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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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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纬路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纬路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6月02日 13:1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纬路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1年06月02日 13:15
评审专家名单单爱英、袁小东、宋苏鑫、丁 柯、门建华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君、曹武宁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225
采购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6237041于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范君、曹武宁010-62108225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发售稿).pdf
附件2北京世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TC210V048(招标文件编号:TC210V048)

二、项目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纬路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世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东路4号3幢1层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世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餐饮服务 预采购的餐饮服务实行全包模式,由食堂服务供应商提供食品加工制作,负责提供职工食堂的早、中两餐的餐饮制作和服务。就餐人数约为400人。 1.1食堂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均需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1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单爱英、袁小东、宋苏鑫、丁 柯、门建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定额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

联系方式:010-66237041于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

联系方式:范君、曹武宁010-6210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君、曹武宁

电 话: 010-62108225

政府采购 服务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纬路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TC210V048 采购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采购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时 间: 2021 年 5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 8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12 一 说 明 ............................................................................................. 12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2 2. 资金来源 ....................................................................................... 13 3. 投标费用 ....................................................................................... 14 4. 适用法律 ....................................................................................... 14 二 招标文件 ......................................................................................... 14 5. 招标文件构成 ................................................................................ 14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15 7. 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 15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5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 15 9. 投标文件组成 ................................................................................ 16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 16 11.投标报价 ....................................................................................... 16 12.投标保证金 ................................................................................... 16 13.投标有效期 ................................................................................... 18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 18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8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18 16.投标截止 ....................................................................................... 19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 19 五 开标及评标 ...................................................................................... 20 18.开标 .............................................................................................. 20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 20 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 21 3 21.投标偏离 ....................................................................................... 22 22.无效投标 ....................................................................................... 22 23.比较与评价 ................................................................................... 23 24.废标 .............................................................................................. 24 25.保密原则 ....................................................................................... 24 六 确定中标 ......................................................................................... 24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 24 27.确定中标侯选人和中标人 .............................................................. 24 28.发出中标通知书 ............................................................................ 25 29.告知招标结果 ................................................................................ 25 30.签订合同 ....................................................................................... 25 31.履约保证金 ................................................................................... 25 32.预付款 ........................................................................................... 25 33.招标代理费 ................................................................................... 26 3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26 35.廉洁自律规定 ................................................................................ 26 36.人员回避 ....................................................................................... 26 3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 26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 ........................................................................... 28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 29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2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 32 1 开标一览表 ........................................................................................ 32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34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 37 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 38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41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2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须提供) .. 43 4 8-2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须提供) .................... 44 8-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须提供) ...... 45 9 联合体协议 ....................................................................................... 46 10、分包意向协议 .................................................................................... 47 11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48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 49 1 投标书 ................................................................................................ 50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服务及其伴随的货物和工程说明一览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服务需求偏离表 .................................................................................. 51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 51 6 招标代理费承诺书 .............................................................................. 53 7-1中小企业声明函 .................................................................................. 54 7-2 监狱企业声明函 ................................................................................. 55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56 8 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 .................................................................... 57 9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 58 11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 60 12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 61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 62 第六章 服务需求 .......................................................................................... 62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 84 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委托,对下 述服务及伴随货物和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TC210V048 2. 项目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纬路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预采购的餐饮服务实行全包模式,由食堂服务供应商 提供食品加工制作,负责提供职工食堂的早、中两餐的餐饮制作和服 务。就餐人数约为 400 人。 数量(期限):1 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3.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30 至 4:00(北京时间)。 地点:http://www.365trade.com.cn 5.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1 日 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招 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6.开标时间:2021 年 6 月 1 日 9:30(与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北 京时间)。 7. 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 6 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会议室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方式与中招国际招标有 限公司联系。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62108225 传 真:010-62108074 电子邮箱:fanjun@cntcitc.com.cn 联 系 人:曹武宁、范君 采 购 人: 名 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 27 号 联系方式:010-66237041 联系人:于老师 7 特 别 告 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下简称“标 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网上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本 项目电 子版 标书发 售截止 时间 前,登 录中招 联合 招标采 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潜在投 标人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注册多个不同账户。交易平台会对投标人注册信 息与其提供证件信息进行一致性审核。 (二)标书下载:经办人凭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上传《招 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如有)、购买并下载电子标书。逾期将无法 购买标书。 (三)电子版标书不缴纳其他的服务费用。 (四)潜在投标人成功下载电子版标书后,标书款发票、纸质标书可与中 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联系人确定领取方式。 (五)其它事项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 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30。 8 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 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名 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 27 号 联系方式:010-66237041 联系人:于老师 1.2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业务联系人:曹武宁、范君电话: 010-62108225 传真: 010-62108074 1.3.4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5.1 (标的名称)所属行业:餐饮业 1.5.2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5.3 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否; 如为是,未达到下面比例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请选择那种方式预留份额: □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 担部分达到比例为 %(不低于 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 的比例不低于 %(不低于 60%)。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 %(不低于 30%)比例分包给 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 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 于 %(不低于 60%)。 1.6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1.6.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2.2 项目预算金额:0 万元;本包最高限价:/万元 9 5.4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 件的潜在投标人 5.5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 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 8.1 如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多包(不适用) 9.1 1、提供最近 6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投标人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或增值 税的证明; 2、提供最近 6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投标人缴纳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 注: 1、上述缴纳记录在法规范围内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应提供书面 说明和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时也须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 12 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 保证金数额:40000 元人民币 电汇或银行转账:在线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线支付 标书款并下载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 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 账户信息。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 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 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 10 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 (010-86397110) 13.1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日 14.1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4 份;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正本:1 份、副本:4 份; 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 电子文档要求为加盖公章的正本 PDF 格式扫描件,单独密封于一 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电子版”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6.1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1 日 9:30 18.1 开标时间:2021 年 6 月 1 日 9:30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 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会议室 19.2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 23.2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27.1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 27.2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 31.1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金额:3 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形式: 32.1 预付款金额为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总金额的 %。(本项目不适 用) (建议不低于 30%) 提高比例为:__________ 32.3 情形如下: □采购资金在履约完成之后才能到位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期限小于 20 日 □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小于 50 万元 □其他采购人不能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完成前支付采购资金 33 是否由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11 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 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 4 万元 支付形式:支票、电汇、银行转账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 33.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 层 联系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 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1.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电话: 58528799 传真:58528448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2.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 28层 联系电话: 59705600-6950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3.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 保机构。 35.3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 010-62108085 37.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12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 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5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 询到企业类型。 1.5.1 投标标的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提供的 服务为非中小企业承接,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承接企业如为监 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5.3 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措施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 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3 1.5.4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6 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6.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 关规定。 1.6.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 1.6.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6.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 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 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小微企业。 1.6.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6.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6.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投 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 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 14 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 认定为投标无效。 3.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4. 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要求提供服务及伴随货物及工程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 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服务需求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 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5.4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5.5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 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 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对样品的评审方 法及评审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 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 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 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7. 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 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服务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 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8.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及其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列的 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8.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其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9. 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 技术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 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其中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 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 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 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 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 投标报价(本项目不适用)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 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服务内容、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 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11.3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1.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 一部分。 12.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 17 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0 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1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2 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5)存在的串通投标情形的; (6)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事实的。 12.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北京地区:电汇、支票,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 外埠:电汇,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 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投标担保函正本。 12.4 投标人没有根据本须知 12.1 和第 12.3 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采用支票形式 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 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 一般需要 4-5 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 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 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 22.2 条相关规定处理。 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 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 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 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无息 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资金占用费。 政府采购投标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 18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 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 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 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 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 本和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 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 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 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14.3 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 务及技术文件”分成两部分,宜用不可拆装的方式分别装订成册。 14.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 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投标 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两个部分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封皮正面标明“第一部 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样。投 19 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15.2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名称及包号(如 有)、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5.3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16. 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 件。 1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 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接收单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接收人签字: 17.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规 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 17.5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 概不退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 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 分,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 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 回避申请。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 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 标;资格证明文件未装在“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将被认定 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 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 21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记录的,联合体投 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 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 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 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负责评标工作。 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 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 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 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 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 22 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按照第 20.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汉语语言文本为准。 20.3 投标人所投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 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 先采购办法见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投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 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 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采购人所投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 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 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 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 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请详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 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21. 投标偏离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 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2. 无效投标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 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 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其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23 22.2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 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 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4)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 (7)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8)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 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 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 七章: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 法。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 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 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24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 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 七章。 24.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被拒绝: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 保密原则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 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 确定中标 26.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 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详见第七章)。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 的并列(详见第七章)。 27. 确定中标侯选人和中标人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 选人。 27.2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5 28. 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 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 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 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 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 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缴纳 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 1)。经采购人同意, 中标人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 31.2 中标人除 31.1 规定的情形外,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 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 2)。 31.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0 条或 31.1 条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 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 预付款 32.1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 款金额为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总金额的比例见投标须知资料表。如需提高 预付款比例或者中标人为中小企业,预付款提高比例按照投标须知资料 表规定执行。 26 32.2 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是指中标人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请,由其 向采购人出具的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或者 保障政府采购履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 32.3 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投标须知资料表。 33.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按照投标须知资 料表规定执行。 3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4.1 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 担保和融资担保。 34.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4.3 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4.4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35. 廉洁自律规定 35.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 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5.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 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 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5.3 为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机构的反腐倡 廉监督电话/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6. 人员回避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 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均可以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7.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7 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 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 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 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 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 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7.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 联系电话:62108164、6210805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院中关村资本大厦 28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 (中标后开具)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 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 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 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 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 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 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 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 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 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 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 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 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29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 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 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 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 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 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 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30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 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 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 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 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 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 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 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 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 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31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32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报价承诺书;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 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6、符合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 9、联合体协议(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预留份额项目,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投标须提供) 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格式自拟) 1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其不作为资格要求,请勿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部 分。 33 1 报价承诺书(开标一览表) 报价承诺书 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 1.燃气费用由我公司负责支付 2.设备的日常维护由我公司负责,涉及大修或更换重要部件除外。 3.我公司负责餐厅满足餐厅正常运营所需的低值易耗品,如洗涤用品、餐巾纸 等所产生的费用。餐具(如:餐盘、筷子、汤勺等)由我公司负责回收与清洗。 4.我公司负责烟道、隔油池的定期清理、垃圾清运及消杀工作,符合北京市相 关要求。负责餐厅的日常保洁和水电气的安全工作。 5.我公司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与本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 责本方人员的管理、考查、辞退以及工资发放、社保的办理及缴纳、人员档案、 福利事业管理等;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及休息日、节假日的工作,安排员工 调休及支付加班工资。相应费用包含在总承包款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我公 司不履行义务引发的一切纠纷,均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6.采购人与我公司的员工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及工资支付关系。所有在采购人 工作的我公司员工或管理人员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均由我公司负责妥善处 理,我公司并保证不会因该等劳动纠纷和争议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34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 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3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 (董事 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36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单位的 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注 1、请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授权代表近 6 个月任意 1 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3、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37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 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 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 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 利。 3、成立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可出具承诺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 4、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 业信誉良好等。 5、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38 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 (如有)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 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投标文件格式四),将原件装订在本 部分正本中。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四)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 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 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39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 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 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 (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 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 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 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 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 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 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40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41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说明:1.按照规定提供复印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42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 要签字)。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43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须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 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工程的 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承建)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承建)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4 8-2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须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制造的货 物),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 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 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5 8-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须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 提供本单位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6 9 联合体协议 (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预留份额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须提供, 格式自拟) 注 1: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须提供; 注 2: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中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 注 3:其他注意事项请见投标人须知 1.6 部分相关内容。 47 10 分包意向协议 (如有,格式自拟) 注 1: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采用分包意向协议方式须提 供; 注 2: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 注 3:其他注意事项请见投标人须知 1.5 部分相关内容。 48 11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9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六) 2、服务需求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3、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 4、缴纳招标代理费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5、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5-1《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5-2《监狱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5-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四) 其他用于价格扣减条件的相关文件(如有,如不属于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等,格式自拟) 6、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五) 7、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8、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商务文件 9、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 10 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10、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50 1 投标书 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 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 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力。 (3)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 条规定,我方承诺,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 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 定。 (5)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 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日期------------------------------- 51 2 服务需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服务及其 伴随的货 物和工程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52 3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53 4 招标代理费承诺书 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得中标资 格(招标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 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我们交纳 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54 5-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承建)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承建)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 2:请在本表中填写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 注 3: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请填写此声明函,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格式后附)。 55 5-2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制造的货物), 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6 5-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 本单位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7 6 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投标过程中不存在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试图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8 7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格式自拟)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3)如无关联单位可不提供此说明。 59 8 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 60 9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61 10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62 第五章 采购合同 甲方: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乙方: 甲方与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纬 路办公区餐厅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并 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 27 号 邮编:100050 法定代表人:丁钢强 联系人及电话:门建华 66237041 电子邮箱地址:yystjc@ninh.chinacdc.cn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鉴于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公司作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纬 路办公区餐厅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成交商,相应地,下列文件也将构成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部分: (1)中标通知书(附件 1) (2)服务内容要求(附件 2) (3)服务承诺(附件 3) 63 (4)住宿管理规定(附件 4) (5)招标、投标文件(不另附)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中及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本项目”指“2021 年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纬路办公区餐厅服务招标 采购项目”。 2、“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 包括所有的附件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3、“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的餐厅餐饮 服务人员服务。 4、“日”: 如无特别约定,本合同中的天或日均为日历日。 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 织。 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 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等资料。 7、“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缔结、参 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 8、“餐厅”是指甲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南纬路 27 号的餐厅。 9、“食堂管理员”指甲方派出的负责甲方餐厅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要求(乙方工作) 1、根据甲方和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要求及标准选派合格餐饮服务人员,为甲 方餐厅提供用餐服务,就餐人数约为 400 人。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及 相关附件。 2、乙方,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与本方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负责本方人员的管理、考查、辞退以及工资发放、社保的办理及缴纳、人员档案、 64 福利事业管理等;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及休息日、节假日的工作,安排员工调 休及支付加班工资。相应费用包含在总承包款中,甲方不另行支付。乙方不履行 义务引发的一切纠纷,均应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后果。 3、负责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等人力资源管理。 4、保持所选派各类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如因服务质量或工作需要,甲方可 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或要求乙方增减服务人员。 5、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及工资支付关系。所有在甲方工作 的乙方员工或管理人员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均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乙方并保 证不会因该等劳动纠纷和争议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6、乙方员工上岗前,应按照甲方要求,将在甲方餐厅工作人员的名单、近一 年内体检证明、厨师等级证书、上岗合格证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 料提交甲方相关部门审核,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上岗。 7、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时,应履行服务义务,承担妥善管理本 方员工的责任。如果因乙方及乙方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人身伤 害、财物丢失、被盗及损毁等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在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时,不应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乙 方及乙方人员的原因致使任何第三方对甲方进行任何要求、请求、索赔、诉讼或 仲裁,乙方均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并对甲方赔偿。 9、乙方人员应注意用火、用气安全以及上班途中的交通安全,乙方应考虑到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应根据具体服务内容,为乙方人员 提供有关安全设施或投保相关保险。乙方自行承担因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等造成 的损失及相关责任。 10、乙方上岗人员应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北京市餐饮服务 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行业操作规程、职业道德; 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设施设备。 11、乙方员工享有的带薪年休假由乙方根据国家规定自行安排,乙方安排员 工休假时,应委派其他员工接替休假员工工作,保证甲方岗位不缺岗。如乙方不 能安排员工休带薪年休假,由乙方依据国家规定支付员工未休带薪年休假期间的 工作报酬。 65 12、设备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但涉及大修或更换重要部件的,由甲方负 责。 13、乙方负责餐厅满足餐厅正常运营所需的低值易耗品,如洗涤用品、餐巾 纸等所产生的费用。餐具(如:餐盘、筷子、汤勺等)由乙方负责回收与清洗。 14、乙方负责烟道、隔油池的定期清理,符合北京市相关要求。乙方负责餐 厅的日常保洁和水电气的安全工作。 15、乙方须在供餐结束 2 小时内对餐厅进行保洁,相关设备全部清洗干净, 锁好门窗,关闭水电设备,保证餐厅安全。乙方餐厅遗留物品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16、乙方安排住甲方场地人员,由乙方自行进行安全管理,并承担安全管理 等责任。 17、菜谱及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8、考核与评比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甲方全面负责餐厅的管理、设备维护、安全卫生等与业务相关的各项管 理工作。甲方将派出一名食堂管理员负责餐厅的具体经营管理工作。乙方派出的 服务人员应服从甲方食堂管理员的领导,配合甲方食堂管理员做好餐厅相关工 作。 2、甲方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签署本合同的内部议事规程。 3、餐厅使用所消耗的水、电、暖等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燃气费用由乙方 负责支付。 5、甲方提供乙方 5 人间住宿用宿舍 2 间,用于保障餐厅准时供餐,宿舍管 理由乙方负责,管理依据为甲方管理制度及规定,详见附件。 6、甲方负责提供供餐工作间及后厨、前厅所需的灶具、餐具、烹调用具、 消毒设备及本业务所需的其它设备设施。因供餐品种变化需添置的设备,由乙方 提出需求申请,甲方核实需求后实施采买,设备购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有 权针对该项目的运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以书面的形式 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根据需要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食谱进行调整、修改。 66 7、甲方餐厅管理部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伙食协调沟通会,就当月供餐过程 中的菜品质量、卫生标准、服务质量等事宜提出具体要求,乙方需派人参加会议 并在限期内落实整改。如果乙方的从业人员所制作的食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时,甲方可以邀请专业人士对餐厅管理、服务质量等进行正常的培训指导,费用 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服务地点及联系方式 1、服务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 27 号。 2、联系方式: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直接找双方联 系人签收,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甲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联系人: 电话: 第五条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算满 1 年。双方合作满意的,在 符合甲方招标采购规定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双方在合同服务内容及价格不变的 情况下可续签 1 年合同。 第六条 合同金额: 1、以每月实际用餐刷卡费用结算,具体标准详见第七条。 2、履约保证金:乙方应采用以本合同货币表示,以支票/汇票等方式提交合 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元。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期满后()个工作日内。 第七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餐费具体结算时间及要求如下: 1.职工餐按食品原、辅料成本费定价,早餐实行零点消费;工作日午餐按 28 元/人/次的标准提供,职工第一次刷卡 3 元/次、单位补贴 25 元/次;第二次及 以后每次刷卡按 28 元/次收取,无单位补贴。 2.当采购人提高或降低餐费标准时,投标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对主副食品价格 做出相应调整。调整前须制定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实施。 67 3.会议餐标准:建立三档会议餐盒餐价位选择 3.1 50 元/盒标准:2 荤 2 素,主食不少于两种。 3.2 60 元/盒标准:3 荤 3 素,主食不少于两种。 3.3 80 元/盒标准:4 荤 2 素,主食不少于两种。 4.食品原、辅料成本控制:以菜品质量作为控制标准。 5.结算管理 餐厅刷卡消费,餐卡消费结算系统终端由采购人控制,有义务为供应商提供 查询。供应商服务满一个月后,由双方在月底共同就当月的餐饮销售收入进行审 核,确认无误后,办理结算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售饭窗口一律持卡结算,不得收取现金。 2.单位补贴部分由园区各就餐单位与供应商直接结算。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共 同从餐卡消费结算系统中打印清单并签章确认,由供应商发送至各就餐单位。在 供应商提供凭证后,各就餐单位将本单位职工上月午餐消费补贴部分和个人支付 部分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3.职工个人日常向就餐卡中充值由采购人委托的专人负责收取,按实际消费 明细存入采购人银行账户。 4.职工个人应支付的餐费部分,按月支付给供应商。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在 打印的结算清单上签章确认后,由采购人负责办理拨款手续支付供应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 构成违约。 2、甲方的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或餐费的,甲方应按 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甲 方应支付的上一月费用的总和。 (2)如果甲方因国库支付或其它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款项未按时支付,不属于 甲方违约。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3、乙方的违约责任: 68 (1)乙方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行业操作规程及甲方的管理制度,出 现责任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扣除履约保证金以赔偿乙方因此给甲方造 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甲方可另行主张。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 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准时就餐、主食及菜品数量与附件 2 要求不符、员工脱岗或不能准时到岗提供服务、工作间卫生差、饭菜质量差受 到甲方就餐人员多次投诉等)时,甲方应采用书面方式要求乙方纠正或整改。如 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的 15 天内拒绝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 后,甲方按照乙方人员提供服务的实际天数及服务费标准与乙方进行结算,同时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 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如果乙方逾期 5 日未按合同及合同附件规定的服务起始日期向甲方提 供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另行招聘。合同解除后,乙方向甲方支付(1) 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乙方应避免下列之任一情况发生,如发生,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停止并承担全部后果: 1)乙方人员于甲方办公楼内任何区域抽烟(指吸烟室内以外区域吸烟)、喝 酒、赌博、斗殴或有其他不良行为。厨房内发现烟头、赌具、酒瓶(调理用除外) 皆视同有前述之情况。 2)乙方使用政府机关公告禁止使用之化学荧光剂、防腐剂、食品添加剂及 漂白剂之物品。 3)乙方使用未经政府机关核准之副食品 (如油脂、调味料或烹调添加剂等)。 4)乙方未经甲方事先同意,擅自调高餐价,或更改员工刷卡识别系统设备。 如因乙方上述行为造成餐厅安全责任事故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对甲 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上述安全责任事故导致甲方依法对第三方承担连带赔偿责 任的,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执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 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客观情况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可延长履行合同的 69 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发生事故一方应在事件发生 48 小时内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 对方,并及时将有关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被排除后,发生事故一方应尽快告知对方。 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 10 天,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此后的合 同执行问题。如果双方在相应顺延的 10 天内仍未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均 有权解除合同。 5、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因一方迟延履行 合同义务后遭遇不可抗力的,责任不能免除。 6、政府指令及国家政策变更比照不可抗力执行。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必要履行。 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如 果双方对合同终止均有过错,则依据过错大小分担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 方均可向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解决的争议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 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中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 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公示文件为准,不另附。 70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 转让给第三人。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5、本合同签订后,如需对合同进行修改,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合 同作为本合同附件来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 6、任何通知或书面材料的递交、邮寄或传真发送的相关约定: (1)如由专人递交,实际送达有关地址即视为送达。 (2)如用邮寄,在邮件投寄后 48 小时即视为送达。 (3)如以传真发送,在进入对方传真系统时即视为送达,但应有传真报告 确认。 (4)如以电子邮件送达,应使用本合同中写明的邮箱地址发送,未退信视 为送达。 合同中写明的联系方式已得到双方确认,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 48 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附件 1:中标通知书 附件 2:服务内容 附件 3:服务承诺 附件 4:住宿管理规定 附件 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公示文件为准,不另附)。 71 【本页以下无正文,专为《2021 年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纬路办公区 餐厅服务招标采购项目合同书》之签署页】 甲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2 附件 1:中标通知书 附件 2: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 3: 服 务 承 诺 书(盖章) 73 附件 4: 住宿管理规定 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1 入住手续 住宿的员工,应向乙方食堂管理人员申请,由乙方食堂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员工 应按指定床位入住。 2 宿舍卫生环境管控 2.1 必须自觉养成良好的清洁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卫生清洁,常洗被褥、鞋 袜、衣物等。 2.2 宿舍房内的卫生工作由宿舍长统一管理,住房员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由每 个宿舍长安排,如有特殊原因不当值的,可找别人顶替打扫。 2.3 房内设备及卫生,要保持每天干净。 2.4 各床铺要整理整齐,皮箱及杂物整齐摆放于床下。 2.5 严禁在宿舍走道内乱泼水。 2.6 无论什么情况下,员工必须叠被褥,保持铺面清洁。 3 宿舍消防安全管控 3.1 住宿员工应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2 不得私自拉接电线、插座(禁止在宿舍内给电动车充电)。 3.3 宿舍内不得使用电热饮具、电烫斗及员工自行购买的各种大功率电器。 3.4 严禁在宿舍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3.5 非报警情况,不得使用消防器材和拨打 110。 3.6 出入房间要随手关门,注意提防小偷,宿舍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包括现金、 手机、电脑应随身携带,如不执行,丢失自行负责)。 4 入住须知 4.1 未经乙方食堂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入住。 4.2 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必须按照床号使用各自床,不得随意调换或多占。 4.3 自觉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 争吵、打架、酗酒、吸烟、赌博,必须在 21:30 前返回宿舍并停止一切娱乐活 动。 4.4 自觉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乱写乱划,损坏或浪费公物需 照价赔偿。 74 4.5 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或随地吐痰、大小便。 4.6 不准男女串寝。 4.7 不得让非公司在职人员留宿,不得让异性留宿。 4.8 不准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活动。 75 第六章 服务需求 第一部分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采购食堂服务供应商为单位员工使 用。预采购的餐饮服务实行全包模式,由食堂服务供应商提供食品加工制作,负 责提供职工食堂的早、中两餐的餐饮制作和服务。就餐人数约为 400 人。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采购需求,制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纬路食 堂服务采购项目的具体服务方案,确保服务质量符合要求,以优良的服务和优惠 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 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 加分。评审标准详见第七章。 2.2、执行《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评审标准详 见第七章。 2.3、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 的相关规定,接受投标人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 金。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已颁布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可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 这些标准内容有矛盾时,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四、采购标的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实施的时间:1 年 采购标的实施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76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 1. 供应商负责本项目食品原材料进货供给,确保食材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法》 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2. 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供应早、午、会议餐等,做到新鲜可口、花样 翻新、营养搭配合理。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要求 1.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要求:合同一年一签。双方合作满意,在合同服务 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1年合同。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餐厅卫生及食品安全标准达到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2.具有满足采购人用餐需求的配套条件。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77 第二部分 (一)项目简介: 1.采购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采购食堂服务供应商为单位员 工使用。预采购的餐饮服务实行全包模式,由食堂服务供应商提供食品加工制作, 负责提供职工食堂的早、中两餐的餐饮制作和服务。就餐人数约为 400 人。 (二)项目服务需求: 1. 食堂服务供应商履约能力要求: 1.1 食堂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均需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 证明; ★1.2 食堂服务供应商与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提 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1.3 食堂服务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2. 食堂服务供应商必须妥善保管厨房设备设施及餐具并合理使用,严格管理, 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因食堂服务供应商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违反工作规则等原 因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食堂服务供应商需向采购人赔偿因上述原因引起的 全部经济损失。 3. 食堂服务供应商需安排固定的人员为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并指定一名项目 经理,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和技 术人员。 4. 在合同履行期间,食堂服务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业务转让或者承包给 他人,不对外经营餐饮业务以及出售任何食品。 5. 食堂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工作团队总人数应能满足采购方就餐要求,人员结构 搭配合理,具备健康证、厨师证等开展工作所需要的相关证件;按照合同约定足 额派遣工作人员为采购人服务。 6. 食堂服务供应商须按相关厨余垃圾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食堂所产生的厨余 垃圾分类。 7. 食堂服务供应商提供的餐厅工作人员的服装款式需征得采购人的认可。 8. 食堂服务供应商提供的餐厅工作人员接受采购人专职管理人员的管理监督。 食堂服务供应商须指定专人负责对每天的食物进行 48 小时留样,填写留样记录, 每种食物的留样分量不少于 250 克。保证餐厅各项卫生达到标准要求,标准见 78 考核与评比内容。 9. 餐厅工作人员要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采购人的工作区域内出 现穿奇装异服 、打赤膊、穿拖鞋、聚众喧哗、赌博、吸烟等不文明行为。如违 反相关规定,每次将处于 100 元罚款,罚款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 食堂服务供应商保证安全作业,自觉遵守采购人内部的有关保密、安全及消 防安全的相关规定。由投标人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火灾事故、食物中毒等事故, 均由食堂服务供应商承担责任,赔偿损失。餐厅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 等一切事故,食堂服务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支付全部相关费用。 (三)采购人可提供的相关条件与要求 1.采购人负责提供餐饮加工、用餐所需的场地、设备设施和水、电、气、暖等。 2. 采购人负责提供供餐工作间及后厨、前厅所需的灶具、餐具、烹调用具、消 毒设备及本业务所需的其它设备设施。因供餐品种变化需添置的设备,由供应商 提出需求申请,采购人核实需求后实施采买,设备购置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采 购人有权针对该项目的运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以书面 的形式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根据需要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食谱进行调整、修改。 3. 供应商提供的工作人员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用人标准,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 意见,供应商应在五个工作日之内予以调换;调换后人员仍不能达到标准,供应 商需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落实,直至符合合同规定用人标准。 4.采购人餐厅管理部门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伙食协调沟通会,就当月供餐过程中的 菜品质量、卫生标准、服务质量等事宜提出具体要求,供应商需派人参加会议并 在限期内落实整改。如果供应商的从业人员所制作的食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时,采购人可以邀请专业人士对餐厅管理、服务质量等进行正常的培训指导,费 用由供应商承担。 5.采购人餐厅民主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对职工食堂饭菜质量、食品卫生安全等进行 职工满意度测评。 6.采购人可提供能满足 5 人住宿的倒班宿舍。 (四)餐饮标准及要求 1.菜谱要求 餐饮公司每周制定菜单,每周菜品重复率不得高于 30%,菜式以中餐为主。 79 项目名称 用餐方式 品种 早餐 零点自主选择 主食不少于 8 种、流食不少于 3 种、鸡蛋 1 种、咸菜+小菜 1 种 午餐 8 选 4 散打刷卡 主食不少于 3 种、米饭 1 种、主 荤 2 种、半荤 3 种、素菜 3 种、 小吃 1-2 种、流食:汤 1 种+粥 1 种、小咸菜+小料 清真区 随早、午 每餐回民菜品不少于 4 种 2.制作要求: 2.1 所有菜品要按照用餐标准的要求制作,控制餐标成本,具体餐标按照财务年度 预算进行实时调整。 2.2 负责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2.3 清真菜品按照专人专用工具制作; 2.4 提供自制加工食品。 2.5 每周一天除供应午餐套餐以外,还需提供一种风味主食作为与套餐等价的选 择。 3. 供应商须承诺定期调整口味。供应商对于新更换的厨师,应在更换前征得甲 方食堂管理员的书面同意 (五)价格机制 1.职工餐按食品原、辅料成本费定价,早餐实行零点消费;工作日午餐按 28 元/ 人/次的标准提供,职工第一次刷卡 3 元/次、单位补贴 25 元/次;第二次及以后每 次刷卡按 28 元/次收取,无单位补贴。 2.当采购人提高或降低餐费标准时,投标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对主副食品价格做出 相应调整。调整前须制定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实施。 3.会议餐标准:建立三档会议餐盒餐价位选择 3.1 50 元/盒标准:2 荤 2 素,主食不少于两种。 3.2 60 元/盒标准:3 荤 3 素,主食不少于两种。 3.3 80 元/盒标准:4 荤 2 素,主食不少于两种。 80 4.食品原、辅料成本控制:以菜品质量作为控制标准。 (六)建立保证金制度和监督评价机制 1. 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 2. 采购人餐厅民主监督委员会建立检查测评、投诉、反馈、公示四个机制。定 期组织人员对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公司的餐饮服务得出考核评价。制定 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履约保证金返还比例、合同是否延续相关。具体如下: 每季度一次,由餐厅民主监督委员会组织检查餐厅卫生是否达标、操作是否规范、 菜品是否达标、用人是否符合要求等,并针对检查情况打分;同时向就餐单位发 放《餐厅满意度测评表》,收集整理职工意见,汇总统计满意度得分。餐厅检查 部分占 60%,职工满意度占 40%,总分 100。 3. 四次考核评价得分平均在 80 分(含)以上,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按合同约 定全额支付公司履约保证金。 4. 四次考核评价得分平均在 70 分(含)至 80 分以内,根据考核评价得分比例 支付相应履约保证金,即实际支付履约保证金=应支付履约保证金×得分比例。 四次考核评价得分平均在 70 分以下,采购人不予支付履约保证金,终止服务合 同。 (七)考核与评比 1.餐饮服务工作考核评比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质量、日常管理、劳动效率、安全 与卫生等四个方面,由民主监督会不定期进行抽查考核。 2.餐饮服务工作考核评比结果与餐饮履约保证金直接挂钩,违反相关规定的,将 进行一定经济处罚。 序 号 项目 标准及考核细则 分值 备注 1 严格执行食堂卫 生管理制度 各承包单位必须做到“制度”上墙,对有关 内容必须做到人人应之应会,并逐条落 实。 10 2 杜绝食物中毒 发生食物中毒案件,一票否决,并承担一 切医疗和行政处罚费用。 100 81 3 全部从业人员必 须持健康证上岗 全体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年卫生监督机 构签发的健康证。 5 每人 有危害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必须迅速调 离工作岗位 5 每人 4 原料和成品实行 “四不”制度 不购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 不存放腐烂变质的原料 2 不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3 不上桌剩饭、剩菜及其他变质的食品 3 5 食品存放实行“四 隔离”制度(包括 区域、容器、用 具、冷藏设备) 生、熟隔离 5 成品、半成品隔离(毛料与净料隔离) 2 食物与杂物、药品隔离 2 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2 6 餐具、用具管理 实行 “四过关 ”制 度 设专人负责清洗消毒,保证餐具、用具洁 净,无残留物 3 有消毒设施和消毒材料 5 有原始消毒记录 3 餐具消毒后必须放入全封闭餐具柜,防二 次污染。长时间未使用的餐具在使用前要 重新消毒 5 7 环境卫生实行“四 定”制度 卫生区划分必须责任明确 3 餐厅内空气清新,无刺激性异味 1 门窗无灰尘,无油渍,宣传广告整齐美观 2 桌面台面无灰尘、碎菜、废料、油渍、汤 汁等粘稠物 3 82 食品加工机械内外保持清洁,无残留物, 无异味 2 地面无积水、碎菜、油污,地沟无异味 2 仓库或储物架物品摆放整齐,地面保持清 洁 2 仓库及操作间有灭鼠、灭蝇、灭蟑螂措施 2 8 个人卫生实行“四 勤”制度 工作时必须衣帽整齐,不得着工作服到厕 所、医院等处。 3 每 人 次 冷菜切配必须带口罩,工作服、工作帽必 须清洁、无异味 3 每 人 次 头发必须盘入工作帽内,手和指甲必须干 净,工作时不许戴戒指、手镯、手表,更 不许涂指甲油,男士不许留胡须 3 每 人 次 9 卫生教育制度 从业人员必须掌握饮食卫生知识,有关的 考试考核必须合格 5 每人 (八)结算管理 餐厅刷卡消费,餐卡消费结算系统终端由采购人控制,有义务为供应商提供查询。 供应商服务满一个月后,由双方在月底共同就当月的餐饮销售收入进行审核,确 认无误后,办理结算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售饭窗口一律持卡结算,不得收取现金。 2.单位补贴部分由园区各就餐单位与供应商直接结算。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从 餐卡消费结算系统中打印清单并签章确认,由供应商发送至各就餐单位。在供应 商提供凭证后,各就餐单位将本单位职工上月午餐消费补贴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 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3.职工个人日常向就餐卡中充值由采购人委托的专人负责收取,按实际消费明细 存入采购人银行账户。 4.职工个人应支付的餐费部分,按月支付给供应商。采购人与供应商共同在打印 83 的结算清单上签章确认后,由采购人负责办理拨款手续支付供应商。 84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 开标及评标”、“六 确定中 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一、 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 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 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 二、 符合性审查工作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 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填写“商 务符合性审查表”和“技术符合性审查表”(如有)。 三、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四、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 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 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 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五、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六、 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85 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对满 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小微企业 报价给予加分。 2.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86 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名称 审查项目 结论 以招标文 件规定的 方式获取 招标文件 在中华 人民共 和国境 内注册 营业执 照等证 明 法定 代表 人授 权书 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 度的证明文件 纳税 和社 保记 录 无重 大违 法记 录声 明 信用 记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 其他资格要求 审核人员签字:_________ 注:1、本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并如实填写。 2、审查项目有一项不满足则结论为不合格。 87 商务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事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 号 符合联合体规定 1.6 满足投标人的关联性要 求 1.7 未参与其他服务 1.8 报价未超过预算或最高 限价 2.3 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 要求 8 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 11.3 保证金符合要求 12.4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 13.1 接受算术修正 20.2 符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及信息安全产品要求 20.3 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 22.2 未发现串通投标 22.2 报价说明可以接受 22.2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 加条件 22.2 结论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__________ 88 服务需求符合性审查表(如有) 审查事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 号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 条款 ★ 结论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__________ 89 评审因素和指标 评分项 评 审 因 素 评标标准说明 分 值 商务部 分 (25) 管 理 体 系认证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1 或 GB/T19001 )、 环 境 管 理 体 系 ( ISO14001 或 GB/T2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 或 GB/T28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 、食 品安全保证体系(HACCP)认证证书复印件,每项得 1 分,应当年审而未年审的,该认证不得分。 5 同 类 型 项 目 案 例 1、根据投标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同类业绩情况进 行评审,每个业绩得 2 分,最高 10 分;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首页、服务内容及签字盖章 页。 2、同类业绩中获得食药监局颁发的 A 级等级评价的 (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每提供一个证明的加 1 分,最 高加 2 分; 12 服 务 客 户 满 意 度 1、从业人员的素质、企业管理运作的特点、企业经营 理念应答,应答内容完整,符合项目实际需要得 2 分, 其余不得分。 2、服务客户的就餐满意度情况: 每提供 1 家近 3 年服务客户出具的在 85%以上或 95 分以上的满意度调查表的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3、服务客户出具的良好服务证明情况: 每提供 1 家近 3 年服务客户出具的无饮食卫生事故、 弄虚作假、经济处罚(1 万元及以上)等违规情形的良 好证明的得 1.5 分,最多得 3 分; (以上须提供投标人与服务客户的合同首尾页、及该 服务客户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服务客户的印章,未 提供的不得分) 8 技术部 分 (75) 项 目 经 理 及 服 务团队 (18) 项目经理: 具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得 2 分; 具有高级技能及营养相关证书的得 2 分; 具有一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 1 分; 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面点烹调师证书的得 1 分; 因提供的餐饮服务而获得过国家或餐饮行业协会嘉奖 的得 2 分; 注:上述须证书或嘉奖提供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除上述文件外,还应提供身份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及 开标前 12个月内至少连续 6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的证 明材料,否则该项不得分。 8 9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中的服务团队配置及 岗位构成合理性打分: 团队配置合理、岗位构成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2 分; 团队配置较合理、岗位构成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 1 分; 团队配置较差得 0 分。 2 提供书面承诺:服务团队人员全部持有《餐饮从业人 员健康合格证》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承诺中应明 确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健康合格 证) 2 提交日常运营期间人员招聘计划、人员离职补充方案 以及人员稳定方案、员工管理及绩效考核方案 方案详细、完全可行且综合风险最小的,得 4 分; 较为详细、基本可行但存在一定风险的,得 2 分; 方案一般,且综合风险性较大的,计得 1 分; 4 服务响应及服务期承诺、餐饮服务质量承诺设置合理 且符合要求的,得 2 分;基本符合要求的,得 1 分; 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服务响应、承诺机制完全不符合要 求的不得分。 2 食 堂 服 务 方 案 评 价 (40) 在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 堂服务整体实施方案进行评价, 服务整体实施方案全面性、科学性最佳,可行性最强,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0 分; 服务整体实施方案全面、科学,可行性较好,大部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2 分; 服务整体实施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可行性差,勉强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4 分; 没有提供上述方案的,得 0 分。 20 在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 备维护方案及投诉处理方案等进行评价, 方案科学合理得 5 分; 方案较合理得 3 分; 方案一般得 1 分; 未提供得 0 分。 5 在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餐 标控制及原材料控制方案进行评价, 方案全面、合理、适用性强 5 分;方案满足基本要求 3 分;方案不全面或未提供 0 分。 5 在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 全作业实施方案(如消防设施等配置)进行评价, 安全作业实施方案全面性、科学性最佳,可行性最强,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 安全作业实施方案全面、科学,可行性较好,大部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7 分; 安全作业实施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可行性差,勉强 10 9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4 分; 没有提供上述方案的,得 0 分。 服 务 质 量 及 食 品 卫 生 管 控 (10) 服务质量管理方案:方案全面、合理、具有针对性、 适用性强 6 分;方案满足基本要求 3 分;方案不全面 或未提供 0 分。 6 针对疫情防控制定管理措施,餐饮卫生安全和食品安 全的保障措施,根据投标人方案综合评议:方案全面、 合理、适用性强 4 分;方案满足基本要求 2 分;方案 不全面的得 0 分。 4 应 急 预 案(5) 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具有针对性、健全且可操 作性强的,得 5 分;应急预案不健全或可操作性一般 的,得 2 分;未提供应急预案或所提供的应急预案完 全不具备可操作性的不得分。 5 落 实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2)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 企业声明函》的小微企业加 2 分 2 92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请投标人根据通知自查本企业的企业类型)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 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 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 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 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93 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94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95 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 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 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 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