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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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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2021-06-01

一、合同编号: KLLZC2130007-001

二、合同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KLLZC213007

四、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地 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潭中东路26号

联系方式:0772-5333678、5333920

供应商(乙方):柳州市绿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北雀路22号新园小居2栋2单元7-3

联系方式:0772-28361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一项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167.6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 2 年,具体时间从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止。地点:潭中东路26号食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1-06-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1-06-01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


附件:

  • 绿珠-001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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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4.20定稿)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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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LLZC213007-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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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 230 号居上 V8 城 A 座写字楼 1907 室广西 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LLZC21300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001 包:每年人民币(大写) 捌拾肆万元整(?840000.00) 002 包:每年人民币(大写) 伍拾万元整(?500000.00) 003 包:每年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 采购需求: 分标号 服务内容 001 包 潭中东路 26号食堂外包服务 002 包 潭中东路 14号食堂外包服务 003 包 三中路和屏山大道食堂外包服务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6 月 1日至 2023 年 5月 31 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5. 不 存 在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 230 号居上 V8 城 A 座写字楼 1907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50 元/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5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 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柳州市城中区 东环大道 230 号居上 V8 城 A座写字楼 1912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公 告 媒 体 : 本 招 标 公 告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 (http://guangxi.chinatax. gov.cn/liuzhou)、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 公司网(http://www.gxkl.com)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潭中东路 26号 联系方式:0772-5333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 230 号居上 V8 城 A 座写字楼 1907 室 联系方式:0772-2995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春萍 电 话:0772-2995575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LLZC213007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0 日 1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3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26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3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62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62 2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 柳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 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LLZC213007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001 包:每年人民币(大写) 捌拾肆万元整(?840000.00) 002 包:每年人民币(大写) 伍拾万元整(?500000.00) 003 包:每年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 采购需求: 分标号 服务内容 001 包 潭中东路 26号食堂外包服务 002 包 潭中东路 14号食堂外包服务 003 包 三中路和屏山大道食堂外包服务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1 年 6 月 1日至 2023 年 5月 31 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等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5. 不 存 在 不 良 信 用 记 录 (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4 月 20 日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 230 号居上 V8 城 A 座写字楼 1907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50 元/本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5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 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4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柳州市城中区 东环大道 230 号居上 V8 城 A座写字楼 1912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公 告 媒 体 : 本 招 标 公 告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 (http://guangxi.chinatax. gov.cn/liuzhou)、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 公司网(http://www.gxkl.com)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潭中东路 26号 联系方式:0772-5333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 230 号居上 V8 城 A 座写字楼 1907 室 联系方式:0772-2995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春萍 电 话:0772-2995575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 年 4月 20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采 购项目 项目编号:KLLZC213007 采购预算 001 包 : 每 年 人 民 币 ( 大 写 ) 捌 拾 肆 万 元 整 (?840000.00) 002 包 : 每 年 人 民 币 ( 大 写 ) 伍 拾 万 元 整 (?500000.00) 003 包 : 每 年 人 民 币 ( 大 写 ) 叁 拾 玖 万 元 整 (?390000.00)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 无 ? 有,001 包:每年人民币(大写) 捌拾肆万元整 (?840000.00) 002 包 : 每 年 人 民 币 ( 大 写 ) 伍 拾 万 元 整 (?500000.00) 003 包 : 每 年 人 民 币 ( 大 写 ) 叁 拾 玖 万 元 整 (?390000.00) 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项 目,必填) 无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税务总局柳 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 gov.cn/liuzhou)、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 (http://www.gxkl.com)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地址:柳州市潭中东路 26 号 电话:0772-5333678、5333920 联系人:罗美旋 荣江华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 230 号居上 V8 城 A 座写 字楼 1907 室 电话:0772-2995575 联系人: 刘春萍 6 4 投标人资格条件(必须同 时具备)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 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 标。 5. 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 5 项目现场勘察 ? 不组织 □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 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6 样品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 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 法及标准 7 7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 分包 ? 不接受 □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8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 为:______________ ?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9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 安全认证 □ 否 □ 是,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 〔2010〕48 号)的规定,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 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 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10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 〔2019〕19 号印发)范围内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 或强制采购。其中,品目清单范围内以“★”标注的为 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 产品 □ 否 □ 是,采购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 库〔2019〕19 号印发)的产品类别(非强制类),对符 合条件的获证产品在实施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以下优先 待遇(只选择其一): 1.□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 不适用) 2.□在评标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 标志产品 □ 否 □ 是,采购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库〔2019〕18 号印发)的产品类别,对符合条件的 获证产品在实施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以下优先待遇(选 择其中之一): □1.在评标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 不适用) □2.在评标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__% ?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 8 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 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策。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 企业扣除 7%,微型企业扣除 7%。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 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 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 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 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 的,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 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 件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 相应责任。 12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或扶持政策 无 13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资料。 除招标文件要求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 线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14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 15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 (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 230 号居上 V8 城 A 座写字楼 1912 室) 16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开标室 (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 230 号居上 V8 城 A 座写字楼 1912 室) 17 其他唱标内容 无 18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001 包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 元整(?15000.00);002 包: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10000.00);003 包: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 9 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禁止 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采用支票、汇 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 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 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户名: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相思湖支行 银行账号:8000 5435 9168 889 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 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柳州+项目编号”、包号 及用途(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日(日历日)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 副本 肆 份 电子文件 壹 份(□扫描件,R Word,可多选) 21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2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 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 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23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 则(如核心设备有两个及 以上时,本文所指的核心 产品品牌相同,指投标人 所投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 全部相同) □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 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 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 随机抽取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 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 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 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 标候选人。 □ 随机抽取 □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 排列。 □3.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24 定标原则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 定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10 □ ①最低评标价法: □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 ②综合评分法: □ 随机抽取 ?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 排列 25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地点、方式、项目服务期 限 提供服务的时间:二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提供服务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服务期限: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6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时 间 按合同约定 27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R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 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3%(取整 到万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则,不予签订合同。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由中标人 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中标人银行账户直接缴入 采购人账户。 合同约定服务期(或质量保质期)满且中标人完全履行 了服务要求的,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出申请的 30 日 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 金,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 算违约金;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 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柳州市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611977005491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 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28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 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 534 号文的规定的基准价下浮 20%收取,向中标人收取 代理服务费用(以下费率未下浮 20%)。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 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11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 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0%=1 万元 (500-100)万元×0.7%=2.8 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 万元 (6000-5000)万元×0.2%=2 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到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文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252400000014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29 其他规定 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 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 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 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 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招标文件规定签 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 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 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 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 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5. 本项目共分为叁个标段,投标人可就其中某一个标段 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就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 允许中一标段。同时就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须分别按 所投标段单独编制、装订及递交投标文件。 12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 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 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 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6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 “节能产品”及“环保产品”是指列入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 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1.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3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 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 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 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 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 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 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 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14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 购品目清单》中非强制采购的产品,依据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依据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本项目 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 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 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 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且要求产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信息安全认 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需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 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5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 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2 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 有约束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无偏 离”、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为“负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 得”“必须”“应当”(仅限标注“★”)等文字规定或其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 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3. 一般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标的 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 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 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投标函(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不 是法定代表人的,除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 权委托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16 ★(4)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填报该表时,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 投标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 5-1); ②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必须 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原件备查); ③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 网址链接,原件备查);(若已经取得“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④投标人投标本项目时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投标当年新成立公司 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原件备查; ⑤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 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 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⑥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 查);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 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⑦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 章附件 5-2-5); 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 5-4); ⑨特定资格条件: ; ⑩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从事投标货物的生产、销售 或经营、安装、集成等)。 (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 服务方案、实施方案、技术方案 (2)技术条款偏离表(投标人填报该表时,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结合自身投标 情况对技术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投标无效。) ★(3)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17 (5)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6)其他资料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 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有 效组成部分。 14.4 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进 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 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 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 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投 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 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 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投标 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中 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8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 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 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 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 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 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 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 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和 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 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 为无效投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注明“正本”或“副本”后,做密封封装,并在封 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交款(见招标文件附 件)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19.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 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到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指定的地点。 19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 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 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18、 19、20 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按本章 21.1 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 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 除外。 21.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 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 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在场的,视同放弃检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 投标人负责);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 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 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 任。 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 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 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0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 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 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经投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 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 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 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 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 理。 26.5 比较与评价 26.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22 26.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如果排名第一并列两个以上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 定其中一个投标人为中标人候选人。 26.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 顺序排列。 26.7 评委表决。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作出结论。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7.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 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8.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 ★30.禁止行为 30.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 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3 30.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中标信息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1.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 告。 32.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 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3.履约保证金 33.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 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 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签订合同 34.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 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4 3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询问、质疑、投诉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6.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 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6.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函原件。 36.4 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 位章,质疑函由授权的投标代表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 36.5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 出投诉。 37.其他规定。 37.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未尽事宜 38.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9.文件解释权 39.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一、评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一)评委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成员人数为 5 人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 报价、商务、技术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定方法 (一)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 进行评审,再由评委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资格性评 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评。 (二)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1 价格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 价)×价格分值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 格最低的评标报价 30 2 商务 投标人自 2018 年以来同类服务项目成 功案例(以有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 印件为准,合同须清晰反映服务内容,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每有一份得 2分,满分 4分。 同类项目,指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11 同时具有业主对该服务项目正面评价的 书面材料复印件(截标时提交原件备 查,否则该评价材料无效)的每项 1 分 (满分 2分)。 人员配置分(满分 5分) 食堂人员基本配置:满足《第六章 项 目采购需求》中各分包食堂人员基本配 置需求的投标人得 5分。 (提供拟投入服务人员近 3 个月缴纳社 保费凭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技术服务 (1)运营服务方案分(满分 15 分) 一档(15 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各个 59 26 工作环节(如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 质量、卫生管理控制、食品安全承诺 等)所制定的计划方案和相关措施,根 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先进性强。 二档(10 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各个 工作环节(如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 质量、卫生管理控制、食品安全承诺 等)所制定的计划方案和相关措施,根 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先进性良 好。 三档(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各个 工作环节(如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 质量、卫生管理控制、食品安全承诺 等)所制定的计划方案和相关措施,根 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先进性差。 四档(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各个 工作环节(如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 质量、卫生管理控制、食品安全承诺 等)所制定的计划方案和相关措施不够 全面的。 (2)应急预案分(满分 15 分) 一档(15 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发生 的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 面、可行性强。 二档(10 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发生 的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 面、可行性良好。 三档(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发生 的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的具体、全 面、可行性差。 四档(0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发生 的紧急事件处理预案内容不具体、全面 的。 (3)管理制度分(满分 15 分) 一档(15 分):投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检查制 度、食物储存管理等)的科学有效性及 执行程度的完善性高。 二档(10 分):投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 27 (如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检查制 度、食物储存管理等)的科学有效性及 执行程度的完善性良好。 三档(5分):投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检查制 度、食物储存管理等)的科学有效性及 执行程度的完善性差。 四档(0分):投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检查制 度、食物储存管理等)不全面的。 (4)实施方案综合分(满分 14 分) 一档(14 分):方案规范,结构完整, 内容详细、措施得当、符合实际并有具 体的相应的落实措施,操作性强。 二档(9 分):方案规范,结构完整, 内容齐全,综合评价良好的。 三档(4分):方案健全,有架构,内 容完整。 四档(0分):方案不规范、不健全, 结构不完整,内容不齐全的。 (2)符合性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26.1。 (3)核价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 26.2。 (4)本项目最多只允许中 1 个标段。评标时将从 001 包开始按由先 到后顺序依次进行评标。如果某个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在前 面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不得在后面的标段中再次被推 选为中标候选人。 三、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 列)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采购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 28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 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 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 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 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也可以决定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 动。 四、特别说明 (一)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二)以上评审内容需要提供材料的,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投标人 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 料。 29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封面) 合同类别:技术服务类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年 度 ) 项目名称: (分标子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30 一、合同前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 购文件规定采购方式、条款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项目)需求、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详见附件:服务内容一览表)。 3.服务时间、合同金额 本合同服务时间为 年,合同单价为 元/年(月),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 元(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三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可根据需 要另增加)。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31 二、合同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2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甲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服务时间、履行期: 年(月)或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实施完毕,具 体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期满,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本合同服务的,顺延至新的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 之日或者甲方通知停止服务之日止。顺延期间,原合同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以及甲、 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不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 服务地点: 7 验收方式及标准:按照采购需求、投标(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规定的技术标准及规 范,双方到场共同验收。 8 付款方式:(选择其中之一): □ 在服务期内,甲方在每月终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上个月服务费,每月支付金额根据 实际服务范围和内容,按照中标金额均衡支付。 □ 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初验合格并交付正常使用后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终验合格并全部交付正常使用后 30 日内甲方 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经验收合格,第一年合同期满支付合同总金 额 %,第二年合同期满支付合同总金额 %,第三年合同期满支付合同总金 额 %。 □ 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运维服务期满,由采购人组织 验收,并根据项目验收标准进行考核评分,按考核结果得分对合同运维服务费进行核 算后,支付合同剩余运维服务费。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 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备注:该付款方式缴纳、比例和缴纳方式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制 定。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本项目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 额的 10%,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元 (?______)(取整到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32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乙方银行账户直接缴入 采购人账户。 合同期满且乙方完全履行了服务要求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申 请的 30 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可按 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乙方在合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 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备注:该项缴纳是否缴纳、比例和缴纳方式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 制定。 10 R 违约金约定:1.乙方违约或无正当理由造成解除合同的,按合同价款的 10%计算。 逾期退回款项及违约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退款项及违约金总额的 0.5%计算违约 金。2.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服务款额 5%收取违约金。 R损失赔偿约定:按双方协商或经第三方评估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 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 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 超过合同价的 15%。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 画“√”选择): □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R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 三、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 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 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所述的内 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 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 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 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 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 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34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 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 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 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 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 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 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 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35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 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 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 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 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 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 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 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 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 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 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 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 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 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 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 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 36 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 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 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 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 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 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 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 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 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 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3 次及以上)整改无明显改 进,仍然不能满足要求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 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37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 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 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 乙方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 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 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 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 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 标(响应)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38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 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 行审计。 39 四、合同补充条款(双方据实商定) 五、合同附件(与正件装订成册)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二)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 本要求) … (二)投标(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致。 (三)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投标文件提供,并保持与投标文件一致。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40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 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书(初验或终验) 根据____________(合同名称)(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的约定,合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了 验收,验收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额 1 2 合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验收具体 内容 按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 验收结论性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41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供 应 商 申 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 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 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退付到达以下帐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采 购 人 意 见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4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资格和报价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投标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5-1)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 下列材料: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 供); 附件 5-2-3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相关材料(提供材料要 求附后);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 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 体要求填列) 附件 5-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 二、商务部分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附件 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条款需要提供材料的,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 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43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投标人服务承诺(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44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5 目录 (可由投标人自拟,应有页码) 46 一、资格和报价部分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的投标邀请,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 标人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______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满之 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电子 文档______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______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 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 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47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适用于法人投标) 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投 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 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 ________( 姓 名 ) 系 自 然 人 , 现 授 权 委 托 ____________( 姓 名 ) 以 本 人 名 义 参 加 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 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8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包号 2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 3 服务期 4 质保期 5 … 备注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此表的总报价是所有需采购方支付的本次采购标的金额总数,即投标总价。投标总价须包 含完成用户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9 (三)分项价格表 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5 6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1.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2.投标报价包含实施和完成本项目需求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此表报价应与“开标一览 表”投标报价相一致。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0 (四)投标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 (人民币 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 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投标保证金交款、退款函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请将 保证 金交 款凭 证复 印件 贴于 下面 交款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保证金金额 ? 1. 若我单位不中标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该项目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原交款 人。 2. 若我单位中标,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我单 位提交的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原交款 人。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退款信息 户 名 账 号 汇入地 点 省 市(县) 开户银 行 备注: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是否为中标单位(该项由采购人填写) 采购人签名: 附: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 注:1、此函一式两份,一份在参加开标时将此函交给工作人员,投标保证金退还帐户必须与交款 帐户一致,否则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或退错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以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投标保证 金)。 51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52 (五)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 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 料,原件备查)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 供) (示例略,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 料,原件备查) 附件 5-2-3 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示例略) 备注: 1.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应为投标本项目时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 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为投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投标人连续 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 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 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 件,原件备查)。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 求提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53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 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5-3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 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示例略) 54 附件 5-4 联合体协议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 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 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 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 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 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55 二、商务部分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1)投标人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投标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 响应。(2)当投标文件响应的商务内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注明“无偏离”;低 于招标文件要求时,应注明“负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应注明“正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6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 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7 附件 7-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监狱企业等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应具有由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或加 分,如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即作无效响应处理。(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 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供应商应应提供由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 扣除或加分。(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 料,原件备查)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 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 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5.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58 附件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 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文件 (示例略) (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59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0 目录 (可由投标人自拟,应有页码) 61 一、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项目适用)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 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服务方案;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工作流程; (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合理化建议; (8)其他。 实施方案 (示例略) 技术方案 (示例略) 62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货物或服务 名称 招标规格 技术指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1)投标人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结合自身投标情况对技术条款逐条响应。 (2)当投标文件响应的技术条款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时,投标人应注明“无偏离”;低于招标 文件要求时,应注明“负偏离”;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应注明“正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投标人服务承诺(应包含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63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序 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 及职 称 持何种资 格证书 (证书 号) 从事本工 作时间 近 X 年来承 担类似项目 名称 本项目拟任职 务 注:可附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毕业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同时提 供纸质材料)。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需求”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 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查询网址链接,可以不用 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64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001 包-潭中东路 26 号食堂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食堂位于柳州市税务局潭中东路 26 号办公楼内,面积约 500 平方米,就餐总 人数 260 人左右,食堂设备设施齐全,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到位,现采购一食 堂服务承包的服务供应商。 2、采购方提供食堂饭厅和食堂现有加工间、售饭间、周转库房、厨房等设备设 施。 3、采购方食堂用途为食品加工服务。服务供应商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 或租赁给第三方。 4、采购方食堂的水、电、燃气费用和员工上岗必须的体检费、服装费供给由采购 方承担。 二、食堂业务需求 1、负责早餐、午餐、晚餐供应。 2、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 3、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 4、采购方的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就餐。 5、其他与食堂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三、食堂管理需求 1、采购方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齐全,服务供应商不得私自对食堂区域进行装 修改造。如有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需与采购方协商费用,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 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期限 满后,服务供应商必须保证房屋及设施完好,其装修投入归采购方所有。 2、服务供应商应妥善保管、使用采购方所提供的厨房设备,如服务供应商在使用 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者设备保养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服务供应商负责。 65 3、食堂供餐的食材委托服务供应商代购,由专人验收后进行加工。服务供应商应 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不得浪费。 4、服务供应商须按采购方标准供餐:其中早餐品种丰富,至少提供不少于 5个品 种,且价格合理;午餐和晚餐必须供应两种套餐:A套餐为 6元/人/餐(包含一荤两 素一汤一饭);B套餐为 8元/人/餐(包含两荤一素一汤一饭),其它供餐品种中餐 不少于 6个品种,晚餐不少于 4个品种(晚餐用餐人数太少可与采购方协商品种数 量)。服务供应商为满足干部职工需要出售的所有商品品种、价格份量及服务承诺须 征得采购方同意。 5、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服务供应商在采购方指定时间内 做出相应价格、菜品的调整方案,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6、服务供应商必须按标准供餐,按时配餐。由于采购方单位工作特殊性,如有加 班用餐情况,服务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另计。 7、服务供应商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不得自行安排对承包 的餐厅进行大改造。 8、服务供应商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 部门的检验合格。服务供应商须实行食品及原料留样、索证和验收制度。采购方可定 期对服务供应商的采购原材料进行抽检,服务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方对采购原 材料质量、价格的监督检查及整改要求。 9、服务供应商在食堂工作的员工由服务供应商自行管理,统一着装,执健康证明 上岗。员工的福利待遇、社保、人员培训、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服务供应商自行 承担。服务供应商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10、服务供应商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 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 11、食堂不对外营业。食堂服务对象为柳州市税务局的干部职工以及为柳州市税 务局服务的物业公司、劳务公司、软件公司等常驻机构员工。 12、服务供应商负责本食堂的财务核算,同时协助完成柳州市税务系统食堂管理 系统所涉及的各食堂间伙食费用的结算。服务供应商须提供维护食堂管理系统运行的 微信公众号所需的相关手续和资料。 66 13、人员要求: 服务供应商食堂人员配置不低于 17 人:大厨 1人、核算员1人(负责系统食堂就 餐统计核算)、红案厨师 2人、白案厨师 2人、杂工 6人、服务员 4人、采购员 1 人。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相应规定持有厨师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要求品行端正,职 业素质好。 14、服务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方《机关食堂管理考核细则》、食堂操作系 统管理规则及食堂管理的其它相关规定,必须无条件配合完成采购方食堂运行及核算 系统的帐款结算工作,投标文件必须就服务配合工作做出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15、采购方与服务供应商在履行双方服务合同期间,如因服务供应商服务、配合 不顺畅,从而导致采购方食堂管理和帐款结算工作无法完成,采购方有权提前解约或 终止合同,所有损失将由服务供应商承担。 16、采购方定期对食堂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低于 70%的,采购方可解 除合约或终止合同。 67 002 包-潭中东路 14 号食堂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方食堂位于柳州市税务局潭中东路 14 号办公楼内,面积约 300 平方米, 就餐总人数 200 人左右,食堂设备设施齐全,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到位,现采 购一负责承包的供应商。 2、采购方提供食堂饭厅和食堂现有加工间、售饭间、周转库房、厨房设备、设 施。 3、采购方房屋用途为食品加工服务。服务供应商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 或租赁给第三方。 4、采购方食堂的水、电、燃气费用和员工上岗必须的体检费、服装费供给由招标 方承担。 二、食堂业务需求 1、负责早餐、午餐、晚餐供应。 2、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 3、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 4、采购方的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就餐。 5、其他与食堂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三、食堂管理需求 1、采购方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齐全,服务供应商不得私自对食堂区域进行装 修改造。如有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需与采购方协商费用,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 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期限 满后,服务供应商必须保证房屋及设施完好,其装修投入归柳州市税务局所有。 2、服务供应商应妥善保管、使用采购方所提供的厨房设备,如中标方在使用过程 中因操作不当或者设备保养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服务供应商负责。 3、供餐的食材委托服务供应商代购,由专人验收后进行加工。服务供应商应实行 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不得浪费。 4、服务供应商须按采购方标准供餐:其中早餐品种丰富,至少提供不少于 5个品 种,且价格合理;午餐和晚餐必须供应两种套餐:A套餐为 6元/人/餐(包含一荤两 68 素一汤一饭);B套餐为 8元/人/餐(包含两荤一素一汤一饭),其它供餐品种中餐 不少于 4个品种,晚餐不少于 3个品种(晚餐用餐人数太少可与采购方协商品种数 量)。服务供应商为满足干部职工需要出售的所有商品品种、价格份量及服务承诺须 征得采购方同意。 5、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服务供应商在采购方指定时间内 做出相应价格、菜品的调整方案,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6、服务供应商必须按标准供餐,按时配餐。由于采购方单位工作特殊性,如有加 班用餐情况,服务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另计。 7、服务供应商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不得自行安排对承包 的餐厅进行大改造。 8、服务供应商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 部门的检验合格。服务供应商须实行食品及原料留样、索证和验收制度。采购方可定 期对服务供应商的采购原材料进行抽检,服务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方对采购原 材料质量、价格的监督检查及整改要求。 9、服务供应商在食堂工作的员工由服务供应商自行管理,统一着装,执健康证明 上岗。员工的福利待遇、社保、人员培训、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服务供应商自行 承担。服务供应商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10、服务供应商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 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 11、食堂不对外营业。食堂服务对象为柳州市税务局的干部职工以及为柳州市税 务局服务的物业公司、劳务公司、软件公司等常驻机构员工。 12、服务供应商负责本食堂的财务核算,同时协助完成柳州市税务系统食堂互联 网系统所涉及的各食堂间伙食费用的结算。 13、服务供应商食堂人员配置不低于 10 人:大厨 1人、红案厨师 1人、白案厨师 2人、杂工 4人、服务员 2人。食堂工作人员应按相应规定持有厨师证、健康证等相 关证件,要求品行端正,职业素质好。 69 14、服务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方《机关食堂管理考核细则》、食堂操作系 统管理规则及食堂管理的其它相关规定,必须无条件配合完成采购方食堂运行及核算 系统的帐款结算工作,投标文件必须就服务配合工作做出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15、采购方与服务供应商在履行双方服务合同期间,如因服务供应商服务、配合 不顺畅,从而导致采购方食堂管理和帐款结算工作无法完成,采购方有权提前解约或 终止合同,所有损失将由服务供应商承担。 16、采购方定期对食堂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低于 70%的,采购方可解 除合约或终止合同。 70 003 包-三中路食堂、屏山大道食堂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三中路食堂位于三中路跃进村 162-1 号的柳州市税务局派出机构办公楼内,面 积约 150 平方米,就餐总人数 100 人左右;屏山大道食堂位于屏山大道 312 号的柳州 市税务局派出机构办公楼内,面积约 150 平方米,就餐总人数 150 左右。 2、采购方提供的 2个食堂设备设施齐全,水、电等配套设施到位。 3、采购方提供食堂饭厅和食堂现有加工间、售饭间、周转库房、厨房设备、设 施。 4、采购方房屋用途为食品加工服务。服务供应商不得改变房屋用途,超范围经营 或租赁给第三方。 5、采购方食堂的水、电、燃气费用和员工上岗必须的体检费、服装费供给由招标 方承担。 二、业务需求 食堂的伙食供应及日常管理,包括: 1、负责早餐、午餐、晚餐供应。 2、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 3、食堂内各类设备、设施管理。 4、采购方的会议、培训、公务接待就餐。 5、其他与食堂伙食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三、食堂管理需求 1、采购方水、电、燃气等配套设施齐全,服务供应商不得私自对食堂区域进行装 修改造。如有需要进行装修改造的,需与采购方协商费用,所有装修必须符合消防要 求,不得破坏房屋外观和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期限 满后,服务供应商必须保证房屋及设施完好,其装修投入归柳州市税务局所有。 2、服务供应商应妥善保管、使用采购方所提供的厨房设备,如中标方在使用过程 中因操作不当或者设备保养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服务供应商负责。 71 3、供餐的食材委托服务供应商代购,由专人验收后进行加工。服务供应商应实行 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不得浪费。 4、服务供应商须按采购方标准供餐:其中早餐品种丰富,至少提供不少于 5个品 种,且价格合理;午餐和晚餐必须供应两种套餐:A套餐为 6元/人/餐(包含一荤两 素一汤一饭);B套餐为 8元/人/餐(包含两荤一素一汤一饭),其它供餐品种中餐 不少于 4个品种,晚餐不少于 3个品种(晚餐用餐人数太少可与采购方协商品种数 量)。服务供应商为满足干部职工需要出售的所有商品品种、价格份量及服务承诺须 征得采购方同意。 5、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服务供应商在采购方指定时间内 做出相应价格、菜品的调整方案,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6、服务供应商必须按标准供餐,按时配餐。由于采购方单位工作特殊性,如有加 班用餐情况,服务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另计。 7、服务供应商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转租、转包,不得自行安排对承包 的餐厅进行大改造。 8、服务供应商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 部门的检验合格。服务供应商须实行食品及原料留样、索证和验收制度。采购方可定 期对服务供应商的采购原材料进行抽检,服务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方对采购原 材料质量、价格的监督检查及整改要求。 9、服务供应商在食堂工作的员工由服务供应商自行管理,统一着装,执健康证明 上岗。员工的福利待遇、社保、人员培训、丧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服务供应商自行 承担。服务供应商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 10、服务供应商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 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 11、食堂不对外营业。食堂服务对象为柳州市税务局的干部职工以及为柳州市税 务局服务的物业公司、劳务公司、软件公司等常驻机构员工。 12、服务供应商负责本食堂的财务核算,同时协助完成柳州市税务系统食堂互联 网系统所涉及的各食堂间伙食费用的结算。 72 13、服务供应商食堂人员配置不低于 4人:厨师 2人、杂工 2人。食堂工作人员 应按相应规定持有厨师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要求品行端正,职业素质好。 14、服务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方《机关食堂管理考核细则》、食堂操作系 统管理规则及食堂管理的其它相关规定,必须无条件配合完成采购方食堂运行及核算 系统的帐款结算工作,投标文件必须就服务配合工作做出承诺,否则投标无效。 15、采购方与服务供应商在履行双方服务合同期间,如因服务供应商服务、配合 不顺畅,从而导致采购方食堂管理和帐款结算工作无法完成,采购方有权提前解约或 终止合同,所有损失将由服务供应商承担。 16、采购方定期对食堂服务进行满意度调查,如满意度低于 70%的,采购方可解 除合约或终止合同。 73 机关食堂管理评分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要求 扣分 1 工作纪 律 服从采购方的领导和安排 不服从领导和安排的,每 人次扣 5分 按时上下班,人员配置达到标准。 发现缺员,经理、主管和 厨师每日每人次扣 20 分, 其他人员每日每人次扣 10 分。 有重大会议、培训和接待任务要及时加 派人员。 有违反以上事项的,每项 扣 5分 根据季节、原料确定每周食谱和菜单, 经审定后实施。 会议、培训和接待用餐的标准、人数、 开餐时间由甲方审定。 禁止当班喝酒和酒后上班。 食堂工作一定要遵循节能减排,杜绝水 电跑、冒、滴、漏等各种浪费行为。 发现有浪费行为的,每 1 人次扣 5分 上班不许大声喧哗、嬉戏、打闹。 有违反以上事项的,每人 次扣 1分 妥善保管和使用食堂固定资产和物资, 出现人为损坏和丢失的。 除赔偿甲方损失外,扣 5 分 2 个人卫 生 员工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发现没有健康证明的,1 人次扣 5分 员工身体健康,无痢疾、伤寒、活动性 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等疾病。 有以上疾病仍上班的,每 人次扣 5分 上班穿戴工作服、帽,制作和销售直接 入口的食品应戴口罩。 未按要求做,每发现 1人 次扣 1分 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要洗手消毒。 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 甲、勤理发、勤换工作服帽。 3 餐厅卫 生 墙壁无污垢、灰尘,门窗清晰明亮 未达标一项,扣 2分 天面(吊顶)无蜘蛛网、吊尘、霉斑。 地面洁净,无水、无油渍、无垃圾 餐厅的桌椅设备,摆放整齐,干净无 尘。 4 厨房公 厨房禁止吸烟、乱丢垃圾。 未达标一项,扣 2分 74 共卫生 墙壁无食品残渣和污迹,门窗干净。 天面(吊顶)无蜘蛛网、吊尘。 地面洁净,无水、无油渍、无垃圾,做 到一市一清扫,每天一清洗。 厨房设施、设备及物品,摆放整齐有 序,清洁卫生。 冰箱(柜)实行分类使用,生熟分开, 原料先进先用。冰箱每市一整、每日一 清、每周一洗,保持整洁卫生。 厨房用具(抹布、刀、砧板等)专人负 责,生熟分开,有明显标志,严禁混合 使用。 食用油和调味品做到一市一清理,下班 加盖,保持整洁卫生。 收市后,食品和原材料要妥善处理,分 类贮藏,摆放整齐。 保持垃圾桶、潲水桶外观清洁、加盖, 及时处理。 排水道通畅,无淤泥,定期清洗。 落实好防尘、防蝇、防鼠措施。 5 熟食间 卫生 熟食制作要实行按需定量,一市一烧、 一配,隔夜熟食未经回锅不得出售。 未达标一项,扣 2分 熟食冰箱(柜)要专人管理,食品摆放 合理整齐,半成品定期处理另做它用。 6 糕点间 卫生 操作前做好台板、刀棍棒等用具的清 洁、消毒,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未达标一项,扣 2分 成品必须放在专用的冰箱(柜)或食品 贮存柜保存。 保持烤箱、纸托、容器清洁,且上盖下 垫,有防污染措施。 物品、原料分类摆放、整齐清晰明了。 7 洗碗间 卫生 餐具清洁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 消毒、五保洁顺序操作。 未达标一项,扣 2分 餐具消毒后,痢疾分类、摆放、保洁。 75 餐具回收、洗涤、保洁时要轻拿轻放, 避免不必要的损坏,保持较低损坏率。 8 公共安 全 厨房重地,非工作人员不许入内。做好 防盗、防毒、防火、防破坏。 未达标一项,扣 3分 每位员工都知道水、电开关、阀门所在 位置,并能正确操作。 正确使用和维护中设施设备,如发现有 损坏(异常)应及时报修和做好必要的 应急处理,不能带“病”运行。 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按照规定摆放使 用,并做好阀门关闭和贮藏。 下班时,检查所有开关、阀门、冰柜、 厨柜门和窗口是否关闭,大门锁好。 9 食品安 全 上岗前必须经过食品安全和卫生培训。 未达标一项,扣 5分 不新鲜或来路不明、变质、过期的原 料,不收、不用、不煮、不卖。确保食 品安全,杜绝食品中毒。 正确贮存、鉴别和使用食品原材料和半 成品,隔夜熟食和半成品要彻底加热才 能出售。 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购 买、贮存、使用和记录食品添加剂。 10 菜肴质 量 初加工方法准确,原料干净、无杂质、 无异味;不浪费,物尽其用。 未达标一项,扣 5分 配菜要刀工精细、便于使用;配比合 理;腌制适当;原料先进先用。 打荷器皿合适、围边讲究;原料熟透、 试味准确、菜无异物。 炒菜要火候适度均匀、调味恰当准确、 勾芡厚薄适当,少用食品添加剂。 烧卤制品要卫生安全、调味准确、刀工 精细、装盘美观大方。菜肴传送要及 时、安全、卫生。 因菜品质量原因发生需要退换的菜肴, 要立即退换。 菜肴传送要及时、安全、卫生。 76 11 服务质 量 工作服清洁整齐,仪容仪表要符合要 求。 不按规定着装的每人次扣 1分 服务态度要热情周到、耐心及时,不能 互相推诿,怠慢客人。 出现互相推诿,怠慢客 人,每人次扣 2分 12 合同约 定 服务期内发生缺员情况,对应相应岗位 薪金,按照会计制度的核算方法扣减相 应费用。 从应支付的劳务费中扣 减。根据实际扣 300-600 分 注:每分 10 元。采购方每月按照上述考核细则汇总扣分和扣款,最终折算的扣款金额从支付 的中标劳务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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