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20210506(招标文件编号:20210506)
二、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医院食堂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道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80号附13号5栋1单元1-2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43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道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医院食堂服务项目(第二次) | 1、服务方实行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生的债权、债务与医院无关。严禁转包。医院拥有对该食堂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权。 2.服务方须负责医院职工、病员就餐及送餐,以及手术餐、体检送餐、医院另行安排的餐饮。 3.房屋用途为食品加工,销售服务。允许服务方在食堂加工制作工作餐及商务餐、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或租赁给第三方。 4.医院提供的水、电等配套设施,提供食堂的设备设施。 | 1.安全:饭菜必须做到安全、卫生,确保安全无隐患,零事故。 2.供餐:搭配合理、营养均衡。无断餐、米饭断供现象,若计费、份量出现问题或餐饮中出现异物,服务方需按售价双倍赔偿;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供应商证件齐全;如发生食物中毒等意外事故,由服务方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另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品种:饭菜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化,价格要低于现行市场价格,应含盖面食、风味小吃等,按服务对象要求提供小炒和病员特需菜肴。 4.担任本项目的厨师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称1名。并作出承诺,半年更换一次本项目主厨。(提供承诺函) 5.医院由于服务对象和工作环境要求,服务方必须保证全年365天无间断提供餐饮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服务方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配餐、送餐服务,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 6.供餐时间:早餐6:40~9:00;中餐11:00~13:30;晚餐17:00~19:00;以上时间餐厅必须开餐,其余时间由经营单位自行安排。 7.服务方须负责医院手术餐、体检送餐、医院另行安排的餐饮。服务方不得推诿、讲条件或出现差错失误。 8.医院食堂相关设备清单列表。财产清点列表后,提供服务方无偿使用。厨具及餐具等日常损耗,由经营方自行承担补充,确保就餐使用。 9.服务方负责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件,服务方必须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各项工作。(所有人员需持证上岗) 10.医院根据实际用量收取水、电费用。 11.服务方协助业主对食堂的精装修设计。(满足餐饮经营要求) 12.服务方协助业主添置满足厨房正常经营的所有设备(所有设备有由业主承担费用,如在使用过程中设备出现损坏由服务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设备费用)。保证达到正常营业及业主验收要求。 13、服务方需提供餐卡、刷卡服务、管道疏通服务。 | 叁年(合同一年一签)。 | 1. 质检条款: 业主对服务方实行监督,并将按照本磋商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服务方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罚。服务方和业主应建立固定的监督制度。服务方应每月初对上月的工作提交工作报告,并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业主提出的意见和处罚,做出书面的说明和处理情况报告,及在下月的工作中的改善承诺。 2.食品质量要求 (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8)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3.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服务方应提前通知业主,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2)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3)当业主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服务方应在业主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业主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4.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1)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有对用餐人员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5.其他要求: (1)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采购,并应提供定点采购的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指定品牌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产品(提供承诺函)。 (2)服务方的人员应统一着装。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先凤,张刚,刘汉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的有关规定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需求论证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 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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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医院
地址:攀枝花市米易县河熙北路39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13518414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天合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南路37号附12、13号7栋2楼3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13982345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3982345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