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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三季度)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1-06-02

招标详情

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三季度)公开招标公告

2021年06月02日 18:3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三季度)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某部队
行政区域阿里地区公告时间2021年06月02日 18: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09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00 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8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象雄路看守所斜对面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5日 16:00
开标地点阿里地区陕西大厦一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80126930
采购单位某部队
采购单位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狮泉河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先生 13980126930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象雄路看守所斜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先生 13980126930

项目概况 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三季度)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象雄路看守所斜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X-XZ-21Y031

项目名称: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三季度)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涉及副食品采购,其中包含(饮料、调料、冻货、蔬菜水果、肉类、奶类、食用油等),所提供副食品必须达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个季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库[2017]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供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2日 至 2021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象雄路看守所斜对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里地区陕西大厦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某部队副食品采购(第三季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象雄路看守所斜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25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X-XZ-21Y031

项目名称:某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三季度)

预算金额: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预计金额为300.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最高限价: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预计金额为300.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

采购需求:本项目涉及副食品采购,其中包含(饮料、调料、冻货、蔬菜水果、肉类、奶类、食用油等),所提供副食品必须达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一个季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库[2017]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提供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9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象雄路看守所斜对面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售价:85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6月25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里地区陕西大厦一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队

地 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狮泉河

联系方式:13369890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象雄路看守所斜对面

联系方式:0891-6568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1398012693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队

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狮泉河

联系方式:于先生 13980126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象雄路看守所斜对面

联系方式:于先生 139801269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 1398012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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