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庐阳区2021年残疾人托养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ALLFN0014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庐阳区2021年残疾人托养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一)问:关于项目负责人的质疑:庐阳区2021年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是社会服务类项目,同时项目服务的服务对象为残疾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所以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较高,一般要求具有社会服务类项目经验且具有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而此处更正后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与项目本身需求没有一点关联,设置此条件反而有“对人画像”、排斥潜在投标人和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之嫌。建议修改为: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2、具有具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得1分;具有二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得 2 分。3、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得1分;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得 2 分。4、具有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得1分。3、 曾在县区级及以上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或其他残疾人相关服务项目、 居家养老相关服务项目、 医疗康复护理相关服务项目(含正在履约的项目) 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的, 得1分。
答: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二) 问:关于餐饮服务人员的质疑:服务商可以与有集体餐配送资质的餐饮服务商合作,完全可以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中的配送餐服务。建议删除“餐饮服务人员”评分项。删除后的分数可以加到项目负责人评分项上。
答: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三) 问:关于康复师质疑:1、康复医疗类证书是否包括康复理疗师和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两类证书,请予以明确。康复理疗师证是目前具有含金量性的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在获取康复理疗师证书之后,就业方向有:现代化的康复中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康复护理院、疗养院、老年公寓、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特殊学校等,卫生、民政、残联、特教系统的各种康复机构及病患家庭,从事康复、康复护理和康复等。康复治疗师通过药物、运动训练、器械等方法促进病员恢复健康。负责接待病员康复咨询、功能检查评定、安排短期康复训练项目,推荐部分有条件的病员购买使用智能康复器械,进行长期被动伸展运动,预防肌肉萎缩、促进或保持病 员功能恢复等相关治疗。注意观察病情、治疗效果及反应,如有反应及时处理;并及时与临床医师(或称"康复医师")讨论治疗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家属和护士,参与执行相关必要的康复活动。2、项目服务需求中有助医服务项目,而在评分细则中却没有医生评分项。根据项目服务需求有必要增加一条评分项“医生1人(本小项满 1分)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将康复师评分项修改为“ 康复师1 人(本小项满 1分)具有康复医疗类证书者,每提供一人得 1 分。”
答:原磋商文件“康复医疗类证书”所指包含康复理疗师、康复医学治疗技术两类证书;其他不予修改,按原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四) 问:关于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若投标供应商不具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须在投标文件承诺:中标后将委托具有托养或养老机构(含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资质的单位集中托养。”质疑:根据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暂行)》(合民〔2019〕102号)文件规定“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起,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发布之日前已经受理,尚未完成审批的,应当终止审批,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作出说明。民政部门不得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已经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再换发许可证”和“对备案材料齐全、内容完备的,出具《设置老机构备案回执》”。目前养老机构只有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建议修改为:若投标供应商不具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设置老机构备案回执》的,须在投标文件承诺:中标后将委托具有托养或养老机构(含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资质的单位集中托养。”
答:原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六、其他要求”中“4、若投标供应商不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含有精神科、精神病专业的,须在投标文件承诺:中标后将病情基本稳定的精神残疾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集中托养。5、若投标供应商不具有《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须在投标文件承诺:中标后将委托具有托养或养老机构(含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资质的单位集中托养。”,现予以删除。
(五)其他不变,特此通知。
更正日期:2021年6月1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合肥市庐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合瓦路68号
电 话:0551-65699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联系方式:0551-65633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工
电 话:0551-65633231
合肥庐阳合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
庐阳区2021年残疾人托养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