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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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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委托,现就《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能力提供该项目服务的单位机构及其他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FCG2021-Q32-C2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时间

招标要求

1

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第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1项

3年

详见《招标需求》

2

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第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1项

3年

详见《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从事过一个及以上就餐规模达1000人及以上学校集体食堂劳务外包经验或曾从事过两个及以上就餐人数达800人及以上规模中小学或高校等集体食堂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

2.投标餐饮企业应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进驻食堂服务团队须具备营养师、三级及以上厨师、面(糕)点师、食品安全员各1人(名单人员必须到校服务),服务团队人员需提供最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发售时间: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现金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备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但招标采购单位可视情采纳意见并修改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格审查文件1份,包括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方应于2021年6月22日下午17:00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账户汇至:

账户名称: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金华东阳支行

银行账号:356090100100124651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可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或者于6月22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我公司工作人员将在上述时间内接收投标文件。相关的备查原件不必邮寄,如有需要,将会采用钉钉现场查询的方式随机抽查,为确保原件的真实性,疫情结束后,采购人可以随时要求重新审查原件,如有造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有被列入黑名单的风险。快递邮寄地址: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收件人:李健健。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6月23日上午9:00时在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开标室开标,请各投标供应商在2021年6月23日8:30分前加入指定钉钉群并签到,参与不见面开标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开启后至开标会结束前需在钉钉群等候在线询标,同时请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招标文件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招标文件公告时间

招标公告时间: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十三、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亮 电话:13505890861

采购人: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联系人:蔡雷刚 电话:13967988550

附件信息:

  • 二中食堂劳务外包(发布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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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JCZFCG2021-Q32-C201

项目名称: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单位: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招标机构: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62




第1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第2章 招标需求

第3章 投标人须知

第4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5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温馨提示:

请认真阅读此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评标专家行贿,违者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查处!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委托,现就《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能力提供该项目服务的单位机构及其他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FCG2021-Q32-C2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时间

招标要求

1

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第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1

3

详见《招标需求》

2

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第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1

3

详见《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从事过一个及以上就餐规模达1000人及以上学校集体食堂劳务外包经验或曾从事过两个及以上就餐人数达800人及以上规模中小学或高校等集体食堂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

2.投标餐饮企业应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进驻食堂服务团队须具备营养师、三级及以上厨师、面(糕)点师、食品安全员各1人(名单人员必须到校服务),服务团队人员需提供最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发售时间:2021年622021年621,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发售地点: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现金 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备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但招标采购单位可视情采纳意见并修改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格审查文件1份,包括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方应于2021年622下午17:00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账户汇至:

账户名称: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金华东阳支行

银行账号:356090100100124651

%1、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239:00时;投标文件可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或者于622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我公司工作人员将在上述时间内接收投标文件。相关的备查原件不必邮寄,如有需要,将会采用钉钉现场查询的方式随机抽查,为确保原件的真实性,疫情结束后,采购人可以随时要求重新审查原件,如有造假,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有被列入黑名单的风险。快递邮寄地址: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收件人:李健健。

%1、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6239:00时在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开标室开标,请各投标供应商在2021年6238:30分前加入指定钉钉群并签到,参与不见面开标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开启后至开标会结束前需在钉钉群等候在线询标,同时请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 招标文件发布地址: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1、 招标文件公告时间

招标公告时间: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1、 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晓亮 电话:13505890861

采购人: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联系人:蔡雷刚 电话:13967988550

注: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市扫黑办 0579-86655381 市公安局 110、0579-86096000

市检察院 0579-86642000 市法院  0579-86620148

市公共资源办 0579-8669183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6691729

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

  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62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CZFCG2021-Q32-C201

2、项目名称: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中学食堂提供劳务外包服务

4、学校基本情况:教职员工与学生人数约为 2400人。

招标项目基本需求

1、本项目分二个标段,必须由二个投标人分别中标,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或者二个标项进行投标,但每位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项,标次序按标项一、标项二进行,如已中其中第一个标项,则自动失去第二个标项的中标资格且不再进入第二个标项的评审。

标一: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第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服务范围为1楼的食堂劳务;

标二: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第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服务范围为3楼的食堂劳务;

2、采购人提供经营场日常经营所需设备,保证水电的正常供应,以满足正常的生产和运作需要。食堂设备以现场展示现状为准,采购人、学校不为瑕疵承担责任。

3本次招标的有效服务时间为叁年,以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计算(2021年 日至2024 日)。中标人取得年的承包权。年期满绩效评价好师生满意度高达80%以上的,有优先续约权。

4食堂经营方式

(1)中标单位每天定时提供食品采购清单,由学校专人负责食品采购,中标单位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食品数量与质量的验收工作;向师生出售的菜肴价格由学校决定;每天向学生供应早中晚餐,每天向老师供应早中晚三餐及接待用餐。

(2)经营范围:中式快餐、各式炒饭、面食、中式面点。

、学校对中标人的要求

1、食堂服务要求

1)做好学校食品原料质量、数量的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工作,保证食品储存安全,同时做好台帐。

2)负责编制每周食谱安排,提供每天食谱,并组织实施。要求:早餐不少于20个品种(不包括菜),中餐不少于30个品种,晚餐不少于30个品种,客餐按学校要求另行决定。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供餐。

3)负责提供并售卖全校师生按规定在校时间内的一日三餐课间不供应。保证饭菜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做到荤素合理搭配,品种丰富多样,满足学生的身体健康成长的需要。供应中式快餐、各式炒饭、面食、中式面点食堂禁止供应预包装食品和饮料,早餐应以自制食品为主,如需供应以成品或半成品为原料的食品必须经过校方审批

4)要求配足人员,供餐时确保每个窗口都有配餐人员。

5)保管和使用好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若人为损坏或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照价赔偿,在劳务费中扣除。

6)负责食堂的环境卫生,做好器具的消毒并做好记录,未按规范操作,每次罚款200元。

7)负责食品的留样并做好记录,未做好留样或留样数量不足,每次罚款200元。

8)满足学校除正常供餐其它供餐需求。

2、食堂管理要求

1)卫生管理

①坚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健康合格证书办理由中标单位负责。对体检不合格者,由中标单位负责辞退换人)。

②学校食堂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

③坚持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并如实做好相关记录。

④时时保持食堂内及周边环境卫生,坚持消毒制度和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2)安全管理

①坚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严把“五关”,确保食品安全。即:一是协助学校严把采购关,从源头确保安全。所购物品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卫生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从而从源头保安全。二是严把验收关,从质量上保安全。凡购进的物品,都必须经中标单位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共同验质认可签字后,方能进入食堂入库,从而做到从原材料质量保安全。三是严把加工关,从操作上保安全。食堂有专用的功能用房和操作区域,有专用的清洗、消毒盆池,员工事前必须洗手,餐具用后必须清洗、用前必须消毒;在操作中坚持不加工腐烂、变质及不合格原材料食品;做到荤、素分开,生、熟分离,专具专用;对容易导致中毒的食物按规定蒸熟煮透,从而做到从操作过程保安全。四是严把准入关,防意外保安全。做到有毒有害物品远离食堂存放,对非食堂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生产加工、仓储存放区域,从而做到防意外保安全。五是严把销售关,防入口保安全。坚持食品试尝、留样制度,对当餐供应的所有食品,试尝员必须供餐前半小时按量试尝,在确保食品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供应。留样员在售前对当餐的食品取样保鲜留存48小时,试尝员和留样员都务必对当餐试尝情况和留样食品作详细记录,从而做到从入口保安全。

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做好相关记录。

③坚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员工安全培训。

3)经营成本管理

①学校食堂坚持打卡销售,校园内严禁使用现金交易,如有发现或举报,经学校查实,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每人次罚款1000元,从中标单位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②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子女、亲戚不刷卡用餐,食堂工作人员伙食费按上级相关规定收取;禁止学生进入操作间,特别是食堂工作人员子女进入操作间用餐。如有发现要及时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要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

③严禁食堂工作人员私自从食堂带走任何物品,否则,将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每人次罚500元,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④中标单位应配合学校,定期对学校食堂经营成本进行核算,原材料成本必须控制在50%-55%之间,超出此范围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食堂经过结算如产生盈利,将对中标服务单位给予奖励。饭菜质量、数量及价格由学校按照相关程序研究制定,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克扣质量、数量标准或涨跌价格,如有发现不按学校核定的价格售卖每次罚中标单位500元,从劳务费中扣除。

⑤学校食堂对水、电及食品原料必须厉行节约对食堂设施设备必须认真加以爱护,否则,将酌情处理。

4)从业人员管理

①食堂中标单位进入学校进行食堂劳务服务活动,就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中标单位必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食堂从业人员由中标单位具体管理,学校监督管理。从业人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食品加工管理条例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中标单位必须按省A级标准对学校食堂按智慧厨房现行标准进行管理。

②中标单位必须保证食堂厨师、工人的足额配备,工作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20人。人员不足,每缺一人罚200元。如经营过程中需增加岗位及人员,由中标单位负责,如中途需要换人,由中标单位报学校审查同意后实施。

③中标单位必须对引进的每位员工确岗明责,加强岗位培训,时时检查。

④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做好岗前培训工作。坚持每周一会,每月一培训,每季度一检测。

⑤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服装由中标单位负责,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作息时间管理

①食堂中标单位进入学校履行食堂劳务工作,随学校放寒暑假而休假,全年劳动时间按学校实际需要确定。

②中标单位每月的作息时间,随学校的上课时间安排劳动和休息,确保学生上课期间有充足的饭菜供应。

③中标单位每天的作息时间,随学校每天的作息时间,保证全校师生正常上课期间及按规定补课时间内一日三餐的供应。

3、中标单位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中标单位经营期满后,须按校方要求交还原有设备。原有设备若有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在中标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食堂营业,否则学校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由于食品加工不当造成的食物中毒,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中标单位自负经济和刑事责任,学校将有权终止合同。

四、服务质量要求及考核办法

1、 各投标单位应树立企业品牌良好形象,注重社会效益,需科学认真测算标的,不得为了中标,故意压低投标报价。

2、 各投标单位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学校办学规模及就餐师生规模进行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管理方案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从而测算出合理报价。

3、 投标单位应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管理方案以及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关服务承诺。

4、 食堂每日产生的垃圾和泔水,按照学校要求统一处理。

5、 中标单位未达到各项服务承诺,学校有权要求其整改,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甚至中止合同,所造成的中标单位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已负责。

6、 中标单位需制定消防、抗震、安全、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并切实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7、 中标单位需积极完成学校交代的其他工作。

考核内容分五个方面(满分100分)

(1)培训合格(5分)

经岗前培训合格,体检获得健康证方可上岗,一人不合格扣2分,罚款200元。

(2)卫生管理(30分)

① 卫生区域定位、定人、定质量。检查不合格者,分别扣1—5分,罚款200元。

② 工作服穿戴整齐卫生。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勿用化妆品,不戴首饰,不在工作区域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违者扣1—5分,罚款200元。

③ 餐具一顿一清洗消毒,饭后清理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否则扣1—10分,罚款200元。

④ 及时处理剩余或变质饭菜,生熟分开,荤蔬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加盖加膜,按规范操作,否则扣3—10分,罚款200元。

⑤ 粗加工、切、配、烹调、出售等操作,流程合理,无交叉感染,否则扣2—10分,罚款200元。

⑥ 预防食物中毒,如出现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直至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中标单位所有的投入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

(3)饭菜质量(30分)

1、饭菜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饭菜内发现异物、杂物;有售隔夜饭菜者等饭菜质量有问题则发现一项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一次减3分,罚款200元

2、早餐不少于20个品种(不包括菜),中餐不少于30个品种,晚餐不少于30个品种。每少一种减2分。荤、素营养搭配不合理减2分

(4)履行岗位职责(10分)

①根据学生实际消费额度进行考核,据实算分。

②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用料;爱护公物,否则,扣1—5分。

③上班期间严禁吃东西。拿东西送人情者,每发现一次,扣罚当日工资。其工作人员按学生餐标准就餐,严禁私自开小灶,否则,扣5—10分。

④严禁外人进入加工间及配餐间,否则扣2—5分。

⑤无学生或家长有效投诉,否则每次扣2—10分。

⑥学校上课期间,不能正点保证供餐,影响学校正常秩序,一次扣20分,同时进行警告,如一年内,发生2次未能正点保证供餐事件,学校有权终止合同,中标单位无条件退出,中标单位所有的投入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与学校无关,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⑦不按规定时间开餐,每次扣2—5分,罚款200元。

⑧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创建工作,自觉接受学校及上级各部门的各项检查,不符合要求者,每次扣20分,罚款1000元。

(5)不定期测评(30分)

态度和善、服务热情,热心为师生服务,定期师生民意测评,满意度以达到70%为基准,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加一分,降低一个百分点扣一分,据实加分或扣分。

奖励和处罚标准:学校将每天定时与不定时的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考核周期为一个月,每月总分为100分下个月重新记分;

连续两个月扣分超过25分及以上的,学校有权终止劳务用工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的所有投入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合同期间,因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不按操作规程办理或不负责任,造成学校食堂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出现伤残责任事故的,所造成损失,概由中标单位负责,同时学校有权追究中标单位责任,视其情节轻重,扣减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劳务承包资格中标单位的所有投入损失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劳务费用说明

1、投标报价规定

采购人对学校食堂经营劳务外包服务的报价规定:第一食堂为营业额的30%-32%,第二食堂为营业额的32%-34%,投标人的报价如高于或低于报价范围按无效标处理劳务费用包括工人工资、岗前培训、五险、意外保险、住宿补贴、税金、采购代理费等一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服务费支付方式:按照先服务后付费,按支付。

3、结算及福利待遇

1中标公司每月10日前向学校提供劳务费正式发票,由学校食堂打入中标公司对公账,每学年结束,按合同约定结清全部劳务费。中标者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工人月发放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保障线标准

2中标公司每年给工人发放工作服围裙袖套、手套和水靴,及时为中途变动的工作人员购买以上物品。

3中标人统一组织办理健康证,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途如有人员变动,由中标人组织体检,体检办证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统一为食堂每位工作人员办理社保五险和意外保险,中标人聘请的工作人员男的不大于60周岁,女的不大于55周岁。

5食堂工作人员的节假日慰问由中标人处理。学校不提供工人的住所及费用,由承包者自行安排。

6学校食堂在劳务外包期间,寒暑假教师培训、周末及节假日活动、学生课外活动等为师生提供饭菜,营业收入计入食堂营业额,不另外付劳务费。

、责任约定

1.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学校保管。在约定的承包期内,若无违约行为,则承包期满后全额退还中标人(不计息)。

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考核扣分、诫勉谈话以及罚款等处理:(1)食品原料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服务态度差,职工投诉多;(3)学校师生满意率测评不满60%的;(4)其他违约行为。

3.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劳务服务承包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食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2)违法违纪经营,受到市场监管、农业等部门行政处罚并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3)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情节严重的。

因上述情形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它约定

1中标人与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签订合同。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代理公司存档一份

2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考核小组依据招标文件、合同等相关文件,每月对中标人进行管理和考评。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2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要求详见招标需求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需求的要求报价,并且报价不得高于或低于报价区间,否则作废标处理。

3、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应按《招标采购公告》第八条规定交纳。

4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应当于2021年62116: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超过此规定时间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答疑内容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如果答疑、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投标文件组成:资信商务及技术、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4份。

6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23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

7

开标时间:2021年6239:00

开标地点: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市江北街道关山北路20号)

8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9

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天内,中标结果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

10

中标通知书:公告结束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11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壹拾万元整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采购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单位无息退还。

12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3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以每年劳务费50万元为收取基数参照原浙价服(2003)77号文件相关规定计算执行。

14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需求。

15

投标有效期:60天。

16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落选不作任何解释。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第一食堂、第二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省东阳市第二高级中学(采购人)和金华市金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方)。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材料、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有效证明。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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