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服务类 |
名称:龙子湖区政府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时间:详见公告附件 服务标准:详见公告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金城(组长)、沈英群、林华、王道宏、顾爱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龙子湖区政府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后一年,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435.6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413.8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
5.采购公告日期:2021年4月20日.
6.开标日期:2021年5月11日9:30
7.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业绩:详见公告附件
10.获奖:详见公告附件
11.项目负责人: 无
12.综合评标法得分:93.96分
13.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龙子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龙子湖区东方投资发展大厦
联系方式:0552-3040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 1000 号
联系方式:0552-2053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爱生(采购人代表)、任福军(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3040173、0552-20532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项目评审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中标人业绩
5.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公告单位:蚌埠市龙子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5月12日
招标文件附件如下:
招标文件正文.pdf
[BB2021ZFCGZ0791]龙子湖区政府食堂原材料供应商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bbzf
答疑附件如下:
079招标文件更正公告.docx
079招标文件更正公告.pdf
附件: 079中标附件.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