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1号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及经营内容 |
设施设备及装修投资额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名) |
备注 |
包1:一楼(特色餐、基本保障餐) |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现有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评估后合理报价 |
1 |
1 |
每个投标人可投3个包,但最多只能中1个包,中标原则详见第五篇。 |
包2:二楼(特色餐、基本保障餐)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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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三楼(教职工餐(含公务接待餐)、特色餐),可以经营基本保障餐,基本保障窗口面积占比不限。 |
1 |
1 |
(一)项目概况
学校位于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占地710亩,教职员工约500人,在籍学生约12000人,校园未实行封闭管理,根据教学安排每学期会有部分学生外出实习。1号学生食堂建筑总面积为10247.5㎡,共三层楼,每楼布局一个食堂,分别招标委托经营服务单位。三个食堂从一楼到三楼分别为包1、包2、包3,每层面积约为3300㎡。校内现有一食堂(约500㎡,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正在合同经营期内。
(二)经营要求
1.食堂整体总承包自营(不得分包)。
2.基本保障餐价格按照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的指导价实施,其余特色餐价格不得高于在永高校食堂同类菜品的平均价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1个2017年1月1日至今3000平米以上类似业绩(餐饮管理与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未载明经营面积的,提供所经营项目单位出具的经营面积证明,并加盖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截止2021年7月31日,与我校食堂存续有委托经营关系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表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6月2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分包(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交纳,售后不退。如投标人未交纳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投标。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21年6月23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四、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招标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一)招标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宋老师
电话:023-49523466、023-49875289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徐、欧豪夺
电话:15023344892、13628386654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座804室
(三)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为保证报价准确,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可到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需提供公司公函(包括商家名称、进校车辆车牌号码、踏勘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提交报备),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且不得影响食堂正常经营。
2. 现场踏勘时间:在采购信息公告日起十日内(周末、节假日不顺延)上午9:30-11:30。
现场踏勘联系方式:何老师,17782183866。
3.无论投标人踏勘与否,均视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经营现场的全部内容和相关风险。踏勘费用、安全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1号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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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
1239048087108092092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
030401012001001921402285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150101040015152-11111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
50050100414100000213-006233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花园新村支行 |
9558853100005752930 |
食堂建筑节能竣工图.zip
公开招标—重庆财经职业学院1号学生食堂承包经营项目(定稿).docx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ZJZB-2021-13931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财经职业学院1号学生食堂
委托经营项目
招标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
目录
第一篇招标公告 - 3 -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4 -
四、投标保证金 - 4 -
五、投标有关规定 - 6 -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 6 -
七、联系方式 - 6 -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 7 -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 7 -
二、建设目标 - 8 -
三、食堂委托经营方式 - 9 -
四、技术要求 - 9 -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 14 -
一、委托经营期限、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 14 -
二、质量监管费 - 14 -
三、考核方式 - 15 -
四、设施设备及装修投资额报价要求 - 16 -
五、履约保证金 - 16 -
六、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 17 -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8 -
一、资格审查 - 18 -
二、评标方法 - 19 -
三、评标标准 - 20 -
四、无效投标条款 - 25 -
五、废标条款 - 26 -
第五篇投标人须知 - 27 -
一、投标人 - 27 -
二、招标文件 - 27 -
三、投标文件 - 27 -
四、开标 - 29 -
五、评标 - 30 -
六、定标 - 30 -
七、中标 - 30 -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31 -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 32 -
十、交易服务费 - 32 -
十一、签订合同 - 33 -
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34 -
一、合同主要条款 - 34 -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 37 -
一、经济文件 - 37 -
二、服务文件 - 37 -
三、商务文件 - 37 -
四、其他 - 37 -
五、资格文件 - 37 -
第一篇 招标公告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1号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及经营内容 |
设施设备及装修投资额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 (名) |
备注 |
包1:一楼(特色餐、基本保障餐) |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现有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评估后合理报价 |
1 |
1 |
每个投标人可投3个包,但最多只能中1个包,中标原则详见第五篇。 |
包2:二楼(特色餐、基本保障餐)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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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三楼(教职工餐(含公务接待餐)、特色餐),可以经营基本保障餐,基本保障窗口面积占比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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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况
学校位于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占地710亩,教职员工约500人,在籍学生约12000人,校园未实行封闭管理,根据教学安排每学期会有部分学生外出实习。1号学生食堂建筑总面积为10247.5㎡,共三层楼,每楼布局一个食堂,分别招标委托经营服务单位。三个食堂从一楼到三楼分别为包1、包2、包3,每层面积约为3300㎡。校内现有一食堂(约500㎡,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正在合同经营期内。
(二)经营要求
1.食堂整体总承包自营(不得分包)。
2.基本保障餐价格按照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的指导价实施,其余特色餐价格不得高于在永高校食堂同类菜品的平均价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1个2017年1月1日至今3000平米以上类似业绩(餐饮管理与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中未载明经营面积的,提供所经营项目单位出具的经营面积证明,并加盖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截止2021年7月31日,与我校食堂存续有委托经营关系的企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三、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报名表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6月2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分包(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交纳,售后不退。如投标人未交纳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投标。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21年6月23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四、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招标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宋老师
电话:023-49523466、023-49875289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西段2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徐、欧豪夺
电话:15023344892、13628386654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座804室
(三)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为保证报价准确,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可到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需提供公司公函(包括商家名称、进校车辆车牌号码、踏勘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提交报备),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且不得影响食堂正常经营。
2. 现场踏勘时间:在采购信息公告日起十日内(周末、节假日不顺延)上午9:30-11:30。
现场踏勘联系方式:何老师,17782183866。
3.无论投标人踏勘与否,均视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经营现场的全部内容和相关风险。踏勘费用、安全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包 |
楼层 |
类型 |
区域规划 |
包1 |
一楼 |
特色餐、基本保障餐。 |
基本保障窗口面积占比50%以上(含西北风味档口)。 |
包2 |
二楼 |
特色餐、基本保障餐。 |
基本保障窗口面积占比50%以上。 经营区域不包括面包坊。 |
包3 |
三楼 |
教职工餐(含公务接待餐)、特色餐,也可以经营基本保障餐,基本保障窗口面积占比不限。 |
1.现超市区域拟改为“学生就餐区”。 2.剩余区域规划为特色餐档口、教职工工作餐档口(含公务接待餐档口)。该食堂大厅左侧进口区域单独设置教职工工作餐就餐区,与教职工工作餐档口相对应。 3.在现有2间包房基础上需增设1个包房作为日常自助餐厅,要求提供满足10人就餐的西式餐桌椅及设施。 |
说明:
1.包1、包2规划用于基本保障餐和特色餐,包3规划用于教职工餐(含公务接待餐)、特色餐。
2.包1、包2基本保障窗口面积占比50%以上,包括大伙菜、稀饭、各类面食等,其中包1设置西北风味档口,该档口归类于基本保障餐,满足部分少数民族学生餐食需求。包2经营区域不包括面包坊。
3.包3食堂大厅左侧进口区域规划设置教职工工作餐就餐区,并对应设置教职工工作餐档口(含公务接待餐档口)。供餐时间:早餐7:20-9:00,午餐11:40-13:00,餐食标准:早餐8元,午餐22元。
4.将现超市区域调整为学生就餐区,待2022年7月现超市合同到期后再对该区域进行装修改造。
二、建设目标
(一)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新一轮食堂承包期应围绕“互联网+明厨亮灶”要求,在将食品库房、粗加工制作区、切配区、餐用具清洗消毒区、烹饪区、专用操作间(区)、备餐区和留样柜、食品添加剂存放柜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纳入互联网视频监控范围的基础上,借助安装在加工制作场所的设备,依托网络传输技术,实现招标人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广大师生、政府管理部门能够通过电脑、手机、显示屏等终端设备实时观看餐饮加工制作重点环节。引导广大师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共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监管效率、强化风险控制,推动科学监管。
(二)全面运行“重庆阳光餐饮”信息平台。
在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管理、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实时监督食品加工人员规范操作等方面实现精细化管理。主要实现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材料、餐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运用“重庆阳光餐饮”信息平台在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实时监督食品加工人员规范操作等方面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
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即大米、面粉、食用油、畜禽肉类)的采购,中标人必须通过公开招标后定点集中采购。中标人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标选定定点集中采购供货商。定点供货企业必须是具备国家核准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和业绩均符合且满足食堂原材料供应规模的企业,或具备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会员资格的供货商。如中标人私自选定供货商,招标人视为违约行为,可要求中标人立即终止供货服务,并另行安排供货保障,费用及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或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其它原材料和物资由中标人自行招标定点采购。
中标人在采购前必须与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工商营业执照及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等交招标人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备案;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查验并收取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份、保质期、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堂选择的定点供货单位及采购品种必须报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备案。
(四)打造具有基本保障又兼具鲜明特色的学生食堂。
以基本保障为主,同时以鲜明的校园文化特色为主题,营造健康、舒适、温馨的就餐环境,打造具有基本保障又兼具鲜明特色的学生食堂。包1、包2规划用于基本保障餐和特色餐,基本保障窗口面积占比50%以上,包括大伙菜、稀饭、各类面食等,其中包1设置西北风味档口,该档口归类于基本保障餐,满足部分少数民族学生餐食需求;包3规划用于教职工餐(含公务接待餐)、特色餐,也可以经营基本保障餐,基本保障窗口面积占比不限。包3食堂大厅左侧进口区域规划设置教职工工作餐就餐区,并对应设置教职工工作餐档口(含公务接待餐档口),其余区域规划为特色餐,丰富和补充学生特色餐饮需求。
(五)改善公务接待用餐环境,提高公务接待用餐水平。
1.展现招标人良好形象。招标人现有公务用餐包房两间,投标人须对现两间包房进行简易装修,保持原有布局不变,在此基础上,投标人还须在现有包房旁另增设一间包房,按简约西餐自助模式进行设计装修改造和设施投入。
2.优化菜品结构,合理搭配菜色。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工作餐标准,做到客人满意。在菜品选购供应上,讲究新鲜、时令、绿色、健康;在具体配菜上,做到荤素搭配、色彩搭配、冷热搭配;在布台上要体现菜品风格,突出招标人特色。
三、食堂委托经营方式
委托经营指中标人在招标人指定的场地投资经营食堂餐饮并提供餐饮服务,接受招标人质量监督管理,按期向招标人缴纳质量监管费的自营方式。中标人应通过现代化管理手段,以健康的理念、优质的服务、丰富的餐食,满足招标人用餐需求。
四、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人员配备。投标人应配置科学合理的管理服务团队,并要求管理服务团队素质高、经验丰富、人员充足,管理服务制度健全。
(二)安全质量保障要求。
1.投标人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交接与进场方案。要求交接工作无缝衔接,装修改造不影响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进场与开业时间须符合招标人的进度安排。
2.投标人需制定科学合理的餐饮服务经营方案、质量保障措施与价格明价细则(餐饮合理定价机制、价格稳定机制、价格监管机制)。餐饮服务基本保障餐价格按照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的指导价实施,其余特色餐价格不得高于在永高校食堂同类菜品的平均价格,严禁哄抬物价和私自调价。各种食品价格实行备案审查,变更必须书面报请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不得擅自变更食品售价。
3.投标人需制定有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治安等方面的安全方案。要求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合理,溯源索票索证、留样试尝制度完善,餐具清洗消毒保存规范。管理机构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招标人有关方面的管理规定,服从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管。中标人法定代表人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和治安等安全负完全责任。
4.投标人需有员工群体性事件、意外事故的处置方案,师生投诉建议、网络舆情的应对措施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学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火灾、拥挤踩踏等群体性安全事故和网络舆情事件发生。
(三)设备投入要求。
1.招标人提供经营场地和现有食堂移交招标人的设备设施,中标人应全部按移交清单查实后接收,并负责后期设施设备的维保。对确实无法使用和不需要的设施设备,由中标人移交招标人处置,中标人不得擅自处置。确实无法使用并移交招标人处置的设施设备,招标人不再补充投入,由中标人自行购置补足。合同期满后,中标人交还招标人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对违规处置和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2.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对现有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进行评估,结合自身经营思路提出装修改造方案和拟投入的设施设备清单。合同期满后,中标人投入的设备设施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包括拆除烟道,但装修不得拆除),并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七个日历天之内撤离现场。
3.投标人需提供“互联网+明厨亮灶”餐厨设备方案。
4.投标人需为食堂配齐符合《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包括油烟净化监控系统)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现代化消防、安全、环保系统方案并在实施中达到要求。
5.投标人需为食堂提供食堂加工区、售卖区、就餐区等区域安装具备90天以上存储能力的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设计方案。要求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符合“视频厨房”、食品安全以及高校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相关要求与规范,做到食堂高清视频监控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并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规定。
6.投标人需升级改造招标人公务接待就餐区域(在现有2间包房基础上再增加一间包房),满足公务接待环境升级的要求,打造简洁、温馨的公务接待工作餐就餐环境。
(四)装修改造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食堂的总体装修改造效果图、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量组价清单(按最新现行建设工程定额编制)及经费预算。装修设计方案中需明确后厨、卫生间、洗消间的防水做法,楼道及公共区域的修缮方案,教职工餐厅装修改造方案。装修风格要符合高校校园文化特色,贴近学生视角,符合高校“标准化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要求。投标人对食堂重命名、悬挂招牌、广告等必须符合城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划、文化等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设计制作方案书面报招标人审定后实施。
2.投标人需提供食堂餐饮档口的装修改造效果图及改造方案。改造方案需体现现代大学食堂的设计理念,符合大众审美需求,方案需报招标人审定后实施。
3.投标人需提供食堂贴近学生生活的灯光开启和空调开放方案。要求满足学生生活等活动的灯光照明效果,夏天室外温度高于31度,在就餐时间应当开启冷空调,冬天室外温度低于8度时,可在就餐时间开启暖空调。
4.装修改造方案需按《食品安全法》要求进行设计。
5.装修监管。装修过程中,由中标人自行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装饰监理公司进行监督,按投资预算、装修改造效果图和施工设计图全程参与,监督装修进度、质量等。
6.分段实施超市区域装修。包3投标人需总体设计、分段实施现超市区域的装修改造,当招标人需启用现超市区域时,包3中标人需无条件按投标时的方案及投入装修改造搬迁后的超市区域。招标人教职工工作餐暂未实施时,教职工餐区域可先作为学生就餐区使用。
7.装修时间及装修保证金。装修期间不得影响招标人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标书中承诺投入装修费用和设备设施购置费总额的90%作为装修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日内打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最晚装修完成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前。启动装修时无息退还装修保证金的60%,剩余的40%于装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无息退还(包3中超市区域装修保证金一并退还,不单独计算)。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期缴纳装修保证金,则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资格递补确认。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按时装修,可先开业,双方再协商具体装修时间。
8.消防要求。更换食堂内所有烟感器、气体探头、疏散指示牌,对食堂内部消防线路进行清理,所换设备须与原主机(品牌:泰和安)匹配;检查更换室内灭火器、消火栓和水带并对消防管网除锈上漆,配足配齐食堂灭火毯;设立1-2名食堂消防安全员,24小时巡查值守。食堂装修须满足消防设计规范要求并负责通过永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部门的验收。
9.环保要求。装修材料、生产经营的废物、废气排放必须达到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范及要求。
10.合格验收。中标人食堂装修改造完成,且所有餐厨设施设备投入到位后,须向招标人申报验收,经招标人会同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方可营业。营业后三个月内,由招标人公开招标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中标人的装修及设备总投入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根据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中标人进行最终验收。如审计报告金额低于投标总额,中标人必须在一个月内投入相应金额设施设备用于补齐差额,否则将从中标人次月的营业款中扣除直至结清。
(五)经营服务要求。
1.开业时间。食堂须于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装修并作好相关开业准备,开学报到时间前一天作为正式营业时间。教职工工作餐于2022年秋季开学之日正式开餐。
2.执业资质。中标人在开业前须自行办理好工商、税务、文化、卫生等从业所必须具备的相关手续,并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交基建与后勤处备案。
3.环保卫生。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废气、废物排放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垃圾清扫、清运、处置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餐厨设备正常运行时间白天(6:00—23:00)必须将噪声控制在55dB以下,晚上(23:00—6:00)必须将噪声控制在45dB以下。所有排烟、排风管网管道、设施设备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油烟净化器至少每两月清洗一次,并将清洗资料报招标人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备案。
4.能源保障。招标人提供水、电、气等条件保障(燃气开通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据实收取,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水、电、气、网络等有关管理规定。
5.监督管理。中标人须服从招标人现有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规范,并遵守在监管过程中经招标人不断完善和新增的各项规章制度。
6.假期值班。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关于寒暑假期间留校师生正常伙食供应的值班工作安排,保证寒暑假期间师生的正常供餐。具体寒假、暑假期间开餐值班安排由招标人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统一安排。
7.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如遇临时停水停电停气等特殊情况,必须承诺采用特殊应急机制保障正常供餐。
8.包1中标人在经营期间,必须无条件设置西北风味档口。如经营期间私自撤销西北风味档口,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按每月50000元标准从其营业额中扣除违约金,若仍未恢复,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9.员工上岗要求。中标人必须负责所聘用员工的教育、管理及安全责任,承担员工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工资福利、健康体检、学习培训等费用。所聘员工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身份证,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所聘员工要经过食品安全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礼仪及职业道德培训,健康体检后持“证”上岗。
10.招标人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有权对中标人每天采购的物资进行监督、检查和登记,对发现的安全、质量、卫生等问题有权立即纠正并严肃处理,中标人必须服从。
11.中标人不得拖欠供货商货款和员工正常薪资。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从当月营业款中抵扣。
12.食堂经营实行刷卡消费,必须使用校园一卡通或招标人规定方式收费,设备维护产生的维修费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一律不得以招标人规定的方式外进行结算,否则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按每次10000元从其当月营业额中扣除违约金。
13.若招标人学生规模增加,招标人有权在现有食堂布局基础上,维持包3原超市区域面积及用途不变,增加或另设学生食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且不得以此为由出现私自提价、变相涨价、降低服务和菜品质量、拒绝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质量监管费等违约行为,否则,招标人将视情况采取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委托经营合同方式对上述违约行为进行处置。
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
一、委托经营期限、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委托经营期限。
从2021年7月18日—2026年7月17日,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年。其中,教职工工作餐委托经营期限为2022年秋季开学之日至2026年7月17日。
(二)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1.消防安全验收。
装修改造完成后,中标人的消防设置需与招标人的现有消防无缝衔接,由招标人安全稳定管理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食堂装修改造和餐厨设施设备等初步验收。
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申请食堂装修改造和餐厨设施设备等初步验收,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按投标时的装修改造和餐厨设施设备等方案进行验收。
3.投资额验收。
中标人必须全面配合招标人审计,中标人所有投入必须提供合同、票据等原始凭证。如审计报告金额低于投标总额,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投入相应金额设施设备,用于补齐差额,否则将从中标人的营业款中扣取直至结清。
(四)资产处置。
合同期满后,装修产权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在撤离时归还招标人原有设施、设备,并自行处置投入的食堂餐厨设施设备,招标人不负责回收及处理。同时,完成食堂内的清洁工作。中标人逾期未撤离,招标人有权单方处置中标人投入的食堂餐厨设施设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二、质量监管费
质量监管费由招标人按月计取。计费标准以食堂当月实际发生的营业额*费率,计取质量监管费。
(一)包1、包2质量监管费费率为当月实际营业额的6%,其中当月实际营业额的1%用于每月质量考评;
(二)包3质量监管费费率分两个阶段计取。
1.2022年秋季开学之日前按当月实际营业额的6%计取,其中当月实际营业额的1%用于每月质量考评(其当月实际营业额统计不含公务接待餐);
2.2022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按当月实际营业额的3%计取,其中当月实际营业额的1%用于每月质量考评(其当月实际营业额统计不含教职工餐与公务接待餐)。
三、考核方式
(一)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
招标人每月对所属学生食堂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参评方式为参评职能部门和参评学生综合打分,其中参评职能部门为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参评学生在当日用餐学生中随机抽取100名,评分占比分别为40%与60%,测评结果适用于学生食堂本月的满意率计算。中标人每月满意度测评分数在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将收取3000元/次作为质量考核金从中标人营业额中予以扣除;每月满意度测评分数在60分(不含)以下,将收取5000元/次作为质量考核金从中标人营业额中予以扣除,若连续三个月满意度测评分数均在60分(不含)以下,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所投入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但装修不得破坏。中标人当月质量考评总分在90分(含)以上,当月考核评为优秀,则质量监管费按当月营业额的5%收取。(学生食堂测评表见下表一、表二)
(二)接待餐、教工餐满意度测评
招标人每月对中标人组织一次接待餐、教工餐满意度测评,接待餐主要参评部门为党政办、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和随机抽取的三个部门共同考评。教工餐满意度测评为随机抽取20名就餐教职员工开展测评。中标人的接待餐或教工餐一次满意度测评分数在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将收取3000元/次作为质量考核金从中标人营业额中予以扣除;在60分(不含)以下的,将收取5000元/次作为质量考核金从中标人营业额中予以扣除,若连续三个月满意度测评分数均在60分(不含)以下,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所投入设施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但装修不得破坏;当月质量考评总分在90分(含)以上,当月考核评为优秀,则质量监管费按当月营业额的2%收取。(接待餐、教工餐测评表见下表三表四)
表一:职能部门评分表(学生食堂)
项目 |
安全管理 |
采购 |
储存 |
加工 |
售卖 |
其他 |
总分 |
30 |
15 |
15 |
15 |
15 |
10 |
||
得分 |
|||||||
备注 |
表二:学生评分表(学生食堂)
项目 |
态度 |
味道 |
卫生 |
价格 |
总分 |
25 |
25 |
25 |
25 |
||
得分 |
|||||
备注 |
表三:接待餐测评表
项目 |
卫生 |
服务 |
味道 |
菜品变化 |
价格 |
总分 |
15 |
20 |
25 |
25 |
15 |
||
得分 |
||||||
备注 |
表四:教工餐测评表
项目 |
卫生 |
份量 |
菜品变化 |
味道 |
服务 |
米饭品质 |
总分 |
15 |
15 |
20 |
20 |
20 |
10 |
||
得分 |
|||||||
备注 |
四、设施设备及装修投资额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设施设备及装修投资额报价,包含设计费、装修费、设施设备费、拆除费、垃圾清运转运费、运输费、检验检测费、安装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保险费、人工费和各种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设施设备及装修投资额报价只作为各投标人投入各包的投资金额,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考虑投入存在的风险,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五、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提交履约保证金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经营风险金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缴纳时限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七个日历日内,若中标人未按照要求缴纳,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中标人递补确认。中标人在经营期内若发生违约行为,招标人将从中标人营业额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及经营风险金在合同到期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六、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服务(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特定资格条件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 |
|
3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分包的投标保证金 |
注:
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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