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SKRS-ZC-20210426FW
二、项目名称
江浦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食堂外包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第一名名称:南京浦口区姐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28号
中标(成交)金额:88.987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江浦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食堂外包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为江浦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三餐节假日餐、临时用餐等不同标准的餐饮需求服务,同时提供机关部门接待用餐、工作用餐等服务及采购人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晋、唐建国、刘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按国家计委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80%计算,评审费另外按实据算,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0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中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泉西路5号
联系方式:025-58537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10号审计1号楼305室
联系方式:17327896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17327896151
江浦街道机关大院食堂外包招标文件.pdf
第
47
江浦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食堂
外包管理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SKRS-ZC-20210426FW
招标人: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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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2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 -
三、获取采购文件.....................................................................................................- 3 -
四、响应文件提交.....................................................................................................- 3 -
五、开启.....................................................................................................................- 3 -
六、公告期限.............................................................................................................- 4 -
七、其他补充事宜.....................................................................................................- 4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4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
一、总则.....................................................................................................................- 5 -
二、招标文件.............................................................................................................- 8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 -
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投标人.......................................................................- 11 -
五、签订合同...........................................................................................................- 15 -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5 -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17 -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 23 -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27 -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2 -
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 34 -
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5 -
四、分项报价表.......................................................................................................- 38 -
五、资格声明函格式...............................................................................................- 39 -
七、2018 年 3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一览表...........................................- 48 -
八、政策适用性说明...............................................................................................- 49 -
九、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53 -
十、实施方案...........................................................................................................- 54 -
十一、服务承诺及服务质量保证承诺书(格式自拟).......................................- 55 -
十二、技术规格偏离表...........................................................................................- 56 -
十三、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7 -
第
47- 2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南京市浦口区人
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 江浦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食堂
外包管理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江浦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食堂外包管理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公园北路 10
号审计 1 号楼 305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6 月 0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KRS-ZC-20210426FW
项目名称:江浦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食堂外包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
(至少一个月,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需提供)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
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
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具有独立法人餐饮经营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
印件;
(2)、厨师长须不低于二级厨师证职称;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第
47- 3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
用记录并保存。
5.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
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
“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
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
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
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05 月 14 日至 2021 年 05 月 2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公园北路 10 号审计 1 号楼 305 室
方式: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有效身
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
司(南京市浦口区公园北路 10 号审计 1号楼 305 室)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5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1 年 06 月 02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1 年 06 月 0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公园北路 10 号审计 1 号楼 308 室
磋商文件相应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
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
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06 月 0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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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公园北路 10 号审计 1 号楼 308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
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公告期限:自响应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3、有关本次响应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
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泉西路 5 号
联系方式:025-585375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浦口区江浦街道公园北路 10 号审计 1号楼 305 室
联系方式:17327896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17327896151
第
47- 5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法律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桥林街道办事处。
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江苏克瑞斯工程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采购,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并授以合同的投标人。
2.6“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
签署和盖章、对招标文件中标注“★”条款的应答等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
差或保留。
2.7“重大偏离或保留” 是指投标文件中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
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认可该等规定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8“履约保证金”是指采购人为防止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弥补给采购
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
2.9“日期”是指:公历日。
2.10“时间”是指:北京时间。
2.1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
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
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
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1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
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对联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
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第
47- 6 -
(3)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
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号]” 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
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
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1)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2)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
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3 招标文件中的参考产品品牌或型号,是招标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列出的品牌或型号,
并不是限制条件。投标人可以采用不低于参考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和功能不得低于采
购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保证整体功能的实现,并在方案中加以合理的阐述说明,否则将可能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3.4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参加政府招标活
动时,应当按“关于印发《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2018]10
号)” 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在政府采购的评审中应当给予一定的鼓励
等,细则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和标准后的“说明”。
4.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参加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依照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
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一
个月,成立不足一个月无需提供)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
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第
47- 7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招标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
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
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
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提供具有独立法人餐饮经营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2)、厨师长须不低于二级厨师证职称;
4.3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
用记录并保存,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
4.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
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
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
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投标人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
续。
(2)投标人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图标,
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投标人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
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
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投标人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招标文件
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
第
47- 8 -
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
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
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字样,随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投标人可就用户注册
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5. 投标人注意事项
5.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2 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
的招标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组成
6.1 招标文件组成: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
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
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和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6.2 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
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投标。
6.3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
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
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
时间,并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
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
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第
47- 9 -
8.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8.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
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8.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
等。
9、联合投标
9.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
政府采购。
9.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
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
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
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
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投标人的应答
材料确定。
9.4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
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
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0.投标费用
10.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10.2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委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
1980号文件80%计算收取,专家评委费按实收取。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11、投标文件组成
11.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
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
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或*”)的技术条款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
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11.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
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1.3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2、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2.1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
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第
47- 10 -
(1)★ 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开标一览表(另外单独密封一份,便于唱标时查找);
(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5)★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如
有);
(6)★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合同条款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如有)。
(10)合同签订承诺书(如有)
13、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13.1 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
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3.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3.3 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
表》中逐条予以说明。
13.4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加
“★”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项目实施方案;
(2)★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3)技术规格偏离表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4、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4.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及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4.2 本工程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报价。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个
年度综合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防暑降温费用、过节费、
管理费、社会保险、通讯补贴、员工体检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
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4.3 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
量的理由。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投标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方的最终投标报价中。
14.4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等标明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
项报价。投标人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须在《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中注明,如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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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
唱标时使用。
14.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如
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14.7 本次采购项目采用二次报价。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
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15、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5.1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6、投标有效期
16.1 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
16.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
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的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17.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
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
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
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7.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
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1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
18.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
点。
1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
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投标截止时间过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中
心组织的政府招标活动。
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投标人
21、开标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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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
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 开标时,代理机构将邀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
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1.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
不予承认。
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
21.5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
额为准。
21.6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21.7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1.8 同时出现21.4-21.7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21.4-21.7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21.9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10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代理机
构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如果变更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招标代理机
构报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只与该两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2、评标
22.1 评标组织
22.1.1 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或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直接确定投标人;
(4)向财政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2.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2.2 评标程序
22.2.1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22.2.1.1 采购人代表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2.2.1.2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
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2.1.3 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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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
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22.2.1.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
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
录。
22.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2.2.2.1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2.2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或*”)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22.2.2.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
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2.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
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
(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10)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1)没有逐一说明投标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
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12)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
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3)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的;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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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2.2.5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三家情形的,比照 21.10 款执行。
22.2.2.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22.2.3 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
22.2.3.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
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
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
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2.2.3.3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
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2.2.3.4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3.5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
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2.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2.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2.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服务、业绩、财务状况、履约能力及信誉、对招标文件
响应程度等。
22.3.3 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四部分。
23、确定中标投标人
23.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投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
并列,先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
23.2 中标投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
告,并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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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
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3.5 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3.6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24、编写评标报告
24.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 招标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5.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
员透露。
五、签订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
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
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6.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
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中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下一顺序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
动。
26.4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
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
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7、询问
27.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
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质疑
28.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28.2 质疑投标人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
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8.3 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
式提交,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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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8.5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如涉及
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投标人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
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
事项。
28.6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招
标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9、投诉
29.1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30、诚实信用
30.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0.2 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
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
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30.3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
承担责任。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
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
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
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30.4 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30.5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
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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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需求说明:提供江浦街道办事处机关职工早餐、午餐、晚餐、节假日餐、加班餐、
临时用餐等不同标准的餐饮需求服务,同时提供机关部门接待用餐、工作用餐等服务。
采购人无偿提供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并将现有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用具等开列清
单,承包方入驻时,双方代表共同进行清点核对,办理交接手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浦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食堂外包管理服务
2、建设地点:江浦街道珠泉西路 5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管理方式:托管方式。即:供应商提供专业的管理团队(主要包括项目主管、厨
师队伍、面点师、洗杂工等)进行管理,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
5、采购项目范围:为江浦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三餐节假日餐、临时用
餐等不同标准的餐饮需求服务,同时提供机关部门接待用餐、工作用餐等服务及采购人
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6、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投标人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投标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
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2.1、服务内容
a、提供江浦街道办事处机关职工早餐、午餐、晚餐、节假日餐、临时用餐等不同
标准的餐饮需求服务,同时提供机关部门接待用餐、工作用餐等服务。
b 、 就 餐 时 间 : 早 餐 7:30-9:00 ; 中 餐 11:30-12:30 ; 晚 餐 18:00-
19:00。
注:就餐时间采购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另行调整,供应商无条件配合,不增加费
用。
★2.2、食品标准及要求
2.2.1、基本餐食标准:
(1)、早餐标准:
a、点心(包子、花卷、馒头、蒸饺、烧卖、烧饼、糍粑、油条、韭菜盒子、
手抓饼、面包、蛋糕等)六种以上;汤水(面条、小馄饨等)两种以上、稀饭(白米、
小米、杂粮、绿豆等)两种以上;鸡蛋(煎蛋、茶叶蛋、煮鸡蛋等)两种以上。
b、小菜等免费提供,其中提供小菜两种以上和一种热炒素菜。
(2)、中餐、晚餐标准:
a、大厅自选餐标准:包含 3 大荤、2 小荤、2 蔬菜、1 汤、1 主食,中餐水果和
酸奶按就餐人数提供(可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其他特色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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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间接待用餐标准:接待用餐按照不高于 120 元/位标准提供菜品服务,每餐
标准根据采购方要求提供 ;工作用餐标准:工作用餐按照不高于 60 元/位标准提供菜品
服务(接待和工作用餐费用后期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另行结算)。
2.2.2 基本餐食要求:
a、大荤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主料比例不低于 90%,辅料比例不高于
10%,熟料不少于 100 克);
b、小荤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肉或水产品原料比例不低于 30%,熟
料不少于 100 克);
c、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熟料不少于 100 克);
d、饭菜现做现卖,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形和温度;
e、一周内菜品不得重复。
f、大厅自选餐采取刷卡收费模式食堂实行凭卡就餐制度,就餐费用按就餐标准金
额每月充值到就餐卡内,就餐时刷卡结算。
★2.3、供餐形式及价格
1、员工餐厅以自选组合为供餐形式,采取菜价定额,充值刷卡消费一其中早餐供
应品种不少于 8 种,中餐供应不少于 6 菜 1 汤(至少为 2 大荤、2 小荤、2 素,汤免
费),另有米饭、奶制品、水果等品种;
2、中餐菜品价格如下:大荤 5-10 元,小荤 3-4 元,素菜 2-3 元,杂粮 2 元,水
果 2 元,米饭 1 元;早餐品种及价格在刷卡结账醒目位置处张贴,奶制品价格不高于当
地大型超市价格(参考对象为苏果、大润发);
3、工作餐需提前 1小时预订。
★三、人员配置及要求
3.1、人员配置,详见下表:
序 号 岗位名称 人数要求(最低数量)
1 项目经理 1
2 厨师长 1
3 炉灶 2
4 切配人员 1
5 面点师 2
6 勤杂工 4
7 服务员 2
合计 13
备 注:
(1)、招标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能会对派驻招标人的上述各岗位人员进行更
换、补齐或增减等,如发生相关费用变更的,按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中的相应
人工费用据实核算。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更换、补齐或增减人员的书面通知后的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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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必须保证人员到位。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人员增减情况后,可按“报价明细表”所
列的相应人工费用据实结算;
(2)、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人更换厨师及其他人
员,中标人不得拒绝。
(3)、如中标人对外包人员进行更换,需经招标人同意。如外包人员岗位出现空缺
,中标人需在 5日内将空缺岗位补齐。
(4)、中标人在托管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采购人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
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必须在采购人提出 5日内调整到位。
(5)、工作人员全部由中标方自行安排(即承包方为用人单位,食堂工作人员与我
方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承包方应按劳动法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相关
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3.2、人员管理要求:
3.2.1. 人员岗位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男女不限,年龄 30-45 岁,体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金牌
店长、营养配餐师或职业经理人证书。
(2)厨师长要求:30-45 岁,体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具有二级
以上等级厨师证书。
(3)厨师、切配、面点师岗位要求:男女不限,年龄 23-45 岁,体貌端正、身体
健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具有四级以上等级证书、相应面点师证书。
(4)服务员要求:男女不限,年龄 18—35 岁,女性身高 1.60 米以上,男性身高
1.70 米以上。体貌端庄、身体健康、形象较好、举止大方。
(5)摘洗、打菜工要求:年龄 25-50 岁,体貌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身
体状况符合国家餐饮行业标准要求。
3.2.2、人员工作制度
(1)严格按照餐饮监管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
证上岗,营业期间必须穿卫生制服。
(2)人员必须按岗位配备要求到岗到位,我方不定时进行抽查。
(3)所有人员必须按行业要求着装,仪容、仪表要得体大方,工作服要保持清洁
卫生。
(4)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允许吸烟。
(5)包干区域内要确保卫生清洁,对操作间和包厢内的垃圾要做到及时清理,保
持地面干燥整洁,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大扫除,确保卫生无死角。
★四、管理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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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负责督查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售出数量、服务质量、环境
卫生等相关事务,加强与中标人的联系和沟通,协调处理各种偶发事件,转达干部职工
对托管经营服务质量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
账务、资产管理和菜谱审批、监督卫生等工作,促进食堂内部和外部的团结协作,切实
加强综合督查管理。
(2)、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规定时间按时为干部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前或延迟
开饭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会餐等要服从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坚持服务第一的
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公平守法。
(3)、承包方负责经营期内的厨灶、餐具、桌椅和水电设备的日常维修及保养,并确
保完好。当合同终止时,双方派代表应再次清点如有损坏和缺失承包方按实赔偿。
(4)、供应商严格按照餐饮监管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自行办理健康证,费用
自理。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
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
必要的经济补偿,中标人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并办理相
关保险。
(5)、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餐饮监管部门的有
关标准,我方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经营范围内的消防安
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安全事故的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6)、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提出合理可行的夜间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签
约时还需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中标人在承包期内所用食品原料,不得采
购、储藏、加工、销售变质食品。乙方提供不洁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医药、护理、误工、交通等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供应商落实专人对餐厅、厨房、加工间以及包间等配套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打
扫。落实“五常法”的管理和评比制度,剩饭剩菜安排专人及时清理。
(8)、为保证就餐人员的健康,我方有权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配
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督考评,对不执行
以上意见或不符合要求的,我方有权向承包方提出人员更换。
(9)、供应商必须按月上报食堂经营的相关数据。
(10)、食堂、餐饮项目需根据招标人工作需求进行排班管理。
(11)、中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对所派驻的外包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12)、中标人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及餐饮服务等多项制度。
(13)、乙方不得擅自提供未经甲方同意的单位和个人就餐。
(14)、食堂每天提供的成品菜肴必须留样封存二十四小时,以备抽检。
(15)、中标人需提供所有外包人员名单、体检单、身份证和相关岗位上岗证复印
件。
五、承包期限
第
47- 21 -
2021 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后根据采购人对伙食
质量、卫生、服务态度、满意度测评等方面的考核情况,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续签托管合
同。
★六、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为? 900000.00 元,投标单位的总报价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限
价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采用 固定总价 的报价。投标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
的一个年度综合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防暑
降温费用、过节费、管理费、社会保险、通讯补贴、员工体检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
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
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人工费、防暑降温费用、过节费、服装费、宿舍费、管理费、社会保险、通讯
补贴、员工体检费。
(2)中标人负责食堂所有主副食原材料及相关物料的采购工作。
(3)招标人提供以现状为准的厨房设施、设备供中标人使用。
(4)招标人负责餐卡管理工作,中标人负责现场刷卡就餐情况。
(5)招标人负责水、电费用;中标人负责燃气费用。
(6)中标人负责定期清理烟道、灭蟑、消鼠及捕杀其它有害昆虫,相关费用由招标
人承担。中标人将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放置在指定地点后,负责清运其他垃圾、厨余垃
圾,并承担相关费用。
(7)招标人负责办理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各种许可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餐饮
服务许可证等)并承担所需费用,属于中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证明、许可证件等,中标人
自行负责。
(8)用于服务的清洁用品、用具及耗材等,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共同承担费用。
3.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除非合同条
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因素而变动。
4.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七、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确定中标资格后 3个工作日内,须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向
采购单位缴纳管理费 48000 元/年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经考核按比例退
还(无息)给乙方,若中标单位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
单位凭中标通知书、采购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款证明与实订施工合同。
★八、付款方式
1、服务费:双方商定服务费含税(6.7%)年总计 元人民币,服务费按月支
付,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税务局认可的等额发票。
2、餐费:员工餐消费方式采取充值刷卡消费,甲方每月按实际刷卡消费营业额的六
分之五支付给乙方,剩余六分之一在每月充值后由乙方收取;接待餐、工作餐以当月实
第
47- 22 -
际发生额同员工餐费用一并结算。
3、加班费:对本期合同内食堂人员加班费给予适当补贴,标准为 120 元/人/天,仅
限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无特殊原因,每天加班人员不得超过 3人。
九、其他要求
1、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向服务对象发放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意见征询表,对食品卫
生、生产安全、营养搭配、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礼节礼貌、仪表仪容、环境卫生、服
务态度、满意率情况等进行季度综合考核(不满意、基本满意、满意),满意、基本满
意率承包方不得低于 80%,每季度低于 80%,则我方有权扣减承包方 5%--10%的季度管理
费(三个月管理费的总和),连续两个季度基本满意率低于 80%,我方有权提前终止合
同。
2、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
故、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应
支付采购人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
47- 23 -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
序
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
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10(小数点保留两位)(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发
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投
标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
会应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
审报告中说明)
10
2
投标人业
绩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有效期内),有实施托管
的政府、机关单位食堂的餐饮服务项目管理经验
的情况进行打分,每有 1个得 2分,最高 10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必须能反映相
关委托管理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10
3
项目负责
人
1、投标人拟投入的本项目的厨师长荣获中国烹饪
协会颁发的注册烹饪大师称号,得 2分;厨师长
具有一级厨师职业证书,得 1分,具有二级厨师
职业证书,得 0.5分;其他人员获得省行业协会颁
发的食品安全员证书,得 2分,满分 5分;(提供
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
得分)
2、项目负责人从事餐饮行业且获得职业经理人称
号,得 2分,满分 2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职业经
7
第
47- 24 -
理人证书(荣誉称号证书或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
相应年限的社保证明等)
4 企业信誉
1、投标人获得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
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
害分析与关键点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
书得 1分,满分 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
章)
2、投标人获得 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提供证
书得 2分,没有不得分,满分 2分;(提供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获得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服务商荣誉
称号的得 2分,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在团餐荣获百
强荣誉称号的得 2分。满分 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
11
5 技术大纲
项目管理
体系(10
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管理
体系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不限于食
堂环境卫生管理体系、食品质量控制
体系、投诉处理方案等。方案体系合
理、可行、完善的得 10分;方案体系
较为一般、可行性合理性较为一般的
得 7分;方案体系较差、内容空泛、
无实质性内容的得 4分,没有不得
分。
62
供餐菜品
搭配方案
(10
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
餐标一周供餐菜品搭配方案进行综合
评分。菜品种类多样,荤素搭配合
理,营养搭配均衡科学的得 10分,菜
品种类较为多样,荤素搭配较为合
理,营养搭配较为均衡科学的得 7
分,菜品种类搭配单一,营养搭配均
衡性和科学性一般的得 4分,没有不
得分。
第
47- 25 -
服务团队
配置(12
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
服务团队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包括但
不限于项目组织架构、岗位配备数量
及职责分工、服务人员的相关经验和
资历等。人员配置安排合理,有明确
和全面的岗位分工和职责划分,服务
人员岗位齐全、有参与过类似项目经
验的得 12分;人员配置较合理,岗位
分工和职责划分较清晰,服务人员岗
位配置较为齐全的得 9分;人员配置
基本或不能满足服务要求,岗位服务
人员配置不合理的得 6分,没有不得
分。
劳动保障
措施(10
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对于派驻现场人员
的劳动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包括
但不限于工资、保险、体检基本保障
等情况,保障措施齐全、完善、健全
的得 10分,保障措施较为齐全、完
善、健全的得 7分,保障措施缺少、
无健全体系的得 4分,没有不得分。
应急预案
(10
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
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突发事件、
灾害事件等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分,
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得 10
分,应急预案较为科学、合理的得 7
分,应急预案有瑕疵,执行力较差的
得 4分,没有不得分。
服务方案
(10
分)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服务方案进
行综合评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食堂整体管理模式、食堂服务水平及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食堂环境布置
等。方案合理、可行、完善的得 10
分;方案较为一般,可行性合理性较
为一般的得 7分;方案较差、内容空
泛、无实质性内容的得 4分,没有不
得分。
合 计 100
第
47- 26 -
信用等级 三星级的加 1分,四星级的加 2分,五星级的加 3分; 3分
诚信指数
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扣 2 分;诚信指数在 29-20 分的
扣 3 分;诚信指数在 19-10 分的扣 4 分;诚信指数在 9 分以
下的扣 10 分。 -10分
说明: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 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
“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 为准)。
2.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参加磋商的小微型企业,认定材料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政府相关部门
的认可证明文件或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截图及能证明其小微企业的年审财务报表。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
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 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
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投标人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 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
业。
4、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
4.1. 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
审。
4.2. 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3. 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
5.1. 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 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3. 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
第
47- 27 -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
号: )于 年 月 日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由乙方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本合同。
第一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
式相适应的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磋商承诺/服务承诺;
(4)成交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二条 项目基本情况
2.1、服务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2、承包方式:
(1)、甲方提供场地、厨房和餐厅的全套设备、餐具;乙方自行组织员工提供服
务,为员工提供工作衣帽及防护用品。
第
47- 28 -
(2)、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伙食标准和服务要求,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和管
理。
2.3、供餐形式及价格
(1)、员工餐厅以自选组合为供餐形式,采取菜价定额, 充值刷卡消费一其中
早餐供应品种不少于 8种,中餐供应不少于 6菜 1汤(至少为 2大荤、2小荤、2素,汤
免费),另有米饭、奶制品、水果等品种。
(2)、中餐菜品价格如下:大荤 5-10 元,小荤 3-4 元,素菜 2-3 元,杂粮 2
元,水果 2元,米饭 1元;早餐品种及价格在刷卡结账醒目位置处张贴,奶制品价格不
高于当地大型超市价格(参考对象为苏果、大润发)。
(3)、工作餐需提前 1小时预订。
2.4、设备设施交接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厨房和餐厅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及其他设备设施须列出清
单,经双方核定签名盖章后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
必须按照清单内容连同甲方新添置的设备设施归还甲方。乙方归还甲方物件时,必须保
持物件完整和清洁卫生,如有损坏或遗失(正常使用耗损除外),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或
同等价值 的实物进行赔偿。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目服务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报价表”
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个年度综合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防暑降温费用、过节费、管理费、社会保险、通
讯补贴、员工体检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
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人工费、防暑降温费用、过节费、服装费、宿舍费、管理费、社会保险、通
讯补贴、员工体检费。
(2)中标人负责食堂所有主副食原材料及相关物料的采购工作。
(3)招标人提供以现状为准的厨房设施、设备供中标人使用。
(4)招标人负责餐卡管理工作,中标人负责现场刷卡就餐情况。
(5)招标人负责水、电费用;中标人负责燃气费用。
(6)中标人负责定期清理烟道、灭蟑、消鼠及捕杀其它有害昆虫,相关费用由招
标人承担。中标人将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放置在指定地点后,负责清运其他垃圾、厨余
垃圾,并承担相关费用。
(7)招标人负责办理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各种许可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餐
饮服务许可证等)并承担所需费用,属于中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证明、许可证件等,中标
人自行负责。
(8)用于服务的清洁卫生用品、用具及耗材等,由招标人购置并承担费用。
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
47- 29 -
第四条、承包期限
2021 年 月 日至 2022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后根据采购人对伙食质量、卫
生、服务态度、满意度测评等方面的考核情况,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续签托管合同。
第五条、费用结算方式
1、服务费:双方商定服务费含税(6.7%)年总计 元人民币,服务费按月
支付,乙方需向甲方开具税务局认可的等额发票。
2、餐费:员工餐消费方式采取充值刷卡消费,甲方每月按实际刷卡消费营业额的六
分之五支付给乙方,剩余六分之一在每月充值后由乙方收取;工作餐以当月实际发生额
同 员工餐费用一并结算。
3、加班费:对本期合同内食堂人员加班费给予适当补贴,标准为 120 元/人/天,仅
限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无特殊原因,每天加班人员不得超过 3人。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餐具等,并承担必要的基础设
施、设备日常维护,及时增补厨房合理损耗的餐具,但甲方可对乙方能耗使用进行监督
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使用标准且进行考核;
(2)、餐厅所用的易耗品,如餐巾纸、洗洁精、牙签、扫把、保鲜膜、保鲜袋等需
要甲方来提供,但甲方可对托管方易耗品使用进行监督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使用
标准且进行考核;
(3)、甲方按照托管合同歩督导乙方依法和安全生产经营、 履行合同,并做好指
导、协调和考核工作。
(4)、甲方对乙方的原材料釆购、加工生产、服务标准、 菜肴价格、就餐卡充值使
用情况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 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5)、甲方协助乙方维持食堂的就餐秩序,并督促员工自觉遵守食堂的管理规定,
杜绝浪费。
(6)、甲方有权派员随时抽查当餐菜肴的质量和价格,若发现与本合同不符时,有
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甲方以书 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在
24 小时内立即整改到位,超过 24 小时还未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管理费(详
见考核细则),3 个工作日内问题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杈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按
乙 方违约处理。
(7)、甲方每个季度对食堂经营状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乙方,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8)、乙方因生产和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燃气费由乙方承担。
6.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的法律规定经营管理,否
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 承担。
第
47- 30 -
(2)、乙方在托管期内的所有安全生产和整个食堂保洁 (含卫生间、楼道等),均由
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包括人事安排、 提供每日三餐伙食、厨余
垃圾收集(交由有收运资质的企业 回收)等,每日服务时间依据甲方要求制定。
(4)、乙方必须有严格系统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岗 位责任、饮食、环境卫
生、安全防范等制度,制度需上墙,如遇突发情况要有应急处理措施。
(5)、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文
明经营,讲究个人卫生,保证安 全生产。
(6)、乙方的现场从业人员须达到合同约定人数,并且具备健康证、上岗证以及其
它岗位标准证件,保证服务到位。
(7)、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水、电、气等能源。在合同经营期间,乙
方负责经营区域的防火、防盗、防烫伤等工作。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
自行承担。
(8)、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就餐时间内提供膳食,因未按时开餐(发生不可抗力
因素除外)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超过 30 分钟以上),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餐全部膳食收
入;乙方在规定的就餐时间之外仍给员工刷卡消费的,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将不予支付。
(9)、乙方制作的菜肴必须做到新鲜可口,品种更新及时,荤素搭配合理,禁止使
用味精等其它不利于身体健康的调味品.
(10)、乙方菜肴定价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如价格不合理,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
(具体价格参照第二大项的供餐形式及价格)。
(11)、乙方在托管期间内不得随意改变现有的房屋结构和设施,如确因经营需
要,乙方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将改造方案递交给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改
造工作。
(12)、乙方在托管期内正常的厨房设备设施和餐具损耗等由甲方负责补充和维
修,乙方以书面形式申请相关增补用 品和维修项目,经甲方审核后安排采购及维修。
(13)、乙方因生产和服务需要而产生的厨房易损用具、卫生用品、清洁用品、洗
涤用品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应当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安排 2 名工作人员做好值班工作,并根据甲方
要求提供用餐。
(15)、乙方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因乙方
员工产生的一切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所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确定中标资格后 3 个工作日内,须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向
采购单位缴纳管理费 48000 元/年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经考核按比例退
还(无息)给乙方,若中标单位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
单位凭中标通知书、采购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款证明与签订合同。
第
47- 31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 1%违约
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 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
总额的 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3% 。
3、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
付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4、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
方支付合同总款 5%的违约金。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处理。
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
价款的 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乙方在承担上述 4-5 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
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7、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
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
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 30%赔偿金。
8、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严重的食物中毒、违纪等重大责任事
故、损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影响声誉的现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中标人应
支付采购人壹拾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1、若因乙方原因引起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甲方有权
单方解除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此合同,如未经双方同意,擅自变更或
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对方外包服务费用 10%的违约赔偿金,并赔偿实际损失;
3、甲方每年二次按食堂卫生、烹调技术、服务质量三方面进行民意调查,满意度在
80%以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4、乙方提供的伙食出现卫生和质量问题或出现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经甲方书面警
告两次后仍未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始终具有相应资质,具有法人身份,按期通过年
检,否则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
第十条、争议解决
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商议;本合同自双
第
47- 32 -
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江浦街道办事处机关大院食堂
外包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SKRS-ZC-20210426FW
投 标 文 件
第
47- 33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
第
64- 34 -
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
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 (采购人)
根据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
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磋商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
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磋商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
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
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
束力。
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
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
人、其它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
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
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64- 35 -
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以下格式填写,如由法定代表人投标并签署投标文件,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否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 : (采购人)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盖章)
附: 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投标人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
64- 36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的委托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 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 的投标。委托代理人在的招标活动中以本单位的名义,并代表本人与你们进行洽谈、签署文
件和处理一切与此事有关的事务。
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代理人行为的
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第
64- 37 -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 称 报价(元) 备注
1
2
3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 否
说 明:
1、本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
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
2、“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投标人需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填
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3、《开标一览表》除需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另外单独用信封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
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64- 38 -
四、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分部分项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含税金全费
用固定单价
合价
.. 投标人根据采购清单可自行添加
注:
1、报价表中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
2、招标人对每一项货物或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
3、如果以上内容无法满足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描述,可自行添加包含在价格因素内的一切内
容,但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4、分项报价的汇总价应等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总价。
5、分项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防暑降温费用、
过节费、管理费、社会保险、通讯补贴、员工体检费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
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64- 39 -
五、资格声明函格式
资格声明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致: (采购单位)
郑重承诺:
(一)我司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我司属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不是为采购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
(二)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
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三)我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司承诺参与采购活动中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真实有效,正确无误。并对上述承诺的真实
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64- 40 -
附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
64- 41 -
附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
64- 42 -
附件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
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64- 43 -
附件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
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第
64- 44 -
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致: (采购单位)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64- 45 -
附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
64- 46 -
附件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网站在线打印)
第
64- 47 -
六、拟为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一览表格式
拟为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投标人需提供为以上人员缴纳最近半年(2020年10月-2021年3月)社保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人员类别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 专业 职称 承担过的项目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
第
64- 48 -
七、2018 年 3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单位名称
地址及联系方式
项目合同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获
奖情况
备注:合同复印件及文件附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
64- 49 -
八、政策适用性说明
表1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请填写:中型、小型、微
型)企业。
二、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
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三、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 请投标人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划型标准规定,认真填写上述内容。
2、 若投标人不填写本表或不符合中小企业要求的,将不给予的价格扣除。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50 -
表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若投标人不填写本声明函的,将不给予的价格扣除。
2.若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备注说明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51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制造商的)
(若报价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为或含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则应同时提交本
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是提供本次投标项目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
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52 -
表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
文件。(报价人认为其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
除)
注:若投标人不是监狱企业的,可备注说明为非监狱企业。
- 53 -
九、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54 -
十、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当在充分分析和理解 《采购需求》的基础上,提出自己认为最合理的实施方
案书。本方案书应当包括详细的技术方案设计及实施计划。
注:投标人应尽可能提供实施方案,以便评标小组对投标方案有详细了解。如因提供
内容不详导致报价方案被否决,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55 -
十一、服务承诺及服务质量保证承诺书(格式自拟)
- 56 -
十二、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
1.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清单(或磋商文件上对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和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
能指标要求响应逐一填写此表内容。包括正偏离/负偏离磋商文件的要求;说明所投设备的性能、质
量、产地等详细情况,并确保所投设备的性能、质量等应不低于项目需求中的技术参数,否则评委会保
留对其作废标处理的权利。
2.如投标人不填写或填写不完全,或所投产品与磋商文件要求存在差异而没有在上表列明的,
评委员会有权认定该报价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投标的内容与磋商文件的技术有差异时,无论这种差异是否有利于采购人,投标人都
应按上述格式如实详细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招标要求规格 偏离 说 明
……
- 57 -
十三、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格式自拟)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3)★开标一览表(另外单独密封一份,便于唱标时查找);
16.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投标人
22.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五、签订合同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需求说明:提供江浦街道办事处机关职工早餐、午餐、晚餐、节假日餐、加班餐、临时用餐等不同标准的餐饮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人员配置及要求
(2)、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人更换厨师及其他人员,中标人不得拒绝。
(6)、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提出合理可行的夜间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签约时还需与采购人签订饮食
(15)、中标人需提供所有外包人员名单、体检单、身份证和相关岗位上岗证复印件。
★六、报价要求
★七、履约保证金
★八、付款方式
九、其他要求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五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 JSKRS-ZC-20210426FW
投 标 文 件
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
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开标一览表》除需要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另外单独用信封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
四、分项报价表
五、资格声明函格式
资格声明函
项目名称:
附件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附件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
附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附件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六、拟为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2、投标人需提供为以上人员缴纳最近半年(2020年10月-2021年3月)社保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八、政策适用性说明
表 1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适用)
表 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
日?期:????年???月???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制造商的)
日?期:????年???月???日
表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九、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日?期:????年???月???日
十、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日?期:????年???月???日
十一、服务承诺及服务质量保证承诺书(格式自拟)
十二、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日?期:????年???月???日
十三、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