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质疑供应商:深圳市景鹏厨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沙荷路35号
邮编:518000
法定代表人:李江平 联系电话:0755-28707389
授权代表:梁雪兰 联系电话:18376996411
你公司递交的“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武鸣校区(一期)食堂加工备餐区厨房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GXZC2021-G1-001279-GXZX)”政府采购质疑函,我们于2021年5月25日已收悉。针对你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资格证明文件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的要求属于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事实依据1:四表一注要求中‘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小企业财务报表中根本就没有,大型企业或者股份制公司才会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变相的对限制了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与‘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相背离。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1:删除财务报表中的所有人权益表。
答复:该内容已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2:资格证明文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表述模糊。
质疑事项2事实依据:招标文件没有一处有表述“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但是资格文件对是否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又做了资格要求的。两则冲突明显,投标人不知道如何应对。
法律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2:请明确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答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会在采购公告及采购需求特别说明,本项目未特别说明,即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质疑事项3:设备采购需求“1、灭蝇灯、2紫外线消毒灯5、双门蒸汽烘干消毒柜、6、高低温冷库、挂墙刀具消毒柜、薯仔脱皮机、电热开水器、多功能切菜机、绞切两用机、双门电气两用蒸饭柜、菜馅机、搅拌机、揉压面机、电饼铛、三层六盘烤箱、深底油炸锅、长龙洗碗机、三门海鲜蒸柜、电磁六头煲仔炉、双杠炸炉等产品”通过3C要求不合理。
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以上设备不在3C清单目录且很多都是380V以上商用电器产品。3C认证的很多都是针对家用性产品220V.以上产品不在3C清单内。亦没有相应的检测标准。那个检测机构都不能够出具3C认证,并且经了解市面上以上这些设备也没有3C证书。但在商务条款▲5验收标准7“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承诺及采购合同约定的附件、工具、技术资料等齐全;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电器类产品通过3C认证证书”的要求冲突、不存在的东西作为实质性条件有悖公平性,并且让投标人不知道如何填写报价清单。
质疑事项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3;提供以上产品通过3C认证的三个品牌或者删除通过3C认证的要求。
答复:该内容已进行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公告。
质疑事项4:双门蒸汽烘干消毒柜‘▲9、产品符合GB4806.5-2016、GB4806.9-2016、GB4806.1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响应文文件中提供产品网架、内壁、观察玻璃门、门封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食品接触合格报告复印件’满足实质性响应的不足三家。
质疑事项4事情依据:根据相关厂家了解满足以上实质性响应的厂家市面上只有广东帅盾科技有限公司,其他企业都不满足,有违公平性。
质疑事项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4:提供满足实质性要求的三个厂家名称/品牌或者删除此项要求。
答复:经过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咨询,任何厂家或经销商均可将产品送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只要产品检测合格即可拿到检测合格报告,你公司提供的质疑函及补充的证明材料中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缺少事实依据;经过市场调查,有三家厂家/品牌能够满足要求此项要求,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5:电磁六头煲仔炉▲10、产品高压电源符合GB/T 2423.2-2008、GB/T2423.5-2019、GB4706.1-2005 标准,响应文件中提供高压电源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高温试验、接地电阻合格检测报告;满足实质性要求不足三家。
质疑事实依据:根据相关厂家了解满足以上实质性响应的厂家市面上只有广东沁鑫科技有限公司,其他企业都不满足。
质疑事项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5:提供满足实质性要求的三个厂家名称/品牌或者删除此项要求。
答复:经过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咨询,任何厂家或经销商均可将产品送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只要产品检测合格即可拿到检测合格报告,你公司提供的质疑函及补充的证明材料中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缺少事实依据;经过市场调查,有三家厂家/品牌能够满足要求此项要求,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6:静音抽风机4、使用316L不锈钢材质符合国家GB/T 3280-2015检测标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316L不锈钢材质3.6mm厚(或以上)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合格报告复印件;▲5、产品电容符合GB/T 4207-2012《固体绝缘材料耐电痕化指数和相比电痕化指数的测定方法》,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电容通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漏电起痕、灼热丝试验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满足实质性要求的不足三家。
质疑事项事实依据;根据相关厂家了解满足以上实质性响应的厂家市面上只有东莞林发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其他企业都不满足。
质疑事项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6:提供满足实质性要求的三个厂家名称/品牌或者删除此项要求。
答复:经过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咨询,任何厂家或经销商均可将产品送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只要产品检测合格即可拿到检测合格报告,你公司提供的质疑函及补充的证明材料中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缺少事实依据;经过市场调查,有三家厂家/品牌能够满足要求此项要求,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7:低空油烟静电净化器▲6、产品控制板符合GB/T 2423.3-2016、GB/T2423.10-2019标准,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控制板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耐湿热、振动试验、碰撞试验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7、产品多功能控制器(带智能控制系统)符合GB4706.1-2005 、多功能控制器(带智能控制系统)产品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多功能控制器(带智能控制系统)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要求(定时、学习、运行、停止、有实时电压显示功能、除油、净味功能,屏幕提示功能及以上功能)、电气安全要求、外壳防护IP66等级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实质要求不足三家。
质疑事项7事项事实依据;根据相关厂家了解满足以上实质性响应的厂家市面上只有东莞林发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其他企业都不满足。
质疑事项7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7:提供满足实质性要求的三个厂家名称/品牌或者删除此项要求。
答复:经过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咨询,任何厂家或经销商均可将产品送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只要产品检测合格即可拿到检测合格报告,你公司提供的质疑函及补充的证明材料中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缺少事实依据;经过市场调查,有三家厂家/品牌能够满足要求此项要求,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8:技术性能分和项目实施及安装方案分、售后服务承诺分值存在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
质疑事实依据:以上评分标准按照6分.8分.10分确定投标人所属等级,是否投标人提供了以上的证明文件即可得到响应的分值,没有量化分值评委如何给你打分,如何区分档次。
质疑事项8法律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8要求:以上评分分值需量化。建议一挡设置0-6分。二挡6.1-8分三档8.1-10分。
答复:本项目采购需求参数要求及评分已召集专家进行论证,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已量化并相对应,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9:评分标准“投标人或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厨房设备、电器设备、制冷设备、油烟抽排设备、净化设备销售”认证范围的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缺一项不得分)”指向性明显。
质疑事项9事实依据:投标人或产品生产厂家具有“厨房设备、电器设备、制冷设备、油烟抽排设备、净化设备销售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经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只有柳州市晶火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符合要求,其他企业根本就不全部满足以上范围。缺一项不得分的表述明显指定了使用某个厂家的产品或者只有当事投标人才能获得这部分的分值。
质疑事项9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条第四款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第六款)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9:删除此项或者提供三家厂家满足此项要求。
答复:通过对认证机构进行咨询,任何厂家或经销商达到环境体系认证要求均可办理环境体系认证证书,你公司提供的质疑函及补充的证明材料中缺少事实依据,无法证明“只有柳州市晶火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符合要求,其他企业根本就不全部满足以上范围”;经过市场调查,有三家厂家/品牌能够满足要求此项要求,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10:评分标准“投标产品购买企业产品责任险,且赔偿限额:人身伤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4000万元,保障累计赔偿额度≥7000万元,得4分(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评分标准指向性明显。
质疑事项10事实依据:经查询满足此项的只有广东沁鑫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林发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而且两个公司的保单号还是一起的,相当一家公司公用,变相的排挤的其他公司得到此项分值。
质疑事项1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条第四款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第六款)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10:删除此项或者提供三家厂家满足此项要求。
答复:通过对保险机构进行咨询,购买企业产品责任险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赔偿限额,你公司提供的质疑函及补充的证明材料中缺少事实依据,无法证明“经查询满足此项的只有广东沁鑫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林发通风设备有限公司”,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11:评分标准“投标油烟静电净化器产品符合国家GB 18483-2001、CCAEP1-RG-Q-041-2018标准,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通过质量检验:100%额定风量条件下去除率≥98%、设备整体漏风率≤1.3、过压过流合格检测报告复印件”此项要求唯一性。
质疑事项11事实依据:以上检测报告经同行咨询只有东莞林发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才有,一般的CEP认证不可能有过压过流合格检测报告,而且GB 18483-2001标准是检测的是去除率、设备整体漏风率、根本就没有过压过流,此份报告是两份还是一份呢。如果是一份的话。要不就是专门办理的证书。别的公司根本不可能有。
质疑事项1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条第四款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第六款)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11:删除此项或者提供三家厂家满足此项要求。
答复:经过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咨询,任何厂家或经销商均可将产品送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只要产品检测合格即可拿到检测合格报告,你公司提供的质疑函及补充的证明材料中缺少事实依据,无法证明“以上检测报告经同行咨询只有东莞林发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才有”;经过市场调查,有三家厂家/品牌能够满足要求此项要求,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12:质疑事项12;评分标准投标双门蒸汽烘干消毒柜产品符合灭菌与消毒器消毒功效鉴定试验:鼠伤寒沙门氏菌 ATCC 13311、肺炎克雷伯氏菌 ATCC 4352 、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 6538合格报告复印件指向性明显。
质疑事项12事实依据:ATCC菌种库为美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或美国菌株保藏中心培育的菌种,如不是出口产品根本不需要指定以上培育中心培育的菌种库。国内消毒柜厂家执行国内标准GB14934-2016标准内的细菌残留检测报告。评分标准要求执行以上检测报告内容有严重的指向性。
质疑事项1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条第四款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第六款)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12;删除此项检测报告。
答复:本项要求投标双门蒸汽烘干消毒柜产品符合灭菌与消毒器消毒功效鉴定试验,并未要求培育菌种,贵方理解有误;灭菌与消毒器消毒功效鉴定试验合格报告可由双门蒸汽烘干消毒柜厂家或供应商向质量检测机构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即可拿到检测合格报告,你公司提供的质疑函及补充的证明材料缺少事实依据;经过市场调查,有三家厂家/品牌能够满足要求此项要求,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
采购人欢迎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或优于本项目需求的供应商产品参与投标。
如贵公司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主管部门投诉,联系电话:0771-5339851。
采购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03日
附件信息:
幼师厨房设备质疑答复函.pdf
5.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