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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景冠实业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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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景冠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海南景冠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更正公告

2021年06月03日 09:17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其他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加工盐,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营养、保健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调味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乳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罐头,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谷物细粉,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

采购单位海南景冠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海口市公告时间2021年06月03日 09:17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9日更正日期2021年06月0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66532002
采购单位海南景冠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女士 0898-65748098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和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21层B-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工 0898-66532002
附件:
附件12021年民警职工食堂食品配送项目招标文件(终稿).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ZB2021-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南景冠实业有限公司2021年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第三章用户需求中B包清单中物品名称内容的变更。原招标文件B包清单中物品名称内容体现品牌,现变更为 把品牌去掉,保留要采购的物品名称 。

更正内容2:第四章评标办法中B包技术、商务评分表中综合实力及业绩部分分值的变更。原招标文件综合实力中评分项重复,现变更 一个评分项,业绩部分提高分值 。

更正内容3: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第二条开标一览表内容的变更。原招标文件为下浮报价,现变更为 总价报价,增加分项报价明细表 。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更正日期:2021年06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景冠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韩女士 0898-65748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和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21层B-9室

联系方式:吴工 0898-66532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0898-66532002

2021 年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YZB2021-005 采购单位:海南景冠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海南和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05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用户需求......................................19 第四章 评标办法......................................29 第五章 合同文本......................................37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57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2021年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 年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大同路 36 号华能大厦 21层 B-9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6月 21 日 9 点 00 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1年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项目编号:HYZB2021-005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柒拾叁万捌仟贰佰柒拾陆元(¥4738276.00元)(其中 A包 ¥4282341.00元;B包¥455935.00元)(注:此预算金额为疫情“7+7”值班特殊模 式,如疫情解除,恢复正常上班模式,即开始执行新的项目预算,项目预算金额为 ¥3027641.00元,A包¥2736310.00元;B包¥291331.00元。每月按实际采购量做 结算)。 4.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其中,A包为禽肉类、鱼类、蔬菜类、豆制品类、 蛋类副食品;B包面食类、干货类、调味品类、油米类副食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 件《用户需求》,以实际结算为准。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政府采购政策性文件规定; 2.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 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 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 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 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0 年 1 月至今任意 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 件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 2020 年 1 月至今任意 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 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 投标人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复 印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 5月 31 日至 2021 年 6月 4日,每天上午 8:30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海口市大同路 36号华能大厦 21层 B-9室。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 300 元/本。 4.购买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 21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 3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 2 号 开标室(海南省招投标协会)(具体开标室地点以开标当天现场为准)。 3.开标时间:2021年 6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51 号京航大酒店 5 楼 2 号开标室(海南省 招投标协会)(具体开标室地点以开标当天现场为准)。 5.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 6月 21 日 09 时 00分(北京时间)。 6.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保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景冠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韩工 0898-65748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和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大同路 36号华能大厦 21 层 B-9室 联系人:吴工 0898-66532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898-66532002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表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采购人 海南景冠实业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 海南和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2021年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4 合格投标人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 1章招标公告第 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5 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肆佰柒拾叁万捌仟贰佰柒拾陆元(¥4738276.00 元) (其中 A 包¥4282341.00 元;B 包¥455935.00 元)(注:此预 算金额为疫情“7+7”值班特殊模式,如疫情解除,恢复正常上 班模式,即开始执行新的项目预算,项目预算金额为 ¥3027641.00 元,A 包¥2736310.00 元;B 包¥291331.00 元。每月按实际采购量做结算)。 6 现场考察、开标 前答疑会 不组织 7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A 包¥30000.00 元(人民币叁万元整);B 包 ¥3000.00元(人民币叁仟元整) 支付方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帐、保函 投标保证金转帐方式的必须在开标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无 效,保函方式的在开标现场提交原件。 支付帐户如下: 户 名:海南和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口大同支行。 账 号:4616 0120 0018 1501 0503 6 9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 90日历天 10 递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1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档文件一份(此 份电子档文件为 PDF版,无须加密) 12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13 投标文件拒绝情出现以下情况将可导致投标人的投标被拒绝: 5 况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函或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响应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离; 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4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均从海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 取产生 15 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数量 3家 16 其它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由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 书签发前一次性付清。以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 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琼价费管[2011]225 号)文件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项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法规,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采购代 理机构组织的本次招标活动。 2.术语说明 2.1 “采购人” 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 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指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 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 2.3“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采购文件中没 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 定的除外。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 照货物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2.4“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 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投标人除按照采购文件的 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 6 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 养等;并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上 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2.5“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6“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条件;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 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 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要求提供的资料须是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投标人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 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 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 无效。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 的全部费用。 7 4.2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需缴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费用后才能 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一旦缴费,均不予退还。 4.3 本项目向中标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以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参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 [2011]225号)文件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5. 现场考察、答疑会 5.1不组织。 5.2潜在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和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5.3 除采购单位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和财 产损失。 5.4 采购单位在现场考察和答疑会中所提供的信息,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6. 适用法律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 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l 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用户需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8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 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原 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不足 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 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范围 9.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 9.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 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 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 因此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 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 发生的其它费用(如:耗材增加、材料涨价、工资上涨、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 购单位概不负责。 11.2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9 11.3 对于本招标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 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 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前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额、 缴纳方式和其他相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 12.2 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或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2.3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规定时间前缴纳,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 间为准。投标人应注意支付的保证金到账需要一定时间,支付时要充分考虑保证金到 账时间,以免因到账时间原因导致其投标无效。 12.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了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 还(除有特殊情况外)。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 日内无息退还。 (3)保函原件不退还。 12.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3.投标有效期 13.l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的 90 日历天,投标人投标有 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可书面 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但其投 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 10 14.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形式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 档。 14.2 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每份投标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复印,“正本”和“副本”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其中正本壹份,副 本肆份。 14.3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 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 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14.4 投标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 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 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投标专用袋(箱)中,并 在投标专用袋(箱)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的骑缝 章。电子版文件可随同“正本”一起密封。 15.2 投标专用袋(箱)上按以下格式注明: (l)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2)分包号(如有的话); (3)投标人的名称、地址、授权人和电话。 15.3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上述规 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6.投标文件递交 16.1 递交方式及地址: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 1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未按指定方式送达或上传的投标 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6.3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调整文件递交时间,文件递交时间改变将会通过 网络方式进行公告或书面通知已报名的投标人。 16.4 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采购代理机构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7.2 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 14 条规定签署,并按第 15.1 条规定标记,还 须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地点。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 终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 17.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 17.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六、开标 18.开标准备 18.l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或更正公告约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 点进行公开开标,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邀请监督部门、采购单位等有关单位代表出席开 标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并代表投标人进 行签到、确认开标结果记录表等工作,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 19.开标程序 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开标,项目按 废标处理。达到三家的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 19.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签到时间进行签到。 12 19.2 宣布开标纪律及参会人员。 19.3 公布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19.4 唱标,投标人浏览唱标信息。 19.5 产生开标记录表,阅读开标记录表,签署开标记录表。 19.7 开标结束。 19.8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和相关工 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报告有疑义, 以及认为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 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 当及时处理。 2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20.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的。 20.2 相关人员未按时进行开标签到。 20.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0.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及给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及盖章。 20.5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20.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投标人不能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 20.7 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0.8 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串通投标的情形。 20.9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 七、评标 21.资格审查 13 2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 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 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21.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项目开标前 1 个工作日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 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 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 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5人评审专家组成,人员均从海南省综合评标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 2/3。评 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独立履行评标委员会 职责。 23.符合性审查 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23.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符合性审查条款对投标人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只有对招标文件所列各项符合性审查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审查。 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 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14 23.3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废标处理。 23.4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视为投标 人串通投标,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它情形。 24.澄清、说明、补正 24.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 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 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24.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2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 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投标无效 25.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 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 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 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 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5.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 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 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 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6.比较与评价 26.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 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6.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 评标方 法。 16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 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6.3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 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的供应商,其最后 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26.4 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 26.5 依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财库〔2019〕27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的项目,在 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声明函》的投标人,对 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 27.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推荐中标候选人 28.1 除第 30 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7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 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 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8.2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向采购人推荐 3家中标候选人。 28.3 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八、确定中标 29.中标人的确定 29.1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根据评标办法推荐出 一至三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采购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 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 同,或者本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未能提交的,或者是评标委员 会出现评标错误,被他人质疑后证实确有其事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 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将 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29.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 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0.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 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中标通知书 3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采购 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2.签订合同 18 32.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承担 赔偿责任。 32.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双方签定合同中约定。 34.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中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5.质疑与接收 35.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 35.2 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 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 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5.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招标公告。 36. 招标控制价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为招标控制价;如未规定最高限价的,则项目预算金 额为招标控制价。 19 第三章 用户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 年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2.项目预算:本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肆佰柒拾叁万捌仟贰佰柒拾陆元 (¥4738276.00 元)(其中 A 包¥4282341.00 元;B 包¥455935.00 元)(注:此预算 金额为疫情“7+7”值班特殊模式,如疫情解除,恢复正常上班模式,即开始执行新 的项目预算,项目预算金额为¥3027641.00 元,A 包¥2736310.00 元;B 包 ¥291331.00元。每月按实际采购量做结算)。 项目分为两个包,其中,A包为禽肉类、鱼类、蔬菜类、豆制品类、蛋类副食 品;B包面食类、干货类、调味品类、油米类副食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用户 需求》,以实际结算为准。 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年。 4.投标人报价只须报采购品种的单价,每个采购品种的单价都不能超过该采购品种 的预算单价,若出现超过该包采购品种预算单价的,则视为无效投标。由于无法确定 民警职工食堂每天所需副食品采购具体品种和数量,基于一次性采购民警职工食堂副 食品不能完全符合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现要求投标人按中标单价提供产品。采购人根 据每日实际需求提前一天提供副食品供货清单。 5.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负责招标文件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供货、运输及相关 服务等。 6.配送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内和临时配送并存,特别在采购人临时有任务时, 为保障职工人员的用餐需求,中标供应商应予以全力配合,能提供临时食材配送服 务。 7.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每日需求计划,在规定 的时间(每日 08 时 00 分前)配送相应的食品至指定地点。需求计划每日或每周汇 总一次,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 二、产品清单 20 本次采购的品种及采购预算单价详见产品清单。 (一)A包清单 序号 物品名称 单位 考察单价 (含税) 单位:元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1 文昌老腌鸡 斤 39.10 2 老光鹅 斤 30.00 3 老咸水鸭 斤 26.80 4 冻鸭边腿 斤 7.20 5 冻猪脚 斤 23.50 6 冻鸡翅 斤 18.00 7 老鸭 斤 22.70 8 肉鸭 斤 20.60 9 散骨 斤 45.30 10 鲜五花肉 斤 36.10 11 肋排 斤 54.60 12 排骨(少带肉) 斤 46.40 13 肥肉 斤 13.40 14 排骨(带肉) 斤 48.40 15 梅肉 斤 46.40 16 瘦肉 斤 36.00 17 鲜前猪手(烧切) 斤 34.00 18 烤鸭 斤 18.00 19 后腿肉加工 斤 39.10 20 猪舌 斤 50.60 21 猪小肠 斤 15.50 22 鲜猪肉丸 斤 36.00 23 嫩鲜牛腩 斤 54.60 24 黄牛嫩牛排 斤 63.90 25 嫩黄牛牛肉片 斤 67.00 26 新鲜嫩牛脚筋 斤 51.50 27 鲜牛肉丸 斤 54.60 28 羊肉 斤 67.00 29 鲜墨鱼丸 斤 47.70 30 鲜海甘鱼 斤 36.10 31 活虾 斤 41.20 32 咸水罗非鱼(约 8两/ 只) 斤 10.00 33 金鲳鱼 斤 27.80 34 打铁鱼 斤 20.60 35 立鱼 斤 30.90 36 鲜鱿鱼(约 5两/只) 斤 41.20 37 鲜鱿鱼(约 2两/只) 斤 30.90 38 灯光鱼 斤 20.60 21 39 脆鱼 斤 15.50 40 西仔鱼 斤 25.80 41 大海白 斤 25.80 42 小海白 斤 15.50 43 车螺 斤 20.60 44 带鱼(约 3 只/斤) 斤 36.10 45 鲈鱼(大) 斤 18.50 46 鲈鱼(小) 斤 16.50 47 茂公鱼 斤 30.90 48 红友鱼 斤 46.40 49 石斑鱼 斤 41.20 50 黄花鱼 斤 20.60 51 雄鱼头 斤 13.40 52 鱼头(大) 斤 15.50 53 鱼头(小) 斤 13.40 54 鸡蛋(箱) 箱 259.60 55 咸鸭蛋(个) 个 1.20 56 韭菜 斤 5.20 57 菠萝 斤 6.20 58 青尖椒 斤 5.20 59 小米椒 斤 16.50 60 香菜 斤 8.20 61 大葱 斤 5.70 62 蒜茸 斤 8.20 63 千张豆腐 张 2.90 64 光蒜头 斤 7.20 65 带皮蒜头 斤 7.20 66 小葱 斤 7.20 67 蒜苗 斤 7.20 68 红尖椒 斤 5.20 69 红萝卜 斤 5.20 70 酸菜丝 斤 5.20 71 芹菜 斤 7.00 72 缸豆 斤 7.20 73 小青桔 斤 20.60 74 红洋葱 斤 3.00 75 花生米 斤 9.30 76 包菜 斤 3.10 77 莴笋 斤 5.20 78 莲花白 斤 3.10 79 黄豆芽 斤 2.60 80 金针姑 斤 7.20 81 鲜香菇 斤 12.00 82 金丝白菜 斤 3.10 83 菜心 斤 4.60 22 84 白萝卜 斤 2.60 85 苦瓜 斤 5.20 86 洋葱 斤 3.10 87 凉皮 斤 3.00 88 小芋头 斤 6.60 89 猪血 斤 4.10 90 青瓜 斤 3.10 91 红心地瓜 斤 5.20 92 地瓜(黑) 斤 4.10 93 生菜 斤 4.10 94 长豆角 斤 5.20 95 毛薯 斤 7.50 96 大芥菜 斤 3.10 97 小芥菜 斤 3.60 98 莲藕 斤 6.70 99 土豆 斤 3.60 100 酸豆角 斤 5.20 101 西红柿 斤 4.10 102 西兰花 斤 6.00 103 白薄豆腐 斤 5.20 104 白豆腐 斤 4.10 105 水豆腐 斤 5.20 106 黑豆腐 斤 7.20 107 香干 斤 10.30 108 白玉米 斤 2.60 109 绿豆芽 斤 3.10 110 空心菜 斤 4.10 111 菠菜 斤 5.00 112 茄子 斤 5.20 113 葫芦瓜 斤 3.10 114 冬瓜 斤 3.10 115 南瓜 斤 3.10 116 大生姜 斤 8.20 117 木瓜 斤 3.60 118 海南粉 斤 2.60 119 皇帝菜 斤 5.20 120 丝瓜 斤 5.20 121 白菜花 斤 6.00 122 青菜 斤 4.00 123 竹笋丝 斤 5.20 124 韭菜花 斤 11.00 125 鸡菇 斤 9.00 126 大白菜 斤 2.60 127 韭菜黄 斤 10.30 128 香干 斤 10.00 23 129 山药 斤 6.20 130 平菇 斤 10.30 131 大姖菇 斤 9.30 132 芹菜 斤 7.20 133 绿西兰花 斤 6.20 134 西兰花 斤 6.20 135 海带结 斤 5.20 136 杏鲍菇 斤 10.30 137 黑叶白 斤 4.10 138 茼蒿菜 斤 6.20 139 皮蛋 个 2.00 140 本地白菜 斤 4.10 (二)B包清单 序号 物品名称 单位 规格 考察单价(含 税) 单位: 元 数量 金额 (元) 备注 1 食用油 箱 1.8L*6 瓶 172.00 2 生抽 箱 1.9L*6 瓶 84.75 3 蒸鱼豉油 箱 1.9L*6 瓶 223.74 4 味精(细) 箱 1000g*10包 182.00 5 鸡精 箱 1000g*10包 341.26 6 大豆油 箱 10L*2 瓶 214.70 7 调和油 箱 10L*2 瓶 180.00 8 猪油 桶 14kg 180.80 9 豆辨酱 箱 4kg*4 瓶 112.00 10 烘焙配料奶粉 包 2.5kg 28.25 11 陈醋 箱 450g*12瓶 54.24 12 花椒油 箱 2.5L*4 瓶 364.00 13 大块冰糖 块 20斤 82.49 14 粉丝 件 1*14 斤 71.19 15 辣剁椒 件 4.6kg*4瓶 180.00 16 美味香酱 件 220g*15瓶 56.50 17 古松面 箱 3.5kg*20包 40.68 18 蚝油 箱 6kg*2 瓶 73.45 19 野山椒酱 箱 300g*24瓶 144.64 24 20 豆豉 箱 280g*24瓶 197.75 21 五香南乳 箱 330g*30瓶 105.09 22 老抽 件 4.9L*2 瓶 96.05 23 生抽 箱 4.9L*2 瓶 84.75 24 植脂淡奶 箱 410g*48罐 355.95 25 食粉 盒 445g 5.65 26 辣鲜露 件 448g*6 瓶 105.09 27 加饭酒 箱 450ml*20瓶 55.37 28 芝麻香油 件 480ml*6瓶 222.00 29 玉米面 箱 8*500g 31.64 30 麦片 箱 600g*30包 1243.00 31 味精 件 500g*10包 155.94 32 一级盐 件 500g*50包 67.80 33 辣椒油 件 750ml*12瓶 192.10 34 二锅头 箱 500ml*12瓶 45.20 35 生抽 箱 500ml*12瓶 75.71 36 鸡汁 箱 520g*6 瓶 172.89 37 植物调和油 箱 5L*4 瓶 229.00 38 野生紫菜 条 50g*4 条*15 个 271.20 39 蚝油 箱 700g*12瓶 73.45 40 白木耳 斤 1*500g 48.00 41 腐竹 件 250g*30包 350.30 42 面粉(低筋) 包 1*50 包 153.68 43 包子纸 件 8*8/1*4 41.81 44 潮汕菜谱 件 5g*5 瓶 79.10 45 纯牛奶 箱 1*16 瓶 50.85 46 大红枣 斤 1*500g 10.00 47 豆腐皮 斤 1*500g 7.50 48 安多夫 瓶 150g 13.56 49 排粉 件 30*300g 100.00 50 辣椒节 斤 1*500g 11.30 51 面包改良剂 包 1*300g 12.43 52 油条面粉 包 1*50 斤 126.56 25 53 面包杯 条 200 个 10.74 54 面粉(高筋) 包 1*50g 152.55 55 糯米粉 包 1*50g 237.30 56 火锅底料 件 150g*60 276.85 57 发酵粉 瓶 1kg 12.70 58 榨菜丝 箱 4g*6 包 55.00 59 白芝麻 斤 1*500g 8.48 60 绿豆 包 1*50g 237.30 61 黄豆 包 1*50g 152.55 62 泡打粉 桶 2.27kg*6 45.20 63 吉士粉 桶 3kg 60.50 64 淋膜杯 13.5 风车船 条 300 个 10.74 65 草果 斤 1*500g 28.25 66 八角 斤 1*500g 31.64 67 陈皮 斤 1*500g 6.78 68 耐烘淋膜纸杯 条 200 个 10.74 69 香菇 斤 1*500g 39.55 70 小米 斤 1*500g 3.20 71 黄豆酱 件 6kg*2 瓶 124.30 72 老抽 箱 500g*12瓶 95.00 73 黑胡椒汁 瓶 2.3kg*6瓶 52.55 74 生抽 箱 1.75L*6瓶 115.00 75 小木耳 斤 1*500g 58.00 76 酵母 件 500g*20包 380.00 77 白糖 包 1*100 斤 333.35 78 萝ト干 件 40g*100包 65.00 79 白胡椒粉 斤 1*500g 23.73 80 胡椒粒 斤 1*500g 23.73 81 椰蓉 斤 1*500g 5.65 82 南瓜松糕 箱 5L 179.67 83 榨菜 箱 1*100 包 192.10 84 糖粉 斤 1*500g 5.09 85 通心粉 袋 1*50 斤 152.55 26 86 无水酥油 箱 10kg 118.65 87 大米 包 1*10 斤 62.15 88 薏米 袋 1*50 斤 96.05 89 牛奶香粉 罐 1kg 65.54 90 大米 包 1*50 斤 128.00 91 香芋口味蓉 件 1*30 斤 142.38 92 椰酱 箱 400mL*24瓶 175.15 报价说明: 投标人报价时请自行综合考虑采购人确定的采购品种的预算单价及市场变动、 品牌价格,报价须根据产品清单内的各个品种预算单价给予一一报价并报出各个品种 单价的合计总价,报价包含产品价款、储存、途中运输装卸费、损耗费、人工费、保 险及其它服务、税费等一切费用。 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报价,若投标人的报价过低(低于预算金额的 80%) 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分析书面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三、配送要求 A 包配送要求: 1.蔬菜类的基本要求: 采购的蔬菜,为贯彻落执行好《海南省 2021 年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 方案》(琼府办函﹝2021﹞38号)文件精神和省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要求,蔬 菜主要以 “菜篮子”为主,如“菜篮子”当天没有食堂所需的食材,可根据合同内 容进行配送。必须保证新鲜、健康、应季,无腐烂、无变质,农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 法定标准。 2.豆制品的基本要求: 采购的豆制品必须保证新鲜、无变质、无异味,运送时保证豆制品的完整性。 3.肉类、鱼类等生鲜冻品的基本要求: 27 3.1采购的猪肉、鸡肉、鸭肉、鹅肉、鱼类等生鲜食品必须保证新鲜,无变质、 无异味,冷冻食品必须保证每次送货均有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合格证书及检验检疫证 明,距保质期开始不能超过三个月。 3.2 肉类和鱼类冻品运送时必须保证有冰块保鲜,以免因天气炎热发生变质。 3.3生鲜食品运至我单位后保证绝对新鲜。 3.4鲜猪肉必须是绝对新鲜白条猪。 4.鸡蛋的基本要求: 4.1 鸡蛋必须是新鲜鸡蛋,鸡蛋大小均匀。 4.2采购的鸡蛋严禁使用违禁药品,无公害、无残药、无激素。 4.3鸡蛋必须保证每次送货均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运至我单位后至少保证 7 天内不变质。 B 包配送要求: 1.面食类食品的基本要求: 必须保证是国家认证的厂家生产,每次送货均有食品安全合格证书,剩余保质期 应该有 3个月以上。 2.干货食品的基本要求: 必须保证食品干燥不发霉,每次送货均有食品安全合格证书,剩余保质期限应该 有 3个月以上。 3.调味品的基本要求: 采购的调味品必须保证无菌灌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采用常温保存、运至我单 位后剩余保质期限应该有 6个月以上。 四、质量要求 1.投标人须保证配送的食品存放场地的环境卫生整洁,空气流通,符合国家卫生要 求,避免食品腐坏、变质或被老鼠、蟑螂或蚂蚁等害虫叮咬。 2.投标人保证做好食品质量自检工作,确保采购的食品质量始终符合人身安全的正 常食用标准。 28 3.投标人配送的食品,从出厂开始到采购人食用结束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按照最 新的国家标准规范配送和存储保鲜,确保卫生安全和新鲜。 4.投标人如果不能单独完成全部供货任务,以向第三方分包的形式进行供货,应向 采购人提供第三方相应的资质及运营情况进行审查,并与第三方在对产品质量等方面 承担连带责任。 五、售后要求 1.采购人对投标人配送的食品的质量、数量有疑问的,有权提出质疑或拒收退货。 2.采购人提出的质量异议,保证在 20分钟以内作出答复,并妥善商处理。无法在 20分钟内解决的,应在 1个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3.投标人提供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造成采购人人员食物中毒,投标人须承担全 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中标价格配送采购人采购的食品。 六、供货时间、供货地点及付款方式 1.供货时间:合同有效期壹年,每天按需供货。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供发票、供货清单,每月结算一次。 4.验收:配送的食品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食品由采购人和中标 人在供货清单上签名确认。 七、其他要求 由于今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采购人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确保冷链食品的来源安 全,拒收来源不安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冷链食品。 29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原则及程序 (一)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评标过程中的一些约定事项: (1)计算百分数时,保留百分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2)计算最终得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 (3)所有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上价格得分为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 (4)评标中如有未考虑到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1.1 参考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 的资格进行审查。 1.2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资格审查表”对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评审,只 有对“资格评审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资格评审。有以下 情况的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1)投标人未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1.3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1.4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2.符合性审查: 30 2.1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 评审,只有对“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 审查。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 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2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3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3.综合评审 3.1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 技术和商务的评审打分。 3.2技术、商务评分:具体评审的内容详见附表; 3.3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将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价 格,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 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3.4报价说明 (1)因本次招标系民警职工食堂食品采购,为确保民警职工的伙食质量,避免出 现投标报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的削价竞争,投标人报价低于预算金额 80%(含)的,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中标总金额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并且中标 人投标报价的下浮率将作为结算金额的下浮率,实际结算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实际结算金额=供货结算金额×(1-下浮率) 31 (2)投标人投标报价可以低于招标预算金额,但履约时提供食品的数量、品种、 质量不能改变,必须符合投标文件或合同内容要求。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中标人不 按投标文件或合同内容要求执行,无法满足于项目实施标准要求、弄虚作假、降低质 量标准、超过服务期限等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报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严肃处理。 3.5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 包号 评估因素 技术、商务 价格 A/B 权重 70% 30% 3.6 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标委 员会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 议和比较,评出各投标人的得分,得分与投标报价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 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投标人, 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 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 32 附件 1 资格评审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包)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投标人 投标人 1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 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是否按要求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是否按要求提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是否按要求提供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是否按要求提供 6 投标无不良信用记录 投 标 人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加盖 公章) 7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 《食品经营许可证》 是否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件复印件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 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审查人: 33 附件 2 符合性评审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包)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 投标人 1 … 1 投标文件式样、 签署和盖章 须符合招标文件的式样、签署 和盖章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2 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 金 3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报价须是唯一的,不得超出预 算或最高限价 5 无 认 定 为 “ 投 标”的其他情形 无认定为“投标无效”的其他 情形 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 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评标委员会: 34 附件 3 技术、商务评分表(A 包、B 包) A包 序 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技术部分 (40%) 配送方案 ( 30 分) 配送服务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优(10-8分):储运及配送方案,合理,便捷,能够根据实 际情况制订,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 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 良(7-5分):基本能够完成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 一般(3-1分):实践操作不合理,实践中无法实施。 没有配送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10 产品质量保证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优(10-8 分):具有产品质量保证责任界定、生产(或仓 储)过程控制、产品出入库控制、奖惩办法等相关制度且 内容比较详实; 良(7-5 分):具有相关的产品质量保证制度但内容不够详 细; 一般(3-1 分):相关的产品质量保证制度不完善、内容简 单,无法保证产品安全。 没有产品质量保证方案的不得分。 10 各部门功能及职责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是否具有完善的配送职能部门结构、部门 职责是否清晰、制度是否完善可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优(10-8分):良(7-5):一般(3-1分)。 没有产品质量保证方案的不得分。 10 突发应急 处理方案 ( 10 分) 具有完善、可行的应急方案,评委从应急预案,措施,人 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方 面进行综合评分: 优 10-8分;良 7-5;一般 3-1分。 没有突发应急处理方案的不得分。 10 2 商务部分 (30%) 综合实力 ( 15 分) 1、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冷库或保鲜库; ①面积达到 500平米(含)以上的,得 6分; ②面积达到 300 平米(含)~500 平米(不含)的,得 3 分; ③面积达到 100 平米(含)~200 平米(不含)的,得 1 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仓库、分拣场地、办公场地(不含 冷库): ①面积达到 500平米(含)以上的,得 3分; ②面积达到 300 平米(含)~500 平米(不含)的,得 2 分; ③面积达到 100 平米(含)~200 平米(不含)的,得 1 分; 证明材料:投标人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 9 35 章,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评标时提供房 产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提供原件核验,无原件不得分。 1、根据投标承诺中标为本项目提供配送服务人员的数量进 行评分; ①承诺投入人数 4人(含)以上的得 3分; ②承诺投入人数 3人(含)的得 2分; ③承诺投入人数 3人(不含)以下的得 0分; 证明材料:提供服务人员名单及 2020 年在本投标人单位 2020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评标时原件核验,无原件不得分。(投标人若中 标后,必须安排承诺的服务人员进行配送,不得随意更 换,否则视为转包)。 3 1、投标自有或租赁的具有货运能力(非家用或接待用的乘 用车)的车辆不得低于 3 台,3 台及 3 以上得 3 分,少 1 台 扣 1分; 证明材料: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提供购车发票及行驶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的提供租赁合同加盖公章,评标时 提供原件核验,无原件不得分。 3 业绩 ( 15 分) 投标人 2017 年 1 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供货 期一年(含)以上),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3 分,满分 15 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购销合同,复印 件加盖公章,评标时原件现场核验,无原件不得分. 15 3 价格分 (30%) 价格分 ( 30 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将所有通过符合性筛选的投标报价中最低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30 分 30 4 合计 100 B包 序 号 评分因素及权 重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技术部分 (40%) 配送方案 (30分) 配送服务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优(10-8分):储运及配送方案,合理,便捷,能够根据实 际情况制订,满足采购人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实施过 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 良(7-5分):基本能够完成采购需要,操作性不强; 一般(3-1分):实践操作不合理,实践中无法实施。 没有配送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10 产品质量保证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优(10-8 分):具有产品质量保证责任界定、生产(或仓 储)过程控制、产品出入库控制、奖惩办法等相关制度且 内容比较详实; 10 36 良(7-5 分):具有相关的产品质量保证制度但内容不够详 细; 一般(3-1 分):相关的产品质量保证制度不完善、内容简 单,无法保证产品安全。 没有产品质量保证方案的不得分。 各部门功能及职责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是否具有完善的配送职能部门结构、部门 职责是否清晰、制度是否完善可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优(10-8分):良(7-5):一般(3-1分)。 没有产品质量保证方案的不得分。 10 突发应急处 理方案 (10分) 具有完善、可行的应急方案,评委从应急预案,措施,人 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方 面进行综合评分: 优 10-8分;良 7-5;一般 3-1分。 没有突发应急处理方案的不得分。 10 商务部分 (30%) 综 合 实 力 (15分) 1、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产品仓库; ①面积达到 200平米(含)以上的,得 5分; ②面积达到 100 平米(含)~200 平米(不含)的,得 3 分; ③面积达到 50平米(含)~100平米(不含)的,得 1分; ④没有的不得分。 证明材料:(提供自有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 查,不提供不得分)。 5 配送能力 1、投标人有完善、高效的配送服务体系及配送服务队伍, 配送服务计划与措施切实可行,按采购项目的配送要求将 产品安全、及时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人员配备 2 人者 得 3分,每增加 1人加 1分,满分 5分。 (需提供以上人员 2020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 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 分。) 2、投标人具有运输配送车辆(租赁或自有)不少于 2 辆, 满足者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 辆 得 1分,满分 5分。 (证明材料:租赁协议,自有的须提供车辆行驶证等相关 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10 业绩部分 (15分) 投标人 2017 年 1 月--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供货业绩(供货 期一年(含)以上),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3 分,满分 15 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购销合同,复印 件加盖公章,评标时原件现场核验,无原件不得分。 15 3 价格分 (30%) 价格分 (30分)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将所有通过符合性筛选的投标报价中最低价为评标基准 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 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30 分。 30 4 合计 100 37 第五章 合同文本 (一)合同通用条款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 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 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载明的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 给卖方的价款。 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 “货物”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 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1.5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 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6 “买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 “卖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8 “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9“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 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0 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 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 商。 1.11 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2 “天”指日历天数。 38 2.技术规格要求 2.1 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 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 正式标准。 2.2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有关标准的中文文本。 2.3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3.合同范围 3.1 买方同意从卖方处购买且卖方同意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消耗 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设备组装、检验、培 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3.2 卖方应负责培训买方的技术人员。 3.3 按照买方的要求,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 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 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大修和维护 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4.合同文件和资料 4.1 卖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 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4.2 未经买方事先的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 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 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 5.知识产权 5.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 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2 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 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39 5.3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 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5.4 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 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5.5 卖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买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 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买方。买方可独立对本 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卖方承诺并保证买方除本协议的 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 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5.6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软件产品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 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业秘密或对任何第三人构成不正当竞争,如因此与第 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遭受 的全部损失。同时卖方需提供全力支持防止因上述侵权给买方带来的直接和预期的损 失,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买方继续使用本合同条款下的软件而需取得的第三方授权、修 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使其至少在功能上可以替代原技术、提供功能上相等的使买方可 以达到原合同目的的其他软件,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的费用。 5.7 卖方对软件系统客户化前的标准版软件产品拥有著作权,但对于在本合同履 行期间可能使用到的卖方或者第三方所拥有的技术或相关信息的知识产权,卖方授权 买方在本合同项目范围内使用。买方对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成果(包括客户化开发 所取得的全部工作成果以及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技术文件)拥有全权,包括知识 产权、所有权及相应的利益。卖方不对合同条款下的成果具有任何知识产权和申请知 识产权的权利,买方享有署名权在内的全部知识产权及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买方不 再向卖方或任何第三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8 买方发现任何第三方在买方未被许可的范围内非法使用买方获得的知识产 权,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14 日内采取适当行动以制止非 法使用行为。 40 6.保密 6.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 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 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6.2.1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 理手段、财务信息; 6.2.2 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 质量、数量、品牌等; 6.2.3 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 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6.3 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 的,以保密协议为准。 7. 质量保证 7.1货物质量保证 7.1.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 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 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 换。 7.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 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接到上 述通知后,卖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卖方在买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 未作答复,买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7.1.4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 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可从合同款或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 41 金中扣款,不足部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 权力不受影响。 7.1.5 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 除外。 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7.2.1 卖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 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 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 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 务。 7.2.2 卖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 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卖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 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8.包装要求 8.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 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2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 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 均由卖方承担。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 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8.3 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8.4 卖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 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8.5 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卖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 损坏均由卖方负责。 9. 价格 42 9.1 卖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 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 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 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9.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卖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以及卖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9.3检验费用 9.3.1 卖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卖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 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卖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9.3.2 买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卖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 卖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9.3.3 买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 而引起买方人 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买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卖方承担。 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交货日 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 11.检验和验收 11.1开箱验收 11.1.1 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 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11.1.2 卖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 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 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1.3 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 物,卖方应及时按买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 箱验收合格,方视为卖方完成交货。 11.2 检验验收 43 11.2.1 交货完成后,卖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 方参加的试验、检验。 11.2.2 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卖方需提前 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买 方确认。 11.2.3 除需买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卖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 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买方要求,卖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11.2.4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买方有权 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卖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买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卖方负 担。 11.3 使用过程检验 11.3.1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设备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 或证明设备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买方组织质检(相 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 免除卖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1.3.2 如果合同双方对卖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 于出现分歧后 10 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 通过协商解决。 12.付款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规定。 13.索赔 13.1 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 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 44 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 除外)。 13.2 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 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 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 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 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 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 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 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 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3.3 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买方可从 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卖方应补足差额 部分。 14.迟延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 同。 14.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 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 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45 16.不可抗力 16.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 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 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18.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 买方和卖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 决。 18.2 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 应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9.违约解除合同 19.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 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索赔的权利。 19.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 货物的; 19.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19.2 买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 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 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破产终止合同 卖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买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 不给予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 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46 21.转让和分包 21.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1.2 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 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 义务。 22.合同修改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 的补充。 23.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 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47 (二)合同专用条款部分(A 包)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包)公开招标结 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同意以下专用条款作为本项目合同条款的补充。当 合同条款与专用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一、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供应期限 1.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2.供货数量:由乙方按甲方每周所列的菜谱按时按量供货。 3.供货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必须满足甲方需求,同时要经过甲方需 求部门的验货人员验证货品质量及数量。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以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进行计算,如未发生 质量等相关问题,待合同履行完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4.蔬菜类的基本要求:采购的蔬菜,为贯彻落执行好《海南省 2021 年平价蔬菜 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方案》(琼府办函﹝2021﹞38号)文件精神和省平价蔬菜保供 惠民行动专班要求,蔬菜主要以 “菜篮子”为主,如“菜篮子”当天没有食堂所需 的食材,可根据合同内容进行配送。必须保证新鲜、健康、应季,无腐烂、无变质, 农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法定标准。 5.豆制品的基本要求:采购的豆制品必须保证新鲜、无变质、无异味,运送时保证豆 制品的完整性。 6.肉类、鱼类等生鲜冻品的基本要求: 6.1采购的猪肉、鸡肉、鸭肉、鹅肉、鱼类等生鲜食品必须保证新鲜,无变质、 无异味,冷冻食品必须保证每次送货均有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合格证书及检验检疫证 明,距保质期开始不能超过三个月。 6.2鱼肉类冻品运送时必须保证有冰块保鲜,以免因天气炎热发生变质。 48 6.3生鲜食品运至甲方处前储存时间不得过长,以保证绝对新鲜。 7.鸡蛋的基本要求: 7.1鸡蛋必须是新鲜鸡蛋,鸡蛋大小均匀。 7.2采购的鸡蛋严禁使用违禁药品,无公害、无残药、无激素。 7.3鸡蛋必须在保质期内,运至我单位前储存时间不得过长,以保证不变质。 7.4以上要求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8.乙方向甲方承诺,不得提供下列食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没 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 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 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无标注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 品。 二、交货时间和地点与方式 21.交货时间:合同有效期壹年(自 2021年 7 月 1日起至 2022年 6月 30日止); 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配送要求: 3.1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配送任务时,配送企业应提供配送服务。 3.2 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时送货时,配送企业应提前告知,在规定收货 时间前 2小时之内告知。 3.3 春节期间因市场休市等因素无法保障每天配送,配送企业需提前七天告知甲 方食堂管理人员,双方另行商定配送时间。 49 3.4 甲方有权利指定乙方在规定时间、地点将配送品种送达,如乙方没有按照甲 方提出的要求落实规定,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5甲方有权检验乙方提供的食品质量,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律退货。 4.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含品牌、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供应。乙方未经甲 方同意,不得变更供应商品的品牌、品种、质量、规格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若 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供应品牌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申请经甲方会议通过后 方可变更供应品牌。乙方如因产品停产、更改规格或市场因素等原因暂无法供应本合 同规定的商品的,乙方需提供有效书面证明并及时告知甲方。 5.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品种、质量供应,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指派的 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接 收,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三、验收、退货及换货 1.甲方各需求部门均设有专职的签收验货人员,乙方所供货品必需经过甲方 2 人以上 验货人员签字验收。 2.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原料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 应安善保管,并在 5 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对鲜活即食等食品应当立即取证,同时向 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如甲方未及时通知或自收到货 品之日起超过 5天未通知乙方的,视为原品或原料合乎规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异议后,应在 5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食品或原料不合乎 规定。 4.乙方应建立退货机制,如遇所供货品不符合上述第二条中的规定,甲乙双方当场清 点退货。 四、付款方式 1.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汇率为: / ,其他约定: / 。 2.双方每月一次结算,根据招标确定的物品单价和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由乙方提供 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50 五、违约赔偿 1.除不可抗力外,因乙方供应货物时间、数量、质量等原因引起物资短缺,造成食品 物资无法按时供应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依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2.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 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 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如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及质量将甲方需求的副食品及时送达,乙方负责 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如有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及抽样检验中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现象,乙方须 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甲方相关人员如因食用乙方提供食品原材料导致食物中毒,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 后,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鉴定 费、医疗费等)。 7. 乙方因商品质量、规格等出现问题,甲方有权提出意见,多次出现问题的,第一 次提醒,第二次约谈,第三次扣除质量保证金,第四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因解 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八、合同签证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 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 九、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1.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评标时的澄清函(如有); 3.中标通知书; 51 4.采购清单; 5.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十、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陆份,中文书写。甲方、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2021年 月 日 2021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经办人: 2021年 月 日 52 (二)合同专用条款部分(B 包)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2021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包)公 开招标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同意以下专用条款作为本项目合同条款的 补充。当合同条款与专用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一、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供应期限 1.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2.供货数量:由乙方按甲方每周所列的菜谱按时按量供货。 3.供货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必须满足甲方需求,同时要经过甲方需 求部门的验货人员验证货品质量及数量。乙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 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以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进行计算,如未发生 质量等相关问题,待合同履行完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4.面食类食品的基本要求:必须保证是国家认证的厂家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每 次送货均有食品安全合格证书,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 6个月。 5.干货食品的基本要求:必须保证食品干燥不发霉,运至甲方处前储存时间不得过 长,每次送货均有食品安全合格证书,剩余保质期限不得少于 6个月。 6.调味品的基本要求:采购的调味品必须保证无菌灌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采用常 温保存、运至我单位前储存时间不得过长,剩余保质期限不得少于 6个月。 7.以上要求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8.乙方向甲方承诺,不得提供下列食品,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没 收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 体健康的物质,以及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53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 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无标注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 品。 二、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有效期 1年(自 2021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2年 6 月 30 日止) 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配送要求: 3.1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配送任务时,配送企业应提供配送服务。 3.2 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按时送货时,配送企业应提前告知,在规定收货 时间前 2小时之内告知。 3.3 春节期间因市场休市等因素无法保障每天配送,配送企业需提前七天告知甲 方食堂管理人员,双方另行商定配送时间。 3.4 甲方有权利指定乙方在规定时间、地点将配送品种送达,如乙方没有按照甲 方提出的要求落实规定,甲方有权利拒绝收货、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5甲方有权检验乙方提供的食品质量,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律退货。 4.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含品牌、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供应。乙方未经甲 方同意,不得变更供应商品的品牌、品种、质量、规格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若 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供应品牌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乙方申请经甲方会议通过后 方可变更供应品牌。乙方如因产品停产、更改规格或市场因素等原因暂无法供应本合 同规定的商品的,乙方需提供有效书面证明并及时告知甲方。 5.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品种、质量供应,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指派的 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接 收,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4 三、验收、退货及换货 1.甲方各需求部门均设有专职的签收验货人员,乙方所供货品必需经过甲方 2 人以上 验货人员签字验收。 2.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原料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 应安善保管,并在 5 天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对鲜活即食等食品应当立即取证,同时向 乙方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如甲方未及时通知或自收到货 品之日起超过 5天未通知乙方的,视为原品或原料合乎规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异议后,应在 5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食品或原料不合乎 规定。 4.乙方应建立退货机制,如遇所供货品不符合上述第二条中的规定,甲乙双方当场清 点退货。 四、付款方式 1.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汇率为: / ,其他约定: / 。 2.双方每月一次结算,根据招标确定的物品单价和每月实际供货量结算。由乙方提供 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五、违约赔偿 1.除不可抗力外,因乙方供应货物时间、数量、质量等原因引起物资短缺,造成食品 物资无法按时供应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依合同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2.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 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 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如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及质量将甲方需求的副食品及时送达,乙方负责 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如有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及抽样检验中发现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现象,乙方须 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5 6.甲方相关人员如因食用乙方提供食品原材料导致食物中毒,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 后,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鉴定 费、医疗费等)。 7. 乙方因商品质量、规格等出现问题,甲方有权提出意见,多次出现问题的,第一 次提醒,第二次约谈,第三次扣除质量保证金,第四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因解 除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八、合同签证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本合同上签章,以证明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 相关要求相符并且未对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修改。 九、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1.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评标时的澄清函(如有); 3.中标通知书; 4.采购清单; 5.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十、合同备案 本合同一式陆份,中文书写。甲方、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2021年 月 日 2021年 月 日 56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本合同标的经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经办人: 2021年 月 日 57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58 2021 年民警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YZB2021-005 ( 包)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9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用户需求表 六、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七、诚信承诺书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九、技术方案 十、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章。凡评分表要求原件备查的,投标 人必须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60 一、投标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包)的投标邀请函,正式授 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 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 ,提交投标书正本 1 份,副本 4份,电子版 1份。根据此函,我们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2.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 从投标截止日期起计算的 90 日历天,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 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 3.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 收。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5.我们同意提供贵单位要求的有关本次投标的所有资料或证据。 6.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支付本次招标的服务费。 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公章) 地址: . 邮编: . 电话: . 开户名: . 开户行: . 账户: .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61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总额 (小写) (大写) 合同履行期 限 投标人是否 属于小、微 型企业 □是(小型 微型) □否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备注 注: 1.报价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培训辅导、质 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 等。 3. 在“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投标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62 A 包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注: 1.投标人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单项单价,单项报价不得高于考察单 价(含税),超过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序号 物品名称 单位 考察单价(含税) (元) 单价(元) 备注 … … … … … … 63 B 包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注: 1.投标人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单项单价,单项报价不得高于考察单 价(含税),超过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序号 物品名称 单位 规格 考察单价(含税) (元) 单价(元) 备注 … … … … … … 64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我公司/单位担任 职务名称 职务,是 公司全称 的 法定代表人,拟将参加你单位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签 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65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 本授权书宣告: 投标人公司全称 之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合法地代 表我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 )( 包)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文 件、签订合同协议书等一切与此活动相关的文件,及处理投标过程中其他相关事项。 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本授权书无转授权,并于签字盖章日生效,特此声明。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66 四、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0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 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 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年 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 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不足三年 的,从注册之日起算)。 6.提供投标人信用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项目公告之后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 公章)。 7.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加盖公章 67 五、用户需求响应表 说明: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用户需求要求,并对所有采购品目的 规格、质量及要求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投标文件有正、负偏离均应在下表中 列明。若无偏离,请标明“完全响应”。 序号 品目名称 招标文件品目的规格、 质量及要求 投标人的品目规格、质量 及要求 偏离 1 2 3 4 5 … 未列入本表的条款 全部接受 完全响应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1.此表为表样,行数可自行添加,但表式不变。 2.此表后面按响应顺序附上第三章中要求的各产品资质文件、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如 有),否则视为不满足。 3.投标人在“投标人技术参数/功能描述” 中填写所投设备/项目的详细技术参数或 功能描述情况。 4.偏离说明分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分别表示优于要求、满足要求、不满足要 求。评委评标时不能只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偏离情况说明来判断是否响应,而应认真查 阅“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功能响应”内容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判断是否满足要求。 5.对招标文件无偏离,视为对未列入本表的条款全部接受,注明“完全响应” 68 六、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 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 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69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在响应文件中附此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声明函。 70 七、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 好声誉,在参与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 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和纪检 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 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 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 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 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71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金额 完成时间 业主联系人及电话 备注 注: 1.业绩表中所列项目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复件件,业绩表中应写明联系 人及联系方式。原件备查 2.表格长度和内容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和自 身状况进行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72 九、技术方案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采购需求”内容做出全面响 应,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技术方案(含详细设计图)、项目实施方案、售 后服务承诺、验收等。 73 十、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材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