位由采购人选定,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交钥匙”价,且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及后期质保期间等一切服务费用及其他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的全费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未提出增加工作内容的情况下,合同价不得调整。 各投标人按此要求进行报价,同时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还将发生的其它费用也应包含在总价中,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 对于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
2 |
踏勘现场 |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 注:(1)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2)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背景及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
《投标人须知》
总则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定义
“采购人”:本次招标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监管部门”:本次招标的监管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应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工程、货物及服务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投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标准收费: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0---100:100×1.500%=15000.000元
100---500:400×0.800%=32000.000元
500---1000:500×0.450%=22500.000元
1000---5000:4000×0.250%=100000.000元
5000---6000:1000×0.100%=10000.000元
合计收费=179500.000元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采购需求
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合同书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投标人要求对本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质疑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获取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澄清的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当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投标文件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的内容按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执行。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并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可拆卸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但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备选方案
本次招标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投标人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的,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应满足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人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人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要求的证明资料。
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如投标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和图纸等技术资料、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
本投标文件是否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接受保证金的帐户信息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到账为准。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时间与本次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中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除因不可抗力或本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一览表。本次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不符的,以单独提供并在现场唱标的结果为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应该编制目录和页码。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投标人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方才有效。
投标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装订后密封包装(如有投标样品,单独密封包装)。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电子投标书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电子投标书”字样。
包装信封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同时,投标人还单独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参加开标会。
未按要求密封和签章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要求在投标时提交样品的,是否在样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送达、提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时间,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迟交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并原封退回。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开标与评标
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采购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察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唱标。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在开标后由出席开标会议的各投标人代表签字证明。开标记录将存档备查。
无论是什么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评标由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设组长1名,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推选产生。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评标活动,与其他评委有同等表决权。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采用的评标方法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投标文件的初审
投标文件的初审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投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文件的澄清的相关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的相关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评标过程保密
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人员、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而获得评标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定标与签订合同
定标
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本次招标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中标公告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依法给予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
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特殊情况按本须知31.2条的规定执行。
签订合同
招标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质疑和投诉
质疑
3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部门为技术部,联系人:张梦;联系电话:027-87820788。
32.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质疑回复
33.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2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项目一并列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受理质疑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
(4)质疑事项答复的具体情况及事实根据、法律依据;
(5)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和投诉方式;
(6)质疑答复日期。
投诉
34.1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4.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
35.1 除非“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
35.2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投标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可按照“评定办法前附表”中相关规定,对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35.3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5.4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5.5 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文件执行。
35.6 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
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要求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适用法律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补充说明:
1)除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均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前 3 年或前 5 年,以此类推。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9年 12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6年 12 月 1 日至 2019年 11 月 30 日。
2)关于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年份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 6 月 30 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9年 6 月 9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如在当年 6 月 30 日以后,则近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 3 年,如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 2019年 12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
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均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采购需求
技术需求
1.项目概况: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关山校区东区有师生15000人左右,现有五个独立核算食堂。现对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关山校区东区东三食堂进行经营招标。东三食堂有上下二层作为食堂经营,每层建筑面积约有2160平米,合计建筑面积约4320平米。(详细数据见电子图纸)
2.服务内容和要求:
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合法员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该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佐证),且确保能长期驻校。
2.2食堂建设周期:2021年7月1日可进入现场施工,建设周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协商为准。
★中标人须在2021年8月25日前完成整体装修改造(包括设施、设备、室内外装修等等),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提供承诺书)
2.2.1为改善就餐环境,中标人须对学生食堂进行必要的改造。改造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该食堂总体定位为“智慧+文化”食堂,改造时必须考虑原有房屋结构和年限,不得破坏原有的承重结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改造方案必须通过采购人同意后,方能实施。食堂内厨布局与设施要求符合《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鄂食药监文〔2015〕37号)等文件以及标准化食堂的规定,符合明厨亮灶的工程要求。工程实施中每完成一个阶段的工作,都需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实施。改造的布局符合高校食堂的环境特色,具有鲜明的高校文化氛围,能提供师生学习、举办小型会议的环境与硬件条件,为学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中标人需确保施工过程安全,不扰民,建筑垃圾按要求清运出校,不与工程承建方产生任何纠纷,如出现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并妥善处理,采购人不负责任,并不得损害采购人利益。
★中标人履行合同期间,如采购人提出在不增加建设投入资金的情况下,对改造方案进行细化调整或局部变更,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提供承诺书)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对食堂整体改造方案做出详细说明,注明投资明细。食堂建设投资总额不得低于600万,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装修改造设备清单及报价明细(分项报价中体现)。最高投入金额不限,但必须接受后期第三方审计。审计单位由采购人选定。当审计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额时,中标人必须在审计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两者之间差额的两倍补偿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及经营服务期间最后一个月的营业款全部不予支付和结算。(提供承诺书)
2.2.2投标人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器具配置合理、规范,规范用水、用电、用气,确保符合消防部门的要求并通过消防检查。中标人不得将食堂整体转包或分包,如有违反,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务或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与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无关。中标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学校仅提供经营场所,不对在校生人数和学生就餐人数做出承诺。
2.2.3投标人须配置油烟分离、油水分离设备,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2.2.4投标人须配置洗消设备、快检室、冻库、空调及新风系统。
2.2.5投标人须配置无线网络、可联网高清监控及音响系统。
★2.2.6投标人须配置智慧食堂相关的软硬件(不包括网络订餐),必须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投标人应现场展示预期效果并演示相关软件,就如何实现“智慧+文化”的理念进行说明)。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相关软件接受采购人信息化办公室对接管理并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采购人不付任何费用。(提供与其他软件公司达成的战略协议,承诺在服务期内无条件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承诺书)
2.3投标人必须无条件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法律法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等重要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整改,如有相应的经济惩罚,应及时缴纳,否则采购人有权从营业款中直接扣除。
★2.4投标人必须坚持高校食堂“三服务、二育人”的办伙宗旨及高校食堂的“公益性”原则,无条件承担公益性伙食任务。所售商品必须明码实价,保证商品销售价格低于同期周边社会商业网点同类商品销售价格的10%。伙食结构与售价参照《高等学校学生食堂伙食结构及成本核算指导意见》(中高学后伙〔2012〕2号)执行。(提供承诺书)
2.5投标人各项管理制度齐全、规范、合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物资管理、工作规范、企业文化等),有严格的食品卫生及安全管理制度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及食品留样制度,有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鼓励采用数字化、智慧化等先进的管理手段。学校对中标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 损害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2.6食堂日常运行过程使用的所有物资、设备由中标人采购(米、面、油、干货、调料、低耗、用具等),中标人所选定的物资、设备供应商的资质须经采购人审核,且供货物资、设备的质量和安全须接受采购人监管,但供货物资、设备的价格及结算由中标人管理并负责,中标人须确保不与物资、设备供应商产生任何纠纷,如出现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并妥善处理,采购人不负责任。如后期采购人须统一原材料采购时,中标人须承诺无条件配合。(提供承诺书)
★2.7中标人须在约定的经营品种范围内自主经营。该食堂大伙必须为中标人自营,档口主体为中标人自营,如果食堂档口采取品牌合作(必须为知名品牌)经营方式,须经采购人审批(品种必须多元化、差异化,包含全国各地风味甚至异国风味)。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伙食质量、饭菜价格及品种进行监督,经营品种及价格由采购人职能部门书面审核认可后方能执行。(提供承诺书)
★2.8中标人必须依法依规用工。中标人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须公示于市场监督局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牌),上岗前要经过系统的饮食行业安全知识培训。中标人所聘员工的安全、住宿、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人负责。卫生检疫、安全检测、员工体检等费用由中标人自理。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承诺书)
2.9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统一采用学校校园一卡通和指定的支付宝账户进行结算,不得收取现金,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每月初中标人按约定比例上缴上月成本分担费后,采购人将上月营业额一次性转账至中标人指定账户,结算周期为月结。
★2.10投标人在中标后一年内取得以中标食堂地址为营业地址的相关营业执照。(提供承诺书)
2.11食堂经营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执行),按表据实按月结算。
2.12中标人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食堂设施、设备、装修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13投标人应熟悉了解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学生生活规律,认知高等学校餐饮服务的公益性、保障性、时效性、阶段性等特征,注重社会效益,履行服务育人职责。
3.退出机制
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1.1中标人利用经营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经营方式有损学校“服务育人”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3.1.2经核实,中标人实际运营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3.1.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搭建附属设施或损坏房屋的;
3.1.4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擅自更改和增加经营范围,提高商品售价,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1.5发生一般及一般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1.6中标人经营服务范围内无经营行业规定的相关证照的或在第三方专业机构测评中多次评为C级及以下等级;
3.1.7每年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师生满意度测评,综合满意度低于80%(不含)的;
3.1.8利用经营场地存放危险品,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责任事故的;
3.1.9除不可抗力外,停止或威胁停止提供餐饮服务的;
3.1.10不按规定方式收取营业款,如私收现金或其他非约定渠道收费等,屡教不改的;
3.1.11所售商品价格高于同期周边社会商业网点同类商品销售价格且拒不更改的;
3.1.12因饭菜质量价格、食品卫生等企业自身原因引起学生罢餐等群体性事件的;
3.1.13有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行为的。
3.2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3.2.1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中标人须在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场。如不按期退场,履约保证金全款及经营期间最后一个月的营业款全部不予支付和结算。所有滞留物品从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起超过7个工作日的,学校有权全部按废弃物进行处置,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凡出现校闹、剧烈争执的一律报公安机关处理,且学校保留进一步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提供承诺书)
3.2.2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中标人投入的所有不可移动的(指没有使用任何固定手段固定的)设施、设备及全部装修、全部软件以及与软件配套的硬件在退场时须无偿无条件的以现状移交给学校,并保证移交的设施、设备、装修状态良好,无恶意损坏。中标人不得要求学校回购其余设施、设备,移走时不得对原有设施、设备、装修造成损坏,如有损坏将按损坏和修复情况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提供承诺书)
3.2.3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如无违反合同中约定的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的,采购人须在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商务要求
1.违约责任:
1.1所有拟派服务人员及设备均需按照招标文件指标要求及投标响应情况进行检查核对后方可签订合同,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对其进行验收;同时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双倍罚款或取消合同。
1.2若非采购人原因,中标人逾期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为每天1000.00元人民币,但其最终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
1.3因中标人原因服务质量及诚信要求达不到约定的标准,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2.付款要求:采购人按月营业额提点的办法核算收取成本分担费。成本分担费提取的办法:每月的营业额提点=上月营业额×提点比例5%,提点须按月结支付给采购人。具体如下表:
区域(建筑面积、平米) |
区域 |
每月营业额提点比例 |
最低食堂建设投入资金 |
东三食堂 一楼(2160) |
东区 |
5% |
60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最低食堂建设投入资金即作无效标处理。 |
东三食堂 二楼(2160) |
3.履约保证金:陆拾万元整。签订采购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提交。返还时间及返还方式:由采购人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待投标人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及义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4.其它:其他未尽事宜由中标人和采购人按合同进行约定。
注:
(1)资格审查因素等证明材料须提供网上查询页及查询方式以供评标委员会核查,投标文件正本内附相关证书真彩扫描件。
(2)如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项目实施及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启用澄清程序,有权要求投标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出具投标报价的合理分析,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该投标人以异常报价投标,有权将其报价作无效处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评标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7〕210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书,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1.3 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二、评标程序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
2.1 资格性审查
2.1.1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认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2.1.2 对于资格性审查未通过,或资格性审查结束后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程序。
2.2 符合性审查
2.2.1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认其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符合性检查表》。 对于符合性审查未通过,或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比较和评价程序。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 投标报价的修正(如有)
2.4.1 依据第四章《评分细则》 3.1.4款执行。
2.4.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竞标。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5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中规定的评标细则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分细则》。
2.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1 对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
2.6.1.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2.6.1.2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3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高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如报价也相同,则技术评分高的排名优先,如技术评分也相同,则由评委表决产生名次。
2.7 编写评标报告
2.7.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7.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7.3 评标争议的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三、评标办法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