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人民政府食堂生活物资(肉禽鱼类、蛋类、蔬菜类、干杂类、大米、菜籽油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6-02 17:24
项目概况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人民政府食堂生活物资(肉禽鱼类、蛋类、蔬菜类、干杂类、大米、菜籽油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雅安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中段西康商业广场2幢1单元5层7-10号)磋商文件售卖办理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18022021000146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人民政府食堂生活物资(肉禽鱼类、蛋类、蔬菜类、干杂类、大米、菜籽油等)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预算金额(元) | 630000 |
最高限价 | 630000元 |
采购需求 |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食材供应及配送。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 | 2021年06月03日到2021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雅安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中段西康商业广场2幢1单元5层7-10号)磋商文件售卖办理处 |
方式: | 1.网上(远程)办理:(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yaqxztb@163.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磋商当日交至雅安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 2报名咨询电话:0835-2899779。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截止之日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
售价: | 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1年06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中段西康商业广场2幢1单元5层7-10号本项目会议室; |
五、开启 |
时间: | 2021年06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中段西康商业广场2幢1单元5层7-10号本项目会议室;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一 、本项目备案编号:YC〔2021〕133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雅安市雨城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835-2360356。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
附件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东街30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1398163944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雅安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雅安市雨城区熊猫大道中段西康商业广场2幢1单元5层7-10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天文;联系电话:0835-28997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天文 |
电话: | 0835-2899779 |
|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人民政府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
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保障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拟对生活物资[肉禽鱼类、蛋类、蔬菜类、干杂类、大米、菜籽油
等]的供应及配送服务进行采购。成交供应商与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人民政府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具体采购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量为准。
二、采购清单
序号 采购内容
成交供应商数
量
1
生活物资[肉禽鱼类、蛋类、蔬菜类、干杂类、大米、菜籽
油等]供应及配送
1 名
三、项目要求
(一)※质量要求
1.肉禽鱼类(鲜、冻猪牛羊肉;鲜、冻鸡鸭兔肉;鲜鱼及其他水产品)
1.1 肉、禽类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等级的现行检
验检疫标准。
1.2 质量要求:肉色泽正常、肉质有弹性、冰块适度。鸡、鸭、兔大小均匀,
不得配送病肉、注水肉、病、死鸡鸭兔肉。
1.3 肉、禽类(去头、去脚、去内脏后)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
人按时食用,做好交接手续。供应商不按规定配送数量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签
字。
1.4 供应商配送每批次的肉、禽类时须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检疫合格证
明。
1.5 鲜鱼类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等级的现行检验
检疫标准。
1.6 鲜鱼质量要求:眼睛光亮透明,眼球突起,鳃盖紧闭,鳃片呈粉红色或
红色,无黏液和污物,无异味,鱼鳞光亮、整洁,鱼体挺而直,鱼肚充实、不膨
胀,肉质坚实有弹性,不得配送死鱼、病鱼。
1.7 其他水产品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供应及配送。
2.蛋类
2.1 供鲜鸡蛋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754-2011。
2.2 标准: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每枚鲜鸡蛋净重不低于 50 克,
蛋壳干净、大小均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麻点、蛋黄蛋清界限分明。
2.3 产品新鲜度要求:所提供的鲜鸡蛋从养鸡场的产蛋日期至送货日期 1~4
月和 11~12 月不超过 5天(包括产蛋日),5~10 月不超过 3天(包括产蛋日)。
3. 蔬菜类
3.1 供应蔬菜为当季蔬菜,无黄叶,无烂叶,无异味。
3.2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质量标准(供应商应在响
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干杂类(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1 调味品: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等级的现行检验检疫标准。
4.2 醋执行标准:GB/T l8187-2000 或国家最新标准。
4.3 酱油执行标准:GB/T l8186-2000 或国家最新标准。
4.4 味精执行标准:GB/T 8967-2007 或国家最新标准。
4.5 鸡精执行标准:SB/T 10371-2003 或国家最新标准。
4.6 豆瓣执行标准:行业或国家最新标准。
4.7 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
磋商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4.8 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具有完整的包装,且
包装上标有 SC 标识,根据不同产品分别规定用中文标有品名、产地、厂家、生
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或代号、规定、配方或者主要成份、食用或使用方法、保存
方法等说明,出现包装破损现象予以调换。
5.大米:
5.1 达国家标准等级(GB/T 1354-2018)一级(此项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
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予以佐证)、外包装标识齐全。
5.2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 2715-2016)的要求(此项须提供相
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予以佐证)。
5.3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的要求(此
项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予以佐证)。
5.4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的
要求(此项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予以佐证)。
5.5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的要求
(此项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予以佐证)。
6.菜籽油:
6.1 菜籽油达国家标准(GB/T 1536-2004)一级(此项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予以佐证)。
6.2 符合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的要求(此项须提供相关
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予以佐证)
6.3 符合 GB 2760—2014 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
要求(此项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予以佐证)。
6.4 符合 GB 2761-2017 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
要求(此项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予以佐证)。
6.5 符合 GB 2763-2019 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的要求(此项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予以佐证)。
(二)配送要求
1.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人食堂按时食用(使用),做好交接手
续。供应商不按规定配送数量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
2.供应商配送人员要求:体检身体合格(须提供健康证);素质高、责任心强;
专业岗前培训;挂牌上岗。
3.供应商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 24 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配送产
品在配送前,须自行查验。所有产品须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
4.供应商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
磋商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检验合格、新鲜无毒、无侵
权,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
5.所有配送货物均具有包装,且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
6.采购人发现配送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污渍、串味、受潮
霉变等导致货物质量改变的,采购人将拒收已送达的产品,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
时间内重新送货。
7.供应商若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
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问题,供应商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
采购人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供货资格,供应商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
8.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计划,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采购人正常运行。供应
商必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
并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的质检报告。供应商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产品,
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应具备同时供应采购人所需货物的能力和按时送货的能力,以及临
时人员变动增加、减少货物的应急处理能力。供应商同时也应考虑采购人对采购
货物需求量不大时的配送供货成本增加的风险。
10.供应商必须无任何理由保存在配送车辆出库(出发)到用户接收产品为止
的派车记录,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11.※其他要求
(1)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承诺在 1小时内无条件换货。
(2)供应商需承诺在配送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3)保险要求: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向本项目投保大于 300 万的食品安全安
全责任保险。
(4)在供货期间,供应商必须保障货源充足,保障一天一次临时性供货,如
果出现断货现象,须作出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不论数量多少,断货 1
天,采购人当月平均一天食用总量的总资金 50%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断货 2天,
采购人当月平均一天食用(使用)总量的总资金 100%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连续
断货达 3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供应商
负责。
(5)因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
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6)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7)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保证所供鱼、蛋和肉类、干
杂、米、油等货物质量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供应商所
供均为采购人指定食材。
注:食材供应商所供应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
应:符合 GB/T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食品中真
菌毒素限量标准。所有产品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不允许提供转基因
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供应商所供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
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供产品配
送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
因供应商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
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
任。
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供应商应完全尊重采购
人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含瘦肉精等类似违禁添加剂。
(三)保障工作
1.履约过程中,供应商因食材卫生安全、质量、服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处罚、
取缔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发生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2.凡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采购和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供
餐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采购人核实,取消该第一成交供应商配送资格,将
顺序与下一顺位供应商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外累计 3次及以上延误配送时间;或者一个月内
3次及以上配送人员迟到的,或者不满足食堂临时配送要求 3次及以上的。
(2)因配送食品被职能部门、采购方管理人员抽查监检,不合格的。
(3)成交供应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职能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4)配送三无和假冒伪劣食品的。
(5)存在转包或分包经营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情况。
4.考核办法(详见考核表):每月由采购人组建的考评小组对供应商实行考核,
得分不得低于 90 分,累计两次评低于 90 分的将取消成交配送资格。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分值 考核标准 得分
1 送货服务
设立供货团队固定的人员为食堂提供配送服务 10 分
人员不固定,出现一
次扣 2 分
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将原材料配送到指定地
点
10 分 出现一次扣 5分
2 原材料价格
是否按照市场价格报价并按照折扣率下调 10 分 出现一次扣 2分
虚报市场价格 20 分 出现一次扣 5分
3 原材料质量 是否按照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原材料,杜 10 分 出现一次不得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分值 考核标准 得分
绝以次充好、来历不明货物
供货商建立食品安全卫生制度并是否执行 10 分 出现一次不得分
供应商是否及时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
书等,确保原材料溯源
10 分 出现一次不得分
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并向甲方提供市场信息 10 分 出现一次不得分
4 满意度调查 食堂是否因原材料出现投诉现象 10 分 出现一次不得分
合计得分
(四)基准价的确定及执行方式
1.基准价的确定:此价格参考采购人当地苍坪路农贸市场、创业商城、蜀
天农贸市场、康藏路农贸市场的当月零售平均价,以询价后的零售平均价格作
为下表基数。
品名 单位
单价
/元
品名 单位
单价
/元
品名 单位
单价
/元
品名 单位
单价
/元
菠菜 500g 3 蒜苔 500g 7
金宫鸡精
454g
袋 16 草果粉 500g 60
毛芹 500g 3 大蒜 500g 9
国泰味精
400g
袋 10 五香粉 500g 45
土豆 500g 2 生姜 500g 10 盐 360g 袋 1.5 八角 500g 45
香菜 500g 15
紫甘
蓝
500g 8 白糖 500g 5 桂皮 500g 25
韭菜 500g 4.5 西芹 500g 4.5
海天生抽
1.8L
瓶 18 花椒 500g 90
韭黄 500g 10
金针
菇
500g 10
蒸鱼豉油
410ml
瓶 18
干辣椒
段
500g 18
豆角 500g 5
海鲜
菇
500g 8 香油 450ml 瓶 17 香叶 500g 20
西兰
花
500g 4.5 香菇 500g 8
辣鲜露
207ml
瓶 28 砂仁 500g 100
油菜 500g 4 莲藕 500g 7
香辣酱
350g
瓶 8
鱼酸菜
350g
包 7
生菜 500g 3 平菇 500g 6
甜面酱
300g
瓶 5 白芝麻 500g 15
油麦
菜
500g 3.5
杏鲍
菇
500g 8 陈醋 420ml 瓶 4 黑芝麻 500g 15
白萝
卜
500g 1.5 小葱 500g 5 白醋 500ml 瓶 4 五花肉 500g 19
品名 单位
单价
/元
品名 单位
单价
/元
品名 单位
单价
/元
品名 单位
单价
/元
大葱 500g 6
小米
椒
500g 20 料酒 500ml 瓶 4 肘子 500g 18
上海
青
500g 3.5
大头
菜
500g 5 鸡汁 500ml 瓶 28 前夹肉 500g 17
蒜苗 500g 4 冬瓜 500g 5
海天黄辣
酱 300ml
瓶 8 后腿肉 500g 17
黄瓜 500g 4
红萝
卜
500g 3.5
黄豆酱
340ml
瓶 8 排骨 500g 21
茼蒿 500g 4 秋葵 500g 6 生粉 500g 6 龙骨 500g 19
甘蓝 500g 4
荷兰
豆
500g 10 干粉 500g 3.5 棒子骨 500g 12
白洋
葱
500g 2 苦瓜 500g 4
豆腐乳
265g
瓶 8 猪肚 500g 25
紫洋
葱
500g 3 豆腐 块 2.5 银耳 500g 35 猪心 500g 15
大白
菜
500g 4
黄豆
芽
500g 2 木耳 500g 45 猪舌 500g 25
娃娃
菜
500g
包 6
绿豆
芽
500g 2
老干妈
280g
瓶 10 猪尾巴 500g 38
青椒 500g 4 山药 500g 7 皮蛋 个 1.8 肥肠 500g 25
红椒 500g 8.5 油茄 500g 6 十三香 500g 3.5 腊肉 500g 42
西红
柿
500g 3 青笋 500g 3 花椒面 500g 85 香肠 500g 50
有机
菜花
500g 3.5
土公
鸡
500g 25 胡椒面 500g 50 牛腿肉 500g 44
三黄
鸡
500g 15 鲜鸭 500g 9 去皮兔 500g 21 鸡胗 500g 20
青脚
鸡
500g 16 鲜鹅 500g 20 牛腩 500g 44
鸭肠
500g
袋 25
土母
鸡
500g 25 鲤鱼 500g 12 牛里脊 500g 48 草鱼 500g 12
钳鱼 500g 15 鲫鱼 500g 17
珍珠米
25kg
袋 140
精炼一
级菜籽
油 10L
桶 140
注:①以上市场平均价作为供应商报价下浮的参考数值,未在上表体现内
容由采购人对当地市场平均价再次进行调查。
②供应商应保证每日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人民政府 120 人用餐需求,如每
日用餐人数有变动,采购人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调整;
③菜品需保证提供每日三餐所需用量
2.询价周期:每月月底为询价日。双方以书面签字确认作为计价依据,次月
1日开始按定价后的价格执行供货。
3.※下浮率的确定:以供应商的报价下浮率为准,若供应商未按此要求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放弃成交权利,采购人有权按推荐成交供应商顺序与下一
顺位供应商签订合同(须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配送服务期内,结算价格=基准价×(1-下浮率);例如:市场基准价=
100 元,下浮率 5%,结算价格:100×(1-5%)=95 元。
5.※在采购合同执行期间,供应商的下浮率不予调整(须在其他响应文件中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预算为预估金额,最终成交以实际发生的食材配送数量和折扣率据
实结算为准。
四、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1.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拟投入
本项目团队组成、完成类似项目经验或与项目实施相关的资质证书)。
2.项目实施所需的设施设备(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品配送车辆;与本项目完成
有关的软硬件配置,提供设施设备清单)。
3.供应商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履约经验。
(二)项目实施方案
1.配送方案:包含①配送到食堂的详细时间计划方案;②配送车辆人员配置;
③配送安全措施方案和安全教育等内容;
2.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②食品质量控制管理制
度;③食品配送管理制度;④食品采购制度;⑤食品台账登记制度;⑥从业人员
晨检制度;⑦仓库管理制度;⑧车辆及工具消毒保洁制度;⑨财务管理制度等内
容;
3.售后及应急服务方案:包括①提供产品质保期限方案;②售后及应急服务
电话及售后巡检方案;③响应时间;④现场服务支持能力;⑤食品安全事故应急
处理方案;⑥临时配送需要方案;⑦临时调换货品方案;⑧人为因素造成损害的
售后服务及应急处理方式方案等内容。
注: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的,应当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响应文件,能具
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
词和空口许诺。
五、※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食材供应及
配送。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支付方式
1.按月结算,次月支付。原则上于每月 10 号前,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向采
购人出具增值税发票,待收到发票后 7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转账支付,节假日顺
延。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
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
同载明的为准。
(三)合同价款
1.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采购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
限于生产或货源组织、运输(含二次搬运)、人工、税费、保险、利润等本项目涉
及的一切费用。
2.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磋商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
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违约责任
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
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
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须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
致合同延迟履行的,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赔偿责任,具体条款在签订
采购合同时由采购人确定。
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相关技术服务要求及实质性条款,
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相关技术服务要求及实质性条款,
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 20%的违
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5.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
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5.2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货物、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
质量鉴定,货物、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服务不符合质
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的, 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验收方法和标准
1.到货后由采购人指定人员进行验收。
2.采购人验收发现数量(重量)不足的,以实际货物数量(重量)验收登记入库。
3.采购人验收时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由此发生的
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
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
定给予行政处罚。
5.其他未尽事宜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
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并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要求进行验收。
(七)其他商务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
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货物、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
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
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收取违约金。
3.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货物、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
项及其进度。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5.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注意: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
无效响应(如涉及)。
一、项目概述
二、采购清单
三、项目要求
(一)※质量要求
1.肉禽鱼类(鲜、冻猪牛羊肉;鲜、冻鸡鸭兔肉;鲜鱼及其他水产品)
2.蛋类
3.蔬菜类
(二)配送要求
(三)保障工作
(四)基准价的确定及执行方式
四、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二)项目实施方案
五、※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二)支付方式
(三)合同价款
(四)违约责任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六)验收方法和标准
(七)其他商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