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1-06-02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安市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6月 15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安市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t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75万元 最高限价为75万元
采购需求: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1、项目概况:海安市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位于海安市宁海南路88号,地点为海安市公安局大院内,目前一楼为民警就餐大厅,二楼5个包间。每天供应早、中、晚餐,早餐、晚餐采取自选式就餐,中餐采取自助式就餐(休息天、节假日正常上班),同时提供公安局公务接待、会务等服务。服务质量标准需达三星级酒店以上。
2、要求:服务质量标准需达三星级酒店以上。
3、服务期限:24个月
4、付款方式:按月支付,自合同实际签订之日及进场时间起计算,第二个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餐饮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出具卫生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证明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 2日至 2021年6月15日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方式: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250元(开标现场收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 6月15日 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2021年6月15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安市公安局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88号
联系方式:张贤国( 0513-8896886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联系方式:张晨龙 151513044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晨龙
电 话:15151304466
海安市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文件
采购单位:海安市公安局
二零二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磋商程序和内容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海安市公安局 委托,对其所需的海安市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海安市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5万元,最高限价为7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项目需求说明:
海安市公安局食堂,位于海安市宁海南路88号,地点为海安市公安局大院内,目前一楼为民警就餐大厅,二楼5个包间。每天供应早、中、晚餐,早餐、晚餐采取自选式就餐,中餐采取自助式就餐(休息天、节假日正常上班),同时提供公安局公务接待、会务等服务。服务质量标准需达三星级酒店以上。
有关人员及其他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餐饮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出具卫生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五、磋商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六、磋商文件获取
1、自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
2、获取时间:2021年 6月 2日至2021年6月 15日
3、发布媒体及下载网址: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
七、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 6 月 15日09:00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6月 15 日09:30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安宁海南路195号)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1年 6月 2日起 2021年 6月 15 日止。
九、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
十、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方面:海安市公安局 ,联系人:海安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贤国( 0513-88968861 )。谈判主持单位: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晨龙(15151304466)
十一、竞争性磋商程序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海安市公安局
2020年6月 2 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一、本磋商文件由本公司解释。
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本公司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本公司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本公司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本公司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本公司或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按“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4、本公司将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详见第七部分
五、报价准备
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
2、最后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
3、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我公司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相关费用
1、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6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
一、有关要求说明
1.关于建议(参照)品牌:
项目中的建议(参照)品牌,只是建议(参照)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供应商可以选择建议(参照)品牌,也可以选择建议(参照)品牌以外的品牌,但所选品牌档次须等于或高于建议(参照)品牌档次。当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所选品牌档次低于建议(参照)品牌档次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二、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1.项目概况:海安市公安局食堂,位于海安市宁海南路88号,地点为海安市公安局大院内,目前一楼为民警就餐大厅,二楼5个包间。每天供应早、中、晚餐,早餐、晚餐采取自选式就餐,中餐采取自助式就餐(休息天、节假日正常上班),同时提供公安局公务接待、会务等服务。用餐标准:民警、职工及文员工作餐标准13元/人;菜谱种类:八菜一汤一水果(四荤四素)、两主食,外包时间暂定2年,服务质量标准需达三星级酒店以上。年底进行测评,满意度达90%以上,另奖励3万元;满意度低于75%的,扣3万元;
2.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岗 位 |
岗位 人数 |
专业 等级 |
服务 年限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兼厨师长 |
1 |
中级以上 |
15 |
50岁以下 (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共同招聘后,与中标人签订劳动合同) |
2 |
厨师 |
2 |
中级 |
10 |
50岁以下 (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前共同招聘后,与中标人签订劳动合同) |
3 |
面点师 |
1 |
面点师证 |
5 |
50岁以下 |
4 |
服务员 |
7 |
3 |
55岁以下,且45岁以下不少于4人。其中1人为会议服务员,年龄在35岁以下,由招标人负责日常管理。 |
|
5 |
初加工、清洁工 |
3 |
55岁以下 |
||
合计 |
14 |
3. 中标人责任及工作要求
1、中标人负责组织食堂各类供应品种的加工制作和销售以及日常运行管理。
2、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把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关,中标人食堂管理必须符合卫生监督部门的相关要求。
3、中标人必须配备一名持证卫生安全监督员,专门负责本食堂加工制作过程的卫生和安全监督工作,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全面监督,对中标人负责,并接受采购人监管和业务指导。
4、中标人必须按食堂安全卫生管理要求,做好每天的食品留样等工作,并做好台帐工作。
5、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各类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严把员工素质关,做到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杜绝任何食品安全卫生责任事故的发生。若因中标人的加工制作、安全卫生等问题所引发的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搞好个人卫生,上班期间必须穿统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工号牌,同时窗口人员必须戴口罩、卫生手套。工作服等工作用品应定期清洗更换,保证外观整洁卫生。
7、中标人负责提供适口、新鲜、卫生的膳食和热情的服务,同时严格控制主辅料的搭配及调味品的使用和管理,有效利用原材料,杜绝浪费,以降低成本。
8、中标人严格按照《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不得拖欠克扣员工应有待遇,确保职工的相关权益。如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和工伤等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承担。采购人有权监督中标人派驻员工的应发工资及加班费、社保缴纳、福利待遇发放的情况。
9、中标人从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服装、体检(办证)、税金、培训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0、做到节约使用食堂水、电、气及易耗品,降低能耗,减少浪费,建立节约奖惩机制。
11、负责承包期内厨、灶、餐用具及水、电、气等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12、中标人必须在投标规定范围内合法工作,按采购人规定的加工制作、销售的流程进行加工制作和销售。
13、合同期间,因中标人人为因素造成设备、设施及餐饮用具损坏、丢失的,则有中标人自己负责维修或赔偿。合同期结束时,中标人交还给采购人的设备必须完好可用,否则要给予赔偿。
14、中标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将予以处罚:
①中标人的每个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②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不得收取现金;
③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营业时间经营;
④上级部门、领导来检查,书面提出违反卫生防疫要求的,属于中标人责任,视情节处罚;
⑤中标人必须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和蔬菜检测工作;
⑥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卫生手套、工号牌;
⑦中标人的从业人员不得私拿、私吃食堂物品、食品;
⑧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少刷卡多发菜;
⑨中标人必须节约使用水、电、气,采购人发现中标人人为浪费,将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1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①经卫生监督部门鉴定,确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发生3人以上(含3人)食物中毒。
②经消防安全部门鉴定,确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发生火灾等事故。
③出售变质食品,并造成一定影响的。
④对用餐者服务态度恶劣,与用餐者无原则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签订合同后,中标人进行转包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⑥中标人不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撤换项目中项目负责人、厨师长、厨师等重要岗位的,或擅自撤去其他岗位人员的;
16、承包期间,中标人对采购人配置的设备、设施、餐饮用具更新添置,须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审核同意,由采购人负责购置。需要维修的可采购人负责人汇报处理。
17、承包期间,采购人需要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加班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因公安机关工作的特殊性,投标人测算投标总价时请考虑提前开饭、延迟就餐、临时就餐人员增加等情况,投标总价包括不限于各种情况下的加班费用。)
18、中标人派驻人员如明显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多次要求整改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更换不合格人员,否则将按照第15条第⑤款的情形处理。
4. 工作具体要求:
(1)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必须按岗位配备要求到岗到位,采购人不定时进行抽查。
(2)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行业要求着装,仪容、仪表要得体大方,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卫生。
(3)中标人的从业人员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允许吸烟。
(4)包干区域内要确保卫生清洁,对操作间和包厢内的垃圾要做到及时清理,保持地面干燥整洁,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大扫除,确保卫生无死角。
(5)严禁出售过期变质食品;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将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后果,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为保证就餐人员的健康,采购人有权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配菜、营养搭配、餐费价格、服务水平、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督考评,对不执行以上意见或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人员更换。
(7)采购人将不定期请餐饮行业的管理部门对食堂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罚。如问题比较严重,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相关全部经济损失。
三、其他要求
1.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两年。
2.质量要求:符合甲方要求。
第四部分 评审程序和内容
一、本公司组织磋商活动
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超过公开招标限额额标准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交易中心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
三、评审程序、内容
1、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是2家。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本公司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
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
4、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报价超出预算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五、评审标准
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最后报价计算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
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的平均分。
(1)? 商务技术分:60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标依据 |
(一) 商务技术分:60分 |
||||
1 |
公司资质及荣誉 (25分) |
3 |
2018、2019、2020年投标单位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A级的每年度得1分,最高得3分。 |
|
2 |
投标人获得县(市)级餐饮行业协会、烹饪协会组织的评比、技能比赛等活动的荣誉得1分,地市级以上(包括地市级)餐饮行业、烹饪协会组织的评比、技能比赛活动的荣誉得1分;最高得2分。 |
|||
2 |
2020年疫情期间,投标单位承担过用餐服务的项目案例,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
|||
10 |
2018年以来,经营或管理类似行政事业单位食堂单个合同金额:10-20万(含20万),有一个得2分;20-50万(含50万),有一个得4分,50万以上的,有一个得5分(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不得分;一个单位分年度多次签订的案例仅计入1个案例;同一个项目,分两期或以上建设完成的,计入1个案例,以上业绩不累计);经营或管理类似行政事业单位单个食堂连续服务超过3年的得2分,超过4年的得4分,超过5年的得5分。 |
|||
8 |
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GB/T24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或GB/T28001)认证证书复印件,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8分。 |
|||
2 |
派驻工作人员 (15分) |
3 |
面点师1名: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持有初级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符合要求的本项得2分,具有面点大师荣誉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
|
8 |
服务员7名:年龄均不得超过55周岁,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不得少于4人,符合要求的本项得6分;年龄在45岁以下人数超过5人,每增加1名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8分,达不到6人,本项不得分。 |
|||
4 |
初加工、清洁工3名:年龄均不得超过55周岁,符合要求的本项得3分,每有1名年龄低于50周岁的加0.5分。本项最高得分4分。达不到3人,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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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度建设 6分 |
1 |
有明确的食堂质量管理目标,管理措施具体、科学,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1分。 |
|
1 |
有健全的食堂管理组织构架、岗位职责明晰,员工考核制度清晰明确,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1分。 |
|||
1 |
食品卫生、食堂安全制度明确,生产、加工、销售有操作规范,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1分。 |
|||
1 |
应急预案齐全,程序清楚,保障有力,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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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备设施使用、操作流程明确,优秀得2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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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承诺 3分 |
1 |
和谐用工、经营过程中发生劳资纠纷,中标单位承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经济处罚,方案内容优秀的得1分,一般得0.5,较差得0分。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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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营过程中发生食物中毒,中标单位承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经济处罚,方案内容优秀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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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管理方案 5分 |
1 |
现场管理方法科学实用,管理理念贴合机关食堂实际,提供完善的配餐方案,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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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能结合应急保障实际,提供灵活灵敏的供应保障方案,包括临时大型会议接待等和日常供应并行时的应急保障方案,能及时响应和有效解决的,优秀得1分;一般得0.5分;较差得0分。最高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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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接管和进驻方案科学合理得1分;一般0.5分;较差或无,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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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针对本项目的餐饮服务项目整体设想及策划(2分):科学、合理、可行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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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司的服务优势5分 |
5 |
阐述公司具有的服务优势,全面及优势明显的得5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较差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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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制作1分 |
1 |
1、有目录索引、页码无错乱、标题、编号、正文、表格等排版规范得1分,每出现一个错误扣0.2分,扣完为止。2、投标文件完整,每缺少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
(二)价格分:4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除外)。
七、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合同格式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专区-竞争性磋商资料”下载。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交易中心、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自合同实际签订之日及进场时间起计算,第二个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海安市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合同
甲方:海安市公安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通过竞标的方式确立了甲方局机关食堂的运行管理交由乙方管理的关系,乙方作为与甲方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按照约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为明晰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合同。
一、乙方服务托管的资产管理和服务项目:
甲方提供食堂运行的所有设施、设备,并确保所提供设备、设施的完好。履行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对现有设备、设施等财物进行清点,由乙方确认。合同结束时由甲方对食堂设备、设施等物品进行核查,乙方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托管的项目:自助式用餐、自选式用餐、公务接待用餐。甲方就本合同约定事项实施管理。乙方合法、自主管理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餐饮服务项目,不得转交给第三方进行,也不得涉及招标范围以外的餐饮项目。
二、托管期限
托管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能提供优质服务,普遍反映良好,可续签服务合同一年。
三、托管费数额及给付方式
1、甲方全年向乙方支付管理费 (大写)(计算依据详见附件)。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自合同实际签订之日及进场时间起计算,第二个月支付上月服务费用。
四、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大写)。合同期满,双方处理完债权债务并完成设备(资产)交接后,甲方不计息退还乙方保证金余额。
支付方式: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上述保证金 。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2、甲方负责机关食堂水、电、天然气的正常供应, 承担所产生的水、电、天然气等费用。因政府行为导致的停水、停电、停气等,甲方需提前12小时通知乙方,否则导致餐饮供应不正常,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
3、甲方为乙方提供管理所需的设备、设施、劳动保洁用具及低值易耗品。
4、甲方负责联系设备、设施维保单位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维修,以确保正常使用,维护和维修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维护不及时导致的餐饮供应不正常,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
5、甲方负责监管乙方的食品卫生安全及执行制度情况等,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和整改建议,并予以通报。
6、甲方负责机关食堂物资的采购,并保证所采购的物资合格、安全、卫生。
7、甲方负责对乙方使用员工的证件资料审查。乙方须按要求填写《人员登记表》,且身份证、职业技能证等齐全,经审查通过后方可上岗。乙方更换员工需及时到甲方申报批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招录、使用员工须符合《劳动法》及甲方有关的特别规定,并对自己的用工行为承担雇主责任和风险。所用员工的报酬、社会保险、意外保险及一切与员工有关的风险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工作期间发生一切责任都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员工须按有关规定定期体检,持证《健康证》上岗。需配备一名兼职卫生安全监督员,专门负责本食堂的生产过程的卫生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做好每天的食品留样工作。
3、乙方必须在甲方所规定的范围内合法工作。按甲方要求的加工、生产、销售流程进行加工、生产和销售。
4、乙方对甲方用餐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因乙方的操作、卫生等问题所引发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所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并有权利拒绝腐烂、变质、不合格的物资进入食堂。
6、乙方根据管理目标依法制定工作规范和规章制度,按规定招聘、调配、考核、奖惩本食堂员工。
7、乙方员工上班期间须着统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工号牌、一次性口罩、卫生手套。工作期间服从管理,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工作餐不得超过甲方规定标准。
8、乙方员工不得私自将外来人员带入进食堂,不得与食堂内部人员及就餐人员发生冲突,不得擅自拿用或带走食堂的任何财物。
9、乙方必须在窗口放置好标价牌,明码标价,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对就餐人员不得收取现金。
10、乙方须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甲方所提供的物资,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11、乙方负责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以保障正常使用。若因乙方维护或操作不当而导致的设备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引发供餐不正常应追究乙方责任。
12、乙方须及时向甲方上报损坏的设备、设施,以便甲方及时维修,确保供餐正常。
13、乙方下班后须关闭门窗及水、电、天然气开关阀门。注意用水、用电、用火安全和防盗,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并始终坚持节约能源,降低能耗。
14、乙方在托管期间对外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承受。
15、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分别按以下标准扣罚乙方保证金,如保证金不足以扣罚,则在管理费中扣减:
①乙方从业人员无个人有效健康证的,甲方发现一人次扣50元。
②出售饭菜时,不得收取现金,发现一次扣500元,特殊情况需收取现金的由甲方派专人收取。
③食堂不得出售生食瓜果等(甲方要求的除外),不得使用违规包装材料,发现一次扣200元。
④ 提早或延迟营业(以甲方提供营业时间为准),一次扣200元。
⑤上级及卫生防疫等部门检查时,书面提出违反卫生防疫要求,属于乙方责任的,视情节扣200-1000元。
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食品留样工作。视情节扣20-200元。
⑦乙方从业人员在上班期间未着工作服、戴工作帽、一次性口罩、卫生手套、工号牌的,发现一人次扣20元。
乙方工作人员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后场,或与食堂内部人员及顾客发生冲突,擅自拿用或带走食堂任何财物,发现一次扣100元。
当天有3人以下用餐者发生集体中毒,或当月累计有10人以下用餐者发生集体中毒,一次扣1000元,10人以上扣5000元。经卫生监督部门鉴定,确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发生当天3人以上(含3人)食物中毒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每月双方协同开展一次用餐满意率调查,如对乙方的服务、菜肴口味、花色品种的满意率低于85%,扣1000元,每低10个百分点,则加扣1000元。
七、合同的中止、变更、解除
1、提前中止合同条款
①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甲方的正常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②因乙方管理不善,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如:食物中毒、火灾等,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③乙方向第三方转移、分项转移食堂管理权,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④因甲方不履行合同条款,给乙方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非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约定条款不得单方擅自变更或解除。
3、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等)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可以提前解除或变更合同,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乙方缴纳保证金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有关部门调解和仲裁。
3、本合同一式7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其余由相关部门保管。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海安市公安局机关食堂人员组成
岗 位 |
人 数 |
服务外包总费用 |
项目负责人兼厨师长 |
1 |
每年服务外包总费用为 万元,总费用中包含乙方的管理费、配备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保险和一切与员工有关的风险费用(每月为 元)。 |
小锅厨师兼冷盘师 |
1 |
|
大锅厨师 |
1 |
|
领班 |
1 |
|
大厅、包厢服务员 |
3 |
|
点心师 |
1 |
|
切配 |
2 |
|
初加工、清洁工 |
3 |
|
传菜员 |
1 |
|
合计 |
14 |
说明:上表人数为甲方对乙方岗位满负荷管理设置的基本要求,若食堂就餐人数达不到250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裁减相关岗位的员工,其工资按岗位设置工资标准进行核减。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格式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质疑相关资料”下载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
2.未参加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招标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
1.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1. 招标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三、质疑处理
1. 质疑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虚假质疑的处理
(1)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请在南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专区-竞争性磋商资料”下载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三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分标段)(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随身备查);
4、请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要求中的(二)至(三)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价格响应文件(分标段),一式二份(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不得出现在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
1、投标报价总表(即交易平台中的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即交易平台中的分项报价表)。
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分标段)(不能出现报价;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
1、磋商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
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
4、响应方案、货物(服务)清单。具有项目、数量、品牌、型号、配置性能等
5、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
6、评审办法中未涉及的事项,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