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项目名称:水城区教育局大宗粮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ZHX-2011(SC102)
3、项目序列号:S5202000000014378001
4、项目联系人:万爱
5、项目联系人电话:18685247163
6、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采购文件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采购日期:2021年5月8日
9、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
10、评审时间: 2021-06-01 10:30:00
11、评审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凡莉,吴向军,卢静,李建平,谢晓阳,陆友芹,杜云
13、定标日期:2021年6月2日
14、信息:
序号 | 包号 | 供应商 | 最终中标价(元) | 最终优惠率或其他 | 供应商地址 | 主要内容 |
---|---|---|---|---|---|---|
1 | 包1 | 六盘水市水城区星成长商贸有限公司 | 12935350.00 | / | 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尖山街道白腻居委会岔河组 | 营养餐粮油(大米:1677500公斤;面粉:8000公斤;食用油(物理压榨三级菜籽油):324000升 ) |
15、PPP项目: 否
16、采购人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水城区以朵大道
项目联系人:梁均焰
联系电话:13985940208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德月北路博雅溪苑4栋1单元302
项目联系人:万爱
联系电话:18685247163
18、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如有):
水城区教育局大宗粮油采购项目:(最终版)水城县教育局粮油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x
水城区教育局大宗粮油采购项目:(最终版)水城县教育局粮油采购项目采购文件.pdf
水城区教育局大宗粮油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2021年05月)
项目名称: |
水城区教育局大宗粮油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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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类别: |
货物 |
项目编号: |
GZHX-2011(SC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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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
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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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六盘水市水城区以朵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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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梁均焰 |
联系电话: |
0858-6903501 13985940208 |
代理机构: |
贵州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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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六盘水市钟山区德月北路博雅溪苑4栋1单元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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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万爱 |
联系电话: |
18685247163 |
目 录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3
第二节 货物/服务要求 6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7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 、 商务要求 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8
第二节 商务要求 1 0
第三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14
第二节 评分标准 14
第三节 废标条款 2 0
第四节 无效标条款 2 0
第二部分 通用部分
第四章 政府采购程序
第一节 发布采购公告 2 2
第二节 获取采购文件 2 2
第三节 交纳投标保证金 2 4
第四节 递交响应文件 2 6
第五节 开标 2 7
第六节 评标 2 8
第七节 发布中标公告 3 3
第八节 支付代理服务费 3 6
第九节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 7
第十节 退还投标保证金 3 7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格式
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3 8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规范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一节 编制要求 4 3
第二节 投标文件组成 4 4
第三节 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4 5
第一部分 专用部分
第一章 采购范围
第一节 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局大宗粮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水城区教育局大宗粮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GZHX-2011(SC102)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梁均焰
5、项目联系电话:13985940208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营养餐粮油(大米:1677500公斤;面粉:8000公斤;食用油(物理压榨三级菜籽油):324000升 )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1430.15万元;(其中:大米单价5.8元/公斤、总价972.95万元;面粉单价4.5元/公斤、总价3.6万元;食用油(物理压榨三级菜籽油)单价14.00元/升、总价453.6万元)
(4)最高限价:1406.815万元;(其中:大米单价5.7元/公斤、总价956.175万元;面粉单价4.4元/公斤、总价3.52万元;食用油(物理压榨三级菜籽油)单价13.8元/升、总价447.12万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招标成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为1年时间,根据学校需要每月配送2次。(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水城区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及幼儿园食堂)。
(8)超出本次招标范围(粮油增减)时,以粮油单价(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单价)为基准,计实结算。
(9)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提交样品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①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新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即可);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足3个月的提供从营业执照时间计时的实际月份);
⑤供应商信用信息: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页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特殊资格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9、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0日09时00分至2021年05月14日17时00分;
(2)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http://ggzy.gzlps.gov.cn/)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http://ggzy.gzlps.gov.cn/)
(4)采购文件售价:2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6月01日9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1年06月01日9时30分
12、开标地点: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钟山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公租房综合楼(双龙大道与纸红公路交叉口)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200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1年05月10日09时00分至2021年06月01日9时30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1: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麒麟支行
账 号1:0816001800000139
开户银行2: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官厅支行
账 号2:0809001700000592
注:电子保函的供应商可选择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线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平台申请开具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开具成功方可投标(开标时,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以六盘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入账清单及电子保函查询结果为准。)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水城区以朵大道
项目联系人: 梁均焰
联系电话: 0858-6903501 13985940208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六盘水市钟山区德月北路博雅溪苑4栋1单元302
项目联系人: 万爱
联系电话: 18685247163
1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六盘水市)、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
贵州衡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节 货物/服务要求
一、货物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①大米;②面粉;③食用油(物理压榨三级菜籽油)。
二、货物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大米、面粉、食用油)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符合安全食用标准。
2.卫生指标要求:符合GB2715-2016和GB2760-2014及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超过标准拒收,发货方自行处理。
3.本项目执行大米GB/T 1354-2018、面粉 GB/T 1355-1986 、国家压榨菜籽油质量标准三级(GB1536-2004)并达到压榨菜籽油组成(其中酸值(KOH)/(mg/g)≤1.0,过氧化值(mmol/kg)≤6.0)标准。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①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新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即可);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足3个月的提供从营业执照时间计时的实际月份);
⑤供应商信用信息: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页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特殊资格要求: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第二章 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数量 |
采购项目 |
备注 |
1 |
1677500公斤 |
大米 |
|
2 |
8000公斤 |
面粉 |
|
3 |
324000升 |
食用油(物理压榨三级菜籽油) |
二、技术参数
(一)大米采购项目质量要求
(1)品种必须为2020年收获的粳稻谷加工生产的大米,各项指标均符合大米GB/T 1354-2018中优质大米(一级)质量标准。
★(2)质量标准:优质粳米一级,碎米(总量(%)≤5.0、其中其中小碎米含量(%)≤0.1);加工精度:精碾;垩白度(%)≤2.0;品尝评分值/分≥90;直链淀粉含量(%)13.0~20.0;水分含量(%)≤15.5;不完善粒含量(%)≤3.0;杂质限量(总量(%)≤0.25、其中:无机杂质含量(%)≤0.02);黄粒米含量(%)≤0.5;互混率(%)≤5.0;色泽、气味:正常。
(3)无霉变生虫或混有杂质等感官形状异常现象。
(4)卫生指标要求:符合GB2715-2016标准。
(5)供货方须供同一地点、同一年限、同一品种(含粒型)的粮食。
★ (6)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2公斤小样,注明小样所代表大样的储存库点,并提供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的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且中标后供货商所供的粮食与该小样相符,采购方有随时查看粮库大样的权利。
(7)符合GB2760-2014、GB2762-2017标准要求。
(8)提供的大米必须为持有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距保质期有效截止日期四个月以上的优质大米。
(二)面粉采购质量要求
1、必须为持有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距保质期有效截止日期8个月以上的的小麦粉。
★2、质量要求为符合GB/T 1355-1986 的小麦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质量标准:标准粉等级及以上(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灰分(%)(以干物计)<1.10;粗细度(%):全部通过CQ20号筛,留存在CB30号筛的不超过20.0%;面筋质(%)(以湿重计)>24.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g/㎏)<0.003;水分(%)≤13.5;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气味、口味:正常)。
3、必须提供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的包含采购文件所需全体检验项目的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
4、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品种明细复印件等资质文件和进货票据。
★5、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2公斤小样,注明小样所代表大样的储存库点,并提供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的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且中标后供货商所供的粮食与该小样相符,采购方有随时查看粮库大样的权利。
(三)压榨菜籽油采购项目质量要求
1、必须为持有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距保质期有效截止日期8个月以上的的压榨菜籽油。
2、必须采购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植物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符合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符合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质量标准符合GB/T 1536-2004 压榨菜籽油三级要求。
★3、采购品种必须是2020年收获的新菜籽加工的成品油,并提供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的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
★4、各项质量指标为(三级标准):色泽(罗维朋比色槽25.4mm)≤黄35、红4.0;具有压榨菜籽油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0.10;不溶性杂质(%)≤0.05;酸值(KOH)/(mg/g)≤1.0;过氧化值(mmol/kg)≤6.0;加热试验(280°)无析出物,罗维朋比色:黄色值不变,红色值增加小于0.4;含皂量(%)≤0.03;烟点(%):无;冷冻试验(0°C储藏5.5h):无;溶剂残留量(mg/kg):浸出油≤50,压榨油:不得检出。
★5、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1升以上小样,注明小样所代表大样的储存库点,并提供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的检测报告和厂家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且中标后供货商所供的粮食与该小样相符,采购方有随时查看粮库大样的权利。
三、采购货物其他要求:
1、交货时间:招标成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服务期为1年时间,根据学校需要每月配送2次。(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2、项目验收:本项目在全部实施完毕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按规范共同扦样送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各项指标合格后给予验收;
%1、 采购资金支付方式:每学期根据学校实际采购粮油量,于期末凭票按程序付款。
第二节 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采购人指定时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1、项目验收:本项目在全部实施完毕后,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按规范共同扦样送有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各项指标合格后给予验收。
★2、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大米、面粉、食用油)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符合安全食用标准
三、售后服务
1、在供应时间内,投标方能确保按中标价格(或合同价格)执行供货,非不可抗力不得变动(自行承诺);
2、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产品质量安全无害,如在供应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供应商责任,中标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更换。
四、质保期
所有货物保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付款方式
每学期根据学校实际采购粮油量,于期末凭票按程序付款。
%1、 履约保证金:
中标方负责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陆拾万元整(60万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七、投标有效期
60天
★八、样品提供:
样品上必须标记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和样品名称。(中标供应商的样品不予退还)
九、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若中标,在中标公告发布后 3 日内,各项检测报告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经采购人核实后再行签订合同。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为伪造资料的,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并上报财政相关部门加入不诚信名单,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相关费用
粮食入库的相关费用(含铁路运费、取票费、短途运输、搬运、粮面平整、验收检验等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接收方配合完成。
第三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价格给予 6% 的扣除(享受的省份包括:贵州省、云南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及西藏自治区)。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
(五)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六)根据财库[2006]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 [2007]15 号 )文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不得采购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的产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含建材)的环保要求、合格供应商和产品的条件,以及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一节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二节 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质保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二、评分标准
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审查成员负责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
资 格 审 查 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
评标地点: 2021.X.X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
1 |
经营资格审查 |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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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新公司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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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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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不足3个月的提供从营业执照时间计时的实际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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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信用信息: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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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业资格审查 |
符合要求行业资质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列出资质名称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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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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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特殊资格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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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保证金 |
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提供系统提示已交纳的回执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选择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方式的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出具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 |
||||
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
资格审查小组成员(签字): 符合性审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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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
评标地点: 2021.X.X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供应商4 |
|
1 |
技术符合性 |
带“★”号技术条款是否满足 |
||||
2 |
商务符合性 |
带“★”号商务条款是否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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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效标审查 |
按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第四节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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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响应文件审查 |
按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六章第一二三节要求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
||||
5 |
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
备注: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符合性审查成员(签字):
%1. 评分表
评标办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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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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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评分项及评分标准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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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3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注:①评标基准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或扣除后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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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15分) |
1、食品安全保障方案评价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进行横向综合比较后评价 【方案非常合理、客观科学】:7-10分 【方案非常较合理、较科学】:3-7分 【方案非常不合理、不科学】:0-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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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保障配送方案评分 根据供应商承诺提供的应急保障配送时间(单位:小时)进行评价(须根据实际情况承诺,若在配送期内未按承诺执行,采购人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4小时】:5 分; 【4 小时<时间≤5 小时】:3分; 【5 小时<时间<6 小时】:1分; 【6小时<时间】 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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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55分) |
3、售后服务方案评价: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具体售后服务方案是否满足以下要求的项数进行评价: 1).供应商有满足配送要求的车辆(提供行车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复印件及车辆正面(显示车牌号码)照片,车牌号应与行驶证相符);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有专职采购及配送人员; 3).供应商承诺每月所配送粮油的品种无陈旧物; 4)供应商所供应粮油新鲜度高(新鲜口感好、无组织软化现象、无陈杂物现象)。 【满足 4 项】16分 【满足 3 项】8分 【满足 2 项】4分 【满足 1 项】1分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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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得4分。 2、样品优得10分,良得5分,差得1分。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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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供应商的质量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和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计划进行横向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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