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湖南省星城监狱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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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1件

招标详情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星城监狱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价

项目编号:6202106043197136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广 13974886817

报价起止时间:2021-06-04 08:48 - 2021-06-09 18:00

采购单位:湖南省星城监狱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建议品牌
餐饮服务核心参数要求: (需全部满足)
商品类目: 餐饮服务; 描述:营业执照;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1件120000.00-

买家留言:无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附件: 星城监狱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竞价公告20210604.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长沙市 雨花区 雨花亭街道 香樟路528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餐饮服务项目营业执照


职工食堂工作餐饮服务合同

星城监狱职工食堂餐饮服务竞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湖南省星城监狱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经营范围

承包方负责经营监狱方职工食堂,详见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餐饮服务或职工食堂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

3.2 在以往餐饮经营或职工食堂经营中未受过行政处罚,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不良记录。

四、招标形式

4.1采用竞价采购方式,服务考核费基数最低者得。

4.2服务考核费基数最高限价为每年12万元。

服务费用及相关规定

5.1 服务费用由餐费(刷卡及值班餐费用)与考核费用构成。

5.2 餐费标准:

5.2.1 对监狱的警察、职工,早餐根据市场价格和个人自愿收费,中、晚餐10元/人。

5.2.2 其他人员就餐的,由承包方结合用餐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5.2.3 警察职工的值班餐标准根据监狱提供的标准执行。

5.2.4 监狱的警察、职工的刷卡、值班餐费用由监狱按月与承包方进行结算。

5.3考核费用

5.3.1 考核费用的计算与每季度满意度结果及考核费基数相关,满意度调查结果达到70%以上(含),支付考核费基数全额/季;满意度为65%(含)-70%之间,支付0.9倍考核费基数/季;满意度在60%(含)-65%之间,支付0.8倍考核费基数/季;满意度在55%(含)-60%之间,支付0.7倍考核费基数/季;满意度在50%(含)-55%之间,支付0.6倍考核费基数/季;满意度在50%以下,支付0.5倍考核基数/季。

5.3.2 考核费用凭满意度调查结果表及承包方开具的发票按季度支付。

六、服务期限

自竞价成功并签订合同之日起算,承包期为壹年,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有优先权。

七、场地使用

7.1 监狱方免费向承包方提供目前属于监狱方所有的职工食堂场地和设备的使用权,上述物品经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承包方使用,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监狱方,如有遗失、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7.2 食堂内的设备设施维修单项维修1000元内由承包方负责,超过1000元的自然损耗(非人为损坏)维修由监狱方负责。

7.3 承包方负责承包期间的食堂水、电、燃气费用。

八、服务要求

8.1 承包方必须以月为单位确定食谱,食谱的制定以监狱职工建议为依据,制定后报监狱行政科批准。

8.2 监狱方警察、职工的中餐、晚餐标准为:3荤3素1汤(警察自行选择2荤2素1汤),米饭自取。早餐实行多品种供应(米粉、面条、稀饭、煎饼)等。

8.3 夏季期间,根据劳动部门的规定,当气温在35℃及以上时,承包方应向监狱方方警察、职工供应消暑饮料(冬瓜汤、凉茶、粥品等)。

8.4 承包方应在职工食堂内设置日常用品和食品专柜,便于职工购买,要求物资品种多、物美价廉,不高于超市零售价(特价除外)。

8.5 承包方为值班警察职工提供值班餐,包括节假日(春节假期除外)。

8.6 承包方可兼营小炒,按监狱方要求提供接待餐服务。

九、考核方式

9.1由监狱方成立职工食堂伙食管理委员会(行政科牵头,成员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工会、行政科、法治办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职工食堂制度建设、卫生、日常用品、饭菜份量、质量、价格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监狱方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根据本季度满意度调查结果支付本季度考核费用。

9.2满意度调查结果汇总表需经纪检监察室、法治办、行政科三方确认。

9.3 满意度调查的参与人员为经常在食堂就餐的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30人,采取实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9.4 满意度在50%以下,第一次黄牌警告,第二次红牌警告,第三次解除合同。

9.5 食堂超市提供商品要货真价实,如有假冒伪劣商品或过期商品,每出现一次,在当季度满意度测评的结果上降低十个百分点,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9.6 食堂食材要新鲜、干净,如发现有不新鲜或不洗干净就炒的现象,每发现一次,在当季度满意度测评的结果上降低一个百分点。

十、合同的解除与变更

10.1 竞价成功后,双方按照要求签订合同,合同中未尽事宜线下签订补充协议。

10.2 监狱方职工食堂位置变更导致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则合同变更,签订补充协议。

10.3 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如承包方无能力履行服务,监狱方有权终止合同。

10.4合同期满承包方如未能续约必须按监狱方要求的时间退出监狱方场地,承包方如无故拖延退出场地,监狱方不予退还未结款项。

十一、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1.1 承包方应搞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保持食堂内外卫生整洁。

11.2 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

11.3 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11.4 厨房用品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11.5 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

11.6 承包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11.7 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需穿工作服带工作帽,打餐工作人员需戴口罩。

11.8 承包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十二、制度的建立

12.1 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资采购和供应,食品24小时留样等方面。

12.2 承包方应遵守监狱方规章制度,监内如有施工除给施工人员送餐外禁止外送任何物品。严禁在食堂区域内(含食堂工作人员的租赁房内)进行非法经营及非法活动。

12.3 承包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和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使用炊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机械操作事故发生;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消防设施不准随意乱动,杜绝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果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12.4 承包方除值班人员可在食堂住宿外,其他人员不得住宿食堂。

12.5 监狱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收集反馈和督促整改警察职工对食堂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湖南省星城监狱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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