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雄县教育局2021年度中小学食堂“三包”物资和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AHZB-XZLS-2021013
二、项目名称:当雄县教育局2021年度中小学食堂“三包”物资和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当雄县净土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拉萨市当雄县当曲河东路南面131号
中标金额:最终价格按照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总价不超过4048.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中标标的信息:当雄县教育局2021年度中小学食堂“三包”物资和营养改善计划采购,主要包含蔬菜、水果、肉食品、干杂、调味品、大米粮油、百货类等物资,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冶欢、孙福权、党世友、岳彩芹、许小碎、陈玉萍、鲁青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经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金额为320000.00元(大写:叁拾贰万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当雄县教育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当曲河南路
联 系 方 式:13322509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三江家园15栋2楼15-16号商铺
联 系 方 式:137112241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13711224146
十、 附件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
当雄县教育局 2021年度中小学食堂“三包”物资和
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AHZB-XZLS-2021013
采 购 人 : 当雄县教育局(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 : 二零二一年 四月二十九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33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7
第六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说明 ........................................ 47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当雄县教育局 2021 年度中小学食堂“三包”物资和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三江家园 15栋 2楼 15-16号商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
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05月 19日 10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ZB-XZLS-2021013
项目名称:当雄县教育局 2021 年度中小学食堂“三包”物资和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
目
预算金额:4868.52万元
本项目按照单价进行报价,最终价格按照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
采购需求:蔬菜、水果、肉食品、干杂、调味品、大米粮油、百货类等物资(具体详
见招标文件)。
采购地点:拉萨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
3
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
的,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提供承
诺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开标结束后以备审
验,缺项或者符合性、 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4月 29日至 2021年 5月 8日(每天 9:30-12:00,
15:30-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
4
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
印件(加盖公章),至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三江家园 15栋 2楼 15-16号商铺(福建安华
发展有限公司)办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850 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三江家园15栋2楼15-16号商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当雄县教育局(当雄县体育局)
5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当曲河南路
联系方式:13322509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三江家园 15栋 2楼 15-16号商铺
联系方式:137112241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13711224146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 4月 29日
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当雄县教育局(当雄县体育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3 采购项目名称
当雄县教育局 2021 年度中小学食堂“三包”物资和营养改善计划采
购项目
4 采购编号 AHZB-XZLS-2021013
5 招标文件编制
由采购人当雄县教育局(当雄县体育局)和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共
同编制
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7 采购预算价 4048.00万元(大写:肆仟零肆拾捌万元整)。
8 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预算为 4048.00万元,供货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本项目
招标按照单价进行报价,最终价格按照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以第
六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说明》提供的各类产品价目表(单价)作
为最高限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超过任一单价最高限价,为
无效报价。
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10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1
投标人资质条
件、能力和信誉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成立不足一年
的,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
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要求的全部内容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件,
开标结束后以备审验,缺项或者符合性、 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
12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
除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
3、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3 结果公告 评标结果等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上予以公告。
14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考察现场、标前
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6
投标人对招标文
件提出质疑的时
间
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公告的公告
期限为 5个工作日)
17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
1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天。
19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一、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缴纳至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东城区支行
账 号:54050110205500001074
备注:
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提交。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单据复印件
封装在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
3、进藏企业在藏设立分支机构的,其投标保证金由总公司授权后方
可由分公司代办。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5、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
标保证金中。
6、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单据上须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包段+投标保证
金字样,并将原件带往开标现场备查。如项目名称字数过多,可和招
标代理公司沟通后按要求适当简写项目名称。
20
政府采购合同公
告备案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交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
21
备选投标方案和
报价
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2
国家规定的强制
采购范围内产品
评审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
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招标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标文件约定
23 招标代理服务费
经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
【2015】299号文件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2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副本可为正本复印件),电子文档(光盘或 U
盘)壹份(须盖章的 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的 word版本),投标函壹
份
25 交付使用时间 按合同约定
26 交货期 按合同约定执行
27
投标文件的密封
和标记
1.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及投标函分开密封,且在密封袋
上标明“正本”“副本” “电子文档”“投标函”等字样。
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函”,并在外封袋上标明“投
标函”字样。(投标函包含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
据复印件等)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电子文档”、
“投标函”字样,并应在封套上写明以下内容: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2021年 5月 31日 10:00分(投标截至时间)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中所叙述货物及服务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 除非下文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
或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招标公告资格条件的均
为合格的投标人。
2.2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
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以及购货单位有任何联系。
2.3只有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独立于甲方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定义
3.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招
标公告。
9
3.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保险、税金、备
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
技术指导、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
3.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3.6“书面形式”仅仅指投标人向采购人当面提交的相关原件、信函,但不包括传真及
复印件。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5、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五章)。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
反规定除外)。
7.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转包与分包
8.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9、质疑和投诉
质疑、投诉流程:
受理的质疑在法定期限(七个工作日)内做出质疑答复。对于质疑答复不满,可向同
级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对投诉处理不满的,可向法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对
行政复议不服的可移交司法机关。未经前一程序,不予受理。
9.1只有获取了本次招标文件且参与了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才能提出质疑。
9.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
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
10
购监管部门投诉。
9.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必须是质疑、投诉书法人签字(盖章)原件,并
附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
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
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投诉书上法人签字(盖章)并附联系
人、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9.4 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
源,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者有如下行为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
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
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
⑵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的;
⑶以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私自拍摄的采购资料或评委不得泄露的评标内容为证据
的;
⑷不按法定程序进行质疑者;
9.5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3日前书面告知采购
代理机构,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如未按要求书面反馈,将列入西藏
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记录,在三年内不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
9.6 对开标前不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提出质疑(针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影
响采购周期和效率的,若被列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记录,在三年内不准参
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招标文件的构成参看本招标文件目录
10.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
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
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天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
11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
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12、招标文件的修改
12.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
行修改。
12.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
部分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的当天以书面
形式回复招标机构是否收到修改文件。
13.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
人可根据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3、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
中文。
13.2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关键段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异议时
以中文为准。
13.3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有关权威部门规定的表示方法。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标函
⑵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⑶开标一览表
⑷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⑸投标报价表
⑹技术条款偏离表
⑺商务条款偏离表
⑻资格证明文件
⑼其他资料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注明提供
货物的名称、规格和价格等。
12
15.2投标方不得将一个标包内所列进行分割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
15.3投标方在开标一览表中必须分标段报价,不得将所有标段合并报价,否则视为不
合格投标。
16、投标报价
16.1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表,如果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和总价不
符,以单价为准。每种规格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6.2投标报价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⑴货物的总价包括制造或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安装及货物本身已付或要付
的全部关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⑵检验及技术服务;
⑶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
投标报价以上述三项合计数为准。
16.3所有投标报价总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单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开标一览表报价
总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点,未按规定报价视为不合格标。
17、投标货币: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8、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证明文件
18.1投标人应提交附件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
1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9.l 投标人应提交根据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伴随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2 证明与招标文件中货物和服务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
标人应提供:
⑴货物主要技术参数;
⑵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对照,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
性响应,并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
19.3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标准及参照的牌号或样
本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
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并作出偏离说明。
20、投标有效期
20.1投标有效期指 23条规定的开标之日后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天数。
13
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
答复均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上述要求且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
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式样
21.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投标全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1.2投标人应按照第 14条的要求,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数目的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有“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
符,以正本为准。同时应制作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电子
文档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方名称。不提供电子文档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21.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
改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印章)并加盖投标方的公章。
21.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方法人或由法人正式授权的代
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凡对投标文件进
行修改的,在每一修改处都应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印章)并加盖
投标方的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1.5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
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标明“正本”或“副本”及“投标文
件”字样,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投标函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所有投标文件要
加盖骑缝章。(骑缝章为投标人公章)
22.2封套上应注明如下内容: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十七条,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3如果一旦其投标被宣布为逾期投标或不被接受的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22.4如果信封上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同时,不按规定密封标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2.5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函”,并在外封袋上标明“投标函”字
样,投标函包含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
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等,并将此小信封单独封装,不得与投标
14
文件一同封装,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必须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不合格标。
注:签章不齐的视同未提供。
23、投标截止日期
23.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人送至开标地点,
截止时间之后送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23.2采购人可以按第 12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
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4、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第 23条规定,采购人应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
文件。
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必须书
面通知采购人;
25.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 22条规定密封、标记和发送;
25.3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5.4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日,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
保证金将被没收。
26、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
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
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
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
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26.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⑴营业执照无效的;
⑵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⑶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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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⑷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⑸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
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⑺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⑻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⑴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
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⑵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
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⑶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 3项(含)以上的;
⑷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⑸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 40行
以上或者差错相同 3处以上的;
26.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⑴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⑵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⑶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⑷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且高于总价 5%的;
26.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五、开标和评标
27、开标
27.1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
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7.2按照第 26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应不予开封。
27.3开标时,采购人应组织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
标保证金、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投标报价或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有投标保证金以及采
购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
27.4开标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评标时统一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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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7.6采购人应按规定做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8、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8.1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
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内容,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人员透露;
28.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可能导致投标失
败。
29、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
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答疑和澄清。
投标人无人答疑和澄清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9.2澄清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30、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将根据本次招标采购的特点,在自治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评标委员会由
7人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31、投标文件的初审
31.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投标
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是否总体编排
有序等基本条件。
31.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
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
所谓重大偏离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甲方的
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
公正的影响。
31.3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
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31.4 评委会对确定为实质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
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
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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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1.5 评委会将按上述方法调整报价,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
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则其投标无效。
31.6 评委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
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投标人在评标时的名次排列。
32、评标内容
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
六、授予合同
33、资格后审
33.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建议中标人是否有能力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
33.2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的评委会认为
必要的、合适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进行审查;
34、合同授予标准
34.1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甲方最为有利
的、报价最为合理的投标人。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
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
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35、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
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
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6、中标通知书
36.1 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中标公示》,该公示不具有法律效力,仅受理投标人的质询。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
前,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6.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37、签订合同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8、履约保证金
38.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数额缴纳项目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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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10%)。其缴纳方式以采购人要
求为准。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予以退回;
38.2如果中标人未按照 39条签订合同,招标机构将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
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将授权于下一个建议中标人。
38.3 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
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8.4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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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
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
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
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
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
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
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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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⑴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⑵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⑶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
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⑷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
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⑸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⑹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2资格性检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
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
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3符合性检查
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
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
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投标函)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
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⑴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⑵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
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⑶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⑷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
法辨认的除外);
⑸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⑴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或无单独递交的“投标函”的。
⑵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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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
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⑸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⑹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
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
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
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
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
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
供应商。
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清单”中的有效
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采购清单” 中
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
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由投
标人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
的财库【2020】46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
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
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
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⑵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22
⑶评标方法和标准;
⑷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⑸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⑹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⑺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
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
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
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
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
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9.1 在评标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
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
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
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
无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
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
澄清:
⑴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⑵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⑶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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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
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⑵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
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⑶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⑷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
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
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
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
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
本价或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3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30%,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
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
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
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
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
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 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
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
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⑴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4
⑵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⑶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⑷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
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
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
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
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
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⑴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⑵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⑶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⑷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⑸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
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采购人代表
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
评分。
25
初审内容具体包括: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序
号
评审内容 评审合格标准
是 否
符 合
要 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
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按要求提供承诺函)
5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 单 的 供 应 商 、 未 被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6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
7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
结论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评 审
结 论
1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包括形式及
26
金额);
2
投标文件签署
盖章
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和(/
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3 投标报价 招标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
4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
投标文件装订
方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
清晰;
8 备选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
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
个或者多个报价;
9 投标内容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无实质性遗漏
10
交货时间和交
货地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1
投标文件的装
订方式
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不可
出现活页散页
结论(通过或未通过)
注: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
论为不合格。
27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注:以下证明材料除本文件单独说明提供原件外,以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序号 评审项目 权重 评审办法
一 投标报价 30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
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
100
二 商务部分(20分)
1 业绩 8
根据供应商2016年至今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
提供类似业绩1个得4分,总分累计不得超过8
分。(备注:提供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
件备查)
2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以
及资料提供
5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5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或提供资料遗漏扣1分,
直到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3 政策加分 3
对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
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30%以上的企业给予
评审优惠,每聘用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加0.5
分,最高加3分。
4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
数民族地区政策
2 供应商为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加2分
5 配送车辆 2
供应商有为本项目配送的车辆,车辆须为供应
商自有资产
三 技术部分(50分)
1 供货服务方案 20分
1、承诺接到采购人退货、换货要求后,1个工
作日内上门办理的得4分;2个工作日内上门办
理的,得2分;3个工作日以上上门办理的,得
1分。
2、供货服务计划完整,响应时间迅速、配送
服务方案合理得8分;供货服务计划比较完整,
28
响应时间比较迅速、配送服务方案较合理得6
分;完全无描述或不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4分。
3、对项目进度安排合理,总体计划和详细计
划可行性强,具备有效的保障措施;按照项目
需求制定完整、详细的项目服务进度计划、以
上内容完整合理得8分,内容较完整、合理得6
分;内容不完整、不合理得4分,未提供服务进
度方案的0分。
2 服务网点 10分
在项目所在地设有专业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证
明文件:租房合同或房产证等),能够满足售
后服务需要,得10分;(提供不全或者未提供
的不得分)
3 售后服务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
分,整体售后方案详细、全面、合理、可行性
高,交货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
整体供货方案较为全面、合理、可行性较高,
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
方案不全面,但具备基本可行性得2分;
不提供,不得分。
4 服务承诺 10分
投标人针对后续保障服务措施、能力、技术等
方面做出服务承诺
1、服务承诺能满足工作要求且切实可行的得
10分;
2. 服务承诺合理规范、满足多样化的工作需
求得4分;
3、服务承诺内容不完整或者不提供不得分。
5、废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⑶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9
⑷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
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
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
供应商。
6.2定标程序
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
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
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
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
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
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
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
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
30
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
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
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
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
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
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
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
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
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
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3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声明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
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以上声明函。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供氧加湿工程区
直试点项目(文化厅) (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
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
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生 产
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 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
包装、运输、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
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
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
指标与出厂标准。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
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
方负担。
34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
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日内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
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
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
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
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
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
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
已完成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
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调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
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
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
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
2、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
凭证资料给乙方,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留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为质保金;
3、质保金: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 6 个月,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乙方,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
币大写元整。
4、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
35
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
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
5、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有效期内,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更换,并承担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调换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
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
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
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
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
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
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
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
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
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
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
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
36
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
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
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
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
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单位公章) 乙方: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定时另行约定。
3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邀请(招标编号)经正式授
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正本一份及副本__份: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5)投标报价表
(6)技术规格偏离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资格证明文件
(9)其他资料
按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最终价格按照实际供货
量进行结算,总价不超过 4048.00万元);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
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
有约束力。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
贵方没收。
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 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提供咨询服务的公
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系,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
受最低价的投标为预中标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38
年月日
39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
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4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41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保证金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元):
投标报价 单价合计人民币: 元;详见投标报价表(后附商品单价报价单)
交货地点
投标有效期
合同履行期限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1、开标一览表请单独封装,以备开标会之用。
2、开标一览表签字、盖章后与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等密封在小信封内,标明“投标函”字样,并将此小信封单
独封装,不得与投标文件一同封装。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标段划分自行填制开标一览表。
4、开标一览表必须同时具有签字、盖章(鲜章),否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文件。
5、开标一览表报价总价、单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点,未按规定报价视为不合格标。
6、计算价格分时,以单价合计金额进行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42
四、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43
五、投标报价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投标单价(元) 备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44
六、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________ 招标编号:________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 偏离情况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45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46
八、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47
九、其他资料
其他与评审有关的资料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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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说明
重要说明:
一、本表中所提出的技术规格、要求、参数和标准仅系说明并非限制,投标人可选用
其他同档次产品替代,但这些替代的产品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本表中的技术要求。
二、本表中技术要求不明确或有误的,或投标人选用其他产品替代的,请以详细、正
确的技术要求同时填写投标报价明细表和技术响应表。
三、凡在“技术要求”中表述为“标配”或“标准配置”的设备,投标人应在投标报
价明细表中将其标配参数详细列明,否则该投标无效。
四、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
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五、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
品牌产品。
六、投标人在投标时要严格响应投标文件清单中所规定的货物、参数、型号、规格及
要求进行投标报价。如果报价时各类参数、规格、型号有偏离,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详细
说明。
七、投标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
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总报价分解为:货物和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和专
用工具、卖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运行)报价、采购人派员参加技术联络和工厂监造、
检验、技术培训费用、运保费、各类税费及验收检测费,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
相应栏内。
八、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4]6
号)的规定,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所投产品适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强制
采购产品。
九、所有产品应能够满足在高原海拔正常使用,投标人应承诺对不能满足高原使用要
求的,采购方有权退货。
如涉及采购物品以下列表未体现的,须供应商完成供货的,供应商
应按不超过市场价的 90%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一、关于报价
1.合同生效后第一个月执行中标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之后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
期甲方组织一次市场调查和定价。最高限价价包括货物、运输、装卸、税等所有费用。
2.甲方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25-31号进行市场询价,并参考拉萨市物价局价格,以
调查的不少于3家价格的平均价作为下个月供应商供货的基准价。
49
3.当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涨跌幅度平均达到25﹪以上或市场价与基准价出现明显偏
差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对方重新核定基准价(5个工作日内完成重新核价工作),调价
时间以对方提出重新核价要求的落款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
二、采购需求
1、所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投标人需承诺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
合投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中标人所提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
4.投标的食品材料各项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
准。
5、食品材料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商前一天的通知为准。
6、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
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除不可抗力,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
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24小时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有
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中标人必须开具国家合法正规发票。中标人按月供应商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8、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需求,需及时响应,按要求配送。
9、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商品,中标人须无条件退货。
10、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招标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三、供应条件
(一)鲜肉:所供鲜肉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
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
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分制肉凭证,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非甲方自行要求,乙方不得供应任何形式的冻肉制品。
(二)瓜、果、蔬菜是优质货品,不含残留农药或污染物,所供应的蔬菜符合我国无
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1.叶菜类:绿叶菜类蔬菜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
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伤害,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
异味,结球菜叶要结球适度,花椰应新鲜洁白,不带叶脉,无畸形花现象,茄果不能有列
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霉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2.瓜果类:瓜果类蔬菜水果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
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3.根菜类:根菜类蔬菜皮细光滑,大小均匀,内质胞放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
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4.薯芋类:薯芋类蔬菜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
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5.葱蒜类:葱蒜类蔬菜允许葱青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
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50
6.豆类:豆类蔬菜,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
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7.水生菜类:水生菜类蔬菜肉质良好,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
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8.食用菌类: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
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无异味。
9.鸭苗类芽苗幼苗,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无异味。
10.豆制品类:豆腐类豆腐要新鲜,无变质,到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有资质的厂家
拿货。
(三)干杂类。货物符合卫生要求,没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秒
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后附:各类产品价目表(单价)
(蔬菜类)
序号 品名 单价(元) 单位 备注
序号 品名 单价(元) 单位 备注
1 黄瓜 5.0 斤 46 小米辣 8.00 斤
2 青笋尖 4.40 斤 47 香菜 3.50 斤
3 土豆 3.5 斤 48 干豆皮 7.00 斤
4 老南瓜 2.90 斤 49 兰花 10.00 把
5 青笋 4.8 斤 50 发香 8.00 把
6 豆芽 1.90 斤 51 凉粉 2.00 斤
7 菠菜 6.0 斤 52 玉米 6.50 斤
8 金针菇 5.20 斤 53 龙椒 8.80 斤
9 大白菜 3.5 斤 54 仔姜 7.50 斤
10 冬瓜 3.5 斤 55 四季豆 5.50 斤
11 菜心 5 斤 56 山药 8.30 斤
12 菜瓜 3.8 斤 57 香菇 14.60 斤
13 莲花白 3.60 斤 58 水萝卜 4.80 斤
14 胡萝卜(广红) 3.80 斤 59
箱子土
豆
3.50 斤
15 小白菜 4.5 斤 60
箱子土
豆
192.00
55斤
/件
51
16 小油菜 5.0 斤 61
二荆条
(小青
椒)
9.00 斤
17 蒜苗 3.5 斤 62 空心菜 3.50 斤
18 红椒 8.2 斤 63
去皮芋
儿
8.00 斤
19 小葱 6.0 斤 64 汉菜 3.20 斤
20 上海青 3.80 斤 65 莲藕 5.00 斤
21 豆腐 3.40 斤 66 香芋 5.00 斤
22 西兰花 7.0 斤 67 韭菜花 10.70 斤
23 韭菜 2.7 斤 68 魔芋 2.90 斤
24 水白菜 3.80 斤 69 雪地红 5.80 斤
25 豆皮 4.0 斤 70 白蘑菇 12.60 斤
26 豆腐干 4.0 斤 71 三月瓜 3.70 斤
27 青椒 6.5 斤 72
玉米粒
(剥)
11.70 斤
28 西红柿 5.50 斤 73
鲜笋(竹
笋)
10.00 斤
29 花菜 5.0 斤 74 绿豆芽 3.00 斤
30 芹菜 5.2 斤 75
精品云
南土豆
3.60 斤
31 洋葱 3.20 斤 76 鲜高笋 4.00 斤
32 白萝卜 3.20 斤 77 玉兰片 6.00 斤
33 白芹菜 3.50 斤 78
烟熏豆
干
4.20 斤
34 西芹 4.2 斤 79
鲜茶树
菇
12.00 斤
35 平菇 6.80 斤 80 茼蒿 4.80 斤
36 大葱 3.90 斤 81 小黄瓜 4.00 斤
37 杏蘑菇 7.80 斤 82 小番茄 6.00 斤
38 茄子 6.0 斤 83 西生菜 6.00 斤
39 蒜台 6.0 斤 84 紫莲白 2.00 斤
40 塔菜 6.80 斤 85 竹荪 50.00 包
52
41 豇豆 6.5 斤 86 红苕尖 4.00 斤
42 蒜米 4.5 斤 87 青笋头 4.40 斤
43 老姜 5.50 斤 88 雪豆 9.00 斤
44 川姜 4.50 斤 89 小木耳 87.00 斤
45 大蒜 6.50 斤 90 木耳 35.00 斤
合计:元
53
(肉食品类)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1 鲜排骨 斤 33.00 25 猪肘子 斤 30.00
2 活鸭 斤 17.00 26
凉拌猪头
肉
斤 39.00
3 活鸡 斤 19.00 27
凉拌猪耳
朵
斤 44.00
4 五花肉 斤 30.00 28 凉拌三丝 斤 21.60
5 鲜猪肉 斤 31.00 29 杀鸡 斤 20
6 鲜猪里脊 斤 34.00 30 杀鸭 斤 18
7 酱鸭 只 25.50 31 乌鸡 只 64.00
8 速冻小鸡腿 件 285.00 32 鸡脯肉 件 175.00
9 冻猪肉 斤 29.00 33 耗儿鱼 件 233.00
10 冻猪排骨 斤 31.00 34 鸡蛋干 件 182.00
11 冻猪里脊 件 632 35 腊肉 斤 30.00
12 冻猪蹄 件 303.00 36 牛蹄 斤 17.6
13 鸭血 盒 2.65 37 带刺牛舌 斤 37.00
14 猪肉罐头 件 550.00 38 羊腿 斤 28.00
15 午餐肉 件 380.00 39
精品五花
肉
斤 34.00
16 牛仔骨 斤 78.00 40 牛肚 斤 16.00
17 鸡中翅(小) 件 290.00 41 猪脑 个 14.00
18 鸡中翅(大) 件 580 42 猪大骨 斤 13.70
19 大鸡腿 件 185.00 43 毛肚 斤 44.00
20 鸭腿 件 149.00 44 酱汁鸭 只 41.00
21 精品里脊 斤 36.00 45 五花肉馅 斤 17.60
22 内酯豆腐 盒 4.20 46
精品牛腱
子肉
斤 42.00
23 带皮羊腿 斤 49.00 47 肥肠头 件 213.00
54
24 过水肥肠 斤 17.50 48 牛小肚 斤 16.00
合计:元
55
(肉食品类)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1
三黄鸡(净
重)
斤 19.00 9 乳鸽 只 40.00
2 瘦肉馅 斤 34.00 10 猪中排 斤 34.00
3 馄饨 件 200.00 11 牛蹄筋 斤 25.00
4 汤圆 件 145.00 12 海蜇 件 160.00
5 白毛肚片 斤 38.00 13 蹄花 斤 14.00
6 猪心 件 185.00 14 鲜肥肠 斤 13.00
7 猪舌 件 240.00 15 鲜鸡杂 斤 13.00
8 绿进松板肉 件 400.00 16 猪腰子 斤 21.00
17 牦牛肉 斤 40.00
合计:元
56
(干杂类)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1 白粉条 斤 5.50 18 盐菜 斤 13.60
2 黑粉条 斤 8.00 19 腌笋子 斤 36.00
3 粉丝 袋 4.00 20 水饺 件 120.00
4 空心面 袋 4.90 21 黑米 斤 6.00
5 挂面 件 142.00 22 红豆 斤 6.00
6 挂面 把 8.00 23 山椒笋尖 件 160.00
7 花生米 斤 10.00 24
麻辣萝卜
干
件 98.00
8 紫菜 袋 3.90 25 红苕粉条 斤 9.00
9 海带丝 件 28.00 26 白宽粉 斤 6.00
10 泡辣椒 袋 15.00 27 大枣 斤 10.00
11 绿豆 斤 6.00 28 野生天麻 斤 300.00
12 干黄花 斤 30.00 29 泡罗汉笋 件 50.00
13 黄豆 斤 4.90 30 松茸 斤 618.00
14 面条 件 145.00 31 鸭卷 包 5.80
15 海带头 件 26.00 32 泡萝卜 袋 10.00
16 豆筋 斤 7.80 33 金针菇 件 196.00
17 皮蛋 个 1.30
合计:元
57
(水果类)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1 苹果
件
/38
220 12
火龙果
(白心)
斤 13.5
2 梨子
件
/33.
5斤
175 13 芒果 斤 18.00
3 香蕉
件
/28
斤
180 14 哈密瓜 斤 5.00
4 桔子
件
/40
斤
265 15 香梨 斤 9.5
5 西瓜 斤 5.0 16
红心火龙
果
斤 16.8
6 橙子 斤 9.0 17 石榴 斤 15.5
7 香蕉
斤
(净
重)
6.5 18 红心柚 斤 10.00
8 苹果
斤
(净
重)
5.8 19 进口甜橙 斤 18.50
9 本地西瓜 斤 6.0 20 耙耙柑 斤 9.80
10 油桃 斤 10.5 21 山竹 斤 39.50
11 红提 斤 15.00
58
(调味品类)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规格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1 十三香 盒 3.50 1*45g 23 胡椒面 斤 70.00
2 鸡精 袋 19.00 1*400g 24 花椒面 斤 65.00
3 味精 袋 10.00 1*400g 25 干青花椒 斤 70.00
4 酱油 件 118.00 26 粗辣椒面 斤 65.00
5 酱油 瓶 8.50 1*800g 27 细辣椒面 斤 16.00
6 老陈醋 瓶 5.80 1*800g 28 自家卤 件 130.00
7 香油 瓶 19.00 1*450g 29 咖喱粉 袋 25.00
8 盐巴 袋 2.00 1*500g 30 酵母粉 件 380.00
9 豆瓣酱 桶 75.00 1*6kg 31 泡打粉 件 145.00
10 芝麻 斤 14.80 32 玉米粒 件 95.00
11 蘑菇精调味
料
袋 9.80 1*220g 33 干花椒 斤 66.00
12 白糖 斤 6.00 1*500g 34 干辣椒 斤 15.00
13 一品鲜 瓶 10.3 1*500g 35 番茄酱 件 120.00
14 秋霞香口鱼 袋 5.90 1*150g 36 醪糟 瓶 8.00
15 野山椒 袋 12.50 1*2000g 37 榨菜 件 196.00
16 海带丝 袋 2.50 1*80g 38 老干妈 件 212.00
17 金针菇 袋 2.50 1*40g 39 色拉油 件 255.00
18 家乐辣鲜露 瓶 30.00 1*448g 40 蚝油 件 95.00
19 泡二荆条 袋 15.00 1*2000g 41 调味料 件 133.00
20 美极鲜 件 265.00 42 崔爽豇豆 件 98.00
21 碱面 袋 152.00 1*80斤
22 炊宝 件 380.00
合计:元
59
(调味品类)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1 老抽 件 95.00 10 八角 斤 19.60
2 香辣酱 件 165.00 11 香草 斤 39.00
3 火锅底料 件 320.00 12 草果 斤 63.00
4 卤料 袋 9.00 13 花椒油 件 188.00
5 辣椒面 斤 28.00 14 烧鸡公 件 270.00
6 小苏打 件 100.00 15 卤料配 份 80.00
7 豆瓣 桶 85.00 16 淀粉 斤 3.50
8 桂皮 斤 20.00 17 沙拉酱 瓶 27.00
9 香叶 斤 17.80
合计:元
60
奶制品类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1 奶渣饼 个
/50g
4.60 8 学生奶
件
/24
盒
65.00
2 奶渣饼干 袋
/70g
3.60 9 学生酸奶
件
/32
盒
39.00
3 青稞酥饼 个 3.60 10 奶渣饼 个
/35G
270.00
4 酥油 斤 45.00 11 猴菇饼干 个 3.60
5 奶粉 箱 665.00 12 大面包 个 5.00
6 小面包 个 3.00 13 大蛋糕 个 5.00
7 小蛋糕 个 3.00
合计:元
61
(大米粮油类)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1 强筋超精小
面粉
袋 150.00 6 色拉油 桶 65.00
2 糍粑 斤 5.00 7 藏鸡蛋 个 2.50
3 混沌 件 288.00 8 菜籽油 桶 80.00
4 汤圆 件 150.00 9 黄鸡蛋 个 0.70
5 大米 袋 168.00 10 纯白鸡蛋 个 1.000
合计:元
62
(百货类)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1 塑胶手套 副 8 10 小方巾 个 3.9
2 抹布 个 7.8 11 煲汤袋 个 6
3 线手套 副 2 12 筷子 双 6
4 铁勺 个 3.5 13 一次性筷
件
(小
)
58.8
5 一次性口罩 个 0.9 14 洗衣粉 大袋 58.8
6 高粱扫把 把 8.8 15 一次性手
套
件 530
7 洗洁精 桶 11.5 16 钢丝球 包 10.00
8 洗洁精 桶/
件
45 17 一次性筷
件
(大
)
256
9 纸碗(中) 件 60
合计:元
63
合计:元
以上物品单价合计: 元(此项为必填项)
(百货类)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序号 品名 单位 单价(元)
1 扫把小 个 10 10 藏茶 件 75
2 扫把大 个 25 11 撮箕 个 15
3 塑料手套 个一
双
12 12 菜刀 个 30
4 棉纱手套
一包
12
双
12 13 刀子 把 8
5 垃圾桶 个 12 14 毛巾 个 2
6 小拖把 个 18 15 头巾 个 5
7 勺子 个 2.5 16 人参果 斤 70
8 大水桶 个 55
9 小水桶 个 18
招 标 文 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第四章 合同条款
一、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三、质量要求
四、交货及验收
五、付款方式
六、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其他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说明
重要说明:
一、关于报价
二、采购需求
三、供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