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武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武平县委县政府干部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武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824]LYCG[CS]2021004、武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武平县委县政府干部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武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武平县委县政府干部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02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24]LYCG[CS]2021004
项目名称:武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武平县委县政府干部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元
磋商保证金:1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817-采购代理服务 | 采购代理服务 | 1(年)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资格要求补充说明 描述:1、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2)明细: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描述: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明细:资格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描述:1、供 应 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须附上开户许可证(招标(采购)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中注明“复印无效”的,须在纸质正本中提供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须为原件。
(4)明细:补充说明 描述:投标人须在资格证明材料中提供开票信息(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其他事项),以方便中标(成交)后采购代 理机构开具招标代 理服务费发票。未提供的不视为无效投标,但对开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成交)人自行承担。
(5)明细: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活动承诺书 描述:投标人须配合在开标现场提供采购文件末尾附件中的承诺书原件(无须编制进响应文件),以方便现场有序开展开评标活动。未提供的不视为无效投标。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5-21 16:00至2021-05-28 23: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 一并发布;供应商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 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 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6-02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
六、开启
时间:2021-06-0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政府路051号大院7号楼
联系方式:15280382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七层
联系方式:0597-2890916/0597-486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电 话:0597-2890916/0597-486078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5-21
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武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武平县委县政府干部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备案编号:F5-WPXJGSWFWZ-JC-202105-B0674-LYCG
项目编号:[350824]LYCG[CS]2021004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武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武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武平县委县政府干部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武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武平县委县政府干部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服务类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F5-WPXJGSWFWZ-JC-202105-B0674-LYCG。
3.项目编号:[350824]LYCG[CS]2021004。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200000 | 1200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资格要求补充说明 | 1、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资格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 1、供 应 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无须附上开户许可证(招标(采购)文件其他要求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资信证明材料中注明“复印无效”的,须在纸质正本中提供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须为原件。 |
补充说明 | 投标人须在资格证明材料中提供开票信息(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其他事项),以方便中标(成交)后采购代 理机构开具招标代 理服务费发票。未提供的不视为无效投标,但对开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成交)人自行承担。 |
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活动承诺书 | 投标人须配合在开标现场提供采购文件末尾附件中的承诺书原件(无须编制进响应文件),以方便现场有序开展开评标活动。未提供的不视为无效投标。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对本项目进行报名(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武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政府路051号大院7号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法:15280382008
代理机构: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七层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方法:0597-2890916/0597-4860780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 |
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合同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合同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合同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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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2.1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 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特定资格条件: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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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2.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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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3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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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1 |
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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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1 |
提交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提交方式为公对公转账,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系统显示为准;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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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3.1 |
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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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1 |
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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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4.4 |
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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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4.9 |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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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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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2.2 |
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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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3.1 |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武平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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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4.1 |
履约保证金:
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10%,提交方式:公对公转账,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中标方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方式:合同期满且成交方提供的货物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于30个日历天内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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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5 |
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采购人,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组织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全称为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2、其他: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
表2
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
|
序号 |
编列内容 |
1 |
(1)磋商文件中除下述第(2)、(3)款所述之外的内容及其规定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2)将磋商文件无。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无。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 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 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纸质响应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 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 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 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但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纸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扫描件皆可。 b.除本增列内容第⑥点第c项规定情形外,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被视为无效)。 c.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d.供应商为非自然人的,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应在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此项审查磋商小组将核对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并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 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 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 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 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因未携带CA证书或者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平台显示相关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者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提交相对应纸质响应文件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其相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 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 ⑾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 a.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即未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磋商文件载明的报价保证金账户)的供应商,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将被否决。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b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 b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b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为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12)其他:无。。 (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 |
专项附件: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磋商小组
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以下简称“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由采购人派出,评审专家2人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
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
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
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
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
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
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
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
※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磋商程序
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 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无。
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合同包,则按相应合同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
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合同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合同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
(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
包1
(一)技术部分评分PT 满分67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与采购文件的符合性、一致性审查。 | 30 | 根据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各项服务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正偏离不加分;未带“★”号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其中,带★项均为重要参数,任一项不满足要求的属重大偏离,为无效投标. |
人员配备情况 | 3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具有健康证的人员:2人以下不得分、3-4人得1分、5-6人得2分、7人以上(含7人)得3分。须列出人员清单并提供相关人员的有效健康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对应人员的2021年2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由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等代收单位)出具的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复印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
2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2名食品安全检测员的得2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对应人员的2021年2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由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等代收单位)出具的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复印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 |
3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具有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的得3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对应人员的2021年2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由社保机构(或税务部门等代收单位)出具的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复印件证明,否则不得分。 | |
设备要求1 | 3 | 投标人拥有独立的食品安全检测室并按照规范的检测实验室有划分明确功能区域,同时配置农药残留检测仪一台的得3分。须同时提供检测场所的照片复印件、以及购买设备的正规发票复印件(或购买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2021年1月份至今(不含投标当月)任一份农残检测报告单(不限种类)复印件进行证明,否则不得分。说明:1、上述提供的发票或合同的购买方须为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2、若发票(合同)体现的设备名 称和现场照片/图片无法直接证明设备为对应设备的,还另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发票(合同)中体现的设备为XX(填写对应设备),否则不予认可。(供 应商须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承诺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并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规定进行处理) |
设备要求3 | 3 | 投标人具有预包装类食品甲醛检测相关设备的得3分。须同时提供设备功能说明、购买合同复印件(或购买设备的相关票据复印件),购买方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说明:若发票(合同)体现的设备名 称和现场照片/图片无法直接证明设备为对应设备的,还另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的发票(合同)中体现的设备为XX(填写对应设备),否则不予认可。(供 应商须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承诺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并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规定进行处理) |
设备要求2 | 3 | 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四轮箱式小货车一辆的得3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体现的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
配送情况 | 2 | 投标人有运用食品配送管理软件进行食品配送管理的得2分。须提供购买软件(或购买软件服务)的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及食品配送管理软件运行界面载图证明,购买方须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
配送场1 | 3 |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采购单位当地配置食品配送场所,且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的得3分。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配送场2 | 2 | 投标人的食品配送经营场所具有监控设施的得2分。须同时提供监控设备照片复印件,否则不得分。(供 应商须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承诺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并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规定进行处理) |
卫生要求 | 2 | 投标人承诺食品配送经营场所和配送车辆有定期进行鼠害虫害、消毒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得2分。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
管理制度 | 3 | 根据投标人的进出库制度、操作间管理制度、库房卫生制度、粗加工制度、细加工方法制度、个人卫生制度等进行对比打分,所有制度完善且合理、可行的得3分,存在细微偏差的得2分,方案简单、存在较大缺陷或无制度的不得分。 |
检测方案 | 1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农产品品质检测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检测方案科学合理有效的得1分,存在细微缺陷的得0.5分,存在较大缺陷或不提供不得分。 |
配送方案 | 1 |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食材配送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及验收方案(含人员、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配送方案科学合理、可行的得1分,存在细微缺陷的得0.5分,存在较大缺陷或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食品退换制度 | 1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不合格食品退换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退换合理、可行的得1分,存在细微缺陷的得0.5分,存在较大缺陷或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方案 | 1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食物发生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分,存在细微缺陷的得0.5分,存在较大缺陷或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食品配送临时加急或临时追加数量方案 | 1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配送临时加急或临时追加数量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临时配送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分,存在细微缺陷的得0.5分,存在较大缺陷或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不可预见或意外情况处置方案 | 1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配送过程中发生的其它不可预见或者意外情况(如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非典、甲流等)处置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1分,存在细微缺陷的得0.5分,存在较大缺陷或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服务方案 | 2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卫生管理制度(含人员、及运输用具卫生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制度完善的得2分,存在细微缺陷的得1分,存在较大缺陷或方案简单或无方案的不得分。 |
无效投标条款 | 0.0 | 质量技术部分所有评委平均得分低于质量技术部分总分50%的,视为重大偏离,为无效投标。 |
备注 | 0.0 | 采购文件中带“★”要求均为重要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属重大偏离,为无效投标。 |
(二)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13分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综合实力1 | 1 | 投标人加入当地食药监局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按一品一码规范化操作。须出示相关部门单位证明材料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综合实力2 | 2 | 投标人同时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还须提供该证书在平台(http://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
综合实力3 | 2 | 投标人通过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 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所提供证书在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结果“有效”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否则不得分。(注:投标人提供的截图或网页与评标委员会当天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况进行评审。) |
综合实力4 | 1 | 投标人具有企业信用等级AAA级(含)以上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
综合实力5 | 1 |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诚信企业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
综合实力6 | 1 | 投标人具有质量.服务.诚信AAA企业以上(含)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
综合实力7 | 1 | 投标人具有中国3.15诚信企业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不得分。 |
综合实力8 | 1 | 投标人获得过设区市级以上(含设区市级)诚信示范企业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所提供证书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的查询结果“有效”的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否则不得分。(注:投标人提供的截图或网页与评标委员会当天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况进行评审)。 |
成功业绩 | 3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公告发布为准)具有独立完成的食品配送成功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每个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该业绩有效的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复印件、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证明(顺利履约)材料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三)报价部分评分PF 满分20分
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因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四)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可享有的加分优惠评分PE
评标项目 | 评标分值 | 评标方法描述 |
价格折扣附加分 | 20 | (投标人应在此节点上传整份书面《报价部分》投标折扣)报价要求及折扣得分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二“(十一)” |
备注 | 0.0 | 投标总价说明:由于系统软件设置原因,各投标人无法投报投标折扣,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含投标客户端)中供 应商投报的投标总价须为本合同包预算金额,否则为无效报价,投标被拒绝,且不进入评审环节。 |
(五)价格扣除部分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描述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采购标的 属于餐饮业;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符合上述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精神,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相应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
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
四、评审报告
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
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