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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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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CSD-2021-103)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CSD-2021-10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CSD-2021-10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D-2021-103
项目名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80.0万元
最高限价:58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80 580 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开启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特别提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否则将会影响下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1日到 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号
联系方式:27508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022-23717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22-23717450
采购文件下载
103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

项目需求书

一、工作范围

投标人负责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食堂的整体服务保障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每周食谱的制定,原材料的加工制作、成本核算。

2.负责干警就餐前后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餐具和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及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操作间、餐厅的整体保洁服务。

5.负责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大型会务等其他临时就餐保障任务。

6.协助完成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人员配置数量和要求

1.人员配置数量:项目经理、厨师、面点师、服务员、洗刷保洁等不少于35人。其中必须配备常驻项目经理1人、厨师长1人、高级厨师1人、中餐厨师4人(含1名高级厨师)、小吃厨师4人、冷荤厨师1人、切配领班1人、切配员4人、面点主管1人、面点师4人含2名西点师、服务主管1人、服务员6含2名高级服务员、洗刷保洁5库管员1人

2.项目经理/主管需具备的条件:年龄30-50周岁具有相关管理经验。从事大型机关食堂餐饮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厨房、餐厅管理业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需经招标人面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厨师长需具备的条件:年龄35—50周岁,具有高级厨师等级证书,从事餐饮后厨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验。精通大型会务等餐饮保障组织和膳食制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需经招标人面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餐厅服务员需具备的条件:年龄18—45周岁,仪表端正,从事本岗工作3年以上,具备日常餐饮服务及大型会务餐饮服务保障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5.保洁员年龄不得大于50周岁。

6.所配置各岗位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三、就餐时间和方式

1.就餐时间:

早餐 7:00——8:30

午餐 11:30——13:00

晚餐 17:00——19:00

2.早、中、晚餐全部采用自助餐模式。

3.大型会务等就餐方式、时间等根据具体要求临时决定。

4.能够保证全年365天食堂按就餐时间开餐。

四、就餐人数

周一至周五:早餐:400人,午餐550人,晚餐80人。

周末及节假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供餐标准及品种需求

供餐标准:早餐10元/人,午餐、晚餐各执行20元 /人。

食谱每周更新一次,口味应融汇东西南北地区风味,重点体现区域特色,达到营养均衡、口味丰富,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食谱制定应考虑回民就餐要求。

早餐(不少于):馒头、烧饼等主食10种,豆浆、云吞、锅巴菜等稀食6种,配菜5种。

午餐(不少于):菜品安排为主荤菜2种,副荤菜3种,素菜3种,凉菜2种,中西式甜点4种。主食类安排为米饭2种、花样面食4种、粗粮2种,汤/粥3种,水果2种、酸奶及特色风味小吃4-6种。

晚餐(不少于):菜品安排为主荤菜2种,副荤菜3种,素菜3种,凉菜2种,中西式甜点4种。主食类安排为米饭2种、花样面食4种、粗粮2种,汤/粥2种,水果、酸奶及特色风味小吃3-4种。

国庆节、中秋节、元宵节等国家法定节日或民族节日,根据需求增加相应品种。

六、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须具备从事同规模政府机关餐饮服务保障工作,且具有3年以上服务保障经验。

2.具备有资质的营养师团队

3.须承诺在近3年内,在其他招标人单位从事服务保障期间,没有发生员工违反招标人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

4.投标企业法人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且在以往餐饮经营活动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

5.投标人的各项操作流程,须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如卫生防疫、食品检验、加工制作、食品留样、员工健康、消防安全等。

6.具有完善的食品操作、安全管理、员工管理流程和应急预案。

7.具备除正常服务项目之外的大型会议等活动的餐饮应急保障能力提供成功案例。

8.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所有员工经政审合格后上岗。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员工健康证明。

9.员工日常管理、各岗位操作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并在醒目位置张贴。

10.上岗的厨师须具有中级以上等级证书。

11.投标人须对员工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规范操作。上岗工作人员需持健康证并统一着装。员工工服由投标人解决。

12.有定期对操作间、餐厅等公共区域进行灭“四害”工作的完备计划方案。使用的消杀制剂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指派的工作人员或外委的消杀公司须具备相应资格。此项费用由招标人解决。

13.负责操作间、餐厅区域环境卫生及餐具的清洁、消毒工作。

14.负责操作间、餐厅内的整体安全防范及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对食堂的排烟管道定期进行清洗,指派作业人员或外委的清洗保洁公司必须具备专业资质。排烟管道清洗费用由招标人解决。

七 、招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1.负责免费提供制作餐饮所需场地、餐厅、库管及厨房设施设备。

2.负责免费提供涉及餐饮服务保障的水、电、燃气等能源。

3.负责采购、提供合格的各类餐饮保障所需原材料、调味品。

4.负责免费提供餐具、厨杂及餐巾纸等低值易耗品、保洁用品等。

5.为投标人提供办公室1间,男、女更衣室各1间,及相应的办公设备(用品)、员工饮用水。

八、投标人提供情况说明

1.投标人负责工作人员的办公、培训、管理、薪资(薪资要充分考虑临时性加班、节假日特殊需求加班等所产生的费用)、保险(社保五险)、住宿、交通、通讯、工服(购置及洗涤)、劳保福利及合理交纳各项税金等支出费用。

2.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准时出餐,保证食品安全。

3.主副食制作精美可口,就餐环境整洁干净,服务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

4.特殊时期须做好疫情防控。

九、项目管理要求

1.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确保每名员工政治可靠、身体健康、业务过硬。

2.加强对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做到仪表干净整洁,服务周到、热情大方,避免与招标人内部干警发生冲突。

3.就餐、操作环境达到干净、干燥、无污染、无杂物、无残渣、无异味、无油垢、无虫、无蝇鼠等标准。

4.建立健全投标人服务满意度,及投诉、调查、解决机制。

5.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擅自拆改任何设施设备。

6.因中标人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食品安全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按合同约定接受当月标的额30%处罚。

7.建立食品48小时留样备查制度。

8.项目经理/主管、厨师长协助招标人做好主副食的验收签字、出入库登记及日常各项检查工作。

十、试用期

中标单位履行合同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如不能按照投标文件所述达到招标方需求,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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