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 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食堂配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JH-ZB-2021-006)中标公告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办公电话 | 中标金额(万元) |
第1包 | 天津市安为佳快餐配送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北区普安道2号(鞋楦厂院内3号) | 91120105328601520W | 18322576589 | 580.26672 |
包号 | 服务 |
第1包 |
名称:餐饮配送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日
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食堂配餐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TJJH-ZB-2021-006)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2 0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3 2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6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委托,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食堂配餐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食堂配餐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JJH-ZB-2021-006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食堂配餐服务。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644.8 |
644.8 |
食堂配餐服务 |
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为满足医院员工与养员的就餐需求,为职工提供365天的午餐的用餐服务;为养员提供365天的早餐、中餐、晚餐、半流质、匀浆膳、加餐的用餐服务。预计每日职工午餐60人,老人餐:正常餐550人,老人匀浆膳、流质及加餐15人。 |
三、项目预算
644.8万元
%1、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基金会法人等)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1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如因投标人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人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企业规模进行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05月08日到2021年05月13日
【每日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京津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天津市东丽区雪莲路16号)B7-4。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购。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元。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8日 下午14: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8日 下午14:00(北京时间)
3、投标地点:京津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天津市东丽区雪莲路16号)B7-4二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高老师
2、联系方式:15022016157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0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科长022-24341753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B座211室-4。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022016157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针对同一采购环节一次性提出所有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局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无
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08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受天津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委托,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食堂配餐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中标投标人须与实施管理服务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三)专业服务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须保证持证上岗。
(四)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五)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1、服务商须在自己的场地制作职工和养员早中晚三餐,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准时送达。
2、服务商须保证送达的食品温度42度以上。
3、服务商如需在我方场地操作,因操作所产生的设备维修维护等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4、服务商须承诺若中标给采购方人员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800万及以上保额,提供承诺函。
4、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5、实施地点: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
二、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写,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所报价格不能低于成本报价。若低于成本报价,投标人又无具体理由表述清楚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将被予拒绝。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餐费、人员工资、福利、员工保险、社险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3、投标人须根据用户需求及自身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及报价。投标人提供的详细服务方案、投标报价即将视为保证上述项目的最低要求,中标后如有遗漏将视为中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因任何原因增加任何费用。
(二)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按月付款,每月根据实际发生额,据实结算,支付上月服务费。结算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符合税务及合同要求的票据(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三)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交纳人民币60000.00元 作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最迟应在采购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帐为准,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没有及时到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采用电汇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若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汇出,并注明用途、项目编号(采用此格式注明:TJJH-ZB-2021-006投标保证金),现将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等公布如下:
收款人名称: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万东路支行
开户行账号:02011201040005226
开户行行号:103110001127
开户行清算号:1211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 开评标结束后,本机构凭退款单位提供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电汇凭证复印件,根据不同情况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
①对开评标过程中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而造成的废标等,在开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②对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③对其他情形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及违约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依据招标文件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的路径、银行帐号由银行以电汇方式予以无息返还,投标人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
(五)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5. 本次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三、招投标程序
(一)参加人员及要求
1.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
2.鉴于目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阶段,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仅允许一名供应商授权人参与开标会,该授权人不能是政府采取强制隔离措施中的人员。开标会当天,代理机构将对参会人员进行入门消毒、信息登记和体温监测等防疫工作,请您务必配合,同时对于未佩戴口罩的或反复体温测试高于37度的参会人员,将被拒绝进入会议现场,敬请谅解。
3.投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件,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1)企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须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和基金会法人应具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能够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资格证明复印件,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且具备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并提供2021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依法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7)投标人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企业规模进行声明;
(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信息公告发布后到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三)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到本机构接受审查。
1.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2.介绍参加开标会议单位和主要人员。
3.采购人简要介绍招标项目的概况或情况。
4.请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步骤一:经确认无误后,开始唱标。随后进入评审阶段。
步骤二: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代表或本代理机构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步骤三:评标委员会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比较、打分、分析和排序。
步骤四:汇总各项评审工作,确定中标人,出具评标报告。
四、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投标人的产生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打分,对各评委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小数点后2位),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二)、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技术需求书中条款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四)、中标候选投标人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采购人按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
(五)、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价格分(10分)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分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合理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不承诺最低评标价中标,如投标单位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投标无效。若投标报价有明显遗漏,则按照其他投标单位对该遗漏报价中最高值予以增加;若服务范围有重大偏离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予以无效标。
第二部分、 资信部分(34分)
1.投标人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近的2018年至今的成功案例,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6分)
每个案例(2分),最高(6分)。
(1)合同,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
(2)验收报告。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须提供(1)项+(2)项或(1)项+(3)项才被视为有效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评委会要求提供原件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此项不得分。
2、配餐场地(5分)
投标人具有配餐场地,并可保证配餐完成后1小时之内送达用餐地点,提供
配餐场地照片及租房合同等证明材料,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3分。其他不得分。
应急配送场地,面积在1000平米以上,提供高德地图截屏距离,要求配送场地现场照片及合同证明材料,完全满足上述要求: 2 分。其他不得分。
3、食堂配餐服务用工人员: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堂配餐服务用工人员均具备《天津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并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扫描件得0.5分,最多3分。
4、原材料供货商资格(4分)
原材料供货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动植物检疫证,提供与原材料供货商的有效合作证明及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
%1、 人员配置:(5分)
厨师3人,提供厨师证、身份证、健康证,全部提供得3分,否则不得分;
质检员(食品安全检验师)1人,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健康证得1分。否则不得分;
营养师1人,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身份证、健康证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体系认证:(6分)
具备有效且年检合格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具备有效且年检合格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具备有效且年检合格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具备有效且年检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供证书,得1分;
具备有效且年检合格的餐饮服务管理HACCP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得1分;
以上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技术标内,否则不得分。
%1、 设备评价:(5分)
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工介入风险,保证供餐质量。供应商需具备食品清洗、加工、制作等环节的自动化设备,包含光波隧道等现代化的复热设备、洗菜机、切菜机、洗碗机、覆膜机等设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体要求如下:
①设备清单,
②设备购置合同,
③设备购置发票,
④设备购置收据,
⑤第③、④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①+②+③项或①+②+④项才被视为有效。
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发票或收据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发票需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定。
提供齐全1种设备类型得1分,最高5分。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56分)
1.配餐服务管理方案(8分)
(1)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8分
(2)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6分
(3)考虑基本全面,专业性、系统性一般,操作可行性一般:2分
(4)考虑不全,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差:0分
2.人员职责方面评价(6分)
(1)人员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合理:6分
(2)人员职责较为明确、分工较为清晰、合理:4分
(3)人员职责不够明确、分工清晰、合理性一般:3分
(4)其他:1分;
3.菜品菜式齐全性、多样性评价(8分)
(1)菜品菜式描述内容详细,充分,能体现菜品菜式的齐全性、多样性,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分;
(2)菜品菜式描述内容较详细,菜品菜式较齐全,但多样性一般,基本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分;
(3)菜品菜式描述内容不够详细,菜品菜式不够齐全,多样性较差,但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分;
(4)无描述或其他:0分。
4.针对本项目特点对食品安全管理方案齐全,具有食品保存、食品留样及公共餐饮器清洗、消毒和存放等实操方案并进行综合评价(6分)
(1)分析具体、清晰,方案优:6分
(2)分析一般,方案可行:4分
(3)分析差,方案一般:2分
(4)未进行分析或无解决方案:0分;
5.人员培训包括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5分)
(1)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内容全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分
(2)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内容比较全面,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分
(3)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内容基本全面,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分
(4)未提供得0分
6.配餐服务管理规章制度(6分)
(1)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6分;
(2)管理规章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基本可行:4分;
(3)管理规章制度不够齐全、合理、可行性差:2分;
(4)无描述或其他:0分。
7.方案中紧急预案(7分)
(1)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实用、合理、切实可行:7分
(2)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实用、合理、可行性一般:4分
(3)方案中应体现紧急预案,实用、基本合理、可行性较差:2分
(4)未提供得:0分
8.操作间及库房管理(5分)
须按照防疫卫生管理要求对操作间、库房的卫生工作、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做好食品操作、环境卫生及消毒工作,并提供具体管理措施及计划。
(1)操作间及库房管理措施及计划完善、健全:7分;
(2)操作间及库房管理措施及计划不够完善,内容不够健全:4分;
(3)操作间及库房管理措施及计划较差,内容过于简单:2分;
(4)无描述或其他:0分。
9.服务承诺(5分)
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承诺,内容包括服务人员健康无任何传染疾病情况,餐饮制作卫生情况,配送时间及餐饮质量保证情况,操作间及库房管理,餐饮更新安排,扶贫采购承诺,餐饮满足被服务人员风俗及习惯,承担因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产生的责任,及其他增值服务承诺等内容。
(1)承诺内容完整、齐全,可行:5分;
(2)承诺内容完整、但可行性一般:3分;
(3)承诺内容不完整,可行性一般:1分;
(4)承诺内容较差或未提供:0分。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质量减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5分
1、复制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投标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2、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3、投标文件前后内容不一致的,包括应答表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等情形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5、投标文件活页装订的,装订质量问题出现掉页等现象的。
6、投标文件无目录、无页码的,页码与目录不符等情况。
第五部分 其他
(一)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 围标或陪标的。
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 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二) 投标人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伪造,取消成交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投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5000-10000 |
0.1% |
10000-100000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二)请投标人在投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并扫描,发送至本机构。邮箱号为:jiuhegongsi@sina.com。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三)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文件(一正四副),随投标文件正本提供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电子版光盘一份。
(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装订胶装完整。
(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封皮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正、副本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不按要求制作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五)其他
1. 开标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在响应标书中所要求的技术参数时,为确定包含此项内容和能够达到相关的技术要求,必要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4. 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
(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机构备案的。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
(4)其它经我机构认定应当公布的情况。
5. 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6. 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7. 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8.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提出质疑,相关文件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ds.tj.gov.cn)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栏目。
9.中标投标人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本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项目需求书
天津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
食堂配餐服务项目需求书
天津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为满足医院员工与养员的就餐需求,为职工提供365天的午餐的用餐服务;为养员提供365天的早餐、中餐、晚餐、半流质、匀浆膳、加餐的用餐服务。预计每日职工午餐60人,老人餐:正常餐550人,老人匀浆膳、流质及加餐15人。
服务商须独立完成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制作、库房管理、营养配膳、餐厅服务、送餐服务、分餐服务、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餐具消毒等工作。本项目为供餐委托服务项目,采购人有权对服务商服务的实现过程,完成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职工中餐的价格标准与养员用餐的早餐、中餐、晚餐的价格标准由采购人决定,并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做好食品操作。
此项目服务期为一年。
序号
技术需求 |
需求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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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养员用餐标准及餐饮需求 |
1、养员用餐标准分为:餐标为每人每日30元。匀浆膳及加餐每人每日3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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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常餐: (1)早餐:每日稀食2种,每日主食不少于4种,佐餐菜不少于2种,每日鸡蛋1个,牛奶1袋;每周主食不少于10种。 (2)午餐:根据老年人营养需求,制定主荤菜,次荤菜、素菜各1道,稀食1道,水果1种,每日主食不少于4种;每周主食不少于10种,每周稀食不少于5种。 (3)晚餐:根据老年人营养需求,每日制定主荤菜,素菜各1道,稀食1道,每日主食不少于4种;每周主食不少于10种,每周稀食不少于5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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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匀浆膳及加餐: (1)根据老年人营养需求,结合我院营养师提供的食材配比,每日提供匀浆膳4瓶,每瓶250ML,共1000ML。(2)根据老人需求早餐增加鸡蛋,晚餐增加一种主荤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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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工用餐标准及餐饮需求 |
职工午餐采取现场分餐制,餐标暂定为每人15元。要求:每餐一荤一素2道菜,主食不少于3种,稀食1种;每周主食不少于5种,稀食不少于5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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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餐饮需求 |
1、根据不同节日的就餐要求,为职工与养员增加相应食品(时令节气增加水饺、年夜饭、汤圆、月饼、粽子等食品供应)。并根据采购人组织的其他活动要求,增加相应的饮食品种。 2、回民餐应满足回族的就餐要求,品种餐标等同于其他职工与养员的标准。 |
三、其他要求
1、服务商须在自己的场地制作职工和养员早中晚三餐,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准时送达。
2、服务商须保证送达的食品温度42度以上。
3、服务商如需在我方场地操作,因操作所产生的设备维修维护等费用由服务商承担。
4、我方派遣员工与服务商接洽、协调因供餐而发生的一切事宜。
5、服务商负责现场分餐,餐后卫生清洁工作。
6、服务商负责每周菜品制定,要求每周菜品翻新率不低于30%,按时呈报采购人主管部门审定。
7、服务商如需使用采购人场地设备,必须负责使用采购人区域内的整体安全防范、消防安全防范、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工作。服务商需根据内部岗位设置,提供各岗位的安全操作制度;根据采购人场地设备,提供各种设备的安全操作制度。
8、服务商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时查验。如出现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执行,并要求服务商赔偿相关损失,如出现违法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追究服务商的法律责任。
9、服务商承担因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责任事故造成的各种损失。
*10、服务商须承诺若中标,给采购方人员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800万及以上保额,提供承诺函。
*11、服务商需为采购方维护咖啡角的设备,同时提供咖啡角所需咖啡豆等饮品的消耗。
12、服务商需保证原材料供货商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动植物检疫证等资格证书,采购人有权随时查验。
13、供应商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参与扶贫采购。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3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管理、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标人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投标人。
5.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条款;
(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更正公告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 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投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9.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七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附件1、投标书
附件2、开标一览表
附件3、开标分项一览表
附件4、服务点对点应答表
附件5、近三年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附件6、投标人服务方案
附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9、真诚投标承诺书
附件10、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11、监狱企业证明
附件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13 、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劣迹承诺书
附件14、其他资料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目录”。第二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以第二部分为准。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12.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投标人,但不排除分项中标的可能。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对所投标货物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 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4. 投标货币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质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信文件;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16.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17. 投标保证金
17.1 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7.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方式提交:
(1)电汇;
17.3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7.4 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投标人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7.5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或抵作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9.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第二、五部分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9.2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9.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9.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0.2 投标人应将电子版光盘文件单独密封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并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电子版字样。
20.3 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 (指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0.4 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0.5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0.1-20.4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0.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0.7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0.8 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3.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E 开标和评标
24. 资格审查及开标
24.1.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24.2.介绍参加开标会议单位和主要人员。
24.3.采购人简要介绍招标项目的概况或情况。
24.4.请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步骤一:经确认无误后,开始唱标。随后进入评审阶段。
步骤二: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代表或本代理机构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步骤三:评标委员会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比较、打分、分析和排序。
步骤四:汇总各项评审工作,确定中标人,出具评标报告。
24.5.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4.6.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拆封,并退回给投标人,不予送交评审。
24.7.采购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5. 评标委员会
2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5.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5.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6.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6.1 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2 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
26.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6.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投标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5)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6)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9)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单独胶装成册,并编写“投标文件资料目录”,页码与目录不符的;
(10)投标文件密封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包封的;
(11)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要求提供一正四副及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12)按照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开标当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6.5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6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6.7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7.2 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
27.3 投标人的书面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7.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8.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9.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9.1 评标原则
(1)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执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不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29.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
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30.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0.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2 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3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30.4 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中标结果,如出现招标后没有投标人或者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F 授予合同
31. 中标投标人的产生
31.1 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投标人。
32. 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除第34条规定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投标人: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投标人。
33. 最终审查
33.1 评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投标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3.2 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3.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投标人,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中标候选投标人作类似的审查。
34.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要求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投标单价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35. 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6. 中标通知
36.1 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6.2 《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7. 签订合同
37.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中标投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
37.2 招标文件、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8. 履约保证金
38.1 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8.2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1)银行支票;
(2)汇票;
(3)现金。
38.3 中标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全部费用。
38.4 如果中标投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9. 中标决定的撤消
如果中标投标人没有按照37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投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40. 合同转让
40.1 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中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此类事项。
40.2 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采购人和最终用户)同意,中标投标人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食堂配餐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TJJH-ZB-2021-006)
采购单位:
中标单位:
合同草案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食堂配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的中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服务合同:
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供需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合同作为本服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服务性质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
一、 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款:
大写:
二、 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附件。
三、 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五、款项支付方式: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服务成果进行验收,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服务成果后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并交由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档备查。
七、因货物或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天津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
八、如有变动,采购人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代理机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需方持____份,供方持____份,采购代理机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附件
1.服务明细
2.售后服务承诺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代表
日期:
投标文件总目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投标书
致: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项目 (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投标人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招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版 份 。
据此函,投标人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 元(人民币),大写: 。
2.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8.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1.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2、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