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001794
项目编号: NXZS-2021-GC16
项目名称: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7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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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餐饮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72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72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单一产品或非单一产品其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时间 2021-06-03 08:00:00 至 2021-06-07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1-06-17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固原市华福金尊府公寓12层(固原市五中对面)
时间:2021-06-17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固原市华福金尊府公寓12层(固原市五中对面)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原州区人民法院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
联系方式: 0954-2064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华福金尊府公寓12层(固原市五中对面)
联系方式: 18995414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辉军
电话: 0954-206420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海正国
电话: 1899541465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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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磋商文件(最终文件).pdf |
代理机构: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