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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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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SW2021-C3-13001-KLZB)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SW2021-C3-13001-KLZB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

项目联系人:张文玲

项目联系电话:0776-281958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冯卫疆,13132768282

联系地址:百色市靖西市绣球大道523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文玲,0776-2819588

联系地址: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小区F幢10号房一楼、二楼、四楼

四、标讯信息:

标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项目磋商成交公告

采购品目:食品配送服务

行业划分:服务。

采购文件编号:JXSW2021-C3-13001-KLZB

五、成交信息:

本项目公告日期:2021年5月19日

成交日期:2021年6月2日

成交优惠率:5%

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海隆星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靖西市新靖镇绣球大道6号世邦﹒新城名郡6、7号楼一层商场

3.成交优惠率:5%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潘学成(组长)、零发明、冯卫疆(采购人代表)

六、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正式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七、附件:

1.磋商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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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 项目编号:JXSW2021-C3-13001-KLZB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 目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2 第二章 磋商须知............................................................................5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24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27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40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60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项目(JXSW2021-C3-13001-KLZB)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 公司(地址: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 F幢 10 号房一楼、二楼、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SW2021-C3-13001-KLZB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正式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并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 3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止,工作日上午 8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一楼综合部(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 F 幢 10 号 房一楼、二楼、四楼)。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无需携带报名资料)。 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本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 下午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二楼会议室(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 F 幢 10 号 房一楼、二楼、四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 下午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二楼评标室(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 F 幢 10 号 房一楼、二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磋商保证金交纳的指定账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0211120924900711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南宁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3.磋商时间及地点: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 下午 15 点 30 分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人磋商时间, 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二楼会议室(以具体通 知为准),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 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疫情防控期间,出席的供应商代表 须注意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供应商代表未按时签到或未出席开标会议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 利、认可开标结果。 4.公告媒体: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网(http://guangxi.chinatax.gov.cn/baise)、广西科联 4 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网站(www.gxkl.com)。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购类别:服务;品目:食品配送服务。 7.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 地 址:百色市靖西市绣球大道 523 号 联系方式:冯卫疆,13132768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小区 F 幢 10 号房一楼、二楼、四楼 联系方式:张文玲,0776-2819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玲 电 话:0776-2819588 获取磋商文件电话:0776-2833555 联系人:刘海兰 保证金退付联系电话:0776-2833555 联系人:刘海兰 传 真:0776-2833555 邮 编:533000 地 址: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小区 F 幢 10 号房一楼、二楼、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9 日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XSW2021-C3-13001-KLZB 采购预算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元) 本项目设定的 最高限价 □无 ?有,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元)。 核心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 公告媒体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网 (http://guangxi.chinatax.gov.cn/baise)、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xkl.com)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 地址:百色市靖西市绣球大道 523 号 联系人:冯卫疆,13132768282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 F10 栋一楼、二楼、四楼 获取磋商文件联系人:刘海兰 联系电话:0776-2833555 保证金到账查询联系人:刘海兰 联系电话:0776-2833555 保证金退付、服务费缴纳联系人:刘海兰 联系电话:0776-2833555 项目咨询联系人:张文玲 联系电话:0776-2819588 4 供应商资格条 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 6 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并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 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应当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 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7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8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为:______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7 9 政府采购强制 采购:信息安 全认证 □否 □是,要求如下: 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 的规定,各分标中涉及提供信息安全产品的设备,必须具有中国信 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 (强制类)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印 发)范围内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其中,品目清 单范围内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节能 产品 (非强制类) □ 否 □ 是,采购已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 19 号印发)的产品类别(非强制类),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在实 施政府采购评审中给予以下优先待遇(只选择其一): 1.□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2.□在评标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 扣除比例为: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优先 采购:环境标 志产品 □ 否 □ 是,采购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 18 号印发)的产品类别,对符合条件的获证产品在实施政府采购评 审中给予以下优先待遇(选择其中之一): □1.在评标时予以加分,每项加 分(最低评标价法不适用) □2.在评标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 扣除比例为:______% ?其他或不适用____________________ 8 支持中小企业 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7%,微型企业扣 除 7%。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____________________ 支持监狱企业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 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 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7%。 ?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________ 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扣除):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 7%。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____________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0 其他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修订印 发《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 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 间及要求组织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原则上参加采购的供应商不 得少于 3家,经评审小组同意也可为 2 家。 11 供应商须提供 的其他资料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和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资料。除采购文件 要求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供应商 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12 澄清或者修改 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在 9 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不足 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3 递交磋商响应 文件的截止时 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 15 时 30 分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二楼会议室(百色市 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 F 幢 10 号房一楼、二楼、四楼) 14 磋商响应文件 开启时间和地 点 时间:2021 年 5 月 31 日 15 时 30 分 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二楼评标室(百色市 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 F 幢 10 号房一楼、二楼、四楼) 15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年预算金额的 2%, 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提交方式: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给采购代理机构。 收款人户名: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1209249007113 注:如果转账时银行系统未显示出“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甘蔗站支 行”,可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 户名称、银行账号不变。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项目名 称或项目编号、分标(如有)及用途(磋商保证金)。 16 磋商响应有效 期 60 日(日历日) 17 响应文件的组 成和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组成和装订要求: ★(1)响应文件的封面注明:响应文件(“正本”或“副本”)、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响应文件数量: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3)装订要求: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封装在响应(投标)文件 袋或纸箱中(如体积过大可分为几个包装)。 (4)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1 份,密封封装在文件袋中(该文件袋 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磋商保证金 证明”字样),并单独提交。 (5)请供应商提前准备《最终报价承诺书》,无需装订,磋商时如 10 有要求再另行单独密封递交至磋商小组(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 件组成》)。 (6)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同时单独递交供应商信息、响应文 件签收回执,无需密封包装(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18 响应文件封套 上应载明的信 息 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19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 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 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_ 20 定标原则 ?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 应商。 □ 2.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 ①最低评标价法: □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 ②综合评分法: □ 随机抽取 ?其他,得分相同时,以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 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本项目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得分高低排列。 21 提供服务的时 间、地点、方 式、项目服务 期限 提供服务的时间: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提供服务的地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提供服务的方式: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服务期限: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22 采购资金的支 付方式和时间 具体按合同约定结付。 23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年预算金额的 10%,本采购 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 %(取整到元),提交方式为支 11 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应 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采用转账、电汇方式的, 由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成交供应商银行账户直 接缴入采购人账户。 合同约定服务期(或质量保质期)满且成交供应商完全履行了服务 要求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出申请的 30 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如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每逾 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成交供应 商在合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 证金不予退还。 备注:该项缴纳是否缴纳、比例和缴纳方式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采购 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西市支行 银行账号:20630101040000196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 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24 采购代理服务 费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 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的规定的基准价 下浮 20%收取,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以下费率未下浮 20%)。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 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 招标 服务招 标 工程招 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 万元~1 亿元 0.25% 0.1% 0.2% 1~5 亿元 0.05% 0.05% 0.05% 5~10 亿元 0.035% 0.035% 0.035% 12 100 万元×1.0%=1 万元 (500-100)万元×0.7%=2.8 万元 (1000-500)万元×0.55%=2.75 万元 (5000-1000)万元×0.35%=14 万元 (6000-5000)万元×0.2%=2 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到如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01676101050702412 24 其他规定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 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 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 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被授权人亲自在磋商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 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递交质疑函的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76-2819588 地址:广西百色市江滨二路恒升水岸花园小区 F幢 10 号房一楼、二 楼、四楼 13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 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 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 “磋商小组”是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 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3.2.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14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 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如果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 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 款规定的供应商特 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 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 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 非强制采购的产品,依据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在评审时 予以相应的加分。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2 对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依据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评审时予以相应的加分;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 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 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 15 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在采 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且要求产品供应商具有经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 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 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 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1.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顺 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此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无偏离”、不满 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为“负偏离”、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为“正偏离”。 12.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 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负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6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 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 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5 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响应文件的组成 14.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要求必须按照以下格式要求(如有格式要求的)提供以下带“★”的的证 明文件或材料}: ★(1)磋商响应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格式见第五章) ★(3)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填报该表时,应按项目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要求,结合自身参加磋 商情况对商务条款逐条响应,未逐条响应的视为响应无效。格式见第五章) ★(4)磋商保证金 (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一)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五章)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 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必须具 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 ★2. 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 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 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三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 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的复印件)或供应商 2020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照 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 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 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 17 件);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 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8.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格式详见附 件 5-3);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5-4);属于监狱企业 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7)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要求必须按照以下格式要求(如有格式要求的)提供以下带“★”的的证明文件 或材料}: ★(1)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格式见第五章) (3)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资料 14.2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3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 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 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5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 容处注明。 14.6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报价 应为完税价。 15.2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 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 18 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零”报价,否则, 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磋商。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以转账、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 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交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 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 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 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 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 效响应。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 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 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8.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 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的的密封、标记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 19.1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20.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 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签字。 21.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磋商与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3.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 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依据磋 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澄清 2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 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磋商 20 25.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25.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5.7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少于 3家,经评审小组同意也可为 2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 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 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原则上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 或者解决方案,经评审小组同意也可为 2 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修订 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要 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 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7.最后报价评审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27.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 21 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 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 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 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扣除。 27.4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 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1-某供应商有效最高优惠率报价)/(1-供应商有效优惠率报价)×25 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 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经评审小组同意也可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 分高优先的顺序推荐。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 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或者提交最后 22 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家的,除经评审小组同意也可为 2家的情形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 税务局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系统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 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3.保密 33.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34.禁止行为 34.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5.3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36.成交通知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 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履约保证金 37.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 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 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 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3 六、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0.询问、质疑、投诉 4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 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0.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 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 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24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原则 (一)磋商小组构成: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分别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 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审依据:评委将以磋商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服务方案、技术力量、售后服务、 企业业绩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 (三)评审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 二、评标方法 (一)首先由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评审,再由评委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只有资 格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详评。 (二)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三)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25 分 (1)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下列情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本项目属于 餐饮行业,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中联企 业〔2011〕300 号)文件执行。 (2)价格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1-某供应商有效最高优惠率报价)/(1-供应商有效优惠率报价)×25 分 2、服务方案分…………………………………………………………………………………33 分 (1)管理制度分(满分 12 分) 一档(0 分):未提供相关管理制度的,得 0 分; 二档(4 分):供应商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运输管理、财务管 理等制度基本可行,与需求偏离较大,不切合实际,科学合理性差的,得 4 分(缺项的不得分)。 三档(8 分):供应商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运输管理、财务管 理等制度合理可行,需求理解有偏差,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性较弱,内容编写水平基本符合要求的,得 8 分(缺项的不得分)。 四档(12 分):供应商提供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管理、仓储管理、运输管理、财务管 理等制度详细,并能给出合理化建议,针对需求,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内容严谨、简练的,得 12 分(缺 项的不得分)。 25 (2)食品卫生及安全保障措施(满分 12 分) 一档(0 分):未提供相关食品卫生及安全保障措施的,得 0分; 二档(4 分):供应商提供的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食品安全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检验 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描述简单,可行性差,与需求偏离较大,不切合实际, 科学合理性差的,得 4分(缺项的不得分); 三档(8 分):供应商提供的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食品安全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检验 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措施描述较齐全、完整,可行,需求理解有偏差,符 合实际,科学合理性较弱,内容编写水平基本符合要求的,得 8分(缺项的不得分); 四档(12 分):供应商提供的进货渠道、食材控制管理措施、食品安全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检验 检疫措施、食材质量标准管控措施、追溯方式等方面措施描述齐全、详细、完整,可行性高,针对需求, 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内容严谨、简练的,得 12 分(缺项的不得分)。 (3)食品配送服务方案(满分 9 分) 一档(0 分):未提供相关食品配送服务方案,得 0分; 二档(3 分):配送方案能满足采购人配送地点的特征,项目实施人员达 2人的,得 3 分; 三档(6 分):配送方案能满足采购人配送地点的特征,配送方案能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项目实 施人员达 3 人的,得 6分; 四档(9 分):配送方案能满足采购人配送地点的特征,项目实施及配送服务方案详细、信息化程度 高,配送流程安排分工明确,能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能体现配送时效短,能确保配送的菜品保质保量 送到食堂,可行性高,项目实施人员达 4 人(含)以上的,得 9分。 3、技术力量分………………………………………………………………………………18 分 (1)配送服务能力:供应商拥有配送运输汽车(指供应商拥有产权的专业配送运输车辆或租赁期内 的车辆),每辆得 3 分,满分 6 分。(注:磋商时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 则不予计分。) (2)具有独立检测室,具有检测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使用油品质快速检测仪) 要求为自有或租赁(必须提供设备图片),每提供 1 套检测设备(农药残留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使 用油品质快速检测仪)得 1 分,设备名称与磋商文件要求不必完全一致,功能一致或相近即可。除上述 3 台设备外,每增加一台功能不同的食品安全检验设备的加 1 分,满分 4 分。 (3)供应商拥有专业的配送队伍,拟投入的配送人员办理了有效的健康证明(若证件到期可提供正在 办理换证的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有效)的每个得 1 分,在此基础上持有有效汽车驾驶证(提供驾驶证复印件) 的再得 1分,满分 8 分。 4、售后服务方案分………………………………………………………………………………18 分 一档(0 分):未提供相关售后服务方案内容的,得 0 分; 二档(6 分):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对具体服务措施未说明,无任何增值服务的,得 6 分; 三档(12 分):售后服务方案较为合理、可行,具体服务措施较详细,能提供简单的数据分析等增 26 值服务的,得 12 分; 四档(18 分):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可行,具体服务措施详细,退换货处理措施灵活、快捷,送货不 达情况的处理办法高效、快捷及时满足食堂需求,能提供膳食结构分析、营养结构优化建议等大数据分析 增值服务,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的,得 18 分。 5、企业业绩分……………………………………………………………………………………1 分 供应商提供 2018 年以来相关食材配送业绩证明,每一项业绩得 0.5 分,满分 1 分。【注:提供相关 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四)总得分=1+2+3+4+5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一)磋商小组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综合得分相同时,以优惠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综合得分相同且优惠率报价相同的,按本项目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成 交候选人 3 名。得分最高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确定磋商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 人为成交供应商。 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 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 的。该等情况下,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 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二)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磋商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磋商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27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封面)合同类别:技术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 (年度) 项目名称: (分标子项目): 合同编号: (本项目为目录外标准下) 甲方(采购人名称) : 乙方(供应商名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______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供应商名称)(以 下简称:“乙方”)为______项目(项目名称)的______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______项目(项目名称) 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项目需求、磋商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4)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 (5)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 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 优惠率 (%) 项 … 3.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 (1)成交优惠率: %; (2)配送的食品原材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的原则。以成交供应商每周根据靖西 市所有市场进行价格调查,作为价格参考依据,同时把信息反馈到配送部门。价格最终以双方协商确认同 意后的最终审定价格为准,并且下浮优惠;按双方“最终审定价格×(1-优惠率)”作为结算价格,保持 相对稳定。 (3)成交供应商应每次随货附送货清单,并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收签字确认,结算时双方按照已交 付食材实际数量进行统计。 (4)若在配送服务期限内,因个别食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涨跌幅过大(超过原双方审定价格的 10%), 由双方重新商定审定价格。 (5)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食品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 储、配送、服务、人工、保险、培训、利润、税金及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4.合同签订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29 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30 二、合同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甲方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 甲方地址:百色市靖西市绣球大道 523 号 甲方联系人: 电话: 甲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2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3 交付使用期: 4 合同金额: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5 服务时间、履行期: 年(月)或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实施完毕,具 体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合同期满,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本合同服务的,顺延至新的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 之日或者甲方通知停止服务之日止。顺延期间,原合同服务内容、服务费用以及甲、 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内容不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 质量保证期: 7 验收方式及标准:双方到场共同验收。按照采购需求、磋商(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 规定的技术标准及规范验收。 31 8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 1 日对账;对账乙方给甲方开具上月 所购货款发票,甲方在 15 日内一次性转账给乙方。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 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本项目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 额不得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1%,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捌仟元(?8000.00_)(取整到元),提交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 非现金形式,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不予签订合同。采用转账、 电汇方式的,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金额从乙方银行账户直接缴入采购人账 户。 合同约定服务期(或质量保质期)满且乙方完全履行了服务要求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 的,甲方在收到乙方提出申请的 30 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如逾期退还履约 保证金,每逾期一天,可按应退款项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违约金;乙方在合同期 限和质量保证期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备注:该项缴纳是否缴纳、比例和缴纳方式具体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制 定。 10 ?违约金约定:1.乙方违约或无正当理由造成解除合同的,按合同价款的 10%计算。 逾期退回款项及违约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退款项及违约金总额的 0.5%计算违约金。 2.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服务款额 5%收取违约金。 ?损失赔偿约定:按双方协商或经第三方评估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 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 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 过合同价的 15%。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 画“√”选择): □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 三、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 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和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 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 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 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 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 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 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 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33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 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乙方的赔偿范围,包括不 仅限于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赔偿金、罚款、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全部损失。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 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 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4 乙方每个季度须接受采购单位的服务质量考核,确保按照服务方案足额配备人员,如果人员配 备不足或其它服务质量与服务方案不符的,甲方有权按照人员费用标准扣减相应的服务费。具体考核办法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 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 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 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 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 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 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 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 意延期提供服务。 34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 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 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 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 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 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 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 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 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 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 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 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5 13.合同中止 13.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 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 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 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 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 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3 次及以上)整改无明显改进,仍 然不能满足要求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 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次经甲乙 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 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 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 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 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 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6 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 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响应) 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 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四、合同补充条款(双方据实商定) 37 五、合同附件(与正件装订成册)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二)磋商(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三)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供参考);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一)服务内容一览表(乙方填制) 服务名 称 单位 数 量 金额 (元 )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 本要求) 项 … (二) 磋商(响应)文件报价表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致。 (三)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乙方提供) 由乙方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提供,并保持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致。 (四)采购需求(与采购文件一致) 38 (五)合同验收书格式(验收时填制) 政府采购合同验收书(初验或终验) 根据____________(合同名称)(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的约定,合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了验收,验 收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服务内容、标准 数量 金额 1 2 合计 合计大写金额: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验收具体 内容 按磋商(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验收方案 验收结论性意见: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39 (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退付意见书(供参考) 供 应 商 申 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于 年 月 日验收并交付使用。根据合同规定, 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期限于 年 月 日已满,请将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 ) 退付到达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联系人及电话: 供应商签章: 年 月 日 采 购 人 意 见 退付意见:(是否同意退付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及退付金额)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签章 年 月 日 40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的外层包装封套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之前不得启封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章) 41 响应文件的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2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 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二、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服务类) 附件 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四、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下列材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 件(必须具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 ★2. 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 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三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 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的复印件)或供应商 2020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 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 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 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 凭证(复印件);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 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 43 五章)。 ★8.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 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9.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格式详见附件 5-3);属于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5-4);属于监狱企业的需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六、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附后) 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4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45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全 部内容,知悉参加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 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 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 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 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6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 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 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7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 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JXSW2021-C3- 13001-KLZB 1 包号 本项目无分包 2 食材类别 大米及其他粮食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家禽类、鲜活 水产品类、蔬果类、禽蛋类、干货类、调味品类等。 3 报价 优惠率: % 4 服务期限 5 … 备注 说明: 1.结算价格=最终审定价格×(1-优惠率)。 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食品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 运输、仓储、配送、服务、人工、保险、培训、利润、税金及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8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无 金额单位:元 序 号 服务内容 食材类别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 准等) 1 国家税务总局 靖西市税务局 食堂配送服务 大米及其他粮食类、 食用油类、鲜肉类、 家禽类、鲜活水产品 类、蔬果类、禽蛋类、 干货类、调味品类等。 优惠率: % 说明 1.结算价格=最终审定价格×(1-优惠率)。 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食品原材料成本、生产、 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人工、保险、培训、 利润、税金及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9 附件 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包号:_无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本项目无分包 食材类别 大米及其他粮食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家禽类、鲜活水产品类、 蔬果类、禽蛋类、干货类、调味品类等。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优惠率: % 备注说明 1.结算价格=最终审定价格×(1-优惠率)。 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食品原材料成本、生产、 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服务、人工、保险、培训、 利润、税金及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页《最终报价承诺书》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 (无需装订在响应文 件内)。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 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 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50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无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 号 磋商文件的商 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 务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1 四、磋商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 写人民币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 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52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的证明文件(必须具 有,如能够在线查询的材料,请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查询的网址链接)。 ★2. 法定代表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章) 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 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三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至少包含资产负 债表和损益表或利润表的复印件)或供应商 2020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照 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 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无纳税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 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提供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 件);供应商无缴费记录或为新成立公司,应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 社保费证明》(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五章)。 ★8.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9.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格式详见附件 5-3);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5-4);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 附件 5-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 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4 附件 5-3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5 附件 5-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 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必须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56 六、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意: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请同时单独递交供应商信息、响应文件签收 回执,无需密封包装) 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联系电话: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开票资料: 开票信息: (填“专票”或“普票”) 供应商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57 响应文件签收回执(一式两联)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 递交人姓名 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 密封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 签收人 注:在“采购代理机构签收人”处,供应商不用填写 ————————————————————————————————— 响应文件签收回执(一式两联)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 递交人姓名 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 递交时间 响应文件 密封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 签收人 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58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技术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售后服务承诺格式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9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包括磋商标的物的强制性认 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60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食堂供应及配送食材服务(面粉奶制品除外)。 2.食材类别:大米及其他粮食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家禽类、蔬果类、配料类及日杂货类等。 二、项目要求 一、采购需求 项号 食材类别 技术要求 1 大米及其他粮 食类 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一二级籼米,一并拥有生 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优 先考虑本地一年内生产的大米,不能采购陈年老粮。 2 食用油类 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和产品合格证,必须为非转基因产品。 3 鲜肉类 1.要求必须是当天屠宰的生鲜放心肉; 2.去除筋、杂物,肉质鲜嫩,不注水,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于鲜猪手脚等, 必须去除一切杂毛污物,无异味,交货以干净、新鲜、大小适中为标准。 3.交货时须提供鲜肉类的肉品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 4 家禽类 1.鸡,鸭必须提供品质优良的品种; 2.无残留内脏(碎肝、肺等)、毛根、碎腊、粪便、头发等内/外源异物,无血 水、淤血、严重皮炎,个体破损、残缺等。品质形状饱满,表皮完整,无严重破 嘴、脖皮断裂、翅根断裂、腿断裂等现象; 3.必须当天宰杀当天送货,运输过程要求进行冷藏保鲜,交货时须提供动物 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5 鲜活水产 品类 1.成活率 100%,水产品必须为水库、海、江河、湖泊养殖,来源安全可靠,禁 止采购来自受污染的海、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水产品; 2.活体:鲜活,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3.如需剖杀的鱼,要做到鱼鳞刮除干净,去内脏、鱼腮、腹内黑膜; 4.去腹脏的鱼体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6 蔬果类 1.叶菜类: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 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 浸水现象; 61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 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正式文件执行时间为准。 (2)配送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食堂,并按照食堂要求堆放整齐。 (3)配送时间: 1.供应商按采购人事先提供的食材采购计划清单负责送货上门,于每天早上 10:00 前将所需食材送到采购 人食堂,不得超出约定时间 30 分钟;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工作日)早餐所需食材,必须在当天早上 6:00 前配送到位。若遇到紧急需要,采购人当天需要临时加送食材的,会提前 2 小时通知供应商,在收到采购 人发出紧急通知后,供应商必须按时无条件完成配送; 2.供应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在通知采购人后,供应商配送食材到达时间不得超过约定时 间 1小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送达,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后果将由供应商承担。 (4)配送要求: 1.供应商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严禁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 2.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 均匀; 3.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 无发霉发黄; 4.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链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榻, 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 5.蔬果类农药残留不得超标,交货时需提供每批次蔬果类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7 禽蛋类 1.规格要求:单个鸡蛋重约 60g 及以上; 2.蛋体要求:蛋体大小均匀,无斑点、无粪便、无血迹、无污染、无颜色差异, 蛋壳清洁,有外蛋壳膜,不破裂,蛋形正常,色泽鲜明;胚胎未发育; 3.蛋体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无异味; 4.健康状况:禽群健康; 5.疫苗用药:严禁使用违禁药品,无公害、无药残、无激素。 8 干货类 要求色泽鲜艳、干燥有韧性,无破碎片、虫蛀、霉坏和泥土杂质。 9 调味品类 1.正规厂商生产、品质良好,全部按标准规格包装;交货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 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2.产品须在保质期内,且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质保期的三分之二。 62 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 3.若食品在运输、配送过程中造成的损耗,由供应商负责及时更换或补充,以达到该批次供货要求;如在 该批次约定交货时间内验收数量无法达到配送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采购人组织专人负责对配送食品进行留样,供应商必须配合相关留样工作。每批次供货留样 1 份,采 购人可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配送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建立档案;若抽样检查出现不合 格产品或因配送食品质量不合格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对配送的个别食材进行协助性粗加工。 6.供应商配备不少于 2人的项目实施人员; 7.供应商须配备不少于 1 辆配送车辆,磋商时提供配送车辆的行驶证、彩色照片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产品的相关检验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质量保证 1.供应商配送的蔬菜、肉类、食材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且保证质量,不得有腐烂、变质物品; 2.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退补货品需在 1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供餐; 3.若因供应商配送食品、食材导致甲方出现食物事故时,经卫生防疫站检验,证明确属供应商提供食材造 成的,供应商必须承担经济与法律上的全部责任; 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区标准等。 (6)安全责任:所有供应的食品必须执行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 每批次产品进 行质量检验,并提供规范的合格产品检测报告,同时,建立产品质量档案,对每批次产品进行送样抽检, 抽检结果建档备查。供应商必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 理,并接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因产品卫生和质量不合格而发生安全事故,供应商无条件承担全 部责任,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并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 (7)服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信息系统及其它履行合 同的能力。供应商应有保证食材品质的储存、分拣、配送、冷藏、冷冻的经营场地(成为成交候选人后采 购人可进行实地考察,不具备条件且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磋商时提供有效的产权证明或发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附实地照片(若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 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有效期必须涵盖整个服务期限)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8)验收标准及要求: 1. 供应商在第一次配送时,应向采购人提供企业相关证件及产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63 2.严格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执行,并且不得为转基因产品;配送企业必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具有工商、 质监部门认可的检验合格证书。 3.每批次供货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质量自检报告单和检验合格证明,以供采购人验收并加盖 验收合格章确认。 4.供应商将食材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依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初步质量验 收及核对数量、价格,并按规定留样备查。 5.验收时,采购人对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如食材有质量不合格、品种规格不符、价格不符及数量不足等 问题,采购人将不予签收;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补货,其中鲜肉类、蔬果类、水产类等影响食堂 当次供餐需求的生鲜类食材供应商必须在 1 小时内补齐,其它类食材须在当天下午下班前补齐,否则造成 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6.验收后,采购人不免除供应商的质量责任,不能认为质量已完全合格,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食材存在其 他问题的,供应商须及时到现场解决,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退换货,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7.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和市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双方应当 接受。 (9)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 1 日对账;对账后成交供应商给采购人开具上月所 购货款发票,采购人在 15 日内一次性转账给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 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成交供应商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10)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投标产品质量安全无害,并且不得为转基因产品,必须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预包装类产品须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 (3)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 受、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 (4)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供应食材的相关加工场地及设备进行检查,成交供应商 必须配合,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若检查结果与其响应文件承诺不符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报 送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市场价格变化等理由拒绝供货或擅自降低优惠率,所 64 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成交供应商须与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相关协议合同,生猪定点屠宰厂具备生猪定点屠宰证。 (7)供货商为采购人食堂食品配送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退出采购单位食品原材料配送,由 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供货商。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单位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①严重违法违规,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处罚的; ②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被监察、审计、财政、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查实的; ③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食堂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 ④被食品药品监督局、农业局抽检食品原材料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⑤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⑥被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 ⑦存在严重短斤缺两行为的; ⑧食材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 ⑨其他违反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规定,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应退出的。 (11)报价要求: 1.本项目以优惠率进行报价; 2.配送的食品原材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的原则。以成交供应商每周根据靖西市所有市 场进行价格调查,作为价格参考依据,同时把信息反馈到配送部门。价格最终以双方协商确认同意后的最 终审定价格为准,并且下浮优惠;按双方“最终审定价格×(1-优惠率)”作为结算价格,保持相对稳定。 3.成交供应商应每次随货附送货清单,并经采购人指定人员验收签字确认,结算时双方按照已交付食材实 际数量进行统计。 4.若在配送服务期限内,因个别食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涨跌幅过大(超过原双方审定价格的 10%),由双 方重新商定审定价格。 5.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食品原材料成本、生产、检验检测、包装、运输、仓储、配送、 服务、人工、保险、培训、利润、税金及代理服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6.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为 无效报价。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国家税务总局靖西市税务局食堂配送服务项目(JXSW2021-C3-13001-KLZB) 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冯卫疆,13132768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方式:张文玲,0776-2819588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须知正文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磋商响应声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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