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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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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001794

项目编号: NXZS-2021-GC16

项目名称: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7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7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餐饮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72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72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单一产品或非单一产品其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06-03 08:00:00 至 2021-06-07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06-17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固原市华福金尊府公寓12层(固原市五中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1-06-17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固原市华福金尊府公寓12层(固原市五中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原州区人民法院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
联系方式: 0954-2064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华福金尊府公寓12层(固原市五中对面)
联系方式: 18995414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辉军
电话: 0954-206420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海正国
电话: 1899541465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磋商文件(最终文件).pdf

代理机构: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6-02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1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NXZS-2021-GC16 采购单位: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2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2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5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10 A 总则.....................................................................10 B 磋商文件说明.............................................................11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12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E. 开标/评审.............................................................................................................................. 16 F. 授予合同................................................................................................................................ 25 第四部分 服务内容及要求....................................................30 第五部分 合同部分.........................................................37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40 目录 附件 1 磋商响应函................................................................................................................... 42 附件 2 磋商报价表................................................................................................................... 43 附件 3 报价明细表................................................................................................................... 44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5 附件 5 响应偏离表................................................................................................................... 46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3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受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采购中心对 NXZS-2021-GC16、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 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001794 2、项目编号: NXZS-2021-GC16 3、项目名称: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预算:720000.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720000.00元 5、采购内容及要求: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 (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3.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4、货物类政府采购项 目,单一产品或非单一产品其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 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 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 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资格,谈判文件未 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 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1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 包服务采购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72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720000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4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 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直接参 与投标可不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 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 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06-02 08:00:00 至 2021-06-09 18:00:00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9、采购文件售价:0元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06-17 09:00:00,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开标时间:2021-06-17 09:00:00 开标地点: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ccgp-ningxia.gov.cn) 13、公告期限: 2021年06月02日 至 2021年06月09日 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5、采购人: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 联系人姓名:马辉军 联系电话:13995440876 16、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金尊府公寓12层(固原市五中对面)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5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联系人:海正国 联系电话:18995414652/0954-7275232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6 月2日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6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名称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 NXZS-2021-GC16 3 采购人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4 采购代理机构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采购内容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6 中标数量 由评委会推荐一名中标后选人 7 采购总预算 (人民币) 72万元 8 服务期 一年 9 资金落实情况 落实到位 10 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查 1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12 磋商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 (注不接受现金缴纳) 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 注:投标人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 缴纳的于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凭证邮寄至招标 代理公司(以代理机构签收到时间为准,邮寄过程中发生的 丢失、损坏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费用投标人自 理)。在规定时间未递交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后果自行承 担。 13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14 响应文件份数 响应文件的数量、签署规定: 供应商应制作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word)版一 份。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7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15 响应文件递交至 地址: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年06月17日09时00分 1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及开标时间、 地点 时间:2021年06月17日09时00分 地址: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7 签字、盖章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的部分包括: 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2.磋商响应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的部分。 18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致因 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 19 磋商小组的组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采购单位代表1名,其他2位在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 20 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 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 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及身份证原件); 3、响应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 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 商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 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提供以上两 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查询时间为投标截 止时间 3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 间);(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8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22 其它 23 废标条件 (1)通用废标条件: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 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 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 磋商文件解释权 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所有。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9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1. 适用范围 A 总则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1.2本次采购属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 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财政部规章及政府采购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 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泾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凡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能力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采购活 动。 3.2 供应商必须在磋商公告载明的方式及地点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 经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 3.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 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4. 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 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 些费用。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10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B 磋商文件说明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采购、磋商程序和合同条件。磋商 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磋商须知前附表; (3)磋商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采购内容及要求; (6)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 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后以书面形式通 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 式予以答复,涉及变更或修正内容在政府采购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 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 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7.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供应商在收 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7.3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进行研 究考虑,采购人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磋商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 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4 磋商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都具有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11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约束力。 8. 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 C 响应文件的编写 8.1 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 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 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 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中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将 有可能被拒绝。 8.2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 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8.3 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将被 拒绝。 9. 磋商语言 9.1 由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0.计量单位 10.1 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磋商响应函、磋商报价表以及所有附件内容。 (2)按照供应商须知出具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3)按照供应商须知出具的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 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4)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内容。 12.响应文件格式 13.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函”、“磋商报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12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价表”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13. 磋商报价 13.1 供应商应对所列的所有要求按项目进行响应,不得将采购内容拆开响 应。 13.2 凡本磋商文件要求(或允许)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进行磋商报价的各项费 用项目(不论是否要求进入磋商和最终报价),若报价时未报或未在磋商文件中 予以说明,采购人将认为这些费用供应商已计取,并包含在总报价中(项目内容、 项目量调整除外)。 13.3 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提供的唯一响应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 14.磋商货币 14.1 采购人只接受人民币作为唯一磋商货币。 15.证明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5.1 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提交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 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 证明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做出清晰准确的答复。 16.2 证明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 证书、业主证明。 17. 磋商保证金 17.1 磋商保证金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提交。 17.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17.3 未成交供应商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将进行 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公司的基本账户。 17.4 中标公司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至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后 通知代理机构,将进行保证金退还给未中标公司的基本账户。 17.5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13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的; (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6 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采购人免受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供应商未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8. 磋商有效期 18.1 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磋商有效期为 90 天。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 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人有权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 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 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 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有效 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9.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格式 19.1 响应文件正本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 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 字确认。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 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磋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 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9.2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方可有效。 19.3 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磋商将被拒绝。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14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 响应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 20.1 供应商应制作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响应文件”、三份副本“响应文 件”。 每套“响应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一旦正本与副 本不符,以正本为主。 20.2 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密封递交。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但供应 商应当保证其封装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磋商时,供应商应 当将响应文件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所有的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或 者正本、副本密封袋/箱放入一个密封包装箱里。所有密封袋/箱正面和响应文件 封面须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正本”、“副 本”等字样。 20.3 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箱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0.4 响应文件的密封材料和样式不作统一规定,各供应商应使用不易破损的 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21. 磋商截止时间 21.1 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地址。 21.2 出现第 7.3 款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人修改 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3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 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或修改 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标记和提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15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交。其送达时间不得迟于磋商截止时间。 22.3 在磋商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做任何修改。 22.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 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保证金。 23.开标/评审 开标 23.1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供应商递 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签到,并参加开标。 23.2 开标时,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拆封响应 文件。 23.3 开标程序: (1)介绍出席会议人员; (2)介绍供应商; (3)宣布开标纪律; (4)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对密封情况确认表态; 1. 由工作人员拆封所有响应文件; 2. 宣布休会,进入评审和磋商阶段; 3. 会议结束。 24.磋商小组 24.1 根据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 24.2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 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总人数的 2/3。本项目磋商小组专家的产生方 式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评审专家产生方式的规定。 24.3 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推荐出成交候选人。 24.4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16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5. 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5.1 磋商小组将对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5.2 初步评审: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 的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合格地签署。“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 的, 作为无效标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词字迹模糊、无 法辨认的; (2)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3)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而无供应 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期不足或授权书无效的; (5)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有多个不同报价的或提交 替代服务方案的; (6)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7)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的; (8)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9)磋商报价经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10) 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 26.评审程序 26.1磋商小组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26.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和方法、标准,对各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进行评审。 26.3磋商小组对于各个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首先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17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26.4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全部合格的供应商才有机会参 加最后报价。 27. 评审原则及主要内容 27.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7.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主要评 审因素包括:磋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有效性、磋商报价、商务响应、技 术响应等。 27.3资格性审查内容为磋商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应 将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并随身携带相应的资格 证明文件原件进行备查。 27.4符合性审查内容为: (1)服务期是否完全响应; (2)磋商响应文件的数量是否合格; (3)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合格; (4)磋商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是否合格; (5)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27.5磋商小组根据各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情况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 商方式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与参加磋商的 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7.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 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期限内 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其不能在磋商小组规定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18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时间内够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其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 28. 评审原则及主要方法 28.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对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8.2评审过程的保密:在响应文件的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 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 致其报价被拒绝。 28.3评审办法:此次采购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 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 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分标准 序 号 评审 项目 标准 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 报价 15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基准价 / 投标报价)×15。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 绝外,最低报价得15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 自最终得分。注: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 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对 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商务 响应 情况 20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18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 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加分至标准分为止。 1.针对本项目,提供食堂服务管理制度及方案;方案包括:食 堂现场管理度、人事管理、操作规范、卫生安全 质量监督、 库房管理、出品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等运营管理方案,现场管 理方案完全涵盖以上内容且详细且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8-6 分;现场管理方案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完整不详细得 5-3分;现 场管理方案完全涵盖以上内容不完整得 2-1分;不提供不得 分。 2.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 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防治措施、食品安 全管理监督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完全涵盖以上内容且详细 可行的得8-6分;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基本可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19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3 服务 方案 30分 行得5-3分;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完全涵盖以上内容不完整得2-1 分;不提供不得分。 3.根据本项目制定详细的团队人员配置,确保服务本项目的人 员可靠、素质高,团队稳定,并有保证实施的详细措施的得8- 6分,制定详细的团队人员配置,能基本满足本项目要求得得 5-3分,人员配备不充分,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2-1分,不 提供不得分。 4.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菜品更新实施方案,对该方案的可操作、 菜品的更新时效、菜系的搭配是否合理进行评审,方案完善操 作性强得 4-6 分,方案较为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得 3-4 分,方 案不完整得 1-2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4 应急预 案 15分 提供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方案应描述实施过 程的风险控制指标和应急处置措施;提供项目交付用户使用后 在发生应急突发故障的应急处理措施,比如停电、停水、停气 后的工作开展以及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 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 根据应急方案应的针对性、合理性进行评价打分。 1.投标人指定的方案内容全面,风险分析全面、针对性强、思 路清晰、可操作性强,充分考虑本项目用户使用特点,针对性 和可操作性高的得10-15分; 2.方案内容针对性不高,内容不全面,可操作性较低的得5-9 分; 3.方案内容不能根据用户特点针对性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的得1- 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5 类似 业绩 10分 2017年至今类似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直到满 分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 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6 人 员 配备 10分 1.投标人明确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包括项目经理、 厨师、 服务人员等)并提供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有一个得 1 分, 最高 10分(以上人员需要提供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 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原件备查)。 28.4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 根据《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供应商(服务 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享受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作 为 其参与评审的价格。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 件:(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 部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20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划分);(2)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服务商) 对 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供应商(服务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 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微型企业, 若 其投标产品仅部分符合优惠评审要求,应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的名称和分项报 价 (详见投标明细报价表),否则不予认可。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为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根据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优 惠,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参与评审的价格。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8.5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2-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 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28.6评审过程中,若出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审,有关情况 待磋商小组确定后,再行评定。 29.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接触 29.1 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评审、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 响,都可能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D 授予合同 30. 定标及合同授予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对评审过程及结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21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30.3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供应商复函后,向成交供应商发《成 交通知书》。 30.4 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对于其他未成交供应 商,将在保证金有效期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30.5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和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 部分。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人 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 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0.6 《成交通知书》发出 30 天内,如果已成交的供应商不能按响应文件, 包括补充文件(如澄清、承诺等)中承诺的条件履行签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 其成交资格,并扣除其磋商保证金。 30.7成交供应商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与 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31.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磋商, 以及宣布磋商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磋商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 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2. 履约保证金 32.1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33.腐败和欺诈行为 33.1 定义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代 理机构和/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 采购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递交响应文件之前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22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和之后),人为地使磋商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 益。 33.2如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 行为,其磋商将被拒绝。 34质疑 34.1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34.1.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4.1.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4.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4.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34.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34.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4.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4.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34.3.4事实依据; 34.3.5必要的法律依据; 34.3.6提出质疑的日期。 34.4 质疑函应采用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23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34.5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4.6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 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4.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34.7.1质疑供应商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4.7.2未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质疑的; 34.7.3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 34.7.4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34.7.5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34.7.6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34.7.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34.8 质疑答复 34.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34.9 质疑接收方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将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送 至接收部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自然人提交质疑函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 件,代理人提交质疑函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接收部门: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固原市华福金尊府公寓12层(固原市五中对面) 联 系 人:海正国 联系电话:18995414652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收取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24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NXZS-2021-GC1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2003]149 号文件收费标准。发出中标通知书 时,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详细见下附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2003]149 号文件 服务类型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网安电子数据实验室设备 采购项目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25 第四部分 服务内容 1.负责厨房工作人员招聘、管理、工资发放、保险缴纳。 2.包工包料包食材(不含水、电、暖、燃气费用)。 3.早餐/天:3元/人,应有4样小菜,外加豆腐乳、鸡蛋、2样稀饭。 午餐/天:10元/人,4菜(2荤2素)1汤外加主食,以牛肉为主,鸡肉鱼肉为辅。 晚餐/天:6元/人,提供面食、小菜。 4.要求菜品新鲜、价格合理、卫生整洁。 5.厨房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前提交原州区人民法院备案,无有效健康证明 禁止上岗。 6、向采购单位出售的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材料价格一律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 7、厨房设备配齐后,使用过程中的磨损及损坏均有中标单位自行维修更换,采购单位不 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8、严禁使用国家禁止出售的成品、半成品及相关添加材料。 9、厨房所有食材必须符合标准,肉类(鱼类)产品必须有国家卫生食品部门检验合格后 才能使用。 10、中标单位负责相关制度制定及遵守,具有一定的安全措施。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网安电子数据实验室设备 采购项目 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华福公寓12层 (固原五中对面) 26 第五部分 合同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仅供参考,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项目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采购人名称) 乙 方: (供应商名称) 第34页 共57 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 采购(采购方式)确定 (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 项目(项目名称)的 供 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 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 (1)报价表; (2)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3)用于本项目人员及其相关证书; (5)其他。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 求) 项 …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 同价中, 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35页 共57 页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2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服务时间、地点: 6 服务履行期: 7 验收方式及标准: 8 付款方式: 9 □违约金约定: □损失赔偿约定: 10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中 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 11 合同履行期限: 12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 画 “√”选择): □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 (仲裁地)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 上 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第36页 共57 页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2. 服务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 家 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 服务 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 侵 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 技 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 和 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 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 等 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 第37页 共57 页 经济损失进行赔 偿。6.服务质 量保证 6.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 由此 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 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 取 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7.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7.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7.3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每 12 个月 对乙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满意,继续执行下一年度合同,否则合同自动终止。 8.违约责任 8.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 类 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 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 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 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8.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 可 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 第38页 共57 页 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 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 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 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 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 分。 8.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3)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9. 不可抗力 9..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 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 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 地震等。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 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 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 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0.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0.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 第39页 共57 页 30 日内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0.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0.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0. 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0.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 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1.合同修改或变更 11.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1.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1.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 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2.合同中止 12.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 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 履行。 13.违约终止合同 13.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 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3.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3.1.2 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造成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给甲方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3.1.3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13.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3.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 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 的部分。 14.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4.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40页 共57 页 15.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5.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5.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 予乙方任何补偿。 15.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 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合同转让和分包 16.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6.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17. 适用法律 17.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8.合同语言 18.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8.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19. 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 效。20.合同效力 20.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 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1.检查和审计 21.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 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1.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 允 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第41页 共57 页 第六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NXZS-2021-GC160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第42页 共57 页 目录 供应商根据响应内容和磋商文件要求编制详细的目录,以便于评标委员会评 审,供应商因目录编制混乱或不编制目录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审的,自行承担相应 的责任。 后附评分索引表,索引表格式如下: 评审项 简要说明 对应页码 ... 第43页 共57 页 附件 1 磋商响应函 致:宁夏卓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标段号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 件,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包含 下述内容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 磋商响应函; (2) 磋商报价表; (3)按磋商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和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 (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5)我公司已交纳本标段磋商保证金,金额为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开标一栏表中的本标段投标总价为: (2)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 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其响应文件自宣读磋商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天; (5)如果在规定的宣读投标时间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 标后未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向招标代理人交纳足额的招标代理服务 费,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 年 月 日 第44页 共57 页 附件 3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采购文件编号 标段号 供应商名称 磋商报价 服务期 备注:1、总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投标报价系指供应商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工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3、供应商报价不能超出采购预算,超出采购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 日 期: 第45页 共57 页 附件 4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姓名)系注册于 (供 应商地址) 的(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现代表我单 位授权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合法代理人,代表本单位 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采购文件编号) (标段号) 的磋商活动。代理人 在本次磋商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物,我公司均予承认。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 90 天,特此声明。 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此授权书的有效期应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 日 期 : 第46页 共57 页 附件 5 响应偏离表 供应商: 采购项目编号: 标段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 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 日 期 : 第47页 共57 页 附件 6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 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正 本中)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通过“信用 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 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 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提 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内,页 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7 经营方案 附件8 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NXZS-2021-GC16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三部分磋商须知 适用范围 定义 合格的供应商 费用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的澄清 磋商文件的修改 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 响应文件的编写 磋商语言 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报价 证明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磋商保证金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格式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数量、包装和标记 磋商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评审原则及主要内容 评审原则及主要方法 评分标准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接触 D 授予合同 定标及合同授予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履约保证金 质疑 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四部分 服务内容 第五部分合同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仅供参考,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六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NXZS-2021-GC160 目录 附件8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