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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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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服务中心密胺餐具采购废标公告

招标详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服务中心密胺餐具采购废标公告

2021年06月01日 12:53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服务中心密胺餐具采购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餐具,货物/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塑料制品、半成品及辅料/塑料制品

采购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1年06月01日 12:5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凯、崔嘉林
项目联系电话010-86203830、86203832
采购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82314803
代理机构名称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5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成凯、崔嘉林010-86203830、86203832
附件:
附件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服务中心密胺餐具采购文件-最终版.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CTIETC-HWCG-2104015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服务中心密胺餐具采购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因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82314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35号中都科技大厦516室

联系方式:成凯、崔嘉林010-86203830、86203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凯、崔嘉林

电 话: 010-86203830、86203832

采 购 文 件 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服务 中心密胺餐具采购 项目编号:CTIETC-HWCG-2104015 采购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 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合同格式.............................................................................................................. 23 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36 第五章 评审标准.............................................................................................................. 39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4 2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服务中心密胺餐具采购 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服务中心密胺餐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35 号中都科技大厦 516 室或通过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CTIETC-HWCG-2104015 2. 预算金额:45 万元/年,服务期 2年。 3. 最高限价: 45 万元/年 4.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及服务 地点 招标(采购)需求 密胺餐具 详见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送货时间和数 量以采购人实 际订单要求为 准。 北京航空航 天大学沙河 校区、学院路 校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一食堂、学二食 堂、学三食堂、学四食堂、学五食堂、 学六食堂清真食堂、合一厅及沙河食 堂密胺餐具。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技 术需求书。 5.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年。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 目鼓励开展信用担保,使用信用记录结果,不接受进口产品,扶持中小企业及监 狱企业发展、扶持残疾人就业,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等,具体落实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3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申请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7. 本项目只针对生产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 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35 号中都科技大厦 516 室。 方式:1、电汇邮购购买:潜在供应商将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项 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kknight7@163.com,采购代理机 构收到电子邮件后将《采购文件购买记录表》及汇款信息进行邮件反馈;潜在供应商 汇款完成并将填写好的《采购文件购买记录表》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后视为报名成功。 (如需纸质版采购文件另加收 50 元邮寄费) 2、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 买。采购代理机构发售文件阶段不做任何资格审核,潜在供应商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登记、开具发票的便利即可。 售价:500 元人民币/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5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 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代表出席响应文件开启仪式,疫情期间接受邮寄响应文件,未 参加开启仪式的供应商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柏彦大厦东附楼第二开标室。若采购文件中无特殊要求,则 响应文件请于开启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开启地点。 4 样品递交/接收时间及地点: 2021 年 5 月 28 日上午 08:30-09:30(含现场调试 时间),样品接受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柏彦大厦东附楼第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保障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7 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82314803 采购人业务监督联系人:陈老师、孙老师 联系方式:010-82317861,010-823146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35 号中都科技大厦 516 室 联系方式:成凯、崔嘉林 010-86203830、86203832 电子邮件:ckknight7@163.com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称: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里店支行 账 号:11050110070900000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凯、崔嘉林 电 话:010-86203830、86203832 2021 年 5 月 17 日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 3.2 提供第四章技术需求书中“表 1 货物需求表”中的 1、2、7、16、17、 19、21产品各 1件,共 7件样品。 10.3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及采购范 围并达到质量标准所需要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1.1 采购保证金: 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 12.1 响应有效期:90 日历天(自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算)。 13.1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2.1 本项目是否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或采 购包:?是 ?否 。如是,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整体:45 万元/年 22.3 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为: 无 。 22.4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为:工业。 24.1 成交供应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评标价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排列。 排名最高的前三名供应商依次为该包的成交候选人。 25.1 采购人将按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一名成交人。 30.1 履约保证金:无 6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 1.1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详见采 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所称“采购人”、“用户方”、“甲方”、“买方”等 亦是指采购人,以及享有采购人权利、承担采购人义务的相关单位及 其代表。 1.2 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本次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 购文件中所称 “响应人”、“成交人”、“集成商”、“投标供应商”、“乙 方”、“卖方”亦是指供应商。 1.3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 1.3.1 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1.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4 响应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 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 定或要求的(如安全、节能等),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产品必 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投标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 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 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投标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 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 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1.3.5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 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 资格参加本次采购。 7 1.4 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不得向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拒绝。 1.5 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 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1.5.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5.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6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响应。 2 资金来源 2.1 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中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 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3 参加采购的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竞争有关的费用,不论采购的 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3.2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考察踏 勘、开标前答疑会、提供样品、测试等。 二 采购文件 4 采购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供应商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采 购文件中均有说明。采购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第五章 评审标准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 8 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 响应文件被拒绝。 5 潜在供应商要求对采购文件的澄清 5.1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潜在供应商在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日内按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 面形式(须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送达采购单位。 6 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 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 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当在采购 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予以通知,不足 3日的,将顺延 提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 6.2 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启 时间,将至少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3日前,将变 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6.3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对所有潜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 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单位回函确认(须加 盖潜在供应商公章),否则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 或修改的内容。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7 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7.1 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包(如 有)进行响应,但响应必须针对所参与项目(包)中的所有货物及服 务进行,不允许将一个项目(包)拆分、肢解响应。 7.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3 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 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 9 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 响应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响应 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 1——申请书(格式) 附件 2——报价一览表(格式) 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6——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6-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6-2: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 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 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 本单位公章) 6-3:提供开标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税务缴纳有效票据凭 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 证明文件(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4:提供开标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 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 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5: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最新 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投标担保函正本),要求: 1.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或最新的 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须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 有)及其附注。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 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10 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或最新的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 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 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 证明。 4.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 供应商无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6-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 6-7:供应商声明函(格式) 6-8:供应商(或作为代理商)的资格声明(格式) 6-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 要求”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附件 7——供应商同类业绩一览表(格式) 附件 8——供应商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格式) 附件 9——售后服务承诺(格式) 附件 10——服务方案 附件 11——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 文件 附件 12——其他有利于评审的材料 附件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 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15——信用记录 8.2 除上述 8.1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条的所有文件。 9 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 性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1 9.2.1 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 实施方案、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和采购文件 中要求供应商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 9.2.2 对照采购文件技术需求,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已对采 购文件的技术需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需求 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2.3 采购文件《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2.4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9.3 供应商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需求中指出的产品标准或品牌、型号、工 艺、材料等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 选用替代标准、品牌、型号、工艺、材料等,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 当或高于技术需求的要求。 10 响应报价 10.1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价格法》。 10.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 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含增值 税),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 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4 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 核减。报价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审时 将有效响应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报价总价,实质性的缺漏可能 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0.5 为了方便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供应商可在分项报价表上 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 权利。 12 10.6 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 20.3 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而予以拒绝。 10.7 每种产品/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或资格将被拒绝。 11 采购保证金 11.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以人民币提供采购保 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1.2 采购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 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采购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到响应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 撤回响应文件的; (2)成交人不按本须知第 28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与采购、相互串通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 作假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 的; (4)成交人不按本须知第 30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11.3 采购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有:支票(仅限京津地区银行开具<天津地区 开具支票限额为 50万元人民币>,凭密支付的须同时提供有效密码)、 电汇(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汇票(银行即期汇票)、本市试点专业 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方式。 采购保证金收受人: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里店支行 户名:中贸国际工程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账号:11050110070900000156 11.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1.1和第 11.3条的规定随附采购保证金的响应文件, 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 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 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 11.5 采购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汇款凭证复印 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标记并单独 提交,未随附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11.6 以支票、汇票或电汇形式提交采购保证金的,如发现由于供应商原因 无法入账,将可能被视为无效保证金,从而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1.7 采购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11.8 成交人的采购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 手续。未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 作日内退还供应商。 11.9 为保证采购保证金及时退还,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料: ①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应提供供应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 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 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专用 章或公章;同时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 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 ②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应提供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说明并 加盖供应商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公章。③供应商还应提供有关银行退款 信息。④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上述有关资料,导致投标保证 金退还或发票开票延迟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12 响应有效期 12.1 响应应在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 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 12.2 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 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 修正其响应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采购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 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采购保 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 13.1 供应商应准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的响应文件正本、副 本及电子文档。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文 档”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 文件中应有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文件的副本 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联合体投标的,对于要求盖章之处,除提供的格式中规定或本采购文 件中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的以外,其余文件均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 章即可。 13.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加盖供应 商公章后才有效。 13.5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响应文 件必须牢固装订成册(凡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 或穿孔式)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目录清楚、页码准确。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 装在单独的密封袋/箱中,且在封皮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4.2 为方便公开宣唱报价,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以外,供应商还 应另行准备一份相同的“报价一览表”并单独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报价 一览表”字样。 14.3 为方便核查采购保证金,供应商应将采购保证金交款单据原件(电汇 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单独密封递交,并在信封上 标明“采购保证金”字样。 14.4 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15 (2)注明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密封章。 14.5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响应文件被宣布为 “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14.6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 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 14.7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将拒收。 1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5.1 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响应 文件递交至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中规定的地 址。 15.2 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延长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 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6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须在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 16.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 记和发送。 16.3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经公开宣唱的项目,响应文件不予退回。 16.4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响应有效 期之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采购保证金将按照本须 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16 五 公开宣唱及评审 17 公开宣唱 17.1 各供应商的报价将进行公开宣唱,公开宣唱时间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宣唱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 席。公开宣唱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7.2 公开宣唱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 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价格、价格 折扣(如有)、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是否提交了采购 保证金等。对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递交的声明,在公开 宣唱时当众宣读,评审时有效。未宣读的报价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 内容,评审时不予承认。 17.3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响应文件之外,公开宣唱时将 不得拒绝任何响应文件。 17.4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宣唱内容做记录,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18 组建评审委员会 18.1 评审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要求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 并负责评审工作。 19 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9.1 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9.1.1 资格性检查 指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采购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 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检查。 19.1.2 符合性检查 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 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做出响应。由评审委员会负责检查。 19.2 响应文件的澄清 17 19.2.1 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 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评审委 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 件内容的一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及时、 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9.2.2 响应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响应 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 不一致的,以经公开宣唱的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准;(二)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总价 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四)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 顺序修正。 19.2.3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报价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 评审时将有效响应文件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报价总价, 实质性的缺漏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如果供应商不接 受对其错误和歧义的修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9.2.4 如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 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9.2.5 本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 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 最终报价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与最终 18 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其他核心产品同 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 响应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0.1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 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20.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 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应该是与 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 件。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采购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 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审委员会决定响应文 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3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 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报价总价超出项目采购预算价;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采购保证金的;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签署、盖章的; (4)不满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要求的; (5)资格证明文件或信用记录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7)不满足采购文件中“★”号条款要求的,或响应文件技术 指标超出采购文件“技术需求书”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 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8)响应文件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9) 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未能应评审委 员会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9 (10) 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报有两个或 两个以上报价的; (11)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和响应文件被否决的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的。 21 比较与评价 21.1 经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 和方法,对其响应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未通过初审的响应文 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21.2 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1.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即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 应商的评审方法。 22 政府采购功能政策执行 22.1 本项目是否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 购包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要求。 22.2 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 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2.3 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详 见本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 22.4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本章“投标人 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 22.5 本项目如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 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且本要求为供 应商资格条件。 23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3.1 采购评审专家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 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0 23.2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评标小组成员的任何活动, 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3 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响应文件。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 24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4.1 除第 25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且满足下述条件者为成交 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 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4.2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排序,并依次推荐排序 靠前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供应商、第二成交供应商和第三成交供应商。 25 确定成交人 25.1 采购人将按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供应商顺序第 1包确定两名成交人; 第 2包确定一名成交人。 25.2 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人前,有权根据供应商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 证明文件和评审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 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真实性审查。如果审查中出现虚假问题, 采购人将保留追究成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6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利 26.1 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报告 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 26.2 在本次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的; (2)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 26.3 当出现以上 25.2款情形时,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有权 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7 成交通知书 2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发出成交通知书。 27.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8 质疑和投诉 28.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 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单位将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 7个工 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同采 购公告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为采购人业务监督部门、采购代 理机构业务部。 28.2 鉴于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投诉部门为采购人业务监督部 门。 29 签订合同 29.1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 则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29.2 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 履约保证金 30.1 成交人须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按规定的时 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28条或 29.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取 消该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 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 采购代理服务费 22 31.1 成交人须按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下列规定的收 费标准(见下表),以投标总价(两年)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 费方式计算。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31.2 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按国家的收费标准和规定以投标总价(两 年)为基数下浮 20%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 电汇付款方式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23 第三章 合同格式 24 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项目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1、 。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 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 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书 (8)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9)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26 二、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 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 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 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 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 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 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 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 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 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 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 3.1 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 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7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 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 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 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 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 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 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6.8 验收标准: 6.8.1 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合法厂家生产和经销的原包装产品(包括零配件),必须具备 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等。 6.8.2 甲方为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 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6.8.3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型号、数量及外观;b.货物所附技术资料;c.货物组 件及配置;d.货物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 6.8.4 验收中如发现有质量不合格或型号规格、数量等与送货清单不符等情况,乙方应 免费更换或补齐,并承担因更换或补齐货物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 7.货物包装要求 7.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 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 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28 8.运输和保险 8.1 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 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8.2 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 110%运输一切 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中载明规定的质量标准。如果没有提及 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 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 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 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 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 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 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 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 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 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 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 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29 11.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 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11.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 人。 12.保密义务 12.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 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 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 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 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 工作内支付。 13.4 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 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 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 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 发运。 14.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 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招标(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 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30 15.1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 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 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 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 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 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 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 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 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 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 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 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 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 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 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 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6.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 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1 16.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 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 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 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 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 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 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 乙方未在投标/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 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 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9.不可抗力 19.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9.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 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9.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 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0.解决争议的方法 2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32 20.2 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3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 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法律适用 2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2.通知 22.1 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 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2.2 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3.合同生效 23.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4.附则 24.1 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33 三、合同专用条款 需详细列明项: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 1.2(6)款 项目现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 沙河校区 第 3.1 条 合同标的及金额 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和价格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及投标/响应文件 第 5.1 条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 式 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将所需货物 送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指定地 点,送货时间和数量以采购人实 际订单要求为准。 第 9.2(1) 款 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一年。 第 9.2(3) 款 响应时间 24 小时内 第 13.5 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按实际发生,月结。每一笔付款 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支付申请函 及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 票。 第 14.2(5) 款 伴随服务 本项目所有货物相关配送、二次 搬运服务。 第 20.2 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 24.1 条 合同未尽事项 本合同价格为到达项目现场的全 部价格,供应商负责供货所需全 部手续。 合同附件: 1、 技术规范书 2、 验收书(格式) 3、 政府采购数据统计供应商情况表 34 技术规范书 35 验收书(格式) 项目名称(合同名称) 采购合同编号: 乙方(货物提供方) 委托验收单位(大型或复杂项目使用) 甲方(货物使用方) 代理机构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一、验收内容 合同约定条款 履约情况品目 分类 标的 数量 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 1. 2 1. 2 是() 否() 是否邀请国家认可 的质量检测机构 是() 否() 二、验收结论: 1.验收组签字: 验收组职 务 姓名 单位 职称 签字 2.甲方验收意见(盖章签字): 3.乙方验收意见(盖章签字): 4代理机构意见(盖章签字): 36 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一食堂、学二食堂、学三食堂、学四食堂、学五食堂、学六食 堂清真食堂、合一厅及沙河食堂密胺餐具需求量约为 45 万元/年,现针对食堂密胺餐具 供应合作单位进行公开采购。 二、采购产品清单 表 1 货物需求表 序 号 品名 颜色 尺寸(mm) 计价单位 数量 备注 1 大面碗 外黑内红 228*104 元/个 2100 印 logo 2 粥碗 玉瓷 151*66 元/个 3200 印 logo 3 粥碗 淡蓝 151*66 元/个 3200 印 logo 4 五拼盘 红色 277*30 元/个 2600 印 logo 5 四拼盘 桔色 272*210*32 元/个 2600 印 logo 6 三拼盘 玉瓷 275*27 元/个 4000 印 logo 7 10 寸圆盘 玉瓷 252*30 元/个 2100 印 logo 8 10 寸圆盘 淡蓝 252*30 元/个 2100 印 logo 9 小圆盘 玉瓷 158*30 元/个 2600 印 logo 10 小圆盘 淡蓝 158*30 元/个 2600 印 logo 11 树叶盘 玉瓷 193*142*24 元/个 2100 印 logo 12 树叶盘 淡蓝 193*142*24 元/个 2100 印 logo 13 心形盘 玉瓷 150*134*20 元/个 1600 印 logo 14 心形盘 淡蓝 150*134*20 元/双 1600 印 logo 15 小碗 外黑内红 126*63 元/双 2600 印 logo 16 小碗 红色 106*51 元/双 5000 印 logo 17 小勺 黑色 145*30 元/个 6000 印 logo 37 18 8 寸筷子 黑色 240 元/个 6000 19 密胺磨砂托 盘 咖啡色 450*320*22 元/个 5000 印 logo 20 特色菜大碗 白色 385*118 元/个 300 21 花边打菜盘 白色 485*318*50 元/个 800 注 1.服务期内采购人需增加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密胺餐具时,成交人需提供报价, 采购人进行综合比价采买。 2.样品要求:本采购项目需要提供产品样品,所需携带的样品为上表序号为 1、2、7、 16、17、19、21,(数量各 1套,应在样品上明显的标注序号,成交单位的样品不予退换, 未成交单位可于成交通知发出后 3日内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取回样品,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采购方有权对响应样品进行处理),采购人将对成交产品进行留样,以便供货出现质量问 题时进行比对检验。 三、技术指标参数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详见“表 1 货物需求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残疾人就业。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供应商所生产的餐具须符合(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 料材料及制品》,(QB_T1999-1994)《密胺塑料餐具》及其他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响应 人应将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放入响应文件中。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QB_T1999-1994)《密胺塑料餐具》。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方不对成交单位的采购量进行承诺,采购文件中所列采购数量均为预估数量, 实际采购数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响应人的报价视作充分考虑本条款之后的综合报价, 采购方不再因实际采购数量与采购文件中所列预估采购数量存在偏差而支付任何费用。 38 2.成交单位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将所需货物送至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指定地点(北京 航空航天大学学一食堂、学二食堂、学三食堂、学四食堂、学五食堂、学六食堂清真食 堂、合一厅及沙河食堂等),送货时间和数量以采购人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密胺餐具需求量约为 45 万元/年,服务期限 2年。接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进行响 应,10 个工作日内供货到指定地点,付款方式为按实际发生,月结。 四、项目验收要求 按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参数验收成交产品(如低于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技 术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需满足(GB 4806.7-2016)《食 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QB_T1999-1994)《密胺塑料餐具》及其 他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 (一)产品报价: 1.供应商报价为一次性报价,须包括材料费、加工费、人工费、利润、税金、运杂 等全部费用,即该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前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所报产 品单价进行订货、结算。供应商报价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四章“表 1 货物需求表 ”中 顺序、内容进行响应,格式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相关表格。 2.欢迎供应商推荐热销新品, 采购人有可能会订购“表 1 货物需求表”以外的产品, 供应商须承诺将按照不高于其“分项报价表 2”中价格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同等产品的 市场询价价格供货,并保证供货质量。 3.采购方不对入围成交单位的采购量进行承诺,采购文件中所列采购数量均为预估 数量,实际采购数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响应人的报价视作充分考虑本条款之后的综合 报价,采购方不再因实际采购数量与采购文件中所列预估采购数量存在偏差而支付任何 费用。 (二)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密胺餐具相关的生产许可证。 39 第五章 评审标准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审内容 细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价格部分 (30 分) 价格分 供应商的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采购文件 要求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 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 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00 价格分=报价得分×3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下 同)。 具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条件见本章后“价格评分标 准”。 30 2.商务部分 (16.5 分) 2.1 类 似项目 业绩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8 年 4 月 1 日至今)类似 项目(密胺餐具)供货的业绩,提供相关合同页复 印件,每提供一个合同得 2分,最多 12 分。 业绩证明文件需包括: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 同内容所在页、盖章页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公章。 12 2.2 认 证证书 供应商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ISO14001 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全部在有效期内,每个得 1.5 分,最多得 4.5 分。 4.5 3.技术部分 (53.5 分) 3.1 供 应商生 产条件 供应商需具备满足以下工作或生产条件: (1)供应商具备生产餐具的车间、场地,提供实 9 40 (9分) 际生产地点的说明和图片; (2)供应商具备生产餐具的生产加工设备、模具 等,提供生产设备介绍和图片。 (3)供应商具备制造生产企业管理制度,提供主 要管理制度复印件。 供应商每满足上述一项工作或生产条件要求的得 3分,最高 9分,不满足某项要求的所对应项不得 分。 3.1 投 标产品 对采购 文件需 求响应 程度 (31.5 分) 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颜 色(在“技术偏离表中逐项响应”),所投标产品 或主要原材料具备国家有关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 检验报告: 完全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货物规格、颜色且提供了 每项产品或主要原材料的检测报告的得 31.5 分, 每有一项产品存在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扣 1.5 分,共 21 项产品。本项最多得 31.5 分,最少得 0分。 31.5 3.2 投 标样品 品质 (6分) 针对供 应商提 供的 7 件样品 的实物 3.2.1 餐具材质质感好、无异味、制作工艺、质量 控制水平高得 4分;材质质感略差,制作工艺一般、 做工略粗糙得 2分;材质观感差,做工粗糙得 0 分。 4 3.2.2 餐具制作样式、规格设计美观得 2分;样式、 规格略差得 1分;与使用人群不匹配得 0分。 2 41 观感、 工艺进 行评审 3.3 项 目(供 货)实 施方案 (2分) 项目实施方案完善合理,完全满足或优于用户实际 需求,得 2分,基本合理得 1分;不合理得 0分。 2 3.4 售 后服务 方案 (2分) 方案合理,服务响应迅速,售后服务体系完善,配 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针对性强,得 2分;方案、 售后服务基本合理、可行得 1分;方案、售后服务; 不提供或不合理得 0分。 2 3.5 环 保节能 认证 (3分) 依据政府采购功能政策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相关要求,拟 供货产品每具备一项政府采购节能认证证书的(不 包括强制节能产品)得 0.5 分,最多得 1.5 分。 每具备一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得 0.5 分,最多得 1.5 分。 注: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所投产品满足以 上条件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3 总分 100 价格评分标准 一、投标人评标价的确定 4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初审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同一基础上 进行比较并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根据评标价测算各投标人 的投标报价得分。价格调整原则如下: 1、算术错误的修正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原则修正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旦中标,即为投标人的中标价。 2、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调整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 货物的,不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 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二、价格得分的计算: 本项目价格权重为:30 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的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投标人报价得分=(所有投标人评标价中的最低价/ 投标人评标价)×价格权重 注 1: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 2:组成联合体(如接受)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 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注 3:满足以下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 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 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3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 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 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4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45 附件 1 申请书 申 请 书(格式)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比选采购货物及服务的采购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 本___份及电子文件 份: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 的有关文件 7.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实施周期为:合同签订后 。 (3)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第 号(比选编号、补充通知) (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5)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6)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 规定。 (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 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46 (8)若我方获得成交资格,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 费。 8.与本此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账号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47 附件 2 报价一览表 报 价 一 览 表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价(人民币元) 交货期 实施地点 投标保证金 其他 声明 备注 大写 小写 注: 1、以上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达到采购文件技术需求书的所有费用,按一年 金额报价。 2、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3、此表中,每包的报价总价应和附件 3中的总价相一致。 4、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8 附件 3-1 分项报价表 1 分项报价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颜色、 尺寸) 生产厂家 单价(元/ 个) 数量(个) 总价 备注 1 大面碗 2100 印 logo 2 粥碗 3200 印 logo 3 粥碗 3200 印 logo 4 五拼盘 2600 印 logo 5 四拼盘 2600 印 logo 6 三拼盘 4000 印 logo 7 10 寸圆盘 2100 印 logo 8 10 寸圆盘 2100 印 logo 9 小圆盘 2600 印 logo 10 小圆盘 2600 印 logo 11 树叶盘 2100 印 logo 12 树叶盘 2100 印 logo 13 心形盘 1600 印 logo 14 心形盘 1600 印 logo 15 小碗 2600 印 logo 16 小碗 5000 印 logo 17 小勺 6000 印 logo 18 8 寸筷子 6000 19 密胺磨砂托盘 5000 印 logo 20 特色菜大碗 300 21 花边打菜盘 800 合计(元) 49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应另页描述。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0 附件 3-2 分项报价表 2 推荐热销新品报价表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价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盖章): 注: 1.此表产品不计入总价。 2.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可另页描述。采购人有可能会订购“分项报价表 1”以外的产品,供应商须 承诺将按照不高于其“分项报价表 2”中价格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同等产品的市场询价价格供货, 并保证供货质量。 51 附件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文件条目号 (页码)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注:本偏离表是评审委员会评审响应方案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供应商必 须针对本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填写偏离表,表中“偏离”一栏应填以“正偏 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对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条款,除非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 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同意。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2 附件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序号 品目号 货物服务 名称 采购文件条目号 (页码) 采购规格 响应规格 偏离 注:本偏离表是评审委员会评审响应方案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供应商必 须针对本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是否满足填写偏离表,表中“偏离”一栏应填以“正偏 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对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技术条款,除非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 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同意。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3 附件 6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6-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含投标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 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54 附件 6-2: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 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有效 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3:提供开标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税务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 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 章) 6-4:提供开标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 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 本单位公章) 6-5: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最新财务审计报告,或开 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投标担保函正本),要求: 1.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或最新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 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如 有)及其附注。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或最新的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原件。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 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供应商无须提供财务状况 报告。 55 附件 6-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情况表(必须填写)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填表日期:_________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法人代表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单位简介及组织机构 情况 单位股权关系 单位优势及特长 职工总数 工程技术人员总数 员工职称情况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技工 人数 流动资金(万元) 银行贷款(万元) 企业财务状况(万元) 收入总额 利润总额 税后利润 负债总额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主要设备状况 主要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设备状况 56 附件 6-7 供应商声明函 致:招标采购单位 在参与本次项目响应中,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 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2、我单位与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单位 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投标人如存在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请如实列出) 57 附件 6-8 供应商(或作为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格式) 1、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立和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职员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短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资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 年份 国内 出口 总额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及服务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用户名称及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的项目和数量 (1) 出口销售: 58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国内销售: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同意为供应商制造投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厂并附有制造厂的资格声明: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和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须由其它制造厂家供应和制造的部件(如果有的话):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制造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最近三年中与各经销商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及服务(如果有的话): 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 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9 附件 7 供应商同类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合同 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元) 项目 单位 项目单位 联系人/电话 项目内容 描述 1 2 … 注:1、同类项目业绩的认定标准及有效证明文件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 2、供应商须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须内容清晰。供应商须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按本表形式进行编号并按编号顺序装订提 交。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项目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 3、本表中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0 附件8 供应商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附件 8-1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名单 拟担任 职务、分工 姓名 职称 学历 专业 从业资格 相关工作年限 供应商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人员保持稳定,项目核心人员不发生变动。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1 附件 8-2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专业 学历 职称 职务 现所在机构 或部门 相关工作年限 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 主要经历 日期 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 成果情况 担任何职 (负责人/参加者) 是否已 完成 备注 注:“主要人员”是指实际参加本项目规定的管理、技术和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项目负责人等),应附上有关从业资质证书。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2 附件 9 售后服务承诺 售 后 服 务 表 售后服务 机构名称 值班电话 详细地点 负责人 售后服务机构 其他情况简介 (可另附页说明,格式自拟) 可提供的 优惠条件 (可另附页说明,格式自拟) 货物保修承诺 (可另附页说明,格式自拟) 其他售后服务 (可另附页说明,格式自拟)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3 附件 10 服务方案 注:供应商须提供满足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中要求的技术、服务方案。 64 附件 11 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第 9 条“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 文件”的要求提供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中要求的证明文件。 65 附件 12 其他有利于评审的材料 66 附件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标准,如实填写本单位和代理 的制造商(如有)属于何种规模的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01 号)等相关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所有信 息真实性负责,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67 附件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声明函。 68 附件 15: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 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提供材料及截止时点: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前 15 日内信用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审核供应商主体在“信用 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并作为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依据之一。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 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如有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文件不清晰或遗漏或其他必要原因,由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的信用记录为最终依据。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有可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相关 信用记录,若有此情况请在此处填写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69 廉洁诚信投标(响应)承诺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本投标(响应)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_____________ 项 目投标(响应),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所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无资质挂靠或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响应)的行为; 三、不以他人名义投标(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 四、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五、不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响应)情形,不排挤其他投标(响应)人的公平竞 争; 六、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响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七、不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成交); 八、不扰乱采购人招标采购秩序,不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虚假恶意投标(响应)、 质疑或投诉; 九、若我方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 投标(响应)方案等内容签署合同并组织实施。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之一,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政府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行业组织及学校等依法依规进行的任何处罚。若造成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投标(响应)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70 供应商退款、开票信息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的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 。 请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将投标保证金退至我公司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行全称: 账 号: 行 号: (以下两项信息勾选一项并按要求填写。注:供应商公章请勿加盖在银行账号上。) □我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如获成交,请在我单位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信 息开具发票(适用于供应商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项目): 付款单位名称: □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如获成交,请在我单位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信息 开具发票(适用于供应商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项目): 付款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全称: 账 号: 我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 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附后。 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我单位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内发生变更,我单位负责及时通知 贵公司。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我单位信息变更而未及时告知比选公司等引起的退款、 开票延误等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供应商名称: 财务专用章/公章 日期: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采购单位及合格的供应商 2资金来源 3参加采购的费用 二 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构成 5潜在供应商要求对采购文件的澄清 6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8响应文件构成 9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0响应报价 11采购保证金 12响应有效期 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 公开宣唱及评审 17公开宣唱 18组建评审委员会 19响应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20响应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1比较与评价 22政府采购功能政策执行 23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 2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确定成交人 26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利 27成交通知书 28质疑和投诉 29签订合同 30履约保证金 31采购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  合同格式 8.运输和保险 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二、采购产品清单 表1 货物需求表 三、技术指标参数 四、项目验收要求 五、其他要求 第五章 评审标准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1 申请书 附件2 报价一览表 报 价 一 览 表 注: 1.此表产品不计入总价。 2.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可另页描述。采购人有可能会订购“分项报价表1”以外的产品,供应商须承诺将按照 附件4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6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6-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6-2: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 6-3:提供开标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税务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 6-4:提供开标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缴 6-5: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最新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 1.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或最新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 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或最新的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 附件6-7 供应商声明函 附件6-8 供应商(或作为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格式) 附件8 供应商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附件8-1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名单 附件8-2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件9 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10 服务方案 注:供应商须提供满足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和《评审标准》中要求的技术、服务方案。 附件11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第9条“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的要求提供采购需求 附件12其他有利于评审的材料 附件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日 期: 注: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声明函。附件15:信用记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