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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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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校园超市出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商业大学校园超市出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6月01日 11:58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商业大学校园超市出租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采购单位天津商业大学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1年06月01日 11: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06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报名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19号中保财信大厦四层406-407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7321160
采购单位天津商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冯老师,022-26651998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19号中保财信大厦四层406-4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老师,022-27321160
附件:
附件1SXGP-2021-016天津商业大学校园超市出租服务项目(公开)6.1定稿.pdf

项目概况 天津商业大学校园超市出租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P-2021-016

项目名称:天津商业大学校园超市出租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主要标的名称及招标范围:

第一包:超市1

(1)2号综合服务楼(原品佳餐厅、农行、超市),出租面积267.88平方米。

(2)1号综合服务楼(学生浴室),出租面积167.63平方米。

(3)1号综合服务楼(学生浴室),出租面积55.44平方米。

第二包:超市2

(1)第三学生食堂(南一食堂),出租面积735.51平方米。

(2)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出租面积65.96平方米。

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租赁起始日、终止日及租金起算日按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须与所投包号相关)。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6.依据津教委[2014]67号和津教委办[2018]8号文件,投标人须为“2018年至2021年天津市高校校园自选超市资质入围项目”的入围单位,提供“2018 年至2021 年天津市高校校园自选超市资质入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1日 至 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报名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19号中保财信大厦四层406-4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的方式:网上报名,请供应商发送邮件至我公司邮箱:shouxingp@163.com,邮件标题为: 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我公司将回传报名须知。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代理机构(022-27321160);(2)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商业大学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联系方式:冯老师,022-26651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19号中保财信大厦四层406-407室

联系方式:王老师,022-27321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022-27321160

1 天津商业大学校园超市出租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XGP-2021-016) 采 购 单 位: 天津商业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3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 8 一、项目内容 ........................................................ 8 二、投标人实施能力 .................................................. 8 三、技术要求 ........................................................ 8 四、商务要求 ........................................................ 8 五、招投标程序 ..................................................... 10 六、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投标人的产生办法 ............................. 11 七、其他注意事项 ................................................... 16 八、项目需求书 ..................................................... 18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 31 一、说明 ........................................................... 31 二、招标文件说明 ................................................... 32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 3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35 五、开标和评标 ..................................................... 36 六、授予合同 ....................................................... 39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 42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 44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49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商业大学委托,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 天津商业大学校园超市出租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商业大学校园超市出租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XGP-2021-016 二、项目内容 1.主要标的名称及招标范围: 第一包:超市 1 (1)2 号综合服务楼(原品佳餐厅、农行、超市),出租面积 267.88 平方 米。 (2)1 号综合服务楼(学生浴室),出租面积 167.63 平方米。 (3)1 号综合服务楼(学生浴室),出租面积 55.44 平方米。 第二包:超市 2 (1)第三学生食堂(南一食堂),出租面积 735.51 平方米。 (2)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出租面积 65.96 平方米。 2.出租期限:三年,租赁起始日、终止日及租金起算日按最终签署的租赁 合同约定为准。 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4.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每包的房屋租金最低限价为 3.1 元/平米/天(此价格不含能源水、 电、采暖等费用,每年按 365 天计算),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此限价。由中标人向 招标人缴纳租金。 四、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 须与所投包号相关)。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4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 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 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近 3 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 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依据津教委[2014]67 号和津教委办[2018]8 号文件,投标人须为“2018 年至 2021 年天津市高校校园自选超市资质入围项目”的入围单位,提供“2018 年至 2021 年天津市高校校园自选超市资质入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 7.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 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 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 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售价及保证金的收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8 日, 每日上午 09:00--下午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线上报名,请供应商发送邮件至我公司邮箱: shouxingp@163.com,邮件标题为:“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我公司将回传 报名须知。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代理机构(022-27321160)。 3.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 用概不退还)。 4.本项目收取保证金: 第一包: 7000 元整 第二包:10000 元整 5 (投标人最迟应在 2021年 6月 21日 16:00前以支票或电汇等方式将投标 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至截止时间如支票出现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缴纳投标保证 金处理。) 注:(1)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用途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2)支票填写要求:支票须规范清楚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密码、行号、 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用途等各项,否则影响到账时间,后果自负。支票 填写方式为机打、手填,只能有一种方式。 5.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工行华苑支行 行号:102110001001 账号:0302017119300296577 名称: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1 年 6 月 22 日上午 09:00-09:30,09:30 截 止收取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1年 6月 22日上午 9:30 3.开标地点: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 19 号中 保财信大厦四层 406-407室)。 4.本项目由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项目情况统一宣讲。 具体要求如下: (1)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3)采购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 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采购人、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 负责。 6 各投标人根据现场勘查情况,自行统计、计算服务内容需求,由于统计、 计算遗漏或缺陷引起的任何项目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完全承担。项目 投标阶段学校不提供相关技术、图纸资料。 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21年 6月 10 日上午 10:00 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 409 号天津商业大学(新东门安 检登记处)。 现场踏勘联系人:张扬,联系电话:13752431250 报名供应商须在 2021 年 6 月 9 日中午 12:00 前将参加现场踏勘人员的姓 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车牌照号发送至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 (shouxingp@163.com),超时未收到踏勘人员信息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现场踏勘。 踏勘当日来校进行踏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支付宝健康码,健康码须为绿码否 则不准入校,前来踏勘人员须准时到达踏勘集合地点,逾期不候。由于自身原 因迟到、准入学校资料未提供齐全导致不能正常进行现场踏勘的一切后果自行 负责。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老师 2.联系方式:022-27321160 3.邮箱地址:shouxingp@163.com 八、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招标人名称:天津商业大学 2.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 409号 3. 招标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冯老师,022-26651998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 19 号中保财信大厦四层 406- 407室 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7321160 十、其他事项: 7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 根 据 开 标 当 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行政处罚、黑名 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注:如无 处罚期限,则时限按开标当日前三年计算),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 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十一、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 2021年 6月 1日 8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商业大学校园超市出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产品应符合国 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天津商业大学校园超市出租服务项目 二、投标人实施能力 详见“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具体要求,须完全按照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 施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三、技术要求 1. 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2. 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符合国家地方管理 部门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满足相关管理部门对成果审核的要求。交付使 用时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 员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 4. 投标人提供产品及服务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取,并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过 程中免受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起诉。若出现相关纠纷等 法律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人在以往类似项目中,没有负面记录、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租金单价、每年租金及三年租金总计。招标人 提供实施场地,投标人须每年向招标人缴纳租金,报价一览表报价最低 3.1 元/ 平米/天(每年按 365 天计算),报价分项一览表租金的报价最低 3.1 元/平米/ 天。 (3)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充分考虑所有不可预见的情况。该报价在合同履行 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行业标准、材料人工单价等)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 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费用后慎重确定有竞争性的投标报价。项目实施 9 过程中如需要其他资源,在方案中没有说明的,实施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 承担。 (4)投标人报价评标现场若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投标人 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 3.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详细的服务方案。 (2)其他服务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4.服务期限要求: (1)租赁期:三年,租赁起始日、终止日及租金起算日按最终签署的租赁 合同约定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天津商业大学校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5.付款方式: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向招标人以对公账户转账形式交清当年租金, 剩余两年租金在新的一年租期开始前一个月内交清下一年度租金(特殊情况以 合同为准)。 6.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60天。 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1)未中标单位可在开标结束后 5个工作日退还投标保证金。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将两份原件交到我单位后凭收据 予以退还(以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退还)。 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9.其他要求: (1)营业收费方式:校园超市实行统一管理,并与现有校园一卡通对接, 按校方规定的校园一卡进行电子消费。 (2)营业款结算方式:经营企业当月营业款于次月 20日进行结算。 (3)结算方式具体规定以合同为准。 10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5)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6)签订合同后 7日内以校园地址办理营业执照,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 投标人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执行。 五、招投标程序 1.参加人员及要求: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须携带以下资料,在资 质审查时未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的,将视为无效投标。除资质原件退回,其他资 料全部予以留存。 序号 证件要求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 立企业法人资格且经营 范围须与所投包号相 关) 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 料 (1)2019 年或 2020 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 投标文件内; (2)开标前近 3 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 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 注:以上两项提供任一项即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当日前 1 个月的依法 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 投标文件内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开标当日前 1 个月的依法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 章附于投标文件内 4 无重大违法记录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 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于投标文件 内 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 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 文件内 11 6 依据津教委[2014]67 号 和津教委办[2018]8 号 文 件 , 投 标 人 须 为 “2018 年至 2021 年天 津市高校校园自选超市 资质入围项目”的入围 单位,提供“2018 年至 2021 年天津市高校校园 自选超市资质入围项 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 件加盖公章 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内 7 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由法定代 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附于投标文件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 标 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附于投标文件内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原件(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于投标文件内 2.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发送邮件至我公司邮箱:shouxingp@163.com, 邮件标题为:“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我公司将回传报名须知。投标人按 照须知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回传报名资料并付款成功后,将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 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代理机构(022-27321160)。 3.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到天津市首信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审查。 六、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投标人的产生办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地对每 个投标人分别评出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将商务与技术两项得分与其价格分相 加,得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评委会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给招标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3.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 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方可进入评标打分阶段,否 12 则为无效标。 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 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 下原则处理: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 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自行选 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7.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对所有投标人的 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主要评标因素如下: 第一部分 价格(10 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低于采购预算的投标 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且报价最高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10分 第二部分 客观分(15分) 分值 1 投标人实施 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与本项目内容相当的业绩, 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且 A、B两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 认定加分。(每个业绩 1分,最多 5分) A. 合同原件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期 5分 13 限(合同起始日期为 2016年 1 月 1日或以后) B. 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的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 件。 评价在天津市自营连锁超市数量,以投标人提供的带有经营场地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租赁场地合同复印件为依据: (1)自营连锁超市经营场地面积≧700平方米达到 40 家得:10分 (2)200≦自营连锁超市经营场地面积<700平方米达到 50家 得: 6分 (3)自营连锁超市经营场地面积<200平米:2分 (4)其他: 0分 10分 第三部分 主观分(75分) 分值 1 技术要求响 应性评价 (1)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 5分; (2)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或未做应答的,每条扣 1分, 最低 0分 5分 2 对本项目的 理解及项目 管理服务方 案概述 (1)针对承租项目有先进超前的经营理念、经营目标,有完善的日 常管理制度,确保经营过程守法合规。方案符合校园文化和校园环 境,方案优于项目需求书的具体要求,服务方案完整,具有较强针 对性和可实施性:10分 (2)针对承租项目有明确的经营理念、经营目标,有完善的日常管 理制度,确保经营过程守法合规,方案比较符合校园文化和校园环 境,方案与项目需求书具体要求一致,服务方案完整,具有针对性 和可实施性:6分 (3)针对承租项目经营理念、经营目标定位一般,日常管理制度不 完善。方案不符合校园文化和校园环境,方案与项目需求书具体要 求有差距,服务方案不完整,不具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2分 (4)其他:0分 10分 3 组织架构设 置及人员配 备 (1)组织架构设置合理,人员配备有详细方案,有明确的岗位职 责,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优于项目需求书的具体要求:10分 (2)组织架构设置较为合理,人员配备有详细方案,有明确的岗位 10分 14 职责,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与项目需求书的具体要求一致:7分 (3)组织架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配备有方案,有岗位职责,从业人 员持证上岗,与项目需求书的具体要求有差距:4分 (4)未提供:0分 4 服务承诺评 价 (1)服务承诺全面具体,优于项目需求书的具体要求:10 分 (2)服务承诺具体,与项目需求书的具体要求一致:7 分 (3)服务承诺不够具体,与项目需求书的具体要求有差距:4 分 (4)未提供:0分 10分 5 安全操作规 范方案评价 针对投标人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管理方案齐全,具有食品保存、 存放等实操方案)、消防安全等操作规范进行评价: (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项目在经营过程中的操作规范有明确规 定,科学、合理、适用、安全有效:10分 (2)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项目在经营过程中的操作规范有明确规 定,科学、合理、适用、安全、有效性一般:7分 (3)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项目在经营过程中的操作规范表达不清, 科学、合理、适用、安全、有效性差:4分 (4)未提供安全操作规范方案或不能满足需求:0 分 10分 6 食品品质控 制方案评价 (1)为了确保食品品质,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冷链、运输、贮存、销 售方案具有可行性优于项目需求得: 10分 (2)为了确保食品品质,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冷链、运输、贮存、销 售方案具有可行性且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得: 6分 (3)为了确保食品品质,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冷链、运输、贮存、销 售方案不具有可行性不能符合项目需求得: 2分 (4)其他得: 0分 10分 7 安全应急预 案评价 (1)投标人对经营场所火灾、火险、地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 治安事件、食物中毒制定了相应安全生产经营准则及规章管理制 度,有必要的防范措施、消防预案、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具有科学 性、可行性、实效性:10分 (2)投标人对经营场所火灾、火险、地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 10分 15 治安事件、食物中毒有基本的预案,制定了相应安全生产经营准则 及规章管理制度,有必要的防范措施、消防预案、应急疏散预案:7 分 (3)投标人对经营场所火灾、火险、地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 治安事件、食物中毒预案较差,制定了相应安全生产经营准则及规 章管理制度,有必要的防范措施,消防预案、应急疏散预案有效性 差:4分 (4)未提供:0分 8 投诉流程、 满意度调查 制度评价 (1)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5 分 (2)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3 分 (3)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1 分 (4)未提供:0分 5分 9 特色优势增 值服务方案 (1)针对校内实际消费群体,制定价格优惠方案,方案内促销范围 广,促销比例大,促销频率高,有丰富的优惠活动得: 5 分 (2)针对校内实际消费群体,制定价格优惠方案,方案内促销范围 一般,促销比例一般,促销频率一般,有优惠活动得: 3 分 (3)针对校内实际消费群体,制定价格优惠方案,方案内促销范围 小,促销比例少,促销频率低,优惠活动少得: 1 分 (4)其他:0 分 5分 合计 100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质量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扣分,每项减 1 分, 最多减 5分: 1.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 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2.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 情形的; 3.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开标一览表与开标分项一览表内容不 一致、点对点应答表与技术资料内容不一致、投标文件内容与官方网站、彩页 等公开发表的资料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16 4.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无目录、页码不连续;页码与目录不符的。 5.投标文件不完整或者缺页的。 第五部分 其他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若有补充文 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盖上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为: shouxingp@163.com 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 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和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的编制顺序 参见“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中标服务费 第一包:7000 元整 第二包:10000 元整 4.其他 (1)开标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 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评标委 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服务方案说明情况进行审查并在综合评分时予以考虑。 (3)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将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公司备案的;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 约的; 4)其它经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认定应当公布的情况。 17 (4)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采 购活动的资格。 (5)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 秩序,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 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 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7)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8)投标文件一旦进入评审阶段,中标单位及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全部留 存,概不退还。 18 八、项目需求书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商业经营活动,满足师生生活服务需求。天津商业大学 后勤管理处对校内超市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服务期限 承租期三年,租赁起始日、终止日及租金起算日按最终签署的租赁合同约 定为准。合同期间禁止转租、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造成双方损失, 均由承租单位承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二)服务要求 ★(1)投标人如中标,须向校方提交经营服务项目承诺书。承诺书包括履行 服务价格、收费系统、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对店内工作人员违反工作制度的处 罚标准、营业时间(营业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人员组织架构、从业人员相关 技术证书、服务项目操作规范及配合学校日常管理的承诺(投标人须提供书面 承诺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独自经营,不得将租赁物以任何形似转租其他第三方,不 得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联营、合作经营、承包经营或委托经营等。不得在出租 地点经营中标项目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以外的其它项目(投标人如中标须提供 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三)技术要求 1.商品质量要求 (1)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销食 品质量。 (2)经营企业不得出售无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 等内容的商品,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经营企业负 全部责任。 (3)经营企业需建立购销登记、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伪劣产品清退以及 食品安全等制度,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商品价格要求 19 (1)商品的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超市商品售价 要符合市场价格,定价不得高于该超市在学校周边大卖场同品牌、同规格商品, 不得恶意提高价格。 (2)上架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一货一签, 摆放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换。 (3)商品标签的主要内容包括品名、货号、规格、等级、计量单位、零售 价格。 (4)某一商品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 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 (5)针对校园消费群体的特殊性,加大应季商品、热销商品的促销力度和 促销频次。 3.商品贮存要求 (1)冷冻冷藏类商品销售时应在冷冻柜、冷藏柜中陈列。冷冻柜温度须- 12℃以下,冷藏柜温度须 0℃-8℃,并有专项记录。 (2)注意冷冻柜及冷藏柜的整体卫生,冷冻柜应定期除霜并有相关记录。 (3)库存的商品应隔墙离地,隔墙离地距离在 10cm以上。 (4)转基因食品销售时应有相应标识或专区陈列。 (5)清真食品应单独陈列,并由专人销售。 4.商品冷链配送要求 (1)经营企业配货车辆需采用封闭厢式货车。 (2)经营企业配货车辆进入校园需遵守校内相关法规,优先保障师生通行 顺畅及人身安全。 (3)低温食品(冷食、奶制品、面包制品等)在食品冷链、运输、贮存、 销售的过程中有专人记录温度,需按食品标签标示的保存温度存放,同时确保 相应的冷冻(藏)设备的正常运转,以确保食品品质。 (4)经营企业应有统一的配货中心,商品要集中采购、集中管理、集中贮 藏、集中配送。 5.卫生要求 (1)经营企业应努力营造整洁有序、舒适宜人的购物环境。 (2)水果店内用具、操作台及设备应定期清洗清洁并有相关记录,操作台 20 上禁止摆放私人物品 (3)室内严禁吸烟。 (4)不得随意在墙面污损、张贴。 (5)门前三包,经营企业应随时进行垃圾清理,店内外均保持洁净,周围 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杂物。 (6)定期对门店内外进行全面消毒、并进行灭蚊、灭蝇、灭虫、灭鼠工作, 卖场及商品存储区在无人通过时应密闭或设立不低于 50CM活动防鼠板。 (7)经营企业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并有随时清洁的良好工作习惯,随时 注意引导顾客配合环境维护工作。 6.安全要求 (1)经营企业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并 对消防安全负全部责任。 (2)经营企业需与学校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及安全生产协议书,落实安全 责任。 (3)营业时间要保障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 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两侧 1 米范围内不得 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门外 1.4 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门槛等妨碍 疏散的杂物。 (4)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过墙线路必须穿管保护, 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5)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6)严禁在卖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库房。 (7)按规定设置足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设专人定期检查维修更换并有 相关记录,严禁在消防设施旁堆放杂物,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同时,设置 固定的报警电话。 (8)经营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及体检费用由经 营者承担)。 (9)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员需持证上岗。 (10)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 21 证书,并持证上岗。 (11)停止营业后,要及时断水断电,并专人进行详细的防火检查及相关 记录。 (12)经营企业应在卖场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 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 璃墙以及带电设备等),便于识别。 (四)其他事项 1.校方提供经营场地。 2.校方有偿提供水、电、采暖。水、电、采暖按地方政府价格标准收费; 水、电、采暖收费标准随当地政府调价而相应调整。 3.经营企业在中标后进驻学校时需办理以天津商业大学校区为归属地的营 业执照等证件。 4.经营企业从业人员须具备上岗前相关培训记录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 和管理,定期组织员工培训,严防从业人员违规、违纪和违法现象的发生。 5.经营企业须将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岗位职责公示。 6.经营企业应与员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并按照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缴 纳保险,同时遵守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7.经营企业必须委派本单位的负责人来担任经营项目经理(本科学历及以 上、相关从业经验三年及以上,同时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并得到校方认可。双 方认可的经营者(经理)不得中途换人,如确需换人必须得到校方同意,否则 视为经营者单方面违约;对于不能胜任校内工作的经营者(经理),校方有权提 出更换。经营者必须以经营企业的法定名称作为超市的标识(标识经校方同意 后由经营企业制作并承担此费用)。 8.经营企业必须按照营业执照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分包转包, 不得向学生出售烟酒,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出门经营(临时活动经批 准除外),不得经营自制饮品、饭菜等食堂项目。 9.为信守承诺,防范风险,确保区域正常运行,如发现经营企业存在转租 转包、外借资质中标或随意停止校园运行等情况,校方有权责令经营企业停业 整顿,造成严重影响的校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0.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学校有权解除出租合同,因此造成损失的, 22 由承租方赔偿: (1)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者故意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擅自改变承租房屋使用性质的。 (4)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承租房屋及建筑物的。 (5)拖欠租金 6个月以上的。 (6)生产、存储、经营污染物或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 (7)未经学校书面授权,经营企业不得通过任何媒介发布涉及学校项目的 相关信息,或提供信息于第三方使用并收取费用。 (8)其他违反房屋承租合同情形的。 11.经营企业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租金,延期支付超过 20 天,校方有权 令经营企业停业,补缴租金并得到校方同意后,方可恢复营业。停业期间造成 的损失由经营企业自行承担。 12.经营企业租赁合同因期满、学校教学安排、上级要求或不可抗力条款而 终止,经营方均应在学校公告终止通知后的 10 天内无条件、完好地将房屋及设 施交还学校。 13.经营企业在服务期限内,在约定的经营范围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无 论盈亏不影响依约向学校交纳相关费用。 14.经营企业正常退出或非正常退出后,均自身承担其在校经营期间的盈亏, 并不得以经营场所的装修、设备设施购置等为由索要补偿,不得向学校移交积 压商品冲抵欠款。 15.经营企业营业时间以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毕业季, 迎新等可延长营业时间)。寒暑假期间按照学校假期公布的营业时间为准。 16.经营企业必须无条件接受国家卫生监督部门、学校相关部门对环境卫生、 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经营范围、经营时间、服务态度及商品价格等方面的检 查、监督。对所查出问题及其他责任事故,由经营企业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17.经营企业对火灾、火险、地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治安事件有应对 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安全生产经营准则及规章管理制度、方案、意外 伤害防范措施、消防预案、应急疏散预案。 18.经营企业针对经营过程因各种因素引发的事件,要有一定的责任承担能 23 力,要有明确的处理措施,要配合学校承担相应的安全稳定责任。 19.经营企业聘用工作人员的用工风险及用工安全由经营企业自行承担。 20.经营企业对顾客在店内受伤、突发疾病、顾客与员工、顾客之间的纠纷 等情况要提供处理方案,对顾客投诉要求赔偿或诉讼要有相应的解决方案。经 营企业须在经营场内明示投诉方式,明确投诉流程,并定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 查,并及时从多种渠道回复顾客建议及意见。 21.经营企业针对承租项目应当具有根据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等管理规定和 标准,有明确的经营理念、经营目标,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室内外装修方案 要符合校园文化和校园环境,确保经营过程守法合规的管理制度。 22.超市内保洁、垃圾清运、安全保卫等工作由经营者自行承担,同时接受 管理方检查、监督。 23.经营方在期约时间内对场地墙体、电路等损坏由经营方负责维修。 2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校园自选超市经营 活动管理办法(见附件)。 注:1.标注“★”为实质性技术需求,不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24 附件一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8 年至 2021 年天津市高校校园自选超市资格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17-D-0650)中标结果公告 受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 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8 年至 2021 年天津市高校校园自选超市 资格入围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2018 年至 2021 年天津市高校校园自选超市资 格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7-D-0650 二、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天津劝宝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关大街 85号 2.中标供应商名称:天津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六路 78号 B-305-1室 3.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 30号院 3号楼 8层 8039房间 4.中标供应商名称:柒一拾壹(天津)商业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荣业大街 179号乙底商 5.中标供应商名称: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江苏)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江苏金湖人民路 73号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尹玉华、蔡艳萍、吕奕男、王金安、王峥(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娟 2.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5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管理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路 50 号 3.采购人联系电话:王洪福,***-********查看详情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 7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 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 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 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无。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十、招标文件公告:见附件 2017年 12月 19日 26 附件二 天津市高等学校校园自选超市经营 活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等学校校园自选超市的经营活动,提高对我市高校校 园商贸活动的管理水平,市教委依据相关规定,特制订《天津市高等学校校园 自选超市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经市教委第十二次主任 办公会审议通过。 中文名 天津市高等学校校园自选超市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发布文号 津教委〔2014〕67 号 类 型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发布机构 天津市教育局 目录 1. 1 内容 2. 2 条例 3. ? 第一章 总 则 1. ? 第二章 经营管理 2. ? 第三章 日常管理 3. ? 第四章 违规处理及退出 1. ? 第五章 附 则 27 内容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津教委〔2014〕67 号 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高等学校校园自选超市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等学校校园自选超市的经营活动,提高对我市高校校 园商贸活动的管理水平,市教委依据相关规定,特制订《天津市高等学校校园 自选超市经营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经市教委第十二次主任 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1] 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校园自选超市经营活 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创建和谐文明校园,根据《高 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国家教委 1990 第 13 号令)文件精神,结合天 津市高校校园自选超市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自选超市经营活动包括学校自营和引进有资质超市来校直接经 营两种方式。学校自营是指学校利用自有房产,进行商品自选销售,为师生提 供服务的活动;引进有资质超市来校直接经营是指经营者租用学校房产为经营 场所,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开展自选商品销售,为师生提供服务的商业经营行 为。 第三条 校内所有自选超市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学校的各 项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影响社会稳定及校园秩序, 不得销售黄色淫秽、反动、封建迷信等制品,不得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和假冒伪 劣商品,不得出售香烟、白酒以及自制食品,不得违法违规进行经营活动,不 得影响校园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不得有碍校园环境观瞻。 第四条 在校内新增设自选超市经营网点,必须与学校建筑布局相协调,遵 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生活、保护环境的原则。 28 第二章 经营管理 第五条 校园自选超市经营项目以及一切与之相配套的管理措施,必须坚持 “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生活、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则。避免影响师生日 常工作学习生活,维护校园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六条 校园内自选超市经营活动的经营、管理与监督,学校要统一归口管 理,学校承担相应监管责任。校园自选超市采取自营或引进有资质超市来校直 接经营的方式,须由学校批准。 第七条 自选超市采取自营方式,学校须承担所有连带责任。自营自选超市 应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安全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 证照,经营资金由学校自筹投入,自营自选超市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应 由学校在职员工担任。 第八条 自选超市采取引进有资质超市来校直接经营方式,要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择承包经营者,公开招标应由学校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第九条 学校与中标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签订《高校校园自选超市经营合同 书》,承租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就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达成一致(原则上不低于三个月租金)。 第十条 企业必须采用直营连锁店的模式在校内经营,不得采取加盟、转包、 分包的形式,直营连锁店法定代表人必须和本地区其他超市的法定代表人一致。 第十一条 经营校园自选超市要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 包括《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安全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 第十二条 对于经营面积小于等于 200m2 的校园自选超市经营权出租,企 业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为: (一)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 3 年(含)以上超市经营经历,具有 ISO9000 质量体系认证,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经年检合格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等,采用直营连锁店模式在学校经 营; (二)总部在天津市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300 万元;总部在其他地区的, 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500 万元; (三)须同时在本市经营有 20 家(含)及以上的便利超市,实行统一管理、统 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核算和统一形象; (四)上一年度总销售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五)直营自选超市实行电子消费,销售终端须与中标经营者总部进行连接, 并与现有校园一卡通对接。 第十三条 对于经营面积大于 200m2 的校园自选超市经营权出租,企业必 须满足的最低要求为: 29 (一)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 5 年(含)以上超市经营经历,具有 ISO9000 系列认证,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经年检合格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等,采用直营店模式在学校经营; (二)总部在天津市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600 万元;总部在其他地区的, 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800 万元; (三)须同时在本市经营有 30 家(含)及以上的便利超市,实行统一管理、统 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核算和统一形象; (四)上一年度总销售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 (五)直营自选超市实行电子消费,销售终端须与中标经营者总部进行连接, 并与现有校园一卡通对接。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校园自选超市必须在合同约定的场所内经营,禁止在经营场所外 摆摊设点,严禁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各种标牌、标志必须规范,严禁乱贴乱 画;不准使用高音喇叭;及时清理店内外的环境卫生,主动维护店内及周边的 治安、交通秩序;晚间营业结束时间不得超过学生公寓熄灯时间。 第十五条 校园自选超市须设置明确的安全逃生通道、按标准配备相应的灭 火器材等安防设施,须安装防盗报警和电视监控设备,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 生。企业不得改变承租经营场所的房屋结构,不得私接水电,不得使用违禁电 器,违者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企业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定期组织员工培训,严防从业人员违规、违纪和违法现象的发生。 第十六条 校园自选超市引进企业须向属地公安部门和学校保卫部门提交经 营许可证、务工人员登记表、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件等有关证件材料备案,并 接受学校消防、治安管理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章 违规处理及退出 第十七条 校园自选超市经营违反本办法的,学校要按照经营合同进行处理, 责令其停止违规经营活动。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合同,限期离开校园,合同保证 金将不予归还。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 企业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解除合同,视为 非正常情况退出: (一)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已签订的合同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 不力,经营管理混乱,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校方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 限期整改不力的; 30 (二)消防等安全设施配备不全,或损坏严重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后 果严重的; (三)对建筑物主体结构进行非法拆改的; (四)掺杂使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无证、过期、有害商品,且造成严重 后果的; (五)未按合同经营范围经营,经学校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 (六)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分包经营行为的; (七)其它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九条 凡被学校取消其经营资格的企业,学校应及时向市教委备案,凡 被学校取消经营资格的企业,3 年内不得进入天津市高校校园经营市场。 第二十条 合同期满,学校重新进行公开招标。企业选择自动退出或参与新 一轮招投标未能中标,为正常退出。 第二十一条 企业正常退出或非正常退出后,均自身承担其在校经营期间的 盈亏,并不得以经营场所的装修、设备设施购置等为由索要补偿。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天津市普通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学院。 第二十三条 对于目前我市高校已有的校园超市,经营范围与日常管理要按 照本办法进行整改。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1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服务的招标。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 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及招标 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 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 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 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 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 将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解释依据。 4.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 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 制造商或供应商。 4.2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的规定。 4.3 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 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4.3.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 4.3.2联合体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联合协议。 4.3.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并履约。 5.投标费用 32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 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 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 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 况。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 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 招标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 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回执形式予以确认。 8.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投 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 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 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 33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 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 和责任。 9.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0.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 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 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质文件:包括第一部分及第二部分中规定的所有文件(相关资料文 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 (2)技术文件:含技术方案、性能说明、点对点应答等内容(相关资料文 件格式参见第六部分); (3)商务文件: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 (4)其他补充文件: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投标人也可以 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12.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 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内容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 不得分项投标。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对所投标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 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 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4.投标货币 34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 标文件的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格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谈判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 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资信证明材料,即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 标文件的一部分。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应使用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 17.2 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17.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 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7.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 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35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18.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60 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 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 需包括资信、技术、商务部分并装订成一本)(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 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页码连续、复印件清晰。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 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9.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 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9.3 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 word 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 (签字盖章除外)。 19.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 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19.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 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 明正本、副本字样; 20.2 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 见下图 36 20.3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 封的信封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 封处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0.4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0.5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 20.1-20.4的规定进 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招标人。 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 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 21 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 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 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9 条和第 20 条的规定 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 投标”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3.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4.资格审查及开标 24.1 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由代理机构辅助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投标的代表应 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4.2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5.评标委员会 2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 37 的三分之二。 25.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 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5.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 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 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 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5.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招标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 的书面评标报告。 26.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 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 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 的要求。 26.2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 据。 26.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 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投标人废标处理: (1)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 金额数额不准确的; (2)投标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 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签字、盖章除外)。 (6)正本和副本没有分开单独包封的。 (7)投标文件数量不满招标文件要求的。 26.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 38 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 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 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 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 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6.6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 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27.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 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 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7.2 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 授权人签署。 27.3 投标人的书面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7.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8.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9.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9.1评标原则 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执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 正当的权益; 39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9.2评标方法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 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 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 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根据项目情况在 招标文件中明确。 30.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0.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 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2 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 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3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 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 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 标情况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30.4 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中标结果,如出现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或者经审 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六、授予合同 31.中标人的产生 31.1招标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1.2招标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人。 32.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 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 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40 33.最终审查 33.1 评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 终审查。 33.2 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 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3.3 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确认中标人,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对下 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3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要求中规定的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 但投标单价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35.取消采购任务 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6.中标通知 36.1 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 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6.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6.3 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 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7.签订合同 37.1 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 人洽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 37.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8.中标决定的撤消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 37 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中标决 定。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重新 组织招标。 39.合同转让 41 39.1 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 明确此类事项。 39.2 合同未经招标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中标人不得转让合同, 转包或分包。 40.合同款项支付方式:中标人直接支付。 42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甲方: 天津商业大学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2021 年 月 日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 19 号中保财信大厦四层 406-407 室)项目 编 号 SXGP-20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服务合同: 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 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 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 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款:¥ 万元 大写:人民币 二、 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附件。 三、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 承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赁面积: 租赁地点: 五、款项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直接支付。 六、违约责任: 详见具体合同细则 七、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 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 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 八、由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甲乙双方直接交涉解 43 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 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 力。 十、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 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持____份,乙方持____份,采购代理机构 持两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44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 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附件 1.服务承诺 附件 2.供应商应答表 经营合同书主要条款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行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等价有偿”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乙方租用甲方房产资源作为经营场所,开 展商业经营行为。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顺序:下列条件应被认为是甲、乙双方全 部合同文件的一部分而进行阅读、理解和执行。构成甲、乙双方全部合同文件 的这几份文件应互为解释,除非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文件应按以下顺序 解释: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附件(含答疑、澄清、补遗文件等) (4)投标文件 第三条 甲方委托 负责本合同实施中具体事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服务。 第四条 乙方指派 XXX 为校园 XXX 店铺负责人,负责店铺的日常经营管 理。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以任何形似转租其他第三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 联营、合作经营、承包经营或委托经营等。不得经营 XXX 服务以外的业务,不 得擅自停业。 第五条 乙方要树立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切 实履行招标承诺,为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45 二、经营标的装修保证金 第六条 甲方所属(以学校实际经营地点为准),面积 XXX m2,出租给乙 方作为直营店经营场所使用,经营类别为 XXX。 装饰情况:毛坯(无装修)。 设备设施详见双方移交明细清单。 第七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XXX 元整,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 交付完成。装修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7 日内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合同 期满,与甲方债权、债务结清后,并返还甲方房屋之日起 30 日内,无息退还押 金。 三、承租期限及相关约定 第八条 承租期限:自 202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021年 月 日前为装修过渡期,不计租金。 第九条 租金按照以下方式收取: 1.租金单价为 XXX元/平米/天,年租金为 XXX元(大写:XXX),自签订合 同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向甲方以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交清当年租金。剩余租金 按年缴纳,在新的一年租期开始前一个月内交清该年度租金。 2.双方财务信息(详见合同)。 3.房屋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采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水电、采暖 费按天津市商业标准执行)。上述费用的缴费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经营范围:按照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中标的经营类别执行, 不得超范围执行。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提供乙方营业用房一处;甲方检查督促乙方的经营活动,维 护师生利益,发现乙方违规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甲方有权制止;合同期满, 甲方收回提供乙方的营业用房,不负责乙方剩余商品和营业用具的处理。 第十二条 甲方对固定资产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场所因自然因素损坏部分 进行修缮或进行必要的改造(因乙方非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则由乙方承担修缮、 改造费用)。 46 第十三条 乙方必须文明、守法经营,确保甲方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不 违规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不设置音响进行广告宣传。经营期所发生的食品卫生 安全事故,车辆运输事故、职工意外伤害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职工社会保险 由乙方承担,如上级管理部门检查中,受到经济处罚,责任由乙方承担。发生 重大安全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且本合同自行解除,同时不 予退还押金,且乙方不得以经营场所的装修、设备设施购置等为由索要补偿。 第十四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当日交还甲方提供的营业用房和物品,缴清所 欠款项,不得向甲方移交积压商品冲抵欠款。 第十五条 乙方要加强对经营人员的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各 类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乙方的经营活动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五、合同的变更、中止、解除 第十七条 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情形: (一)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民 事责任。 1. 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已签订的合同约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 不力,经营管理混乱,不按照相关规定配合校方工作,被相关行政部门处罚且 限期整改不力的; 2. 消防等安全设施配备不全,或损坏严重而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后果 严重的; 3. 对建筑物主体结构进行非法拆改的; 4. 掺杂使假,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无证、过期、有害商品,造成严重后果 的; 5. 未按合同经营范围经营,经甲方规劝,限期整改无效的; 6. 在经营过程中有转租、委托经营等行为的; 7. 其它严重违规、违约行为。 (二)甲方无故停水、停电,给乙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因市政工程检 修和校园工程检修等事前告知除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相应民 事责任。 47 (三)其它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完全无法 履行的,可以提前变更或解除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 责任;变更合同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应及时清点移交资产,结算账目,乙方应于 十日内无条件撤离。乙方经营期间自行添置的设备、器具归乙方所有。 六、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无故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向乙方予以赔偿。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行业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合同第十七条 (一)款(1-7 项)的,除按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违犯刑律的,将由司 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不按规定管理、使用和维护设备设施,造成设备设施损失 或损坏的,按设备设施原值赔偿或修复。 第二十三条 违约条款在自责任确定起 10日内自行支付违约金或于营业结 算款中扣除,违约行为对应的违约条款认定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乙方如不能按时缴纳房租及其他费用,逾期 30 天,甲方可提 前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七、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本合同的附件等, 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报市教委备案壹 份。 48 甲方(公章):天津商业大学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9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电话:(企业电话) 法定代表人: 投标代表人: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50 文件总目录 (需投标人自行编制) 51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52 附件 1 投标书 致: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 号: )的投标邀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 并代表我公司(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招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据此函,投标人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 元(人民币),大写: 。 2.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 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 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 和排他性。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60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 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 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招标人 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 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检查验 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8.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行政 处罚、黑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 前 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3 9.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10.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并承担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签字: 54 附件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材料。 55 附件 2-1 营业执照(或其他) 56 附件 2-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57 附件 2-3-1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58 附件 2-3-2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9 附件 2-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 并作出如下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罚款、警告、限制交易等行政处罚。 60 附件 2-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联 系电话: )在我公司任__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现进行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 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61 附件 2-5(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单位 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职 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 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 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 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62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63 附件 2-6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 并作出如下声明: 我单位承诺此次投标属于非联合体参加,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 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4 附件 2-7 本项目 “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65 附件 3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元 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 备注 1 项 投标总价为三 年租金; 元/天; 元/年 (每年按 365 天计算)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66 附件 4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单位:元 服务名称 数量 总价 备注 1项 总价为 三年租 金(每 年按 365天 计算) 其中 项号 分项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计量单位 价格 备注 1 三年 天 (每年 按 365 天计 算) 2 3 ?? 如我单位在不同包号同时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则我单位选择中标 第 包 注:1. 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总价,须与附件 3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 2. 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 格汇总应等于总价; 67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68 附件 5-1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质性文件) 投标人实施能力(若有) 报价要求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要求 付款方式 注: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69 附件 5-2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 项目需求书(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 序号 采购项 名称 条款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说明 备注 注: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 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 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70 附件 6 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用户单 位名称 项目 内容 实施 地点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项目起止 时间 合同金额 相关证明 材料 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人实施能力的,投标人所列业绩 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71 附件 7 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设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 号 主要设备、工具、耗 材名称 规格型号 购入时间 数 量 备 注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72 附件 8 招标人须向供应商提供的条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 号 设施名称 单 位 数 量 是否有偿 提 供 如有偿提供的说明 备注:凡需招标人提供的设施、房屋、通讯及其他办公设施,应注明免费提供或不免费提 供,如有偿提供,招标人承担多少,供应商承担多少,本表应详细列清。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73 附件 9 整体服务(实施)方案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74 附件 10 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 投 标 人 愿 意 参 与 “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未与其它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招标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招标人提供其 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招标人依 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第五章规定的处罚,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投标价格;(2)服务期;(3)业绩;(4)资质文件; (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5. 我公司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存在串标、围标行为。 6. 我公司如若中标,有因以上所述情况被质疑并经核实确认后,自动放弃 中标资格,并向招标人支付中标金额千分之十的工作损失赔偿金,并依法承担 其他法律责任,同时取消我方参加天津商业大学一切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75 附件 11 标前承诺书 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 投 标 人 愿 意 参 与 “ 项 目 ( 项 目 编 号: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旦我公司中标,将自愿遵守以下几点要求: (1)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交纳相应中标服务费并到天津市首 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2)货物、服务的项目可到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合同范本, 工程项目采用建设部门统一编制的合同文本,与甲方协商合同条款。 (3)合同签订后将原件 2 份,同时携带收据交到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天津市首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查实后将给予退回。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76 附件 12 招标文件“评审因素及评标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方案等。 77 附件 1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投标人简介、相关人员简介等)。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